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制图深度规定(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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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的规定

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的规定

目录一、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1. 总则 1~22. 一般要求 33. 城市设计 44. 总平面 5~115. 建筑 12~206. 结构 21~337. 电气 34~388. 电讯 39~409. 给水排水 41~4710. 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 48~5311. 热能动力 54~5812. 人防 59~66二、附录(一)条文说明67~72(二)附件 731.工程项目技术指标总表填写说明732.图纸封面格式74-753.图纸格式76-77(三)电子数据标准格式78-87一、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二、附录1 总则1.1 为加强对本市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工作的管理,保证设计文件的质量和完整性,全面、直观反映城市规划内容,遵照国家现行有关设计文件深度规定,结合深圳市具体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1.2 本规定适用于深圳市的各类民用建筑工程和一般工业建筑工程(房屋部分)的施工图设计。

1.3 设计文件的编制必须贯彻执行国家和本市有关建筑工程的政策、法令和规定,应符合国家和本市现行的建筑工程建设标准、设计规范(规程)和制图标准,遵守设计工作程序。

设计文件应完整齐全,内容、深度要符合规定,文字说明和图纸均应表达清晰、准确,整个文件必须经严格校审,减少各种差错。

1.4在设计中应因地制宜地积极推广和正确选用国家、行业、地区和本市的建筑标准设计,并在设计文件的图纸中注明图集名称。

重复利用其它工程的图纸或采用其他地区的标准图时,应详细了解原图利用的条件和内容,并作必要的核算和修改,以满足新设计项目的要求。

1.5各专业应根据设计任务书的要求,按照本规定的深度要求编制设计文件;当设计合同对设计文件编制深度另有要求时,设计文件编制深度应同时满足本规定和设计合同的要求。

当工程项目中有本规定未列入的内容时,则应参照本规定深度要求,将其编入设计文件中。

1.6 施工图设计1.6.1施工图设计文件应根据已批准的初步设计或方案(根据相关部门规定可不进行初步设计审查的项目)进行编制,内容以图纸为主,应包括封面、图纸目录、设计说明、图纸及工程预算书(当合同有要求时)等。

建筑制图规定

建筑制图规定

建筑制图的有关规定一、基本规定(1)尺寸单位:一般图形为毫米(mm),总平面图为米(m),并取二位小数。

(2)标高单位:米(m),一般图形应精确至小数点后3位,如±0.000;总平面图精确至小数点后两位,如49.25。

(3)轴线圆的直径不小于8mm亦不大于10mm,字体一律大写。

(4)指北针的圆,其直径为24mm,尾部宽度宜取3mm。

(5)尺寸线的间距以8~10mm为宜。

(6)字体控制高度:说明文字3.5mm,标题文字7mm,数字2.5mm。

(7)详图索引圆为10mm详图圆为14mm,钢筋的编号圆为6mm。

(8)轴线编号,横向轴线用阿拉伯数字编写,纵向轴线编号采用拉丁字母编写,但I、O、Z不得采用。

(9)平面图1)平面图的长边宜与横式幅面图纸的长边一致。

2)各种平面图应按直接正投影法绘制。

3)建筑平面图应在建筑物的门窗洞口水平剖切俯视(屋顶平面图为屋面以上的俯视),通气孔、槽、地沟及起重机等不可见部分,则应以虚线绘制。

4)建筑平面图宜注写房间名称或编号。

5)平面较大的建筑物,可分区绘制平面图,但应绘制组合示意图。

6)顶棚平面图如用直接正投影法不易表达清楚,可用镜像投影法绘制,但应在图名后加注“镜像”二字。

(10)立面图1)各种立面图应按直接正投影法绘制。

2)建筑立面内应包括投影方向可见的建筑外轮廓和建筑构配件、墙面做法及必要的尺寸和标高等。

3)较简单的对称式建筑或对称的构配件等,在不影响构造处理和施工的情况下,立面图可以绘制一半,并在对称轴线处画轴线符号。

4)在建筑物立面图上,相同的门窗、阳台、外檐、构造做法等可在局部重点表示,绘出其完整图形,其余部分可只画轮廓线。

5)有定位轴线的建筑物,宜根据两边定位轴线号编注立面图名称,(如①~②立面图、○A~○F 立面图;无定位轴线的建筑物可按平面图各面的方向确定立面图名称。

(11)剖面图1)剖面图的剖切部位,应概括图纸用途或设计深度,在平面图上选择能反映处全貌、构造特征以及有代表性的部位剖切。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条文说明)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条文说明)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条文说明1总则1.0.2本规定的适用范围根据“建设部令第160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和“建市(2007)86号”《工程建设设计资质标准》中规定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资质的允许承接业务范围确定,包括“建设部令第160号”第三十八条和“建市(2007)86号”附件3-21-1中规定的除景观设计、室内外环境设计及建筑装饰设计以外的所有内容。

