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估项目申报资料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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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需签署和编写的资料表格
1、签署的文件:
被评估企业签署的资产评估承诺函,一式八份(见附件1)
要求:与评估工作同步进行,内容构成和标准格式见附件1。
2、需企业组织编写并签章的资料:《关于资产评估有关事项的说明》(其后的签字盖章页一式八份,见附件2及附件2A)
要求:与评估工作同步进行,内容构成和标准格式见附件2。
3、成本法评估明细表(见附件3)(各公司单体口径单独填列)及无形资产申报表(见附件3A)(各公司单体口径单独填列)。
要求:进场工作前提交初步表格。
4、收益法评估明细表(见附件4)(请填写母公司口径,子公司单独填列)
要求:进场工作前提交初步表格。
二、需提供的综合类资料
1、请提供公司的营业执照、验资报告、章程、
2、请提供各公司的投资协议书及其他特殊经营许可证(如有);
3、请提供公司历次评估报告;
4、经济行为文件;
5、企业简介和管理框架;
6、企业2011年、2012年、2013年审计报告或经审计后的会计报表(包括企业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 ;
7、2014年1-6月财务报表;
8、2014年企业预算;
9、企业目前正在进行的业务及持有的合同订单情况(合同台帐);
10、说明公司税收方面享受的各种优惠政策以及时限等;
11、未来发展规划;
12、固定资产台帐。
三、需提供的财务类资料
1、现金:
现金盘点表(样本见附件7)
2、银行存款:
1)含有评估基准日余额的银行对账单;若账面金额与银行对账单金额不一致时,应提供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注明其中长期未达账项并说明原因;2)如银行存款为定期存单,应说明存款起止期限、存款利率并提供存单复印件(审验原件);
3)银行存款询证函(样本见附件6)。
3、其他货币资金:
资料提供同银行存款
4、交易性金融资产—股票:
1)权属证明(如股权证\托管证\交割单等);2)付款凭证;3)若该科目中有已存入证券公司但尚未进行短期投资的现金应加以说明,并比照银行存款提供相应资料。
5、交易性金融资产—债券:
债券复印件或其他可证明企业拥有所申报的债券实物及其产权的文件资料;付款凭证。
6、交易性金融资产—基金:
可证明企业拥有所申报的基金的文件资料。
7、应收票据:
1)票据存根复印件;2)“涉及法律诉讼”的款项请提供法院判决书等有关法律
文件;3)用于抵押的应收票据提供抵押文件;
8、应收账款:
1)对账龄超过三年的应收账款,应提供专项说明。
逐项说明未收回的原因、催款情况及现状、该款项收回的可能性及金额;2)“涉诉”的款项应提供法院判决书等有关法律文件;3)基准日后已收回款项的原始凭证复印件,如汇款单、进账单等;4)欠款单位破产、关闭或资不抵债证明;5)应收账款询证函(样本见附件6)。
9、预付账款:
1)对账龄超过一年的预付账款,应提供专项说明。
逐项说明长期挂账的原因、催(货)款情况及现状、该货物(款项)收回的可能性及金额;2)“涉诉”的款项应提供法院判决书等有关法律文件;3)基准日后已到货或收回款项的原始凭证复印件,如汇款单、进账单或入库凭证、资产验收单等;4)大宗预付款合同协议复印件;5)询证函(样本见附件6)。
10、应收利息:
1)借款合同;2)利息计算表。
11、应收股利(应收利润) :
董事会决议或其他利润分配文件。
12、其他应收款:
1)分红计提比依据;2)金额较大的外部单位往来款的借款协议、收据复印件;3)对账龄超过三年的其他应收款,应提供专项说明。
逐项说明未收回的原因、催款情况及现状、该款项收回的可能性及金额;4)“涉诉”的款项应提供法院判决书等有关法律文件;5)基准日后已收回款项的原始凭证复印件,如汇款单、进账单等;6)欠款单位破产、关闭或资不抵债证明;7) 其他应收款询证函(样本见附件6)。
13、其他流动资产:
特殊原因转入的资产,应在备注栏简要说明原因,有可能发生损失的项目,应提
供相关文件资料。
14、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股票:
股票性质指国家股、法人股、流通股等;投资日指购买日或以其他方式(如非货币性交易换入、以债权换入等)取得股权的协议转让日;持股数量、持股比例应与股权证一致;基准日市价指流通股在评估基准日的收盘价。
15、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债券:
债券复印件或其他可证明企业拥有所申报的债券实物及其产权的文件资料。
16、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其他投资:
