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雷电易发区域及其防范等级划分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内蒙古自治区雷电易发区域及其防范等级划分
内蒙古自治区气象局
2018 年 11月
前言
为贯彻落实《中国气象局等11部委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优化建设工程防雷许可的决定>的通知》(气发〔2016〕79号)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优化建设工程防雷许可决定的通知》(内政发〔2016〕114号)文件精神,结合内蒙古自治区雷电活动规律及其灾害分布特征,编制了内蒙古自治区雷电易发区域及其防范等级划分标准。
该文件利用内蒙古自治区119个气象台站1981—2010年雷暴日观测及42个闪电定位仪地闪监测密度、雷电流强度等资料,采取百分位数法、自然断点法等方法划分雷电易发区域及其防范等级。今后随着闪电定位系统的地闪监测后续资料的积累,将对分布图进行修订完善。
目录
1 内蒙古自治区雷电易发区区划 (1)
1.1 极高易发区 (1)
1.2 高易发区 (1)
1.3 较高易发区 (1)
1.4 中易发区 (2)
1.5 一般易发区 (2)
2 内蒙古自治区雷电防范等级划分 (4)
2.1 一级防范 (4)
2.2 二级防范 (4)
2.3 三级防范 (4)
2.4 四级防范 (5)
2.5 五级防范 (5)
3 内蒙古自治区各盟市雷电易发区划图 (6)
3.1 呼和浩特市 (6)
3.2 包头市 (7)
3.3 呼伦贝尔市 (8)
3.4 兴安盟 (9)
3.5 通辽市 (10)
3.6 赤峰市 (11)
3.7 锡林郭勒盟 (12)
3.8 乌兰察布市 (13)
3.9 鄂尔多斯市 (14)
3.10 巴彦淖尔市 (15)
3.11 乌海市 (16)
3.12 阿拉善盟 (17)
1 内蒙古自治区雷电易发区区划
根据雷电防护标准IEC 62305、GB 50057雷击大地密度与雷暴日数关系及GB50343中地区雷暴日等级划分原则,结合内蒙古自治区雷电活动规律及其灾害分布特征,将内蒙古自治区雷电易发区域划分为五级:极高易发区、高易发区、较高易发区、中易发区、一般易发区。
1.1 极高易发区
该区是雷电活动最为密集的地区。该区主要分布在中部地区和东部地区,包括呼和浩特市、乌兰察布市、包头市、鄂尔多斯市和呼伦贝尔市的部分地区,以及巴彦淖尔市、锡林郭勒盟、赤峰市、通辽市和兴安盟的极小部分区域。该区约占内蒙古自治区总面积的3.89%,4.6万平方公里。
1.2 高易发区
该区是雷电活动较为密集的地区。该区主要分布在中部地区和东部地区,包括呼和浩特市、乌兰察布市、包头市、鄂尔多斯市、锡林郭勒盟和赤峰市的部分地区,以及巴彦淖尔市、通辽市、兴安盟和呼伦贝尔市的小部分区域。该区约占内蒙古自治区总面积的20.35%,24.1万平方公里。
1.3 较高易发区
该区是全区面积最大、分布最广的分区。该区主要分布在中部地区和东部地区,包括锡林郭勒盟、通辽市、兴安盟和呼伦贝尔市的大部分地区,巴彦淖尔市、鄂尔多斯市、包头市、乌兰察布市和
赤峰市的小部分区域,以及阿拉善盟、乌海市和呼和浩特市的极少部分区域。该区约占内蒙古自治区总面积的44.63%,52.8万平方公里。
1.4 中易发区
该区主要分布在西部地区,包括巴彦淖尔市和乌海市的大部分地区,以及阿拉善盟、鄂尔多斯市和呼伦贝尔市的小部分区域。该区约占内蒙古自治区总面积的13.01%,15.4万平方公里。
1.5 一般易发区
该区主要分布阿拉善盟的中西部,约占内蒙古自治区总面积的18.12%,21.4万平方公里。
表1 内蒙古自治区雷电易发区及其防范等级
图例区划描述占全区面积
百分比
防范等级
极高易发区 3.89% 一级
高易发区20.35% 二级
较高易发区44.63% 三级
中易发区13.01% 四级
一般易发区18.12% 五级
— 3 —
图1 内蒙古自治区雷电易发区区划图
2 内蒙古自治区雷电防范等级划分
根据全区雷电易发区域等级划分情况,将其对应的雷电防范等级划分为五级。
2.1 一级防范
雷电极高易发区域采取一级防范。处于雷电极高易发区域的易燃易爆场所、矿区、旅游景区等宜装设雷电监测预警信息接收系统,相关部门每年对其开展 2-3 次防雷设施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并向公众开展3次以上雷电灾害防御宣传教育活动。该区域应布设能够满足全区域无死角覆盖的闪电定位仪及大气电场仪监测网络。
2.2 二级防范
雷电高易发区域采取二级防范。处于雷电高易发区域的易燃易爆场所宜装设雷电监测预警信息接收系统,相关部门每年对其开展 1-2次防雷设施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并向公众开展 2-3 次雷电灾害防御宣传教育活动。该区域的雷电敏感场所应布设闪电定位仪及大气电场仪监测网络。
2.3 三级防范
雷电较高易发区域采取三级防范。处于雷电较高易发区域的易燃易爆场所每年宜开展 1-2 次安全生产自查工作,相关部门每年对其开展1次防雷设施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并向公众开展1-2 次雷电灾害防御宣传教育活动。
2.4 四级防范
雷电中易发区域采取四级防范。处于雷电中易发区域的易燃易爆场所每年宜开展 1-2 次安全生产自查工作,相关部门向公众开展 1 次雷电灾害防御宣传教育活动。
2.5 五级防范
雷电一般易发区域采取五级防范。处于雷电一般易发区域的易燃易爆场所每年宜开展 1-2 次安全生产自查工作,相关部门每年应向公众开展 1 次雷电灾害防御宣传教育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