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法规与实务课程标准
民航法律法规与实务培训
民航法律法规与实务培训1. 引言民航法律法规与实务培训是为了提高民航从业人员对民航法律法规的理解和应用能力,以保障民航运营的安全、有序和高效。
民航法律法规是指涉及民航运输的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包括航空法、民航法规和国际民航组织的条约等。
本文将介绍民航法律法规与实务培训的内容、目的和方法。
2. 内容民航法律法规与实务培训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2.1 民航法律法规知识民航法律法规知识是民航从业人员必备的基础知识。
其中,航空法是民航领域的基本法律,规定了民航的组织管理、安全保障和责任追究等方面的法律制度。
此外,民航法规是由民航主管部门制定的规章和通用要求,用于指导民航运输活动的执行。
通过学习民航法律法规知识,民航从业人员可以了解到自己的权益和义务,同时也能够更好地执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2.2 安全管理体系安全管理体系是民航运营中至关重要的一环。
民航从业人员需要了解民航安全管理体系的基本原理和要求,包括风险管理、安全事件报告和分析、安全培训等内容。
此外,应急管理也是安全管理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环节。
民航从业人员需要了解应急管理的基本原则和流程,以便在突发事件中能够做出恰当的应对和处理。
2.3 民航人员资质和许可民航从业人员需要获得相应的资质和许可才能从事相关职业。
培训内容包括民航人员许可的种类、申请条件和审批程序等。
对于少数特定岗位,还需要参加相应的考试才能获得许可。
民航从业人员需要了解这些知识,以便能够按照规定进行申请和审批。
2.4 民航合同管理民航运输活动是通过合同来实现的。
民航从业人员需要了解民航合同的基本要素、签订程序和解决纠纷的途径等内容。
此外,还需要了解国际民航运输中的特殊合同,如国际租赁合同和国际机票销售合同等。
3. 目的民航法律法规与实务培训的目的主要有以下几点:3.1 提高安全意识民航法律法规和实务培训可以帮助民航从业人员提高安全意识,了解安全管理体系和应急管理的重要性。
通过培训,他们能够更好地理解和遵守安全规定,减少事故和意外事件的发生。
《民航法规与实务》教学大纲
民航法规与实务》教学大纲课程名称:民航法规与实务课程编号:适用对象:13 级空中乘务专业课程性质:专业选修课总学时数:50学分、本课程的教学任务1、课程性质民航法规与实务》分为9 个学习单元,主要内容包括民航法规概述、空中航行法律制度、民用航空器管理法律制度、航空人员管理法律制度、民用机场管理法律制度、航空运输合同、民用航空保险法律制度、航空器对地面第三人损害的赔偿责任、民用航空安全保卫法律制度。
本书紧扣高职院校的教学特点,在语言表述上,做到通俗易懂。
在内容安排上,既注重基本概念的介绍,更强调理论联系实际。
在结构上,形式多样、丰富多彩,其中,“学习提示”指出了各学习单元应掌握的主要内容,“背景知识链接”从纵横两方面介绍了各学习单元的背景知识;“案例分析” 旨在理论联系实际,提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复习思考题”帮助学生检查学习效果、巩固所学知识。
2、课程的地位:专业必修课3、教学任务通过本课程的学习,全面认识民航法规各个组成部分,包括民航法规概述、空中航行法律制度、民用航空器管理法律制度、航空人员管理法律制度、民用机场管理法律制度、航空运输合同、民用航空保险法律制度、航空器对地面第三人损害的赔偿责任、民用航空安全保卫法律制度。
使学生具备民航法律意识,掌握民航法规知识,熟悉各个民航法规操作流程,成为一名能够适应岗位需求的熟悉各项法规的民航工作人员。
二、教学要求和教学任务学习单元一民航法规概述(2 课时)教学要求】掌握航空法的名称和定义、明确航空法的调整对象和性质、了解航空法的特点。
教学重点】掌握航空法的名称和定义。
教学难点】理解航空法的定义。
教学方法】讲授法,多媒体教学法教学内容】第一节航空法的概念一、航空法的名称二、航空法的定义三、航空法的调整对象四、航空法的性质第二节航空法的特点、航空法的独立性、航空法的综合性三、航空法的国际性四、航空法是平时法第五节中国民航事业及其法制建设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四、航空法的地位和作用复习思考题学习单元二空中航行法律制度(6 课时)教学要求】明确空气空间的法律地位、掌握各项领空管理制度。
《民用航空法》课程教学大纲.doc
