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医院预约门诊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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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预约服务管理制度

医院预约服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院预约服务管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方便患者就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医疗机构服务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所有开展预约服务的科室和部门。

第三条预约服务管理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便民、高效的原则。

第四条我院设立预约服务中心,负责全院预约服务的统一管理、协调和监督。

第二章预约服务范围第五条预约服务范围包括:(一)门诊预约:患者可预约挂号、就诊、检查、治疗等。

(二)住院预约:患者可预约住院床位、手术等。

(三)健康体检预约:患者可预约健康体检、健康咨询等。

(四)其他特殊服务预约:如家庭医生签约、专家会诊等。

第三章预约服务流程第六条预约服务流程如下:(一)预约渠道1. 线上预约:通过我院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APP等线上平台进行预约。

2. 线下预约:通过医院挂号窗口、导诊台、各科室门诊等线下渠道进行预约。

(二)预约方式1. 患者自行预约:患者根据自身需求,选择预约时间、科室、医生等。

2. 医生推荐预约:医生根据患者病情,推荐合适的预约时间、科室、医生。

(三)预约确认1. 预约成功后,患者将收到预约确认短信或电话通知。

2. 患者需在预约时间内,凭预约号和身份证到预约科室就诊。

(四)预约变更1. 患者如需变更预约时间或取消预约,可提前通过预约渠道进行操作。

2. 医生根据患者病情,可调整预约时间或取消预约。

第四章预约服务管理第七条预约服务中心职责:(一)制定预约服务管理制度和操作流程。

(二)负责预约服务的宣传、推广和培训。

(三)协调各科室、部门开展预约服务。

(四)监督、检查预约服务执行情况。

(五)处理预约服务投诉和纠纷。

第八条科室职责:(一)严格执行预约服务管理制度和操作流程。

(二)负责本科室预约服务的组织实施。

(三)加强预约服务人员的培训和管理。

(四)定期向预约服务中心反馈预约服务情况。

第九条医生职责:(一)认真执行预约服务制度,按时接诊。

门诊预约服务管理制度

门诊预约服务管理制度

门诊预约服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提高医院门诊服务的效率和质量,优化病患就医体验,订立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门诊部门,包含全部门诊医生、护士和相关工作人员。

第三条门诊预约服务是指病患通过预约渠道提前预约医生门诊就诊的服务。

第二章预约渠道第四条为了方便病患预约门诊服务,医院设立以下预约渠道: 1. 电话预约:病患通过拨打医院预约热线进行预约。

2. 网上预约:医院官方网站供应在线预约系统,病患可通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预约。

3. 现场预约:病患可在医院门诊处现场进行预约。

第五条病患预约门诊服务时,需供应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包含姓名、性别、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等。

第三章预约流程第六条病患通过任一预约渠道进行预约后,医院门诊部门应为其调配就诊时间。

第七条医院门诊部门应确保预约时间的合理性,避开过度拥挤或资源挥霍。

第八条医院门诊部门应及时通知病患预约结果,确认就诊时间和医生信息。

第九条如需更改预约时间或医生,病患应提前至少24小时通知医院门诊部门,并重新布置预约。

第十条病患如因故不能定时就诊,请提前至少24小时通知医院门诊部门,以便医院将时间留给其他病患。

第十一条如病患连续三次未按预约时间就诊或未提前取消预约,医院门诊部门有权取消其预约资格。

第四章医院责任第十二条医院门诊部门应合理布置医生资源,确保预约病患得到及时就诊。

第十三条医院门诊部门应供应预约病患的就诊记录,并妥当保管相关档案。

第十四条医院门诊部门应定期评估预约服务的效果,听取反馈看法,及时进行改进和优化。

第十五条医院门诊部门应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确保预约服务与其他服务衔接顺畅。

第五章病患权益第十六条病患有权依照规定渠道进行预约,并在合理时间内得到医院门诊服务。

第十七条医院门诊部门应保护病患个人隐私,不得将其个人信息泄露给他人。

第十八条医院门诊部门应供应高质量的门诊服务,确保医务人员的专业水平和服务态度。

第十九条医院门诊部门应设立投诉渠道,接受病患对服务质量和态度的投诉,及时处理并向投诉人反馈处理结果。

医院预约门诊工作制度

医院预约门诊工作制度

医院预约门诊工作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提高医疗服务质量,缓解医患矛盾,提高医院工作效率,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医疗机构预约诊疗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所有门诊科室的预约诊疗服务工作。

