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分级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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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关于实施医院分级管理办法试行通知

卫生部关于实施医院分级管理办法试行通知

卫生部关于实施“医院分级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卫医字(89)第25号现将《医院分级管理办法(试行)》发给你们,望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积极稳妥、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试行。

为此,特提出如下几点意见:一、组织广大医务人员、管理人员,认真学习医院分级管理的有关文件,全面领会其精神,充分认识实行医院分级管理的实质是按照现代医院管理的原理,遵照医疗卫生服务工作的科学规律与特点,所实行的医院标准化管理和目标管理。

目的是调整与健全三级医疗预防体系,以增强其整体功能,充分合理地利用我国有限的卫生资源,提高医院管理水平和医疗质量,更好地为人民健康服务。

要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院管理干部,通过学习“标准”,强化医疗系统全局观念,树立医院的发展建设要适应经济和社会的发展,为增强医疗系统整体功能而做贡献的思想,防止和克服盲目攀比,不顾全局的局部观念。

切实防止借分级管理之机盲目扩大医院规模和发展不适宜技术的现象发生。

二、在做好规划的基础上确定现有医院的级别。

我国的医院,由于以往按行政区划、隶属关系、部门所有、条块分割体制而设置与管理,造成了布局不合理和资源浪费的弊端。

实行分级管理,进行正确导向,有利克服上述问题。

但不可能在短期内实现,只能使之在今后的发展中逐步趋于合理。

现有医院级别的确定,应在适当尊重历史和现状的前提下,由当地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统筹规划加以调整。

调整的依据应当是客观的需求,要避免主观随意性,或个人片面意见的干预。

要求各地在实施医院分级管理方案之前,要做好扎实的基础工作。

应广泛收集、分析、利用城乡卫生服务调查的信息和有关资料,了解当地人群的医疗服务需求、资源现状,做好预测与规划。

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当地一、二、三级医院的数目、规模和发展目标,并要留有充分的余地。

三、要积极稳妥,有计划、有步骤地搞好医院分级管理工作。

首先要搞好试点,在不断总结提高的基础上,逐步推开。

实行医院分级管理的一个基本目的是加强基层医疗机构,增强和扩大其功能,打破由于基层薄弱,造成医疗系统结构不合理以致削弱整体功能的恶性循环。

卫生部关于实施“医院分级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卫生部关于实施“医院分级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卫生部关于实施“医院分级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卫生部(已撤销)•【公布日期】1989.11.29•【文号】•【施行日期】1989.11.29•【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卫生部关于实施“医院分级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1989年11月29日)现将《医院分级管理办法(试行)》发给你们,望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积极稳妥、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试行。

为此,特提出如下几点意见:一、组织广大医务人员、管理人员,认真学习医院分级管理的有关文件,全面领会其精神,充分认识实行医院分级管理的实质是按照现代医院管理的原理,遵照医疗卫生服务工作的科学规律与特点,所实行的医院标准化管理和目标管理。

目的是调整与健全三级医疗预防体系,以增强其整体功能,充分合理地利用我国有限的卫生资源,提高医院管理水平和医疗质量,更好地为人民健康服务。

要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院管理干部,通过学习“标准”,强化医疗系统全局观念,树立医院的发展建设要适应经济和社会的发展,为增强医疗系统整体功能而做贡献的思想,防止和克服盲目攀比,不顾全局的局部观念。

切实防止借分级管理之机盲目扩大医院规模和发展不适宜技术的现象发生。

二、在做好规划的基础上确定现有医院的级别。

我国的医院,由于以往按行政区划、隶属关系、部门所有、条块分割体制而设置与管理,造成了布局不合理和资源浪费的弊端。

实行分级管理,进行正确导向,有利克服上述问题。

但不可能在短期内实现,只能使之在今后的发展中逐步趋于合理。

现有医院级别的确定,应在适当尊重历史和现状的前提下,由当地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统筹规划加以调整。

调整的依据应当是客观的需求,要避免主观随意性,或个人片面意见的干预。

要求各地在实施医院分级管理方案之前,要做好扎实的基础工作。

应广泛收集、分析、利用城乡卫生服务调查的信息和有关资料,了解当地人群的医疗服务需求、资源现状,做好预测与规划。

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当地一、二、三级医院的数目、规模和发展目标,并要留有充分的余地。

医院分级管理规定精编版

医院分级管理规定精编版

医院分级管理规定精编版MQS system office room 【MQS16H-TTMS2A-MQSS8Q8-MQSH16898】医院分级管理办法(1989年11月29日卫生部发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改善与加强医疗卫生工作的宏观管理,调整与健全三级医疗预防体系,充分合理地利用卫生资源,提高医院科学管理水平和医疗卫生服务质量,更好地为保障人民健康服务,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建立医院评审制度。

根据医院的功能、任务、设施条件、技术建设、医疗服务质量和科学管理的综合水平,对医院实行分级管理。

第三条医院的设置与分级,应在保证城乡医疗卫生网的合理结构和整体功能的原则下,由卫生行政部门按地方政府“区域卫生规划”统一规划确定。

第二章医院分级与分等第四条医院按功能、任务不同划分为一、二、三级:一级医院:是直接向一定人口的社区提供预防、医疗、保健、康复服务的基层医院、卫生院。

二级医院:是向多个社区提供综合医疗卫生服务和承担一定教学、科研任务的地区性医院。

三级医院:是向几个地区提供高水平专科性医疗卫生服务和执行高等教学、科研任务的区域性以上的医院。

企事业单位及集体、个体举办的医院的级别,可比照划定。

第五条各级医院经过评审,按照《医院分级管理标准》确定为甲、乙、丙三等,三级医院增设特等,共三级10等。

第六条在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划与指导下,一、二、三级医院之间应建立与完善双向转诊制度和逐级技术指导关系。

