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全制度 强化责任 推进道路运输安全管理体系建设(2021版)
福建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条例(2021最新版)
福建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工作,规范从业行为,保障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工作,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的交通建设工程是指公路、水运及其附属设施的新建、改建、扩建等项目,以及省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交通建设工程;本条例所称的质量安全工作是指质量和安全生产及其监督管理工作。
第三条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工作应当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质量至上、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建立从业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部门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要求交通建设工程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单位压缩合同约定的勘察设计周期和施工工期。
第四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工作的领导,建立重特大事故预防和处置协调机制,督促有关部门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加强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队伍建设,所需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照职责权限主管本行政区域内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的监督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的相关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可以委托交通建设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具体实施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
第五条交通建设工程实行质量安全责任终身制。
从业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建立健全工程质量安全保证体系,强化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和风险防控措施,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相关技术规范,保护资源和生态环境,并在工程设计使用年限内对工程质量安全承担相应责任。
从业人员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格证书,持证上岗。
本条例所称从业单位,是指从事交通建设工程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试验检测等单位。
《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21年第25号)》
《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xx年第25号)》第一篇: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xx年第25号)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xx年第25号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xx年第25号)《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已于xx年6月7日经第9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xx年8月1日起施行。
部长李小鹏xx年6月12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路水运工程建设活动的安全生产行为及对其实施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公路水运工程,是指经依法审批、核准或者备案的公路、水运基础设施的新建、改建、扩建等建设项目。
本办法所称从业单位,是指从事公路、水运工程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试验检测、安全服务等工作的单位。
第四条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民为中心,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和落实从业单位的主体责任,建立从业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
第五条交通运输部负责全国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工作。
长江航务管理局承担长江干线航道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照规定的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第六条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按照保障安全生产的要求,依法制修订公路水运工程安全应急标准体系。
第七条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公路水运工程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信息库,实行安全生产失信黑名单制度,并按规定将有关信用信息及时纳入交通运输和相关统一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依法向社会公开。
第八条有关行业协会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和协会章程,为从业单位提供有关安全生产信息、培训等服务,发挥行业自律作用,促进从业单位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运管所年度考核总结(3篇)
第1篇一、前言2021年,运管所全体员工在上级领导的正确指导下,紧紧围绕“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以人为本”的原则,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全面落实安全工作方针,强化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不断完善我市道路运输安全监督和应急管理的长效机制。
现将2021年度工作开展情况和年度考核总结如下:二、2021年度工作开展情况(一)安全生产方面1. 落实“一岗双责”制度: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健全行业安全生产管理组织网络,明确分工,制定《市运管所关于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实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的通知》(运管[2021]28号),确保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人。
2. 强化安全生产监管:制定《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安全生产工作绩效评价体系,落实安全生产监管制度和“一票否决”制度,将安全生产绩效作为干部年度考核和领导班子考核的重要指标。
3. 完善安全监督和应急管理体系:提高安全生产和应急处置能力,有效遏制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为我市交通壮腰工程提供可靠的安全保障。
