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总承包服务费的取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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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承包服务费取费标准

总承包服务费取费标准

总承包服务费取费标准总承包服务费是指承包商承包工程项目的全部工作,包括组织设计、施工、采购、监理等所有工作内容,并按合同约定的质量、工期和安全等指标完成工程,并负责工程的质量保修。

总承包服务费的取费标准是项目实施中非常重要的一环,直接关系到工程项目的成本和质量。

因此,合理确定总承包服务费取费标准对于保障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至关重要。

一、总承包服务费的计算方法。

总承包服务费的计算方法一般包括固定总价、成本加酬金和成本加利润三种方式。

固定总价是指承包商按照合同约定的总价承担全部工程项目的全部责任,包括设计、施工、采购、监理等所有工作内容。

成本加酬金是指承包商按照工程项目的实际成本加上一定的酬金来确定总承包服务费。

成本加利润是指承包商按照工程项目的实际成本加上一定的利润来确定总承包服务费。

二、总承包服务费的取费标准。

1. 固定总价。

固定总价的取费标准一般是按照工程项目的复杂程度、工程规模、技术难度、市场行情等因素来确定的。

在确定固定总价的取费标准时,需要充分考虑到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合理确定承包商的利润空间,同时也要保证工程项目的质量和工期。

2. 成本加酬金。

成本加酬金的取费标准一般是按照工程项目的实际成本加上一定的酬金来确定的。

在确定成本加酬金的取费标准时,需要充分考虑到承包商的实际成本情况,合理确定酬金比例,同时也要保证承包商的合理利润空间。

3. 成本加利润。

成本加利润的取费标准一般是按照工程项目的实际成本加上一定的利润来确定的。

在确定成本加利润的取费标准时,需要充分考虑到承包商的实际成本情况,合理确定利润比例,同时也要保证承包商的合理利润空间。

三、总承包服务费取费标准的调整。

在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如果发生了工程变更、市场行情波动、政策法规变化等情况,可能会影响到总承包服务费的取费标准。

因此,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对总承包服务费的取费标准进行及时调整,保证承包商的合理利润空间的同时,也要保证工程项目的质量和工期。

总承包服务费、总包管理费、总包配合费概念解读及计价

总承包服务费、总包管理费、总包配合费概念解读及计价

总承包服务费、总包管理费、总包配合费概念解读及计价 -一叶轻舟一、总承包服务费的产生工程模型建立:以A、B、C、D分别代表发包人、总承包人、承包人、分包人,以a、b、c 分别代表发包内容智能化系统工程、市政绿化工程、主体工程。

现在他们之间的关系如下图:发包人(A)(a+b+c)总承包人(B) 承包人(C) (b+c) (a)分包人(D)(b)通过图示我们可以获得如下信息:1、 A与B之间签订的是施工总承包合同,此次发包没有产生总承包服务费。

2、A与C之间签订的是施工承包合同,俗称业主单独分包合同,也称业主平行发包合同。

此次发包产生了总承包服务费(简称“情形一”,下同),由A向B支付。

3、 B与D之间签订的是施工分包合同。

(1)当A要求以分包合同与D直接结算时,产生了总承包服务费(简称“情形二”,下同),由A向B支付。

(2)当A仍以总承包合同与B结算,而D要求B提供总承包服务时,此时产生的总承包服务费(简称“情形三”,下同)由B与D在分包合同中约定,由D向B支付,与A无涉。

二、相关条款解读(一)《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081、条文引用【条文】总承包服务费总承包人为配合协调发包人进行的工程分包自行采购的设备、材料等进行管理、服务以及施工现场管理、竣工资料汇总整理等服务所需的费用。

【要点说明】“总承包服务费”是在工程建设的施工阶段实行施工总承包时,当招标人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对工程进行分包和自行采购供应部分材料设备时,要求总承包人提供相关服务以及对施工现场进行协调和统一管理、对竣工资料进行统一汇总整理等所需的费用。

