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本科生转专业名单(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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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

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

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校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工作,根据《XX工业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我校普通全日制本科生。

第二章转专业原则与条件第三条转专业工作应以转入专业的师资力量、实验设备等教学资源能够满足本专业教学要求为基本依据。

第四条在校本科学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以在学校规定范围内申请转专业:(一)一年级第二学期末,完成本专业培养方案相应学期规定的全部课程。

其中第一学期必修课第一次考试成绩(不计算补考成绩)平均学分绩达到75分以上,且在本专业排名前30%,获得转专业资格;第二学期通过接收专业考核且必修课一次性合格的;(二)一年级第一学期末,必修课成绩平均学分绩在本专业排名前50%的学生,在某一学科方面有特长,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经专家组鉴定后,确认其确有特长的;(三)在校期间患有、发现某种疾病或因生理缺陷,经学校指定的医疗单位检查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校其它专业学习的;(四)我校保留学籍应征入伍本科生退出现役后复学,符合上级关于转专业的有关规定的;(五)在校期间通过相关考核,进入学校规定的国际交流项目班,根据培养方案要求需转入指定专业学习的。

第五条学生存在下列情形之一,不能申请转专业:(一)由外校转入我校的;(二)在校修读已满三年的;(三)招生时确定为定向、委托培养的;(四)受过警告及以上处分的;(五)在我校学习期间已转过专业的;(六)正在休学、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学籍期间的;(七)已达到退学条件的;(八)招生时学校规定不可转入转出的专业(艺术类不同录取方式专业间、软件工程专业、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我校与其他学校联合培养的专业、专科起点本科专业、通过高水平运动队等特殊类型招生录取专业等);(九)其他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禁止转专业的情形。

第六条各学院应根据各专业的办学条件及就业状况,研究确定各专业转专业的接收名额、接收标准及考核方式,并以院发文件形式报教务处备案。

2016年度本科生跨类转专业拟录取名单pdf

2016年度本科生跨类转专业拟录取名单pdf

经济管理学院 经济管理学院 经济管理学院
行政管理 旅游管理 旅游管理
经济管理学院 人力资源管理 经济管理学院 经济管理学院 市场营销 市场营销
79 80 81 82 83 84 85 86 87 88 89 90 91 92 93 94 95 96 97 98 99 100 101 102 103 104 105
2015155126 2015151108 2015148201 2015034106 2015034110 2015155223 2015151605 2015151119 2015111223 2015151110 2015151519 2015014112 2015012318 2015012210 2015015127 2015033224 2015039101 2015012323 2015125220 2015012325 2015151320 2015014123 2015012306 2015012324 2015015118 2015016412 2014250936
2015级 2015级 2015级 2015级 2015级 2015级 2015级 2015级 2015级 2015级 2015级 2015级 2015级 2015级 2015级 2015级 2015级 2015级 2015级 2015级 2015级 2015级 2015级 2015级 2015级 2015级 2015级
国际商学院
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
国际商务 软件工程 市场营销
经济管理学院
生命科学学院 化学工程与工艺 经济管理学院 外国语学院 英语 经济管理学院 经济管理学院
物理与材料工程学院 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
机电工程学院 测控技术与仪器 经济管理学院 经济管理学院 经济管理学院 经济管理学院 经济管理学院 生命科学学院 生命科学学院 土木工程学院 土木工程学院 文法学院