1.03K用建筑工程的方案设计文件用于办理工程建设的有关手续,施工图设计文件用于施工,都是必不可少的。

彳后设计文件用于审批(包括政府主管部门和/或建设单位对初步设计文件的审批);若无审批需求,初步设计文件也无出图的必要。

因此,对于无审批需求的建筑工程,经有关主管部门同意,并且合同中有不做初步设计的约定,可在方案设计审批后直接进入施工图设计。

在此情况下方案设计文件的深度满足第2章的要求即可。

1.0.4-3将项目分别发包给几个设计单位或实施设计分包,通常包括建筑主体由一个单位设计,而幕墙、室内装修、局部钢结构构件、某项设备系统等内容由其他单位承担设计的情况。

在这种情况下,一方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将成为另一方施工图设计的依据,且各方的设计文件可能存在相互关联之处。

作为设计依据,相关内容的设计文件编制深度应满足有关承包方或分包方的需要。

1.0.8所谓“合理的取舍”,是指当设计合同规定的设计内容或设计范围少于本规定对于设计深度要求的内容时,可不执行本规定的相关条款。

例如,某工程施工图设计合同规定的设计内容或范围不包括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热能动力设计和预算编制时,该工程设计可不执行本规定第4.7节、4.8节和第4.9节的所有条款;合同规定的设计内容或设计范围所涉及的本规定条款,只能取不能舍。

1.0.9对于某些设计内容,如空调循环冷却水系统、柴油发电机等,不同的设计单位可能由不同的专业承担设计。

对此本规定不作限制。

有的设计单位多个专业由一人完成,各专业设计内容在一张图上表示,给行业管理、审图、造价、施工等造成不便,所以要求按国家有关专业分工的规定各专业分别出图。

(整理)建筑专业施工图深度要求

(整理)建筑专业施工图深度要求

(整理)建筑专业施⼯图深度要求建筑专业施⼯图深度要求1、编制依据1.0.1《房屋建筑制图统⼀标准》GB/T50001-20011.0.2《建筑制图标准》GB/T50104-20011.0.3《总图制图标准》GB/T50103-20011.0.4《建筑⼯程设计⽂件编制深度规定》建质[2008]216号2、制图要求2.1⼀般要求2.1.1建筑专业施⼯图应包括图纸封⾯、图册⽬录、图纸⽬录、设计图纸。

2.1.2当⼀个单体⼯程图纸数量较多时,可划分图册。

2.1.3图纸幅⾯应严格按《房屋建筑制图统⼀标准》GB/T50001-2001的规定,不得随意更改。

⼀套图纸使⽤的图纸幅⾯应尽量统⼀,除封⾯和⽬录,⼀般不宜多于两种幅⾯。

2.1.4图线宽度、常⽤⽐例、图纸上书写的⽂字、数字或符号、线性、图层等除应符合《房屋建筑制图统⼀标准》GB/T50001-2001和《建筑制图标准》GB/T50104-2001、《房屋建筑制图统⼀标准》GB/T50001-2001的规定外,还应符合公司的统⼀的规定2.2图纸⽬录编号顺序2.2.1封⾯2.2.2⽬录2.2.3设计说明(含各专篇设计说明)2.2.4总平⾯图2.2.5平⾯图2.2.6⽴⾯图2.2.7剖⾯图2.2.8详图2.2.9门窗明明细表及门窗详图3、设计及深度要求3.1总平⾯设计3.1.1设计要点1.概述:总平⾯设计是分析所处环境、组织建(构)筑物、道路、景观⼩品、地下设备管线、电⽓管线等,并按照规范要求以达到满⾜场地各种使⽤功能、交通组织。

确定场地和建(构)筑物标⾼,组织场地地⾯排⽔,协调各种室外管线的敷设,创造优美宜⼈的室外环境设计。

2.功能设计:各类功能⽤房合理布局,满⾜功能相对应的规范和规划设计要求3.交通设计:建筑物出⼊⼝,横向和竖向的交通流线,各级道路宽度、转弯半径、标⾼,区域内道路与城市道路的关系,停车场位置、尺⼨、标⾼。

