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劳动合同证明造假后果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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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公司出具虚假劳动合同

建筑公司出具虚假劳动合同

建筑公司出具虚假劳动合同的现象在我国并不少见,这种行为不仅损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也违反了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

本文将从虚假劳动合同的定义、产生原因、危害以及应对措施等方面进行深入剖析。

一、虚假劳动合同的定义及类型虚假劳动合同,是指建筑公司为了规避法律法规,达到某种不正当目的,采取隐瞒事实、弄虚作假等手段,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

虚假劳动合同主要包括以下几种类型:1. 虚构劳动关系。

建筑公司虚构劳动者与公司之间的劳动关系,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发放工资等,但实际上劳动者并未为公司提供相应的劳动。

2. 降低劳动者工资标准。

建筑公司故意将劳动者的工资标准降低,以减少企业成本。

3. 虚构劳动者身份。

建筑公司为了逃避税收、社会保险等义务,虚构劳动者身份,签订虚假劳动合同。

4. 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建筑公司故意不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或者签订的合同内容不完整、不规范,以逃避法律责任。

二、建筑公司出具虚假劳动合同的原因1. 逃避法律责任。

建筑公司出具虚假劳动合同,主要是为了逃避税收、社会保险等法定义务,降低企业成本。

2. 规避劳动法规。

建筑公司通过虚假劳动合同,规避劳动法规对劳动者权益的保护,侵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3. 竞争压力。

在建筑行业竞争激烈的背景下,部分企业为了获取更多项目,采取虚假劳动合同等方式,恶意降低报价,扰乱市场秩序。

4. 企业管理不规范。

建筑公司内部管理不规范,导致虚假劳动合同的出现。

三、虚假劳动合同的危害1. 损害劳动者权益。

虚假劳动合同导致劳动者无法享受应有的工资、福利、社会保险等权益,严重侵犯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2. 破坏市场秩序。

虚假劳动合同导致建筑市场报价混乱,影响公平竞争,损害行业健康发展。

3. 增加社会负担。

虚假劳动合同导致税收、社会保险等法定义务得不到履行,增加了社会负担。

4. 企业信誉受损。

建筑公司出具虚假劳动合同,损害了企业的信誉和形象,影响企业的长远发展。

四、应对虚假劳动合同的措施1. 加强法律法规宣传。

提供虚假证明文件行为的相关法律规定有哪些

提供虚假证明文件行为的相关法律规定有哪些

提供虚假证明⽂件⾏为的相关法律规定有哪些在法律定义中所谓证明⽂件指的是资产评估报告、验资证明、验证证明、审计报告等中介证明。

⽽所谓虚假的证明⽂件,是指上述证明⽂件的内容不符合事实、不真实,或杜撰、编造、虚构了事实,或隐瞒了事实真相。

提供虚假证明⽂件的⾏为,⼀般必须情节严重才构成犯罪。

情节不属严重,即使提供了虚假证明⽂件也不能以罪论处。

那么在法律上关于提供虚假证明⽂件⾏为有哪些规定呢?店铺⼩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帮助。

提供虚假证明⽂件⾏为的相关法律规定有哪些《中华⼈民共和国刑法》第⼆百⼆⼗九条承担资产评估、验资、验证、会计、审计、法律服务等职责的中介组织的⼈员故意提供虚假证明⽂件,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

前款规定的⼈员,索取他⼈财物或者⾮法收受他⼈财物,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上⼗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

第⼀款规定的⼈员,严重不负责任,出具的证明⽂件有重⼤失实,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

第⼆百三⼗⼀条单位犯本节第⼆百⼆⼗⼀条⾄第⼆百三⼗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员和其他直接责任⼈员,依照本节各该条的规定处罚。

《证券法》⼆百零七条,本罪主体在执⾏刑事罚没之前,如有民事赔偿责任⽽其财产不⾜⽀付时,应先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以保证他⼈的民事权益,但⾮本罪⽽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除外。

《注册会计师法》第三⼗九条第三款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违反本法第⼆⼗条、第⼆⼗⼀条的规定,故意出具虚假审计报告、验资报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公司法》第⼆百⼀⼗九条第⼀款承担资叩估、验资或者验证的机构提供虚假证明⽂件的,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并可由有关主管部门依法责令该机构停业,吊销直接责任⼈员的资格证书。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证券法》第⼆百零⼆条为证券的发⾏、上市或者证券交易活动出具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或者法律意见书等⽂件的专业机构,就其所应负责的内容弄虚作假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并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该机构停业,吊销直接责任⼈员的资格证书。

提供虚假工作证明的后果是什么

提供虚假工作证明的后果是什么

提供虚假工作证明的后果是什么在当今社会,工作证明是一份重要的文件,它用于证明个人的工作经历、职位、薪资等信息。

然而,有些人可能会出于各种原因,选择提供虚假的工作证明。

这种行为看似能带来一时的便利,但实际上却隐藏着诸多严重的后果。

首先,从法律层面来看,提供虚假工作证明是一种违法行为。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故意提供虚假证明文件可能构成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

