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诊预约诊疗服务工作制度及管理规范
预约诊疗工作制度和规范流程
预约诊疗工作制度和规范流程一、预约诊疗工作制度1、在主管院长的领导下,门诊部具体负责预约诊疗工作的落实和日常管理。
2、预约诊疗适用于初诊、复诊患者。
截止时间为就诊前一日下午16:00。
3、预约管理员必须做好预约人员信息登记,每日下午16:00汇总预约信息通知相关科室相关医师,出诊医师登记预约患者信息,合理安排接诊病人,保障预约患者能够按时就诊。
4、患者可通过医院公众号、自助显示屏了解医院门诊医师出诊情况,从中选择自己预约的科室和医师。
预约医师仅限于出诊医师。
5、预约诊疗需要提前一天预约,节假日照常预约。
6、预约诊疗采取实名制。
患者预约时请携带身份证件。
7、实行多种形式的预约诊疗服务(1)电话预约:(2)现场预约:诊室间预约8、提倡实行分时段预约,按照预约优先的原则,做到预约患者优先安排就诊。
9、对出院患者门诊复诊实行中长期预约。
10、如遇出诊医师有变更,由科主任安排同级别职称医师出诊,由预约管理员负责通知患者。
11、为保障预约门诊工作的有序开展,各科室和医生严格按要求出门诊,不得随意停诊和换人。
若因故停诊或换人,科室安排好替诊医师并在前一天下午16点前告知门诊部。
二、规范流程1、电话预约预约电话→选择科室、医师→提供患者信息→确定就诊时间→预约成功→就诊当天持身份证在门诊大厅收费处或自助服务机办就诊卡(有就诊卡者可直接到科室就诊)→到预约科室就诊。
预约电话:预约时间:上午9:00至12:00 下午14:00至16:002、诊室间预约当天就诊结束后→与医师沟通→医师登记下次复诊时间→预约成功→就诊当天提前20分钟到门诊大厅办理就诊卡(有就诊卡者可直接到科室就诊)→到预约科室就诊。
预约诊疗工作制度
预约诊疗工作制度
1、健全组织机构,完善预约诊疗服务的组织实施。
成立医院预约诊疗管理领导小组,由分管副院长任组长,下设办公室在门诊部,由门诊部安排专人负责预约诊疗服务的组织实施和监管。
2、增加预约诊疗的方式,拓宽诊疗途径,最大程度方便患者就医。
开通现场预约、电话预约、诊间预约微信预约、微医预约方式,创新性地推行分时段预约、出院患者中长期预约、慢性病预约、基层医疗机构预约转诊服务等形式。
3、规范医生的出诊管理,确保预约患者顺利就诊。
医务人员要按既定的时间出诊,特殊情况下需要变动的,要按照医院《医师门诊替诊、停诊、改诊的流程》填写《自贡市第三人民医院医师停诊、替诊、改诊申请单》,门诊部要将停诊情况及时公告,并与已预约患者联系沟通,取得患者的理解。
4、做好预约诊疗患者的服务工作,不断提高预约挂号的比例。
加强工作人员的服务能力培训,工作人员要关心体贴患者,解答问题时要文明礼貌,耐心细致。
对于70岁以上的老人及来自外地的患者,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转诊的患者,应重点做好预约安排。
5、为了方便慢性病及出院病员及时复诊,坐诊医生应大力宣传中长期预约,填写《中长期预约卡》,让病员到预
约室、挂号窗口或微信、微医进行预约,保证门诊病员量,减少患者排队等候的时间,改善患者的就医体验,提高门诊复诊率。
医院预约门诊工作制度
医院预约门诊工作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提高医疗服务质量,缓解医患矛盾,提高医院工作效率,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医疗机构预约诊疗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所有门诊科室的预约诊疗服务工作。
第三条预约诊疗服务工作应以患者为中心,遵循公开、公平、公正、便利的原则,提供多种预约方式,满足患者预约需求。
第四条医院设立预约诊疗管理部门,负责协调、监督和管理全院预约诊疗工作。
各门诊科室及相关部门应密切协作,共同推进预约诊疗工作的实施。
二、预约方式第五条预约诊疗服务方式包括:现场预约、电话预约、网络预约、自助机预约等。
第六条现场预约:患者可至门诊大厅预约窗口进行预约。
预约窗口设专人负责,提供咨询服务,指导患者正确填写预约单,并告知预约注意事项。
第七条电话预约:设立专门的预约电话,由专人负责接听,为患者提供预约服务。
预约电话应明确告知预约时间、预约流程及注意事项。
第八条网络预约:建立医院官方网站,提供在线预约服务。
患者可登录网站,按照提示进行预约。
同时,加强与第三方预约平台的合作,拓宽预约渠道。
第九条自助机预约:在门诊大厅设置自助预约机,患者可自行操作完成预约。