4.防⽕设计:防⽕间距、消防登⾼⾯、消防登⾼场地、消防车道设置、⼈员消防通道等。

建筑施工图设计规范及深度规定

建筑施工图设计规范及深度规定

建筑施工图设计规及深度规定一版面1、以标准层图副大小为基准,一般情况下只一种高度大小图副。

长度加长增加一种。

特殊情况特殊对待。

2、图层,天正默认的图层及颜色好线性,以天正默认为准,不允修改家具图库以给定的家具图库图层为准。

3、打印线宽控制墙体为0.50,填充、家具为0.15(淡浅70),门窗为0.20,其他均为0.25.详图线宽控制?4、封闭阳台为三根线表示、不封闭阳台为两根线表示。

5、图纸加图纸会签栏,以后的图纸签名及会签全部手签,厉禁止使用电子签名。

二平面图1、大型或复杂的项目,特别是分段绘制者应增加防火分区示意图(比例缩小集中绘制)和轴线关系与分段示意图,分段轴线号前面应加注分段序号;各层平面的防火分区界限宜用粗点划线示出,并在分界线两侧框示出分区序号和建筑面积(这对设备专业十分有用)。

2、平面图中标注的尺寸,可分为总尺寸、定位尺寸和细部尺寸三种;总尺寸---建筑物外轮廓尺寸;若干定位尺寸之和。

定位尺寸轴线尺寸;建筑物构配件如:墙体、门窗、洞口、洁具等,相应于轴线或其他构配件确定位置的尺寸。

外墙三道:第一道外包(或轴线)总尺寸(错台或分段外包尺寸可在二、 第二道开间进深轴线尺寸,第三道门窗洞口和窗间墙、变形缝等尺寸及轴线关系;4、所有定位尺寸及细部尺寸都要以轴线为准,不以墙线为准。

即都与轴线发生关系。

5、钢筋混凝土墙应视情况确定是否标注,但应在图注中写详见结施图,且应在施工图中深入研究、配合、确保无误。

钢筋混凝土墙应表示为异形柱,不允粗单线绘制。

部门窗洞应注定位尺寸、高窗应注窗台距地高,门洞(指不装门的洞口)应注洞宽、洞高尺寸;6、所有平面节点放大或详图索引要注全(层层共用的详图索引号层层标注)7、门窗编号要注全。

“人防工程门窗表”一般都直接放在人防平面图中,便于主管部门审图;8、门的开启向和形式应在平面图上区别表示:1000以下门的开启式为单扇半开,1200及以上为双扇半开户门为甲级防火门(钢质)时应与其它甲级防火门(木)区别对待9、室外、各层楼地面均应标注标高;10、厨、洁具和家具一一厨、洁具和家具自始(发作业图起)至终保留。

建筑专业图纸深度要求

建筑专业图纸深度要求

建筑专业图纸深度要求(1)总平面图1:500依照线路专业在1:500地势图上提供的车站中心线和该条线路中心线的位置,将车站绘制在1:500地势图上〔地下车站的外轮廓用粗虚线表示,地面出入口、风亭、地面站用粗实线表示〕,同时绘制外围轴线与外墙轮廓〔外围轴线为细线,外墙轮廓为粗线〕。

示明以下内容:车站中心线、线路中心线, 都市坐标网坐标值、场地邻近大型公建位置名称和指北针或风玫瑰;有空调的车站示明冷却塔的位置;出入口名称或编号;车站中心线处里程;车站中心线与线路中心线交点的坐标值;线路中心线与车站两端内墙面交点的坐标值〔与线路专业提供的相同〕。

注明以下尺寸:车站中心线与出入口、风道和换乘通道的关系;出入口、风道、换乘通道的长、宽和非90度的角度变化尺寸;车站的长、宽外包尺寸;操纵坐标〔轴线〕;线路中心线线间距;线路中心线至边墙间距;车站净宽;位于道路中的车站注明车站与道路中心线和道路红线的关系尺寸;车站中心线处±0.000与绝对标高的关系;室内外标高;自然地坪的绝对标高。