第三章医院评审委员会第七条医院评审委员会是在同级卫生行政部门领导下,独立从事医院评审的专业性组织。

第八条医院评审委员会分为部级评审委员会、省级评审委员会、地(市)级评审委员会三级。

1.部级评审委员会,由卫生部组织,负责评审三级特等医院,制订与修订医院分级管理标准及实施方案,并对地方各级评审结果进行必要的抽查复核。

2.省级评审委员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组织,负责评审二、三级甲、乙、丙等医院(包括计划单列市的二、三级医院)。

医院分级管理办法

医院分级管理办法

《医院分级管理办法》卫生部(1989年11月29日)一、医院分级管理的依据、原则对医院分级管理的依据是医院的功能、任务、设施条件、技术建设、医疗服务质量和科学管理的综合水平。

医院分级管理的实质是按照现代医院管理的原理,遵照医疗卫生服务工作的科学规律与特点所实行的医院标准化管理和目标管理。

医院的设置与分级,应在保证城乡医疗卫生网的合理结构和整体功能的原则下,由卫生行政部门按地方政府的区域卫生规划来统一规划确定。

二、医院分级与分等医院按其功能、任务不同划分为一、二、三级。

一级医院:(病床数在100张以内,包括100张。

[作者注]下同)是直接向一定人口的社区提供预防,医疗、保健、康复服务的基层医院、卫生院。

二级医院:(病床数在101张--500张之间)是向多个社区提供综合医疗卫生服务和承担一定教学、科研任务的地区性医院。

三级医院:(病床数在501`张以上)是向几个地区提供高水平专科性医疗卫生服务和执行高等教育、科研任务的区域性以上的医院。

企事业单位及集体、个体举办的医院的级别,可比照划定。

各级医院经过评审,按照《医院分级管理标准》确定为甲,乙、丙三等,其中三级医院增设特等,因此医院共分三级十等。

(注:实际执行中,一级医院不分甲、乙、丙三等。

等的划分是按医院的技术力量、管理水平、设备条件、科研能力等按1000分计分而划分出来的。

)。

各级医院之间应建立与完善双向转诊制度和逐级技术指导关系。

三级甲等医院医院建设成绩显著,科室设置、人员配备、管理水平、技术水平、工作质量和技术设施等,按分等标准综合考核检查达900分及以上。

三级乙等医院医院建设成绩尚好,其科室设置、人员配备、技术水平、工作质量、技术设施等,按分等标准综合考核检查达750-899分。

三级丙等医院医院建设有一定成绩,基本标准考核合格,但与本标准要求尚有较大差距。

按分等标准综合考核检查在749分及以下。

三级丙等医院应有切实可行的改进措施。

三级特等医院和三级甲等医院是等级医院中最具权威的医院。

A02医院分级管理办法-卫生部1989年11月29日

A02医院分级管理办法-卫生部1989年11月29日

《医院分级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1989年11月29日)一、医院分级管理的依据、原则对医院分级管理的依据是医院的功能、任务、设施条件、技术建设、医疗服务质量和科学管理的综合水平。

医院分级管理的实质是按照现代医院管理的原理,遵照医疗卫生服务工作的科学规律与特点所实行的医院标准化管理和目标管理。

医院的设置与分级,应在保证城乡医疗卫生网的合理结构和整体功能的原则下,由卫生行政部门按地方政府的区域卫生规划来统一规划确定。

二、医院分级与分等医院按其功能、任务不同划分为一、二、三级。

一级医院:是直接向一定人口的社区提供预防,医疗、保健、康复服务的基层医院、卫生院。

二级医院:是向多个社区提供综合医疗卫生服务和承担一定教学、科研任务的地区性医院。

三级医院:是向几个地区提供高水平专科性医疗卫生服务和执行高等教育、科研任务的区域性以上的医院。

企事业单位及集体、个体举办的医院的级别,可比照划定。

各级医院经过评审,按照《医院分级管理标准》确定为甲,乙、丙三等,其中三级医院增设特等,因此医院共分三级十等。

各级医院之间应建立与完善双向转诊制度和逐级技术指导关系。

三、医疗评审委员会(一)性质医院评审委员会是在同级卫生行政部门领导下,独立从事医院评审的专业性组织。

(二)级别及工作任务医院评审委员会分为部级、省级、地(市)级评审委员会三级。

各级评审委员会的工作任务是:1.部级评审委员会,由卫生部组织,负责评审三级特等医院,制订与修订医院分级管理标准及实施方案,并对地方各级诉审结果进行必要的抽查复核。

2.省级评审委员会,由省。

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组织,负责评审二、三级甲、乙、丙等医院(包括计划单列市的二、三级医院)。

3.地(市)级评审委员会,由地(市)卫生局组织,负责评审一级甲、乙、丙等医院。

(三)评审委员会的组成评审委员会由同级卫生行政部门聘请有经验的医院管理。

医学教育、临床、医技、护理和财务等有关方面专家若干人组成。

医院分级管理办法

医院分级管理办法

《医院分级管理办法》卫生部(1989年11月29日)一、医院分级管理的依据、原则对医院分级管理的依据是医院的功能、任务、设施条件、技术建设、医疗服务质量和科学管理的综合水平。

