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 《检定证书》、《校准证书》的计量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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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计量检测设备的检定及校准管理
(奥瑞金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张小山101401)【摘要】: 保证测量结果的准确、可靠是检测实验室的主要职能之一。
测量设备的检定和校准是保证检测结果可靠,设备稳定运行的重要管理活动,本文所谈的检定和校准不仅是得到检定和校准证书,重要的是如何对检定和校准的结果进行分析,掌握测量设备的技术状态。
【关键词】:检定、校准、计量确认。
一、定义:
检定:查明和确认测量仪器符合法定要求的活动,它包括检查、加标记和/或出具检定证书。
检定标记:施加于测量仪器上证明已经检定并符合要求的标记。
检定证书:证明计量器具已经检定并符合相关法定要求的文件。
校准:在规定下的一组操作,其第一步是确定有测量标准提供的量值与相应量值之间的关系,第二部则是用此信息确定由示值获得测量结果的关系,这里测量标准提供的量值和相应示值都具有测量不确定度。
计量确认:为确保测量设备处于满足预期使用要求的状态所需要的一组操作。
注1:只有测量设备已被证实适合于预期的使用并形成文件,计量确认才算完成。
注2:预期的使用要求包括:测量范围、分辨力、最大允许误差等。
最大允许测量误差:对给定的测量、测量仪器或测量系统,由规范或规程所允许的,相对于已知参考量值的测量误差的极限值。
测量不确定度:根据所用到的信息,表征赋予被测量量值分散性的非负参数。
定义很抽
象,可以简单理解为误差模的最大上限。
二、检定和校准的主要区别
表1:检定和校准的区别
三、标准对设备检定/校准的要求
除《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计量法)中对计量检定做了规定外,没有其它强制性标准要求对测量设备进行检定和校准。
倘若组织建立了质量管理体系并按体系有效运行,GB/T9001及GB/T17025中均对测量设备的计量检定/校准做了规定性说明。
在《计量法》第三章第十一条规定“使用实行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向当地县(市)级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指定的计量检定机构申请周期检定。
当地不能检定的,向上一级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指定的计量检定机构申请周期检定”。
管理机构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明细目录》,对本机构的测量设备进行识别,进行强制周期检定。
值得注意的是并非强检目录中的测量设备都需要强制检定,只有涉及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方面的测量设备以及对社会公用计量标准,部门和企事业单位的各项最高计量标准才需要进行强制周期检定。
强检目录中涉及到天平、砝码、尺寸、压力表、酸度计、分光光度计等实验室常用设备,以上设备只要不涉及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均可不进行强制检定。
四、检定和校准的选择
由于检定具有法制性,在《计量法》中规定,对于强检测量设备,测量设备单位或个人应当向当地县(市)级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指定的计量检定机构申请周期检定,当地不能检定的,应向上一级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指定的计量检定机构申请周期检定。