(二)业务工作方面1. 加强道路运输市场管理:严格执行道路运输法律法规,规范道路运输市场秩序,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2. 提升道路运输服务质量:加强道路运输企业监管,提高道路运输服务质量,保障人民群众出行安全。
3. 推进绿色运输发展:鼓励使用新能源车辆,推广绿色运输技术,减少道路运输对环境的污染。
三、年度考核总结(一)取得的成绩1. 安全生产形势稳定:通过强化安全生产监管,我市道路运输事故发生率同比下降20%,为我市交通事业发展提供了坚实的安全保障。
2. 道路运输市场秩序良好:加强道路运输市场管理,有效遏制了非法营运行为,维护了市场秩序。
3. 道路运输服务质量提升:通过加强企业监管,我市道路运输服务质量得到明显提高,旅客满意度达到90%以上。
(二)存在的问题1. 安全生产监管力量不足:部分基层单位安全生产监管力量薄弱,存在监管不到位的现象。
2. 道路运输市场仍存在非法营运行为:部分区域非法营运现象时有发生,需要进一步加强监管。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推进多式联运发展优化调整运输结构工作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推进多式联运发展优化调整运输结构工作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办公厅•【公布日期】2021.12.25•【文号】国办发〔2021〕54号•【施行日期】2021.12.2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交通运输综合规定正文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推进多式联运发展优化调整运输结构工作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国办发〔2021〕5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推进多式联运发展优化调整运输结构工作方案(2021—2025年)》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国务院办公厅2021年12月25日推进多式联运发展优化调整运输结构工作方案(2021—2025年)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大力发展多式联运,推动各种交通运输方式深度融合,进一步优化调整运输结构,提升综合运输效率,降低社会物流成本,促进节能减排降碳,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加快建设交通强国为目标,以发展多式联运为抓手,提升基础设施联通水平,促进运输组织模式创新,推动技术装备升级,营造统一开放市场环境,加快构建安全、便捷、高效、绿色、经济的现代化综合交通体系,更好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作出交通贡献。
(二)工作目标。
到2025年,多式联运发展水平明显提升,基本形成大宗货物及集装箱中长距离运输以铁路和水路为主的发展格局,全国铁路和水路货运量比2020年分别增长10%和12%左右,集装箱铁水联运量年均增长15%以上。
重点区域运输结构显著优化,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长三角地区、粤港澳大湾区等沿海主要港口利用疏港铁路、水路、封闭式皮带廊道、新能源汽车运输大宗货物的比例力争达到80%;晋陕蒙煤炭主产区大型工矿企业中长距离运输(运距500公里以上)的煤炭和焦炭中,铁路运输比例力争达到90%。
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制度
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制度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企业安全生产责任评价体系九五落实五到位规定》(安监总办〔2021〕27号),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数据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制度如下:第一条:必须落实“党政同责”要求,董事长、党组织书记、总经理对本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工作共同承担领导责任。
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必须加工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亲自动手抓得安全生产工作,切实有效的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工作,保证安全化肥工作当地人有人统一部署、指挥、推动、督促。
主要负责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有的职责包括: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负责制;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加工制订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产品销售计划;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直接投入的有效实施;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组织重新制定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时、如实报告生产重大事故等。
按照“党政同责”的要求,党组织书记要和主要负责人共同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承担领导责任,也要抓安全、管安全,发生事故要依法依规一并追责。
建立统一领导、科学指挥的安全生产突发事件应急联动机制,班子成员每半年开会一次党政联席会议,分析安全生产金融形势,研究安全供货生产关键性政策措施、重点工作和重要事项,作出决策部署。
党组织书记和核心负责人,每半年组织开展1次全面的安全生产检查庆典活动,同时,督促副职定期组织开展1次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检查活动。
第二条:必须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所有领导班子成员对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承担相应职责。
按照“一岗双责”、“管相关行业必须管安全,管投资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管理”的原则,建立健全覆盖所有管理和操作不断完善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人员在安全生产方面所应承担的职责。
2021版安全生产法总体思路
2021版安全生产法总体思路摘要:一、前言二、2021 版安全生产法的总体思路1.坚持安全发展2.强化责任落实3.加强风险防控4.完善监管体制5.推动科技创新6.提高应急救援能力7.强化法治保障三、实施新版安全生产法的意义四、结语正文:一、前言近年来,我国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但仍面临不少挑战。
为了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我国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进行了修订,形成了2021 版安全生产法。
二、2021 版安全生产法的总体思路1.坚持安全发展新版安全生产法明确提出要坚持安全发展,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国家总体发展战略,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2.强化责任落实新版安全生产法对生产经营单位、政府部门、行业协会等相关主体的安全生产责任进行了明确,强化了责任追究制度。
3.加强风险防控2021 版安全生产法要求企业加强安全风险识别、评估和控制,建立完善安全风险防控体系,从源头上防范生产安全事故。
4.完善监管体制新版安全生产法对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进行了调整和优化,明确了监管部门的职责和权限,强化了监管执法力度。
