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效节水灌溉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 制度大全
节水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节水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节水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节水专项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促进水资源的节约和合理利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国家和地方政府设立的用于支持节水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节水设施建设的专项资金(以下简称“节水资金”)。
第三条节水资金的使用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资金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第二章资金来源与使用范围第四条节水资金的来源包括:(一)财政预算安排的资金;(二)社会捐赠和赞助;(三)其他合法来源。
第五条节水资金的使用范围主要包括:(一)节水技术的研究与开发;(二)节水技术的推广与应用;(三)节水设施的建设和改造;(四)节水宣传和教育培训;(五)节水项目的评审、监督和管理;(六)其他与节水相关的支出。
第三章资金的申请与审批第六条申请节水资金的单位和个人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二)有明确的节水项目实施方案;(三)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四)符合国家和地方节水政策和规划要求。
第七条申请节水资金的程序包括:(一)提交申请书和项目实施方案;(二)由相关部门进行初审;(三)专家评审;(四)公示;(五)最终审批。
第四章资金的管理和监督第八条节水资金由财政部门和水行政主管部门共同管理,明确各自的职责和权限。
第九条节水资金的使用单位应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资金使用的合规性和有效性。
第十条财政部门和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定期对节水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的行为进行查处。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十一条对于违反本办法规定,挪用、截留、侵占或者浪费节水资金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六章附则第十二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财政部门和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本办法如与上级法规相抵触,以上级法规为准。
水利工程资金财务管理制度
水利工程资金财务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水利工程资金的使用与管理,保障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提高资金利用效率,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资金预算1.水利工程资金预算应根据项目规模、需求量、工程进度等因素进行合理编制,确保资金使用的科学性与合理性。
2.资金预算应明确项目各个阶段的经费需求及预计支出,合理安排资金使用,避免出现资金紧张等问题。
3.资金预算应经财务部门与相关管理部门审核确认后方可实施。
三、资金管理1.水利工程资金应建立专门账户进行管理,划拨、使用、结余等都应有专人负责操作。
2.对于资金的使用需申请,并经审核确认后方可使用,避免滥用资金之现象。
3.资金使用需严格按照预算计划执行,不得私自挪用或乱用工程经费。
4.在资金使用过程中,应及时记录资金流向,保证财务收支的准确性。
5.对于出现资金紧张问题,应及时与相关部门协商解决,确保工程进度不受影响。
四、资金监督1.财务部门应对资金的使用进行定期监督与核查,确保资金使用符合规定。
2.需设立专门的资金监督机构,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全面监管,防止出现挥霍浪费等问题。
3.在资金使用过程中,需定期对资金流向进行检查,确保资金的安全性与合理性。
五、资金审计1.对水利工程资金的使用需进行定期审计,对资金的流向、使用情况进行审查核实。
2.审计机构需独立进行审计工作,对资金使用过程中的问题与风险进行发现、纠正。
3.审计结果应及时报告相关管理部门,对于存在的问题与风险需及时进行整改处理。
六、资金管理制度的完善1.在实践运作过程中,需不断总结经验,对资金管理制度进行适时修订与完善。
2.资金管理制度的修订应经过相关管理部门的讨论与确认,保证资金管理制度的科学性与有效性。
3.需加强对全体员工的培训,确保每位员工都熟悉与遵守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
七、附则本资金管理制度的适用范围为所有水利工程项目,相关管理部门应严格执行,对于违反规定者应追究责任,并按规定处理。
以上为水利工程资金财务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希望各相关部门认真执行,确保资金使用的合理性与安全性,保障水利工程项目的正常进行。
节水灌溉管理制度范本
节水灌溉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节水灌溉管理,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和《农田水利基本设施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的节水灌溉管理工作。
第三条节水灌溉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科学规划,合理布局;(二)突出重点,示范引导;(三)农民自愿,政府扶持;(四)节水高效,生态环保;(五)建管并重,长效运行。
第二章管理组织与职责第四条各级水利(农业农村)部门是节水灌溉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节水灌溉管理工作。