第三条预约诊疗服务工作应以患者为中心,遵循公开、公平、公正、便利的原则,提供多种预约方式,满足患者预约需求。

第四条医院设立预约诊疗管理部门,负责协调、监督和管理全院预约诊疗工作。

各门诊科室及相关部门应密切协作,共同推进预约诊疗工作的实施。

二、预约方式第五条预约诊疗服务方式包括:现场预约、电话预约、网络预约、自助机预约等。

第六条现场预约:患者可至门诊大厅预约窗口进行预约。

预约窗口设专人负责,提供咨询服务,指导患者正确填写预约单,并告知预约注意事项。

第七条电话预约:设立专门的预约电话,由专人负责接听,为患者提供预约服务。

预约电话应明确告知预约时间、预约流程及注意事项。

第八条网络预约:建立医院官方网站,提供在线预约服务。

患者可登录网站,按照提示进行预约。

同时,加强与第三方预约平台的合作,拓宽预约渠道。

第九条自助机预约:在门诊大厅设置自助预约机,患者可自行操作完成预约。

自助机预约应具备语音提示和图形引导功能,方便不同年龄段患者使用。

三、预约规则第十条预约挂号适用于初诊、复诊患者。

专家门诊、专科门诊和普通门诊均接受预约。

第十一条预约挂号需提前一定时间,具体提前时间由各科室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预约截止时间为准诊日前一天下午下班时间。

第十二条预约挂号实行实名制,患者预约、就诊时应提供真实、有效的身份信息和证件。

预约时应准确填写联系信息,以便通知就诊事宜。

第十三条预约成功后,患者应按照预约时间准时就诊。

如预约时间有变动,应及时与医院联系,进行调整。

患者取消预约号,应提前通知医院,以免影响他人就诊。

第十四条预约挂号不收取任何费用,预约成功后,患者按照就诊流程前往相应科室就诊。

门诊预约与就诊管理制度

门诊预约与就诊管理制度

门诊预约与就诊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门诊预约与就诊流程,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患者权益,特订立本《门诊预约与就诊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医院全部门诊患者的预约与就诊事宜。

第三条本制度的宗旨是科学、合理、便捷的预约就诊,切实提高医院服务水平。

第二章预约规定第四条门诊预约分为线上预约和现场预约两种方式。

1. 线上预约(1)患者可通过医院官方网站、移动电话APP等渠道进行线上预约。

(2)患者需供应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如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等,并确认预约时间段。

(3)预约成功后,患者将收到预约成功的短信提示,并获得预约号码。

2. 现场预约(1)患者可前往医院的预约挂号处进行现场预约。

(2)患者需填写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如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等,并选择预约时间段。

(3)预约成功后,患者将获得预约号码。

第五条患者应提前预约,预约时间段为每天上午8:00至12:00和下午14:00至18:00、第六条预约可选择的专科医生包含但不限于: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眼科、耳鼻喉科等。

第七条预约挂号费用为每位患者每次预约收取5元人民币。

第八条患者可依据个人需求选择线上预约或现场预约,但同一患者同一时间段只能选择一种预约方式。

第三章就诊规定第九条患者应携带有效的身份证件原件、病历本等相关料子前往预约科室就诊。

第十条患者应依照预约的时间段前往相应科室就诊,如未定时就诊,将视同放弃预约,需要重新预约。

第十一条患者如需取消预约,请提前至少24小时通知医院。

如患者未提前通知或多次无故取消预约,医院有权取消患者的预约资格。

第十二条若因特殊原因需要更改预约时间,患者可提前至少48小时申请更改,医院将依据实际情况予以处理。

第十三条患者在就诊过程中应敬重医生和护士的工作,遵守医院的相关规定和制度。

第十四条就诊结束后,患者可以选择线上支出或线下窗口支出就诊费用。

第十五条就诊期间如遇紧急情况,请及时向医生或护士报告,并乐观搭配医院的应急准备工作。

门诊管理 门诊管理制度(通用3篇)

门诊管理 门诊管理制度(通用3篇)

门诊管理门诊管理制度(通用3篇)门诊管理制度篇一为满足不同患者挂号需求,规范我院预约挂号服务,推进文明有序挂号就诊,制定我院管理制度。

一、门诊办公室负责预约挂号服务的管理。

本着公开、公平的原则加强门诊预约挂号管理。

二、预约挂号必须采取实名制。

三、预约挂号适用于初诊、复诊和社区转诊患者。

四、预约挂号方式包括窗口手工预约(门诊/出院复诊预约单、社区预约单)、电话预约、网上预约。

五、预约挂号范围包括专家门诊(暂提供1/3)、专科门诊(提供全部号源,口腔科专科号按当日接诊患者人次提供号源)和普通门诊(提供全部号源)。

六、门诊办公室负责办理电话预约挂号注册手续、复诊预约手续、网上预约登记、领取预约号。

七、门诊办公室工作职责1、公示我院专家门诊和专科门诊信息;2、公示我院预约挂号须知、预约流程及预约电话;3、更新每日预约挂号号表,根据预约登记(手工、复诊、社区、电话等),准确出号;4、做好医患双方失约的补救工作;5、每月5日前完成并上报市卫生局《天津市预约挂号统计表》。