5.推动科技创新安全生产法鼓励企业采用先进的安全生产技术、设备和管理方法,推动安全生产科技创新,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6.提高应急救援能力新版安全生产法对应急救援体系进行了完善,要求各级政府和生产经营单位加强应急救援能力建设,提高应对生产安全事故的能力。
7.强化法治保障2021 版安全生产法加大了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强化了法治保障,为安全生产提供了有力的法治支持。
三、实施新版安全生产法的意义实施2021 版安全生产法,对于提高我国安全生产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四、结语2021 版安全生产法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我国安全生产工作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
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2024年修正)
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2024年修正)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24.01.19•【字号】广东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9号•【施行日期】2024.01.19•【效力等级】省级地方性法规•【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路正文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2013年11月21日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根据2021年9月29日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关于修改〈广东省城镇房屋租赁条例〉等九项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24年1月19日广东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关于修改〈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等四项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保障道路运输安全,保护道路运输有关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道路运输业的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道路运输经营以及道路运输相关业务经营活动。
本条例所称道路运输经营包括道路旅客运输经营(以下简称客运经营)、道路货物运输经营(以下简称货运经营)。
本条例所称道路运输相关业务包括道路运输站场经营、机动车维修经营、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汽车租赁和客(货)运相关服务。
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逐步提供均等化和一体化的道路运输服务,优先发展城乡公共交通,鼓励道路运输经营者实行规模化、集约化经营,推行现代信息技术,发展安全、环保、节能运输。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支持发展农村道路运输,参照城市公交政策制定农村客运优惠政策和政府补贴政策,提高乡镇和行政村的通班车率,建立健全农村客运网络体系。
第四条省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主管全省道路运输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道路运输管理工作。
本条例规定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实施的道路运输管理工作,可以由符合规定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具体实施。
2021版《安全生产法》考试题库
2021版《安全生产法》考试题库一、单项选择题1.要坚持(),加快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制订修订,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强化基层监管力量,着力提高安全生产法治化水平。
A.依法治理(正确答案)B.依规治理C.按章办事D.依法治企2.要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坚持以人为本、生命至上,全面抓好安全生产责任制和()、防范、监督、检查、奖惩措施的落实。
A.治理B.管理(正确答案)C.监测D.预防3.强化安全生产,加强安全生产监管,从()上消除安全生产隐患。
A.源头(正确答案)B.制度C.管理D.根本4.建立健全公共安全形势分析制度,经常()、预判,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清除公共安全隐患。
A.评估(正确答案)B.分析C.检查D.举一反三5.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的观念,正确处理安全和()的关系,坚持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这条红线。
A.效益B.发展(正确答案)C.经济D.生产6.安全生产必须警钟长鸣、常抓不懈,丝毫放松不得,否则就会给国家和()带来不可挽回的损失。
A.人民(正确答案)B.社会C.企业D.公民7.构建双重预防机制就是针对安全生产领域“认不清、想不到”的突出问题,关口前移,从隐患排查治理前移到()管控。
通过分析事故发生的全链条,抓住关键环节采取预防措施,防范安全风险管控不到位变成事故隐患、隐患未及时被发现和治理演变成事故。
A.危险源B.风险(正确答案)C.问题D.事故8.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是防范化解风险的有效举措,充分体现了()意识和“超前预防”的治理理念,只有坚持谋划在前、预防在先,做到防患于未然,才能牢牢把握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权。
A.隐患治理B.预控C.主动预防D.风险(正确答案)9.要坚持关口前移,加强日常防范,加强源头治理、()处理,针对暴露出来的问题进行地毯式排查和立体化整治行动,什么问题突出就集中力量解决什么问题。
要建立健全公共安全形势分析制度,经常评估、预判,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清除公共安全隐患。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2021年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21年第16号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2021年修正)正文:----------------------------------------------------------------------------------------------------------------------------------------------------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2014年9月30日交通运输部发布根据2016年8月26日《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21年8月11日《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的决定》第二次修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行为,保障乘客、驾驶员和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从事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应当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出租汽车是城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组成部分,是城市公共交通的补充,为社会公众提供个性化运输服务。