对于非强检测量设备,测量设备单位除向行政部门指定计量机构申请周期检定外,还可以寻求法定的第三方计量机构进行周期检定。
相比政府类的检定机构,第三方计量机构除价格在某些领域有优惠外,选择非行政部门的第三方计量机构也会给测量送检单位带来一定的便捷。
相比检定,校准属于送检单位的一种自愿行为,其可以选择行政类计量机构,也可以选择第三方校准实验室。
那么对于测量设备而言是进行计量检定呢,还是进行校准呢?就笔者所在实验室测量设备而言:除安全防护设备外,没有涉及贸易结算、医疗卫生、环境监测领域的测量设备。
在对设备总清单及危险源进行识别的前提下,认为压力灭菌器、压缩空气储气罐设备上的压力表属于安全监测设备,一旦该类设备上的压力表失稳有造成人员伤害的危险。
针对此类设备的压力表执行定期检定。
对于其它测量设备上的压力表,由于该压力表属于监测设备运行参数设施,失稳后不会对人员造成伤害,所以进行周期校准。
另一方面对于新采购的设备会进行首次检定,首次检定结果也会作为设备验收的一方面。
值得注意的是即使新采购设备计量
检定合格,也出具了检定合格证书,但不代表该设备符合送检单位的预期使用需求。
除此以外,对玻璃容器类测量设备也会进行周期检定,因为玻璃量具检定结果除告知合格与否外,还会告知玻璃容器的级别,这是实验室计算测量不确定度的一个重要信息来源。
目前除以上情况的测量设备需进行检定外,其余设备均进行校准。
上面已经谈到校准和检定的主要区别,除此之外计量检定严格按照检定规程进行,校准的依据可以是校准规范,可以参照检定规程,同时校准依据也可考虑客户的具体要求。
当然计量检定和校准的费用也是不一样的,相比计量检定而言,校准的价格可以和计量机构沟通。
除此之外检定与校准的周期规定也是不同的,检定的周期一般是半年,校准没有周期限制,但一般校准机构会在证书上给出建议性下次校准周期(通常是一年),送检单位在送检时可要求校准机构不在校准证书上体现校准周期期限要求,但要通过后期的设备评估保证其稳定性。
也就是说在保证测量设备得到合理计量和评估其稳定性的前提下,采用校准并延长校准周期会节约鉴定成本。
如果组织选择非行政机构的第三方检测机构作为计量服务商,在测量设备的检定或校准周期上可同计量机构进行沟通,在保证设备两次校准间核查满足预订要求下,可建议计量机构延长检定或校准周期。
五、《检定证书》、《校准证书》确认
(一)计量确认
GB/T 19022-2003《测量设备管理体系测量过程和测量设备的要求》7.1.1总则要求:应设计并实施计量确认,以确保测量设备的计量性能满足测量过程的计量要求。
计量确认应包括测量设备的校准和测量设备的验证。
计量确认是为确保测量设备符合预期的使用要求而进行的一组操作。
计量确认通常包括
检定或校准、验证、各种必要的调整和维修,以及随后的再校准或检定。
只有测量设备已被证实适合于满足预期的使用要求并形成文件和记录,计量确认才算完成。
预期使用要求可包括可影响检测指标和产品性能指标的所有特性,通常包含:测量范围、分辨力、最大允许误差等。
(二)检定或校准证书误区
对于检定或校准回来的设备及证书,实验室通常做法是对设备粘贴检定或校准标识,然后投入使用。
审核时也常常根据设备清单、工艺指导书或检测项目以及产品形成过程中关键控制参数,审查必要的测量设备是否已经过检定或校准,检定或校准的证书是否过期,很少关注检定或校准结果。
实验室对检定或校准证书的确认一般存在以下误区。
主要体现在:
1.检定证书已给出检定合格的结论,不再需要对结果进行确认。
2.校准服务方应委托方要求已在证书上给出符合性结论,实验室不在进行确认。
3.实验室测量设备属于非强制检定设备,只能进行校准。
4.提供检定证书和校准证书的服务方都是有资质的,只要是质量行政单位就可以计量。
5.校准结果符合了校准技术指标要求,就代表设备符合日常使用要求。
(三)检定或校准证书确认的基本信息
测量设备委托方在获得计量服务方提供的检定或校准证书时应对证书进行验收。
在验收前应制定好验收规则。
证书的验收规则中应该包括至少如下内容:
1.服务方检定或校准业务是否在其资质范围内,该项也可在服务方调研评价时考虑。
2.证书上的基本信息(设备名称、制造单位、出厂编号、规格型号)是否符合要求。
3.检定或校准证书中检定或校准项目是否符合检定或校准规范要求或委托要求。
4.对于校准证书,校准特性是否有其测量不确定度。