与“03规范”规定为“为配合协调招标人进行的工程分包和材料采购所需的费用”相比,“08规范”的定义及其条文说明更加明确、具体,包含内容更加广泛。

2、条文解读(1)08清单规范规定的总承包服务费的适用情况,包括“情形一”、“情形二”两种情况下产生的总承包服务费。

总承包服务费

总承包服务费
零星工作项目费的内容:是指招标人在整个工程施工过程中, 有可能使用中标人(承包商)的人工做一些劳务,使用机 械搬运其设备等,使用一部分材料做工程之外的少量杂活 等等而发生的费用。
零星工作项目表编列:招标人在编制工程量清单时,要列明 可能需要的人工、材料、机械的数量、品种、规格、型号、 标准等。
零星工作项目费的报价:投标人要视清单列明的情况自主报 价。
总承包服务费的额度:各地不一样,有的按分包工程的合同价 %计取。在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中,均由投标单位自主报 价。
香港及国外叫法:“指定金额”。指定金额指为由指定分包人 执行的工程或服务,或由指定供应商供给的材料或货物所预 留的金额 。
零星工作项目费
完成招标人提出的,工程量暂估的零星工作所需的费用。
零星工作项目费的结算:结算时,按实际发生的数量和承包 人所报的单价进行计算和支付。
香港及国外叫法:“计日工”(一种依据工人花费的时间、 所消
耗的材料(物质)和占用的机械对工作进行估价的方法),
其内容及涵义基本上与“零星工作项目费”相似。
总承包服务费
总承包服务费的使用条件:就是“配合协调招标人进行的工程 分包和材料采购”,工程分包是指由于总包的某些资质达 不到,而要分包给有资质的企业施工,由此影响施工降效 的经济补偿和配合费用,由招标人支付;材料采购是指招 标人买材,投标人负责运输、保管的费用。
总承包服务费的内容: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一般情况下包 括协调工程进度、各专业交叉作业的配合等。如果分包单 位利用主体施工的脚手架、垂直运输机械设备、修补凿洞 的费用,不在此列,另由双方商确,(一般是分包费用在 分包工程造价的2%左右)。

总承包服务费的计取原则及标准

总承包服务费的计取原则及标准

总承包服务费的计取原则及标准以总承包服务费的计取原则及标准为标题,本文将详细介绍总承包服务费的计取原则和标准,以帮助读者更好地了解和应用相关知识。

一、总承包服务费的计取原则总承包服务费是指在总承包合同中,总承包商按照约定从业主处获得的报酬。

总承包服务费的计取原则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公平合理原则:总承包服务费的计取应当公平合理,既不能损害业主的利益,也不能使总承包商承担过重的经济负担。

2. 紧密联系原则:总承包服务费的计取应与总承包商提供的服务内容和质量紧密相关,反映出总承包商的劳务价值。

3. 透明度原则:总承包服务费的计取应当明确、透明,总承包商和业主双方都应清楚了解费用的构成和计算方式。

4. 诚实守信原则:总承包商在计取总承包服务费时应当诚实守信,不得采用虚报、低报等手段进行费用的计取。

二、总承包服务费的计取标准总承包服务费的计取标准是指总承包商计取总承包服务费的具体金额或计算方式。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市场实践,总承包服务费的计取标准主要有以下几种形式:1. 固定金额标准:按照合同约定的固定金额计取总承包服务费,不随工程进展或费用变化而变化。

这种计取标准适用于工程范围和服务内容相对固定的情况。

2. 百分比标准:按照合同约定的工程造价的一定百分比计取总承包服务费。

这种计取标准适用于工程造价较大、费用变动较大的情况,可以根据工程规模和复杂程度进行调整。

3. 单价标准:按照合同约定的工程计量单位和单价计算总承包服务费。

这种计取标准适用于工程量较大、工程项目较多的情况,可以根据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进行计算。

4. 综合标准:综合考虑工程造价、工期、质量要求等多个因素来确定总承包服务费的计取标准。

这种计取标准适用于工程项目较复杂、工期较长、质量要求较高的情况,能够更好地体现总承包商的综合能力和劳务价值。

总的来说,总承包服务费的计取标准应当根据具体情况进行选择和确定,以保证费用的合理性和透明度。

总承包服务费的解释

总承包服务费的解释

“总承包服务费”是在工程建设施工阶段实行施工总承包时,当招标人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对工程进行分包和自行采购供应部分设备、材料时,要求总承包人提供相关服务(如分包人使用总包人脚手架、水电接剥等)和施工现场管理等所需的费用。

在施工合同中,我们往往会自觉或不自觉地将总包管理费和总包配合费概念混淆,可能造成许多不必要的法律纠纷。

那么究竟什么是总包管理费,什么又是总包配合费呢?所谓总包管理费,根据《建筑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

” 如果当总承包人要求发包人同意其分包时,发包人往往要求总承包人同意由其直接与分包人结算,并约定以分包工程价款的一定比例向总承包人支付总包管理费。

此时总承包单位收取的是名符其实的总包管理费。

所谓“总包配合费”,根据《合同法》第二百八十三条规定,发包人除具有按时足额支付工程价款的法定义务外,还应承担向承包人提供符合要求的施工条件的义务。

因此,当发包人采取总包加平行发包模式时,也就是我们一般所说的由发包人指定直接发包的专业工程项目,其施工条件往往需要总承包人配合才能满足,此时,发包人会与总承包人签订就总包人提供的配合工作(例如脚手架、垂直运输等)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总承包人在切实提供了这些配合工作后,向发包人收取的一定费用,有时双方在合同约定中往往也将其称之为总包管理费,但是,其实质是收取的是总包配合费。

总包管理费与总包配合费所约定的主体和取费的形式相同并且取费比例相近,所以,在实际工作中,往往二者容易混淆,甚至正好相反,以至于当需要配合的专业工程项目质量或工期出现问题时,发包人往往要求收取“总包管理费”的总承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其实对此应该明确加以区别的,总承包人收取总包管理费与总包配合费二者的主要区别是:总承包人对该专业工程项目是否有发包权,若有,则对该专业工程项目有管理的义务,则收取的费用无论如何,其性质是总包管理费,若无,则对该专业工程项目无管理的义务,其性质仅是总包配合费。

