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宝开店案例 诈骗案例
代运营网店诈骗案例分享
代运营网店诈骗案例分享近期,有一起涉案金额达数十万元的代运营网店诈骗案例在网络上引起了广泛关注。
以下是该案例的详细过程:一个名叫小明的网店主经营着一家服饰店,由于自己经验不足和时间有限,他决定将店铺代运营给其他人。
不久,他与一名名为小李的代运营人员达成了协议。
根据协议,小李将负责店铺的运营、采购、物流、客服等工作,并与小明共享销售收益。
起初,小明对这种代运营模式感到非常满意,因为他的店铺销量迅速增加,并且收入也大幅上涨。
然而,不久后,小明开始感到事情不对劲。
他发现店铺的利润率明显下降,而且经常出现库存数据不符、订单发货错误等问题。
他询问小李,却总是得到模棱两可的回答。
渐渐地,小明发现自己的店铺出现了大量假冒商品。
顾客的投诉越来越多,退货率也大幅增加。
他开始怀疑小李是否在原有商品基础上混入了假货,以获取更高的利润。
小明试图联系小李解决问题,但小李却在手机上无法联系到。
面对困境,小明决定报警。
警方调查发现,小李并非真正的代运营人员,而是一个专门从事网店诈骗的骗子。
他通过与网店主合作的方式,获取了店铺的账号和密码,并在背后进行了一系列欺诈行为。
他通过混入假冒商品、操控销售数据等手段,从中获利,而网店主则在不知情的情况下遭受损失。
这起案件给人们敲响了警钟。
代运营模式在方便了网店主的同时,也增加了风险。
为了避免类似事件的发生,建议网店主们在选择代运营人员时应格外谨慎。
首先,核实代运营人员的身份信息和背景,了解其从业经验和信誉度。
其次,与代运营人员签订详细的合同,明确各项责任和权益,确保双方权益得到保护。
最后,定期审核店铺的运营情况,加强对代运营人员的监督,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这起代运营网店诈骗案例的曝光,一方面提醒了网店主要提高警惕,选择可靠的代运营人员,加强风险防范措施;另一方面也向公众普及了防范网络诈骗的知识,帮助大家避免成为骗子的下一个目标。
电商诈骗案例分析
电商诈骗案例分析电商诈骗是指利用互联网平台进行虚假交易或欺诈行为,以非法获取他人财物的行为。
近年来,随着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电商诈骗案件层出不穷,给消费者和商家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也严重影响了电商市场的健康发展。
下面,我们将通过分析几起典型的电商诈骗案例,来深入了解这一现象的特点和规律。
案例一,虚假宣传。
某电商平台上,一家店铺宣传称其销售的产品具有祛痘祛斑的神奇效果,吸引了众多消费者的关注。
然而,实际购买后发现产品并无明显效果,甚至出现了过敏反应。
经调查发现,该店铺在宣传中夸大了产品的功效,存在虚假宣传的行为。
案例二,虚假交易。
一名消费者在某电商平台上购买了一台价格低廉的电子产品,但收到的却是假冒伪劣商品。
经过投诉后,发现卖家已经将店铺关闭,消费者无法追究责任。
案例三,钓鱼网站。
一些不法分子会在电商平台上发布虚假商品信息,引诱消费者点击链接进入虚假网站,盗取个人信息或进行非法交易。
这种钓鱼网站往往伪装成正规的电商平台,很难被消费者识别。
以上案例反映了电商诈骗的几种典型形式:虚假宣传、虚假交易和钓鱼网站。
这些行为给消费者造成了经济损失,也对电商平台的信誉造成了严重影响。
为了有效应对电商诈骗,我们需要采取一系列措施:首先,加强监管。
电商平台应加强对商家资质的审核,严格审核产品信息的真实性,加强对虚假宣传和虚假交易的打击力度。
其次,加强宣传教育。
消费者在进行网上购物时应保持理性,不轻信虚假宣传,提高识别虚假信息的能力,避免上当受骗。
最后,建立投诉渠道。
电商平台应建立健全的投诉渠道,及时受理消费者投诉,解决纠纷,维护消费者权益。
总之,电商诈骗是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需要各方共同努力才能有效遏制。
消费者要增强风险意识,电商平台要加强自律和监管,共同营造诚信、公平的电商环境。
只有这样,才能让电子商务行业健康发展,让消费者放心购物。
诈骗案例
银行诈骗最新诈骗案例:短信通知,亲切指导这是迄今为止杀伤力较大的一种“武器”。
一般如下:“xx银行通知:你的储蓄卡于某商户刷卡消费xxx元成功,此笔消费将从你账上扣除,如有疑问请拨打xxxxxxx银行联合管理局。
”你没刷过这笔款,当然有疑问,打电话过去问,也会有人“亲切”指导你到atm上操作,不知不觉地就让你把款转给他了。
最新诈骗案例:张贴“公告”,诱导转账在atm取款时,发现上面张贴了一张“通告:因银行系统故障,取款时须在输入密码后选择‘转账’,输入‘统一账号’,再按所需的金额—如果不按以上流程操作,后果自负。
其实仔细一看,这样的操作流程,和取款毫无关系。