即使情节较轻,未达到犯罪的程度,也可能会受到行政处罚,如罚款、拘留等。

这意味着,一旦被发现提供虚假工作证明,将面临法律的制裁,不仅会给自己带来麻烦,还可能影响到个人的声誉和信用记录。

其次,在就业方面,提供虚假工作证明可能会导致失去工作机会。

如今,大多数企业在招聘过程中都会进行严格的背景调查。

一旦发现求职者提供的工作证明是虚假的,企业很可能会立即取消录用资格。

即使已经入职,一旦被揭穿,也会被公司辞退,并且这种不良记录可能会在行业内传播,使得今后在同行业中求职变得更加困难。

再者,对于个人的职业发展来说,这也是一种极大的伤害。

虚假的工作证明或许能让你在短期内获得一些表面上的优势,但从长远来看,它无法为你的职业能力和经验提供真正的支撑。

当你在新的工作岗位上无法胜任工作,或者在面对实际问题时缺乏相应的能力和知识,你的职业发展将会受到严重阻碍。

而且,这种不诚信的行为一旦被同事或上级发现,会对你的人际关系产生负面影响,破坏团队合作氛围,降低他人对你的信任度。

另外,在社会信用体系日益完善的今天,提供虚假工作证明会对个人的信用造成极大的损害。

信用记录在我们的生活中越来越重要,它涉及到贷款、购房、购车等诸多方面。

一旦信用受损,将会在这些重要的事务中遭遇困难和限制。

比如,申请贷款时可能会被拒绝,或者需要承担更高的利率和更严格的还款条件。

从道德层面上讲,提供虚假工作证明是一种不道德的行为。

它违背了诚实守信的原则,损害了社会的公平正义。

一个人的道德品质是其在社会中立足的根本,如果因为一时的私利而放弃道德底线,将会受到社会舆论的谴责,给自己和家人带来心理上的压力和困扰。

离职证明造假被发现会怎样

离职证明造假被发现会怎样

Word 文档1 / 1离职证明造假被发现会怎样离职证明造假被觉察会怎样首先要明白新单位为什么要找你要离职证明,因为《劳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对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可以说你想多了,新单位要找你要离职证明是为了规避本企业的风险,并不是调查你的状况。

完全没有必要搞一份假资料,是一件得不偿失的事情。

一、离职证明不是必要条件。

一般状况下,原单位办理中止保险的时候需要单位填写一份减员表、开具一份离职证明;而新单位在办理新员工续保的手续时,社保局的工作人员不要离职证明,只要有前一单位的.保险减员表、和新单位填写的保险增员表即可。

二、对于你自制假离职证明,本人是不支持的,但为了生活,为了找份好工作,给别人一个好印象也可以理解。

三、你的假离职证明有没有加盖公章啊?假如有的话就没有问题了。

只是一份离职证明而已,不会对你有什么影响的,假如你的新单位想对你的其他方面作调查,信任早就做了不会等到如今的。

做好如今的工作吧,别担忧了。

不会查的,一般只是例行查询,你到街边刻个防伪章),然后自己开个离职证明,离职证明的文本格式最好正规些你可以在网上找一下范本. 假如每进一个新员工都要亲自核查原公司的是不太可能.电话是你伴侣要提前沟通好从个人保险上可以查出在职状况,即便你入职之后,被公司查出有虚假的状况,公司也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合同无效情形: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状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到时公司解除劳动合同,也是得不偿失。

建议还是提供上家公司的离职证明。

另外给大家提个醒,个人简历还是要真实为好,否则对个人信誉、信誉及将来职业选择都会产生影响。

上海的离职证明统一的是退工单,劳动者拿的那份是绿底黑字的30克联单纸,需要有用人单位的人事负责人的签名和用人单位的公章,你要造假恐怕不太现实。

假如原单位觉察你与新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可以依法追究你和新单位的法律责任,造成损失的要赔偿。

中国新劳动法案例:劳动者虚假诚信度被公司解雇案

中国新劳动法案例:劳动者虚假诚信度被公司解雇案

中国新劳动法案例:劳动者虚假诚信度被公司解雇案劳动法是维护劳动者权益和平衡劳动关系的重要法律,然而在实践中,也存在着一些劳动与用工的争议案例。

其中一个案例是关于劳动者虚假诚信度被公司解雇的案件。

在中国,劳动法明确规定劳动者应当遵守诚实信用原则,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

而在某些情况下,劳动者可能以虚假的信用度欺骗用人单位,这种行为严重违反劳动法的规定。

虚假诚信度被公司解雇的案例中,劳动者在面试应聘时提供了虚假的个人信息,并且隐瞒了与用人单位所签订合同所存在的限制性条件。

例如,劳动者可能在简历中夸大其能力和经验,或隐瞒自己曾经被其他公司解雇的经历。

这种行为既是对用人单位的欺骗,也是对其他应聘者的不公平。

针对这种情况,用人单位有权选择终止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

根据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有权对虚假提供个人信息的劳动者进行辞退,并且不需要支付任何经济补偿。

这是因为劳动者提供虚假个人信息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损害了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