《民用航空法》课程教学大纲课程名称:民用航空法/Civil Aviation Law课程代码:080445学时:32 学分:2 讲课学时:30 考核方式:考查课程简介:主要介绍国际民用航空运输的组织和法律框架,特别是1944年《芝加哥公约》及其后的双边和多边协定所组成的国际航空运输管理体制,同时介绍我国的民航法律法规,内容包括空中航行的法律制度、航空器、航空人员、航空运输的管理制度、航空运输合同、航空器对地面第三人损害的赔偿责任、航空保险、航空刑法等,为学生将来以法指导民航业务工作打下基础。
先修课程:法律基础、国际法、民航概论适用专业:民航运输(航空商务)、航空乘务专业教材:刘伟民.航空法教程.中国法制出版社.修订第二版.2001主要参考书:赵维田.国际航空法.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0〔英)郑斌国际航空运输法.中国民航出版社.1996唐明毅.现代国际航空运输法.法律出版社.1999一、课程的性质和任务本课程为民航运输(航空商务)、航空乘务专业的一门专业特色课,其任务是使学生了解国际民用航空运输的组织和法律框架,特别是1944年《芝加哥公约》及其后的双边和多边协定所形成的国际航空运输管理体制,同时了解、掌握我国的民航法律法规,为学生毕业以后以法指导民航业务工作打下基础。
二、教学内容和基本要求(1)教学内容:第一章绪论第一节航空法的定义第二节航空法的主要特征第三节航空法的渊源第四节航空法发展简史第五节中国民航事业及其法制建设第二章空中航行的法律制度第一节空气空间的法律地位第二节领空管理制度第三节国际空中航行第四节领空主权的保护第三章航空器第一节航空器的概念第二节航空器的国籍第二节民用航空器权利第四节民用航空器的租赁问题第四章航空人员第一节航空人员的概念第二节航空人员的管理制度第三节航空器机长的法律地位第五章航空运输的管理制度第一节公共航空运输企业第二节国际航空运输管理体制第三节双边航空运输协定第四节自由式双边航空运输协定第六章航空运输合同第一节航空运输合同概述第二节航空运输合同的形式与内容第三节航空运输合同的法律适用第七章航空器对地面第三人损害的赔偿责任第一节对第三人损害的赔偿责任概说第二节1952年《罗马公约》第三节我国《民用航空法》的规定第四节航空器噪声、声震和空中碰撞第八章航空保险第一节保险及保险法第二节航空保险第三节保险赔偿与保险争议解决第九章民用航空与刑法第一节刑法概述第二节危害民航安全的犯罪和刑罚第三节空中刑事管辖权第四节起诉和引渡第五节国家的权力和责任第六节加强行政管理落实防范措施(2)基本要求:教学采用讲授与讨论相结合的方式,引导学生理解、熟记有关的民用航空运输法律法规,掌握国际航空运输的组织和法律框架、国内和国际航空运输的区别及其不同的法律规范,并能灵活运用这些规范来分析、解决实际问题。
民航法律法规与实务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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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B
A
例如,A国飞机要飞往D国,中间隔着B国和C国,但是过程
中飞机没油了,需要在C国或者B国降落加油。但是不可以在
C国或者B国上下旅客、货物和邮件,不可以从事任何经营活
动。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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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B
A
航空公司自其登记国载运旅客、货物、邮件至另 一国或地区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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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国际法上,一国疆界之内的陆地称之为领陆;疆界 之内的水域称之为领水(又分为内水和领海),领陆、 领水和领空,以及领陆和领水的底土,组成为一个国 家的领土,都是国家行使主权的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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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地球中心为顶点,由 与国家在地球表面的领陆和
领水的边界线相垂直的直线
所包围的圆锥形立体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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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航空刑法上——航空器登记国管辖权对领空