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适度发展出租汽车。
巡游出租汽车发展应当与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与公共交通等客运服务方式协调发展。
第四条巡游出租汽车应当依法经营,诚实守信,公平竞争,优质服务。
第五条国家鼓励巡游出租汽车实行规模化、集约化、公司化经营。
第六条交通运输部负责指导全国巡游出租汽车管理工作。
各省、自治区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本级人民政府领导下,负责指导本行政区域内巡游出租汽车管理工作。
直辖市、设区的市级或者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者人民政府指定的其他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称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在本级人民政府领导下,负责具体实施巡游出租汽车管理。
第七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出行需要,按照巡游出租汽车功能定位,制定巡游出租汽车发展规划,并报经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全国交通运输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
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全国交通运输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公布日期】2021.08.09•【文号】交法发〔2021〕74号•【施行日期】2021.08.09•【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全国交通运输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交法发〔2021〕7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部属各单位,部内各司局: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精神,交通运输部制定了《全国交通运输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交通运输部2021年8月9日全国交通运输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法治宣传教育是推进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的长期基础性工作。
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引领下,《全国交通运输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顺利实施完成,取得积极成效。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做好交通运输系统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加大交通运输普法力度,持续推进交通运输行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进一步夯实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工作基础,为加快建设交通强国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制定本规划。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建设人民满意交通为目标,聚焦加快建设交通强国重点任务,以持续提升交通运输系统干部职工及行业从业人员的法治素养为主线,以持续提高交通运输执法人员能力素养为重点,以增强交通运输系统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为工作着力点,完善和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等普法责任制,深入推进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为“十四五”时期交通运输改革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为加快建设交通强国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的指导意见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的指导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公布日期】2023.10.23•【文号】交办安监〔2023〕64号•【施行日期】2023.10.23•【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路,水运正文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的指导意见交办安监〔2023〕6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长江航务管理局: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加强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提升工程安全管理水平,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加快推动工程建设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推行“零死亡”安全管理目标,推进平安工地建设全覆盖,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强化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确保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为奋力加快建设交通强国、努力当好中国式现代化的开路先锋提供坚实的安全保障。
(二)工作原则。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
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始终把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高质量发展的基础和前提,全面推行工程建设“零死亡”安全管理目标。
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
坚持把隐患当事故,聚焦作业人员集中的施工场地和施工驻地,加强安全风险管控,完善应急机制。
加强顶层设计和系统谋划,加快推进平安工地建设全覆盖。
强化责任落实和督导检查。
严格落实参建单位责任,定期开展平安工地建设自查自纠、考核评价,保障安全生产条件落地落细,推动安全生产标准化。
强化行业监管责任,加强监督检查和服务引导。
运输行业安全管理
运输行业安全管理道路交通事故已成为严重的社会问题,它不仅给社会造成了巨大经济损失,也给家庭和个人带来了不幸;市场经济体制下高危行业的道路运输企业如何加强安全管理,减少事故发生,更好地保护国家财产,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如何实现更好的监管,以确保道路运输行业实现又好又快的发展,真正实现“安全、优质、畅通、有序”。
一、健全制度是抓好安全工作的基础在整个道路运输行业体系中,企业是主体,行业是监管。
健全安全运输各项制度是安全工作的基础,管理监督是关键。
企业在整个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生产过程中担负着不可替代的关键作用。
对于道路运输生产企业来说,在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工作中,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是强化安全工作管理的保障。
把各项制度和措施层层分解落实到各个岗位,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主要领导与分管领导,部门与岗位,签订安全运输责任书。
责任明确,条款细化,奖惩分明管理格局,真正做到人人有责。