然而,虚假诚信度被公司解雇的案例也存在一些争议。

一方面,一些人认为用人单位在面试过程中应该更加谨慎,进行细致的背景调查。

如果用人单位能够充分了解劳动者的情况,就能够避免因为虚假诚信度而雇佣不合适的员工。

另一方面,一些人认为劳动者提供虚假信息是迫于就业压力的产物,用人单位应该更加宽容,给予劳动者改正错误的机会。

在处理虚假诚信度被公司解雇的案件时,法院通常会权衡双方的权益,并综合考虑案件的具体情况和背景。

如果劳动者提供的虚假信息对用人单位造成了实质性的经济损失或影响了工作的进行,法院倾向于支持用人单位的解雇决定。

然而,如果劳动者的虚假提供信息并没有对用人单位造成实质性损失,或者劳动者能够证明提供虚假信息是无可奈何的情况下,法院可能会判决用人单位支付一定的经济补偿。

总的来说,劳动者虚假诚信度被公司解雇是一个复杂的案件。

在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需要认真对待,法院也需要权衡双方的利益进行公正的裁决。

企业用工的违法解除与行政处罚

企业用工的违法解除与行政处罚

企业用工的违法解除与行政处罚违法解除职工劳动合同是指企业在不符合劳动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况下,擅自解除职工的劳动合同。

这种行为不仅违反了劳动法的规定,也给劳动者权益造成了损害。

对于这样的违法行为,相关政府部门应当采取行政处罚措施,以保护劳动者的权益,并惩处违法企业,维护劳动市场的秩序和稳定。

一、违法解除职工劳动合同的情形企业违法解除职工劳动合同的情形主要包括以下几种:1. 无故解除:企业在没有正当理由的情况下,擅自解除职工的劳动合同。

例如,企业没有经过程序性的解雇程序,未提前通知劳动者,或者没有支付相应的赔偿金。

2. 违法解除:企业在违反国家和地方劳动法规定的情况下,解除职工的劳动合同。

这种情形包括违反解雇程序规定、未支付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等。

3. 虚假解除:企业以虚假理由解除职工的劳动合同,如给出一些不真实或者不合理的解除理由,以达到解除合同的目的。

二、企业用工的违法解除后果企业用工的违法解除将给劳动者的权益带来严重的损害。

劳动者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企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同时寻求经济赔偿。

1. 劳动合同继续履行:劳动者可以要求企业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即恢复原来的工作。

如果企业不同意,劳动者可以提起诉讼,要求法院判决企业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2. 赔偿经济损失:劳动者可以要求企业支付因解除劳动合同而引起的经济损失。

赔偿金额应包括劳动者的工资、福利、奖金等。

3. 行政处罚:相关劳动行政部门可以对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企业进行行政处罚,以维护劳动市场的秩序和稳定。

三、行政处罚的形式和内容劳动行政部门对违法用工行为进行行政处罚时,可以采取以下几种形式和内容:1. 警告:对于一般情况下的违法用工行为,劳动行政部门可以作出警告处罚。

2. 罚款:对于严重的违法用工行为,劳动行政部门可以作出罚款处罚。

罚款金额根据具体违法情况和违法程度而定。

3.责令改正:劳动行政部门可以责令违规企业改正违法行为,并要求在一定期限内完成整改。

离职证明可以造假吗,造假证明有什么严重后果

离职证明可以造假吗,造假证明有什么严重后果

离职证明可以造假吗,造假证明有什么严重后果离职证明我们都听说过,对于换过⼯作的⼈来说,离职证明应该并不陌⽣,从字⾯上就可以理解出,离职证明就是能够证明职⼯已经⾃原单位离职,与原单位已经解除或终⽌劳动关系的证明。

那么离职证明可以造假吗?接下来由店铺的⼩编为⼤家整理了⼀些关于这⽅⾯的知识,欢迎⼤家阅读!离职证明可以造假吗,造假证明有什么严重后果不可以造价,向新单位提交假的离职⽂件,如果⼀旦与原单位发⽣纠纷,在原单位的权利是⽆法得到保障的。

实习期离职证明范本⼀、实习期离职证明范本离职证明兹证明姓名,性别,⾝份证号码:,⾃年⽉⽇⼊职我公司担任部门⼀职,⾄年⽉⽇因个⼈原因申请离职,在此⼯作期间⽆不良表现,⼯作良好,同事关系融洽。

经公司慎重考虑准予其离职,已办理离职⼿续。

因未签订相关保密协议,遵从择业⾃由。

特此证明。

⽇期:年⽉⽇公司名称(加盖公章)离职证明的作⽤在原公司离职前,可向公司开具离职证明,因为在下⼀份⼯作中或许会⽤到。

1、新公司会在试⽤期时让你提供原公司的离职证明,这也是在法律上保护其本⾝的权益。

(有的公司不需要)2、如果养⽼保险⼿册在原公司离职前被丢,但没有补办,在新公司补办养⽼保险⼿册时,需要向有关部分提供原公司的离职证明。

3、其他情况下需要提供离职证明。

劳动者离职的法律规定1、按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试⽤期内提前三天通知⽤⼈单位可以离职,⽤⼈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条规定的例外。