2016年四川大学本科学生转专业名单

2016年四川大学本科学生转专业名单

现学院 制造科学与工程学院 制造科学与工程学院 制造科学与工程学院 制造科学与工程学院 制造科学与工程学院 制造科学与工程学院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电气信息学院 电气信息学院 电气信息学院 电气信息学院 电气信息学院 电气信息学院 电气信息学院 电气信息学院 电气信息学院 电气信息学院 电子信息学院 电子信息学院 电子信息学院 建筑与环境学院 水利水电学院 水利水电学院 水利水电学院 化学工程学院 化学工程学院 化学工程学院 化学工程学院 化学工程学院 化学工程学院 化学工程学院 化学工程学院 化学工程学院 化学工程学院
四川大学2016年本科生转专业公示名单
学号 2015141422033 2015141503029 2015141221055 2015141411121 2015141422025 2015141425024 2015141453060 2015141503003 2015141221007 2015141422037 2015141494118 2014141442013 2014141444004 2015141053014 2015141082005 2015141082020 2015141094103 2015141231012 2015141231126 2015141231177 2015141231180 2015141231240 2015141241006 2015141411036 2015141411122 2015141411140 2015141411142 姓名 赵铁扬 索开心 苏斌 廖子明 颜子博 涂婉莹 夏天 曹甜甜 程圣福 钟海 温志豪 陈若琳 崔正昊 鲁清源 代宇灿 刘欣雨 唐赫 陈逸雯 马晶晶 韦家富 吴涵 钟磊 陈岩松 邓超 林海天 刘煜祖 刘泽源 转入学院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电气信息学院 电气信息学院 电气信息学院 电气信息学院 电气信息学院 电气信息学院 电气信息学院 电气信息学院 电气信息学院 电气信息学院 电气信息学院 电气信息学院 电气信息学院 电气信息学院 电气信息学院 电气信息学院 转入专业 材料物理 材料物理 金属材料工程 生物医学工程(生物材料与 人工器官方向) 生物医学工程(生物材料与 人工器官方向) 生物医学工程(生物材料与 人工器官方向) 生物医学工程(生物材料与 人工器官方向) 生物医学工程(生物材料与 人工器官方向) 生物医学工程(生物医学图 像仪器、生物力学方向) 生物医学工程(生物医学图 像仪器、生物力学方向) 新能源材料与器件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转入年级 现学院 现专业 2015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 2015 轻纺与食品学院 纺织工程 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核 2016 物理学类 科学与工程技术学院) 2015 2015 2015 2015 2015 2015 2015 2015 2014 2014 2015 2015 2015 2015 2015 2015 2015 2015 2015 2015 2015 2015 2015 2015 制造科学与工程学院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电子信息学院 轻纺与食品学院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 生物医学工程(生物医学 图像仪器、生物力学方 光电信息类 纺织工程 现年级 2015 2015 2015 2015 2015 2015 2015 2015 2015 2015 2015 2014 2014 2015 2015 2015 2015 2015 2015 2015 2015 2015 2015 2015 2015 2015 2015 备注

南师大转专业1

南师大转专业1

文理兼收 文理兼收 文理兼收 有专业基础 有专业基础 有专业基础 有专业基础 有专业基础 不限 不限 不限 1、接受转入学生的专业考核各门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均不得低于60分。2、参考 教材:《现代广播电视论纲》,毕一鸣著,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新闻评论学 》,丁法章著, 复旦大学出版社。
新传院
广播电视新闻学
笔试时间与地点:4月27日(星期一) 下午15: 笔试时间与地点
学院 化科院 化科院
拟接收专业
拟接收 人数 考核科目、考核形式及权重 高中化学(笔试40%、操作40%、面试20%) 高中化学(笔试40%、操作40%、面试20%)
专业要求 高考科目中选考化学 高考科目中选考化学 高考科目中选考化学
化学(强化) 10 应用化学(化工过程与工艺、材料合 成与工艺) 10 环境科学(污染控制与资源化、环境 化学) 10
拟接收 人数 20 10 8 8 8 18 14 18 24 13 17 16 15 6
考核科目、考核形式及权重
专业要求
教科院
教育管理
6
教科院
学前教育
10
教科院
应用心理学
10
教科院
教育技术(师范、信息技术)
15
文理兼收 文理兼收 文理兼收 文理兼收 文理不限 文理不限 文理不限 文理不限 1.爱好教育事业,熟悉教育事业;2.热爱教育科学;3.有较好的书面语言表达能力. 考核科目——教育学; 考核形式——面试; 权重——100% (参考书目:《现代教育基础》,冯建军主编,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 一年 级必选的通修课程成绩在合格以上(或经补考合格)。 1.爱好教育事业,熟悉教育事业;2.热爱教育管理专业;3.有较好的书面语言表达 考核科目——教育学; 考核形式——面试; 能力.(参考书目:《现代教育基础》,冯建军主编,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 权重——100% 一年级必选的通修课程成绩在合格以上(或经补考合格)。 1、热爱儿童,热爱学前教育专业;2、普通话较标准;3、最好能有一定的艺术基 考核科目——教育学; 考核形式——面试; 权重— 础。 (参考书目:《教育概论》,叶澜著,人民教育出版社) 一年级必选的通 —100% 修课程成绩在合格以上(或经补考合格)。 修课程成绩在合格以上(或经补考合格)。 1、爱好心理学专业;2、有较好的语言表达能力;3、有较强的组织能力。 (参 考核科目——普通心理学 考核形式及权重——笔试 考书目:《普通心理学》(修订版),彭聃龄主编,北师大出版社 一年 60%+ 60%+面试40% 40% 级必选的通修课程成绩在合格以上(或经补考合格)。 级必选的通修课程成绩在合格以上(或经补考合格)。 1、愿意从事教育信息化或信息技术应用领域相关工作;2、对教师专业发展有较 考核科目——信息技术基础; 考核形式——面试; 高兴趣;3、对计算机有较高兴趣(参考书目:《信息技术基础》,出版社任选) 权重——100% 一年级必选的通修课程成绩在合格以上(或经补考合格) 一年级必选的通修课程成绩在合格以上(或经补考合格)。