安全运输例会制度是安全管理工作的有效手段,抓好安全例会,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分析交通事故案例,从中吸取教训,以确保运输安全有条不紊地进行。
对于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来说,在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生产中担负行业监管的责任,建立一套属于本企业的安全监管制度是势在必行的。
二、责任落实是做好安全工作的关键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
管理机构对社会、对人民负责,企业对对自身的发展负责,员工对自己、对家人负责。
自上而下,从管理机构到企业,从领导到员工,切实强化责任落实是做好安全工作的关键。
为及时准确掌握安全生产管理中可能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作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加强对从业人员的日常工作指导,并落实好责任,教育从业人员必须牢固树立“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
要经常认真回顾和总结日常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不足之处,查漏补缺。
及时对制定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安全责任书以及各类安全统计台账进行合理规范地修改、调整和签订。
使企业内部各安全生产管理部门间的工作紧紧相扣,安全责任层层加以落实,真正对安全生产起到“防患于未然”的作用。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强和规范交通运输事中事后监管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的通知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强和规范交通运输事中事后监管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公布日期】2021.02.22•【文号】交办法〔2021〕18号•【施行日期】2021.02.22•【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交通运输综合规定正文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强和规范交通运输事中事后监管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的通知交办法〔2021〕18号经交通运输部同意,现将《加强和规范交通运输事中事后监管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2021年2月22日加强和规范交通运输事中事后监管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为深化交通运输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指导意见》(交法发〔2020〕79号),结合交通运输监管实际,制定加强和规范交通运输事中事后监管三年行动方案如下。
一、行动目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到2023年,基本建成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息化监管为支撑、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交通运输新型监管体系,基本形成市场自律、政府监管、社会监督互为支撑的交通运输协同监管格局,公路管理、水路运输、道路运输、海事管理、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等领域监管难题得到有效破解,监管能力和水平得到提高,监管责任得到全面落实,交通运输市场主体竞争力和市场效率得到明显提升。
二、主要任务(一)明确监管事项和职责。
1.梳理事项清单。
编制完善中央层面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按照法定权限和职责逐项细化落实取消和下放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措施。
按照法律法规和“三定”规定明确的监管职责,结合权责清单,梳理部门职责范围内的监管事项,明确监管部门、监管对象、监管措施、设定依据、监管结果、监管层级等内容,按照要求、结合实际纳入国家和省“互联网+监管”系统并动态更新。
2021版《安全生产法》考试题库及答案
2021版《安全生产法》考试题库及答案2021版《安全生产法》考试题库一、填空题1.国家实行生产安全事故制度,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生产安全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
2.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与政府监管责任,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
3.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4.生产经营单位必须构建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健全风险防范化解机制,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确保安全生产。
5.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6.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有关部门依据法定职责对安全生产强制性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
7.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法编制和责任清单,公开并接受社会监督。
8.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应建立健全并落实本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建设。
9.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运输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装卸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人员。
10.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装卸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单位应当有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人员。
11.生产经营单位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应当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考核标准等内容。
12.未经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13.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
14.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15.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设计人应当对安全设施设计负责。
16.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标志。
17.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按照采取相应的管控措施。
18.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
国务院关于建设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有关工作情况的报告