主权的限制。 • 2)国家不能滥用领空主权——应避免对民用航 空器使用武器。 • 3)国家航空器豁免权对领空主权的制约。
• 4)航空器“过境通行权”和“群岛海道通过权”
对领空主权的制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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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域管理的原则; 空域管理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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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航空器的首次表述是在1919年《巴黎公约》的附件
A中,称“航空器是指可以从空气的反作用力作支撑的任何
器械”。它包括重于空气的飞机、飞船、滑翔机、直升机, 也包含轻于空气的氢气球,其关键在于该器械有无升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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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航空器是指用于军队、海关和警察部门的航空器。 一国的国家航空器未经特别协定或其他方式的许可,不得 在其他国家的领空飞行或领土上降落。
《民航法》课程实用标准
长沙南方职业学院《民航法律法规与实务》课程标准课程编码:080445适用年级:学科带头人:制订时间:2012年9月12日专业系审核:教务处审核:教学院长审批:审批时间:年月日目录《民航法律法规与实务》课程标准 (1)一、课程系统性设计思路 (1)二、课程性质与任务 (1)三、课程培养目标 (1)1.知识学习目标 (2)2.能力培养目标 (2)3.素质养成目标 (3)四、教学内容与学时分配 (4)1.课程教学学时分配 (5)2.课程教学内容分配 (6)五、教学资源选用 (7)1.教材选用 (7)2.参考书目 (7)3.其它教学资源目录与来源 (8)六、课程考核标准 (8)1.课程考核方式与成绩评定 (8)2.课程考核评分细则 (9)七、课程教学组织设计 (9)八、课程教学案例设计 (13)《民航法律法规与实务》课程标准一、课程系统性设计思路本课程为航空乘务专业开设的一门专业必修课,其任务是使学生了解国际民用航空运输的组织和法律框架,特别是1944年《芝加哥公约》及其后的双边和多边协定所形成的国际航空运输管理体制,同时了解、掌握我国的民航法律法规,为学生毕业以后以法指导民航业务工作打下基础。
要求教学采用讲授与讨论相结合的方式,引导学生理解、熟记有关的民用航空运输法律法规,掌握国际航空运输的组织和法律框架、国内和国际航空运输的区别及其不同的法律规范,并能灵活运用这些规范来分析、解决实际问题。
根据高职学生的特点和专业需求,将教学内容和教学案例融入7大模块(空中航行法律制度、民用航空器管理、民用航空人员、民用机场与出入境管理、民用航空运输管理与合同管理、民用航空保险、通用航空)中。
本课程在设计过程中根据真实工作情境构建完整的教学设计,使学生切实感到现实工作的实际需要,提升学生知法、守法和规范自身行为的需要,从而充分激发学生的学习动力。
二、课程性质与任务《民航法律法规与实务》课程为航空服务专业开设的一门专业必修课,其任务是使学生了解国际民用航空运输的组织和法律框架,特别是1944年《芝加哥公约》及其后的双边和多边协定所形成的国际航空运输管理体制,同时了解、掌握我国的民航法律法规,为学生毕业以后以法指导民航业务工作打下基础。
第二章-民航法律法规与实务.
自强不息止于至善
领空管理:
俗称空域管理,包括空域划分、 飞行管理以及入境和放行的法律 制度。
自强不息止于至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
第七十条:国家对空域实行统一管理。 第七十一条:划分空域,应当兼顾民用航空和国防 安全的需要以及公众的利益,是空域得到合理、充 分、有效的利用。 第七十二条:空域管理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中 央军事委员会制定。
领土的概念
领土
领陆
领水
领空
1. 领陆:指一个国家疆界之内的陆地; 2. 领水:指一个国家疆界之内的水域(包括内 水和领海); 3. 领空:指处在一个国家主权支配之下,在国 家疆界之内的陆地和水域之上的空气空间。