医院分级管理的实质是按照现代医院管理的原理,遵照医疗卫生服务工作的科学规律与特点所实行的医院标准化管理和目标管理。

医院的设置与分级,应在保证城乡医疗卫生网的合理结构和整体功能的原则下,由卫生行政部门按地方政府的区域卫生规划来统一规划确定。

二、医院分级与分等医院按其功能、任务不同划分为一、二、三级。

一级医院:(病床数在100张以内,包括100张。

[作者注]下同)是直接向一定人口的社区提供预防,医疗、保健、康复服务的基层医院、卫生院。

二级医院:(病床数在101张--500张之间)是向多个社区提供综合医疗卫生服务和承担一定教学、科研任务的地区性医院。

三级医院:(病床数在501`张以上)是向几个地区提供高水平专科性医疗卫生服务和执行高等教育、科研任务的区域性以上的医院。

企事业单位及集体、个体举办的医院的级别,可比照划定。

各级医院经过评审,按照《医院分级管理标准》确定为甲,乙、丙三等,其中三级医院增设特等,因此医院共分三级十等。

(注:实际执行中,一级医院不分甲、乙、丙三等。

等的划分是按医院的技术力量、管理水平、设备条件、科研能力等按1000分计分而划分出来的。

)。

各级医院之间应建立与完善双向转诊制度和逐级技术指导关系。

三级甲等医院医院建设成绩显著,科室设置、人员配备、管理水平、技术水平、工作质量和技术设施等,按分等标准综合考核检查达900分及以上。

三级乙等医院医院建设成绩尚好,其科室设置、人员配备、技术水平、工作质量、技术设施等,按分等标准综合考核检查达750-899分。

三级丙等医院医院建设有一定成绩,基本标准考核合格,但与本标准要求尚有较大差距。

按分等标准综合考核检查在749分及以下。

三级丙等医院应有切实可行的改进措施。

三级特等医院和三级甲等医院是等级医院中最具权威的医院。

医院分级管理办法【最新】

医院分级管理办法【最新】

医院分级管理办法【最新】《医院分级管理办法》卫生部(1989年11月29日)一、医院分级管理的依据、原则对医院分级管理的依据是医院的功能、任务、设施条件、技术建设、医疗服务质量和科学管理的综合水平。