2、《劳动合同法》第三⼗七条劳动者提前三⼗⽇以书⾯形式通知⽤⼈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试⽤期内提前三⽇通知⽤⼈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条⽤⼈单位有下列情形之⼀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未及时⾜额⽀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六条第⼀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效的;(六)法律、⾏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证据作假的法律后果(3篇)

证据作假的法律后果(3篇)

第1篇一、引言证据是法律诉讼中不可或缺的要素,其真实性直接关系到案件的公正审理。

然而,在现实生活中,部分当事人或证人为了自身利益,故意提供虚假证据,这种行为严重扰乱了司法秩序,损害了他人合法权益。

本文旨在探讨证据作假的法律后果,以期引起社会各界对这一问题的关注。

二、证据作假的定义及表现形式1. 定义证据作假,是指当事人、证人、鉴定人等在诉讼过程中,故意提供虚假证据,误导法官、证人、鉴定人等,以获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

2. 表现形式(1)伪造证据:当事人伪造、变造证据,如伪造签名、伪造文件等。

(2)隐瞒证据:当事人故意隐瞒真实证据,以误导法官、证人、鉴定人等。

(3)提供虚假证人证言:证人故意提供虚假证言,以支持当事人的主张。

(4)提供虚假鉴定意见:鉴定人故意提供虚假鉴定意见,以支持当事人的主张。

三、证据作假的法律后果1. 刑事责任根据我国《刑法》第三百零五条,提供虚假证据,妨碍司法公正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1)伪造证据:当事人伪造证据,妨碍司法公正的,将承担刑事责任。

(2)隐瞒证据:当事人故意隐瞒证据,妨碍司法公正的,将承担刑事责任。

(3)提供虚假证人证言:证人故意提供虚假证言,妨碍司法公正的,将承担刑事责任。

(4)提供虚假鉴定意见:鉴定人故意提供虚假鉴定意见,妨碍司法公正的,将承担刑事责任。

2. 民事责任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当事人伪造、变造证据,妨碍诉讼程序,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1)赔偿损失:当事人因证据作假而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2)承担违约责任:当事人因证据作假而违反合同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3. 行政责任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第五十八条,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提供虚假证据,妨碍诉讼程序,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1)行政处分: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提供虚假证据,妨碍诉讼程序,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2021年离职证明能不能造假

2021年离职证明能不能造假

离职证明能不能造假职场中的人应该对离职证明都不陌生,那么离职证明能不能造假?下面为大家解答一下,希望能帮到您!离职证明可以造假,但是如果被单位发现是有很严重的后果的。

如果以前的单位没有为你缴纳社会保险也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开具假的离职证明,新单位是不会知道的。

不过也要提醒,由于向新单位提交假的离职文件,如果一旦与原单位发生纠纷,在原单位的'权利是无法得到保障的。

对于这件事情,首先要明白新单位 ___要找你要离职证明,因为《》第九 ___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对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可以说你想多了,新单位要找你要离职证明是为了规避本企业的风险,并不是调查你的情况。

完全没有必要搞一份假资料,是一件得不偿失的事情。

首先,这个证明是需要由职工离职的单位开具的,上面应当应当写明离职员工与本单位的劳动合同期限、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日期、工作岗位、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等。

这些在劳动合同中必须注明的信息,同样也是离职证明的必备信息。

其次,因为离职证明书没有确定的交阅单位,所以不必写收信人的姓名和地址,但需要写上开具证明的日期。

需要指出的是,公司一般都有很多公章,如公司的财物章、人力资源章、合同专用章等多种公章,这些公章虽然都有法律效力但是用途并不一样,向离职证明这种以公司名义发出的证明,离职人员最好申请加盖原单位的公章,即有公司全称的公章,这样证明效力要更大,离职证明也更规范。

此外,离职证明只适用与合同期满或主动申请离职得到公司同意的员工,如果是被公司辞退或开除的员工,公司可以为其出具开除证明书,而不是离职证明书。

如果在离职时,单位并没有主动开具离职证明书,那么离职员工最好主动向其人力资源部门索要,对这项要求单位是没有任何理由拒绝的,为离职员工开具离职证明,是单位的法定义务。

我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 ___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离职证明造假被发现

离职证明造假被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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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证明造假被发现
离职证明造假被觉察
离职证明造假会有什么后果?
下面YJBYS 我为大家解答一下,希望能帮到您!
离职证明造假被觉察已经触及到法律的界限了
离职证明造假不行取。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条、用人单位对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状况有知情权,劳 动者应当照实说明。

"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信息,是指与劳动者任职资格匹配的关键信息,一般包括:求职者的年龄、学历、 职业资格、工作经受、就业现状、是否患有不适合相关岗位的疾病等。

劳动者假如对这些与工作岗位直接相关的.关键信息作虚假说明,就会构成欺诈。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三十九条第五项、第八十六条规定,劳动者以欺诈的手段,使用人单位违背真实意愿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无效,用人单位随时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造成用人单位损失的,劳动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因此,无论用人单位是否进行查证,劳动者不行以对离职证明造假。