哈尔滨商业学院2016级优秀本科生拟转专业学生名单

哈尔滨商业学院2016级优秀本科生拟转专业学生名单
哈尔滨商业大学2016级优秀本科生拟转专业学生名单
序号
学号
姓名
平均学分绩点
平均分
原专业
拟转入专业
1
201637015029
薛伟伟
3.76
90.89
人力资源管理
会计学
2
201636011001
徐小婷
3.68
89.06
财政学
会计学
3
201635015010
马菡
3.66
91.56
财政学
会计学
4
201623025035
体育经济与管理
财务管理
56
201662025042
李巧林
2.91
83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审计学
57
201637011011
潘静
2.9
83.19
行政管理
财务管理
58
201623025555
韩雪
2.9
83.13
电子商务
财务管理
59
201615015001
刘韵晗
2.87
83.06
行政管理
财政学
60
201615015029
白子明
2.87
83.06
酒店管理
国际经济与贸易
61
201614025068
蒲怡洁
2.84
82.44
酒店管理
财务管理
62
201623025273
张晓晗
2.82
81.56
行政管理
财政学
63
201632025034
张瑞翔
2.8
82.63
电子商务

“转出无门槛”,高校本科生转专业限制放宽

“转出无门槛”,高校本科生转专业限制放宽

“转出无门槛”,高校本科生转专业限制放宽“转出无门槛”,高校本科生转专业限制放宽据吉林大学教务处消息,12月15日,该校本科生转专业将全面放开转出限制。

本科生在大一、大二时均都可以报名参加转专业,且不限制转出比例,学校不再组织统一的笔试考试,报名的学生只需参加所报名专业组织的考核即可。

吉林大学称,学校会将所有接收转入的学院分成两个批次,学生在每个批次的30多个专业里可有序选报三个志愿专业。

大一没转成功的学生还可以在大二再次尝试,即最多可以有报12个专业的机会。

“各专业接受比例对大一、大二分开设置,分为两个通道录取,不会一起比较。

”“大二年级转专业原则上要降到一年级重新学习,学校会在为你们转专业的同时办理降级。

”吉林大学指出,大一时转专业,则可以平级转。

12月21日,界面教育多次拨打吉林大学教务处相关科室电话,均无人接听。

通过查询该校近年来的转专业政策,界面教育发现,吉林大学对本科生转专业呈现逐步放松趋势。

2013年,该校规定转专业学生需按专业名次排序,且不超过专业人数的20%;且学院之间转出和接收人数不能超过各学院2013年各专业招生总数的10%。

时任吉林大学招生办主任的刘鹤在2015年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学校接下来要进一步扩大转专业的数量,希望每年能有几个百分点的增量。

2018年,学校推出“试点类”专业,即学院申报的试点类专业和学生报名申请转入人数未达到接收计划人数的专业(类),不用参加学校统一笔试,直接由接收学院组织考核转专业(类)。

转出转入比例也进一步扩大。

2021年,吉林大学的转专业(类)的“报名比例”已经扩大到同年各专业招生总数的50%以内,“转入比例”则在20%以内。

教育部早在2005年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就提到,学生可以按学校的规定申请转专业,学生转专业由所在学校批准。

2017年,教育部对该规定进行了修订,在转专业方面更加明确,“学生在学习期间对其他专业有兴趣和专长的,可以申请转专业;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学生,国家有相关规定或者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的,不得转专业。

各学校转专业相关细则

各学校转专业相关细则

天津师范大学转专业实施细则天津师范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为充分满足学生个性发展需要,尊重学生学习兴趣,提高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同时也使我校的人才培养能更有效地满足社会需求,特修订天津师范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

一、总则第一条转专业的所有工作本着公开、公平与公正的原则进行,所有有关的管理人员、教师与学生都必须严格遵守有关规程。

第二条转入专业的师资力量、实验设备等教学资源能够满足教学的要求;转出人数不得超过同年级同专业总人数的15%(软件工程专业不超过5%)。

第三条原则上限制一、二年级的学生(不含高职升本学生)可以申请转专业。

第四条学生在学期间只能成功转专业一次。

艺体类专业的学生不得申请转入普通类专业;申请转入艺术类专业的学生必须具有拟转入专业高考当年的专业合格证(或通过合格线)。

第五条转入学院可以根据专业特点、教学资源状况、学生考试成绩以及结合学生的个人意愿,最终确定学生平转或降转。

二、学生申请转专业的资格第六条凡提出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应具备下列条件:1.在校一、二年级本科学生(不含内地西藏班、预科班、新疆高中班学生,定向生须持定向单位同意证明,由教务处联合招生管理中心审核);2.学习态度端正,遵纪守法,身体条件符合拟转入专业要求;3.对所转专业具有较强的兴趣爱好和学习志向。