医院分级管理的实质是按照现代医院管理的原理,遵照医疗卫生服务工作的科学规律与特点所实行的医院标准化管理和目标管理。

医院的设置与分级,应在保证城乡医疗卫生网的合理结构和整体功能的原则下,由卫生行政部门按地方政府的区域卫生规划来统一规划确定。

二、医院分级与分等医院按其功能、任务不同划分为一、二、三级。

一级医院:(病床数在100张以内,包括100张。

[作者注]下同)是直接向一定人口的社区提供预防,医疗、保健、康复服务的基层医院、卫生院。

二级医院:(病床数在101张--500张之间)是向多个社区提供综合医疗卫生服务和承担一定教学、科研任务的地区性医院。

三级医院:(病床数在501`张以上)是向几个地区提供高水平专科性医疗卫生服务和执行高等教育、科研任务的区域性以上的医院。

企事业单位及集体、个体举办的医院的级别,可比照划定。

各级医院经过评审,按照《医院分级管理标准》确定为甲,乙、丙三等,其中三级医院增设特等,因此医院共分三级十等。

(注:实际执行中,一级医院不分甲、乙、丙三等。

等的划分是按医院的技术力量、管理水平、设备条件、科研能力等按1000分计分而划分出来的。

)。

各级医院之间应建立与完善双向转诊制度和逐级技术指导关系。

三级甲等医院医院建设成绩显著,科室设置、人员配备、管理水平、技术水平、工作质量和技术设施等,按分等标准综合考核检查达900分及以上。

三级乙等医院医院建设成绩尚好,其科室设置、人员配备、技术水平、工作质量、技术设施等,按分等标准综合考核检查达750-899分。

三级丙等医院医院建设有一定成绩,基本标准考核合格,但与本标准要求尚有较大差距。

按分等标准综合考核检查在749分及以下。

三级丙等医院应有切实可行的改进措施。

医院分级管理办法

医院分级管理办法

卫生部( 1989 年 11 月 29 日)对医院分级管理的依据是医院的功能、任务、设施条件、技术建设、医疗服务质量和科学管理的综合水平。

医院分级管理的实质是按照现代医院管理的原理,遵照医疗卫生服务工作的科学规律与特点所实行的医院标准化管理和目标管理。

医院的设置与分级,应在保证城乡医疗卫生网的合理结构和整体功能的原则下,由卫生行政部门按地方政府的区域卫生规划来统一规划确定。

医院按其功能、任务不同划分为一、二、三级。

一级医院:(病床数在 100 张以内,包括 100 张。

[作者注 ]下同)是直接向一定人口的社区提供预防,医疗、保健、康复服务的基层医院、卫生院。

二级医院: (病床数在 101 张--500 张之间)是向多个社区提供综合医疗卫生服务和承担一定教学、科研任务的地区性医院。

三级医院:(病床数在 501` 张以上)是向几个地区提供高水平专科性医疗卫生服务和执行高等教育、科研任务的区域性以上的医院。

企事业单位及集体、个体举办的医院的级别,可比照划定。

各级医院经过评审,按照《医院分级管理标准》确定为甲,乙、丙三等,其中三级医院增设特等,因此医院共分三级十等。

(注:实际执行中,一级医院不分甲、乙、丙三等。

等的划分是按医院的技术力量、管理水平、设备条件、科研能力等按1000 分计分而划分出来的。

)。

各级医院之间应建立与完善双向转诊制度和逐级技术指导关系。

医院建设成绩显著,科室设置、人员配备、管理水平、技术水平、工作质量和技术设施等,按分等标准综合考核检查达 900 分及以上。

医院建设成绩尚好,其科室设置、人员配备、技术水平、工作质量、技术设施等,按分等标准综合考核检查达 750-899 分。

医院建设有一定成绩,基本标准考核合格,但与本标准要求尚有较大差距。

按分等标准综合考核检查在 749 分及以下。

三级丙等医院应有切实可行的改进措施。

三级特等医院和三级甲等医院是等级医院中最具权威的医院。

(一)医疗服务 (20 分)能提供全面连续的医疗护理、预防保健和康复医疗服务。

《医院分级管理办法》

《医院分级管理办法》

《医院分级管理办法》1989年11月29日一、医院分级管理的依据、原则对医院分级管理的依据是医院的功能、任务、设施条件、技术建设、医疗服务质量和科学管理的综合水平。

医院分级管理的实质是按照现代医院管理的原理,遵照医疗卫生服务工作的科学规律与特点所实行的医院标准化管理和目标管理。

医院的设置与分级,应在保证城乡医疗卫生网的合理结构和整体功能的原则下,由卫生行政部门按地方政府的区域卫生规划来统一规划确定。

二、医院分级与分等医院按其功能、任务不同划分为一、二、三级。

一级医院:是直接向一定人口的社区提供预防,医疗、保健、康复服务的基层医院、卫生院。

二级医院:是向多个社区提供综合医疗卫生服务和承担一定教学、科研任务的地区性医院。

三级医院:是向几个地区提供高水平专科性医疗卫生服务和执行高等教育、科研任务的区域性以上的医院。

企事业单位及集体、个体举办的医院的级别,可比照划定。

各级医院经过评审,按照《医院分级管理标准》确定为甲,乙、丙三等,其中三级医院增设特等,因此医院共分三级十等。

各级医院之间应建立与完善双向转诊制度和逐级技术指导关系。

三、医疗评审委员会(一)性质医院评审委员会是在同级卫生行政部门领导下,独立从事医院评审的专业性组织。

(二)级别及工作任务医院评审委员会分为部级、省级、地(市)级评审委员会三级。

各级评审委员会的工作任务是:1.部级评审委员会,由卫生部组织,负责评审三级特等医院,制订与修订医院分级管理标准及实施方案,并对地方各级诉审结果进行必要的抽查复核。

2.省级评审委员会,由省。

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组织,负责评审二、三级甲、乙、丙等医院(包括计划单列市的二、三级医院)。

3.地(市)级评审委员会,由地(市)卫生局组织,负责评审一级甲、乙、丙等医院。

(三)评审委员会的组成评审委员会由同级卫生行政部门聘请有经验的医院管理。

医学教育、临床、医技、护理和财务等有关方面专家若干人组成。

成员必须作风正派、清廉公道、不徇私情、身体健康,能亲自参加评审工作。

医院分级管理办法

医院分级管理办法

《医院分级管理办法》卫生部(1989年11月29日)一、医院分级管理的依据、原则对医院分级管理的依据是医院的功能、任务、设施条件、技术建设、医疗服务质量和科学管理的综合水平。

医院分级管理的实质是按照现代医院管理的原理,遵照医疗卫生服务工作的科学规律与特点所实行的医院标准化管理和目标管理。

医院的设置与分级,应在保证城乡医疗卫生网的合理结构和整体功能的原则下,由卫生行政部门按地方政府的区域卫生规划来统一规划确定。

二、医院分级与分等医院按其功能、任务不同划分为一、二、三级。

一级医院:(病床数在100张以内,包括100张。

[作者注]下同)是直接向一定人口的社区提供预防,医疗、保健、康复服务的基层医院、卫生院。

二级医院:(病床数在101张--500张之间)是向多个社区提供综合医疗卫生服务和承担一定教学、科研任务的地区性医院。

三级医院:(病床数在501`张以上)是向几个地区提供高水平专科性医疗卫生服务和执行高等教育、科研任务的区域性以上的医院。

企事业单位及集体、个体举办的医院的级别,可比照划定。

各级医院经过评审,按照《医院分级管理标准》确定为甲,乙、丙三等,其中三级医院增设特等,因此医院共分三级十等。

(注:实际执行中,一级医院不分甲、乙、丙三等。

等的划分是按医院的技术力量、管理水平、设备条件、科研能力等按1000分计分而划分出来的。

)。

各级医院之间应建立与完善双向转诊制度和逐级技术指导关系。

三级甲等医院医院建设成绩显著,科室设置、人员配备、管理水平、技术水平、工作质量和技术设施等,按分等标准综合考核检查达900分及以上。

三级乙等医院医院建设成绩尚好,其科室设置、人员配备、技术水平、工作质量、技术设施等,按分等标准综合考核检查达750-899分。

三级丙等医院医院建设有一定成绩,基本标准考核合格,但与本标准要求尚有较大差距。

按分等标准综合考核检查在749分及以下。

三级丙等医院应有切实可行的改进措施。

三级特等医院和三级甲等医院是等级医院中最具权威的医院。

综合医院分级管理办法

综合医院分级管理办法

综合医院分级管理办法1. 引言综合医院是我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提供全方位的医疗服务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为了进一步提升综合医院的服务质量、提供更加规范和高效的医疗服务,制定综合医院分级管理办法是必要的。