八、严格执行我院《专家门诊管理制度》,专家不得随意停诊。

若因故需停诊必须提前一周将科主任签字批准的`停诊申请单交到门诊办公室备案(病假除外)。

九、复诊预约由门诊接诊医师或病房主管医师根据病情在患者就诊或出院当日予以预约登记,开具门诊/出院复诊预约单(一式三联),分时段确定预约时间,嘱咐患者到门诊办公室办理预约手续,就诊当日取号。

门诊复诊预约率40%,产科门诊和口腔科门诊复诊预约率100%,出院病人门诊复诊预约率60%。

十、信息中心及时排查、解除信息系统故障,为预约挂号提供可靠技术支持。

十一、执行天津市物价局、天津市卫生局《关于规范非营利医疗机构特需医疗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的通知》标准。

十二、我院预约挂号工作随时接受天津市卫生局、武清区卫生局、政风行风监督员和媒体的监督。

十三、本制度从20xx年1月1日起执行。

门诊管理制度篇二一、专家门诊由已取得教授、主任医师、副教授、副主任医师职称的临床医师担负。

第一人民医院专家门诊管理制度

第一人民医院专家门诊管理制度

第一人民医院专家门诊管理制度1. 引言本文档旨在规范第一人民医院专家门诊的管理制度,目的是提高门诊工作效率、优化患者体验、优化专家资源的合理配置。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第一人民医院的专家门诊管理工作,包括所有参与专家门诊管理的医务人员。

3. 专家门诊概述专家门诊是指由医院特聘的各学科领域经验丰富的专家医生带队,为患者提供更加精细化、个性化的医疗服务。

专家门诊是医院正常门诊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

4. 专家门诊预约管理4.1 预约方式患者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专家门诊的预约: - 电话预约:患者可拨打医院预约热线进行专家门诊的预约。

- 网上预约:患者可通过医院官方网站或移动应用程序进行专家门诊的网上预约。

4.2 预约时间专家门诊的预约时间应提前确定并公布,患者需根据公布的时间段进行预约。

为了保证患者权益,预约时间应合理安排,避免患者长时间等候。

4.3 预约挂号费专家门诊的预约挂号费应按照医院相关规定收取。

预约挂号费的收取应公开透明,避免患者因费用问题而受到影响。

5. 专家门诊就诊管理5.1 就诊流程患者在专家门诊就诊时,应按照以下流程进行: 1. 患者到达医院后,在指定地点按序等待。

2. 医院工作人员按预约顺序,引导患者进入诊室。

3. 专家医生根据患者病情和需求进行诊断和治疗。

4. 诊毕后,由专业护士进行病历整理和医嘱开具。

5. 患者缴费后,可选择开药取药或继续就诊其他事项。

5.2 就诊时间控制为提高专家门诊的工作效率,医院应合理安排专家医生的就诊时间。

就诊时间应根据专家医生的工作情况、患者的需求和医院资源等因素进行确定。

医院可采用分时段安排、预约、挂号等方式进行就诊时间的控制。

5.3 就诊信息记录医院应建立健全的患者就诊信息记录体系,对每位就诊患者的基本信息、诊断结果、治疗方案等进行准确、详细地记录。

这些记录应妥善保存,并依法保护患者的隐私。

6. 专家门诊后续管理6.1 随访管理为了确保患者得到全程关怀和有效治疗,医院应建立健全的专家门诊患者随访体系。

门诊预约和挂号管理制度

门诊预约和挂号管理制度

门诊预约和挂号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1.本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规范医院门诊预约和挂号管理工作,提高患者就诊效率,优化医疗资源利用,保护患者的合法权益。

2.本制度依据《医院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院实际情况订立。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医院全部门诊科室的预约和挂号工作。

第三条重要职责1.预约和挂号管理负责人:负责协调、监督和落实本制度的执行。

2.医院门诊科室负责人:负责本科室预约和挂号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第二章门诊预约管理第四条预约方式1.患者可通过电话预约、线上预约或现场预约的方式进行门诊预约。