自助机预约应具备语音提示和图形引导功能,方便不同年龄段患者使用。
三、预约规则第十条预约挂号适用于初诊、复诊患者。
专家门诊、专科门诊和普通门诊均接受预约。
第十一条预约挂号需提前一定时间,具体提前时间由各科室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预约截止时间为准诊日前一天下午下班时间。
第十二条预约挂号实行实名制,患者预约、就诊时应提供真实、有效的身份信息和证件。
预约时应准确填写联系信息,以便通知就诊事宜。
第十三条预约成功后,患者应按照预约时间准时就诊。
如预约时间有变动,应及时与医院联系,进行调整。
患者取消预约号,应提前通知医院,以免影响他人就诊。
第十四条预约挂号不收取任何费用,预约成功后,患者按照就诊流程前往相应科室就诊。
预约诊疗工作制度
预约诊疗工作制度
为了贯彻落实国家卫计委关于预约诊疗服务的相关管理规定,方便患者就医,减少患者等候时间,维护医院良好的就诊环境,特制订以下预约诊疗服务的工作制度,
一、预约诊疗服务的组织管理
医院成立以院领导为组织的预约诊疗领导小组,预约诊疗服务由医务科负责具体实施。
门诊预约挂号工作由门诊办公室全面负责管理,门诊挂号收费处安排专人负责具体工作。
二、预约诊疗服务的形式
预约提供的预约诊疗服务包括预约挂号、预约检查、预约治疗、预约结算等。
分三种形式:电话预约、网上预约和现场预约。
预约挂号于预约当天就诊前按规定到门诊一楼预约挂号取号窗口确认取号。
三、门诊预约号源的分配
为鼓励患者选择预约挂号方式就诊,我院门诊所有号源(含普通号。
专家号、特需专家号)全部开放预约,预约优先。
四、专家门诊停诊、变更的应急预案
(一)上诊专家必须准时出诊,一般情况下不允许停诊及随意变更上诊时间。
特殊情况专家需停诊,必须至少提前一天通知门诊部办公室,并由科室安排好同级别专家诊替,门诊部及时发布停诊公告,并通知已预约患者。
(二)上诊专家如遇紧急情况需临时停诊,来不及通知患者,科室必须立即安排同职称专家替诊并通知门诊办公室。
预约挂号工作人员、相应就诊科室分诊护士及门诊部办公室工作人员要做好安抚、解释工作,并积极协调就诊事宜。
五、门诊预约效果评价
为不断被改进工作,提高预约诊疗服务效率,门诊部办公室必须不定期对预约诊疗工作作出相应评价,并提出相应改进方法。
预约诊疗服务工作制度
预约诊疗服务工作制度
一、在分管院领导及医务处领导下完成预约诊疗工作。
二、门诊部负责,客服中心具体实施,信息科、财务科(挂号室)配合,共同完成预约诊疗工作。
三、规范门诊管理,保证按时出诊。
专家(专科)门诊停诊需提前3天通知门诊部;临时变更的需安排替诊并提前一天与门诊部联系,保证该门诊按时接诊。
四、及时更新、公布专家(专科)出诊信息。
五、预约服务点工作人员积极接待需要预约诊疗的患者及预约电话,详细记录患者相关信息,确保“有效预约”。
六、对有预约诊疗需要的患者,不推诿、不冷落、不漏项,争取做到“服务于每一位患者”。
七、对已预约成功的患者,在就诊前一天内,工作人员需对患者进行提醒,以确保患者能够按时就诊。
八、临时变更的预约专家门诊,预约中心通过电话及时与已预约患者联系、沟通并做好解释工作。
九、预约中心每日汇总“预约”记录;在规定可退号范围内,为“退号”患者退费到位。
确保预约挂号服务质量。
十、住院预约、出院复诊患者,各相应临床科室安排、接洽。
十一、医技科室的检查预约患者信息,体检中心的预约诊疗信息及各科的复诊预约信息统计每月1日报至医务处。
预约诊疗工作制度和规范
预约诊疗工作制度和规范一、总则第一条预约诊疗工作是医院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优化服务流程,方便患者就医的重要措施。
为规范预约诊疗工作,提高医疗服务水平,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医疗机构预约诊疗服务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和规范。
第二条预约诊疗工作应以患者为中心,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患者预约方便、就诊有序。
第三条医院应建立完善的预约诊疗制度和管理体系,明确各部门职责,加强预约诊疗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考核。
二、预约诊疗工作流程第四条预约诊疗工作流程分为预约、确认、就诊三个环节。
第五条预约环节:(一)患者通过电话、互联网、现场等多种方式进行预约。
(二)医院设立预约服务中心,负责接收患者预约请求,提供预约咨询服务。