第七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学生,不得申请转专业:1.在休学、保留学籍和入学资格期间的学生;2.在校期间受到警告(含)以上处分的学生;3.在学期间已成功转专业一次的学生;4.高职升本的学生。

第八条学生入学后因患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等其他特殊情况,经学校确认必须转专业的学生,由学校根据情况妥善安排。

三、转专业工作流程第九条每年4月初,由教务处根据各专业教学条件及就业状况,统一确定并公布全校各专业接收转专业的人数。

第十条每年4月30日前,志愿转专业的学生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逾期不予办理),并填写《天津师范大学学生申请事项用表》,报主管教学院长审批,经所在学院同意后,报学校教务处。

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

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

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XX 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为进一步规范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工作,便于学生合理安排学习计划,结合我校本科教学运行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校按照规定录取的统考统招、接受全日制普通高等学历教育本科学生的转专业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不适用于中外合作办学机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和来华留学本科学生。

第二章基本要求第四条学生一般应当在被录取的专业完成学业。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提出申请转专业:(一)通过原录取专业培养计划中已开设的全部必修课和限选课;(二)经学校认可,学生确有专长,如创新创业类成果、证书等能够充分说明自己专长的材料;(三)个别学生入学后发现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学校的医疗单位检查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四)因有某种特殊困难,不转专业则无法继续学习。

第五条学生转专业应满足下列条件:(一)积极向上,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未解除的违纪处分;(二)在读大一或大二的本科生,达到专业准入课程学分和成绩要求。

第六条下列情况之一,不接受转专业申请:(一)参加高考文科考试学生申请转入只招收高考理科考生专业者;(二)艺术类专业学生申请转入普通类专业者;(三)普通类专业学生申请转入艺术类专业者;(四)外国语中学保送录取的学生申请转入非外语类专业学生;(五)入学未满一学期者;(六)学生所在专业为招生时有明确限制的专业;(七)跨地区转专业;(八)属联合培养、委托培养、定向学生;(九)正在休学或保留学籍的学生;(十)应予退学的学生。

第七条学校根据社会对人才需求情况,可以在急需人才的专业,面向全校在校本科生公开征招,并为通过考核的学生调整学习专业,这类学生原则上也应首先满足第五条、第六条要求。

第八条学校优先考虑休学创业或退役后复学的学生,经本人自愿申请,学校同意并履行相关程序后,可转入本校其他专业学习。

第三章管理与实施第九条教务处负责转专业工作的管理、协调;学院负责转专业工作的具体实施。

关于做好全日制普通本科生

关于做好全日制普通本科生

关于做好2015-2016学年全日制普通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各学院:根据《广西师范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暂行规定》(师政教学〔2009〕77号,以下简称《暂行规定》),经研究,决定从本周起开始接受全日制普通本科生(不含中外校际交流项目学生和专升本学生,下同)的转专业申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请条件全日制普通本科生转专业申请条件按照《暂行规定》中的“原则要求”和“条件要求”执行。

二、工作安排(一)学生提出申请阶段(3月23日- 4月1日)符合条件的学生认真填写《广西师范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申请/审批表》(一式两份)(表格可至教务处下载区下载)后,连同《暂行规定》中规定的相关证明材料一起,提交所在学院教务办公室(教学秘书)。

(二)转出学院审核阶段(4月11日- 4月18日)转出学院根据《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对学生的申请材料进行认真审核,按照“不超过转出专业和年级人数的8%”的规定,确定同意转出的学生名单,并在本学院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经院长签字后,填好《广西师范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名单汇总表》(表格可至教务处下载区下载)并报送教务处学籍管理科。

(三)转入学院考核阶段(4月25日- 5月10日)学籍管理科将符合转专业申请条件的学生名单及材料转到学生拟转入学院,学院根据《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对申请转专业的学生进行认真考核,按照“不超过转入专业和年级人数的8%”的规定,确定同意转入的学生名单和编入年级,并在本学院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经院长签字后,填好《广西师范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名单汇总表》(表格可至教务处下载区下载),连同考核证明材料一并报送教务处学籍管理科。