北京传媒学院 综合教研组 制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领陆和领水之上的 空域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领空。中华人民 共和国对领空享有完全的、排他的主权”
自强不息止于至善
一、禁区、限制区和危险区
《国际民用航空公约》规定:“缔
约各国由于军事需要或公共安全的理由, 可以一律限制或禁止其他国家的航空器在 其领土内的某些地区上空飞行” ,“在非 常情况下,或在紧急时期内,或为公共, 缔约各国也保留暂时限制或禁止航空器在 其全部或部分领土上空飞行的权利并立即 生效。”
自强不息止于至善
航空器“过境通行权” 和“群岛 海岛通过权”
(一)过境通行权(Right of Transit Passage):是一种介于 “无害通过”和“自由过境”之间 的新概念。
行使该权利应履行的义务: 自强不息止于至善
1. 毫不迟延的飞越海峡; 2. 不对海峡沿岸国的主权、领土完整或政治独立进 行任何武力威胁或使用武力,或以任何其他违反 联合国宪章体现的国际法原则的方式进行武力威 胁或使用武力; 3. 初因不可抗力或遇难而有必要外,不从事其继续 不停和迅速过境的通常方式所附带发生的活动以 外的任何活动; 4. 遵守国际民航组织制定的适用民用航空器的《空 中规则》,国家航空器通常应遵守这种安全措施, 并在操作时随时对航行安全予以应有的注意; 5. 随时监听国际指定的主管空中交通管制机构所分 配的频率或有关的的国际呼救无线电频率。
民航法律法规与实务民用航空运输管理与合同法律制度
民航法律法规与实务民用航空运输管理与合同法律制度篇一:民航法律法规教学大纲安防学院民航法律法规与实务课程教学大纲课程代码:221002 一、课程说明1. 课程类别:专业必修课2. 适应专业及课程性质(1)适应专业:航空服务专业(2)课程性质:《民航法律法规与实务》课程是根据我国最近几年来民航业发展的特点和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主要针对我国民航法律法规发展的新特点、尤其是我国民营航空公司的发展情况和通用航空发展的最新进展等方面进行了内容的修订,形成了空乘专业的基础课程。
该课程具有民航知识覆盖面大、前瞻性强等特点,不仅是空乘专业教学计划中的专业基础课,也是空乘专业主干课程。
3. 课程目的通过本门课程的学习,使学生具备航空基本理论知识。
从宏观与微观结合上把握民航法的基本规律。
4. 学分与学时学分为2.学时为365. 建议先修课程无6. 推荐教材或参考书目推荐教材:(1)民航法律法规.崔祥建,吴菁,成宏峰编著.旅游教育出版社.2013年参考书目:(1)民航法规与实务(第1版). 杨祖高主编. 国防工业出版社. 2013年7. 教学方法与手段(1)启发式教学,讲授,案例分析,案例讨论,经济问题讨论分析(2)板书、PPT教学8. 考核及成绩评定考核方式:考试成绩评定:考试课(1)平时成绩占40% ,形式有:平时作业、考勤、课堂纪律、平时测验成绩等(2)考试成绩占60%。
,形式有:期末考试9. 课外自学要求课前预习、及课后作业的完成二、课程教学基本内容及要求第一章导论基本内容:(1)民航法的含义、调整对象的基本理论;(2)民航法的特征;(3)民航法的渊源;(4)民航法的发展史。
基本要求:(1)(1)掌握民航法的独立性和综合性,民航法所兼具公法和私法的特点;(2)了解国际条约内容及要求;(3)了解我国民航业的发展与民航立法。
教学重点及难点:掌握民航法的基本概念及调整对象,民航发的特征及要求。
《民用航空法》课程标准
《民用航空法》课程(项目)标准(一)课程性质与课程任务1.课程性质《民用航空法》是空中乘务专业的一门专业基础课,也是一门必修课。
通过本门课程的学习,使学生初步了解国际民用航空运输的组织和法律框架,初步了解航空公法、航空私法、航空刑法、航空多边或双边体制、技术规则以及与航空运输相关的一系列法律规范,注重介绍目前国际国内航空法律的理论和实践的最新动向,使学生掌握航空法的基本知识和未来的发展趋势,培养学生的法制观念,理解市场经济就是法制经济的科学论断,提高学生在工作和生活中遵守法律、运用法律的意识和能力。
本课程与其他课程有着密切的联系,后续课程是《民航旅客运输》、《民航安检概论》、《民航地面服务》、《民航危险品运输》,这些课程互为补充、相辅相成,使学生通过学习能形成比较系统的航空运输知识体系。
2.课程任务《民用航空法》旨在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努力践行科学发展观。