2.电话预约:患者拨打医院预约电话,由预约人员依据患者需求和医生排班情况进行预约。

3.线上预约:患者可通过医院官方网站或移动电话APP进行线上门诊预约,预约成功后将获得预约号码。

4.现场预约:患者可直接到医院门诊挂号窗口进行现场预约,由挂号人员为其进行操作。

第五条预约时间1.预约时间将依据医生排班情况和科室时间布置确定。

2.患者可依据医生的出诊时间,提前7天开始进行预约。

3.部分特殊科室如急诊科、手术科等,将不适用预约,采取现场挂号方式。

第六条预约床位1.部分需要住院察看或治疗的患者可通过预约方式预留床位。

2.预约床位的患者需供应相关病历和病情资料,并经医生审核后方可预约成功。

第七条预约取消和更改1.患者如无法按预约时间就诊,需提前至少24小时通知医院进行预约取消或更改。

2.预约取消和更改需通过电话或线上方式进行办理,不接受现场办理。

第三章门诊挂号管理第八条挂号方式1.患者可通过线上预约或现场挂号的方式进行门诊挂号。

2.线上挂号:患者可通过医院官方网站或移动电话APP进行线上挂号,挂号成功后将获得挂号号码。

3.现场挂号:患者可直接到医院门诊挂号窗口进行现场挂号,由挂号人员为其进行操作。

第九条挂号费用1.挂号费将依据患者就诊科室和医生级别的不同而有所差别。

2.挂号费用标准由医院财务部门订立,并公示于医院官方网站。

医院预就诊服务管理制度

医院预就诊服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高医院服务质量,优化患者就诊体验,规范预就诊服务流程,确保医疗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所有预就诊服务相关工作人员,包括门诊、住院、急诊、护理、导诊、预约挂号等科室。

第三条预就诊服务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患者至上,服务优先;(二)规范流程,提高效率;(三)严格管理,确保安全;(四)持续改进,提升质量。

第二章预就诊服务流程第四条预就诊服务流程主要包括以下环节:(一)预约挂号1. 患者可通过电话、网络、自助终端等方式进行预约挂号;2. 预约挂号时,需提供患者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就诊科室、就诊日期等信息;3. 医院工作人员对预约信息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生成预约号。

(二)就诊登记1. 患者持预约号到门诊导诊台登记;2. 导诊工作人员核对预约信息,确认无误后,引导患者到相应科室就诊;3. 患者到科室后,需再次核对就诊信息,确保准确无误。

(三)就诊1. 患者按照科室安排就诊;2. 医生根据患者病情进行诊断、开具处方;3. 患者持处方到药房、检查科室、治疗科室等就诊。

(四)检查、检验1. 患者按照医生开具的检查、检验单到相应科室进行就诊;2. 科室工作人员核对患者信息,确认无误后,进行检查、检验;3. 检查、检验结果及时反馈给患者。

(五)缴费1. 患者持检查、检验结果单到收费窗口缴费;2. 收费人员核对患者信息,确认无误后,收取费用;3. 患者持缴费凭证到相应科室领取药品、报告等。

(六)出院1. 患者持缴费凭证到病房办理出院手续;2. 护理人员核对患者信息,确认无误后,办理出院手续;3. 患者持出院小结、药品等离开医院。

第三章预就诊服务管理要求第五条预就诊服务工作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素养;(二)熟悉预就诊服务流程和相关政策法规;(三)具备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和服务意识;(四)掌握基本医疗知识和技能。

专家门诊坐诊管理制度范本

专家门诊坐诊管理制度范本

一、总则为了规范专家门诊坐诊管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患者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医院所有开设专家门诊的科室及专家。

三、管理制度1. 专家门诊预约制度(1)患者可通过电话、网络、现场等方式进行专家门诊预约。

(2)预约成功后,患者需按照预约时间前来就诊。

(3)专家门诊实行实名制预约,患者需提供有效证件。

2. 专家坐诊制度(1)专家门诊每周至少安排一次坐诊,每次坐诊时间不少于4小时。

(2)专家门诊坐诊时间、地点由医院统一安排,并提前公布。

(3)专家应按时到岗,如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坐诊,需提前向医院请假。

3. 专家出诊制度(1)专家出诊需提前向医院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出诊。

(2)出诊专家需携带医院出具的出诊证明,并在出诊地点悬挂。

(3)出诊专家应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确保医疗安全。

4. 专家会诊制度(1)患者需经专家门诊诊断后,由科室主任或上级医师提出会诊申请。

(2)会诊专家由医院统一安排,会诊时间、地点由会诊双方协商确定。

(3)会诊专家应认真负责,确保会诊质量。

5. 专家咨询制度(1)患者可通过电话、网络等方式向专家咨询。

(2)专家咨询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

(3)专家咨询过程中,应尊重患者隐私,保护患者信息安全。

6. 专家培训制度(1)医院定期组织专家进行业务培训,提高专家诊疗水平。

(2)专家应积极参加培训,不断提升自身专业素养。

四、监督与考核1. 医院设立专家门诊管理办公室,负责监督和管理专家门诊工作。

2. 专家门诊工作实行绩效考核制度,考核内容包括出诊率、服务质量、患者满意度等。

3. 对考核不合格的专家,医院将进行约谈、培训或调整坐诊安排。

五、附则1. 本制度由医院医务科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人民医院预约挂号工作制度

人民医院预约挂号工作制度

人民医院预约挂号工作制度
一、预约挂号必须采取实名制,初诊和复诊患者均可预约第二天至第八天的号源,出院复诊患者可预约一个月以内的号源,当天及周末、节假日号源均可预约。

