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办学校幼儿园)关于中小学职称评审的补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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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小学职称评审的补充说明

(公办学校、公办幼儿园)

一、关于学校管理岗位(副主任以上干部)职称申报的说明

1、各学校《评聘岗位使用情况表》中的空岗数是给一般教师使用的,管理人员(副主任以上)不占用这些空岗。

2、管理人员(副主任以上)需要评审职称的人员不占岗位,但符合条件申报的要提交申报材料、说课讲课等(跟老师的流程一致,只是不需要考虑岗位问题)。

二、关于在农村学校(薄弱学校)任教支教经历的说明

(一)申报高级教师(副高级)须有1年及以上农村学校(薄弱学校)任教经历,以下情况符合要求:

1、我区杜阮镇、荷塘镇、棠下镇的工作经历符合条件(申报材料中要出具一份该学校属于农村(薄弱)学校证明);环市街、潮连街在转为街道之前的工作经历算为农村(薄弱)学校经历【申报材料中要出具一份当时属于农村(薄弱)学校证明且在该校任教的证明】,但转为环市街、潮连街后的工作经历就不算农村(薄弱)学校经历)。

2、在区外农村学校调入的人员,当时的工作经历符合条件(须提供当地学校及教育局盖章的证明)

3、我区城区学校到杜阮镇、棠下镇、荷塘镇交流的人员符合条件(须提供教师交流工作登记表;如果是实际曾到该三镇支教交流的人员但没有文件和登记表的,须提供书面证明【证明需由原交流学校所在镇街中心学校校长签字、盖中心学校公章,同时,原交流学校原校长签字、盖学校公章】)

4、我区城区学校到区外农村学校支教的人员(提供登记表或证明材料【区教育局加盖公章】)

(二)申报中级及以下职称的人员不需要提供农村学校(薄弱学校)任教经历。

三、关于“在某个岗位任教计算方法”的说明

文件中提到的“在#级教师岗位上任教#年以上”统一指为“聘任在该岗位的时间”,要以签订的“聘任合同书”或“学校出具的证明”为依据(简单理解是“从取得了该级别的职称证书后,且领取聘任为该级别工资的日期开始计算”)【提供聘任合同或学校证明】。【另外,部分人员试用期转正后就享受专业技术十二级岗位,这个不能算是已聘初级,该类人员要按照该老师取得“初级职称资格”(按照证书落款时间计算)时间计算其在该岗位的任教时间)】

四、关于借调人员、中心学校人员职称评审问题

1、借调到区教育行政股室、镇街中心学校等人员,不再担任教师工作的属于暂时离开教学岗位,原则上不能参加评审,调回学校后可以申报职称评审,但借调期间不从事教学工作的经历不能视为教学经历,应相应删除。

2、借调到区教研室(电教站)人员,原则上可以参加职称申报,但借调期间的教学工作量要按照《评价标准》中教研员的要求进行考核(申报职称仍按所在学校从事教学岗位对应的学段、学科进行申报)。

五、关于未取得中小学教师职称人员申报职称问题

一般情况下没有取得下一级别职称证书的人员,不能申报上一级别的职称资格。(除非是文件中没有注明“在##岗位任教多少年”的个别情况)(详见资格条件一览表)。

六、关于“相应教师资格证”问题的解释

根据市局解读,“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理解为“取得相应学段(小学、中学)的教师资格证”(注:高学段的

可以申报低学段的),但学科不作统一要求(比如某老师具有小学数学教师资格证书,现在正在任教小学语文,该老师可以申报小学语文职称)。

七、关于任教学科的说明

申报人申报评审职称资格时须与其现任教的学科相对应。

八、关于公办学校临聘教师申报职称的说明

公办学校临聘教师申报职称的要提供半年以上社保凭证,该凭证须与其近半年来任教过的学校对应【如果做多所学校的,就要分别提供各段社保。(临聘教师要提供社保单,公办教师评审高级(副高级)要提供社保单,但公办教师评审中级及以下不用提供社保单)

九、关于班主任年限情况说明

(一)根据省厅文件粤人规【2016】5号文件最后一页“附录”中的要求及解释:学校正职(校长、党委或党支部书记)和直接参与学生工作的分管德育工作的校领导、政教(德育)主任、年级组长、共青团专职书记、大队辅导员、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师工作年限可按班主任年限计算。

其他学校管理人员:其他校领导(不分管德育工作的副校长)、教导主任、总务主任、科组长等管理人员的任职年限不能视为班主任工作年限。

(二)小学和幼儿园副班主任年限2年折算为班主任年限1年(注意:初中、高中等的副班主任年限不能视为班主任年限折算,即初中、高中只能任班主任才能计算年限)(三)信息技术、音乐、体育、美术、科学、综合实践活动等学科老师不作班主任年限要求,但要提供学校出具的

“没有拒绝担任班主任工作的书面证明”。

(四)关于生物课教师的班主任年限要求。一直以来,生物科属于9门(语、数、英、理、化、生、政、史、地)主学科之一,省制定相关政策时,也都将其按其他8个学科同等对待。但考虑到多年来各地在组织评审高级及以下教师职称时,将生物科教师视为可减免的学科教师范围内,虽然执行不规范,但为了做好衔接,原则上按如下办法处理:(1)申报评审生物正高级教师的不作减免,仍按《评价标准》规定执行,这也与我省2009年开展的中学正高级教师评审工作的相关规定一脉相承。

(2)截止2015年12月31日前已取得中学生物一级教师职称的,申报生物高级教师评审时,可不作从教以来担任班主任8年以上要求,但需任现职以来有担任并胜任班主任的经历1年以上。

截止2015年12月31日前已取得中学生物二级教师职称的,申报生物一级教师评审时,将任现职以来担任班主任工作3年以上要求,调整为任现职以来有担任并胜任班主任工作经历。

上述关于生物科教师规定仅适用于2018年12月31日前申报评审教师职称(与预计3年内解决高低聘人员的时间相同)。

(五)其他主课教师的班主任年限要求严格执行文件中《评价标准》的年限要求。

(六)各学校要备好近年来班主任分工表(学校存档),

备查。

十、关于课时量的说明

高中、初中:学校中层干部4节以上,校级领导至少担任一个教学班的学科教学

小学:少先队大队辅导员和学校中层干部6节以上,校级领导4节以上

其他教师课时量详见省厅文件(粤人规【2016】5号文件最后一页“附录”中)

十一、全部职称证书名称都按照过渡后的名称填写。比如某教师在2009年取得了“小学一级教师”,证书名称上写的是“小学一级教师资格”,现在填写表格时就要按照新的名称来填,应当填写为“2009年取得了小学二级教师资格”,如此类推。【切记按照新的职称名称填写】

十二、关于提供年度考核表复印件问题

不用提供年度考核复印件

十三、全部申报人员须进行公开述职。申报人向校内全体教职工述职,其中,到会听取述职有教职工人数需要达到一半以上。个人述职后,可进行民主测评,测评结果应提交给推荐委员会参考。

十四、关于说课和讲课说明

各个级别职称申报都须进行讲课和说课(两项可以是针对同一个课程内容),评审高级、中级、初级的申报者的讲课和说课都由学校(幼儿园)组织,学校职称竞聘推荐委员对申报者讲课和说课进行现场听课,课后,推荐委员会对申报者的课程进行考核评分,填写好原来下发表格附件6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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