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通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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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7_T+2883-2016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通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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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03A 00 DB37 山东省地方标准DB37/T 2883—2016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通则General rules for the system of screening for and elimination of hidden risks of worksafety accidents2016-12-07发布2017-01-08实施目次前言 (III)引言 (IV)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和定义 (1)4 基本要求 (1)5 总体结构 (2)5.1 标准层级 (2)5.2 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通则 (2)5.3 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细则 (2)5.4 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实施指南 (2)6 隐患分级与分类 (2)6.1 分级 (2)6.1.1 基本要求 (2)6.1.2 一般事故隐患 (3)6.1.3 重大事故隐患 (3)6.2 分类 (3)6.2.1 基本要求 (3)6.2.2 生产现场类隐患 (3)6.2.3 基础管理类隐患 (3)7 工作程序和内容 (4)7.1 编制排查项目清单 (4)7.1.1 基本要求 (4)7.1.2 生产现场类隐患排查清单 (4)7.1.3 基础管理类隐患排查清单 (4)7.2 确定排查项目 (4)7.3 组织实施 (4)7.3.1 排查类型 (4)7.3.2 排查要求 (4)7.3.3 组织级别 (4)7.3.4 治理建议 (4)7.4 隐患治理 (5)7.4.1 隐患治理要求 (5)7.4.2 事故隐患治理流程 (5)7.4.3 一般隐患治理 (5)7.4.4 重大隐患治理 (5)7.4.5 隐患治理验收 (5)7.5 隐患排查周期 (5)8 文件管理 (6)9 隐患排查的效果 (6)10 持续改进 (6)10.1 评审 (6)10.2 更新 (6)10.3 沟通 (6)前言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DB37 T 2883-2016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通则

DB37 T 2883-2016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通则

ICS03A 00 DB37 山东省地方标准DB37/T 2883—2016目次前言 (III)引言 (IV)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和定义 (1)4 基本要求 (1)5 总体结构 (2)5.1 标准层级 (2)5.2 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通则 (2)5.3 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细则 (2)5.4 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实施指南 (2)6 隐患分级与分类 (2)6.1 分级 (2)6.1.1 基本要求 (2)6.1.2 一般事故隐患 (3)6.1.3 重大事故隐患 (3)6.2 分类 (3)6.2.1 基本要求 (3)6.2.2 生产现场类隐患 (3)6.2.3 基础管理类隐患 (3)7 工作程序和内容 (4)7.1 编制排查项目清单 (4)7.1.1 基本要求 (4)7.1.2 生产现场类隐患排查清单 (4)7.1.3 基础管理类隐患排查清单 (4)7.2 确定排查项目 (4)7.3 组织实施 (4)7.3.1 排查类型 (4)7.3.2 排查要求 (4)7.3.3 组织级别 (4)7.3.4 治理建议 (4)7.4 隐患治理 (5)7.4.1 隐患治理要求 (5)7.4.2 事故隐患治理流程 (5)7.4.3 一般隐患治理 (5)7.4.4 重大隐患治理 (5)7.4.5 隐患治理验收 (5)7.5 隐患排查周期 (5)8 文件管理 (6)9 隐患排查的效果 (6)10 持续改进 (6)10.1 评审 (6)10.2 更新 (6)10.3 沟通 (6)前言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山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提出。

本标准由山东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山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省军、潘国军、刘晓威、孙宁、贾国庆、李有臣、高发虎、彭爱田、孙延瑞、赵华、张秀文、王红国、谢家宣、朱殿卿、赵俊峰、赵一。

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通则

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通则

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通则目次前言............................................................................... I II 引言.. (IV)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和定义 (1)4 基本原则 (1)5 总体结构 (2)6 隐患分级与分类 (2)6.1 分级 (2)6.2 分类 (3)7 工作程序和内容 (3)7.1 编制排查项目清单 (3)7.2 确定排查项目 (4)7.3 组织实施 (4)7.4 隐患治理 (4)7.5 隐患排查周期 (5)8 文件管理 (5)9 隐患排查的效果 (5)10 持续改进 (6)10.1 评审 (6)10.2 更新 (6)10.3 沟通 (6)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山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提出。

本标准由山东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本标准是依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充分借鉴和吸收国际、国内隐患排查治理相关标准、现代安全管理理念和生产经营单位(以下简称企业)的隐患排查治理成功经验,融合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及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等相关要求,结合山东省安全生产实际编制而成。

企业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是安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风险控制措施的持续有效性进行排查确认的重要方法。