这种诈骗方式在前两年较多,银行和公安机关加强监控后,一些诈骗分子就开始选择更隐蔽的短信方式。
最新诈骗案例:明里请教,实则调包在atm机,你完成操作,卡还没退出来时,旁边有人向你请教:请问这张卡能不能在这里用,怎么用?就在此时,旁边迅速闪过另一个身影,在柜员机上操作些什么。
等你回过头,卡已退出来了。
不过,退出来的卡可能已是一张被调包的卡。
这是事先谋划好的一个“配合”:趁着你转头说话的间隙,旁边的人已经把你的卡调包。
最新诈骗案例:邮包涉毒诈骗犯罪嫌疑人通过各种途径获取受害人电话号码后,以邮政局、快递公司、禁毒部门等名义,假称你的邮包藏有毒品涉嫌犯罪,连环设置恐吓受害人,以弄清真相、证明清白、保护银行卡升级为由,欺骗受害人在ATM机上将卡内存款转入对方所谓“安全账户”。
最新诈骗案例:交友诈骗不少人喜欢在网上交友、聊天。
一些骗子经过精心包装,在网上粉墨登场。
这些人在网上专门盯着那些菜鸟下手,他们会利用自己的才学、风趣,把菜鸟玩弄于掌握之中。
等到时机成熟,他会在网上聊天的时候,向菜鸟大吐苦水“如今生意难做,自己的资金最近周转不灵了”。
菜鸟就是菜鸟,人空随便说一说他就上当了,主动提出借钱给别人,帮他周转。
等钱汇出去了,这位网络老大哥也跟着消失了,不久以后又以新的名字,继续出现在网上。
电子商务法律的经典案例(3篇)
第1篇一、背景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和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我国电子商务市场呈现出繁荣景象。
然而,电子商务领域也存在诸多法律问题,其中,商品质量问题尤为突出。
淘宝网作为我国最大的C2C电子商务平台,曾因“假一赔十”的承诺引发了一场经典的法律纠纷。
二、案情简介2013年,消费者李某在淘宝网购买了一款标价为1000元的品牌手表。
收货后,李某发现手表并非正品,遂以“假一赔十”为由,要求淘宝网及卖家赔偿10000元。
淘宝网在核实情况后,支持李某的诉求,要求卖家赔偿10000元。
然而,卖家认为手表并非假货,拒绝赔偿。
双方协商无果后,李某将淘宝网及卖家诉至法院。
三、法院审理法院审理过程中,双方就手表的真伪进行了激烈的辩论。
卖家提供了购买手表的发票、保修卡等证据,证明手表为正品。
而李某则提供了第三方鉴定机构的鉴定报告,证明手表为假冒伪劣产品。
法院认为,淘宝网作为交易平台,有义务对平台上的商品进行监管,确保商品质量。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的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44条的规定,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不能提供销售者或者服务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消费者也可以向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要求赔偿。
法院判决:1. 淘宝网作为交易平台,未能充分履行监管义务,对李某的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2. 卖家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手表为正品,法院认定手表为假冒伪劣产品。
3. 淘宝网及卖家共同赔偿李某10000元。
四、案例分析本案是一起典型的电子商务法律纠纷,具有以下特点:1. 案件涉及电子商务平台与消费者之间的权益纠纷,体现了电子商务领域法律问题的复杂性。
2. 案件涉及商品质量问题,反映了电子商务领域商品质量监管的必要性。
义乌淘宝代运营诈骗案例
义乌淘宝代运营诈骗案例
事件描述:
最近,义乌市发生了一起淘宝代运营诈骗案。
该案涉及多名受害者,他们在追求“淘宝代运营”的过程中遭受了经济损失。
据了解,诈骗团伙利用了淘宝代运营的需求,以帮助店家提高销量和收入的名义进行诈骗。
他们通过QQ、微信等联系受害者,声称可以帮助店家代运营,实现销售增长。
受害者往往被他们美好的承诺所吸引,毫不怀疑地将店铺密码、支付宝账号等敏感信息提供给了诈骗团伙。
然而,一旦受害者将店铺控制权交给了诈骗团伙,他们就开始实施欺骗行为。
他们会通过篡改商品信息、刷单等手段,虚假提高店铺的销量和信誉。
在销售额达到一定额度后,他们会突然断开与受害者的联系,悄然离开。
很快,受害者发现自己的店铺遭到了封号或处罚,同时,他们还发现自己的银行账户被诈骗团伙盗取了资金。
经过调查,警方发现诈骗团伙通常利用黑客手段获取受害者的支付密码,将资金转移到其他账户上进行洗钱操作,使追索困难。
警方提醒广大店家,要警惕淘宝代运营诈骗。
首先,要保持警惕,不要轻易相信陌生人的承诺。
其次,不要将店铺的密码、支付宝密码等重要信息提供给任何人。
