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吉林省委员会、吉林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经济发展软环境建设的意见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中共吉林省委员会、吉林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经济发展软
环境建设的意见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吉发[2016]20号
【发布部门】中共吉林省委员会吉林省政府
【发布日期】2016.06.02
【实施日期】2016.06.0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中共吉林省委员会、吉林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经济发展软环境建设的意见
(吉发[2016]20号 2016年6月2日)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关于软环境建设重要批示精神,努力建设风清气正、公平正义、服务高效的发展环境,推动吉林老工业基地振兴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切实增强对经济发展软环境建设重要性的认识
1.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对构建新型政商关系、改善经济发展软环境高度重视,前不久,又作出重要批示,明确指出,只有建设好投资、营商等软环境,才能使资本、人才成为东北发展振兴的重要助力,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
导同志也作了重要批示。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批示深刻阐明了投资、营商等软环境建设对东北振兴发展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东北振兴发展的高度重视和亲切关怀。全省上下要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精神,深刻领会其内涵,切实增强使命感、紧迫感和危机感,努力提高经济发展软环境建设水平,为吉林振兴发展增添新动力。
2.准确把握吉林省经济发展软环境存在的突出问题。省委、省政府始终高度重视经济发展软环境,采取了一系列有效措施加强软环境建设,特别是十八大以来,通过深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深化简政放权,推进依法治省,加强反腐倡廉,软环境建设取得了积极成效。但同时也要看到,软环境建设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为:行政审批事项依然过多,行政自由裁量权相对较大,信息公开透明有待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尚不健全,工作作风还需进一步转变,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乱检查,“吃、拿、卡、要”,“庸、懒、散、软”等现象仍有发生。这些问题制约了吉林振兴发展,必须采取更加有效的措施,加强综合治理,切实予以解决。
3.充分认识加强经济发展软环境建设的极端重要性。当前,吉林省正处在转型升级、全面振兴的关键阶段,改革发展稳定任务异常艰巨繁重。抓好软环境建设,解决好要素流动、营商成本、投资回报和人才流向问题,事关“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推进,事关吉林新一轮振兴发展大局,事关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省委“三个五”战略等一系列政策的落地,事关十八大以来从严治党成效的巩固和提高,必须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决心,坚决打赢加强经济发展软环境建设这场硬仗。全省上下一定要牢固树立发展软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的理念,以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有力的措施、更加务实的作风,不断推动经济发展软环境建设实现新突破。
4.加强经济发展软环境建设的总体要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批示精神,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破解制约经济发展软环境的关键瓶颈为重点,以
群众满意、客商满意、企业满意为标准,突出问题导向,强化党政同责,坚持优化和治理并重、激励与惩处并举,牢固树立“亲”“清”政商理念,围绕“服务大提升、建设零干扰、发展无障碍”的总体目标,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强化法制、综合施策,利用2到3年时间,营造公开透明的政务环境、高效便捷的服务环境、健康有序的市场环境、公平公正的法制环境、聚才集智的人才环境和诚实守信的社会环境,打造吉林良好经济生态,为吉林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提供有力保障。
二、简政放权,提高行政效能
5.加快建设“四张清单”“一张网”。实行清单管理,理清职责边界,全面建立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投资项目负面清单和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清单。加快建设吉林政务服务网,尽早上线运行,打造为企业和办事群众服务的全天候、多层次、立体式高效网上平台。进一步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坚持放管结合,防止和纠正变相审批,破解简政放权“中梗阻”“最后一公里”及企业和百姓办证多、办事难等问题。做好行政审批权限下放后与地方的有效衔接,开展简政放权后评估,确保下放的权力和取消的事项下面接得住、企业享用到。深入推进投资审批改革,全面清理规范投资项目前置审批条件,优化项目审批流程、减少审批环节、压缩审批时限,确保承诺时限内完成审批手续。依托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推进网上并联审批。(省编办、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政府政务公开协调办等相关单位)
6.实行统一的市场准入制度。按照“非禁即入”和“非禁即准”原则,拓宽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领域。推进配套改革和制度创新,消除各种阻碍民营经济公平参与竞争的壁垒,构建公平的市场准入环境。建立招商引资联席会议制度,协调推动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及早落户。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建立规范的PPP项目库。(省财政厅、省住建厅、省法制办、省经合局、省金融办等相关单位)
7.深入推进商事制度改革。探索推行企业名称登记制度改革,建立企业名称登记负面
清单,全面放宽企业名称登记限制,最大限度释放企业名称资源,开放企业名称网上查询比对,提高企业名称登记效率。研究出台相关措施,对办理不使用名称且不需要前置审批事项的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实行即来即办。开展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简易注销登记试点,创新注销公告方式,缩短注销登记时限,逐步构建便捷高效的市场退出机制。(省工商局等相关单位)
8.加快推进价格改革。分批放开竞争性商品和服务价格,逐步完善市场决定价格机制。继续下放和放开一批市场竞争充分、个性化需求较强的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放开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测等中介服务收费,适时放开民办高校收费,规范工业企业用电减容、暂停计价办法,减轻企业负担。(省物价局会同省财政厅等相关单位)
三、依法行政,规范履职行为
9.清理规范现有政策性文件。规范性文件违反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以及规范性文件对同一事项规定不一致的,要及时进行清理修改。对新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严格按照《吉林省规范性文件制定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