国务院关于建设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有关工作情况的报告文章属性•【公布机关】国务院,国务院,国务院•【公布日期】2021.06.07•【分类】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正文国务院关于建设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有关工作情况的报告——2021年6月7日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上交通运输部部长李小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受国务院委托,我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工作情况,请审议。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作出重要指示,为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综合交通运输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在体制机制、方式方法、工作措施上都要勇于创新、敢于创新、善于创新,各种运输方式都要融合发展,提高效率和质量,支撑经济发展和民生不断改善;要做立体的规划,整体设计综合交通运输;要加快形成安全、便捷、高效、绿色、经济的综合交通体系。
李克强总理要求,立足构建大交通体系,加强交通基础设施网络建设,调整运输结构,提高综合运输效率,让物畅其流、人畅其行,促进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使交通真正成为发展的先行官。
栗战书委员长要求,把交通建设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加快构建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
党的十九大作出建设交通强国的战略部署,党中央、国务院印发《交通强国建设纲要》和《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纲要》,明确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的总体思路、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
一、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主要进展和成效经过长期发展,我国综合交通运输实现了由“瓶颈制约”到“总体缓解”再到“基本适应”的历史性转变,我国已成为名副其实的交通大国。
近年来,交通运输行业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紧紧抓住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发展、服务水平提高和转型发展的黄金时期,牢牢把握“先行官”定位,加快建设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开启了交通强国建设的新征程。
安全生产法2021版变化
2021年版安全生产法的变化解析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安全生产问题日益突出,为了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我国对《安全生产法》进行了2021年的修订。
修订后的《安全生产法》在多个方面都发生了明显的变化,旨在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提高安全生产水平,促进我国安全生产事业的可持续发展。
一、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2021年版《安全生产法》明确了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强化了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职责。
要求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岗位的安全生产职责,确保各级人员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到位。
二、完善安全生产预防措施新法强调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要求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健全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加大安全生产投入,提高安全生产技术水平,确保安全生产条件得到有效保障。
三、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2021年版《安全生产法》提出,国家鼓励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通过制定和实施安全生产标准,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同时,要求政府部门加强对安全生产标准化的指导和监督,确保标准化工作的有序开展。
四、强化安全生产培训和教育新法强调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培训和教育,确保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
此外,还要求加强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查处,提高执法力度,保障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
五、加强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建设2021年版《安全生产法》对事故应急救援体系进行了进一步完善,要求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建立健全事故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提高应急救援能力。
同时,生产经营单位也要制定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应急演练,确保在事故发生时能够迅速有效地开展救援。
六、加大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新法明确了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进行了加大。
一方面,对生产经营单位违法行为的处罚金额有所提高,另一方面,对违法行为的责任人也进行了严格追责,旨在警示生产经营单位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交通运输部等部门发布关于加强货车司机权益保障工作的意见
交通运输部等部门发布关于加强货车司机权益保障工作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中共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商务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华全国总工会•【公布日期】2021.10.11•【文号】交运发〔2021〕94号•【施行日期】2021.10.1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交通运输其他规定正文关于加强货车司机权益保障工作的意见交运发〔2021〕94号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维护货车司机等就业群体合法权益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切实改善货车司机生产经营环境,保障货车司机合法权益,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远近结合、标本兼治、协同联动、综合治理,围绕广大货车司机的关心关切,着力规范行政执法、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改善工作休息条件、优化市场营商环境、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切实增强广大货车司机的从业获得感和职业归属感,加快建设交通强国,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二、主要任务(一)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严格按照法定职责、法定权限、法定程序行使执法职权,发挥执法工作在规范市场秩序、维护安全发展、促进社会稳定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深入开展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列出整治清单,逐一对账销号,全面纠正乱罚款、乱收费、以罚代管等问题,对发现的执法问题典型案例,深刻剖析并公开曝光。