本标准的目的是规范山东省企业隐患排查治理行为,保障作业人员的职业安全与健康,降低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实现安全生产和安全发展。

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通则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山东省内企业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的基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指导各行业领域隐患排查治理体系通则、细则、实施指南的编制。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隐患排查治理制度××××/××-AQ-009第一章:基本要求第一条:为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从业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依据《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通则》DB37/T2883-20××、《工贸企业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细则》DB37/T3011-20××、《××省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省Z府令第347号)有关条款制定。

第三条:事故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危险状态、管理上的缺陷和环境的不安全状况。

第四条: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

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或短期内整改排除的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制定的《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版)》安监总管四〔20××〕129号。

本判定标准适用于判定工贸行业的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以下简称重大事故隐患),危险化学品、消防(火灾)、特种设备等有关行业领域对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工贸行业重大事故隐患分为专项类重大事故隐患和行业类重大事故隐患,专项类重大事故隐患适用于所有相关的工贸行业,行业类重大事故隐患仅适用于对应的行业。

一、专项类重大事故隐患(一)存在粉尘爆炸危险的行业领域。

1.粉尘爆炸危险场所设置在非框架结构的多层建构筑物内,或与居民区、员工宿舍、会议室等人员密集场所安全距离不足。

工贸企业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细则

工贸企业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细则

工贸企业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细则引言工贸企业生产安全事故是近年来社会各界广为关注的问题之一。

为了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体系,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保障职工生命安全和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提出对应的工作要求。

领导责任为保障职工生命安全和实现企业可持续发展,企业领导应高度重视生产安全问题,确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领导班子和管理人员队伍的安全生产意识和素质,建立员工安全培训机制,以提高全员安全责任意识。

隐患排查治理机制企业应建立和完善生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由职工代表、安全管理人员、质量检验人员、车间主任和技术工人组成联合排查治理小组,积极探寻各项安全事故隐患,及时制定针对性措施,形成有效的隐患治理体系,避免因安全事故而给企业带来的巨大经济和社会损失。

安全生产环境企业应建立安全生产环境,实行分类管理,分离危险物品和危险区域,实行24小时安全巡查,明确工作人员的工作区域及作业条件,采取防护措施,确保作业安全。

对于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的物品应采取防爆、防毒、防彩电等措施。

对于重点部位应建立监测系统,实时了解安全状况,及时处理异常情况。

安全生产教育企业应建立安全教育培训机制,对生产公司职工进行安全职业教育和安全技能培训,确定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的时间、内容、方式和人员。

教育内容应包括法律法规、安全生产常识、安全操作规程、安全防范知识等,培训中应有理论授课和操作实践等多种方式的结合,以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

生产设施维护企业应建立生产设施维护制度,对生产设施按照规定进行日常维护,发现隐患及时修复,设立“设施问题”专项保养损坏设施,在设施处于维修保养时,制订工艺流程,及时检测,确保设施维护与管理能力,保障生产设备的安全运行。

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企业应建立健全的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包括应急集合点、组织领导、应急处置流程、应急人员名单等,以及其他相关信息,确保在发生安全事故时能够快速有序地进行应急处置。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实施指南》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实施指南》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实施指南在现代社会,安全生产事故已成为威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因素。

为了有效预防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建立健全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至关重要。

本指南旨在指导各单位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提高安全意识,预防事故的发生。

1. 体系建设的背景和意义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是防范和化解安全生产事故风险的重要举措。

通过建立科学完善的体系,可以及早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提高事故防范的能力和水平,保障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企业的良好形象,促进社会稳定和发展。

2. 体系建设的基本原则•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确保合法合规,依法治理。

•全员参与,形成合力。

•风险评估,科学分级。

•排查治理,持续改进。

3. 建设实施步骤3.1 制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方案首先应确定建设的范围和内容,明确责任部门和人员,确定实施的时间计划和具体措施,制定相关标准和流程。

3.2 组建专业的排查治理团队建立由安全管理、技术、生产等相关部门人员组成的专业团队,配备必要的设备和工具,组织培训和演练,提高团队的专业水平。

3.3 开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根据排查方案,全面排查生产设施、设备、作业过程等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记录并整理,并根据风险评估结果进行分级管理。

3.4 制定治理计划并实施根据排查结果,制定具体的治理计划,明确治理责任人和时间,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隐患,确保治理质量和效果。

3.5 定期检查和评估建立定期检查和评估机制,对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持续改进体系的能力和水平。

4. 注意事项•建设过程中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合法合规。

•重视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强化安全监管,形成监督执法和内部管理相结合的机制。