此外,在选择代运营机构或个人时,要仔细核实其资质和信誉,避免上当受骗。
如果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报警并与警方配合调查取证。
以上是义乌淘宝代运营诈骗案的简要描述。
通过这起案例,我们应该引以为戒,提高警惕,确保自身和店铺的安全。
新版网络骗术大揭秘——淘宝买家骗子最关注的人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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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运营网络诈骗案判决案例
代运营网络诈骗案判决案例
案例一:
在某地法院审理的一起代运营网络诈骗案中,被告人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电信网络、社交平台及支付平台等,通过发布虚假宣传信息、虚构事实等手段,诱骗他人购买指定商品并支付定金,最终骗取被害人财物的行为。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李某在2019年4月至2020年6月期间,
利用网络平台注册多个账号,以代运营企业为名义进行虚构宣传,声称可以帮助他人开展网络代运营业务,通过精心设计的商品图文介绍、虚假评论等方式吸引了大量潜在的受害人。
被告人李某在吸引到潜在受害人后,通过私聊、电话等方式与其取得联系,以各种理由要求受害人支付商品定金,并在支付后以各种借口拖延发货时间,最终将受害人骗取的定金据为己有。
这些被骗取的受害人中,有的支付了高额的定金,其中一名受害人被骗取了10万元人民币。
鉴于被告人李某的行为明显违反了我国《刑法》中有关诈骗罪的规定,最终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此案例表明,在网络环境中,诈骗分子利用虚假宣传手段,以各种方式骗取他人财物,并通过技术手段掩饰犯罪行为的迹象。
然而,法律并未对这种行为心存幻想,对于此类犯罪行为,将以严厉的处罚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警惕淘宝骗子利用消费者保证金进行诈骗
淘宝开店刚满15天,一张订单没有,却迎来了四个骗子。
真是忍无可忍,一定要把我的经历写出来,让骗子无处遁形,让淘宝新手不再受骗。
2013.10.14 淘宝店申请下来,正式开始我的淘宝历程。
当天拍照,稍作编辑(本店是专售波罗的海琥珀原石的,为符合原石的纯天然特性,对产品及图片都未作美化。
)第二天主要浏览淘宝其他卖家店铺,借鉴下宝贝名称、产品描述以及价格核定类的信息。
第三天也就是10.16号,开始发布宝贝。
有了前期的准备,宝贝上传倒是挺快。
下午接近六点时间,宝贝上架基本完成,正打算关闭电脑,就在此时迎来了我的第一次被骗。
17:53:27 叮咚声响起,骗子来我家啦。
有耐心的朋友可以浏览以下的聊天记录,看看骗子是怎么欺骗淘宝新手的买家拍下后我等了一会,没见付款,查看头像已经显示离开。
所以,我也离开了。
当晚还在想,这个买家是否拍着玩玩而已?还是接下来会付款呢?第二天迫不及待地打开电脑,发现订单还是未付款状态,同时收到他的留言消息。
原来我离开后几分钟,他又来联系人了,可惜我不在。
但是新开张的小店真心受骗子欢迎呀!上午快十一点钟,第二个骗子来敲门。
同样先抛出一个链接,简单地问下是否有货,然后就痛快地去拍下。
一会他又联系我说“怎么付不了款呢?”并且发给我一个截图因为自己也才接触淘宝,不明白是怎么回事,又怕耽误客户,所以立马把截图转给朋友。
朋友做淘宝好些年了,一看就说“别理他,骗子来的!”真是一语惊醒梦中人,难怪订单来得那么快。
于是我果断忽略他的存在。
2013.10.18 又来了一骗子,晚上我不在线,他是直接拍下然后留言让我联系他QQ。
因为知道了淘宝行骗这回事,我直接把他拉入黑名单。
果然,他没有来付款,交易也自动关闭了。
可是今天,淘宝店开张第15天,居然又有骗子找上门来,而且还是用相同的技俩。
不曝光真是对不住大家了,今天就写文一篇揭露淘宝骗子行骗全过程:1.行骗第一步:投石问路拍货之前骗子一般都会给你打声招呼,然后递个链接给你,笼统地问下“有货吗”,有时也会装模作样地跟你讨价一下,然后就痛快地说“我去拍下”。
淘宝诈骗处罚案例
淘宝诈骗处罚案例
男子李某因疫情期间长时间没有工作,经济困难,遂让妻子司某一起,以刷单为由收取被害人刷单本金后,下单再退款,骗取他人本金。
近日江西省芦溪县人民法院审结该案,以犯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司某、李某拘役四个月,缓刑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2019年底,司某加入了一个淘宝刷单群,通过为淘宝商家刷单的方式赚取佣金。