二、实行分时段预约挂号,预约患者优先就诊。

分导诊挂号人员及接诊医师应主动向患者做好宣传和解释工作。

三、预约挂号范围包括专家门诊、专科、专病门诊、多学科综合门诊和普通门诊。

100%专家号源和普通号源应用于预约挂号。

四、门诊预约挂号率应达到门诊量70%以上,患者月平均复诊预约率达到60%,口腔、产前检查月平均复诊预约率达到80%。

五、在每位患者就诊结束后和出院时,主治医师均应根据患者病情,在门诊或病房的医师工作站上为患者复诊预约挂号。

各科分诊挂号处及预约挂号中心应为初、复诊患者办理预约挂号。

六、信息中心为预约挂号提供可靠技术支持。

七、为满足出院患者复诊预约需求,坐诊医师排班期限暂定一个月,若坐诊医师请假替诊,由门诊办公室首先在信息系统中调班和记录,并及时通知相应诊区分诊挂号处做好登记和排班。

九、医院宣传部和门诊办公室采取多种形式宣传预约挂号方法和流程,不断提高预约挂号比例。

十、各科预约挂号完成情况纳入绩效考核。

门诊办公室负责预约挂号服务的监督和管理。

十一、出院复诊患者和慢性病患者预约挂号由相应科室负责,并完善登记资料。

第一人民医院便民门诊管理制度

第一人民医院便民门诊管理制度

第一人民医院便民门诊管理制度为规范便民门诊诊疗行为,并使便民门诊达到便捷利民的公益目的,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便民门诊的设立1. 便民门诊限于接待已经确诊且病情稳定、不需要调整治疗方案的慢性病患者复诊取药及检查,以患者自愿就诊为原则,不接待初诊患者及病情不稳定患者。

2.便民门诊归属医务部管理,由医务部统筹安排各临床科室中合法执业的医师坐诊,并负责便民门诊工作的考核及督察。

3.开诊时间:周一至五(工作日):8:00—12:00,14:30—17:30。

4.便民门诊设置于门诊大厅客户服务中心,设有完善、清晰易懂的医疗就诊标识、就医流程及须知。

5.便民门诊设“第一人民医院便民门诊”印章,便民门诊处方或申请单左上角盖印此章后,收费处免收患者的挂号诊查费。

二、便民门诊管理要求1.接受便民门诊任务的科室及医师必须严格执行考勤制度。

2.便民门诊医师须按《处方管理规定》及开具检验、检查申请单的相关要求规范诊疗行为,并将患者就诊情况记录于《门诊患者登记本》。

3.便民门诊医师不得开具各种医学证明文件。

4.便民门诊医师不负责解释检验、检查结果。

对于有了解检验、检查结果或指标意义需要的患者,医师应指导其到相关专科就诊。

5.为门诊统筹、特定门诊及离休、市保健办患者开具处方及检查,需符合社保部门或市保健办相关管理规定。

6.开具处方的要求:1)便民门诊医师不得开具下列药品及治疗处方:(一)毒、麻、精神药品,激素类药物,抗肿瘤药物,生物制品,免疫调节剂,抗菌药物;(二)急救、抢救用药、特殊药物及中药饮片,如西地兰针、胺碘酮针、华法林片、党参等;(三)卫生行政部门特殊规定的药品;(四)皮下注射、肌肉注射、静脉注射的药品处方;(五)输血治疗,透析治疗;(六)乙型肝炎疫苗可开具,不在上述要求范围内。

2)便民门诊医师要坚持安全用药、合理用药;慢性病配药原则上不超过2周;不得开具麻醉药、第一类精神药品及第二类精神药品。

3)对于需要开具上述药品或要求开具超过1个月的药物的患者,医师应该指导其到相关专科就诊。

门诊预约与挂号管理制度

门诊预约与挂号管理制度

门诊预约与挂号管理制度1. 前言本规章制度旨在规范医院门诊预约和挂号流程,提高医疗服务效率,保障患者权益。

本制度适用于我院全部门诊科室,全部医护人员和患者必需严格遵守。

2. 门诊预约流程2.1 预约方式患者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门诊预约:—电话预约:患者可拨打医院预约热线进行电话预约,预约时间为每天8:00—20:00、—网上预约:患者可登录医院官方网站或使用医院指定的移动电话APP进行网上预约,预约时间为每天24小时。

2.2 预约信息患者在进行门诊预约时,需供应以下基本信息:—姓名—身份证号码/护照号码—联系方式(移动电话号码、座机号码)—就诊科室—就诊日期和时间段2.3 预约确认患者在提交预约申请后,医院将通过短信或电话方式向患者确认预约信息。

患者应核对确认信息的准确性,如有错误应及时联系医院进行修改。

2.4 预约取消患者如需取消预约,应提前至少24小时通知医院,以便医院及时释放预约资源。

逾期未通知取消预约,医院将视为爽约,并记录在案。

2.5 预约更改患者如需更改已预约的就诊日期或时间段,应提前至少24小时通知医院,以便医院进行相应调整。

逾期未通知更改预约,医院将视为爽约。

3. 门诊挂号流程3.1 挂号方式患者可选择以下方式进行门诊挂号:—现场挂号:患者可到医院诊室现场进行挂号。

—自助挂号机:医院供应自助挂号机,方便患者自行操作挂号。

3.2 挂号信息患者在进行门诊挂号时,需供应以下基本信息:—姓名—身份证号码/护照号码—就诊科室—就诊日期和时间段(如有需要)3.3 挂号确认患者完成挂号后,医院将供应挂号号码及相关就诊信息确认单,患者应核对确认信息的准确性。