2. 目的本文档的目的是规范综合医院的分级管理,明确分级标准和相关管理办法,加强对综合医院的监督和管理,提升医疗服务质量和水平。

3. 分级标准根据综合医院的医疗服务能力、科室设置、设备水平、人员素质等方面的综合评估,将综合医院分为几个等级:3.1 三级综合医院三级综合医院是地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拥有较高的医疗技术水平和设施设备,承担复杂疑难病症的救治、医学研究和高级医学教育等职责。

3.2 二级综合医院二级综合医院是地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具备一定的医疗技术水平和设施设备,能够满足基本医疗需求,承担常见病、多发病、疑难病症的救治和基础医学教育等职责。

3.3 一级综合医院一级综合医院是地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中的基础组成部分,具备初级医疗技术水平和一定的设施设备,承担基本医疗服务和健康教育等职责。

4. 分级管理办法为了对各级综合医院进行科学管理和评估,是分级管理的具体办法:4.1 分级评估根据综合医院的医疗服务能力、科室设置、设备水平、人员素质等指标进行评估,确定医院所属的综合医院等级。

4.2 分级宣布综合医院的等级宣布由地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同时必须向社会公布宣布结果,保证公开透明。

4.3 分级监督相关部门应加强对各级综合医院的监督,通过定期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对综合医院的服务质量、医疗设施设备、医疗人员等进行监管,确保医疗服务的规范和质量。

4.4 分级指导地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对分级后的综合医院给予相应的指导和支持,包括提供技术培训、设备更新、人员专业技能提升等方面的支持,帮助提升综合医院的服务水平。

4.5 分级调整根据综合医院的发展和改善情况,地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可以对综合医院的等级进行调整,以适应医疗服务的需求和社会发展的变化。

医院分级管理办法

医院分级管理办法

医院分级管理办法为了改善和提高医疗服务水平,满足社会需求,自2017年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全面正式实施了医院分级管理办法。

该办法旨在构建一个科学化、规范化、规模化、标准化的医疗服务管理体系,以切实改善民众就医服务质量,提升社会信赖度。

一、医院分级管理体系依据医疗服务的客观实际,卫生部结合国家和本地的具体情况,将医院分为三个不同的等级,三级医院分别为特等医院、一级医院和二级医院。

其中一级医院是高级专业的医疗机构,主要负责提供综合性的中、高级医疗服务,具备常见疾病的诊断和治疗能力;二级医院是中等专业的医疗机构,主要负责提供基本的中、高级医疗服务,具备常见疾病的诊断和治疗能力;而特等医院则是最高级别的医疗机构,主要负责提供特殊领域的高级医疗服务,具备极其复杂疾病的诊断和治疗能力。

二、医院分级管理体系相关规定1.院服务质量按照国家规定,每一级医院都必须建立起可以满足各项服务指标的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并定期进行质量检查。

一级医院应当在15年内实现可以满足全部服务指标的目标,而二级医院则在10年内实现该目标。

2.疗设备就医疗设备来说,一级医院需具备完善的诊断、治疗和高级科学研究装备,二级医院需具备一定的诊断、治疗和科学研究能力,特等医院需具备超强的诊断、治疗、科学研究能力以及技术支撑能力。

3.院人力资源同样地,对于医院的医务人员来说,一级医院需具备高级医务人员数量和质量,而二级医院则需要具备中级以上医务人员数量和质量,特等医院需要具备极高水平的专业医务人员数量和质量。

三、医院分级管理办法实施进展通过实施医院分级管理办法,中国在很多方面都取得了明显进展。

例如,据官方统计,截至2019年底,全国共有1534家一级医院,4004家二级医院,明显增加了改善医疗服务的能力。

同时,以互联网+的形式,一些医院也推出了远程医疗服务,加强了和社会的交互,有效提升了医疗保健水平。

总之,随着中国社会的发展,医院分级管理办法的实施对改善医疗服务水平和提高社会信赖度十分重要,其中体现了中国政府高度重视民众健康问题的立场,也是保障全民健康的责任。

综合医院分级管理办法(2023范文免修改)

综合医院分级管理办法(2023范文免修改)

综合医院分级管理办法一、简介综合医院分级管理办法是为了规范医院的管理体制和服务质量,提升医疗服务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需求而制定的管理办法。

本文档将介绍综合医院分级管理办法的内容和要求。

二、分级标准根据医院的医疗设施、卫生技术、人员素质等方面的要求,将综合医院分为三个级别:一级、二级和三级。

1. 一级综合医院:应具备较强的诊疗和医疗技术能力,可以提供基本的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断和治疗服务,具备开展特色专科疾病的能力。

2. 二级综合医院:应具备较强的综合医疗技术和疾病诊疗水平,可以提供基本的特色专科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服务,具备一定的科研和教学能力。