(三)预约服务中心根据患者需求,合理安排就诊时间,为患者提供预约服务。
第六条确认环节:(一)医院预约系统自动发送预约确认信息,告知患者预约成功及就诊注意事项。
(二)患者收到预约确认信息后,应在规定时间内确认预约,逾期未确认的,预约失效。
(三)医院预约系统根据患者确认情况,更新预约状态。
第七条就诊环节:(一)患者按照预约时间提前到达医院,凭预约信息挂号、就诊。
(二)医院设立专门的预约就诊窗口,为患者提供便捷的就诊服务。
(三)医院根据患者预约情况,合理分配医疗资源,确保患者就诊需求得到满足。
三、预约诊疗管理制度第八条医院应建立健全预约诊疗管理制度,包括预约诊疗工作规程、预约诊疗服务规范、预约诊疗信息系统建设等。
第九条医院应加强预约诊疗工作人员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第十条医院应定期对预约诊疗工作进行评估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不断提高预约诊疗服务水平。
四、预约诊疗工作规范第十一条医院应合理设置预约窗口和取号窗口,确保患者预约、取号方便快捷。
第十二条医院应根据实际情况,合理调整预约时间,确保患者预约成功率。
第十三条医院应加强对预约诊疗信息系统的维护和管理,确保系统稳定、安全、可靠。
预约门诊工作制度及管理规范
预约门诊工作制度为满足不同患者挂号需求,保证门诊提供高效率、高质量的诊疗服务,结合本院实际,特制订如下管理制度:1、预约挂号工作由主管门诊工作院长负责,门诊办公室及挂号处专人负责管理.2、信息中心负责预约诊疗系统的维护,保证预约诊疗各环节的有效衔接。
3、医院通过网站、显示屏、公示栏、报刊负责对外宣传4、预约挂号患者优先就诊。
分导诊挂号人员及接诊医师应主动向患者做好宣传和解释工作.5、预约挂号范围包括专家门诊、专科门诊、专病门诊和普通门诊。
80%专家号源和100%普通号源应用于预约挂号。
若专家不参加预约挂号,需科室主任和主管院领导签字批准。
6、门诊预约挂号率应达到门诊量50%以上,患者月平均复诊预约率达到60%,口腔、产前检查月平均复诊预约率达到80%,术后患者复查等复诊预约率达到60%,非手术患者出院复诊预约率达到50%,努力缩短预约时间与实际就诊时间间隔. 7、预约挂号的形式有网络预约、电话预约、现场预约、自助挂号机预约、诊间预约、出院患者复诊预约。
8、预约挂号实行一周预约制,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参照患者平时就诊时间,尽可能满足患者就诊需求,面向社会按照“公开、公平"原则开展预约挂号,先挂号者具有优先就诊权.9、预约挂号实行免费服务,采用实名制,预约患者应提供其真实信息,否则不予挂号.10、预约挂号患者,就诊当天,挂号处人员核实信息加盖预约优先就诊章11、患者持优先就诊条优先就诊。
12、各科专家应严格按照专家门诊排班表出诊,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出诊,科主任应安排同级或以上职称的专家出诊,并提前三天通知门诊办公室,由挂号处及时通知患者,征求患者意见是换同级医生或是等待专家下次接诊,取得病人谅解.13、预约挂号患者挂号成功后应按时就诊,如果不能按时就诊,需提前24小时通知挂号处,否则,将被视为爽约。
14、在每位患者就诊结束后,主治医师均应根据患者病情,在病历页面上填写复诊时间并告知。
门诊预约工作制度流程规范
门诊预约工作制度流程规范一、总则为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方便患者就医,合理利用医疗资源,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病案规范(试行)》和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预约范围1. 预约对象:初诊、复诊患者。
2. 预约挂号方式:现场预约、电话预约、网络预约(微信、支付宝等)。
3. 预约时间:提前两天预约,截止时间为就诊前一日下午14:00。
4. 预约挂号范围:专家门诊、专科门诊、普通门诊。
三、预约流程1. 患者通过现场、电话、网络等方式向医院预约挂号窗口提出预约申请。
2. 预约挂号窗口工作人员核实患者身份信息和就医需求,为患者提供预约服务。
3. 预约挂号成功后,患者收到预约成功通知,确认预约时间和医生。
4. 患者按照预约时间前往医院就诊。
5. 就诊后,患者通过预约系统或其他指定方式进行就诊结果反馈。
四、预约管理1. 预约挂号实行实名制,患者预约、就诊时需提供真实、有效的实名身份信息和证件。
