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劳务承包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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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承包合同
甲方:
乙方:
一、工程地点及名称:
二、承包内容:
1、本工程原外架调整、加固、拆除。
2、配合拆塔吊时外架的搭拆。
3、1—2 层外架搭拆。
4、施工现场所有的防护棚、升降机、升降机围护架拆除。
5、材料装车或码垛。
三、承包形式:
单项人工费。
四、承包价格
一次性包死价:18000 元(壹万捌仟元整)
五、结算方式:
六、付款方式:
施工期间,甲方根据乙方完成任务情况支付给乙方工程款(零支),承包工
程项目完成价款结清后,一个月内付清,乙方不能及时完成甲方要求的工期、质量,甲方将不按期付款,责任由乙方自负。
七、工程质量管理:
各分项工程质量等级均要达到优良。
根据《建筑工程检验评定标准》(GBJ-301-88)规定的方法和标准进行验收评
定。
分项工程达到优良,该分项工程按合同价结算,分项工程仅达到合格的,必须修整达到优良,经过整修达到优良的,除扣款材料外,只按合同价的90% 结算,无法整修的项目,按合同价的80%结算,造成质量事故的根据情节轻重进行处罚。
分项工程不合格的必须返工,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特殊分项无法返工的,该分项不但不予结算人工费,而且要视情节给予处罚。分部工程总评为合格时,该分部所有分项均按合格结算,合格按合同价的80%结算。
乙方负责人必须委派一名或本人兼任该施工队质检员,乙方各班组长兼任所领班组的质检员,以便配合技术质量管理工作。
乙方班组长应认真做好质检工作,并对自检发现的不合格现象落实纠正后,按“工序交接制度”报甲方技术质量负责人进行工序检验。工序交接检验不能达到优良而须纠正后进行二次检验时处乙方50~200 元的罚款,二次检验仍不能达到质量要求而须进行第三次检验时处乙方300~500 元的罚款,三次检验仍达不到质量要求时,该班组停止施工,清退出场。被清退单位结算人工费时只按合同价的30%结算。
乙方的施工项目检查实测实量达到优良,但观感一般,付全部工程款项的95%。八、施工安全:乙方各班组的班组长兼任该组安全员,负责按照甲方生产科安全员的交底管理班组施工。甲方专职安全员及工长随时进行施工安全检查,对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现象,按照以下原则实施处罚:
1、进入施工现场没带安全帽,每发现一次罚款20 元。
2、穿拖鞋施工的,每发现一次罚款20 元。
3、高空作业不按要求挂安全带,每发现一次罚款50 元。
4、非操作人员,擅自操作机械及电力设施,每次每人罚100 元。
5、未经甲方工长同意,擅自拆除外架子或跑道上钢管、脚手板、扣件等安全
设施,每次罚款100 元。
6、严禁带小孩进入施工现场,违反时每人每次罚款100 元。
7、严禁物体坠落,因施工不注意防护造成物体坠落(钢管、扣件、模板、
砖、垃圾等)每发现一次,罚责任班组300 元,造成事故的要承担一切责
任。
8、有意从高空向下扔东西(如钢管、扣件、模板、砖、垃圾等物品),每发
现一次罚责任班组50 元,如发生安全事故应承担全部责任。
9、严禁使用电炉,自制电褥及电热水器等,每发现一次罚款200 元,造成
损失的由责任人所在劳务分包方施工队承担。
10、因违法操作规程施工或施工不当和监管不力,造成他人安全事故,除责任
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负外,每起加罚乙方领导100 元。
九、工期及计划要求:
1、工期要求:
2、甲方按工期要求落实所需各种材料,施工中根据工程需要协调现场机械设备。
因甲方机具材料供应不上延误工期由甲方负责。停水、停电及不可抗拒因素影响的工期顺延。
十、材料的使用:
材料消耗按1999《陕西省建筑安装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定额》(水泥按试验配合比,其它无定额消耗的材料按实际加1%损耗计)限额发料使用,超用部分按市场价采保费扣款。
十一、机具及工具的使用:施工照明活动灯具及电缆由乙方负责保管,灯管、灯泡以旧换新,人为损坏及丢失全额赔偿。
十二、文明施工现场:
1、乙方必须按省级文明工地的要求组织施工,随时做到工完场清,并严禁在
工地大便,如有发现每次罚款500 元。机具材料按指定位置码放整齐,未
按要求做且不积极整改的,甲方有权安排整理,由此发生的人工费及材料
损失费从乙方工程款中双倍扣除,并且根据情节进行处罚。
2、乙方在完成所施工部位后,做到工完场清,工完料净,完工后乙方负责
人请甲方现场负责人验收工完场清情况并签字齐全,否则该部位因工完场
清引起罚款和清理费,将由乙方全部承担。
3、在你所施工的部位由其它作业队施工时,由乙方负责监督管理,及时向现
场负责人汇报情况,否则其它作业队引起的工完场清事务将由乙方承担。十三、行政及治安综合管理:
1、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的工作协调,不服从甲方协调而自行安排完成的工作量不予结算,后果自负,且视情节轻重给予500 元以上罚款。
2、乙方人员调动,必须经过甲方生产安全科同意才能调出,不经过生产安全科同意,擅自撤走,每人每天按100 元进行罚款。受到处罚且仍不能按要求期限召回施工人
员,则将该劳务承包施工队清退出场,劳务费用按50%结算。
3、乙方必须配合甲方搞好文明工地:宿舍及个人卫生必须达到文明工地要
求。
4、乙方对不服从甲方现场管理的工人,务必及时清理出场。如发生辱骂、威胁甚至殴打管理人员的现象,对当事者每人处以300 元的罚款,并根据情节轻重驱出场或通过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如当事者中有乙方负责人参与或受其负责人的指使或纵容造事,将罚该作业队1000 元,还要将该劳务分承包队驱逐出场。
5、乙方进场后,两天内将施工人员花名册报送甲方,花名册上要注明:姓名、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