•做好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宣传和通报,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

通过全面建立和不断完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可以有效预防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和企业的安全,促进经济社会的稳定和健康发展。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实施指南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实施指南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实施指南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实施指南一、前言安全生产是企业的生命线,事故隐患的存在给企业和员工带来了巨大的安全风险。

为了保障企业的生产经营和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建立一套科学完善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至关重要。

本指南旨在提供一套具体实施方案,帮助企业建立健全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

二、组建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小组1. 企业应根据实际情况,组建由各部门负责人和相关专业人员组成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小组。

2. 小组应由一名企业高管或企业安全专家担任组长,负责统筹协调排查治理工作。

三、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1. 制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明确相关责任人、工作流程和操作要求。

2. 建立健全隐患排查工作档案,记录每一次排查、整改和验收的情况。

四、开展隐患排查工作1. 针对企业的主要生产环节和工作场所,制定详细的隐患排查清单。

2. 员工应按照清单要求进行排查,明确记录发现的隐患,并及时上报到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小组。

3. 小组成员应组织对排查出的隐患进行进一步的核实,评估风险等级和整改周期,并制定整改方案。

五、整改隐患1. 针对排查出的隐患,制定详细的整改计划,明确责任人和整改时限。

2. 员工对照整改计划,及时整改隐患。

3.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小组负责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确保隐患整改到位。

六、验收整改1.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小组应组织对整改的隐患进行验收。

2. 验收结果应详细记录,并及时通报相关部门和责任人。

3. 对未通过验收的隐患,应重新制定整改计划,并进行跟踪检查,直至隐患得到彻底整改。

七、培训与宣传1. 定期开展安全生产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技能。

2. 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宣传活动,加强企业和员工对安全生产的重视和认识。

八、持续改进1. 定期总结和评估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效果和不足之处。

2. 在总结和评估的基础上,及时调整和优化排查治理体系,提高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细则

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细则

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细则一、背景随着工业化进程的加快和生产规模的扩大,生产安全事故已成为制约企业发展和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

为了更好地排查和治理生产安全隐患,建立完善的生产安全管理体系至关重要。

二、排查方法1. 制定排查计划•根据所在行业的特点和生产经营情况,制定全面的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计划。

•确定排查频次和责任人,保证排查工作的落实。

2. 逐级排查•从高风险区域和重点部位开始,逐级排查,重点关注设备设施、作业流程、人员行为等方面的隐患。

•对排查出的隐患进行分类整理和记录,形成清晰的隐患清单。

3. 配备专业人员•确保排查人员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能够准确判断隐患风险程度和处置方案。

•增加检查频次,提高排查效率。

三、治理措施1. 即时整改•对排查出的隐患,立即进行整改,确保隐患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

•制定整改措施和时间表,督促责任部门按时完成整改任务。

2. 定期检查•建立定期隐患排查机制,对各部门的安全管理情况进行定期检查评估。

•根据检查结果,及时调整治理策略和措施,防止隐患再次发生。

3. 完善管理制度•完善生产安全管理制度,规范各项操作流程,确保安全生产。

•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责任心,加强培训和教育。

四、监督与评估1. 监督机制•建立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监督机制,包括内部审查和外部监督。

•加强对排查治理工作的跟踪和检查,确保措施的有效实施和效果评估。

2. 评估标准•制定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评估标准,定期对排查治理工作进行评估。

•根据评估结果,及时修订和改进治理体系,提高整体管理水平。

五、总结建立科学、完善的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是企业保障生产安全和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的基础。

通过有效的排查和治理,不仅可以降低事故发生的风险,还能提升企业的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希望各企业能认真执行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细则,共同构建安全、和谐的生产环境。

危险品化工类企业.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实施指南

危险品化工类企业.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实施指南

危险品化工类企业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实施指南目录1范围 (3)2规范性引用文件 (3)3术语和定义 (3)4 基本要求 (4)4.1健全机构 (4)4.2完善制度 (4)4.3组织培训 (5)4.4全员参与55隐患分级与分类 (5)5.1隐患分级55.2隐患分类86工作程序与内容 (10)6.1编制排查项目清单 (10)6.2隐患排查 (11)6.3隐患治理 (13)7信息化管理 (15)8成果及应用 (16)8.1文件管理 (16)8.2效果 (16)9持续改进 (17)9.1评审 (17)9.2更新 (18)9.3沟通 (18)危险品化工类企业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实施指南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氯化革行业企业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的基本要求、隐患分级与分类、编制隐患排查清单、隐患排查、隐患治理和验收、成果与应用、持续改进等。