根据高等职业航空服务专业教育教学的要求,按照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原则,通过对民航法律法规理论及实际应用的系统教授和实训,使学生系统掌握民航法律法规的基本原理和各种具体的制度与规则,提高学生运用民航法律法规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加强知识针对性和实用性,使学生在掌握理论知识的基础上,具备较强的航空服务岗位从业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二)课程目标1.知识目标掌握我国民航法律法规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
掌握我国民航法律法规的基本精神和各种具体制度与规则的主要内容。
2.能力目标学会运用民航法律法规学科的理论并根据民航法律法规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
3.素质目标培养学生的法制观念提高学生在工作和生活中遵守法律、运用法律的意识和能力。
(三)参考学时: 40学时(四)课程学分: 3学分(五)课程的技能列项及检测标准(六)课程内容和要求(七)教学建议1.教学方法以课堂讲授、案例讨论为主要教学方式。
结合授课内容布置相关讨论,要求同学在课前先查阅相关主题的专业期刊论文,收集有关数据资料,通过分析形成自己的基本观点,在课堂上讨论,引导学生理解、熟记有关民用航空运输法律法规,并能初步运用这些规范来分析、解决实际问题。
民航法律法规课程标准-航空服务专业
民航法律法规课程标准【课程名称】民航法律法规【适用专业】中等职业学校航空服务专业1.前言1.1课程性质本课程是中等职业学校航空服务专业的一门专业核心课程,也是该专业的一门必修课程。
其功能是使学生熟悉民航法律与法规知识,增强法律意识,具备在法律法规的框架内从事服务工作的基本职业能力,为其进入岗位实习作涉及民航旅客运输的法律法规知识做储备。
1.2设计思路本课程总体设计思路是遵循学以致用的原则,根据航空服务专业工作任务与职业能力分析,以民航旅客运输所需要的民航法律与法规知识为依据设置本课程。
课程内容的选取紧紧围绕民航旅客运输从业人员所应具备的法律法规知识和职业素养,同时充分考虑本专业学生对相关理论知识的需要,遵循适度够用的原则选取相关理论知识,确定相关技能与要求。
课程内容的组织以民航旅客运输涉及的先关民航法律法规为主线,设计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民航客货运输相关法律法规、航空运输合同相关法律、航空运输承运人赔偿责任相关规定共计四个学习主题。
本课程建议学时数为72学时。
2.课程目标通过本课程的学习,学生能掌握民航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并运用所学知识解释相关的生产案例,并在此基础上达成以下职业素养和职业能力目标。
职业素养目标:养成较强的法律法规意识,自觉遵守国家相关涉及旅客权益的法律法规;有较强的规范意识,自觉按照民航相关法规与规章,规范自己工作的行为;运用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案例分析,解决旅客运输过程中产生的纠纷,逐步养成良好的职业法律素养。
职业能力目标:⚫能运用所学法律法规知识为旅客解释航班不正常运输现象⚫能运用所学法律法规知识航空合同运输纠纷⚫能运用所学知识解释在民航突发事件中旅客的权益与责任3.课程内容和要求4.教学活动设计参考5.实施建议5.1教材编写(1)必须依据本课程标准编写教材或选用教材。
(2)根据工作任务和职业能力的需要组织教材内容,以岗位需求即“必需、够用”为原则,引入必需的理论知识,增加实践操作内容,强调理论在实践过程中的应用。
《民航法》课程标准
长沙南方职业学院《民航法律法规与实务》课程标准课程编码:080445适用年级:学科带头人:制订时间:2012年9月12日专业系审核:教务处审核:教学院长审批:审批时间:年月日目录《民航法律法规与实务》课程标准..................... 错误!未指定书签。
一、课程系统性设计思路................................ 错误!未指定书签。
二、课程性质与任务.................................... 错误!未指定书签。
三、课程培养目标...................................... 错误!未指定书签。
1.知识学习目标................................... 错误!未指定书签。
2.能力培养目标................................... 错误!未指定书签。
3.素质养成目标 (3)四、教学内容与学时分配 (4)1.课程教学学时分配 (5)2.课程教学内容分配 (6)五、教学资源选用 (7)1.教材选用 (7)2.参考书目 (7)3.其它教学资源目录与来源 (8)六、课程考核标准 (8)1.课程考核方式与成绩评定 (8)2.课程考核评分细则 (9)七、课程教学组织设计 (9)八、课程教学案例设计 (13)《民航法律法规与实务》课程标准一、课程系统性设计思路本课程为航空乘务专业开设的一门专业必修课,其任务是使学生了解国际民用航空运输的组织和法律框架,特别是1944年《芝加哥公约》及其后的双边和多边协定所形成的国际航空运输管理体制,同时了解、掌握我国的民航法律法规,为学生毕业以后以法指导民航业务工作打下基础。