应附两表:1、车站要紧技术指标表:车站主体外包总长;车站主体标准段总宽;主体、出入口及通道、风道地下建筑面积,地面建筑面积和总建筑面积;中内心程处轨面高程、主体结构有效站台中内心程处的覆土厚度,假设明、暗挖结合车站应区分明挖段和暗挖段各自的覆土厚度,出入口的数量/提升高度,风亭的数量等。

2、坐标表:关于明挖车站主体建筑施工图需对其各个变化角点增加坐标;关于暗挖车站需注明暗挖结构二衬墙体与线路中心线路交叉点的坐标〔出入口、风道中心线与主体内侧坐标〕。

关于车站附属建筑及主体建筑与关键性的构筑物之间的距离应在总图中表示出来。

总图上还应表示线路曲线要素及车站方位角,区间人防隔断门,出入口及风道内的人防门及型号,非机动车停车场及规划公交站点、出租车停靠点等设施。

(2)站厅层平面1:200明示以下内容:承重墙、非承重墙、防火墙、防火分区分隔墙以及可拆墙、柱〔结构柱和构造柱〕和轴线及轴线编号;非付费区、付费区分隔栏杆;进出站方向;检票机和售、补票位置;环控机房、风道、风道防护门位置;风道竖井各部位房间名称;门开启方向;消火栓、地漏等位置,还应表示设备运输路径。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的规定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的规定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的规定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的规定主编单位:中南建筑设计院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施行日期:1992年10月1日第1章总则第1.0.1条为加强对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工作的管理,保证设计质量,特制定本规定。

第1.0.2条本规定适用于民用建筑和一般工业建筑工程的设计。

第1.0.3条设计文件的编制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政策和法令,应符合国家现行的建筑工程建设标准,设计规范和制图标准,遵守设计工作程序。

各阶段设计文件要完整,内容、深度要符合规定,文字说明、图纸要准确清晰,整个文件经过严格校审,避免“错、漏、碰、缺”。

第1.0.4条在项目决策以后,建筑工程设计一般分为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两个设计阶段。

大型和重要的民用建筑工程,在初步设计前,应进行设计方案优选。

小型和技术要求简单的建筑工程,可以方案设计代替初步设计。

第1.0.5条在设计前应进行调查研究,搞清与工程设计有关的基本条件,收集必要的设计基础资料,进行认真分析。

第1.0.6条设计文件的内容与深度一、初步设计1.初步设计文件根据设计任务书进行编制,由设计说明书(包括设计总说明和各专业的设计说明书)、设计图纸、主要设备及材料表和工程概算书等四部分组成,其编排顺序为:(1)封面(2)扉页(3)初步设计文件目录(4)设计说明书(5)图纸(6)主要设备及材料表(7)工程概算书在初步设计阶段,各专业应对本专业内容的设计方案或重大技术问题的解决方案进行综合技术经济分析,论证技术上的适用性、可靠性和经济上的合理性,并将其主要内容写进本专业初步设计说明书中;设计总负责人对工程项目的总体设计在设计总说明中予以论述。

为编制初步设计文件,应进行必要的内部作业,有关的计算书、计算机辅助设计的计算资料、方案比较资料、内部作业草图、编制概算所依据的补充资料等,均须妥善保存。

2.初步设计文件的深度应满足审批的要求:(1)应符合已审定的设计方案;(2)能据以确定土地征用范围;(3)能据以准备主要设备及材料;(4)应提供工程设计概算,作为审批确定项目投资的依据;(5)能据以进行施工图设计;(6)能据以进行施工准备。

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的规定

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的规定

建筑工程施工图文件编制深度的规定目录一、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1. 总则1~22. 一般要求 33. 城市设计 44. 总平面5~115. 建筑12~206. 结构21~337. 电气34~388. 电讯39~409. 给水排水41~4710. 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48~5311. 热能动力54~5812. 人防59~66二、附录(一)条文说明67~72 (二)附件731.工程项目技术指标总表填写说明732.图纸封面格式74-753.图纸格式76-77 (三)电子数据标准格式78-871 总则1.1 为加强对本市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工作的管理,保证设计文件的质量和完整性,全面、直观反映城市规划内容,遵照国家现行有关设计文件深度规定,结合深圳市具体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1.2 本规定适用于深圳市的各类民用建筑工程和一般工业建筑工程(房屋部分)的施工图设计。

1.3 设计文件的编制必须贯彻执行国家和本市有关建筑工程的政策、法令和规定,应符合国家和本市现行的建筑工程建设标准、设计规范(规程)和制图标准,遵守设计工作程序。