第五条节水灌溉管理工作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节水灌溉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二)制定节水灌溉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三)组织协调节水灌溉项目的申报、审批、设计和施工;(四)指导农民用水者协会和农村水利服务体系的建设;(五)开展节水灌溉技术研究和推广工作;(六)负责节水灌溉工程的运行维护和监督管理;(七)对违反节水灌溉管理规定的行为进行查处。
第三章节水灌溉项目管理第六条节水灌溉项目应按照国家和地方发展规划进行申报、审批。
第七条节水灌溉项目设计应符合以下要求:(一)科学确定灌溉制度,提高灌溉保证率;(二)优先采用节水灌溉技术,降低灌溉用水量;(三)注重生态环境保护,防止水污染;(四)建立健全工程运行管理制度。
第八条节水灌溉项目施工应按照设计文件和施工技术规范进行,确保工程质量。
第四章节水灌溉工程运行维护第九条节水灌溉工程运行维护应实行专业化、社会化、市场化管理。
第十条工程运行维护单位应建立健全运行管理制度,确保工程安全、高效运行。
第十一条工程运行维护单位应定期对工程进行巡查、检查、维修和保养,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五章节水灌溉技术推广与应用第十二条各级水利(农业农村)部门应组织开展节水灌溉技术研究和推广工作。
第十三条节水灌溉技术推广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先进性、实用性和经济性;(二)农民自愿,政府扶持;(三)注重技术创新,提高技术水平;(四)保护知识产权,鼓励公平竞争。
灌溉项目管理制度
灌溉项目管理制度一、总则1.1 本制度是为规范和规范灌溉项目管理行为而制定的,适用于所有灌溉项目管理工作,并具有普遍适用性和约束力。
1.2 灌溉项目管理是指对灌溉项目进行计划、组织、实施和监督的全过程管理活动,旨在保障项目的顺利进行和高效完成,确保项目目标的实现。
1.3 灌溉项目管理制度是贯彻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范项目管理行为,促进水资源的有效利用,提高农田灌溉效率的重要保障措施。
二、组织机构2.1 灌溉项目管理机构应有专门的管理人员负责项目的组织和实施,并与其他相关部门建立有效的协作机制,形成完善的工作体系。
2.2 灌溉项目管理机构应当根据项目的规模和工作内容合理设立项目部门、技术部门、财务部门和监督部门,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权限。
2.3 灌溉项目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的内部管理机制,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和流程,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和高效完成。
三、灌溉项目管理流程3.1 项目立项阶段(1)项目确定:确定项目的基本情况、目标和任务,并提交项目建议书,经批准后正式启动项目。
(2)项目规划: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项目实施计划,包括项目的总体目标、实施步骤、时间安排、投资预算、资源配置等内容。
(3)项目评估:进行项目的经济技术评估和社会影响评估,确定项目的可行性和必要性。
3.2 项目实施阶段(1)项目组建:确定项目组成员,分工合作,明确各自的职责及工作任务。
(2)项目实施:按照项目实施计划,组织项目的各项活动,包括设计施工、设备采购、调试验收等工作。
(3)项目管理:建立项目管理档案,跟踪监督项目进展情况,及时解决项目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
3.3 项目验收阶段(1)项目检查: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确保项目的质量、进度和成本符合要求。
(2)项目验收: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技术和经济验收,确保项目的成果达到预期目标。
(3)项目总结:总结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经验和教训,提出改进项目管理的建议和措施。
四、灌溉项目管理制度4.1 项目立项管理(1)项目申报:项目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提交项目申报材料,经相关部门审核批准后方可立项实施。
高效节水灌溉工程运行管理方案
高效节水灌溉工程运行管理方案(2021-2022年)为持续有效推进我乡一家一户高效节水项目正常运行,打破我乡农业灌溉用水瓶颈,助推我乡农业高质量发展,根据**精神,结合**乡高效节水工程特点与管护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提升高效节水灌溉工程管护水平,明确工程运行主体、管护主体、费用收缴标准,健全管护模式,落实管护责任等,充分发挥工程效益,奠定节水高效现代化农业基础,助推乡村振兴。
二、管护分工(一)管护运行主体。
我乡为高效节水灌溉工程建成后监管、运行管护的第一责任主体,村民委员会为高效节水灌溉工程建后管护、运行、设施维修第一责任主体,具体管护范围含高效节水灌溉工程的首部工程(蓄水池、泵站及其附属工程)和田间工程,田间工程分为地下管网(含阀井等公用设施)和地面设施两个部分。
(二)首部工程、地下管网及公用设施管护。
按照“谁受益、谁管护,谁使用、谁管护”的原则,在首部工程(蓄水池、泵站及其附属工程)及地下管网工程建成并正常运行一个灌溉周期后,我乡将工程使用权和管护权再移交至村委会,由村委会负责运行、管护、维修。
在运行管理过程中,工程存在质量或大型工程维修由建设单位通过申报项目等方式进行维修。
(三)田间(地面)设施管护。
受益村组为地面PE输水管、滴灌带(管)、出水栓等设施管护主体,工程建成正常运行后,由我乡将地面PE输水管、滴灌带(管)、出水栓等地面设施移交收益村村委会,由受益农户负责其田间内地面设施的管护和维修。
三、职责分工(一)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职责。
1.负责工程运行管理的组织领导、沟通协调、监督检查管护及检修等工作。
2.负责项目区产业结构调整,统一种植作物,确保同一个灌溉系统的作物一致,实现水肥一体化灌溉。
3.按“先建机制,后建工程”原则,建前选派专人全程参与工程建设及质量监督、熟悉工程管网布置、设施设备的性能参数及操作规程,以便在建成运行中熟悉工程设施设备的安全管护、日常维修保养。
4.负责落实好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执行工作,做好高效节水灌溉项目水费收缴、精准补贴等工作。
高效节水灌溉管理制度
高效节水灌溉管理制度灌溉计划编制:制定详细的灌溉计划,包括灌溉时间、灌溉量、灌溉频率等内容,根据作物需水量以及土壤水分状况合理安排灌溉。