2020年2月6日至3月期间,司某以刷单名义接受他人转入用于刷单的本金,通过下单后再退款的方式,并将被害人拉黑,使用自己及家人等支付宝、淘宝账号诈骗他人钱财共计人民币5962.32元。
案发后,司某、李某已全部退赃,并取得了部分被害人的谅解。
法院经审理认为,司某、李某在共同犯罪中作用相当,不划分主从犯。
二人系坦白,并自愿认罪认罚,可从轻处罚;其归案后积极退赃,并取得部分被害人的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其主动缴纳罚金,可酌情从轻处罚。
二人犯罪后有悔罪表现,根据我国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并结合当地社区矫正机构的调查评估意见,可给其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对其适用非监禁刑。
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电商法律案例小故事(3篇)
第1篇在一个阳光明媚的周末,李小姐如往常一样,打开了自己家的电脑,浏览着各大电商平台。
她最近对一款名为“梦幻口红”的产品情有独钟,这款口红以其独特的颜色和滋润效果吸引了她的注意。
于是,李小姐毫不犹豫地在某知名电商平台上购买了三支。
下单后,李小姐满心期待地等待着快递的到来。
然而,当她收到口红时,却发现口红颜色与自己想象中的相差甚远,滋润效果也不如宣传的那样。
愤怒的李小姐立刻联系了卖家,要求退货。
卖家在接到李小姐的投诉后,表示愿意退换货,但要求李小姐提供口红在外包装上的照片以及口红本身的图片,以证明口红存在质量问题。
李小姐认为卖家在无端推卸责任,于是拒绝了卖家的要求。
双方僵持不下,李小姐一气之下将卖家诉至法院,要求卖家退还货款并承担诉讼费用。
卖家则辩称,口红颜色差异是正常现象,且口红在外包装上并未注明“颜色仅供参考”的字样,因此不应承担责任。
案件审理过程中,法院经过调查取证,发现这款“梦幻口红”的确存在颜色差异的问题。
然而,卖家在销售口红时,并未在产品详情页或外包装上明确告知消费者颜色仅供参考。
因此,法院判定卖家存在误导消费者的行为,应退还李小姐货款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这个案件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也让我们看到了网络购物纠纷背后的法律较量。
故事的主人公李小姐,作为一名普通消费者,在网络购物过程中遭遇了产品质量问题,勇敢地维护了自己的合法权益。
这充分体现了我国法律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
首先,从法律角度来看,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有权要求商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条规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应当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不得存在虚假宣传、欺诈消费者等违法行为。
”本案中,卖家在销售口红时,未在产品详情页或外包装上明确告知消费者颜色仅供参考,存在误导消费者的行为,违反了法律规定。
其次,从电商平台的监管角度来看,各大电商平台在保障消费者权益方面负有重要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对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实行责任制。
开网店被骗案例
开网店被骗案例我曾经开过一家网络服装店,但最终被骗,以下是我的亲身经历。
在几年前,我提前规划好了自己的店铺名称和产品定位,买了域名和服务器,开始了自己的电商之路。
当时,电商行业刚刚起步,我看到了市场的潜力,对此充满了信心。
起初,我在网上寻找厂家合作,希望与他们直接合作,省去中间环节的费用。
然而,由于缺乏经验,我很容易被一些不良商家骗取信任。
有一天,我收到了一位自称是服装厂家的人的邮件,声称他们能够提供价格优惠的服装,并提供一些样品供我参考。
我非常高兴,觉得这是一个很好的机会。
我和这家厂家进行了多次沟通,通过邮件、电话和视频会议等方式,他们给了我一个很好的感觉,我对他们的产品质量和价格都非常满意。
他们还保证能够提供稳定和及时的供货。
于是,我决定与他们进行合作。
我支付了一笔款项作为合作定金,并在合同上签署了双方的合作条款。
在合同中,他们承诺要按照我提供的订单数量和质量要求进行生产,并承诺提供售后服务。
然而,事实远远不如预期。
在我支付完定金后,这家厂家开始变得不可靠起来。