《劳动合同法》
第八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照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酬劳,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状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状况,劳动者应当照实说明。

第二十六条 以下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状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第八十六条 劳动合同根据本法第二十六条规定被确认无效,给对方造成损害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什么是虚假劳动关系合同

什么是虚假劳动关系合同

虚假劳动关系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为了规避国家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虚构劳动关系,采取欺骗、隐瞒等手段签订的劳动合同。

这种合同往往存在着不真实、不合法的情况,对双方权益产生不利影响,同时违反了国家法律法规,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一、虚假劳动关系合同的表现形式1. 虚构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虚构不存在的事实,如虚构招聘过程、虚构工作任务等,使劳动合同建立在虚假基础上。

2. 虚报工资收入: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虚报工资收入,以达到逃避税收、社保等目的。

3. 签订阴阳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两份劳动合同,一份为正式合同,一份为秘密合同。

正式合同用于对外展示,秘密合同则规定实际工作内容、工资待遇等。

4. 违规代签合同:用人单位未经劳动者同意,由第三方代签劳动合同,使劳动者失去合法权益。

5. 签订不完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合同内容不完整,缺少关键条款,如工资、工时、劳动保护等。

6. 虚假培训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培训合同,但实际上并未提供相应的培训内容。

二、虚假劳动关系合同的危害1. 损害劳动者权益:虚假劳动关系合同使劳动者在工资、工时、福利等方面无法享受到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权益,导致劳动者权益受损。

2. 损害用人单位权益:虽然用人单位在短期内可能规避了一定的税收、社保等成本,但长期来看,虚假劳动关系合同可能导致用人单位声誉受损,影响其业务发展。

3. 破坏劳动市场秩序:虚假劳动关系合同扰乱了正常的劳动市场秩序,影响公平竞争,损害其他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4.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虚假劳动关系合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如何防范虚假劳动关系合同1. 提高法律意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应提高法律意识,了解国家法律法规,自觉维护自身权益。

2. 严谨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时,要仔细阅读合同内容,确保合同的真实性、合法性。

伪造假劳动合同什么后果

伪造假劳动合同什么后果

伪造假劳动合同什么后果伪造劳动合同的后果是劳动合同是无效的,如果劳动合同是作为重要的证据提交的,劳资双方造假的劳动合同就属于伪造证据,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的严重予以惩罚,假如因劳动合同引发的相关纠纷已经上升到了刑事案件,在刑事案件当中伪造证据是要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关于伪造假劳动合同什么后果的问题,下面我为您详细解答。

一、伪造假劳动合同什么后果1、采取欺诈、胁迫手段签订的合同,损害了国家利益属于无效合同,如果没有损害国家利益,属于可撤销合同,受损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

若当事人双方采取恶意串通,签订的合同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的利益,订立的合同无效;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纠纷,劳动合同可以作为重要的证据提交,如果用人单位作假,属于伪造证据,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3、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

二、哪些是无效的劳动合同1、已成立的劳动合同也可能无效。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和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都是无效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的无效,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引起无效的原因大体有以下几种:(1)合同主体不合格。

如受雇一方了假的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聘用单位不具备招聘资格等;(2)合同内容不合法,即劳动合同有悖法律、法规及善良风俗,或是损害了国家及社会的公共利益。

如约定制造冰毒、假钞等。

内容不合法的劳动合同不受法律保护;(3)意思表示不真实。

劳动合同是双方合意的产物,应该是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

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违背一方的真实意愿,因而是无效的;(4)合同形式不合法。

这是指劳动合同没有采取书面形式、当事人也未实际履行主要义务,或者依法或应当事人要求应当鉴证的劳动合同没有鉴证等。

离职证明可以伪造吗

离职证明可以伪造吗

离职证明可以伪造吗离职证明可以伪造吗在一些正规的大公司入职上班,人事部可能需要我们提供离职证明才能办理相关入职手续,没有离职证明的时候,我们可以伪造离职证明吗?下面YJBYS小编为大家解答一下,希望能帮到您!离职证明可以伪造吗?离职证明可以造假,但是如果被单位发现是有很严重的后果的。

如果以前的单位没有为你缴纳社会保险也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开具假的离职证明,新单位是不会知道的。

不过也要提醒,由于向新单位提交假的离职文件,如果一旦与原单位发生纠纷,在原单位的权利是无法得到保障的。

离职证明书的作用离职证明是证明劳动者与原用人单位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的凭据,也是劳动者申领失业保险金的重要资料。

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规定:“在劳动者履行了有关义务终止、解除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当出具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作为该劳动者按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和失业登记、求职登记的凭证。

证明书应写明劳动合同期限、终止或解除的日期、所担任的工作。

如果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可在证明中客观地说明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

”《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具有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一)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的;(二)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各类企事业单位劳动则失业后,需要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到指定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领取失业保险金。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亦明确了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的法定义务。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出具的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应当写明劳动合同期限、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日期、工作岗位、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