设计文件应完整齐全,内容、深度要符合规定,文字说明和图纸均应表达清晰、准确,整个文件必须经严格校审,减少各种差错。

1.4在设计中应因地制宜地积极推广和正确选用国家、行业、地区和本市的建筑标准设计,并在设计文件的图纸中注明图集名称。

重复利用其它工程的图纸或采用其他地区的标准图时,应详细了解原图利用的条件和内容,并作必要的核算和修改,以满足新设计项目的要求。

1.5各专业应根据设计任务书的要求,按照本规定的深度要求编制设计文件;当设计合同对设计文件编制深度另有要求时,设计文件编制深度应同时满足本规定和设计合同的要求。

当工程项目中有本规定未列入的内容时,则应参照本规定深度要求,将其编入设计文件中。

1.6 施工图设计1.6.1施工图设计文件应根据已批准的初步设计或方案(根据相关部门规定可不进行初步设计审查的项目)进行编制,内容以图纸为主,应包括封面、图纸目录、设计说明、图纸及工程预算书(当合同有要求时)等。

建筑初步设计图纸深度规定条文

建筑初步设计图纸深度规定条文

建筑初步设计图纸深度规定条⽂建筑初步设计图纸深度规定条⽂参照《民⽤建筑⼯程建筑初步设计深度图样》GB05 8021 平⾯图1)标明承重结构的轴线、轴线编号。

定位尺⼨和总尺⼨。

2)绘出主要结构和建筑构配件,如⾮承重墙、壁柱、门窗(幕墙)、天窗、楼梯、电梯⾃动扶梯、中庭(及其上空)、夹层、平台、阳台、⾬篷、台阶、坡道、散⽔沟等的位置;当围护结构为幕墙时,应标明幕墙与主体结构的定位关系;3)表⽰主要建筑设备的位置,如⽔池、卫⽣器具等与设备专业有关的设备的位置;4)表⽰建筑平⾯或空间的防⽕分区和防⽕分区分隔位置的⾯积,宜单独成图;5)标明室内、外地⾯设计标⾼及地上、地下各层楼地⾯标⾼;6)标明指北针(画在底层平⾯);7)标明剖切线及编号;8)绘出有特殊要求或标准的厅、室的室内布置,如家具的布置等;也可以根据需要选择绘制标准层、标准单元或标准间的放⼤平⾯图及室内布置图;9)列出各类建筑设计规范要求计算的技术经济指标(也可在说明中列出);10)标明图纸名称、⽐例。

11)按照重庆市规划局建筑⼯程审批电⼦⽂件图形标准设置图形分层及图形颜⾊。

[补充说明]平⾯图绘制的内容和深度1 平⾯图的绘制应充分反映⼯程的主要特征。

平⾯图应绘制出在建筑物的门窗洞⼝⾼度范围内⽔平剖切后俯视所见的结构构件,建筑构造的全部内容,并应表⽰定位轴线、标⾼、尺⼨、剖切线。

所剖切到的结构构件—墙、柱,建筑构配件—门窗洞⼝、通风管道、管线竖井、烟囱、垃圾道等应⽤粗实线表⽰。

没有剖切到、但俯视能见到的建筑设备、固定家具、卫⽣器具、中庭、天窗、平台、地沟、地坑、楼梯、电梯、阳台、⾬篷、踏步台阶、坡道、散⽔、明沟、采光井、重要设备、标⾼变化部位、变形篷等,⽤细实线表⽰;没有剖切到、但仰视能见到的挑台、挑檐、天窗等本层平⾯上部的建筑、结构构件需要表⽰的部分可以⽤细虚线表⽰。

2 每层平⾯都应标注房间名称,楼梯、⾃动扶梯、⾃动⼈⾏道(上下⽅向、起步⽅向应以本层为基准),变形缝位置、汽车、⾃⾏车停车位、车道的车流⽅向和坡向。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的规定第1章总则第1。

0。

1条为加强对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工作的管理,保证设计质量,特制定本规定。

第1。

0。

2条本规定适用于民用建筑和一般工业建筑工程的设计。

第1。

0。

3条设计文件的编制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政策和法令,应符合国家现行的建筑工程建设标准,设计规范和制图标准,遵守设计工作程序。