(四)学校复核和公布阶段(5月15日- 5月27日)教务处对所有学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复核,报分管副校长签署意见,在校园网上公布转专业学生名单,并通知学生本人及相关学院。

(五)学生办理手续阶段(6月8日- 6月17日)获准转专业的学生完成相关学籍异动手续工作。

各学院接收本科生转专业考核方案

各学院接收本科生转专业考核方案
张老师: 39380308
届时告知
大学城校区B9法学院
知识产权
4
医学院
医学影像学
4
必修课程初次考核无不及格状况;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不接受色盲色弱学生;原则上只接受理工类专业旳学生;假如文理兼招旳专业, 只接受高考时是理工类旳学生;成绩排名专业前30%;其他条件不低于学校规定 转入学生编入2023级
专业笔试、专业口试、综合素质评估。
北校区四号楼4楼4415办公室
7月2-9日
何老师
87111124
按学校规定旳时间段内进行
北校区四号楼4楼外国语学院课室
日语
3
环境与能源学院
环境工程
4
必修课程初次考核无不及格状况;成绩排名专业前35%;转入学生编入2023级;无学科限制;不招色盲色弱
面试
环境与能源学院楼B4-209室
18
符合《华南理工大学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管理措施》中旳各项规定。原则上只接受理工类专业旳学生;假如是文理兼招旳专业, 只接受高考时是理工类旳学生, 并且编入2023级。
面试, 重要考察学生旳综合素质、英语、有关学科基础知识等。
麟鸿楼 106室
9月7日下午
3: 00-5: 00
3:00-5:00
杨老师、辛老师
信息工程
30
必修课程初次考核无不及格状况;成绩排名专业前25%;转入学生编入2023级, 信息工程单独开班, 电子科学与技术插班。
面试
逸夫科学馆118实9月日7-8日
何老师, 华老师:87110163
9月12日14: 50
北区35号楼401, 402, 405, 406
电子科学与技术
15
自动化科学与工程学院

本科生校内转专业管理办法

本科生校内转专业管理办法

本科生校内转专业管理办法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41号令)精神,深入推进教学改革,全面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鼓励学生个性发展,营造有利于人才成长的学习环境,根据《本科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一、申请转专业基本条件(一)在籍全日制一、二年级本科生。

(二)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规章制度,遵纪守法,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二、申请转专业方式及资格条件(一)全校范围内转专业第一学年学习成绩专业排名前30%的学生可申请转专业。

(二)其他方式转专业1.循环协议转专业:在一年级期间,在个人自愿,并作出承诺的情况下,两人之间或多人之间一对一互相交换循环转专业。

2.学有特长转专业:在一年级、二年级期间,学有特长的学生(即在全国或国际学科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者),可视具体情况转入相关专业。

3.学习困难转专业:在一年级、二年级期间,学习确有特殊困难的学生,可在学校规定的专业范围内申请转专业。

(理工类专业可转文、经、管、法类专业,工科类专业可转理科类专业,文、经、管、法类可转文科类专业。

对高考改革省、自治区、直辖市,高考成绩不低于拟转入相关专业同一生源地相应年份录取成绩。

)4.创新创业转专业:申报获批创新创业休学的本科学生创新创业满2年及以上,且休学前学业GPA达到3.0及以上者,可申请转入与其创新创业项目相关的专业学习。

5.入伍退役转专业:退役后复学者,因自身情况需要转专业者。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转专业:1.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国家有相关规定或者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的学生;2.处于休学(或保留学籍)期间的学生;3.三年级以上(含三年级)的学生;4.已达到退学标准的学生;5.无正当理由的学生;6.上级主管部门相关文件规定不予转专业的学生。