如有错误,应立刻前往挂号窗口或便民服务台办理挂号改签。

3.4 挂号费用依据医院规定,患者在挂号时需要支出相应的挂号费用。

具体费用标准可在医院官方网站或挂号窗口查询。

3.5 挂号取消患者如需取消挂号,应提前至少2小时通知医院,以便医院及时调整医疗资源。

门诊预约挂号工作管理制度

门诊预约挂号工作管理制度

门诊预约挂号工作管理制度为贯彻落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意见,有针对性地解决群众反映突出的看病难问题,积极推进预约诊疗服务工作,改善医院服务功能,规范我院预约诊疗服务,制定本制度。

一、医院设114电话预约、114网上预约、XXXXXXXXX医院就医平台微信公众号及现场预约,取号在挂号处办理。

医院在网上公布预约挂号的信息和专家开诊的时间。

二、预约挂号时间管理:周一至周五8:00—11:00,13:00—16:00,周末、节假日8:00-11:00(节假日如有停诊另行通知)。

三、专家门诊时间:以门诊大厅当日公布为准。

如专家因故不能开诊者或需更换专家坐诊,必须提前一周向门诊办公室报告。

专家停诊时间内,患者预约后未及时取消的,由挂号室电话通知患者,或由科主任安排同级别专家代替接诊或重新预约。

如患者个人原因需提前取消预约。

四、预约挂号要求:预约时采取实名制,要求病人或家属须提供真实准确的病人姓名、年龄、性别、身份证号、手机号、就诊日期、就诊科室,如果是患儿,家长还必须提供真实准确的患儿姓名、性别、年龄、家长姓名、手机号、身份证号等信息。

五、就诊顺序:预约号按当日挂号顺序就诊。

预约成功后,病人应按约定的就诊日期来院,至挂号室凭有效证件,到预约挂号窗口办理挂号就诊手续。

未按时取号者,或提供的信息不符,医院将取消其预约号。

六、门诊号是有限资源,如确定不来就诊,提前一天16:00之前取消预约,否则记违约一次.对于一个月内三次以上(包括三次)违约者,将取消其半年内的预约资格。

七、军人、残疾人、65周岁以上(含65周岁)老年人、需要特殊帮助人员,凭有效证件优先提供预约诊疗服务。

1。

门诊预约管理制度

门诊预约管理制度

门诊预约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门诊预约工作,便利患者就医,提高医院服务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门诊部门的预约管理工作,包括门诊医生的预约安排、患者的预约登记等相关工作。

第三条门诊预约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便捷、高效的原则,秉承以患者为中心的服务理念,确保患者能够及时就诊。

第四条医院门诊部门应设立专门的预约管理岗位,由专人负责门诊预约工作,确保预约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五条医院门诊部门应配备必要的预约管理软件系统,确保预约工作的准确性和高效性。

第六条医院门诊部门应定期组织门诊医生和护士进行预约管理培训,提升他们的预约管理能力。

第七条医院门诊部门应定期对预约管理工作进行评估和监督,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解决。

第八条患者应遵守医院的预约规定,按时就诊,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取消或更改预约,应提前通知医院。

第二章预约流程第九条患者可通过医院官方网站、电话预约热线、现场预约等方式进行预约,具体预约流程如下:(一)患者选择预约方式,并提供个人基本信息;(二)医院工作人员核实患者信息,确认预约时间;(三)医院工作人员将患者的预约信息录入系统,并生成预约号;(四)患者收到预约号后,按时前往医院就诊。

第十条医院应及时告知患者预约成功与否,如有预约失败的情况,应给予明确的解释和处理意见。

第十一条医院应保障预约患者的权益,不得因患者身份、病情等因素影响预约结果。

第十二条患者如需取消或更改预约,应提前至少24小时通知医院,逾期将被视为违规处理。

第三章预约管理第十三条医院门诊预约人员应保持良好的工作态度,耐心、细致地为患者提供预约服务。

第十四条医院门诊预约人员应熟悉医院的预约规定和流程,确保预约工作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第十五条医院门诊预约人员应定期对预约信息进行核实和更新,确保预约信息的准确性。

第十六条医院门诊预约人员应及时向患者提供就诊指导,帮助患者顺利就诊。

第十七条医院门诊预约人员应及时处理患者的预约取消和更改请求,提供适当的解决方案。

门诊预约管理制度内容

门诊预约管理制度内容

门诊预约管理制度内容一、总则为了提高门诊工作效率,减少患者等待时间,提高患者就医体验,特制定本门诊预约管理制度。

二、预约方式1. 患者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进行门诊预约:a. 在门诊窗口进行实时预约;b. 通过电话进行预约;c. 在医院官方网站或手机APP进行在线预约。