2. 预约挂号窗口工作人员做好预约就诊人员相关信息和就诊需求登记,安排好预约就诊相关工作。
3. 患者取消预约号须提前通知挂号室,如爽约将取消预约挂号资格。
4. 预约工作人员每天下午16点30前将预约就诊患者需求整理后报门诊部并通知挂号室,准备好相应专科(专家)预约号,加盖预约专用章。
5. 门诊部全面协调医院门诊预约诊疗工作,负责预约挂号服务的监督和管理,确保预约系统正常运行。
五、就诊管理1. 患者就诊当天(10点前)到导诊预约台通报本人有关信息和预约号,领取预约就诊号。
2. 患者按照预约就诊号顺序就诊。
3. 医生根据患者病情,合理制定治疗方案,并在预约系统中填写就诊记录。
4. 患者就诊结束后,如有需要,可通过预约系统或其他指定方式进行就诊结果反馈。
六、特殊情况处理1. 患者在预约就诊时间无法前来就诊,可提前通知挂号室进行更改预约时间。
2. 医师因特殊情况需要调整预约时间或停诊,应提前向门诊部申请,并由门诊部通知预约患者。
预约诊疗工作制度
预约诊疗工作制度
一、门诊部制定预约诊疗工作和规范,引导患者通过实名制预约挂号就诊。
二、门诊投放100%的号源进入预约池,预约号源7×24小时预约周期;中长期预约可达3个月。
三、目前开放的预约途径有:电话预约、现场预约、自助预约、微信预约、诊间预约、出院预约;线上预约可提前一天在线上原路退约,其他形式预约均需在窗口退约。
四、预约号源合理分配:同一患者、同一就诊日、同一科室,限制预约一个号源。
五、门诊办公室根据医院要求,结合各科室特点实际情况,适时调整号源安排,逐步提高门诊预约比例。
六、门诊通过电子显示屏、展板、就医指南、网络等多渠道公开诊疗信息、医生专长和出诊时间,方便患者预约和就诊。
七、严格执行卫计委关于病人预约转诊工作的制度,建立双向转诊患者绿色通道,在无号源情况下提供加号满足双向转诊病人就诊需求,切实推进分级诊疗工作的进行。
八、遇出门诊医生因故变更,门诊部积极与患者联系进行改约并提前在LED屏告知。
九、门诊收费室必须按照物价管理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标准收取挂号费用和相关费用,不得擅自提高收费标准,不增加收费项目。
医院预约诊疗工作制度范本
一、总则为提高医院门诊服务质量,优化患者就医体验,规范医院预约诊疗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架构1. 医院成立预约诊疗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全院预约诊疗工作。
2. 门诊部设立预约诊疗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预约诊疗工作的管理和监督。
3. 各科室设立预约诊疗联络员,负责本科室预约诊疗工作的具体实施。
三、预约诊疗服务范围1. 预约挂号:适用于初诊、复诊患者。
2. 预约检查:适用于需要进行相关检查的患者。
3. 预约手术:适用于需要手术治疗的患者。
4. 预约专家门诊:适用于需要预约专家就诊的患者。
5. 预约专科门诊:适用于需要预约专科就诊的患者。
四、预约诊疗服务流程1. 预约挂号(1)患者可通过现场、电话、网络、微信等方式进行预约。
(2)预约成功后,患者需按照预约时间到门诊部取号。
(3)患者就诊时,需出示身份证、预约挂号单等相关证件。
2. 预约检查(1)患者需先到预约诊疗办公室进行预约。
(2)预约成功后,患者按照预约时间到相关科室进行检查。
3. 预约手术(1)患者需先到预约诊疗办公室进行预约。
(2)预约成功后,患者按照预约时间到相关科室进行术前准备。
4. 预约专家门诊(1)患者可通过现场、电话、网络、微信等方式进行预约。
(2)预约成功后,患者按照预约时间到专家门诊就诊。
5. 预约专科门诊(1)患者可通过现场、电话、网络、微信等方式进行预约。
(2)预约成功后,患者按照预约时间到专科门诊就诊。
五、预约诊疗服务规范1. 预约诊疗办公室负责收集患者预约信息,并及时反馈给相关科室。
2. 各科室根据预约情况,合理安排诊疗时间。
3. 患者取消预约时,需提前至少24小时通知预约诊疗办公室。
4. 医院对预约诊疗服务进行全程监督,确保服务质量。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本制度由医院预约诊疗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3. 医院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本制度进行修订。
医院门诊预约诊疗工作制度