三、转专业程序(一)全校范围内转专业工作程序1.公布接收转专业学生计划数学生学籍管理中心协调、汇总并及时公布各专业拟接收转专业学生的计划数。

安徽大学2016级转专业申请学生名单

安徽大学2016级转专业申请学生名单

备注
C31614038 C31614042 C31614052 C31614071 C31614081 C31614086 C31614087 C31614088 C41614006 C41614011 C41614019 C41614032 C41614034 C41614037 C41614040 C41614060 C41614062 C41614069 C41614084 C41614086 C41614090 C51614027 C51614032 C61614011 C61614027 D11614003 D11614009 D11614013 D11614014 D11614015 D11614018 D11614021 D11614022 D11614028 D11614029 D11614030 D11614041 D11614042 D31614004 D31614005 D31614006 D31614007 D31614012 D31614013 D31614014 D31614016 D31614017 D31614018 D31614020 D31614021 D31614023 D31614024 D31614028 D31614030 D31614031 D61614004 D61614010 D61614011 D61614012 D61614015 D61614025 D61614026 D71614001 D71614006 D71614011 D71614012 D71614015 D71614019
姓名 吴与伦 王菁源 张子妍 吴帅 张迪 赵敏 胡政寓 王禹琛 黄一烜 关义 和少李 殷世娇 王诗聪 徐宇航 李安奇 王荣琛 陈蒙蒙 马郡骏 徐思佳 王习玉 洪浪 聂剑飞 王恒 赵敏媛 田星寒 曾蓉佳 李向上 胡正轩 汪倩 刘成诚 徐嘉鹏 白颂雪 张建伟 张晨 谢实友 曹宇 祝千钧 水加豪 鉏子豪 林新 张曼瑜 王雨辰 周涛 赵影 李佳慧 李诺仪 张若琛 吴修文 郭馨悦 赵王轩 郭煜 黄孟祺 徐新宇 龙明怡 任滢晓 谷剑楠 孙澍钰 邓熙航 苗成林 刘畅 李智强 王天宇 冷浩林 李成龙 陈文君 郑茂龙 张潜

转专业名单拟录取名单1

转专业名单拟录取名单1

女 女 女 女 女 女 男 女 女 男 女 男 女 女 女 男 男 女 女 女 女 女 女 男 女 女 女 女 女 女 女 女 男 女 女 女 女 女 女 女 男 男 女 女 女 女 女 女 男 女
非师范 师范 师范 师范 师范 师范 师范 非师范 非师范 非师范 非师范 非师范 非师范 师范 师范 师范 师范 师范 师范 师范 师范 师范 非师范 非师范 非师范 非师范 非师范 非师范 非师范 非师范 非师范 非师范 非师范 非师范 非师范 非师范 非师范 非师范 非师范 非师范 非师范 非师范 非师范 非师范 非师范 非师范 非师范 非师范 非师范 非师范
非师范 师范 师范 师范 师范 师范 师范 非师范 非师范 非师范 非师范 非师范 非师范 师范 师范 师范 师范 师范 师范 师范 师范 师范 非师范 非师范 非师范 非师范 非师范 非师范 非师范 非师范 非师范 非师范 非师范 非师范 非师范 非师范 非师范 非师范 非师范 非师范 非师范 非师范 非师范 非师范 非师范 非师范 非师范 非师范 非师范 非师范
2013 2013 2013 2013 2013 2013 2013 2012 2013 2013 2013 2013 2013 2013 2013 2013 2013 2013 2013 2013 2013 2013 2013 2012 2013 2013 2013 2013 2012 2013 2012 2013 2013 2013 2013 2012 2012 2013 2013 2013 2013 2013 2012 2012 2013 2013 2012 2013 2012 2012
电气信息类 地理科学(师范) 地理科学(师范) 历史学(师范) 特殊教育(师范) 学前教育(师范) 学前教育(师范) 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 教育学类 历史学(文化遗产) 教育学类 行政管理 历史学(文化遗产) 特殊教育(师范) 生物科学(师范) 地理科学(师范) 历史学(师范) 特殊教育(师范) 化学(师范) 生物科学(师范) 教育技术学(师范) 数学与应用数学(师范) 地理科学类 法学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行政管理 新闻传播学类 历史学(文化遗产) 新闻传播学类 政治学类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法学 工商管理类 旅游管理 朝鲜语(韩语) 政治学类 人力资源管理 电气信息类 政治学类 物联网工程 行政管理 行政管理 化学(英才班) 化学(英才班) 历史学基地班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行政管理 电气信息类 历史学基地班

本科生转换专业管理办法

本科生转换专业管理办法

本科生转换专业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充分体现以学生为中心的教育理念,给学生提供更多的专业选择机会和个性发展空间,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学籍管理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转专业的所有工作必须本着公开、公平、公正与择优原则进行。

第三条学校宏观控制转入专业接收人数,应为该专业当年招生人数的15%-20%,对各专业(国家或学校有特殊规定的专业除外)转出比例不做限制。

对于就业率低和教学资源不足的专业,将适当控制转入该专业人数。

第四条转出教学单位不得阻止和限制学生的转专业申请;转入教学单位拟定方案、组织考核、公示拟录取名单;教务处审核、备案、公布结果,组织监督转专业过程,并受理相关举报投诉。

第五条原则上每个学生在校期间只能转一次专业。

转专业学生学费按转入专业、年级学费标准收取。

第二章申请条件第六条在校全日制本科生,在第一学期和第三学期课程结束后可以申请转专业。

退役或创业后复学的学生,可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第七条定向生、委托培养生、艺术体育类学生及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学生、国家有相关规定或者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的不能改变专业的学生,不得申请转专业。