水资源测量和监控:建立水资源测量和监控系统,对供水渠道、灌溉设施进行监测,确保水资源的合理利用和科学调度。
灌溉设备管理:对灌溉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和高效节水。
可以采用现代化的自动化灌溉技术,如滴灌、喷灌、微喷等,减少水的蒸发和浪费。
土壤水分监测:通过土壤水分传感器等技术手段,实时监测土壤水分状况,根据实际需求调整灌溉方案,避免过度灌溉和水分浪费。
灌溉管理培训:对农户、灌溉工人和相关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提高他们的节水意识和技能,使其了解高效节水灌溉技术和管理方法。
水价政策和激励措施:通过合理的水价政策,引导农户和农业企业节约用水,减少浪费。
同时,可以设立节水示范户奖励机制,鼓励农民采用节水灌溉技术和管理措施。
宣传和宣传:加强公众的节水意识教育,开展节水宣传活动,提高社会对节水灌溉的重视程度,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节水氛围。
灌溉计划编制:制定详细的灌溉计划,包括灌溉时间、灌溉量、灌溉频率等内容,根据作物需水量以及土壤水分状况合理安排灌溉。
水资源测量和监控:建立水资源测量和监控系统,对供水渠道、灌溉设施进行监测,确保水资源的合理利用和科学调度。
灌溉设备管理:对灌溉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和高效节水。
可以采用现代化的自动化灌溉技术,如滴灌、喷灌、微喷等,减少水的蒸发和浪费。
土壤水分监测:通过土壤水分传感器等技术手段,实时监测土壤水分状况,根据实际需求调整灌溉方案,避免过度灌溉和水分浪费。
灌溉管理培训:对农户、灌溉工人和相关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提高他们的节水意识和技能,使其了解高效节水灌溉技术和管理方法。
水价政策和激励措施:通过合理的水价政策,引导农户和农业企业节约用水,减少浪费。
同时,可以设立节水示范户奖励机制,鼓励农民采用节水灌溉技术和管理措施。
高效节水灌溉工程管理办法
***高效节水灌溉工程建设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高效节水灌溉工程的建设管理,保证工程质量,充分发挥投资效益,根据国家、省、市相关规定,结合我县高效节水工程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国家投资安排我县实施的各类高效节水灌溉工程项目。
第三条高效节水灌溉工程根据上级部门已批复的规划,按照轻重缓急、突出重点的原则安排实施。
工程建设坚持集中连片,规模实施,高效实用,多措并举。
第四条高效节水灌溉工程建设投入由中央、地方和受益区群众共同承担,各乡镇要根据国家有关政策组织受益群众投劳参与工程建设。
同时,制定优惠政策,完善建设管理机制,引导与调动社会其它资金投入工程建设。
第五条县水务局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规划、项目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报告及年度计划编制等工作,并上报上级有关部门审批,具体组织指导项目实施及管理;县发改委、财政局会同有关部门做好项目的报批和建设管理监督等工作。
第六条高效节水灌溉工程参照基本建设程序进行建设和管理。
第二章目标和要求第七条高效节水灌溉项目以增加农业灌溉技术科技含量提高水的利用率和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建设“优质、高产、高效”农业为目标确保我县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和农业的可持续发展。
第八条高效节水灌溉工程从规划设计、农业种植结构调整、先进成果应用、科学用水、人员培训、信息管理等方面体现“高质量、高效益和高科技含量”的原则。
第九条高效节水灌溉工程要在发展节水灌溉效益显著、配套资金落实、灌溉水源有保证、面积相对集中连片、农民积极性高、农业生产条件和作物种植结构合理的地区实施。
第三章资金管理第十条高效节水灌溉工程采用国家投资、县级资金投入、农户投劳折资的性质。
水务部门要按照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和财政管理制度改革的有关规定,规范工程资金申请和拨付管理程序,确保中央水利基建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各乡镇要充分调动受益群众的积极性,采取有力措施,参与工程建设。
第十一条建立健全资金使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管理制度)节水增效灌溉示范项目建设管理办法
(管理制度)节水增效灌溉示范项目建设管理办法节水增效灌溉示范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第壹章总则第壹条大力发展节水灌溉是促进农业发展的壹项具有战略意义的重要措施。
为探索不同的自然条件和社会、经济条件下节水增效灌溉的发展方向,推广和引导全社会节水灌溉技术的发展,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和水利部决定于全国建设壹批不同类型的节水灌溉示范项目。
为加强项目的管理,特制定《节水增效灌溉示范项目建设管理办法》。
第二条示范项目的建设应根据当地气候、水土条件,以及农作物种植结构和耕作方式,以提高粮棉等主要农产品产量和效益为目的,因地制宜地选择先进的节水灌溉技术和设备,为今后高效节水灌溉工作的进壹步发展探索经验,引导和推动全国节水灌溉事业的发展。
第三条示范项目的建设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基本建设程序进行管理。
各省(区、市)计委和水利厅(局)要密切配合,落实配套资金,切实做好项目的前期工作。
第二章指导思想和建设重点第四条节水增效示范项目确定的原则是:(1)项目所于地区的水资源相对不足;(2)地方各级领导对节水工作重视,节水灌溉推广有壹定的基础,群众积极性较高;(3)地方配套资金落实,自筹能力较强;(4)项目区灌溉水源有保证,面积相对集中连片,农业生产条件和作物种植结构于当地具有代表性;(5)示范项目社会、经济效益显著。
第五条节水增效灌溉示范项目的建设,是提高粮棉综合生产能力的壹项重要措施,项目应以增产粮棉,提高效益为主要目的来确定项目区和建设重点。
第三章项目申报和审批程序第六条示范项目的申报和审批的具体程序为:由省(区、市)计委和省(区、市)水利(水电)厅(局)联合向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和水利部报送本省(区、市)符合条件的示范项目实施方案,项目的实施方案应包含设备购置计划等方面的内容(见"节水增效示范项目实施方案要点"附后),项目的实施方案由水利部商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审批,项目单位按照批准的实施方案实施。