医院门诊预约诊疗工作制度一、总则为了提高医院门诊的服务质量,合理安排医疗资源的利用,满足患者的就医需求,医院制定了门诊预约诊疗工作制度。
二、预约方式患者可通过以下几种方式进行门诊预约:1.线上预约:患者可通过医院官方网站、手机APP等进行在线预约。
预约时间为每天的上午8点至晚上8点之间,预约计划提前一周发布。
3.现场预约:患者可到医院门诊大厅的预约窗口进行现场预约,预约时间为每天的上午8点至下午4点之间。
三、预约时间安排1.专家号、特需号的预约时间为每天的上午8点开始,等待时间视专家和特需号情况而定,一般在15分钟至2小时内。
2.普通号的预约时间为每天的上午8点至下午3点之间,等待时间根据号源情况而定,一般不会超过3小时。
四、预约取消和改约1.患者可以在就诊前最迟在预约时间的前两个工作日将预约取消或改约。
3.改约:患者需要重新进行预约,选择新的就诊时间和医生。
改约后原有的预约将自动取消。
五、未按时就诊处理1.对于未按时就诊的患者,医院将记录患者信息并视情况采取以下措施:-第一次未按时就诊的患者,将警告一次;-第二次未按时就诊的患者,将在三个月内限制预约功能,特需号除外;-第三次未按时就诊的患者,将在六个月内限制预约功能,特需号除外;-第四次及以上未按时就诊的患者,将在一年内限制预约功能,特需号除外。
2.患者若有特殊情况无法按时就诊,可提前通知医院并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医院将酌情处理。
六、其他事项1.医院将根据门诊就诊情况和专家的工作安排,提前发布门诊预约计划,包括可预约的号数和医生信息。
2.在预约时,患者可选择自己心仪的医生,医院将尽量满足患者的选择权利,但具体能否预约到需要的医生还要视医生的工作安排和就诊情况而定。
3.对于一些特定的科室和门诊类型,如急诊、妇产科等,医院将保持一定的号源用于非预约的患者,确保急需就医的患者能及时得到治疗。
4.医院将建立完善的预约信息管理系统,保护患者的隐私和个人信息安全。
医院预约诊疗服务工作制度及管理规范
预约诊疗服务工作制度及管理规范
为了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构建和谐医患关系,规范我院预约挂号服务,推进文明有序挂号就诊,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客户健康管理办公室全面协调医院门诊预约诊疗工作,本着公开、公平的原则,加强门诊预约服务管理,与相关部密切协作,做好预约门诊工作。
预约诊疗日常工作由客户中心预约护士完成。
二、预约诊疗适用于初诊、复诊患者,预约方式包括现场预约、电话、网络预约,预约诊疗范围为专家门诊、普通门珍。
预约形式以主动预约为主,患者复诊前一周,预约护士短信提醒,复诊前一天电话预约,截止时间为就诊前一日16:00。
三、预约挂号采取实名制。
预约护士在预约、换号时需核实患者实名身份信息。
四、预约护士每天下午16:30前每天下午把第二天患者预约的信息报表交给导诊护士,并收回前一天交给导诊护士的报表。
五、医院通过宣传卡、门诊公示牌等方式公示专家门诊和专家门诊信息,预约流程和预约方式。
六、为保障预约治疗工作的有序开展,各科室和医生严格按要求出诊,不得随意停诊或换人,若因故需停诊或换人,科室安排好替诊医生,并在前一天下午16点前由医务科告知客户中心。
七、每季度对预约诊疗服务工作进行总结、反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门诊预约及分诊制度
门诊预约及分诊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更好地服务患者,提高医院的门诊工作效率,依据医院的实际情况和相关法规,订立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医院全部门诊科室的患者预约及分诊工作。
第二章门诊预约管理第三条门诊预约是指患者提前通过电话、网上平台或现场预约方式,选择合适的日期和时间,与医院协商接受专科医生的诊疗服务。
第四条患者预约门诊需供应以下基本信息:姓名、性别、年龄、联系电话、病情描述等。
同时需要供应就诊科室和医生的相关信息。
第五条患者可以通过医院官方网站、移动电话APP、预约电话等渠道进行预约。
网上平台预约应供应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如发现供应虚假信息,医院有权取消预约,并保存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第六条患者可以依据个人需求选择合适的时间段进行预约,医院将尽量满足患者的选择,但预约的具体布置将由医院依据科室工作情况和医生的排班情况进行调整。