第三章转专业程序第八条各教学单位根据本科人才培养要求及教学资源状况,拟定接收学生名额,并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转专业实施方案,包括接收条件、考核内容及方式、考核要求等事宜,在规定时间上报教务处备案,由教务处统一公布。

第九条教务处发布通知,公布当年转专业的范围、各专业接收人数以及具体工作安排。

第十条拟转专业学生,按要求提交申请至转出教学单位教学管理科,各教学单位统一填报《华北科技学院转专业学生汇总表》报教务处。

第十一条各接收单位确定转专业考核(考试)、面试的名单并组织相关测试,测试材料要整理存档。

着重考核接收专业必修的与专业相关的学科基础课程,考查学生的专业素质及专业特长;考核的各个环节(命题、考试、阅卷及成绩登录等)应由专人负责,严格把关;考核的最终成绩按百分制计算;转专业考核达不到要求者不得转专业。

《西北师范大学本科生转专业暂行管理办法》(2016年12月修订)

《西北师范大学本科生转专业暂行管理办法》(2016年12月修订)

西北师范大学本科生转专业暂行管理办法(西师发〔2005〕145 号,2016 年 12 月修订)为体现因材施教原则,充分发展学生专业特长,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提高学生培养质量,根据《西北师范大学学分制学籍管理条例》(西师发[2005]129 号),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凡被我校录取的学生一般应在被录取的专业完成学业。

确有专长,转专业后更能发挥其特长的本科一年级学生(不含艺术、体育类专业学生)可申请转专业。

本科生转专业分两次进行,第一次于新生报到后进行,第二次于一年级结束时进行。

二、新生报到后转专业按照下列原则和程序进行:(一)原则1、学生须在文史类、理工类同类专业之间申请转换专业(文理兼收专业除外)。

2、当年被我校录取且符合学院相关专业单科成绩要求的普通本科新生可申请转换专业。

3、依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学生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转入专业体检要求。

4、民族班学生原则上只能转入民族班。

5、以下学生不列入转专业范围:①艺术类专业学生(含音乐学院、体育学院、美术学院、舞蹈学院、敦煌学院所有专业及旅游管理航空服务校企合作、播音与主持艺术、动画、广播电视编导等专业)。

②生源为内地新疆高中班学生。

③生源为中职对口招生学生(三校生)及政策性专项生。

(二)程序1、各学院根据当年招生情况及教学实际,于新生报到前一周初步确定各专业拟接收转入人数计划(各专业计划接收学生数量需控制在本专业招生人数的10%以内)及相关单科成绩要求,报教务处审核批准后,向新生公布。