第四章资金筹措、使用和管理第七条示范项目所需建设资金应以地方自筹为主,国家支持为辅。
灌区节水管理规章制度
灌区节水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灌区节水管理,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保障农业生产需要,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灌区内的农田用水管理,包括节水灌溉、水资源调度等方面。
第三条灌区节水管理应坚持科学节水、合理节水、良好节水原则,遵循节约用水、高效用水、保护水资源的要求。
第四条灌区节水管理工作应坚持政府主导、农民参与、科技支撑的原则,形成政府、农民、企业、社会组织等多方合作的格局。
第五条灌区节水管理应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农民节水意识,推动灌区节水技术的普及和推广。
第六条灌区节水管理应加强科研技术支持,推动灌区节水技术的创新和应用。
第七条灌区节水管理应完善监督检查机制,加强执行力度,确保规章制度有效实施。
第八条地方政府应加强对灌区节水管理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管理体制,明确责任分工,推动灌区节水管理规范化和标准化发展。
第二章灌区节水技术第九条灌区应加强灌溉设施的建设和改造,推广滴灌、微喷灌等节水灌溉技术。
第十条灌区应积极开展水资源调度,根据农田需水情况进行合理灌溉计划的制定和实施。
第十一条灌区应加强土地水分监测与管理,及时掌握农田土壤水分情况,指导农民科学浇水。
第十二条灌区应推广智能灌溉技术,利用信息化手段提高灌溉水利用效率。
第十三条灌区应加强农业污水回用技术的研究和应用,实现农业生产用水的循环利用。
第十四条灌区应加强灌溉排水系统的改造,提高农田排水效率,减少水资源浪费。
第十五条灌区应推动农作物品种优化,促进耐旱抗旱品种的种植,降低农作物对水资源的需求。
第三章灌区节水管理第十六条灌区应建立健全用水计量管理制度,实行水资源实时监测,推行水资源利用电子化管理。
第十七条灌区应加强用水定额管理,明确农田用水指标,引导农民科学用水。
第十八条灌区应加强用水审核监督,加强用水执法,严惩超标用水行为。
第十九条灌区应强化用水奖惩机制,激励农民节水用水,惩罚超标浪费用水。
第二十条灌区应建立用水信息公开制度,公开农田用水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水利灌溉工程项目管理制度
水利灌溉工程项目管理制度一、总则为加强对水利灌溉工程项目的管理,保障工程建设质量,提高工程建设效率,确保工程项目顺利完成,特制定本工程项目管理制度。
二、管理原则1. 遵守法律法规:工程项目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水利法律法规,不得违反国家相关规定。
2. 科学规划:工程项目需进行科学规划和设计,确保工程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3. 安全第一:工程施工过程中需严格遵守安全规定,确保施工人员和现场设施的安全。
4. 资金合理使用:对工程项目的资金需进行合理使用和管理,防止浪费现象的发生。
5. 保质保量:对工程项目的建设质量和进度需进行有效监管,确保工程最终质量和进度合乎规定。
6. 绿色环保:工程项目需保护环境,遵守环保规定,减少对环境的破坏。
三、管理机构1. 设立水利灌溉工程项目管理委员会,负责对工程项目的总体管理,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关系。
2. 设立工程项目管理部门,负责具体工程项目的管理和监督。
3. 设立监理单位,对工程项目的建设过程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工程质量。
四、管理程序1. 工程项目立项:工程项目需通过审批程序,确定项目建设总体方案和预算金额。
2. 编制施工图纸:工程项目需按照设计要求编制施工图纸,确保施工的顺利进行。
3. 招标投标:工程项目需进行招标投标程序,确保施工单位的正规性和施工质量。
4. 施工过程管理:对施工过程进行有效管理和监督,确保施工质量和进度。
5. 竣工验收:工程项目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要求。
五、管理措施1. 加强监督管理:定期对工程项目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工程进度和质量。
2. 加强安全管理:对施工现场进行严格管理,确保施工人员和设施的安全。
3. 加强质量管理:对工程施工过程进行质量管理,确保施工质量符合规定。
4. 加强环保管理:对工程项目进行环保管理,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5. 加强资金管理:对工程项目的资金进行严格管理,确保资金的合理使用。
六、工程项目管理制度的实施1. 领导和管理部门要切实做好工程项目管理制度的宣传和贯彻执行工作。
水利资金使用管理制度
水利资金使用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水利资金的使用管理,提高资金利用效率,保障水利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订本制度。
二、资金来源1. 水利资金主要来源于政府拨款、专项资金、国际援助资金等渠道,各级水利部门应根据项目需求和资金来源的实际情况,进行合理的资金配置。
2. 水利项目从立项到实施,需要进行资金申请和审批流程,确保项目能够得到资金的保障。
三、资金管理1. 资金使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挪用、私分、截留资金。
2. 部门应加强对水利资金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的财务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保证资金使用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3. 资金使用应注重效益导向,确保资金的有效利用和实现良好的经济效益。
四、资金流程1. 资金拨付流程:资金拨付应按照项目计划和合同约定的时间节点进行拨付,资金接收方应凭据与资金拨付方签署的协议,领取拨付的资金。
2. 资金使用流程:资金使用应根据项目计划和资金计划进行,不得擅自改变资金使用用途和范围。
资金使用方应及时报销资金使用情况,提供相应的资金使用证明和报销凭证。
3. 资金结余流程:项目结束或资金结余时,应根据相关规定对结余资金进行合理利用或归还。
结余资金的使用应审批程序层层递进,确保结余资金的合理、合法使用。