本标准适用于山东省内氯化革行业企业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的建设。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DB37/T2883—2016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通则DB37/T3010—2017化工企业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细则3术语和定义DB37/T2883—2016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4基本要求4.1健全机构4.1.1企业应根据实际建立由主要负责人牵头的组织领导机构,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全天候”的隐患排查原则,明确责任主体。

——企业要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分管负责人为成员的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分管负责人对所分管部门和单位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责。

——职能部门要成立以部门负责人为组长、各骨干为成员的专业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部门负责人对分管专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各骨干对所分管区域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责。

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通则

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通则

ICS 03A 00 DB37 山东省地方标准DB37/T 2883 —2016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通则General rules for the system of screening for and elimination of hidden risks of work safety accidents 2016-12-07 发布2017-01-08 实施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DB37/T 2883 —2016I目次、F、前 (III)引 (IV)1 范围 ............................................................................................................................................................ ..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和定义 (1)4 基本要求 (1)5 总体结构 (2)5.1 标准层级 (2)5.2 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通则 (2)5.3 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细则 (2)5.4 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实施指南 (2)6 隐患分级与分类 (2)6.1 分级 (2)6.1.1 基本要求 (2)6.1.2 一般事故隐患 (3)6.1.3 重大事故隐患 (3)6.2 分类 (3)6.2.1 基本要求 (3)6.2.2 生产现场类隐患 (3)6.2.3 基础管理类隐患 (3)7 工作程序和内容 (4)7.1 编制排查项目清单 (4)7.1.1 基本要求 (4)7.1.2 生产现场类隐患排查清单 (4)7.1.3 基础管理类隐患排查清单 (4)7.2 确定排查项目 (4)7.3 组织实施 (4)7.3.1 排查类型 (4)7.3.2 排查要求 (4)7.3.3 组织级别 (4)7.3.4 治理建议 (4)7.4 隐患治理 (5)7.4.1 隐患治理要求 (5)7.4.2 事故隐患治理流程 (5)7.4.3 一般隐患治理 (5)DB37/T 2883 —2016II7.4.4 重大隐患治理 (5)7.4.5 隐患治理验收 (5)7.5 隐患排查周期 (5)8 文件管理 (6)9 隐患排查的效果 (6)10 持续改进 (6)10.1 评审 (6)10.2 更新 (6)10.3 沟通 (6)DB37/T 2883 —2016III前言本标准按照GB/T 1.1 —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

安全生产事故隐 患排查治理体系 运行机制
组织架构和管理体制
组织架构:包括各级政府、监管部门、企业等在内的组织体系,负责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 工作。
管理体制:实行政府监管、企业主体、社会监督三位一体的管理体制,明确各级政府、监管部门、 企业的职责和义务。
运行机制:建立信息共享、协调联动、科学评估等机制,确保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 有效实施。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 治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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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 查治理体系概述
02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 查
03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治 理
04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 查治理体系运行机制
05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 查治理体系实施保障
06
添加章节标题
安全生产事故隐 患排查治理体系 概述
定义和概念
添加 标题
安全生产事故隐 患排查治理体系 实施保障
法律法规和政策支持
国家出台相关法律 法规,明确事故隐 患排查治理的责任 和义务
各级政府制定具体 政策,支持企业开 展隐患排查治理工 作
政策优惠和资金扶 持,鼓励企业提高 安全生产水平
加大对违法企业的 处罚力度,提高事 故隐患排查治理的 执行力
宣传教育和培训支持
监督考核:建立健全监督考核机制,对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全面监督和考核,确 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工作流程和协调机制
隐患排查:定期开展隐患排查,及时发现并记录 风险评估:对排查出的隐患进行风险评估,确定等级 整改措施:制定整改措施,明确责任人、整改期限和验收标准 协调沟通:加强部门间协调沟通,确保整改措施得到有效执行
考核评价和改进机制