3. 三级综合医院:应具备国内领先的医疗技术和疾病诊疗水平,能够提供复杂疑难疾病的诊断和治疗,具备高水平的科研和教学能力,具备开展高难度手术和重大疾病救治的能力。

三、分级管理要求1. 一级综合医院应建立规范的医疗服务流程,提供便捷的预约、挂号和就诊服务。

2. 二级综合医院应建立科室间的协作机制,提供跨科室的综合诊疗服务。

3. 三级综合医院应建立完善的急救系统,具备专科医疗团队,保证24小时紧急抢救能力。

4. 各级综合医院应建立完善的医疗质量管理体系,定期进行医疗质量评估和专科医师培训,提升医疗服务水平。

5. 综合医院要加强科研力量和科研成果转化,推动临床医疗与科研的深度融合,提高医院科技创新能力。

6. 综合医院要优化人文关怀服务,注重患者的心理健康和生命质量。

四、分级管理的意义1. 通过分级管理,可以合理配置医疗资源,提升医疗服务效率。

2. 分级管理可以促进医疗卫生事业的协调发展,推动医院的专科化、精细化发展。

3. 综合医院分级管理可以促进医生之间的交流与合作,提高医学水平和疾病诊治水平。

4. 分级管理有利于提升医院的声誉和知名度,增加患者的信任度和满意度。

五、总结综合医院分级管理办法的实施,对于提升医疗服务水平,加强医院的管理和规范化运作具有重要意义。

各级综合医院应积极落实管理要求,不断提高医院的综合实力和服务水平,为人民群众的健康保驾护航。

1 医院分级管理办法

1 医院分级管理办法

《医院分级管理办法》卫生部(1989年11月29日)一、医院分级管理的依据、原则对医院分级管理的依据就是医院的功能、任务、设施条件、技术建设、医疗服务质量与科学管理的综合水平。

医院分级管理的实质就是按照现代医院管理的原理,遵照医疗卫生服务工作的科学规律与特点所实行的医院标准化管理与目标管理。

医院的设置与分级,应在保证城乡医疗卫生网的合理结构与整体功能的原则下,由卫生行政部门按地方政府的区域卫生规划来统一规划确定。

二、医院分级与分等医院按其功能、任务不同划分为一、二、三级。

一级医院:(病床数在100张以内,包括100张。

[作者注]下同)就是直接向一定人口的社区提供预防,医疗、保健、康复服务的基层医院、卫生院。

二级医院:(病床数在101张--500张之间)就是向多个社区提供综合医疗卫生服务与承担一定教学、科研任务的地区性医院。

三级医院:(病床数在501`张以上)就是向几个地区提供高水平专科性医疗卫生服务与执行高等教育、科研任务的区域性以上的医院。

企事业单位及集体、个体举办的医院的级别,可比照划定。

各级医院经过评审,按照《医院分级管理标准》确定为甲,乙、丙三等,其中三级医院增设特等,因此医院共分三级十等。

(注:实际执行中,一级医院不分甲、乙、丙三等。

等的划分就是按医院的技术力量、管理水平、设备条件、科研能力等按1000分计分而划分出来的。

)。

各级医院之间应建立与完善双向转诊制度与逐级技术指导关系。

三级甲等医院医院建设成绩显著,科室设置、人员配备、管理水平、技术水平、工作质量与技术设施等,按分等标准综合考核检查达900分及以上。

三级乙等医院医院建设成绩尚好,其科室设置、人员配备、技术水平、工作质量、技术设施等,按分等标准综合考核检查达750-899分。

三级丙等医院医院建设有一定成绩,基本标准考核合格,但与本标准要求尚有较大差距。

按分等标准综合考核检查在749分及以下。

三级丙等医院应有切实可行的改进措施。

医院分级管理办法

医院分级管理办法

医院分级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与评审制度1.1 为加强医院管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医疗安全,实现医院资源的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特制定本办法。

1.2 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所有医疗机构的分级管理。

1.3 医院分级管理实行政府主导、专家评审、动态调整、社会监督的原则。

第二章医院分级与分等2.1 根据医院的功能、任务、规模、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等因素,将医院分为一、二、三级,并分别设置甲、乙、丙等。

2.2 医院分级分等应遵循客观、公正、科学、透明的原则。

第三章评审标准与等级3.1 评审标准主要包括医院基础设施、医疗设备、医疗技术、医疗服务质量、医院管理、医德医风等方面。

3.2 医院等级评定实行百分制,各级别医院应达到相应的标准分值。

第四章评审组织与流程4.1 设立国家医院等级评审委员会,负责医院等级评审的组织、指导和监督。

4.2 评审流程包括申报、初审、现场评审、公示、批复等环节。

第五章监督管理与处罚5.1 对医院分级管理实行定期监督检查和不定期抽查制度。

5.2 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医院,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限期整改、降级、撤销等级等处罚。

第六章动态管理与修订6.1 医院分级管理办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医疗行业发展情况和政策需要进行修订。

6.2 修订后的管理办法应及时向社会公布,并按照新标准执行。

第七章手术分级管理7.1 手术实行分级管理,根据手术难度、风险程度和复杂程度,将手术分为四级。

7.2 医院应根据自身条件和手术能力,开展相应级别的手术。

第八章附则与解释8.1 本办法由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

8.2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办法不符的,以本办法为准。

以上是医院分级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旨在通过明确的制度和规范,促进医院管理的科学化和规范化,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人民健康。