他们不回复我的邮件,也不接听我的电话,根本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开始生产。
我开始感到焦虑和担心。
为了保护自己的权益,我不断给他们发信让他们解释情况,但他们始终没有回应。
我也试图联系他们的上级领导,但得到的回答仍然是无法联系。
最终,我明白了自己被骗了。
我支付的定金就像是钱扔进水里一样,完全没有任何回报。
同时,我也无法取消合同或寻求其他形式的补偿。
我感到非常失望和沮丧。
这次经历让我深刻认识到了网络开店的风险和需要慎重对待。
在选择合作伙伴时,要多方面斟酌,调查对方的信誉和实力,不要轻易相信对方的承诺。
此外,我也认识到了合同的重要性。
在与供应商或合作伙伴签署合同之前,要详细阅读合同条款,确保自己的权益能够得到保障。
如果发现合同中有问题或风险,一定要与对方进行协商或寻求专业法律意见。
虽然这次经历给我带来了沉重的打击和经济损失,但我相信我能够从中吸取教训,并变得更加谨慎和成熟。
网络诈骗案例分析:虚假电商平台
网络诈骗案例分析:虚假电商平台一、案例背景近年来,随着网络的普及和电子商务的飞速发展,网络诈骗案件呈现出多样化、技术化的趋势。
其中,虚假电商平台诈骗案件屡见不鲜,给消费者带来了严重的经济损失和心理困扰。
本文将以一起虚假电商平台诈骗案例为例进行分析,并探讨如何有效预防和应对此类案件。
二、案例描述某消费者小王在浏览网页时发现了一个电商平台,平台上售卖的商品种类丰富,价格低廉,吸引了他的注意。
小王心生购买欲望,于是在平台上选购了一些商品并进行了支付。
然而,随后小王却发现无论如何联系平台客服都无法收到商品的发货信息。
经过多次询问和催促,小王终于意识到自己很有可能遭遇了电商诈骗,他遭受了经济损失,也感到非常愤怒和不安。
三、案件分析1.虚假宣传诱骗虚假电商平台诈骗往往以虚假宣传和低价商品为诱饵,吸引消费者上当。
在该案例中,平台宣称商品种类齐全、价格优惠,实际上却根本没有实物商品或根本无法按时发货。
这种虚假宣传是引诱消费者上当的关键手段。
2.虚假客服欺诈诈骗平台往往设立虚假客服,通过伪装成正规客服形象,对消费者进行漫天承诺和虚假解释,以牢靠、深信不疑的态度安抚受害者的不安,延长其上当受骗的时间,制造时间差,在最后窃取受害者的钱财。
3.虚假网站欺诈虚假电商平台往往制作精美的网站界面,标榜自己是国际知名品牌,甚至伪造行业认可的资质认证标识,从而让消费者产生误解,以为自己在和一个正规的电商平台交易,而事实上却是一个欺诈平台。
四、案件影响虚假电商平台的诈骗行为不仅使受骗者蒙受经济损失,还给他们的心理健康带来了极大的负面影响。
他们在得知自己受骗之后,常常感到愤怒、无助和恐慌,甚至有的人会因此产生焦虑、抑郁等心理问题。
这不仅对受骗者本人造成了伤害,还给其家庭和社会带来了负面影响。
另外,虚假电商平台的存在也严重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秩序,损害了电子商务行业的整体形象和信誉。
五、预防和应对措施鉴于虚假电商平台的诈骗手段层出不穷,消费者应具备一定的识别和防范能力。
诈骗案例
诈骗案例案例一:孙某在网上购买东西支付完成后,接到陌生电话打给她自称是淘宝店铺的客服,称其在网上买的东西未支付成功,要填写退货单,重新购买,报警人填写完退货单后,发现银行账号被支付宝支走5000元。
孙某填写的退货单的内容包括银行卡号,身份证号,支付密码。
这三样信息是非常关键的,特别是支付宝的支付密码,记住所有的密码是不需要让别人知道的。
案例二:朱某在淘宝店铺拍下一件衣服并且己付款到支付宝,几分钟后有人打电话来声称自己是卖家,谎称订单有问题需要退款重新拍,并且发给朱某一个支付链接。
朱某付了几次款都显示不成功,后查询银行卡余额发现少了两千多元。
朱某再通过淘宝网联系自己购物的店主,店主称他不知晓此事,电话也不是他打的。
此案也是以真实的淘宝网店作为掩护,不法份子首先窃取了店主的交易信息,得到了买家的信息之后谎称是卖家,将提前制作好的钓鱼链接发送给买家,买家不熟悉购物流程,点击了不法份子发送的钓鱼链接后就出现了页面的跳转。
更为严重的是,不法分子还会以订单卡单、超时为由对消费者进行二次欺诈。
这里要注意的是钓鱼网站,大部份与普通网站的页面很像,但并不是我们要进入的网站。
钓鱼网站有可能会给电脑带入病毒或者是记录你输入的卡号密码等信息,然后再对你的钱款进行窃取。
案例三:同学杨某在网上看中一套书,称先发货后付款,对方打来链接让其在线支付,订单金额为1角钱,支付跟淘宝支付一样,于是填好信息提交了,系统显示交易繁忙,反复几次不成功,这时问题出现了,手机短信提醒消费网上支付5000元,问对方客服说确定已收到这笔钱会全额退还,可过三天后问客服,说差这差那的,那么一个网络诈骗就形成了,由于消费者没及时报案,钱已被诈骗转走,损失无法挽回。
浏览网页或者购物时要注意按正规的导航页面或者自己输入网址进入,不要随意打开他人发来的链接,特别是有关支付钱款的页面,一定要按正常程序进入。