坚决清理涉及广大货车司机的各类不合理处罚规定。
加强交通运输法律法规在货车司机群体中的宣传普及,加快完善部门协同联动执法工作机制,坚持行政处罚与教育引导相结合,寓服务于执法之中,切实转变执法观念,优化执法方式,规范执法自由裁量权,严格遵守执法程序,严厉打击各类交通运输违法违规行为,严肃执法监督和执纪问责,使行政执法更有力度、更有温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21.9.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八十八号主席令)于2021年6月10日通过,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第三章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权利义务第四章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第五章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七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以下统称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适用本法;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消防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铁路交通安全、水上交通安全、民用航空安全以及核与辐射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第三条安全生产工作应当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保护人民生命安全摆在首位,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
安全生产工作应当实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与政府监管责任,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
第四条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大对安全生产资金、物资、人员的投入保障力度,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健全风险防范化解机制,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确保安全生产。
第五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其他负责人对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第六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依法获得安全生产保障的权利,并应当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
第七条工会依法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
生产经营单位的工会依法组织职工参加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维护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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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hen the lives of employees or national property are endangered, production activities are stopped to rectify and eliminate dangerous factors.(安全管理)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健全制度强化责任推进道路运输安全管理体系建设(2021版)健全制度强化责任推进道路运输安全管理体系建设(2021版)导语:生产有了安全保障,才能持续、稳定发展。
生产活动中事故层出不穷,生产势必陷于混乱、甚至瘫痪状态。
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危及职工生命或国家财产时,生产活动停下来整治、消除危险因素以后,生产形势会变得更好。
"安全第一"的提法,决非把安全摆到生产之上;忽视安全自然是一种错误。
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管理,是深化道路运输行业管理工作的需要,也是确保道路运输实现新一轮跨越式发展的需要。
如果安全工作搞不好,道路运输事故频发,发展就无从谈起。
近几年,我省按照交通部确定的"严把三个关口,搞好客运站场监督"的工作要求,历经转变思想、提高认识,建立机构、明确责任,健全制度、夯实基础,强化管理、防控事故四个阶段,大力推进道路运输安全管理的制度体系、监管体系、培训体系、保障体系建设,全面提高了运管机构的安全监管水平。
一、突出重点,完善三个网络2003年以前,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在道路运输行业管理中,往往由客、货、修等业务部门分口管理,责权利不明确,职责不清,管理力度弱。
2003年以后,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以建立道路运输安全防控体系为重点,在省交通厅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和完善了道路运输安全管理的三个网络。
一是打破分口管理的弊端,建立和完善监管网络。
到2004年底我省14个市、65个县的运管机构相继成立了专兼职相结合的专门科室负责安全监管工作,形成了省市县上下一致、相互贯通的三级管理网络,为全面有效地履行监管责任提供了组织保证。
二是打破随机性管理的弊端,建立和完善制度网络。
关口前移重要的是强化预防,通过加强安全防范,做到安全管理关口前移。
为此,根据交通部的工作要求,我们坚持从整章建制入手,规范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工作,建立和完善了安全预防、检查考评、责任追究等工作制度,健全了安全管理的各项统计报表、基础记录,制定了《道路运输业安全生产管理办法》、《道路运输系统安全生产险情及事故紧急报告暂行办法》、《道路运输安全检查暂行办法》、《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生产重、特大事故应急处理预案》、《道路运政人员驻站(公路客运站)管理暂行规定》等安全管理制度,对运输企业经营道路运输的必备条件和安全生产标准进行了分解、细化。
在此基础上,编制了《黑龙江省道路运输业安全管理手册》,系统收集了国家、省安全管理的法规,为运管机构、运输企业建立安全管理制度提供了参照模式,基本形成了一整套较为全面的、科学的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制度体系。
三是打破有职无责的弊端,建立和完善责任网络。
通过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职责履行与奖惩的关系,明确职责效绩与工作是否称职的关系,实现了由被动负责向主动负责的转变、由事后负责向全过程负责的转变、由主要领导个人负责向逐级负责的转变、由僵化负责向创造性负责的转变、由盲目负责向科学负责的转变、由不规范负责向依法负责的转变和由对自身负责向全局负责的转变,逐步建立起"有隐患及时发现,有部门具体负责,按职责落实整改,有责任严肃追究"的道路运输安全事故综合防治体系。
重特大安全事故中失职、失察责任明显减少。
二、强化管理,构筑四道防线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必须针对道路运输安全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在市场准入、车辆技术、从业人员等方面构筑四道防线。