各医院应严格遵守本办法规定,加强自身建设和管理,不断提升医疗服务水平。

2023版综合医院分级管理办法

2023版综合医院分级管理办法

综合医院分级管理办法
综合医院分级管理办法是指对综合医院进行分级管理的具体规定。

这种管理办法旨在促进综合医院的规范运作,提高医疗质量,保护患者权益。

根据综合医院的规模、设施、设备、人员等条件,可以将综合医院划分为多个不同级别。

一般情况下,综合医院的分级可以包括三个层次:一级医院、二级医院和三级医院。

每个层次的医院有不同的功能和服务范围。

一级医院一般为区县级医院,提供基本的诊疗、治疗、康复等服务。

二级医院一般为地市级医院,具备较高的医疗技术和设备,可以提供更为复杂的诊疗、手术、治疗等服务。

三级医院一般为省级或者直辖市级医院,是地区内医疗水平最高的医院,可以提供高水平的医疗救治和综合医疗服务。

综合医院分级管理办法还规定了各级别医院必须具备的标准和条件,包括建筑设施、医疗设备、专家人才、医疗技术等方面的要求。

综合医院分级管理办法还对医院的管理、运作、质量控制等方面提出了具体的要求。

通过综合医院分级管理办法,可以促进医疗资源的合理分配和优化配置,提高医疗服务和医疗质量,满足人民群众对医疗保健的需求。

这种管理办法还可以帮助患者选择合适的医疗机构,增加医疗服务的透明度和可信度,保护患者权益。

1-医院分级管理办法

1-医院分级管理办法

《医院分级管理办法》卫生部(1989年11月29日)一、医院分级管理的依据、原则对医院分级管理的依据是医院的功能、任务、设施条件、技术建设、医疗服务质量和科学管理的综合水平。

医院分级管理的实质是按照现代医院管理的原理,遵照医疗卫生服务工作的科学规律和特点所实行的医院标准化管理和目标管理。

医院的设置和分级,应在保证城乡医疗卫生网的合理结构和整体功能的原则下,由卫生行政部门按地方政府的区域卫生规划来统一规划确定。

二、医院分级和分等医院按其功能、任务不同划分为一、二、三级。

一级医院:(病床数在100张以内,包括100张。

[作者注]下同)是直接向一定人口的社区提供预防,医疗、保健、康复服务的基层医院、卫生院。

二级医院:(病床数在101张--500张之间)是向多个社区提供综合医疗卫生服务和承担一定教学、科研任务的地区性医院。

三级医院:(病床数在501`张以上)是向几个地区提供高水平专科性医疗卫生服务和执行高等教育、科研任务的区域性以上的医院。

企事业单位及集体、个体举办的医院的级别,可比照划定。

各级医院经过评审,按照《医院分级管理标准》确定为甲,乙、丙三等,其中三级医院增设特等,因此医院共分三级十等。

(注:实际执行中,一级医院不分甲、乙、丙三等。

等的划分是按医院的技术力量、管理水平、设备条件、科研能力等按1000分计分而划分出来的。

)。

各级医院之间应建立和完善双向转诊制度和逐级技术指导关系。

三级甲等医院医院建设成绩显著,科室设置、人员配备、管理水平、技术水平、工作质量和技术设施等,按分等标准综合考核检查达900分及以上。

三级乙等医院医院建设成绩尚好,其科室设置、人员配备、技术水平、工作质量、技术设施等,按分等标准综合考核检查达750-899分。

三级丙等医院医院建设有一定成绩,基本标准考核合格,但和本标准要求尚有较大差距。

按分等标准综合考核检查在749分及以下。

三级丙等医院应有切实可行的改进措施。

三级特等医院和三级甲等医院是等级医院中最具权威的医院。

医院等级管理办法

医院等级管理办法

医院等级管理办法一、医院分级管理的依据、原则对医院分级管理的依据是医院的功能、任务、设施条件、技术建设、医疗服务质量和科学管理的综合水平。

医院分级管理的实质是按照现代医院管理的原理,遵照医疗卫生服务工作的科学规律与特点所实行的医院标准化管理和目标管理。

医院的设置与分级,应在保证城乡医疗卫生网的合理结构和整体功能的原则下,由卫生行政部门按地方政府的区域卫生规划来统一规划确定。

二、医院分级与分等医院按其功能、任务不同划分为一、二、三级。

一级医院:是直接向一定人口的社区提供预防,医疗、保健、康复服务的基层医院、卫生院。

二级医院:是向多个社区提供综合医疗卫生服务和承担一定教学、科研任务的地区性医院。

三级医院:是向几个地区提供高水平专科性医疗卫生服务和执行高等教育、科研任务的区域性以上的医院。

企事业单位及集体、个体举办的医院的级别,可比照划定。

各级医院经过评审,按照《医院分级管理标准》确定为甲,乙、丙三等,其中三级医院增设特等,因此医院共分三级十等。

各级医院之间应建立与完善双向转诊制度和逐级技术指导关系。

三、医疗评审委员会(一)性质医院评审委员会是在同级卫生行政部门领导下,独立从事医院评审的专业性组织。

(二)级别及工作任务医院评审委员会分为部级、省级、地(市)级评审委员会三级。

各级评审委员会的工作任务是:1.部级评审委员会,由卫生部组织,负责评审三级特等医院,制订与修订医院分级管理标准及实施方案,并对地方各级诉审结果进行必要的抽查复核。