要求教学采用讲授与讨论相结合的方式,引导学生理解、熟记有关的民用航空运输法律法规,掌握国际航空运输的组织和法律框架、国内和国际航空运输的区别及其不同的法律规范,并能灵活运用这些规范来分析、解决实际问题。
民航法律法规与实务
民航法律法规与实务1. 引言民航行业作为现代交通运输的重要组成部分,属于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
为了保障民航安全、维护行业秩序、促进行业健康发展,各国都普遍制定了一系列的民航法律法规。
本文将重点介绍民航法律法规与实务,并对其重要性和影响进行分析。
2. 民航法律法规的种类民航法律法规主要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司法解释、部门规章等多种形式。
这些法律法规从不同角度对民航行业进行规范和管理,确保其安全、高效、有序运行。
2.1 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律,对民航行业的发展具有基本性的规范作用。
法律则是国家通过立法程序形成的,是民航行业的基本法律依据。
行政法规是行政机关根据法律的授权制定的具有一般约束力的规范。
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共同构成了民航行业的法律框架,为行业的发展提供了法律依据和保障。
2.2 地方性法规和司法解释地方性法规是地方性行政机关根据法律授权制定的具有一般约束力的规范,用以适应地方实际情况并加以调整。
司法解释是最高人民法院根据民航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和司法实践经验,对具体法律条文进行解释和适用的规范性文件。
2.3 部门规章和规程部门规章由中央和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制定,是对民航行业的具体规范和细化。
规程则由民航行业自身的管理机构制定,用于进一步规范行业内的各项活动。
3. 民航法律法规的重要性3.1 保障民航安全民航行业的安全是最重要的,而民航法律法规正是为了保障民航安全而存在的。
这些法律法规规定了航空器的安全标准、飞行员的资质要求、机场设施的管理要求等,确保航空器运行过程中的安全。
3.2 维护行业秩序民航行业是一个复杂的系统,需要各个环节有序运行。
民航法律法规制定了各个主体的权利和义务,约束了航空公司、机场、航空服务供应商等各方的行为,维护了行业的秩序。
3.3 促进行业健康发展民航法律法规为行业的发展提供了框架和指导,规范了市场竞争行为、保护了消费者权益、推动了技术创新等,促进了行业的健康发展。
民航法律法规教案
厦门安防科技职业学院教案2015 ——2016 学年第一学期系部名称航空系课程名称民航法律法规与实务教材名称民航法律法规与实务授课班级 14航空1授课教师黄文静职称助教2015年 11月 15日民航法律法规与实务教案(首页)第一章导论教案(章节)民航法的定义1. 民航法的产生航空法是20世纪初,随着飞机的发明和航空科学技术的发展,而逐渐形成的一门新兴法律学科。
民用航空,就其本质和内容而言,是一种经济活动,相关科学技术以及与之配套的各企业和服务业构成了一国经济中的重要门类。
经济活动需要法律规范,由此《民航法学》也应运而生,并随着各国《民航法学》需要发展出一些共同的规则和标准。
于是,第一次世界大仗结束以来,诞生了一系列有关民用航空的国际公约、国际组织和规章制度,形成了国际航空法。
2、航空法的定义法国学者:航空法是一套关于飞机、空中航行、航空商业运输,以及由国内国际空中航行引起的,公法或私法的全部法律关系的国内国际规则。
阿根廷学者文斯卡拉达:航空法是一套支配由航空活动引起的或经其修改的制度与法律关系,公法与私法,国际法与国内法的原则与规范。
荷兰法学家迪得里克斯﹒弗斯霍尔:航空法是调整空气空间的利用并使航空活动、公众和世界各国从中受益的一整套规则。
我国学者吴建端认为:航空法是关于航空器、商业空运以及国内和国际空中航行所产生的一切公法和私法关系的一组国内和国际规则。
我国学者黄涧秋定义为:调整人们在空气空间中从事航空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教材定义为:航空法是调整和规范人类空中航行活动及其相关制度与法律关系的,涵盖了公法与私法范畴的,国际与国内各种原则、规范与规则的总称。