2. 患者预约时需提供有效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联系电话、就诊目的等信息。

三、预约时间1. 患者可以提前一周进行门诊预约。

2. 预约时间分为上午和下午两个时段,上午预约时间为8:00-12:00,下午预约时间为14:00-17:00。

3. 患者预约时需选择具体的就诊时间段,以确保门诊工作有序进行。

四、预约流程1. 患者提前预约后,需在预约的时间段内到达医院就诊。

2. 患者在到达医院后需在门诊窗口出示预约信息,以便工作人员查询并确认预约信息。

3. 工作人员根据预约信息安排患者就诊,确保患者按照预约时间顺利就诊。

五、取消预约1. 患者在就诊前可以取消预约,取消预约需提前至少一天通知医院。

2. 患者需提供有效的取消预约证明,以确保医院能及时处理取消预约事宜。

3. 未提前通知取消预约的患者,将影响他们今后的预约优先权。

六、特殊情况处理1. 对于一些急需就医的患者,可以提供急诊预约服务,在医院有空余资源的情况下满足患者就诊需求。

2. 对于有持续病情的患者,可以进行长期预约服务,确保患者有序就诊,并得到及时的治疗。

七、监督与评估1. 医院将建立门诊预约管理档案,对预约工作进行记录和分析,以便及时发现问题并及时调整预约管理制度。

2. 定期对门诊预约工作进行评估,根据患者反馈和就诊情况,对预约流程进行优化和改进。

八、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正式执行,如有变更将提前通知患者。

2. 门诊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本制度,确保门诊预约工作的顺利进行。

3. 如有患者对本制度有疑问或建议,可随时向医院相关部门提出,我们将及时处理和回复。

以上为门诊预约管理制度,希望患者和医院紧密配合,共同维护好门诊工作秩序,为患者提供更好的就医服务。

人民医院预约门诊管理制度

人民医院预约门诊管理制度

人民医院预约门诊管理制度一、引言预约门诊管理是现代医院为了提高医疗服务效率和提供更好的医疗体验而推行的一种制度。

人民医院作为一家综合性医疗机构,为了满足患者的就医需求,确保医疗资源的合理利用,制定了本预约门诊管理制度。

二、预约门诊的定义与目的2.1 定义预约门诊是指患者提前通过特定的方式预约医生和就诊时间,避免排队等待的方式就医的服务。

2.2 目的通过预约门诊管理制度的实施,实现以下目的:•提高医疗服务效率,减少患者就医等待时间;•确保医疗资源的合理分配和利用;•提升患者就医体验,提供更便捷的就医方式。

三、预约门诊的方式为了方便患者的预约,人民医院提供以下预约门诊的方式:3.1 线上预约患者可以通过人民医院官方网站、手机APP等渠道进行线上预约。

具体操作步骤如下:1.打开人民医院官方网站或手机APP;2.进入预约挂号页面,选择预约门诊服务;3.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就诊科室、医生和就诊时间;4.填写个人信息,确认预约;5.预约成功后,系统会发送预约成功的通知短信。

3.2 线下预约患者也可以到人民医院的预约挂号窗口进行线下预约。

具体操作步骤如下:1.到达人民医院预约挂号窗口;2.提供个人身份信息和就诊需求;3.工作人员根据患者的需求帮助预约就诊时间;4.预约成功后,工作人员会提供预约成功的纸质凭证。

四、预约挂号规则为了确保预约门诊的公平性和医疗资源的合理利用,人民医院制定了以下预约挂号规则:4.1 预约时间•线上预约:提前3天至1周预约;•线下预约:提前1周至2周预约。

4.2 号源分配•人民医院将每个科室的号源进行合理分配,保证患者有足够的就医机会;•号源分配将充分考虑医生的工作负荷、科室的就诊能力等因素。

4.3 取消预约•如果患者无法按照预约时间就诊,需要提前24小时进行预约取消;•取消预约后,系统将释放对应的号源,供其他患者使用。

五、预约门诊的流程5.1 患者预约流程以下是患者进行预约的流程:1.患者选择预约方式(线上或线下);2.根据就诊需求选择就诊科室和医生;3.填写个人信息并确认预约;4.预约成功后,系统会发送预约成功的通知短信或提供预约成功的纸质凭证。

人民医院门诊诊疗预约制度

人民医院门诊诊疗预约制度

人民医院门诊诊疗预约制度1.目的为规范我院门诊预约诊疗服务,提高门诊服务质量和效率,规范就诊秩序,缩短患者候诊时间,合理地指导和引导患者就诊,采取以预约挂号为主,当班挂号为辅,预约患者优先的措施。