各阶段设计文件要完整,内容、深度要符合规定,文字说明、图纸要准确清晰,整个文件经过严格校审,避免“错、漏、碰、缺”。

第1。

0。

4条在项目决策以后,建筑工程设计一般分为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两个设计阶段。

大型和重要的民用建筑工程,在初步设计前,应进行设计方案优选。

小型和技术要求简单的建筑工程,可以方案设计代替初步设计。

第1。

0。

5条在设计前应进行调查研究,搞清与工程设计有关的基本条件,收集必要的设计基础资料,进行认真分析。

第1。

0。

6条设计文件的内容与深度一、初步设计1.初步设计文件根据设计任务书进行编制,由设计说明书(包括设计总说明和各专业的设计说明书)、设计图纸、主要设备及材料表和工程概算书等四部分组成,其编排顺序为:(1)封面(2)扉页(3)初步设计文件目录(4)设计说明书(5)图纸(6)主要设备及材料表(7)工程概算书在初步设计阶段,各专业应对本专业内容的设计方案或重大技术问题的解决方案进行综合技术经济分析,论证技术上的适用性、可靠性和经济上的合理性,并将其主要内容写进本专业初步设计说明书中;设计总负责人对工程项目的总体设计在设计总说明中予以论述。

为编制初步设计文件,应进行必要的内部作业,有关的计算书、计算机辅助设计的计算资料、方案比较资料、内部作业草图、编制概算所依据的补充资料等,均须妥善保存。

2.初步设计文件的深度应满足审批的要求:(1)应符合已审定的设计方案;(2)能据以确定土地征用范围;(3)能据以准备主要设备及材料;(4)应提供工程设计概算,作为审批确定项目投资的依据;(5)能据以进行施工图设计;(6)能据以进行施工准备。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的规定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的规定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的规定第1章总则第1.0.1条为加强对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工作的管理,保证设计质量,特制定本规定。

第1.0.2条本规定适用于民用建筑与通常工业建筑工程的设计。

第1.0.3条设计文件的编制务必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政策与法令,应符合国家现行的建筑工程建设标准,设计规范与制图标准,遵守设计工作程序。

各阶段设计文件要完整,内容、深度要符合规定,文字说明、图纸要准确清晰,整个文件通过严格校审,避免“错、漏、碰、缺”。

第1.0.4条在项目决策以后,建筑工程设计通常分为初步设计与施工图设计两个设计阶段。

大型与重要的民用建筑工程,在初步设计前,应进行设计方案优选。

小型与技术要求简单的建筑工程,能够方案设计代替初步设计。

第1.0.5条在设计前应进行调查研究,搞清与工程设计有关的基本条件,收集必要的设计基础资料,进行认真分析。

第1.0.6条设计文件的内容与深度一、初步设计1.初步设计文件根据设计任务书进行编制,由设计说明书(包含设计总说明与各专业的设计说明书)、设计图纸、要紧设备及材料表与工程概算书等四部分构成,其编排顺序为:(1)封面(2)扉页(3)初步设计文件目录(4)设计说明书(5)图纸(6)要紧设备及材料表(7)工程概算书在初步设计阶段,各专业应对本专业内容的设计方案或者重大技术问题的解决方案进行综合技术经济分析,论证技术上的适用性、可靠性与经济上的合理性,并将其要紧内容写进本专业初步设计说明书中;设计总负责人对工程项目的总体设计在设计总说明中予以论述。

为编制初步设计文件,应进行必要的内部作业,有关的计算书、计算机辅助设计的计算资料、方案比较资料、内部作业草图、编制概算所根据的补充资料等,均须妥善储存。

2.初步设计文件的深度应满足审批的要求:(1)应符合已审定的设计方案;(2)能据以确定土地征用范围;(3)能据以准备要紧设备及材料;(4)应提供工程设计概算,作为审批确定项目投资的根据;(5)能据以进行施工图设计;(6)能据以进行施工准备。

建筑制图深度规定

建筑制图深度规定

1 总则1.0.1 为加强对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工作的管理,保证各阶段设计文件的质量和完整性,特制定本规定。

1.0.2 各阶段设计文件编制深度应按以下原则进行(具体应执行第2、3、4 章条款): 1 方案设计文件,应满足编制初步设计文件的需要;注:对于投标方案,设计文件深度应满足标书要求;若标书无明确要求,设计文件深度可参照本规定的有关条款。