(一)构筑市场准入防线。
在市场准入上,我们的主要做法是把安全管理机构、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管理制度、交通事故有责率、伤人率作为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的必要条件,作为客运班线许可的主要依据,对达不到安全生产要求的运输企业在降低资质的基础上,不予新的行政许可。
由于牢牢把住了这一关口,运输企业进一步强化了安全生产的主体地位,普遍建立了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了安全基础工作,促进了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形势的好转。
(二)构筑车辆技术保障防线。
在车辆技术管理上,我们重点是组织实施了以提高车辆技术状况为中心,以强制维护、质量检测和应急救援为重点的车辆技术保障体系的建设。
从为道路运输业健康发展提供技术保障,确保营运车辆运营安全的高度,连续多年组织实施车辆技术保障体系建设,并收到明显效果。
目前全省已经建成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站64户,通过服务质量招投标确定二级维护厂320户,机动车维修企业发展到6000余户,建成哈尔滨、七台河、大兴安岭三个区域性救援中心,为保持营运车辆技术状况良好,保证运输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
在此基础上,通过引导企业和经营者购置技术先进、安全性能好、高效低耗的高中档客车,调整运力结构,使营运车辆的技术性能又有了较大提高。
(三)构筑从业人员防线。
在从业人员管理上,我们重点抓了两项制度的落实。
一是落实从业资格考试制度。
依托遍布于全省的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学校、符合培训条件的运输企业,从职业技能、人员素质、从业经历、身体条件四个方面入手,广泛深入开展从业人员从业资格培训工作,为有效贯彻从业资格考试制度奠定了重要基础,并使这项制度的操作性更强,效果更明显。
二是落实日常安全教育考核制度。
为加强营运驾驶员日常安全教育,建立了安全知识试题库,编印了学习教材,配发了培训考核卡,并将运输企业组织驾驶员日常安全知识培训作为安全检查和驾驶员从业资格年度审验项目。
通过职业培训和日常安全教育,从业人员素质普遍提高,安全生产意识明显增强。
(四)构筑客运站防线。
在客运站管理上,我们的宗旨是:把站管好,把车管实,管就管出水平,管就管出特色。
特色一:建立客运站安全技术检查站。
确定进站营运客车月检、周检项目、标准,本着"应检不漏、应改不拖、应停不发"的原则,加强营运客车技术检验,确保营运客车以完好的技术状况投入运营。
目前,全省已经建成的86个客运站安全技术检查站,年均检查营运客车100多万辆次,切实做到了将安全技术隐患消除在发车前。
特色二:配备行包安全检查仪。
为健全和完善"三品"检查措施,增强"三品"检查的科技含量,严禁"三品"进站、上车,我们先后投资800多万元,为全省34个客流比较集中的一二级客运站配备了X射线行包安全检查仪,既减少了开包检查带来的不便,又提高了"三品"的查堵效率。
特色三:规范客运站停靠站。
使其成为防止客车超员的又一关口。
在加强客运站站内管理的基础上,通过强化责任意识和安全意识,进一步规范了客运站停靠站的经营行为,有效防止了出站车辆超员超载问题的发生。
三、选准载体,开展五项活动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载体活动,是提高安全意识,强化安全责任,加强道路安全管理的有效途径。
近几年,我们通过精心设计载体,寓教于乐,大力推进安全生产。
一是开展安全生产百日会战。
每次会战都以集中解决行业安全生产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为重点,确定思路,明确目标,使会战既成为推进工作、解决问题的重要载体,又成为总结经验、完善措施的有效手段。
二是开展危险化学品运输专项整治。
在集中解决问题的同时,抓住专业化经营、规范化管理、信息化监控、系统化推进四个环节,重点加强了危险品运输企业和危险品运输车辆的分类分级管理。
全省GPS监控中心已经成功对1000多台危险品运输车辆实施了时时监控,占全省危险品运输车辆总数的59%。
三是开展安全生产状况评估。
定期开展安全生产状况评估,范围包括全省各一二三级客货运输企业、一二级客运站和一类机动车维修企业,摸清了企业安全生产状况,夯实了企业安全生产的基础工作。
四是开展安全标准化工作。
2005年,我们成立了道路运输行业安全标准化领导小组,并把安全标准化列入省交通厅的重点科研课题,组织专门力量进行研究。
标准分为14个子系统,目前客运站、货运站、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站的安全生产管理标准已经完成。
安全标准化建立的过程,本身就对安全生产和管理起到促进和推动作用;安全标准化的实施,也将使全行业的安全生产步入科学管理的轨道。
五是制定应急预案。
制定了道路运输重特大事故应急预案、危险品运输事故应急预案、客运站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根据安全生产的需要多次进行了修改,部分地市还会同交警、消防、医疗救护等部门进行了联合演练,提高了预案的减灾、防灾功能。
四、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管理的体会在加强我省道路运输安全管理过程中,我们体会到:(一)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是提高道路运输安全监管水平的前提。
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内容是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道路运输安全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涉及"人、车、路、环境、管理"等诸多要素,尤其是我国市场经济体制尚未完善,管理体制、监督机制、基础条件、社会环境还存在很多问题的情况下,不能简地就安全生产抓安全生产,而必须从宏观上把握,从战略上着眼,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兼顾,综合协调,齐抓共管,才能从整体上取得成效。
(二)依法治运是全面落实道路运输安全生产责任的关键。
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是法律赋予我们的神圣管理职责。
只有严格执法才能保证安全秩序,只有依法行政才能保证安全生产责任和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只有守法经营才能保障运输安全,构建和谐社会。
(三)强化监督是确保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的重要保证。
在当前安全管理基础薄弱,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素质不高,忽视安全生产现象普遍存在的情况下,必须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通过严格的监督检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整改安全隐患,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并通过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度,突显安全高压线,增强安全管理人员的责任意识,绷紧安全弦,扣紧安全链,构建安全网,从而保证运输生产的长治久安。
(四)创新发展是确保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的不竭动力。
创新是我们事业发展的不竭动力,也是破解安全生产难题的关键所在。
因此,要努力实现管理理念、管理模式、管理手段创新,积极研究和探索运输安全生产的有效途径,为道路运输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我省道路运输安全管理今后的发展思路,一是建立高效务实的安全管理体系。
不断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安全管理机构,把安全管理的责任层层分解,做到安全工作事事有人管、有人抓。
二是建立安全监控体系。
广泛应用现代科技,提高道路运输监控质量,重点是在超长客运班线、高速公路客运班线和危险品运输车辆上安装使用GPS 全球定位系统,强化对在运车辆的动态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