第七条医院应依据医生的诊疗本领、专业特长、就诊量等因素,合理设置专家号和普通号,以满足患者不同的就诊需求。
医院应当做好与预约挂号相关的技术设施和系统的维护工作,确保患者预约信息的安全和准确性。
第九条医院应设立特地的预约挂号窗口或专人负责患者预约工作,接受患者的预约申请并供应必需的帮忙和咨询。
第十条医院应及时通知患者预约成功或失败的结果,并告知具体的就诊时间和地方等信息。
第十一条患者可以通过取消预约的方式进行退号操作。
患者取消预约的时间应在就诊前一天的下午五点前,如因特殊原因需取消当日预约,应提前两小时通知医院。
第三章分诊管理第十二条患者预约成功后,医院应依据患者的病情和需求进行分诊布置,将患者合理调配到相应的科室和医生门诊。
第十三条医院应设立特地的分诊窗口或专人负责患者分诊工作,接待患者并进行相关的信息登记和初步评估。
第十四条分诊工作应依据患者的病情和需求进行优先级排序,重症患者要优先布置就诊。
第十五条分诊时应遵从以下原则: 1. 敬重患者的隐私权和人格尊严; 2. 严格遵从医疗流程和分诊标准,确保患者得到适当的医疗服务; 3. 调配医疗资源应公平、公正、合理。
门诊预约诊疗工作制度
门诊预约诊疗工作制度一、总则为进一步规范医院门诊预约诊疗服务,提高门诊服务质量和效率,改善门诊就诊秩序,方便群众就医,结合医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预约诊疗管理1. 门诊部负责门诊预约诊疗工作,对预约号源进行统一管理,并对预约挂号服务进行监督和管理。
2. 预约挂号适用于初诊、复诊患者。
预约挂号方式包括现场预约、电话预约、网络预约等。
预约挂号需提前一定时间预约,具体时间根据医院实际情况确定。
3. 预约挂号范围包括专家门诊、专科门诊和普通门诊。
专家门诊和专科门诊预约需按照医院规定进行。
4. 预约优先原则:我院挂号以预约挂号为主,当班挂号为辅。
预约挂号采取实名制,患者预约、就诊均应提供真实、有效的实名身份信息和证件,接待人员必须做好预约就诊人员相关信息和就诊需求登记,安排好预约就诊相关工作。
5. 患者取消预约号须提前通知挂号室,如爽约将取消预约挂号资格。
预约工作人员每天下午将预约就诊患者需求整理后报门诊部并通知挂号室,准备好相应专科(专家)预约号,加盖预约专用章。
三、分时段预约诊疗工作制度1. 门诊出诊医师不得随意停诊、换诊,若特殊原因需停诊、换诊,至少提前一定时间告知门诊部。
2. 预约成功者,将接到提醒短信,若医师因故停诊,已预约者将会接到短信通知,改约或更换医师。
3. 初诊或复诊患者均可进行电话预约、现场预约或网上预约号。
现场预约时间为周一至周五门诊正常上班时间。
4. 预约挂号仅受理次日至下周六天内的预约。
5. 现场预约受理地点:门诊一站式服务中心(门诊楼一楼大厅处)。
6. 专家门诊、专科门诊及普通门诊均实行分时段预约挂号。
7. 预约挂号所提供的就诊人的资料必须真实,且就诊卡内的资料必须与其一致,否则不能按预约就诊。
8. 挂号费用与实地挂号相同,不另收预约费,逾时不确认者,医院回收其预约名额。
9. 如预约者需变更预约,请先取消预约,三次爽约者一年内不能再次预约。
四、预约诊疗服务流程1. 网上预约:登录医院官方网站或预约平台进行预约。
预约诊疗工作制度(22篇)
预约诊疗工作制度(22篇)预约诊疗工作制度(精选22篇)预约诊疗工作制度篇1为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构建和谐医患关系,规范我院预约挂号服务,推进文明有序挂号就诊,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要求现制定门诊预约制度如下:一、门诊部全面协调医院门诊预约诊疗工作,负责预约挂号服务的监督和管理,本着公开、公平的原则加强门诊预约挂号管理,与相关部门密切协作,全面做好预约门诊工作。
二、预约挂号适用于初诊、复诊患者。
预约挂号方式包括现场预约、电话预约二种方式。
预约挂号需提前两天预约,截止时间为就诊前一日下午14:00。
预约挂号范围包括专家门诊、专科门诊和普通门诊。
三、本着“预约优先”的原则,我院挂号以预约挂号为主,当班挂号为辅。
预约挂号采取实名制,患者预约、就诊均应提供真实、有效的实名身份信息和证件,接待人员必须做好预约就诊人员相关信息和就诊需求登记,安排好预约就诊相关工作。
患者取消预约号须提前通知挂号室,如爽约将取消预约挂号资格。
四、为方便患者,导诊预约台具体办理预约挂号手续、登记联络、领取预约就诊号、提供咨询等服务。