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通则

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通则

ICS 03A 00 DB37山东省地方标准DB37/T 2883—2016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通则General rules for the system of screening for and elimination of hidden risks of worksafety accidents2016-12-07 发布2017-01-08 实施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DB37/T 2883—2016I目次前言............................................................................................................................................................. (III)引言............................................................................................................................................................. .. (IV)1 范围............................................................................................................................................................. .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和定义 (1)4 基本要求 (1)5 总体结构 (2)5.1 标准层级 (2)5.2 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通则 (2)5.3 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细则 (2)5.4 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实施指南 (2)6 隐患分级与分类 (2)6.1 分级 (2)6.1.1 基本要求 (2)6.1.2 一般事故隐患 (3)6.1.3 重大事故隐患 (3)6.2 分类 (3)6.2.1 基本要求 (3)6.2.2 生产现场类隐患 (3)6.2.3 基础管理类隐患 (3)7 工作程序和内容 (4)7.1 编制排查项目清单 (4)7.1.1 基本要求 (4)7.1.2 生产现场类隐患排查清单 (4)7.1.3 基础管理类隐患排查清单 (4)7.2 确定排查项目 (4)7.3 组织实施 (4)7.3.1 排查类型 (4)7.3.2 排查要求 (4)7.3.3 组织级别 (4)7.3.4 治理建议 (4)7.4 隐患治理 (5)7.4.1 隐患治理要求 (5)7.4.2 事故隐患治理流程 (5)7.4.3 一般隐患治理 (5)DB37/T 2883—2016II7.4.4 重大隐患治理 (5)7.4.5 隐患治理验收 (5)7.5 隐患排查周期 (5)8 文件管理 (6)9 隐患排查的效果 (6)10 持续改进 (6)10.1 评审 (6)10.2 更新 (6)10.3 沟通 (6)DB37/T 2883—2016III前言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通则

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通则

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通则Company 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ICS 03A 00 DB37山东省地方标准DB37/T 2883—2016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通则General rules for the system of screening for and elimination of hidden risks of worksafety accidents2016-12-07 发布2017-01-08 实施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DB37/T 2883—2016I目次前言............................................................................................................................................................. (III)引言............................................................................................................................................................. .. (IV)1 范围............................................................................................................................................................. .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和定义 (1)4 基本要求 (1)5 总体结构 (2)标准层级 (2)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通则 (2)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细则 (2)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实施指南 (2)6 隐患分级与分类 (2)分级 (2)基本要求 (2)一般事故隐患 (3)重大事故隐患 (3)分类 (3)基本要求 (3)生产现场类隐患 (3)基础管理类隐患 (3)7 工作程序和内容 (4)编制排查项目清单 (4)基本要求 (4)生产现场类隐患排查清单 (4)基础管理类隐患排查清单 (4)确定排查项目 (4)组织实施 (4)排查类型 (4)排查要求 (4)组织级别 (4)治理建议 (4)隐患治理 (5)隐患治理要求 (5)事故隐患治理流程 (5)一般隐患治理 (5)DB37/T 2883—2016II重大隐患治理 (5)隐患治理验收 (5)隐患排查周期 (5)8 文件管理 (6)9 隐患排查的效果 (6)10 持续改进 (6)评审 (6)更新 (6)沟通 (6)DB37/T 2883—2016III前言本标准按照GB/T —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DB37_T3011-2017工贸企业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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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13.100C 65 DB37 山东省地方标准DB37/T 3011—2017工贸企业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细则Detailed rule for the system of screening for and elimination of industry commerceand trade hidden risks of work safety accidents2017-10-10发布2017-11-10实施目次前言 (II)引言 (III)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和定义 (1)4 基本要求 (1)4.1 健全机构 (1)4.2 完善制度 (1)4.3 组织培训 (1)4.4 落实责任 (1)5 隐患分级与分类 (2)5.1 隐患分级 (2)5.2 隐患分类 (2)6 工作程序和内容 (2)6.1 编制排查项目清单 (2)6.2 制定排查计划 (2)6.3 隐患排查 (2)6.4 隐患治理 (4)7 文件管理 (5)8 隐患排查治理效果 (6)9 持续改进 (6)附录A(资料性附录)现场类隐患排查项目清单 (7)附录B(资料性附录)基础管理类隐患排查清单 (8)附录C(资料性附录)现场管理类隐患排查治理台账 (9)附录D(资料性附录)基础管理类隐患排查治理台帐 (10)前言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山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提出。

本标准由山东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山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鹏、邹本莲、孙金玲、郭勇、潘国军、张文武、赵华、张革成、朱殿卿、王传坤、王旭亮、赵俊峰、韩荣振。

引言本标准是依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山东省地方标准《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通则》要求,充分借鉴和吸收事故预防原理和工贸行业隐患排查治理的先进管理经验,结合山东省工贸行业安全生产特点编制而成。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实施指南(2024版)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实施指南(2024版)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实施指南(2024版)一、前言安全生产事故是严重威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突发事件,为了保障人民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加强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非常必要。