”劳动者在离开原单位时,应当要求单位出具符合法律规定的离职证明,而用人单位有为依法离职的劳动者提供离职证明的义务。

劳动合同造假需要怎么赔偿

劳动合同造假需要怎么赔偿

劳动合同造假需要怎么赔偿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劳动力市场日益活跃,劳动合同作为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权益保障的重要依据,其真实性和合法性显得尤为重要。

然而,在现实生活中,劳动合同造假现象时有发生,这不仅严重侵犯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也扰乱了劳动市场的正常秩序。

针对这一问题,本文将从劳动合同造假的现象、法律责任以及赔偿方式等方面进行探讨。

一、劳动合同造假的现象及原因1. 劳动合同造假的现象劳动合同造假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伪造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为了逃避法律责任,故意伪造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以证明单位已经履行了签订劳动合同的义务。

(2)篡改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在签订劳动合同过程中,擅自修改合同内容,损害劳动者权益。

(3)虚假宣传。

用人单位在招聘过程中,夸大公司实力、福利待遇等,诱导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

(4)逼迫劳动者签订不公平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利用强势地位,迫使劳动者签订对其不利的合同条款。

2. 劳动合同造假的原因(1)利益驱动。

用人单位为降低成本、逃避法律责任,故意造假。

(2)监管不力。

相关部门对劳动合同的监管力度不够,导致造假行为滋生。

(3)劳动者权益意识淡薄。

部分劳动者对劳动合同的法律意义认识不足,容易陷入造假陷阱。

二、劳动合同造假的法律责任1. 用人单位的法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用人单位伪造、篡改、恶意签订劳动合同的,应当承担以下法律责任:(1)补签、续签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应当补签、续签劳动合同。

(2)支付赔偿金。

用人单位恶意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支付劳动者赔偿金。

(3)行政处罚。

劳动行政部门对违法行为责令改正,可以处以罚款、吊销营业执照等行政处罚。

2. 劳动者的法律责任劳动者在劳动合同造假中,如果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应当承担以下法律责任:(1)返还工资。

劳动者通过造假手段获取工资的,应当返还。

(2)承担违约责任。

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约定,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用工合同造假的法律后果(3篇)

用工合同造假的法律后果(3篇)

第1篇一、引言用工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建立劳动关系的重要法律文件,它明确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然而,在实际生活中,由于各种原因,用工合同造假现象时有发生。

本文将探讨用工合同造假的法律后果,旨在提醒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遵守法律法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二、用工合同造假的表现形式1. 擅自篡改合同内容:用人单位或劳动者在签订合同时,故意篡改合同条款,如工资、工时、福利等,以损害对方利益。

2. 擅自签订无效合同:用人单位或劳动者在签订合同时,故意隐瞒真实情况,如虚构劳动关系、虚构工作内容等,使合同成为无效合同。

3. 擅自解除合同:用人单位或劳动者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解除合同,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

4. 擅自修改合同履行期限:用人单位或劳动者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未经对方同意,擅自修改合同履行期限,导致合同无法正常履行。

三、用工合同造假的法律后果1. 违反劳动合同法:用工合同造假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可能面临法律责任。

2. 损害劳动者权益:用工合同造假导致劳动者在工资、工时、福利等方面的权益受损,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或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用人单位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 损害用人单位利益:用人单位用工合同造假,可能面临以下风险:(1)赔偿劳动者损失:用人单位因用工合同造假导致劳动者权益受损,需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承担行政责任:用人单位用工合同造假,可能被劳动行政部门依法给予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

(3)声誉受损:用工合同造假可能损害用人单位的声誉,影响企业的正常运营。

4. 民事责任: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用工合同造假过程中,可能构成欺诈、侵权等民事责任,需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5. 刑事责任:在特定情况下,用工合同造假可能涉及刑事责任,如用人单位或劳动者以虚假用工合同骗取社会保险、骗取政府补贴等,可能构成诈骗罪、贪污罪等。

四、预防用工合同造假的法律措施1. 加强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应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提高法律意识。

三方协议造假的法律后果(3篇)

三方协议造假的法律后果(3篇)

第1篇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劳动合同关系日益复杂,三方协议作为一种新型的劳动合同形式,被广泛应用于各类企业和劳动者之间。

然而,近年来,三方协议造假的现象时有发生,不仅损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也扰乱了市场秩序。

本文将就三方协议造假的法律后果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防范措施。

一、三方协议造假的法律后果1. 劳动者权益受损三方协议造假,最直接的影响就是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

在造假的情况下,劳动者可能无法获得应有的工资待遇、社会保险和福利等。

当劳动者发现三方协议造假时,可以依法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要求企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 企业承担法律责任三方协议造假的企业,将面临以下法律责任:(1)赔偿劳动者损失:企业因造假而给劳动者造成的经济损失,应当依法予以赔偿。

(2)支付罚款: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3)解除劳动合同:如果企业因造假而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要求企业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