1.0.3 在设计中宜因地制宜正确选用国家、行业和地方建筑标准设计,并在设计文件的图纸目录或施工图设计说明中注明被应用图集的名称。

重复利用其他工程的图纸时,应详细了解原图利用的条件和内容,并作必要的核算和修改,以满足新设计项目的需要。

1.0.4 当设计合同对设计文件编制深度另有要求时,设计文件编制深度应同时满足本规定和设计合同的要求。

1.0.5 注意索引编号与节点编号相符,一般水平尺寸应与轴线发生关系,垂直尺寸应与各层标高发生关系,所有尺寸与标高应与立面图、剖面图相呼应。

直尺寸应与各层标高发生关系,所有尺寸与标高应与立面图、剖面图相呼应。

一般情况下禁止标注尺寸与图面尺寸不一致。

若因尺寸太大,1.0.6 一般情况下禁止标注尺寸与图面尺寸不一致。

若因尺寸太大,在图面上放不下时,导致标注尺寸与实际图面尺寸不一致时,需作文字说明. 上放不下时,导致标注尺寸与实际图面尺寸不一致时,需作文字说明. 总平面指北针需用带风玫瑰图的指北针.1.0.7 总平面指北针需用带风玫瑰图的指北针. 墙体及楼板图例。

1.0.8 墙体及楼板图例。

1)比例大于 1:50 的平面及剖面图,应画出抹灰层与楼地面,屋面的面层的平面及剖面图,应画出抹灰层与楼地面,线以及各种材料图例。

(。

(材料图例见线以及各种材料图例。

(材料图例见房屋建筑统一制图标准)的平面及剖面图, 2)比例等于 1:50 的平面及剖面图,抹灰层的面层线及材料图例可以根据需要表示。

需要表示。

1:50 的平面图及剖面图,只表示墙体,楼板和其他构件和其他构件本身 3)比例小于 1:50 的平面图及剖面图,只表示墙体,楼板和其他构件本身的面层线,图例用简化图例(钢筋混凝土填灰,其余留白)的面层线,图例用简化图例(钢筋混凝土填灰,其余留白)2 方案设计2.1 一般要求2.1.1 方案设计文件 1 设计说明书,包括各专业设计说明以及投资估算等内容; 2 总平面图以及建筑设计图纸 3 设计委托或设计合同中规定的透视图、鸟瞰图、模型等。

(整理)建筑施工图设计深度要求

(整理)建筑施工图设计深度要求

建筑设计施工图深度要求(初稿)一、建筑设计总说明(一)总说明应有以下内容:设计依据、工程概况、工程技术经济指标表、标高及单位、建筑主要用材及构造要求、建筑设备、建筑消防设计、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图集引用目录及其它。

(人防说明随人防设计单独出图)(二)当有多栋建筑或为住宅小区时,除工程技术经济指标总表外,还应有各栋建筑面积及户型表。

(三)建筑主要用材及构造要求应对以下内容详细说明:内外墙体、内外装修、结构降板、门窗幕墙、建筑防水、变形缝、设备管井等。

(四)总说明参考图样见附页。

(五)建筑构造做法要有详图,特别是建筑防渗防裂设计技术措施。

二、总图(一)注重营造错落有致的地平线和天际线。

应能充分保障住宅小区内雨水排出的顺畅,一般场地设计标高应比周边道路标高高0.5M以上;组团内住宅的门厅与主园路的高差须不小于0.6米,次园路、宅间路应高于主园路0.2至0.3米;每个组团中央必须有2至3幢建筑的士0.00线比其他建筑高出0.4至0.8米,以满足综合管网放坡的要求。