案例四:犯罪分子冒充公安机关或其他办案单位的办案人员,通过网络电话给受害人拨打电话,利用换号软件使其来电显示为办案部门对外公布的固定电话号码,谎称在侦办一起案件中发现用受害人身份证开户的银行卡涉嫌为犯罪分子洗钱,并以录口供为由,询问以其身份开户的所有银行账号及存款数额,最后称其身份可能己被犯罪分子盗用,需将以其身份开户的所有银行帐户冻结,进而要求受害人将钱款存入所谓的“安全账户”,以达到其诈骗钱款的目的。
消费者诉讼维权十大典型案例
消费者诉讼维权十大典型案例今天小编为大家收集整理了关于消费者诉讼维权十大典型案例,希望大家会喜欢,同时也希望给你们带来一些参考的作用!01、网络商铺售假应对网络平台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某宝网络公司诉姚某服务合同纠纷案主要案情2007年9月,姚某在某宝网上注册会员,并与某宝网络公司签订《某宝平台服务协议》,经营名为“某某宠物”的店铺,销售各类猫粮等宠物用品。
《某宝平台服务协议》约定:商家不得在某宝平台上销售国家禁止或限制的商品,以及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商品。
如商家的行为使某宝及其关联公司遭受损失,包括自身的直接经济损失、商誉损失等间接经济损失,商家应当赔偿某宝网及其关联公司的全部损失。
2016年4月22日,某“买家”在姚某开设的店铺购买某品牌的幼猫粮一袋,实付人民币99元。
上述商品鉴定为假货。
某宝网络公司遂以姚某违反某宝平台服务协议且造成其商誉损失为由提起诉讼,要求姚某予以赔偿。
法院裁判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某宝网络公司、被告姚某签订的《某宝平台服务协议》约定:如被告的行为使某宝网络公司及其关联公司遭受损失,包括自身的直接经济损失、商誉损失等间接经济损失,应当赔偿某宝网络公司及其关联公司的上述全部损失。
被告以掺假的方式持续在某宝网上出售假货,其行为不仅损害了与商品相关权利人的合法权益,而且降低了消费者对某宝网的信赖和社会公众对某宝网的良好评价,对某宝网的商誉造成了损害,故被告应当就此予以赔偿,法院综合考虑姚某经营时间、商品价格和利润等因素,酌情确定被告赔偿100,000元。
点评近来年,在各类网络平台上开设网络商铺成为不少经营者必不可少的经营渠道。
网络商铺与传统线下商铺的区别,就是商品不可现场辨识,只能凭借网上店家的宣传页面等辨别商品的品牌、型号等基本产品信息。
于是,有些网络商铺利用这种差别,在出售商品时,掺杂、掺假、以次充好。
在大数据背景下,电商平台在信息掌握、技术力量等方面具有“先天优势”,特别是随着电商平台的发展逐渐成熟,主动进行假货治理的需求日益迫切。
爱法律有未来的骗取案例
爱法律有未来的骗取案例
2020年7月下旬,被告人方某某、马某某、袁某某(方某某女朋友)合谋,方某某与马某某合伙租赁湖北省枣阳市万象城小区7栋2单元2606号室作为活动地点,购买电脑、办公物品,由袁某某作为“运营老师”,招募被告人赵某某、陶某某、荣某某、罗某某、刘某某、齐某某、李某某、李某玲、孙某、冯某某、莫某某、谢某某以及赵某某(另案处理)为业务员,被告人吴某为售后运营人员,对淘宝店主实施诈骗。
诈骗过程中,赵某某、陶某某、荣某某、罗某某、刘某某、齐某某、李某某、李某玲、孙某、冯某某、莫某某、谢某某、赵某某作为业务员谎称自己为淘宝店主,按照“话术”(行骗所用的聊天剧本)通过网聊取得相关淘宝店主信任后,向对方推送袁某某微信。
有关淘宝店主被害人添加袁某某微信后,袁某某谎称自己为淘宝店铺运营老师,以帮助被害人代运营淘宝店,提高被害人淘宝店铺浏览量、等级、销量、营业额为幌子,向被害人推销“创业板”(费用2380元、运营期1年)、“旗舰版”(费用3580元、运营期3年)、“尊享版”(费用5980元、运营期5年)代运营套餐,让被害人选择并缴款。
被害人缴纳定金或全款后,袁某某向被害人推送售后运营人员QQ号(由方某某、马某某、吴某三人共用)。
后方某某、马某某、吴某通过帮助被害人装修店铺、购买“流量宝”软件、安排业务员到被害人店铺里购买部分商品等方式,短期内造成被害人店铺浏览量大量增加的效果,要求被害人缴纳尾款。
被害人交清尾款后,不再理睬被害人或将被害人联
系方式拉黑。
诈骗的款项除支付人员工资、提成外,由方某某、马某某分成。
采用上述手法,2020年7月至2020年11月,被告人方某某、袁某某、马某某与其他被告人共同诈骗作案60起,诈骗金额共计217532元。
大学生被网络诈骗案例和相关法律法规
大学生被网络诈骗案例和相关法律法规
案例:
9月14日,湖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刘璐网购后,接到淘宝店客服人员来电,称网站系统升级,刘璐之前的支付无效,需要在支宝上进行激活才能退款。
相关法律法规:
对于诈骗集团的首要分子、主犯、累犯、惯犯,坚决从重处罚。