值得说明的是:
1.校准证书的校准依据可以是检定规程。
2.检定证书的检定项目必须是检定规程中要求所有项目,校准证书的校准项目可以是检定规程里的1个或多个计量特性,不是检定规程中的全部要求,但校准证书中给出的符合性声明应与校准项目一致,说明符合检定规程中的全部要求还是部分要求。
3.委托方如果想出具校准证书,那么测量设备的计量特性应在委托协议中明确确定。
(四)检定证书确认的技术信息
检定证书是按照相应设备的检定规程逐项进行测试报出的结果并给出合格与否的结论。
在对检定证书进行技术确认时可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1.检定证书给出的结论与设备采购时或设备出厂时的计量特性进行比较。
2.检定证书给出的结论与实际制程控制比较。
3.使用周期较长的测量设备再次检定的结果与上次或采购初期首次检定的结果进行比较,这样可以发现设备计量特性虽时间的变化。
(五)校准证书确认的技术信息
相比检定证书而言,校准证书的确认会复杂的多。
也可通过以下几方面进行确认:1.根据校准的技术依据进行判别和确认
校准服务方通常在校准证书第二页中注明校准的技术依据(若委托时委托方不明确通常
为校准规范和检定规程)。
如果依据的是国际、区域、国家或行业发布的技术规范,判别和确认时可对照所依据技术规范的技术要求,判别和确认校准结果是否符合相应的技术规范的要求,是否满足使用的要求,值得注意的是满足技术规范要求,不一定满足实验室使用要求。
这些技术要求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仪器的[示值] 误差或准确度等级、测量重复性、分辨力、稳定性、灵敏度、漂移、响应时间等计量特性。
校准的目的为确定计量仪器所指示的量值与对应的由标准所复现的量值之间关系的一组操作。
因此,校准时一般采用比被检计量仪器高一等级的计量标准提供的约定真值与被检计量仪器的示值进行比较来确定仪器的示值误差。
仪器的示值误差主要有以下三种表示形式:绝对误差:△=x−x0
×100%
相对误差:&=△
x0
×100%
应用误差:&=△
x N
X—测量设备的示值;
X0—计量标准复现的量值,即约定真值;
X N—为引用值,一般为仪器的上限或量程。
在判断和做确认时,可根据校准结果中给出的示值误差是否符合校准依据中规定的最大允许误差(MPE)要求来做判断,即示值误差的绝对值小于或等于最大允许误差时判别为符合使用要求。
对于校准证书而言该点确认需要一个前提条件,该条件在以下段落中说明。
2.根据校准时所采用的计量标准判别和确认
在校准证书第二页中都会给出校准时说采用的计量标准的准确度等级、最大允许误差、测量范围、不确定度等技术参数。
在做计量确认时应检查证书中列出的计量标准信息是否优于被计量的测量设备的技术参数,也即高等级的计量标准核查低级别的测量设备。
3.根据校准结果中的测量不确定度进行判别和确认
在校准证书的最后一页一般会给出测量设备示值误差的测量不确定度。
在进行校准证书确认时应考虑测量设备的示值误差的扩展不确定度(k=2)与被测量设备的最大允许误差(MPE)的绝对值之比应不大于1/3,也即U95≤1/3∣MPE∣。
在此可分为以下两种情况进行:
U95—测量不确定度,U95或K=2时的不确定度,校准证书中给出。
MPE—测量设备最大允许误差。
1)情况一
当U95≤1/3∣MPE∣时,可不考虑校准结果给出的测量设备的示值误差对不确定度的影响。
此时可根据校准报告中“校准结果”栏内的数据,当校准结果栏给出的数据是“示值误差”或“最大允许误差”时可直接与测量设备的说明书或技术指标相比较。
当校准结果栏给出的数据不含误差值时,则要使用校准结果中给出的校准数据计算“示值误差”(此时最大允许误差可用相对误差、引用误差、绝对误差表达),然后同测量设备说明书或技术指标相比较。
若测量设备的示值误差(△)在其最大允许误差限内时(即△≤MPE),可判定测量设备满足计量指标要求。
反之判定不满足计量指标要求。
2)情况二
当U95≥1/3∣MPE∣时,需考虑校准结果给出的测量设备的示值误差对不确定的影响。
此时示值误差就不能简单的同校准依据或测量设备说明书中给出的误差限进行符合与否的判定。
此时可分为三种判定方式(注U95一般为95%置信概率)
判定方式一,符合判定