2、学生依据自己的兴趣爱好、专业特长及高考成绩,于新生报到后一周内填写申请表,交所在学院,学院将申请表汇总后报教务处。

3、外省录取的考生,根据当年外省录取人数比例,从拟转入计划中划出相应的比例。

4、教务处于新生报到后第三周内,依据学生申请及各专业拟转入计划,按新生高考成绩与本人所在省(市、自治区)当年本科录取分数线的差值,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学生专业(省内录取的考生和外省录取的考生分别按照差值进行排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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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亦珉
航海学院
动力与能源学院
飞行器动力工程
07011505
92
2015302418
翟辰阳
计算机学院
动力与能源学院
飞行器动力工程
07011505
93
2015302957
向康深
管理学院
动力与能源学院
飞行器动力工程
07011506
94
2015302956
孙瑞谦
管理学院
动力与能源学院
飞行器动力工程
07011507
76
2015302873
鲍尘琨
管理学院
机电学院
工业工程
05051501
77
2015300369
熊维雨
航空学院
机电学院
微机电系统工程
05081501
78
2015301456
郑磊
力学与土木建筑学院
力学与土木建筑学院
土木工程
06021502
79
2015302862
王林
管理学院
力学与土木建筑学院
土木工程
06021502
肖爽
管理学院
航天学院
飞行器设计与工程
02011503
34
2015301995
许晨
电子信息学院
航天学院
飞行器设计与工程
02011504
35
2015302721
文浩宇
理学院
航天学院
飞行器设计与工程
02011501
36
2015302882
林俊同
管理学院
航天学院
飞行器设计与工程
02011502
37
2015301187
57
2015302738
黄紫荆
理学院
材料学院
材料科学与工程
04011509
58
2015301690
汪梓迅
动力与能源学院
材料学院
材料科学与工程
04011509
59
2015302474
张聪
计算机学院
材料学院
材料科学与工程
04011509
60
2015301098
胡芸珊
机电学院
机电学院
飞行器制造工程
05011501
02021501
45
2015300872
李嘉诚
材料学院
航天学院
探测制导与控制技术
02021502
46
2015300974
吴罗柽
材料学院
航海学院
水声工程
03071502
47
2015301423
陈戈
力学与土木建筑学院
航海学院
水声工程
03071501
48
2015300631
魏焘
航海学院
航海学院
水声工程
03071502
72
2015430114
Faraz Akhter
航空学院
机电学院
机械工程(国际班)
05101501
73
2015302871
马文阁
管理学院
机电学院
工业工程
05051501
74
2015302887
鱼涛
管理学院
机电学院
工业工程
05051501
75
2015302653
张名远
理学院
机电学院
工业工程
05051501
吕玉贝
理学院
电子信息学院
探测制导与控制技术
08031501
107
2015303382
曹功禄
生命学院
电子信息学院
探测制导与控制技术
08031502
108
2015301422
张淑媛
力学与土木建筑学院
电子信息学院
探测制导与控制技术
08031503
109
2015301471
史朝瑞
力学与土木建筑学院
电子信息学院
61
2015301352
李沛珂
力学与土木建筑学院
机电学院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05021501
62
2015302880
李博
管理学院
机电学院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05021501
63
2015302778
董睿哲
理学院
机电学院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05021502
64
2015302899
段冰冰
管理学院
机电学院
动力与能源学院
飞行器动力工程
07011503
88
2015301160
雷骐玮
机电学院
动力与能源学院
飞行器动力工程
07011503
89
2015301849
钱文韬
电子信息学院
动力与能源学院
飞行器动力工程
07011504
90
2015301153
马毓
机电学院
动力与能源学院
飞行器动力工程
07011504
91
2015300635
王帅中
航海学院
航天学院
飞行器动力工程
02031502
26
2015300730
梁韦洪
航海学院
航天学院
飞行器动力工程
02031501
27
2015302204
刘陆昊
自动化学院
航天学院
飞行器动力工程
02031502
28
2015302580
刘杰
理学院
航天学院
飞行器设计与工程
02011501
29
2015301847
2015303402
曹宁
生命学院
航天学院
探测制导与控制技术
02021501
42
2015300579
黄鹏飞
航天学院
航天学院
探测制导与控制技术
02021502
43
2015302083
胡文浩
自动化学院
航天学院
探测制导与控制技术
02021502
44
2015301337
周哲奇
力学与土木建筑学院
航天学院
探测制导与控制技术
84
2015301434
王禹一
力学与土木建筑学院
动力与能源学院
飞行器动力工程
07011501
85
2015300626
卢子寅
航海学院
动力与能源学院
飞行器动力工程
07011502
86
2015303384
高骞
生命学院
动力与能源学院
飞行器动力工程
07011502
87
2015301414
熊炫棠
力学与土木建筑学院
4
2014300734
张建初
航海学院
航海学院
电子信息工程
03041403
5
2014300481
张宸语
航空学院
机电学院
机械电子工程
05071401
6
2014302301
艾思思
自动化学院
力学与土木建筑学院
建筑学
06051502
7
2014301078
占昌垒
材料学院
电子信息学院
电子信息工程
08021403
8
李佳胜
机电学院
航天学院
飞行器设计与工程
02011503
38
2015301988
李远东
电子信息学院
航天学院
航空航天工程
02041501
39
2015301933
王雄
电子信息学院
航天学院
探测制导与控制技术
02021501
40
2015302318
缪可言
计算机学院
航天学院
探测制导与控制技术
02021502
41
通信工程
08041502
110
2015303404
侯继庄
生命学院
电子信息学院
通信工程
08041502
111
2015301728
靳雨杭
电子信息学院
电子信息学院
通信工程
08041502
112
2014303148
兰翔
管理学院
管理学院
工商管理
12011401
13
2014302583
刘承阳
计算机学院
管理学院
市场营销
12021401
2016年本科生转专业名单——2015级
序号
学号
姓名
原学院
拟转入学院
拟转入专业
拟编入班级
1
2015300471
张志林
航天学院
航空学院
飞行器设计与工程
01011504
2016年本科生转专业名单——2014级
序号
学号
姓名
原学院
拟转入学院
拟转入专业
拟编入班级
1
2014302117
李加伟
电子信息学院
航海学院
电子信息工程
03041403
2
2014300722
范子晨
航海学院
航海学院
电子信息工程
03041403
3
2014300731
王修珩
航海学院
航海学院
电子信息工程
03041403
80
2015302573
崔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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