五、资金监督1. 政府部门应加强对水利资金的监督和审计工作,对资金的收支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审计,防止资金滥用和挪用。
2. 社会各界应加强对水利资金使用的监督和评估,对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评价和反馈,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意见。
3. 相关部门应及时对监督、审计和评估的结果进行整理和总结,形成监督报告和评估报告,对水利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分析和指导性意见,推动水利资金的合理、高效使用。
六、附则1.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如有修订,经主管部门审批后方可执行。
2.如有特殊项目需要,可根据具体情况制定相关细则,但不得与本制度相抵触。
3.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以上为水利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内容,具体实施细则由各级水利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另行确定并通知执行。
水利工程资金使用制度内容
水利工程资金使用制度内容一、总则为了规范水利工程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确保每一笔资金都能发挥最大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国家投资的水利工程项目,包括但不限于防洪工程、灌溉系统建设、水库及水电站建设等。
二、资金来源与管理1. 资金来源:水利工程资金主要来源于政府预算内投资、专项建设基金、国内外贷款以及其他合法渠道的资金。
2. 资金管理:设立专项资金账户,由财政部门或指定的金融机构负责管理,确保资金的专款专用。
三、资金使用原则1. 专款专用:所有水利工程资金必须严格按照批准的项目计划和合同约定进行使用,不得挪用于其他任何用途。
2. 效率优先: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应通过合理的成本控制和项目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3. 公开透明:资金的使用情况应定期向社会公布,接受监督。
四、资金使用范围1. 工程建设:包括主体工程和辅助设施的建设费用。
2. 设备采购:用于购买水利工程所需的各类设备和材料。
3. 科研与设计:投入到水利工程相关的科研活动和技术设计中。
4. 环境保护:涉及水利工程建设对周边环境的保护和修复费用。
5. 运营管理:用于工程建成后的日常维护和管理开支。
6. 应急预备:设立应急预备金,用于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
五、资金审批与拨付1. 审批程序:资金使用前需经过项目法人或责任单位提出申请,经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方可使用。
2. 拨付流程:资金按照合同约定和工程进度分批拨付,每次拨付前需提交相应的进度报告和财务报告。
六、监督检查1. 内部监督:项目法人或责任单位应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确保资金使用的合规性。
2. 外部审计:定期接受财政、审计等部门的外部审计,对外公开审计结果。
3. 社会监督:鼓励媒体和公众参与监督,对于违规使用资金的行为应及时曝光并处理。
七、法律责任违反本制度规定,滥用、挪用水利工程资金的,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最新整理高效节水灌溉项目资金管理办法.docx
最新整理高效节水灌溉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我县高效节水灌溉项目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和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补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农[]335号)、《小型农田水利建设资金绩效考评暂行办法》(财农[]457号)、《关于以民办公助方式推进财政支农项目建设的意见》(办发[]53号)和《县高效节水灌溉项目管理实施办法》,结合我县高效节水灌溉项目建设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高效节水灌溉项目资金,包括中央、省、市、县级财政安排用于高效节水灌溉项目建设的专项投入。
第三条高效节水灌溉项目资金遵循突出重点、民办公助、以奖代补、农民受益的使用原则。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我县高效节水灌溉项目资金。
第五条项目资金使用范围。
中央、省级专项资金主要支持高效节水灌溉系统首部枢纽工程:干、支管道(管道、阀门、节头等材料物资)及设备购置、附属设施等;市、县财政资金、整合资金主要支持渠道、山坪塘、蓄水池、提灌站、滴灌设施补助等高效节水灌溉系统配套水利设施;农户自筹资金(含投工投劳)主要用于购置高效节水灌溉系统末梢滴灌带等农户田间设备设施,以及新建蓄水池、整治山坪塘和埋设干、支管道所需的土方开挖、回填等工程。
第六条高效节水灌溉项目财政资金补助环节和标准。
(一)中央、省级财政资金解决高效节水灌溉系统首部枢纽工程从取水口到农户田边的主管和支管、加减压设备、控制设备及配件等材料物资的统一采购和控制设备管理房等附属设施建设。
材料物资村民代表、乡(镇)代表、县技术部门现场代表依据设计方案并结合各片区实际需要进行统一发放。
(二)市、县财政资金对项目区内按设计方案实施的配套水利措施项目按以下标准实行定额补助。
1.沟渠新建补助标准:40000元/公里;2.山坪塘整治或新建补助标准:50000元/口;3.蓄水池新建补助标准:(1)容积100立方米以上不足200立方米的,每口补助18000元;(2)容积200立方米以上的,每口补助30000元;4.田间节水灌溉用井新建补助标准:5000元/口;5.田间节水灌溉提灌站改造补助标准:500元/千瓦。
高效节水灌溉管理制度
高效节水灌溉管理制度
一、灌溉管理实行协会执委会调度管理责任制,实行按计划供水、合理调配的原则,探索科学高效可持续灌溉管理机制。
二、每年灌溉前由用水片区汇总统计各类作物种植面积。
每轮期灌溉前由协会根据县政府下达的全村水权指标,向各用水片区下达各片区年度配水计划,各用水片区根据农作物种植面积,制定本轮期农户用水计划。
三、严禁人情水、关系水,严禁以权谋私,私自增减各户水权。
四、科学调度,合理配水。
坚持局部服从全局的原则,杜绝大水漫灌,做好节约用水工作。