当测量设备的示值误差(△)小于等于其最大允许误差的绝对值与示值误差的扩展不确定度U之差时,即:△≤∣MPE∣-U95,判定符合。
判定方式二,不符合判定
当测量设备的最大示值误差(△)大于其最大允许误差的绝对值与示值误差的扩展不确定度U之和时,即:△≥∣MPE∣+U95,判定不符合。
当测量设备在计量确认时结论为不符合时(不符合规程、最重要的是不符合标准方法或制程控制参数指标),应对计量结果进行综合分析,分析可考虑①历年的检定或校准结果;
②测量设备的使用年限;③对产品质控指标的影响程度;④增加两次校准间的稳定性核查;必要时返厂进行技术维修、对设备进行降级处理、对设备进行改装或另作它用。
设备降级处理后应根据降级后的指标重新进行计量确认。
判定方式三:待定区
当∣MPE∣-U95≤△≤∣MPE∣+U95,判为待定。
此时测量设备的示值误差不能做出符合性判定,一旦出现此情况可送往更高级别的计量机构进行再次检定或校准。
若仍不能做出符合性判定时,可与设备厂家联系,考虑测量设备的最大允许误差是否制定的合理。
值得注意的是,当测量设备有两个或两个以上计量特性时,在做计量确认时应分别确认。
例如:各实验室使用的压力灭菌器的温度和压力性能指标,GB/T 17590里详细阐述了100℃或121℃、30min。
六、MPE确认
设备的最大允许误差(MPE)应该如何确定呢?对于检测实验室,MPE可从设备说明书、检定或校准规范、标准方法或检测指导书中获得。
对于无法确定MPE的测量设备,可由实验室的技术负责人或设备管理人员通过对相应指标的检测要求或行业的通用要求、设备性能要求等因素评估给出。
对于进口设备要同供应商及时沟通,了解设备的计量特性。
后期
可根据计量特性指标或标准方法中的规定值进行设备验收。
值得注意的是很多设备说明书、技术规范或标准方法中给出的MPE并不是以“设备最大允许误差”的名称给出的,常常会以示值误差、允差、标准偏差的形式给出,在使用时应具体问题再加以区分,不可一刀切。
七、计量确认的记录形式
测量设备进行检定或校准完毕后,在投入使用之前应进行计量确认。
计量确认符合的设备粘贴准用标识后投入使用。
计量确认的结束是以计量确认记录的形式体现的,并把确认情况转达给相应的设备操作人员,必要时在设备上粘贴修正参数和三色标识。
通常情况下计量确认记录应包括:
1.设备制造者的表述或唯一性标识、型号、系列号等。
2.完成计量确认的日期。
3.计量确认的结果。
4.规定的计量确认间隔(通过与检定或校准间隔一致)。
5.规定的设备计量性能指标。
6.使用的环境条件和必要的修正说明。
7.设备校准应用的测量不确定度。
8.使用限制。
9.执行计量确认人员标识。
10.对信息记录正确性负责人标识。
11.校准证书或报告以及其它相关文件的唯一性标识。
12.校准结果的溯源性证据。
13.预期使用的计量要求。
14.调整、修改或维修后的校准结果以及要求时的调整、修改和维修前的校准结果。
八、结语
测量设备检定或校准后的计量确认对设备使用单位了解设备的技术性能,合理修正设备计量参数以及掌握设备的稳定状态具有重要意义。
设备只进行检定或校准,而不进行计量确认就失去了检定或校准的意义。
在进行计量确认时可根据设备的实际情况具体分析,不可一刀切。
参考文献:
[1]GB/T19002-2003.测量管理体系测量过程和测量设备的要求[S]. 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2003.
[2] JJF 1001-2001.通用计量数据及定义[S].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1.
[3] JJF 1094-2002.测量仪器特性评定[S].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2.
[4]张建华.计量检测设备校准结果的正确判别和确认[D].上海市计量测试技术研究院.
[5]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国家计量局,1987.
作者简介:张小山(1985-),男,北京怀柔人,本科,中级质量工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