为此,制定本指南,旨在指导各级政府和相关单位建立有效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提高安全生产水平,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二、指南的基本原则本指南的实施,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1.坚持科学规范。

以法律法规为依据,通过科学技术手段,确保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全面排查和治理。

2.坚持综合治理。

将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实施综合治理,确保安全生产措施的全面落实。

3.坚持风险防控。

从事故隐患的源头和成因分析入手,采取能够有效预防和控制风险的措施,减少事故隐患的发生。

4.坚持重点突破。

根据国家和地方实际情况,将有限的资源用于治理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形成突破和示范效应。

5.坚持分类管理。

将不同类型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根据其性质和危害程度等因素进行分类管理,采取针对性的措施进行排查和治理。

6.坚持监督执法。

建立健全相关执法机构和监督机制,对排查治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对违法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三、组织体系建设1.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和权力。

领导小组由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其他相关部门和单位的负责人担任副组长。

2.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协调机构,负责具体的组织、协调和推进工作。

协调机构由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和相关部门和单位的负责人组成。

3.建立各级机构和单位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和责任。

四、工作步骤与要求1.排查工作(1)明确排查的范围。

根据国家和地方实际情况,确定排查的对象和区域范围,包括企事业单位、工程建设项目等。

(2)制定排查计划。

根据排查范围和资源情况,制定具体的排查计划,明确排查目标和时间节点。

(3)开展排查工作。

采取现场排查、台账整理、问卷调查等方式,对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及时发现和记录各类隐患。

隐患排查治理管理规定

隐患排查治理管理规定

隐患排查治理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一、制定目的为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防范安全生产事故,保障员工及其他相关方人员的生产、财产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安全事故隐患排查和治理。

三、术语与定义(一)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危险状态、管理上的缺陷、环境的影响。

(二)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

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事故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无法立即整改排除,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事故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事故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判定范围见附件。

四、引用文件安全生产法(主席令第13号)《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总局令16号)(省政府令第313〈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号)DB37/T 3010-2017 化工企业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细则《危险化学品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导则》(安监总管三〔2012〕103号)《化工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导则》《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安监总管三〔2017〕121号)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通则(DB37/T2883-2016)化工企业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细则DB37/T 3010—2017焦化安全规程第二章职责分工五、总经理是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负责通过高层工作会议、安全工作会议等形式,将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纳入到日常工作的范围中;定期组织和参与检查;负责对体系建设工作情况进行调度、督导和考核;为体系建设工作提供人力、物力和财力保障;负责组织对企业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治理和应急防范措施的监督落实。

DB37T 2883-2016 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通则

DB37T  2883-2016 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通则

ICS03A 00 DB37 山东省地方标准DB37/T 2883—2016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通则General rules for the system of screening for and elimination of hidden risks of worksafety accidents2016-12-07发布2017-01-08实施目次前言 (III)引言 (IV)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和定义 (1)4 基本要求 (1)5 总体结构 (2)5.1 标准层级 (2)5.2 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通则 (2)5.3 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细则 (2)5.4 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实施指南 (2)6 隐患分级与分类 (2)6.1 分级 (2)6.1.1 基本要求 (2)6.1.2 一般事故隐患 (3)6.1.3 重大事故隐患 (3)6.2 分类 (3)6.2.1 基本要求 (3)6.2.2 生产现场类隐患 (3)6.2.3 基础管理类隐患 (3)7 工作程序和内容 (4)7.1 编制排查项目清单 (4)7.1.1 基本要求 (4)7.1.2 生产现场类隐患排查清单 (4)7.1.3 基础管理类隐患排查清单 (4)7.2 确定排查项目 (4)7.3 组织实施 (4)7.3.1 排查类型 (4)7.3.2 排查要求 (4)7.3.3 组织级别 (4)7.3.4 治理建议 (4)7.4 隐患治理 (5)7.4.1 隐患治理要求 (5)7.4.2 事故隐患治理流程 (5)7.4.3 一般隐患治理 (5)7.4.4 重大隐患治理 (5)7.4.5 隐患治理验收 (5)7.5 隐患排查周期 (5)8 文件管理 (6)9 隐患排查的效果 (6)10 持续改进 (6)10.1 评审 (6)10.2 更新 (6)10.3 沟通 (6)前言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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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03A 00 DB37 山东省地方标准DB37/T 2883—2016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通则General rules for the system of screening for and elimination of hidden risks of worksafety accidents2016-12-07发布2017-01-08实施目次前言 (III)引言 (IV)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和定义 (1)4 基本要求 (1)5 总体结构 (2)5.1 标准层级 (2)5.2 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通则 (2)5.3 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细则 (2)5.4 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实施指南 (2)6 隐患分级与分类 (2)6.1 分级 (2)6.1.1 基本要求 (2)6.1.2 一般事故隐患 (3)6.1.3 重大事故隐患 (3)6.2 分类 (3)6.2.1 基本要求 (3)6.2.2 生产现场类隐患 (3)6.2.3 基础管理类隐患 (3)7 工作程序和内容 (4)7.1 编制排查项目清单 (4)7.1.1 基本要求 (4)7.1.2 生产现场类隐患排查清单 (4)7.1.3 基础管理类隐患排查清单 (4)7.2 确定排查项目 (4)7.3 组织实施 (4)7.3.1 排查类型 (4)7.3.2 排查要求 (4)7.3.3 组织级别 (4)7.3.4 治理建议 (4)7.4 隐患治理 (5)7.4.1 隐患治理要求 (5)7.4.2 事故隐患治理流程 (5)7.4.3 一般隐患治理 (5)7.4.4 重大隐患治理 (5)7.4.5 隐患治理验收 (5)7.5 隐患排查周期 (5)8 文件管理 (6)9 隐患排查的效果 (6)10 持续改进 (6)10.1 评审 (6)10.2 更新 (6)10.3 沟通 (6)前言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山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提出。