五、预约工作人员每天下午16点30前将预约就诊患者需求整理后报门诊部并通知挂号室,准备好相应专科(专家)预约号,加盖预约专用章。
六、预约患者就诊当天(10点前)到导诊预约台通报本人有关信息和就诊需求,工作人员核对无误后,提供相应专科(专家)预约号,到预约窗口挂号,指导患者就诊。
过时未到的预约患者,工作人员主动与患者联系,提示预约作废,请患者按正常秩序就诊或另行预约。
七、导诊人员根据预约号按顺序优先安排患者就诊。
八、医院通过网络、门诊公示牌等方式公示专家门诊和专科门诊信息,预约挂号须知、预约流程及预约方式。
九、为保障预约门诊工作的有序开展,各科室和医生严格按要求出门诊,不得随意停诊和换人。
若因故需停诊或换人,科室安排好替诊医生并在前一天下午16点前告知门诊部。
十、我院转诊工作由医疗服务部负责,与门诊部及预约工作人员做好衔接工作,确保双向转诊工作得以落实。
预约诊疗服务管理制度范本
预约诊疗服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优化诊疗服务流程,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更好地满足患者的诊疗需求,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质量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医疗机构的预约诊疗服务管理工作。
第三条本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预约诊疗服务制度,完善预约诊疗服务流程,确保预约诊疗服务的质量和效率。
第四条本医疗机构应当加强预约诊疗服务的人员培训和管理,提高医疗服务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第二章预约诊疗服务第五条本医疗机构应当提供多种预约诊疗服务方式,包括电话预约、网络预约、现场预约等,以方便患者选择。
第六条本医疗机构应当合理设置预约号源,确保号源的公平、合理分配。
号源应当提前开放,并提供充足的号源供患者选择。
第七条患者预约诊疗服务时,应当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等。
第八条本医疗机构应当根据患者的预约信息,合理安排诊疗时间,并及时通知患者。
第九条患者应当按照预约的时间段就诊,如有特殊情况需要更改或取消预约,应当及时通知医疗机构。
第十条本医疗机构应当为预约患者提供优先就诊的服务,确保患者能够按时就诊。
第三章预约诊疗服务管理第十一条本医疗机构应当建立预约诊疗服务记录,记录患者的预约信息、就诊时间、诊疗结果等,以备查阅。
第十二条本医疗机构应当定期对预约诊疗服务进行统计和分析,了解预约诊疗服务的运行情况,不断提高预约诊疗服务的质量和效率。
第十三条本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对预约诊疗服务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其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第四章违规处理第十四条患者预约诊疗服务时,提供虚假、无效的个人信息,或者未按时就诊的,医疗机构可以取消其预约资格。
第十五条医疗机构未按照规定提供预约诊疗服务,或者未按照规定管理预约诊疗服务的,由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五章附则第十六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七条本医疗机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本制度进行修改和完善。
预约诊疗管理规章制度
预约诊疗管理规章制度一、总则为规范预约诊疗服务,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效率,方便患者就医,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预约诊疗服务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预约诊疗服务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医疗机构的预约诊疗服务及其管理工作。
预约诊疗服务包括门诊、急诊、发热门诊、肠道门诊、互联网门诊等。
三、预约方式1. 预约挂号服务分为电话预约和现场预约两种形式。