(4)信誉受损:企业因造假而面临信誉受损,可能影响到企业的正常经营和发展。

3. 社会秩序扰乱三方协议造假现象的蔓延,将扰乱市场秩序,损害社会公平正义。

这种行为可能导致劳动者对用人单位失去信任,进而影响整个社会的劳动关系稳定。

二、防范措施1. 完善法律法规(1)加强劳动合同管理:明确三方协议的法律地位,规范三方协议的签订、履行和解除程序。

(2)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提高违法成本,使企业不敢造假。

2. 加强企业内部管理(1)加强企业内部培训:提高企业员工的法律意识,使员工了解三方协议的重要性。

(2)建立健全企业内部监督机制:对劳动合同的签订、履行和解除进行监督,防止造假现象的发生。

3. 提高劳动者维权意识(1)普及法律知识:通过多种渠道,提高劳动者对劳动合同、三方协议等相关法律知识的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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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离职证明可以造假吗前公司不给开-范文模板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整理,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立即删除!==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方便编辑和修改! ==离职证明可以造假吗前公司不给开如果前公司不给我们开具离职证明怎么办?可以造假吗?下面小编为大家解答一下,希望能帮到您!前公司不给开离职证明,可以造假吗?一般情况下,员工离职,只要去原公司的人事部门按要求填制表格,然后盖章即可。

如果公司拒绝给你开具离职证明,是公司侵犯了你的正当权益,你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

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依法向当地劳动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请求法律支援。

如果以前的单位没有为你缴纳社会保险也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开具假的离职证明,新单位是不会知道的。

不过也要提醒,由于向新单位提交假的离职文件,如果一旦与原单位发生纠纷,在原单位的权利是无法得到保障的。

提醒: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

证明应写明劳动合同期限、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日期、工作岗位、工作年限等内容。

该证明通常称之为“离职证明”,是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向劳动者出具的用以证明双方之间已经不存在劳动关系的凭证。

劳动合同法实施以后,为了避免用工风险,很多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入职时要求劳动者提供原用人单位出具的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证明,这样,劳动者才能获得和新单位签约的机会。

因此,劳动者在离开原单位时,应当要求单位出具符合法律规定的离职证明,而用人单位有为依法离职的劳动者提供离职证明的义务。

劳动合同书造假

劳动合同书造假

劳动合同书造假在雇佣关系中,劳动合同是雇主和雇员之间的重要法律文件,它规定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然而,劳动合同的造假现象也时有发生,这给劳动关系的正常运转带来了不良影响。

本文将讨论劳动合同造假的问题,以及其带来的后果和解决办法。

一、劳动合同造假的形式和原因劳动合同的造假可以表现为合同内容的伪造、虚假签名或双方共同伪造的形式。

造假的原因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逃避相关法律法规的监管。

一些用人单位或个人为规避法律责任,如未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提供合理工资待遇等,故意伪造劳动合同以逃避监管。

2.骗取相关权益。

有些雇主或个人为了获得政府补贴、减少税负等经济利益,而伪造劳动合同。

3.规避劳动法规的限制。

某些企业可能违反劳动法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工作时间限制等,通过伪造劳动合同来规避相关限制。

4.滥用劳动者权益。

少数恶意用人单位伪造劳动合同,为随时解雇、变相压榨劳动者提供合理化的借口。

二、劳动合同造假的后果劳动合同造假对受害者、用人单位以及社会都会带来不良后果。

1.劳动者权益受损。

伪造的劳动合同可能导致劳动者无法获得应有的工资待遇、社会保险和法定福利等权益,严重影响劳动者的生活和发展。

2.用人单位信誉受损。

伪造劳动合同让一些不法用人单位获得非法利益,严重破坏了企业的信誉和形象。

这会为企业造成财务损失、法律风险以及人力资源的流失等问题。

3.社会秩序受到冲击。

伪造劳动合同现象的存在会削弱劳动关系的公平性,妨碍了劳动市场的健康发展,扰乱了社会秩序。

三、解决劳动合同造假问题的办法为了有效遏制和解决劳动合同造假问题,需要综合运用多种手段和做法。

1.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立法和执行。

完善劳动合同法律体系,通过增加对劳动合同造假的法律制裁和处罚,加大执法力度,以确保劳动合同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2.加强社会监督和舆论引导。

社会各界应加强对劳动合同造假问题的监督,通过媒体报道、舆论引导等方式,提高公众对该问题的关注和知晓程度,形成对劳动合同造假的普遍抵制意识。

员工签署劳务合同造假

员工签署劳务合同造假

一、事件背景近日,我公司在劳务合同管理过程中,发现部分员工存在签署劳务合同造假的现象。

为确保公司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特对此事件进行深入调查。

二、事件经过1. 发现问题在劳务合同管理过程中,公司人力资源部发现部分员工在签订劳动合同过程中,存在虚假信息、伪造签名等现象。

经初步核实,涉及员工10余人。

2. 调查过程为查明事实真相,公司成立了专项调查组,对涉嫌造假的员工进行深入调查。

调查组通过查阅员工档案、询问相关人员、调取相关证据等方式,对事件进行全面了解。

3. 调查结果经调查,发现以下问题:(1)部分员工在签订劳动合同过程中,隐瞒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籍贯等信息,伪造签名。

