公众对食品安全问题早有切身体会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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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对食品安全问题早有切身体会,不少老百姓甚至沦为检验问题食品的“小白鼠”,比如阜阳奶粉事件、龙口粉丝掺假事件、瘦肉精中毒、红心咸鸭蛋、三聚氰胺奶粉事件、毒大米事件、毒豇豆事件、假豆腐事件等,不断打击着消费者对食品安全的信心,有形与无形之中损害了老百姓的健康和生命,至于蔬菜农药残留更是比比皆是,让公众忧心忡忡。
俗语说,“民以食为天”。食品安全状况牵动亿万人心,事关每个公民的身体健康和生命,也是每个公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生活问题,包括食品安全监管人员也不例外,也就是说,管不好食品安全,每个人都将是受害者。而令人纳闷的是,食品安全监管人员为何宁可被危害,也不好好监管,难不成是他们不吃东西或有专门的安全食品享用?不吃东西不可能,享用安全食品与否就不得而知,但监管乏力有目共睹。应该说,正因如此,才导致食品越来越不安全。因此,不要只拿“生产者追逐利益,丧失道德底线”说事。毕竟,追逐最大化利润是商人的本能,而无商不奸也告诉公众——商人信不过。同样的道理,菜农也随波逐流,早就说明靠自律不现实也行不通。如果监管继续乏力,食品安全状况只可能越来越糟糕,甚至可能搞得一地鸡毛,食品沦为“杀人”工具也并非不可能。
(一)食品生产者道德观念淡薄,安全生产质量意识不强
从食品源头分析,食品生产环节是假冒伪劣食品屡禁不止的根源所在。毋庸置疑,追求生产
利润最大化是每个生产者的最终目标,但是,君子爱财取之有道,不义之财不可取。目前我国食品生产机构就是因为缺乏道德自觉性,片面追求利益最大化,而忽视了作为生命体、作为有道德品质的人的基本底线。在生产过程中无视消费者的利益,片面追求高额利润,尽可能地偷工减料、以次充好、以假充真,来牟取暴利。
(二)出厂检测环节不严
生产公司放松了对食品安全的重视,出厂质量检测机构形同虚设,对不合格食品不闻不问,直接流入市场的问题等,都是在源头上急需解决的最根本的问题。
(三)质量监管体系不够健全
因为我国食品监督管理体系还处于不断完善的过程中,所以在实际运行过程中存在不够完备
的情况。质监部门在对食品安全的检测过程中,存在检测缺乏统一标准、合格标准不一、质量参差不齐等现象。不同地区的检测机构,对同一产品的检测标准都存在差异,在本地区是合格产品,跨出该地区就成了超标产品的现象多次出现,让消费者极度缺乏安全感,对检测机构的力度也产生场机制中继续用宏观调控手段发挥作用的地方。
(四)执法部门惩治力度不够
制假售假行为屡禁不止,有很多违法者被执法部门发现后态度很好、认缴罚款,但是执法部门一离开,他们依旧进行制假造假行为,这就说明,生产、销售假冒伪劣食品的高额利润远远高于所交罚金,让他们敢于冒着风险去从事违法行为。这就要求执法部门必须根据我国当前市场运营的实际情况,加大对制假售假行为的惩处力度,一经发现就进行严惩,让不法分子再也不敢涉足违法领域。这样才能保证执法部门有法可依,真正发挥执法作用,打击不法分子。
(五)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薄弱
当假冒伪劣食品在市场上大量流通时,受害最严重的便是广大消费者,但往往由于广大消费者缺乏自我保护意识、维权意识,即使他们发现上当受骗,也
保持着吃一堑长一智、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得过且过的心理选择吃闷亏,而不会积极地向有关部门揭发检举,索求合理赔偿。这也使不法分子利用消费者的普遍心理,侥幸脱逃,不断实施制假售假行为,造成被侵害利益的消费者逐渐增多,严重危害社会市场经济秩序,损害广大群众的利益,致使假冒伪劣食品屡禁不止。
(六)举报监督体制不完善
广大消费者在发现上当受骗后选择吃闷亏,不向有关部门揭发检举而维护自己利益的一个重要原因,还在于我国举报监管体制不够完善。往往举报食品后的检测费用等远远高于本身损失的钱财,步骤烦琐,耗时、耗力、耗财,并且最后得到
政府的产生与存在的目的本是为人民大众谋求共同的福祉,为社会提供公共产品。正因为政府这一目的,人民才授予了政府诸多的权力。人们对安全食品的需求的必须和对安全食品监督的无力使得监管食品安全应作为公共产品由政府向社会提供。政府行政监管手段较之民法方法更强调强制、责任可以从事前防止不安全食品的产生和流通,可以减少个人监督食品安全的成本以及弥补民事法律责任在确保食品安全的缺陷。因此,保障食品安全的任务自然落到了政府的肩上,这是政府的义务与责任。确切的说,人们对政府监管食品安全具有信赖利益,我们总是信赖政府会为我们把关,所以出现食品安全事故时我们也总是埋怨为什么政府没有管好。食品安全监管是政府的义务与责任,那么政府就不能懈怠履行此义务,应通过各种方式对食品安全进行有效监管,与时俱进的改进自己的监管方法,提高监管水平和效率,努力排除食品不安全事件,阻止不安全的食品流入市场。
我国应加强相关立法,建立完善有效的政府问责机制,切实履行对食品
市场的安全监管职责,由于各部门之间缺乏协调,对同一对象设定两项或两项以上标准的现象并不在少数,行业标准与国家标准交叉、重复严重,形成了食品标准设定、管理的混乱局面,严重影响了标准的实施和食品安全的监管对食品安全的违法者加重处罚力度。因此,设定有充分科学依据的标准,是准确判断食品性、保护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推动国际贸易发展和维护国家利益不可缺少的技术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