2. 患者可通过拨打医疗机构预约电话、访问医疗机构官方网站、使用医疗机构预约挂号APP等方式进行预约。
3. 医疗机构应设立预约挂号窗口,为患者提供现场预约服务。
四、预约挂号管理1. 预约挂号由医疗机构门诊部主管,挂号处负责具体实施,门诊各科协助。
2. 挂号处人员应本着认真、负责、热情的服务精神执行预约挂号制度。
3. 医疗机构应每日公布当日出诊医生专业及姓名,拟定一周内出诊医生的名单,便于患者预约。
4. 挂号处需做好预约登记工作,详细记录患者预约信息。
5. 医疗机构预约诊疗服务工作信息每两个月上报一次,挂号处于单数月份的5日前上报前两个月份预约挂号服务工作信息表。
五、预约挂号的相关事项1. 每位患者最多一次可电话预约两个不同科室的号。
2. 预约挂号实行实名制,患者需提供身份证号、姓名、手机号码。
儿童预约挂号,填写陪同儿童看病的监护人身份证号、姓名等相关信息。
3. 原则上预约挂号的患者安排优先就诊,每天开诊前由挂号人员将当天预约成功人数及相关信息通知出诊医生。
4. 医生出诊时间以医院当天公布为准,如临时不能出诊,医院将安排同职称医生进行就诊。
也可和医院协调保留预约号在下次该医生坐诊时再来就诊。
5. 患者预约成功后,如无法按时就诊,需提前告知医疗机构取消预约,以免影响其他患者的就诊。
六、违规处理1. 患者预约挂号后,未按时就诊且未提前告知医疗机构取消预约的,医疗机构有权取消其预约资格,并记入患者信用档案。
2. 医疗机构工作人员违反本制度的,由医疗机构按照内部管理制度进行处理,情节严重的,依法予以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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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预约诊疗服务工作制度及管理规范
为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构建和谐医患关系,规范我院预约挂号服务,推进文明有序挂号就诊,根据国家卫生部“三好一满意”和省卫生厅便民惠民50条有关文件精神要求,结合湖北省实施114统一预约诊疗服务工作方案的要求,现制定门诊预约制度及管理规范:
一、直属门诊部全面协调医院门诊预约诊疗工作,负责预约挂号服务的监督和管理,本着公开、公平的原则加强门诊预约挂号管理,与相关部门密切协作,全面做好预约门诊工作。
二、预约挂号适用于初诊、复诊患者。
预约挂号采取三种方式包括(1)现场预约:白天工作时段(8:00-16:00)由导医台负责接待登记;(2)电话预约;(3)114网络预约平台语音服务热线。
预约挂号需提前两天预约,截止时间为就诊前一日下午17:00。
预约挂号范围包括专家门诊、专科门诊和普通门诊。
三、本着“预约优先”的原则,我院挂号以预约挂号为主,当班挂号为辅。
预约挂号采取实名制,患者预约、就诊均应
提供真实、有效的实名身份信息和证件(身份证、医保卡),接待人员必须做好预约就诊人员相关信息(身份证、医保卡号,电话联系方式)和就诊需求登记,安排好预约就诊相关工作。
患者取消预约号须提前通知挂号室,如爽约将取消预约挂号资格。
对预约患者挂号,应核对患者身份信息(身份证、医保卡)及挂号凭证。
四、为方便患者,导医预约台具体办理预约挂号手续、登记联络、领取预约就诊号、提供咨询等服务。
并将每天现场预约和电话预约的资料交挂号室汇总。
五、预约工作人员(挂号室负责指派)每天下午16:30后,登录114网络预约平台下载预约清单,将预约就诊患者需求整理后报门诊部并通知挂号室,准备好相应专科(专家)预约号,加盖预约专用章。
六、预约患者就诊当天(10点前)到导诊预约台通报本人有关信息和就诊需求,工作人员核对无误后,提供相应专科(专家)预约号,到预约窗口挂号,指导患者就诊。
过时未到的预约患者,工作人员主动与患者联系,提示预约作废,请患者按正常秩序就诊或另行预约。
七、我院所有专家门诊参加预约挂号,每位专家限量10位根据我院现状暂不预约就诊时间,预约挂号患者与门诊窗口挂号患者的看病时间,按照到科室先后顺序排队看病。
八、医院通过网络、门诊公示牌等方式公示专家门诊和专科门诊信息,预约挂号须知、预约流程及预约方式。
九、为保障预约门诊工作的有序开展,各科室和医生严格按要求出门诊,不得随意停诊和换人。
若因故需停诊或换人,科室安排好替诊医生并在前一天下午16点前告知门诊部。
十、预约挂号中不得推诿患者,一经查实将对其进行考核。
十一、本制度从2011年6月1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