(2)部分员工在劳动合同中虚报工龄、学历等个人信息,以达到获取更高待遇的目的。

(3)部分员工利用职务之便,伪造劳动合同,为他人谋取利益。

三、事件处理1. 对涉嫌造假的员工,根据《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解除劳动合同,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 对涉及伪造合同、伪造签名等违法行为,依法向公安机关报案,追究刑事责任。

3. 加强公司内部管理,完善劳务合同管理制度,提高员工诚信意识。

四、事件启示1. 提高员工法律意识,加强合同管理。

公司应定期开展法律知识培训,提高员工对劳动合同法律法规的认识,确保劳动合同的真实性、合法性。

2. 严格审查员工个人信息,杜绝虚假信息。

在招聘、录用过程中,严格审查员工提供的个人信息,确保信息的真实性。

3. 加强内部监督,完善管理制度。

公司应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对劳务合同签订、变更、解除等环节进行全过程监管,确保合同管理的规范性。

4. 强化员工诚信教育,营造良好企业文化。

公司应加强对员工的诚信教育,引导员工树立正确的价值观,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为企业发展贡献力量。

总之,此次员工签署劳务合同造假事件暴露出公司在人力资源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公司将以此为契机,加强内部管理,完善相关制度,确保公司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简历造假但未构成欺诈,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属违法

简历造假但未构成欺诈,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属违法

简历造假但未构成欺诈——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属违法单位以劳动者简历造假为由解除劳动合同,但因仅是对工作起止时间、薪酬标准陈述不实,法院认定不构成欺诈。

案情简介2013年11月10日,于某洋入职北京新某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某公司),双方签订了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

2014年11月29日,新某公司向于某洋发出《开除通知单》,其中载明,于某洋“在工作中粗心大意,造成很多工作失误,公司建议该员工调岗,在协商过程中,该员工私自修改电脑密码,删除公司文档,并散布对公司有负面影响的言论,现根据公司有关制度,予以开除”。

2014年12月1日,于某洋向北京市房山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要求新某公司向其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未休年假工资等款项。

该委支持其请求后,新某公司不服,诉至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

用人单位诉称:于某洋简历造假,故公司有权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辩称:本人简历的确在工作起止时间及薪酬标准上与事实有一定出入,但并不构成欺诈,新某公司未安排本人休年假。

法院裁判新某公司主张因于某洋存在简历造假行为,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对于某洋予以开除,但从《员工信息登记表》《英语职位申请表》来看,于某洋所填写的内容仅系在原任职公司的工作起止时间、具体薪酬标准等方面存在陈述不一的情形,尚不足以构成简历造假,据此,对于新某公司因于某洋存在简历造假而对其予以开除的主张,法院不予采信。

关于新某公司出具的《开除通知单》,于某洋对该通知单上所载明的解除事由均不予认可,且新某公司亦未能提供充分、有效的证据证明于某洋存在《开除通知单》上所记载的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据此,新某公司以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为由对于某洋作出开除的决定,依据不足,于某洋要求新某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于法有据。

用人单位不服,提起上诉。

二审法院认为,新某公司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单方解除劳动关系,但并未提供证据证明其上述解除行为的合理依据,原审法院认定其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并应向于某洋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正确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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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劳动合同证明造假后果是什么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造假后果是:因为没有当事人的签名,在劳动仲裁时,当事人可以对其真实性不予认可,并申请鉴定;对伪造证据的,可以另案起诉,人民法院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造假后果是什么
1、因为没有当事人的签名,在劳动仲裁时,当事人可以对其真实性不予认可,并申请鉴定;
2、对伪造证据的,可以另案起诉,人民法院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依据《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
第三十七条仲裁庭对专门性问题认为需要鉴定的,可以交由当事人约定的鉴定机构鉴定;当事人没有约定或者无法达成约定的,由仲裁庭指定的鉴定机构鉴定。

根据当事人的请求或者仲裁庭的要求,鉴定机构应当派鉴定人参加开庭。

当事人经仲裁庭许可,可以向鉴定人提问。

依据《民事诉讼法》
第七十六条当事人可以就查明事实的专门性问题向人民法院申请鉴定。

当事人申请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具备资格的鉴定人;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指定。

当事人未申请鉴定,人民法院对专门性问题认为需要鉴定的,应当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人进行鉴定。

第七十七条鉴定人有权了解进行鉴定所需要的案件材料,必要时可以询问当事人、证人。

鉴定人应当提出书面鉴定意见,在鉴定书上签名或者盖章。

第七十八条当事人对鉴定意见有异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鉴定人有必要出庭的,鉴定人应当出庭作证。

经人民法院通知,鉴定人拒不出庭作证的,鉴定意见不得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支付鉴定费用的当事人可以要求返还鉴定费用。

第七十九条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通知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就鉴定人作出的鉴定意见或者专业问题提出意见。

第一百一十一条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
解除劳动证明,是由劳动单位进行开具的,盖上公章,双方进行签字完成、是有法律效力的。

劳动者跟用人单位进行解除劳动关系是需要进行补偿的,但是具体的补偿多少是由劳动者的工作年限进行决定的。

不补偿是违反了劳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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