但对于初犯、偶犯、未成年人、在校学生,应当综合考虑其地位作用、主观恶性、认罪态度、悔罪表现等,依法从宽处罚。
特别是近年来发现有诈骗犯罪集团蛊惑、利诱在校大学生、刚毕业大学生参与实施诈骗,对于这类人员,只要其悬崖勒马,真诚悔罪,还是以教育、感化、挽救为主,依法从宽处罚。
对于其中犯罪情节轻微、危害相对不大的,可以依法不起诉或免予刑事处罚。
淘宝无货源立法案例
淘宝无货源立法案例
在草根创业者圈子里,很多人(尤其是入行3年的新人),聊得最多的项目是:无货源开店。
后面发展到无货源店群(开好几个店)。
这个项目在淘x、京x、拼xx、抖x小店本身就是灰色擦边的。
而现在警方已经定性:无货源开店就是违法、就是骗局。
最近武汉市公安局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分局打掉一个披着电商公司外衣,以帮助打造运营网络店铺为幌子专门进行电信网络诈骗的犯罪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98名,涉案金额高达1000余万元。
该公司把网店孵化费用分为ABC三个套餐,承诺在缴纳4900元至9900元不等的费用后,一个半月即可回本,三个月轻松实现盈利,月收入最高可达15000元。
还称交钱后有专业的运营团队帮助打造运营店铺,在家即可实现“淌赚”。
经民警侦查发现,该公司所谓°运营"的数千家网店中,没有一个成功的案例。
在受害人发现被骗要求退款时,客服人员采取拖延、屏蔽、拉黑等方式拒绝退款。
以上片段引用自公安部刑侦局。
上面的违法行为是因为行骗,而下面的无货源开店则是因为个人信息
贩卖。
具体操作流程是:不知道从哪里搞了一批身份证开店,比如,淘x开了30个小店,每个小店可能每天收入只有几百元,但耐不住店多啊?用户在淘x下单后,他们就用软件或人工的方式,去拼xx下单。
因为这事,很多草根创业者都被抓了。
所以很多人问我:无货源开店能做吗?我看很多人都赚到钱了。
本文已给出答案了。
无货源开店,自古以来都是各大平台不允许的,而现在也被警方定性了。
淘宝卖家集资案例
淘宝卖家集资案例
淘宝卖家舒某某从2021年开始在洪江市黔城镇、双溪镇先后经营了洪江市某烟酒行、洪江市某工艺饰品生活馆二家店铺和洪江市某花卉苗木种植专业合作社项目。
经营过程中舒某某陆续从其亲戚、同事中借款作为上述店铺、项目的周转资金。
因经营不善,近几年一直处于亏损状态,逐渐资不抵债。
2021年以后,为了归还借款,舒某某许诺月息为2分或3分的高利息找人借款,以维持其资金运转。
于是,在数年时间里,舒某某以店铺压货、投资苗圃项目等名义,通过从怀化市、洪江市、洪江区境内的不特定社会公众人员杨某某、李某某等约50余人处借款。
但因支付的借款利息过高,其资金运转仍然十分紧张,舒某某遂开始通过借民间高利贷来撑住资金周转,不断以“拆东墙补西墙”的方式借新债还旧债,致使其债务越积越多,还款压力越来越大,导致资金链最后断裂。
2016年8月初,当舒某某得知债权人到其店铺催债闹事后,为逃避债务遂与其丈夫段某某一起潜逃至云南省大理市,并更换了手机号码。
至案发时止,仍有集资本金736.32万元未归还集资群众。
[判决结果]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舒某某明知自己无归还能力,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和隐瞒真相的方法,以高额利息为诱饵,向社会公众非法吸资金,且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集资诈骗罪。
法院以集资诈骗罪判处舒某某有期徒刑十一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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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骗案例,新手必学
2008-12-23 19:28:02 作者:佚名来源:互联网
案例一:(利用新手不熟,发假淘宝客服邮件骗卡密)
1.一天%26ldquo;生意火爆%26rdquo
看到四周同学在网上开服饰、化妆品店,小李跃跃欲试,也想掘%26ldquo;第一桶
金%26rdquo;。
于是小李用身份证在淘宝网上注册了一家店,试着经营各类虚拟点卡、游戏充值卡。
小李把信息公布在网上,很快就有人向他询问:是否有面值300元人民币的征途(游戏)卡?小李按捺不住兴奋,手忙脚乱地一边向上家咨询怎样提卡,一边稳住买家。
确认平台有货后,小李便告知那个买家先付款到支付宝中介,便能发货。
那个买家买了2张卡后,催小李发货,还发来了已付款的截图(后证实这图用软件处理过)。