3、《民航法学》的定义《民航法学》主要是调整民用航空活动所产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是关于航空器及其运行的法律规则的总合;是规定领空主权、管理空中航行和民用航空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教材)。
4、注意:在我国国际法教材中,“空气空间法”与“国际航空法”两个名称是相互通用的。
《空运实务》课程标准
《空运实务》课程标准一、概述(一)课程性质(课程性质和价值)《空运实务》课程是报关与国际货运专业的一门专业实务课程,通过本课程的学习,通过本课程的学习,对学生进行航空货运的操作训练,培养他们的实践操作能力,使学生首先对国际航空货运基础知识有一个明确的了解,并通过对学生进行专门的实践操作训练,培养其在业务方面如:航空货运代理业务、航空运费计收、航空货运单填制等的操作能力。
本课程与《海运实务》共同构成货运主干课程。
为了充分体现职业引领的思想,本课程紧密结合职业资格证书中的“国际货代行业从业人员”中相关考核项目。
(二)课程基本理念1.教材里叙述的知识是相对静止的结论式知识,它省略了观察、归纳、探索、猜想的生动过程。
作为一名教师,要将获得知识的初始方式和过程,加以还原、展开、重演、再现,使书本表述的结论式知识还原为符合学生认知过程的知识,从而让学生去体验知识的产生过程。
2.学生在学习新知识之前,头脑并非一片空白,他们已经在日常生活中形成了形形色色的知识经验,建构了大量的前科学概念。
这些原有知识经验是学生的一笔宝贵的精神财富,它不仅影响着学生的学习,而且还是学习新知识的出发点。
因此,教师在教学过程中要引导学生利用先前体验所形成的概念,感受知识的存在,体验知识就在身边。
3.把知识真正转化为学生的精神财富,还需要通过内化与外化的过程,需要把所学的知识通过操作和言语呈现出来。
教师要成为学生学习的促进者,为学生的知识建构提供支持条件,就要通过创设丰富多样的教学情境,让学生在应用知识的过程中加深对知识的理解,增强对知识的记忆与保持。
在教学过程中,可以通过让学生交流与操作训练等方式,使教材的知识内化为学生的精神财富。
4、教材只是作为一种重要载体出现。
通过教材这个载体,向学生传达的应是学科思想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
首先,教师在备课时,必须站在课程的角度思考这一节课的价值到底在哪里?为什么要教这些知识?知识背后更深远的意义是什么?在教学设计时,要以能力为本位,以职业实践为导向,设计教学的整体框架,使之。
《民航法》课程标准
长沙南方职业学院《民航法律法规与实务》课程标准课程编码:080445适用年级:学科带头人:制订时间:2012年9月12日专业系审核:教务处审核:教学院长审批:审批时间:年月日目录《民航法律法规与实务》课程标准 (1)一、课程系统性设计思路 (1)二、课程性质与任务 (1)三、课程培养目标 (1)1.知识学习目标 (2)2.能力培养目标 (2)3.素质养成目标 (3)四、教学内容与学时分配 (4)1.课程教学学时分配 (5)2.课程教学内容分配 (6)五、教学资源选用 (7)1.教材选用 (7)2.参考书目 (7)3.其它教学资源目录与来源 (8)六、课程考核标准 (8)1.课程考核方式与成绩评定 (8)2.课程考核评分细则 (9)七、课程教学组织设计 (9)八、课程教学案例设计 (13)《民航法律法规与实务》课程标准一、课程系统性设计思路本课程为航空乘务专业开设的一门专业必修课,其任务是使学生了解国际民用航空运输的组织和法律框架,特别是1944年《芝加哥公约》及其后的双边和多边协定所形成的国际航空运输管理体制,同时了解、掌握我国的民航法律法规,为学生毕业以后以法指导民航业务工作打下基础。
要求教学采用讲授与讨论相结合的方式,引导学生理解、熟记有关的民用航空运输法律法规,掌握国际航空运输的组织和法律框架、国内和国际航空运输的区别及其不同的法律规范,并能灵活运用这些规范来分析、解决实际问题。
根据高职学生的特点和专业需求,将教学内容和教学案例融入7大模块(空中航行法律制度、民用航空器管理、民用航空人员、民用机场与出入境管理、民用航空运输管理与合同管理、民用航空保险、通用航空)中。
本课程在设计过程中根据真实工作情境构建完整的教学设计,使学生切实感到现实工作的实际需要,提升学生知法、守法和规范自身行为的需要,从而充分激发学生的学习动力。
二、课程性质与任务《民航法律法规与实务》课程为航空服务专业开设的一门专业必修课,其任务是使学生了解国际民用航空运输的组织和法律框架,特别是1944年《芝加哥公约》及其后的双边和多边协定所形成的国际航空运输管理体制,同时了解、掌握我国的民航法律法规,为学生毕业以后以法指导民航业务工作打下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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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航法规与实务》课程标准