五、认真做好水费计收工作。
水量结算做到协会、用水片区、用水户三方相符。
严格执行协会制定的水价,在农户水权范围内严禁擅自提高收费标准,协会内建立水权交易平台,用水户可以出售或出让自己的水权指标。
六、遵守灌溉纪律,维护灌溉秩序,服从统一调度。
不准偷水抢水,不准破坏建筑物放水,不准私自截留放水。
七、严格依法管水。
对违章用水者应由协会根据情节按协会章程和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情节严重的报政府部门处理,触犯刑律的交司法部门处理。
节水资金管理制度
节水资金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有效管理和使用节水资金,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保障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需要管理和使用节水资金的单位和个人。
三、节水资金来源1.政府拨款。
政府每年将一定金额的资金用于节水工程建设和水资源管理,这部分资金是节水资金的重要来源之一。
2.企业和个人捐赠。
一些企业和个人愿意为节水事业捐款,这部分资金可以用于节水项目和宣传教育。
3.其他合法途径。
如土地使用税、水资源费等。
四、节水资金管理机构1.政府相关部门。
负责节水资金的拨付、使用和监管。
2.节水项目管理单位。
负责具体的节水项目的实施和资金使用。
五、节水资金的使用范围1.节水工程建设。
包括水资源开发、水务设施改造、节水灌溉、水资源管理等。
2.节水设备购置。
包括节水家电、节水器具、单项节水设备等。
3.宣传教育。
包括节水宣传、水资源知识普及、水资源管理培训等。
4.其他与节水相关的支出。
六、节水资金的使用管理1.专款专用原则。
节水资金使用应严格按照规定的范围和用途进行,不得挪作他用。
2.合理安排。
在节水资金有限的情况下,应根据不同的需求和重要性,合理安排资金使用的顺序和金额。
3.明细账务。
对节水资金的使用进行详细的账务记录,确保每一笔资金都能够追溯。
4.审批制度。
对于需要使用节水资金的项目,应设立专门的审批程序和审批机构,确保资金使用的合法合规。
5.监督检查。
建立对节水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制度,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七、节水资金的监督1.政府监督。
政府相关部门对节水资金的拨付和使用进行监督。
2.社会监督。
社会各界对节水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举报。
3.媒体监督。
新闻媒体对节水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报道,推动相关部门改进管理。
八、节水资金的评估和审计1.项目评估。
对于使用节水资金的项目,应进行评估,查看用于节水的效果和使用情况。
2.财务审计。
对节水资金的使用和管理进行定期的财务审计,确保资金使用的透明和合规。
节水资金实施方案
节水资金实施方案为了有效地节约水资源,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我们制定了节水资金实施方案,旨在推动各项节水措施的落实和推广。
该方案将有效整合各方资源,加大对节水项目的支持力度,促进全社会节水意识的提升,推动节水工作取得实质性成效。
一、资金来源。
节水资金将主要来源于政府财政拨款、水资源税收入、环保产业发展基金等渠道。
同时,我们将积极争取国际合作资金和社会捐赠资金,以扩大节水资金规模,确保节水项目的顺利实施。
二、资金分配。
1. 支持节水科技研发,资金将重点用于支持节水科技创新研发,推动高效节水技术装备的研制和推广应用。
2. 建设节水示范项目,资金将用于支持各地开展节水示范项目建设,推广先进的节水技术和管理经验。
3. 奖励节水先进单位,对在节水领域取得显著成效的企业和单位给予一定的奖励资金,以鼓励更多单位积极参与节水工作。
4. 支持农业节水,资金将用于支持农业节水灌溉设施建设和农业节水技术推广,提高农业水资源利用效率。
三、资金管理。
1. 建立健全的资金管理制度,建立专门的节水资金管理机构,制定详细的资金管理办法和使用标准,确保资金使用的透明和规范。
2. 强化资金监督检查,加强对节水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资金使用不当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严肃追责。
3. 审计资金使用情况,定期对节水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及时发现和纠正资金使用中的问题,确保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和效益性。
四、资金效益评估。
1. 建立资金效益评估机制,建立健全的资金效益评估体系,对节水资金使用效果进行定期评估,及时总结经验,不断完善资金使用政策。
2. 推广成功案例,根据资金效益评估结果,及时总结和推广各地在节水领域取得的成功经验和典型案例,以促进节水工作的全面发展。
五、宣传推广。
1. 加强宣传力度,通过多种媒体渠道,加大对节水资金实施方案的宣传力度,提高社会公众对节水工作的关注度和参与度。
2. 组织宣传活动,组织各种形式的节水宣传活动,如节水知识讲座、节水科普宣传等,提高公众的节水意识和环保意识。
水利水电工程项目资金使用及财务管理措施
水利水电工程项目资金使用及财务管理措施摘要:施工单位按照工程施工的实际需要做好资金计划,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
科学的资金使用及财务管理措施能够保证工程如期优质地交付使用。
关键词:项目资金管理、成本控制、财务管理中图分类号:F406.71文献标识码: A1 项目资金使用管理措施1.1 资金管理(1)严格实行项目资金的封闭管理,不以任何理由从项目部抽调资金。
只有在保证充分满足工程建设资金需求并且项目获得盈利的情况下才能要求施工上交利润。
(2)对项目部的资金实行预算管理,项目部按照工程施工的实际需要做好资金计划,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杜绝工程建设资金的体外循环。
(3)对于合理的、项目建设必须的大型工程设备或大宗材料的采购导致项目资金运转困难的,公司将向项目部提供资金上的支持,确保对工程建设资金的需求。
(4)严格控制项目部的资金流向,确保资金的合理使用。
(5)加大财务管理力度,严格按照总公司的财务管理规定执行。
1.2 工程资金在施工中的管理在施工中,从资金收入预测、资金支出预测、资金收支对比、资金筹措、资金使用等方面进行工程资金管理。
1.2.1 资金收入预测工程实施过程中,根据施工总进度计划,从收取工程预付款开始,分年、季、月进度计划以及工程实际进度测算出价款数额,做出工程收入预测表,绘出工程资金月收入图及工程资金按月累加收入图,根据进度计划及工程量的调整及时进行资金调整。