可小李看到的交易记录中显示%26ldquo;买家未付款,等待买家付款%26rdquo;,便询问经销商:%26ldquo;在什么情况下能发货?%26rdquo;对方回复说:只要在%26ldquo;已卖出的宝贝%26rdquo;(淘宝网中交易记录)栏目中,看到有%26ldquo;卖出%26rdquo;记录就可以。
小李据此确信买家已把钱打到交易中介支付宝,就将征途卡的卡号和密码通过淘宝旺旺发给了买家,做成了开店之后的第一笔生意。
2.买家威胁要投诉
这一%26ldquo;卖%26rdquo;,随后一发不可收拾,十多个买家同时向小李发送购买信息。
买家都说已付款,催小李发货,并威胁:%26ldquo;再不发货我就去投诉你!%26rdquo;小李被催得紧,虽然心存犹豫,但无法核查,只得给部分买家退款。
但这些买家说:%26ldquo;你以为说退就退啊?我几千元钱打给你,退款得3天才收到!你不发货我就叫你在淘宝网上永远开不了店!%26rdquo; 无奈,小李一狠心,冲到学校的ATM机,分几次将1万元转账到飞帆平台的银行账号里,提出了几十张卡的卡号和密码,在网上一一发给买家。
3.受骗者不止一人
游戏卡发出后没有一个买家确认收到货,还有不少买家推说游戏卡有问题,无法充值。
小李觉得情况异常,再一查买家信用,所有的号都是新注册的,没有任何成交记录。
小李害怕了,再次询问经销商,并把交易状态的图片截下来发了过去,这才知道被骗。
经销商表示同情,并告知这种情况已多次发生。
小李向学校保卫处报了案,希望尽快通过IP查明
对方地址,但这些买家早已下线,逃之夭夭。
转眼就损失了1万元的小李为了不让父母担心,只得拼命打工,赚回下学期的学费和生活费。
在等待警方调查的日子里,小李在淘宝旺旺上仍然收到类似骗子的信息,他们都挑店铺里价格最贵的商品询问,还自称需要量很大;他们所有的账号都是新近注册的,没有任何信用记录。
网络如海洋,在布满机会的同时也隐藏着危险。
为此提醒想在网上创业的朋友:网上开业要谨慎,不要被%26ldquo;生意兴隆%26rdquo;的假象冲昏头脑。
案例二:(利用钓鱼网骗取网银帐号与口令)
开店块半个月了,生意很清淡,一有人跟我咨询,我都特激动,赶紧回复买家,前天一个生疏人发给我消息说想从我这里批发,我兴奋的有点忘乎所以了,一点警惕心都没有,他说他没有支付宝想直接汇款给我,我就答应了,后来他说怕付完款我不给他发货,就说让我去商务网做个信用保证还给了我个网址,我想都没想就点进去了(第一步就中圈套了)我一看交保证金才1元,想也没想就往里面汇了1元钱,可我打开银行页面的时候发现跟以往不太一样,怎么口令卡那一栏是个红叉呐,我以为是我网速问题就刷新了一下,把口令输进去了,结果一看我银行账号钱全部汇走了,当时哭的心都有了,后来我知道这只是骗子常用的伎俩,因为我急功近利才被骗的,希望大家不要上这种当了,引我为介吧。
案例三:(看似相同帐号行骗)
我是个网络游戏爱好者,也做些游戏生意,当然免不了要交易,要交易就很轻易碰到骗子。
一次一个买家要买我的游戏点卡,我一看生意来了,于是跟他聊了起来,当时我看到他的旺旺是新注册的,没有交易记录,信誉为0,也多了个心眼,他说要买我的点卡,我心里想,要买就买吧,我是看到钱才会发货的。
然后他就拍下我的宝贝,过了一小会我一看,买家已付款,紧接着他就吹我发货了,既然钱已经到支付宝了,我还有什么理由不发货呢,当我发货到一半的时候,忽然另一个旺旺跳出来了,他问我怎么会把钱付给我的,我一看傻了眼,两个同样的%26ldquo;网名%26rdquo;?(你们肯定要问我,淘宝是不可能出现两个同样的网名的,其实他们的网名不放在一起作比较,,很难一下子看出,举例liaoli与1iao1i,头个字母是数字1跟字母L)。
认为第二个出现的是骗子,也没理,就接着发货,第二个出现的买家就不时的问我,要我发货,这时候我熟悉到了自己已经上当了,可是一切都已经晚,只能自认倒毒了,已经付款的买家申请退款了,并上传了凭证,我也上传了相关的凭证,最后我俩各承担一半的责任。
不过也损失了160多元。
第二个出现的也是被骗的买家,直到今天我才知道的,也不敢绝对的肯定。
以前一直认都是同一个人。
为什么我才知道,今天来逛
论坛,碰到了一个被骗的买家,他也是贪图便宜,结果被骗了90多元,然后我就跟这位受骗都聊起了被骗的过程,那人发给他一个连接,打开那连接不是他本人的,这情况好多人都知道的,既然知道为什么还要拍呢,哎。
人家不是初学者嘛,哪知道这些,自动发货,怕什么呢,拍就拍呗。
这一拍还不就上当了,那骗子发的连接是个防造的网店,一打开,里面的东西都跟淘宝上面的一样,买家的信誉,交易记录全都有,其实他是防了另一个人的网店,只要你一点他的连接就会进入到正真卖家的店里(跟假店的页面看上去是差不多的),这时候你就上当了。
当然作为一个老淘客,才不会上这个当呢,里面的漏洞百出,一看就知道,作为一个新手,哪会了解这么多呢。
最后我提醒那些新淘客要注重几点:一,不要贪图便宜;二,尽可能少跟新注册的旺旺、信誉为0的淘客交易,百分之九十五的都是骗子,三,假如你是卖家,当对方付款之后,你要留意下付款人跟正在与自己交易者是不是同一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