本标准由山东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山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省军、潘国军、刘晓威、孙宁、贾国庆、李有臣、高发虎、彭爱田、孙延瑞、赵华、张秀文、王红国、谢家宣、朱殿卿、赵俊峰、赵一。

引言本标准是依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充分借鉴和吸收国际、国内隐患排查治理相关标准、现代安全管理理念和生产经营单位(以下简称企业)的隐患排查治理成功经验,融合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及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等相关要求,结合山东省安全生产实际编制而成。

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是企业安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风险控制措施的持续有效进行排查确认、有效控制风险的重要方法。

本标准的目的是规范山东省企业隐患排查治理行为,保障从业人员的职业安全与健康,降低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实现安全生产和安全发展。

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通则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山东省内企业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的基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指导各行业领域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细则、实施指南的编制。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3694—2013 风险管理 术语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事故隐患 hidden risk of work safety accident企业违反安全生产、职业卫生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或导致事故后果扩大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3.2隐患排查 screening for hidden risk企业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岗位员工以及其他相关人员依据国家法律法规、标准和企业管理制度,采取一定的方式和方法,对照风险分级管控措施的有效落实情况,对本单位的事故隐患进行排查的工作过程。

3.3隐患治理 elimination of hidden risk消除或控制隐患的活动或过程。

3.4隐患信息 hidden risk information包括隐患名称、位置、状态描述、可能导致后果及其严重程度、治理目标、治理措施、职责划分、治理期限等信息的总称。

4 基本要求4.1 组织有力、制度保障企业应根据实际建立由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牵头的组织领导机构,建立能够保障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全过程有效运行的管理制度。

4.2 全员参与、重在治理从企业基层操作人员到最高管理层,都应当参与隐患排查治理;企业应当根据隐患级别,确定相应的治理责任单位和人员;隐患排查治理应当以确保隐患得到治理为工作目标。

4.3 系统规范、融合深化企业应在安全标准化等安全管理体系的基础上,进一步改进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形成一体化的安全管理体系,使隐患排查治理贯彻于生产经营活动全过程,成为企业各层级、各岗位日常工作重要的组成部分。

4.4 激励约束、重在落实企业应建立隐患排查治理目标责任考核机制,形成激励先进、约束落后的鲜明导向。

企业应明确每一个岗位都有排查隐患、落实治理措施的责任,同时应配套制定奖惩制度。

5 总体结构5.1 标准层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标准体系包括通则、细则和实施指南三个层级。

5.2 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通则应规定企业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立的原则要求、任务目标和基本程序。

5.3 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细则应规范各行业领域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立的具体任务目标和工作程序,明确隐患排查组织方式、排查内容与标准、隐患治理原则和要求。

5.4 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实施指南应依托各行业领域同类型企业中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标杆企业,制定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的工作方法、实施步骤,确定同类型企业常用的隐患排查项目清单、明确组织实施、隐患治理和验收的具体要求,及相关配套制度、记录文件等,指导同类型企业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

6 隐患分级与分类6.1 分级6.1.1 基本要求根据隐患整改、治理和排除的难度及其可能导致事故后果和影响范围,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