课程编码:课程类别:专业必修课适用专业:13 级空中乘务专业课程所属系部: 旅游艺术系学时(学分):编写执笔人及编写日期:2015 年3月6日审定负责人及审定日期:
一、课程定位
这是一门专业必修课程。
通过本课程的学习,全面认识民航法规各个组成部分,包括民航法规概述、空中航行法律制度、民用航空器管理法律制度、航空人员管理法律制度、民用机场管理法律制度、航空运输合同、民用航空保险法律制度、航空器对地面第三人损害的赔偿责任、民用航空安全保卫法律制度。
使学生具备民航法律意识,掌握民航法规知识,熟悉各个民航法规操作流程,成为一名能够适应岗位需求的熟悉各项法规的民航工作人员。
二、课程目标
1、掌握航空法的名称和定义、明确航空法的调整对象和性质、了解航空法的特点。
2、明确空气空间的法律地位、掌握各项领空管理制度。
掌握国际空中航行的一般规则,掌握航空器的过境通行权、海道通行权、公海等区域的航行规则。
了解如何对外国航空器入侵进行拦截和处理。
3、掌握民用航空器的概念及分类;理解民用航空器的国籍及登记。
明确民用航空器的权利、掌握民用航空器的适航管理。
4、明确航空人员的概念、掌握航空人员的管理制度;明确航空器机长的法律
地位。
5、明确民用机场的概念及分类、了解民用机场的规划与建设制度和流程;掌握各项民用机场的使用与管理法律制度、掌握安全检查各项规定。
6、明确航空运输合同概念、特征及分类、掌握各项航空运输合同的形式与内容;掌握各项航空运输合同的形式与内容;明确航空运输合同的法律适用范围。
7、了解民航保险的概念和特点、掌握各项民航保险的种类和具体内容;掌握民航保险的索赔、理赔的原则和程序、争议的判决等。
8、明确对第三人损害的赔偿责任的概念、掌握我国《民用航空法》对第三人理赔责任的各项规定;了解航空器噪声、声震和空中碰撞产生的问题。
9、掌握民航对劫持航空器罪、暴力危及飞行安全罪、破坏航空器罪、破坏航空设施罪等的处理规定;掌握非法携带或运输违禁物品罪、传递虚假情报扰乱正常飞行罪、聚众扰乱民用机场秩序罪、航空人员重大飞行事故罪等的处理规定。
10、认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国际民用航空公约》2 个关键法规。
三、设计思路
本课程的设计思路为先总体介绍学习内容,让学生对于要学习什么心知肚明。
然后逐章进行学习,进入每章学习前,都先给学生一个案例,让学生分析这个情况应该涉及什么法律、应该怎么处理。
然后带着学生们的争论和疑问进入章节学习。
每章节学习完后再给案例进行处理,并对照开始的想法进行修正。
让学生自己利用学到的知识修正自己的想法并解释为什么要修
正。
最后由老师进行总结点评。
目的是尽量让大家学以致用,把枯燥的法律课融入到生活实际,让学生不用死记硬背就能掌握课本知识。
四、教学内容
五、教学条件
以工作导向和任务驱动,及融“教、学、做”为一体的教学模式组织课堂教学过程。
突出了以理论知识为基础,突出能力培养的目标。
充分利用教学素材包括文本、图像、视频、网络等多种教学手段,结合传统教学方法,调动学生积极性,引导学生积极思考、乐于实践,提高教与学效果。
在教学过程采用理论与实际相结合,提高学生的兴趣, ,激发学生思维的创造性,从而提高学生的创意能力。
同时采用启发式教学的方法,引导学生发现问题, 从而引发学生的思考。
六、教学方法与手段
1. 教学方法
本课程教学方法主要包括讨论教学法、任务驱动团队学习法、角色扮演法、案例教学法进行教学。
(1)讨论教学法
讨论式教学法强调在教师的精心准备和指导下,为实现一定的教学目标,通过预先的设计与组织,启发学员就特定问题发表自己的见解。
学员的学习始终处于“问题—思考—探索—解答”的积极状态。
学员看问题的方法不同,会从各个角度、各个侧面来揭示基本概念的内涵和基本规律的实质,如果就这些不同观点和看法展开讨论,就会形成强烈的外部刺激,引起学员的高度兴趣和注意,从而产生自主性、探索性和协同性的学习。
通过讨论总结,学生对民航法中引起争议的部分就能够充分理解和探讨。
(2)角色扮演法
划分学习小组,每一个小组指定不同人员扮演不通的角色,模拟民航法律业务办理过程,使学生体验不同角色的岗位任务和岗位职责,真切体验公关业务工作过程及工作要求。
(3)案例教学法
选择典型的或最新的民航法规实际案例讲解相关知识、技能、规
范及工作流程,增强教学的真实感和指导性。
2.教学手段
(1)多媒体教学手段:多媒体教学手段主要包括:电子课件、投影、视频、音频、多媒体教学软件。
(2)网络教学手段:案例教学时可采用网络资源自助学习并完成相关作业。
七、检查评价
课程的考核评价类型出勤20%、平时成绩30%、期末考试成
绩50%。
八、使用教材:
1 .教材:民航运输类专业“十二五”规划教材《民航法规与实务》杨祖高主编(国防工业出版社)
2. 辅助材料:电子课件,网络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