(此项须满足各地容积率计算的相关规定)(二)垃圾站通风窗不应正对临近住宅的门窗,应利用绿化等措施对垃圾站进行遮挡,尽量减少异味、视觉等对住户的影响。

(三)应尽量将各种检查井、雨水井等置于隐蔽处,当这些井处在人行道及广场等铺装地面时,应结合景观设计对井口进行处理。

(四)地下室顶板覆土厚度道路为0.4-0.8M,绿化覆土为0.4-1.8M ,一般覆土平均约1.1M。

因景观堆坡要求覆土大于1.0M的下方填充轻质材料。

(五)注意消防车道下的管道和暗沟应能承受30吨大型消防车的荷载。

(六)电力变配电位置,应结合建筑和景观设置。

三、地下车库(一)地下车库净高(除去各类管网):不低于2.2米,不高于2.4米。

地下室层高:非人防地下室为 3.3-3.6米,人防地下室按地方规定。

如有消防车、垃圾车等特殊车辆进入时,地下车库净高按相应规范执行。

地下车库层高=净高+设备管线占用高度+梁高。

施工图设计图纸深度标准

施工图设计图纸深度标准
4.2.3
当与相邻子项共用一个基础时,其轴线关系,柱、墙尺寸,标高、插筋与子项的详图一致;
4.2.4
各不同截面的基础梁的配筋均要表示,当仅用剖面表示时,钢筋的锚固要求要交代
4.3
钢筋混凝土筏基、箱基
4.3.1
底板有地坑、地沟时,两个方向的配筋都有交代,顶板有留洞时,洞口加筋符合要求;
序号
图纸名称
图纸深度要求
4.1.6
附注中对基础的材料,防潮层以下墙砌体的砖标号,砂浆标号,圈梁的混凝土标号,钢筋钢号选用恰当。
4.2
钢筋混凝土独立基础,联合基础或条形基础
4.2.1
钢筋混凝土基础的各部分尺寸,配筋标注齐全
4.2.2
基础预留的柱、墙插筋与上部结构详图的平面尺寸、标高,钢筋直径、根数、排列、伸上高度一致。预留插筋在基础内的锚固长度应注明;
3.6
附注说明
3.6.1
设计标高±0.000相当的绝对标高与总平面图一致;
3.6.2
基础持力层所在的标高,其土层性质,地下水情况,地基
承载能力标准值或设计值;
3.6.3
基底处理措施,以及有关的施工要求等;
3.6.4
验槽,遇到特殊情况的处理措施;
3.6.5
如有各工种配合的施工要求应交代清楚;
3.6.6
2
设计说明
2.1
工程概况:建筑位置、面积、高度、层数,结构形式,结构抗震设防类别、设防烈度、设计地震分组,抗震等级,建筑物合理使用年限,人防工程等级。
2.2
工程地质情况:地质概况,场地土类型、场地类别、地下水、抗震安全性评价、基础施工要求等。
2.3
设计的依据:设计所遵循的规范规程、楼地面活荷载取值,设备荷载的取值。若考虑人防,还应注明人防各构件等效静荷载的取值。

建筑方案图深度标准是多少

建筑方案图深度标准是多少

建筑方案图深度标准是多少建筑方案图深度标准是指建筑方案设计中图纸所包含的信息的详细程度。

深度标准的确定需要根据具体项目的要求,包括项目的规模、重要性、功能以及业主的需求等因素来确定。

一般来说,建筑方案图的深度标准应该足够详细,以便施工单位能够准确理解设计意图并进行施工。

下面将从图纸的内容、图纸的细节和图纸的标注三个方面来介绍建筑方案图深度标准。

首先,建筑方案图的内容应包括建筑的平面布局、立面图和剖面图。

平面布局图应包括建筑的功能区划、空间分布以及交通流线等信息,以便清晰地展示建筑的整体布局。

立面图应详细表达建筑的外立面设计,包括建筑的形体、材料、窗户、门等细节。

剖面图则应展示建筑的垂直轴线上各个部位的结构和构造,包括楼层高度、楼板厚度、梁柱尺寸等。

其次,建筑方案图的细节应充分考虑到建筑的结构、构造和材料等方面。

例如,在平面布局图中应详细标明房间的尺寸、门窗的位置和尺寸,并注明房间的功能。

在立面图中应详细标明建筑的立面比例尺、窗户的样式和尺寸,并注明立面墙体的材料和纹理。

在剖面图中应详细标明建筑的剖面比例尺、楼层的高度和楼板的厚度,并注明结构体系和构造细节。

最后,建筑方案图的标注应准确明确,以便施工单位能够依据图纸进行施工。

标注应包括建筑物的名称、地址、比例尺和日期等基本信息。

图纸中的符号标记和文字说明要清晰可辨,以避免产生歧义。

图纸上的尺寸标注要准确,以确保施工的精度。

图纸中应注明计算或者推荐的材料规格和施工工艺,以便施工单位能够按照设计要求进行施工。

总的来说,建筑方案图的深度标准应该根据具体项目的要求来确定。

一个完整的建筑方案图应包括建筑的平面布局、立面图和剖面图,并注明建筑的细节和标注的要求。

通过充分的图纸设计,可以准确而清晰地传达设计意图,提高施工效率,确保建筑物的质量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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