2.省级评审委员会,由省。

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组织,负责评审二、三级甲、乙、丙等医院(包括计划单列市的二、三级医院)。

3.地(市)级评审委员会,由地(市)卫生局组织,负责评审一级甲、乙、丙等医院。

(三)评审委员会的组成评审委员会由同级卫生行政部门聘请有经验的医院管理。

医学教育、临床、医技、护理和财务等有关方面专家若干人组成。

成员必须作风正派、清廉公道、不徇私情、身体健康,能亲自参加评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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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分级管理办法》
一、医院分级管理的依据、原则
对医院分级管理的依据是医院的功能、任务、设施条件、技术建设、医疗服务质量和科学管理的综合水平。

医院分级管理的实质是按照现代医院管理的原理,遵照医疗卫生服务工作的科学规律与特点所实行的医院标准化管理和目标管理。

医院的设置与分级,应在保证城乡医疗卫生网的合理结构和整体功能的原则下,由卫生行政部门按地方政府的区域卫生规划来统一规划确定。

二、医院分级与分等
医院按其功能、任务不同划分为一、二、三级。

一级医院。

是直接向一定人口的社区提供预防,医疗、保健、康复服务的基层医院、卫生院。

二级医院。

是向多个社区提供综合医疗卫生服务和承担一定教学、科研任务的地区性医院。

三级医院。

是向几个地区提供高水平专科性医疗卫生服务和执行高等教育、科研任务的区域性以上的医院。

企事业单位及集体、个体举办的医院的级别,可比照划定。

各级医院经过评审,按照《医院分级管理标准》确定为甲,乙、丙三等,其中三级医院增设特等,因此医院共分三级十等。

各级医院之间应建立与完善双向转诊制度和逐级技术指导关系。

三、医疗评审委员会
(一)性质
医院评审委员会是在同级卫生行政部门领导下,独立从事医院评审的专业性组织。

(二)级别及工作任务
医院评审委员会分为部级、省级、地(市)级评审委员会三级。

各级评审委员会的工作任务是:
1.部级评审委员会,由卫生部组织,负责评审三级特等医院,制订与修订医院分级管理标准及实施方案,并对地方各级诉审结果进行必要的抽查复核。

2.省级评审委员会,由省。

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组织,负责评审二、三级甲、乙、丙等医院(包括计划单列市的二、三级医院)。

3.地(市)级评审委员会,由地(市)卫生局组织,负责评审一级甲、乙、丙等医院。

(三)评审委员会的组成
评审委员会由同级卫生行政部门聘请有经验的医院管理。

医学教育、临床、医技、护理和财务等有关方面专家若干人组成。

成员必须作风正派、清廉公道、不徇私情、身体健康,能亲自参加评审工作。

(四)评审委员会的工作制度
各级评审委员会要制定工作章程,建立和完善工作制度。

严格遵守国家法律及有关廉政建设、勤俭节约的规定。

四、评审程序
医院评审一般要经过五个阶段,即自查申报、资格评审、考核检查、作出评审结论、审批。

另外如果医院对评审结论有不同意见,可申请复审。

1.自查申报。

各级医院根据医院分级管理标准先行自查,认为符合某一级某一等的标准后,填写《医院评审申请书》一式数份,向相应的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请。

2.资格评审。

评审委员会根据申请书对医院的申请及时进行初审,确认参加评审的资格。

3.考核检查。

医院评审委员会对医院实行平时有重点的抽查和周期评审相结合的考核检查。

评审过程中,医院应向评审委员会提供所需要的各种真实资料和情况。

4.作出评审结论。

评审委员会应对被评审的医院作出级别和等次的结论,并提出正式报告呈报同级卫生行政部门。

凡申报三级特等医院者,应先报省级评审委员会通过三级甲等医院的评审,然后由省级评审委员会根据评审结果决定是否推荐其到部级审委员会参加三级特等医院的评审。

医院对评审结论有不同意见,可在接到评审结论的正式通知:个月内向评审委员会请求复审,经评审委员会研究并报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决定是否复审,复审只限:次。

5.审批。

各级医院的审批权如下:三级特等医院,由卫生部审批;
二、三级甲、乙、丙等医院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审批;一级甲、乙、丙等医院由地(市)卫生局审批。

五、评审费和评审周期
申请评审(包括复审)的医院,应缴纳评审费。

评审费收入只能用于开展医院评审活动正常支出。

每一评审周期为3年。

医院应在评审周期结束前18个月提出申请并呈报资料。

评审委员会接到申请后,在本评审周期结束前3个月完成评审。

六、评审结果的公布
经过评审的医院,由审批机关发给全国统一格式的证书,并由发证机关按年度公布评审结果。

七、医院分级与医疗收费
医疗收费应与医院级别挂钩。

级别不同,门诊挂号、住院床位收费等都应有所不同,以适当拉开档次。

对评审不合格医院的处理:
对存在较多问题的医院,各级评审委员会与卫生行政部门应提出限期改正的意见或对其重新评审。

连续3年不申报评审或不符合基本标准的医院,一律列为等外医院,视情况加强管理,予以整顿乃至停业。

目前尚不具备条件的贫困地区可暂不参加全国统一评审。

中国人
民解放军系统医院,按总后卫生部部署实施分级管理与评审。

内容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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