可证明企业拥有所申报的金融资产的文件资料。
17、长期投资—持有至到期投资:
可证明企业拥有所申报的金融资产的文件资料。
18、长期投资—长期应收款:
1)金额较大的外部单位往来款的借款协议、收据复印件;2)其他资料参见应收账款。
19、固定资产—房屋建筑物:
1)厂区平面图;
2) 主要工程(按不同结构类型提供价值量最大、最典型的5个房屋)概(预)算书、工程决算书、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3)工程结算书或购房证明的提供要求:
A.要求提供近期竣工的被估工程结算书、时间为2007年至今竣工的工程结算造价,要求每个企业根据被估房屋建筑物的项、类提供,至少提供5个;
B.工程结算书必须是完善的工程造价,包括工程结构、打桩、装修、给排水、采暖、电气等工程,要求造价中不含室外工程,不含电梯、空调、消防系统(不包括备用消火栓)。
C.实行概算包干的工程可以提供概算包干的合同以及包干造价以外的结算增减
值。
D.商品购置房,应提供购房合同、发票以及后装修的费用凭证及发票,只要复印件。
4)技术资料的提供要求:
A.要求提供全厂性的地质勘察报告。
5)房产证及区域总平面图的提供要求:
A.统计现有的房产证(无房产证的可用建设规划许可证、开工证、购房合同替代),并复印,没有房产证的建筑物,也先统计,有多少幢,多少面积,交由上级单位研究解决办法。
B.提供厂区总平面布置图的复印件,要求将大图缩印成能装订图号(A4)
6)厂房照片(价值量最大的10项);
7)评估基准日房屋状况盘点表(选择本单位不同类型、价值量大的关键生产用厂房填写,数量不少于5项)(样本见附件7)。
20、固定资产—机器设备:
1)主要工艺流程图及其文字说明;2)设备安装平面布置图;3)进口设备的原始订货合同及外贸结算单;国产大型设备、整条生产线设备,提供购货合同、购置发凭证及发票;(价值量最大的10台) ;4)租出及融资租赁设备、提供相应的合同等资料;5)压力容器、电梯、起重设备、提供检验合格证、许可证等;6)自制设备,提供原始制造成本、转入固定资产时的详细财务资料;(价值量最大的10台) ;7)生产线、大型设备的安装、竣工资料及生产线联合试车、调试验收的资料;(价值量最大的10台) ;8)设备大修理、技术改造的技术资料、财务费用资料;(价值量最大的10台);9)企业设备管理情况:执行何种维护保养、修理制度、大修理周期;
10)重要大型设备的运转台时记录,(使用率、利用率的记录数据);(价值量最大的10台) ;11)卡车、轿车、面包车、大客车、货车等“车辆行驶证”复印件;
12)大型设备照片(价值量最大的10台);13)评估基准日各类设备盘点表(选择本单位不同类型、价值量大的关键生产设备填写,数量不少于5台)(样本见附件7)。
21、固定资产—车辆:
1)所有车辆机动车行驶证复印件(应有照片);2)所有车辆购买发票;3)车辆状况
调查表(选择本单位不同类型、价值量大的关键生产车辆填写,数量不少于5台)(样本见附件7)。
22、固定资产—电子设备:
1)大额电子设备购买发票;2)电子设备状况调查表(选择本单位不同类型、价值量大的电子设备填写,数量不少于5台套)(样本见附件7);3)网络设备合同及安装合同复印件;4)进口设备合同复印件。
23、在建工程(工程施工):
1)在建工程概(预)算书、或决算书;2)可研报告及项目审批文件。
24、无形资产—专利、专有技术、软件著作权:
1)委估技术简介,说明委估技术名称,技术先进性、实用性。
包括技术的研发
的时间、技术的特点、专有技术法定年限、经济寿命周期、主要里程碑以及目前的经营特性简介等。
包括但不限于:专有技术所属行业领域的发展状况、技术水平、技术成熟度、同类技术更新速度;该项专有技术所属的行业现状及在本行业中所处的地位,在国内国外的技术水平程度;简述目前国际、国内和企业自身是否有正在开发替代委估专利技术的先进技术。
2)提供委估技术的有关证明文件、专家鉴定意见和获奖证书等资料。
3)详细说明委估技术的构架,包括哪些模块,软件千行数。
4)委估技术的许可、使用、转让、诉讼、质押及无效使用情况说明。
5)说明上述委估技术产品除委估技术之外是否还有其他专利或专有技术应用。
6)说明委估技术组成部分中是否存在与他人共享的专利权。
对于本次评估目的
的经济行为是否得到权利共有人的同意。
7)该技术有无转让及许可使用的情况,若有转让,说明转让方式、已转让次数、
已转让地区及技术研制成本、直接成本与追加成本和有无其他附带条件等。
8)当地政府对于该专利产品发展的有关规定(包括行业发展政策、环保政策
等),及行业规模的历史统计数据、行业未来发展预测、竞争对手介绍。
9)是否有可能影响该技术产品销售的政策限制(如:市场准入政策,特许经营
政策、产品由国家或省、市政府定价等);
10)在委估技术领域目前国际、国内比较知名的专家、学者的姓名以及联系方式,
如可能,希望委托方帮助联系会见或请他们提供关于委估技术有关鉴定的意见。
11)委估技术的市场分析:应用委估技术开展业务现有或潜在的客户清单;应用