注意以下几个方面:(1)资金预测工作是一项综合性的工作,在项目经理主持下,由职能部门人员参加,分工、协作负责完成。
(2)加强施工管理,确保工期,以免因延误工期遭受罚款而造成经济损失。
(3)严格按合同规定的结算办法测算每月实际收入的工程进度款数额,同时考虑进度款可能滞后的时间因素,即按当月完成的工程量计算收取的工程款不一定按时收取。
(4)计入预付款按月扣还给建设单位因素。
(5)计入质量保证金扣留等因素1.2.2 资金支出预测(1)工程资金支出预测依据①成本费用控制计划。
高效节水灌溉工程运行管理办法
***县高效节水灌溉工程运行管理办法为切实加强我县高效节水灌溉工程建后的运行管理,确保高效节水灌溉工程发挥其应有的效益,促进农业节水增效和农民持续增收,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一章领导机构第一条高效节水灌溉项目受益乡镇成立高效节水管理领导小组,具体负责高效节水灌溉工程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检查和监督。
第二条在乡镇高效节水管理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的要求,贯彻落实本规定及相关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三条建立健全一线灌溉管理人员和乡镇、村两级服务人员的岗位责任制及奖罚制度,并将各项责任、制度,落实到每一个工作岗位、每一个人、每一个工作项目、每一个工作环节。
第四条系统管理人员与农户之间要相互配合、密切合作,把灌溉管理措施落实到每个条田、每一地块,切实做到适时、适量供水、施肥,保证各类作物不旱不涝。
第二章用水管理第五条用水统一由水管部门调配,每年灌水前受益村组对输水管道、设备及蓄水池进行全面检查。
并结合实际情况,编制用水计划。
水管部门根据用水计划确保供水量和供水时间。
第三章灌溉管理第六条在高效节水管理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下,由乡镇实施统一管理。
第八条各乡镇负责灌溉事项的具体落实;各项目受益村组,必须全力支持、配合各乡镇的灌溉管理工作。
第九条灌溉系统由各乡镇派出人员负责操作和管理;受益村组负责田间管网系统的回收及管网系统的维修,操作人员负责本系统的技术指导和监督。
第十条每一系统操作管理人员,负责灌溉系统的运行操作、维护与灌溉相关事项。
第四章设备、设施及其管理事项第十一条首部与管网包含的设备、设施。
1.首部部分指首部井泵到地埋、地面干管接口处的所有设备,包括水泵,启动设备,变压器,高、低压线路,沉淀池,各种过滤器,操作阀门,压力表、计量表、施肥罐、泵房等。
2.管网系统指干管上端首部接口至整个地下与地面管网,包括干管、分干管、出地管、闸阀、支管、附管、毛管、各种阀门及各类连接件。
第十二条首部及管网的管理事项。
节水灌溉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节水灌溉公司的管理,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保障公司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节水灌溉项目、设备、人员以及相关活动。
第三条公司将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建立健全节水灌溉管理制度,确保水资源得到合理利用。
第二章节水灌溉项目管理第四条公司对节水灌溉项目实行项目责任制,明确项目负责人,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第五条项目实施前,需进行详细的水文地质勘察,确定适宜的节水灌溉技术。
第六条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遵循设计规范,确保工程质量。
第七条项目验收合格后,建立项目档案,并定期进行维护和保养。
第八条公司对节水灌溉项目实行动态管理,定期对项目运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
第三章节水灌溉设备管理第九条公司应定期对节水灌溉设备进行检查、维修和保养,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第十条节水灌溉设备应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严禁违规操作。
第十一条节水灌溉设备更换或升级时,需经过相关部门审批,并确保更换后的设备符合国家标准。
第十二条设备运行过程中,发现故障应及时上报,并由专业人员处理。
第四章人员管理第十三条公司应加强对节水灌溉专业人员的培训,提高其业务水平。
第十四条人员上岗前,需经过专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证书。
第十五条人员应遵守公司规章制度,保守公司秘密。
第五章节水宣传与教育第十六条公司应积极开展节水宣传活动,提高员工节水意识。
第十七条定期组织节水知识培训,普及节水技术。
第十八条鼓励员工提出节水建议,对提出合理化建议的员工给予奖励。
第六章考核与奖惩第十九条公司对节水灌溉项目、设备、人员等进行考核,考核结果纳入年度绩效评价。
第二十条对在节水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十一条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降级、辞退等处分。
第七章附则第二十二条本制度由公司节水灌溉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二十四条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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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效节水灌溉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制度大全