6.1.2 一般事故隐患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6.1.3 重大事故隐患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无法立即整改排除,需要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以下情形为重大事故隐患:——违反法律、法规有关规定,整改时间长或可能造成较严重危害的;——涉及重大危险源的;——具有中毒、爆炸、火灾等危险的场所,作业人员在10人以上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难度较大,一定时间得不到整改的;——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设区的市级以上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认定的。

6.2 分类6.2.1 基本要求事故隐患分为基础管理类隐患和生产现场类隐患。

6.2.2 生产现场类隐患生产现场类隐患包括以下方面存在的问题或缺陷:——设备设施;——场所环境;——从业人员操作行为;——消防及应急设施;——供配电设施;——职业卫生防护设施;——辅助动力系统;——现场其他方面。

6.2.3 基础管理类隐患基础管理类隐患包括以下方面存在的问题或缺陷:——生产经营单位资质证照;——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教育培训;——安全生产管理档案;——安全生产投入;——应急管理;——职业卫生基础管理;——相关方安全管理;——基础管理其他方面。

7 工作程序和内容7.1 编制排查项目清单7.1.1 基本要求企业应依据确定的各类风险的全部控制措施和基础安全管理要求,编制包含全部应该排查的项目清单。

隐患排查项目清单包括生产现场类隐患排查清单和基础管理类隐患排查清单。

7.1.2 生产现场类隐患排查清单应以各类风险点为基本单元,依据风险分级管控体系中各风险点的控制措施和标准、规程要求,编制该排查单元的排查清单。

至少应包括:——与风险点对应的设备设施和作业名称;——排查内容;——排查标准;——排查方法。

7.1.3 基础管理类隐患排查清单应依据基础管理相关内容要求,逐项编制排查清单。

至少应包括:——基础管理名称;——排查内容;——排查标准;——排查方法。

7.2 确定排查项目实施隐患排查前,应根据排查类型、人员数量、时间安排和季节特点,在排查项目清单中选择确定具有针对性的具体排查项目,作为隐患排查的内容。

隐患排查可分为生产现场类隐患排查或基础管理类隐患排查,两类隐患排查可同时进行。

7.3 组织实施7.3.1 排查类型排查类型主要包括日常隐患排查、综合性隐患排查、专业性隐患排查、专项或季节性隐患排查、专家诊断性检查和企业各级负责人履职检查等。

7.3.2 排查要求隐患排查应做到全面覆盖、责任到人,定期排查与日常管理相结合,专业排查与综合排查相结合,一般排查与重点排查相结合。

7.3.3 组织级别企业应根据自身组织架构确定不同的排查组织级别和频次。

排查组织级别一般包括公司级、部门级、车间级、班组级。

7.3.4 治理建议按照隐患排查治理要求,各相关层级的部门和单位对照隐患排查清单进行隐患排查,填写隐患排查记录。

根据排查出的隐患类别,提出治理建议,一般应包含:——针对排查出的每项隐患,明确治理责任单位和主要责任人;——经排查评估后,提出初步整改或处置建议;——依据隐患治理难易程度或严重程度,确定隐患治理期限。

7.4 隐患治理7.4.1 隐患治理要求隐患治理实行分级治理、分类实施的原则。

主要包括岗位纠正、班组治理、车间治理、部门治理、公司治理等。

隐患治理应做到方法科学、资金到位、治理及时有效、责任到人、按时完成。

能立即整改的隐患必须立即整改,无法立即整改的隐患,治理前要研究制定防范措施,落实监控责任,防止隐患发展为事故。

7.4.2 事故隐患治理流程事故隐患治理流程包括:通报隐患信息、下发隐患整改通知、实施隐患治理、治理情况反馈、验收等环节。

隐患排查结束后,将隐患名称、存在位置、不符合状况、隐患等级、治理期限及治理措施要求等信息向从业人员进行通报。

隐患排查组织部门应制发隐患整改通知书,应对隐患整改责任单位、措施建议、完成期限等提出要求。

隐患存在单位在实施隐患治理前应当对隐患存在的原因进行分析,并制定可靠的治理措施。

隐患整改通知制发部门应当对隐患整改效果组织验收。

7.4.3 一般隐患治理对于一般事故隐患,根据隐患治理的分级,由企业各级(公司、车间、部门、班组等)负责人或者有关人员负责组织整改,整改情况要安排专人进行确认。

7.4.4 重大隐患治理经判定或评估属于重大事故隐患的,企业应当及时组织评估,并编制事故隐患评估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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