委估技术产品市场占有率情况;应用该技术的产品市场需求总量,包括同类产品和可替代产品的市场需求量。
竞争对手的具体情况(生产规模、产品质量水平、各项财务指标、市场占有情况、历史发展过程)。
行业情况(分产品的产量情况、财务指标、销售利润率、资金利润率、产品生产的分布情况、该项专有技术所在地区的生产销售情况)
12)利用委估技术产品的规格、型号、售价、产品规模、投资及成本费用(主要原
材料、燃料、辅助材料单耗和价格、材料费、人工费和制造费用测算、管理费、财务费和销售费用)。
13)关于技术产品、委估技术的未来发展规划(包含但不限于销售区域、范围、
客户、销售人员、投入、销售方式、产品在行业中的排名等)。
14)提供为获得专利技术所投入的成本费用详细资料(包括专利开发、注册等费
用),填写委估技术成本调查表并对大额支出提供相关原始凭证。
(见附件5)
15)采用专有技术的产品历史近三年收益费用的详细资料。
16)未来三年采用专有技术的产品收益费用情况预测。
(见附件4)
25、无形资产—土地:
1)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
(将土地证按序号排列、复印,土地证、房地产权证复印件要求内容完整从封页到末页复印齐全、,特别是盖章、面积、年期、附图上的界限、标注、数字等关键处清晰;土地证、房地产权证复印件统一采用A4纸,土地证附图如幅面比较大需按原图比例复印或缩印成A4大小;如无国有土地使用证,请提供土地取得的历史资料及相关政府批复、文号,获得土地时间,办证时间;如以出让或转让方式获得的土地使用权,需提供出让或转让合同;新征地,如因时间关系未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请提供征地批文、征地协议等相关材料。
)
2)土地使用权出(转)让合同、协议、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及其他主要费用的
凭证及附件;
3)政府有关部门的批文、土地使用权获取途径、方式、过程等资料;
4)用地红线图、总平面布置图、宗地位置图;
5)填制宗地调查表(见附件8)。
26、无形资产—其他无形资产:
1)商标证书、计算机软件购置发票等无形资产证书;2)合作开发合同或技术购买合同;3)其他产权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27、其他非流动资产:
对其他长期资产中金额较大的项目,准备专项说明。
28、短期借款:
1)借款合同协议复印件;2)担保合同、抵押合同复印件;3)银行往来询证函(样本见附件6);4)最近一次支付利息的原始凭证复印件。
29、交易性金融负债:
交易性金融负债形成的合同、决议;
30、应付票据:
1)票据存根复印件;2)票据备查簿;3)期后支付情况统计。
31、应付账款:
1)账龄超过三年以上的应付账款,请提供长期挂账未转销的原因说明;2)“涉诉”款项请提供法院判决书等有关法律文件;3)评估基准日后(评估报告出具前)已付款的原始凭证复印件;4)询证函(样本见附件6)。
32、预收账款:
1)大宗合同复印件;2)账龄超过一年以上的预收账款,请提供长期挂账的原因说明;3)“涉及法律诉讼”的款项请提供法院判决书等有关法律文件;4)询证函(样本见附件6)。
33、应付职工薪酬:
最近一个月工资计提及发放凭证;
34、应交税费:
1)如果填表单位享受减免税收的优惠政策,请提供减免税的批文;2)若填表单位未按要求如期纳税,请提供税务专管机关的延迟纳税批文复印件;3)2011年6月份纳税申报表(有税务部门签章)及缴纳该月税款的税票复印件。
35、应付利息:
利息通知单或者计算清单。
36、应付利润(应付股利):
利润分配方案的文件依据(如董事会决议等)。
37、其他应付款:
1)金额较大的外部单位往来款的借款协议、进账单复印件;2)账龄超过三年以上的应付款,请提供长期挂账未转销的原因说明;3)“涉诉”款项请提供法院判决书等有关法律文件;4)评估基准日后(评估报告出具前)已付款的原始凭证复印件;5)询证函(样本见附件6)。
38、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1)借款合同协议复印件;2)担保合同、抵押合同复印件;3)银行往来询证函(样本见附件6);4)最近一次支付利息的原始凭证复印件。
39、其他流动负债:
1)计提依据形成原因;2)如果其他流动负债价值较大的,请提供说明。
40、长期借款:
1)借款合同协议复印件;2)担保合同、抵押合同复印件;3)银行往来询证函(样本见附件6);4)最近一次支付利息的原始凭证复印件。
41、应付债券:
1)债券发行批准文件;2)债券发行文件;3)还款记录;
42、长期应付款:
相关应付款合同协议,如引进设备合同或融资租赁合同等的复印件。
43、专项应付款:
相关应付款合同协议、政府有关批准文件等的复印件。
44、预计负债:
相关计提标准;合同文本;
45、其他非流动负债:
提供相关的合同、发生时的凭证及有关批准文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