高效节水灌溉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之相关制度和职责,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我县高效节水灌溉项目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和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补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农[]335号)、《小型农田水利建...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我县高效节水灌溉项目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和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补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农[]335号)、《小型农田水利建设资金绩效考评暂行办法》(财农[]457号)、《关于以民办公助方式推进财政支农项目建设的意见》(办发[]53号)和《县高效节水灌溉项目管理实施办法》,结合我县高效节水灌溉项目建设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高效节水灌溉项目资金,包括中央、省、市、县级财政安排用于高效节水灌溉项目建设的专项投入。
第三条高效节水灌溉项目资金遵循突出重点、民办公助、以奖代补、农民受益的使用原则。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我县高效节水灌溉项目资金。
第五条项目资金使用范围。
中央、省级专项资金主要支持高效节水灌溉系统首部枢纽工程:干、支管道(管道、阀门、节头等材料物资)及设备购置、附属设施等;市、县财政资金、整合资金主要支持渠道、山坪塘、蓄水池、提灌站、滴灌设施补助等高效节水灌溉系统配套水利设施;农户自筹资金(含投工投劳)主要用于购置高效节水灌溉系统末梢滴灌带等农户田间设备设施,以及新建蓄水池、整治山坪塘和埋设干、支管道所需的土方开挖、回填等工程。
第六条高效节水灌溉项目财政资金补助环节和标准。
(一)中央、省级财政资金解决高效节水灌溉系统首部枢纽工程从取水口到农户田边的主管和支管、加减压设备、控制设备及配件等材料物资的统一采购和控制设备管理房等附属设施建设。
材料物资由村民代表、乡(镇)代表、县技术部门现场代表依据设计方案并结合各片区实际需要进行统一发放。
(二)市、县财政资金对项目区内按设计方案实施的配套水利措施项目按以下标准实行定额补助。
1.沟渠新建补助标准:40000元/公里;
2.山坪塘整治或新建补助标准:50000元/口;
3.蓄水池新建补助标准:
(1)容积100立方米以上不足200立方米的,每口补助18000元;
(2)容积200立方米以上的,每口补助30000元;
4.田间节水灌溉用井新建补助标准:5000元/口;
5.田间节水灌溉提灌站改造补助标准:500元/千瓦。
第七条项目资金实行县级报账制、资金直拨制,专人管理,专帐核算,专款专用。
报账票据和项目竣工验收资料必须经项目村理财小组、村质量监督小组、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县水务局、县财政局审核签章同意。
(一)对政府统一采购的材料物资款项,在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并完成移交手续后,供货方凭正规物资采购发票、物资领取单、项目竣工验收资料报账。
(二)对统规统建的项目,由项目建设单位持正规建安发票和项目竣工验收资料报帐。
(三)对农户自建或联户共建的项目,凭项目竣工验收资料及项目补助资金发放花名册及银行
发放清单报帐。
(四)整合资金建设的沟渠、蓄水池等配套工程,按整合资金原管理办法执行。
第八条高效节水灌溉建设项目资金的拨付。
(一)对通过招投标、竞争性谈判等方式确定施工单位进行建设的项目,根据工程进度按月拨付资金。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完成移交后,再拨付扣除10%的质量保证金后剩余的资金。
1年项目质保到期无质量问题后予以拨付质量保证金。
(二)对由村民委员会组织村民进行建设的项目,采取预拨清算方式拨付资金。
在项目正式启动后提出拨付申请,经村理财小组、村质量监督小组、乡(镇)核实,县水务局、财政局审核后预拨项目财政资金的30%;项目建设任务完成过半,可拨付项目财政资金的30%;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并完成移交手续后拨付项目财政资金的30%;暂扣10%的质量保证金,1年项目质保到期无质量问题后予以拨付。
(三)对农户自建或联户共建的项目,资金补助采取以奖代补、先建后补,以“一卡通”的方式直补到农户;物资补助采取“直补到户”的方式直发到农户。
第九条积极筹资,加大资金整合力度。
坚持以县农田水利规划为依据,以高效节水灌溉项目为平台,以专项资金为引导,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为目标,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优势互补、形成合力”的原则,在不改变资金性质和用途的前提下,积极整合各级各类涉农资金,统筹安排,集中使用,进一步拓宽我县高效节水灌溉项目建设投入渠道。
第十条健全组织,加强项目资金日常监管。
高效节水灌溉项目资金的管理,实行村民自治监督管理,各项目村成立3―5人的村民监督小组和村民理财小组,负责对工程质量和资金筹措使用进行日常监管。
资金支付必须经过村质量监督小组和理财小组审核并报村委会同意并报乡(镇)审核后方可进行。
县财政部门要加强对村民理财小组的指导。
各项目业主不得侵占、挪用、截留资金,并自觉接受审计、监察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对各类违纪违规行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追究有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
第十一条高效节水灌溉项目管理遵照《县高效节水灌溉项目管理实施办法》执行。
第十二条高效节水灌溉项目的监管推行“六卡”制。
(一)项目建设任务明白卡。
明确每个自主建设单项工程的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内容、资金来源等项目建设任务。
(二)农户投劳筹资明白卡。
明确项目建设农户投工投劳、筹资情况。
(三)补助发放明白卡。
明确国家补助的物资和资金补助发放情况。
(四)项目资产权属明白卡。
明确项目财政资金形成的资产权属、受权份额等情况。
(五)项目交接明白卡。
明确项目竣工验收情况、项目移交、后期管护等情况。
(六)项目绩效评价卡。
明确项目运行状况、效益发挥、农户满意度等绩效评价情况。
第十三条高效节水灌溉项目竣工后经项目所在乡(镇)人民政府初步验收合格,由乡(镇)向县水务局提出书面验收申请,县水务局及时组织相关部门验收。
村质量监督小组、村理财小组全程参与项目验收。
第十四条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移交项目业主。
项目财政资金形成的资产由受益农户按份共有,项目业主及成员履行管护权责。
第十五条本办法由县财政局、县水务局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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