2.服务对象:适用于所有患者,包括出院患者、复诊患者、慢性病患者。

3.内容3.1门诊部全面协调医院门诊预约诊疗工作,负责预约挂号服务的监督和管理,本着公开、公平的原则加强门诊预约挂号管理,与相关部门密切协作,全面做好预约门诊工作。

3.2门诊部成立门诊预约服务中心,设专人负责预约管理工作,保证预约排班、医师请假、停替改诊,电话预约、网络预约、现场预约、诊间预约等多种预约工作的顺畅进行,以及特殊情况的应急处理。

3.3 门诊预约基本要求:3.3.1预约方式:3.3.1.1电话预约,请拨打。

3.3.1.2现场预约:各门诊专科分诊台、挂号收费处预约。

3.3.1.3网络预约:人民医院患者服务平台预约。

3.3.1.4诊间预约:医师在诊治过程中进行复诊预约。

3.3.2预约时间:电话预约及现场预约时间均为门诊正常上班时间,患者服务平台预约可24小时无间断预约。

3.3.3实行实名制挂号和就诊,就诊者应当凭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挂号和就诊。

预约人应提供以下信息,并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3.3.3.1预约就诊者的姓名和年龄。

3.3.3.2预约就诊者的身份证号码(儿童需提供家长的有效证件)。

3.3.3.3预约就诊者的联系方式。

3.3.3.4预约就诊者的就诊需求。

3.3.3.5非就诊者本人预约的,还应当提供预约人的姓名和联系方式。

3.3.4预约挂号范围包括专家门诊、专科门诊和普通门诊。

3.3.5预约成功后,负责预约挂号的工作人员应当告知预约人就诊时间、就诊的科室、医师的职称及取消预约的方式。

3.3.6预约号为当天当次有效,如患者预约日不能来诊,请提前一天通知医院,以方便安排。

过时未到的预约患者,预约作废,请患者按正常秩序就诊或另行预约。

门诊预约管理制度

门诊预约管理制度

门诊预约管理制度一、背景介绍门诊预约管理制度旨在提升医疗服务效率,减少患者排队等待时间,提高就诊体验。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门诊预约的患者,并严格执行。

二、预约方式患者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进行门诊预约:1. 线上预约:患者可以在医院官方网站或移动应用上进行预约。

2. 电话预约:患者可以拨打医院指定的预约电话进行预约。

3. 现场预约:患者可以直接到医院前台进行现场预约。

三、预约流程1. 预约申请:患者提交预约申请,并提供个人基本信息、病情描述等。

2. 医生确认:医务人员收到患者的预约申请后,将根据医生的排班情况进行确认。

3. 预约结果通知:医务人员将以短信、电话或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患者预约结果。

4. 就诊准备:患者根据预约结果准备相关资料,并按时前往医院就诊。

四、预约规定1. 预约时间限制:患者可以提前一周进行预约,但不得超过医生的预约量。

2. 取消预约:患者如果无法如期就诊,应提前至少24小时取消预约,否则将视为违约行为。

3. 迟到规定:若患者迟到超过15分钟,医院有权取消其预约资格。

4. 重新预约:患者如因特殊情况需要重新预约,应提前联系医院进行相关安排。

五、优先预约以下人群可享受优先预约服务:1. 孕妇、老年人和行动不便者。

2. 重症患者和急需就医的特殊人群。

3. 长期慢性病患者。

4. 医保患者和困难群体。

六、监督与反馈1. 监督机制:医院将建立监督机制,定期对门诊预约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审核。

2. 患者反馈:鼓励患者对门诊预约服务进行反馈,医院将认真对待患者的意见和建议,不断优化服务流程。

七、制度执行医院将组建专门的门诊预约管理团队负责制度的执行与管理,相关责任人将严格按照制度要求履行职责,并对违反制度规定的行为进行相应处理。

八、补充条款对于无法通过预约就诊的患者,医院将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合理安排,确保其正常就诊权益。

以上为门诊预约管理制度的具体内容,本制度将严格执行,旨在为患者提供更好的医疗服务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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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医院预约门诊管理制度
人民医院预约门诊管理制度
(一)我院预约门诊电话号码对全市公布:
内科门诊:**
儿科门诊:**
妇产科门诊:**
(二)各科预约门诊由专人负责登记、预约。

如果负责预约的人员休息时,由值班护士代为预约。

登记需详细,联系电话要两次核对并签字。

(三)相关人员在接预约电话时态度和蔼,文明用语,解答问题要耐心、详细。

(四)预约专家和专科医师因特殊情况不能来上班的,分诊护士必须做好解释工作,并联系被预约医师进行再次预约或介绍其他相应的专科医师给予接待就诊。

(五)对门诊预约病员,分诊护士根据不同情况适当予以优先就诊。

(六)医院将开展复诊现场预约和网上预约工作等多种形式的预约诊疗活动。

感谢您的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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