总承包服务费详细介绍

总承包服务费详细介绍

总承包服务费详尽介绍总承包服务费在《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 )(以下简称“清单规范”)中 209 条定义为“总承包人为配合协调发包人进行的工程分包和自行采买的设备、资料等进行管理、服务以及施工现场管理、竣薪资料汇总整理等服务所需的花费。

”由此看业,总承包服务费是对发包人指定分包而言的,是总承包单位配合协调发包人指定分包或供货发生的花费,在清单规范条则说明4.2.6 条第 4 款中包含三种状况:发包人仅要求对分包的专业工程进行总承担保理和协调,总承包人所需的花费,本文称之为总承担保理费;发包人要求对分包的专业工程进行总承担保理和协调,并同时供应配合服务,总承包人供应配合服务所需的花费,本文称之为总承包配合费;发包人自行供应的资料、设备,总承包人所需的保存花费,本文称之为总承包保存费。

上述每种状况所包含的详尽内容,当前沿未见威望解说,致使施工过程中纠葛不停,轻则增添协调难度,重则影响工期,增添价款,对工程管理造成极大影响,本文联合工程实践,研究一下每种状况所包含的详细内容和整体费率取值,供工程洽商合同时参照。

总承包服务费所含内容的界定总承担保理费。

是总承包单位非经过增添人工、资料、机械等基本直接花费,仅靠管理,包含协调发包人指定分包工作所发生的管理花费,详细包含以下几种:捍卫管理:由总承包单位在现场门口配置保安对所有出入场人员、物料检查、登记、成立档案、收发胸卡和宣传教育,向当地公安管理部门申报、招待检查等。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由分包单位对所承包的工程内独立进行安全防备、消防捍卫、场容卫生和环境保护等项工作,总承包单位实行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以确保整体工程质量切合施工合同承诺的质量标准,并对出现的质量问题或事故肩负连带责任。

界面管理:该分包单位施工前道工序具备条件和施工范围确实认及为其余单位施工达到的质量要求认同。

标高、轴线供应:由总承包单位指定分包工程所需标高、轴线控制点(线),由分包单位自行丈量、复线,并由总承包单位查收并签认。

总承包服务费、总包管理费、总包配合费的概念解读及计价

总承包服务费、总包管理费、总包配合费的概念解读及计价

总承包服务费、总包管理费、总包配合费的概念解读及计价一、总承包服务费的产生工程模型建立:以A、B、C、D分别代表发包人、总承包人、承包人、分包人,以a、b、c分别代表发包内容智能化系统工程、市政绿化工程、主体工程。

现在他们之间的关系如下图:发包人(A)(a+b+c)总承包人(B) 承包人(C)(b+c) (a)分包人(D)(b)通过图示我们可以获得如下信息:1、 A与B之间签订的是施工总承包合同,此次发包没有产生总承包服务费。

2、A与C之间签订的是施工承包合同,俗称业主单独分包合同,也称业主平行发包合同。

此次发包产生了总承包服务费(简称“情形一”,下同),由A向B支付。

3、 B与D之间签订的是施工分包合同。

(1)当A要求以分包合同与D直接结算时,产生了总承包服务费(简称“情形二”,下同),由A向B支付。

(2)当A仍以总承包合同与B结算,而D要求B提供总承包服务时,此时产生的总承包服务费(简称“情形三”,下同)由B与D在分包合同中约定,由D向B支付,与A无涉。

二、相关条款解读(一)《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081、条文引用【条文】 2.0.9 总承包服务费总承包人为配合协调发包人进行的工程分包自行采购的设备、材料等进行管理、服务以及施工现场管理、竣工资料汇总整理等服务所需的费用。

【要点说明】“总承包服务费”是在工程建设的施工阶段实行施工总承包时,当招标人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对工程进行分包和自行采购供应部分材料设备时,要求总承包人提供相关服务以及对施工现场进行协调和统一管理、对竣工资料进行统一汇总整理等所需的费用。

与“03规范”规定为“为配合协调招标人进行的工程分包和材料采购所需的费用”相比,“08规范”的定义及其条文说明更加明确、具体,包含内容更加广泛。

2、条文解读(1)08清单规范规定的总承包服务费的适用情况,包括“情形一”、“情形二”两种情况下产生的总承包服务费。

总包配合费

总包配合费

问:什么是总包管理费和总包配合费?答:诉讼或仲裁时承包人的诉讼请求当中经常会涉及到总包管理费或总包配合费。

总包管理费是指承发包合同约定由承包人合法分包工程,应由发包人支付的总包对分包实施管理的费用,定额取费一般为总造价的3%至4.5%,作为总包方的承包人应承担的责任是与分包方承担连带责任。

总包配合费则是指承发包合同约定由发包人直接分包工程,应由发包人支付的总包对分包实施施工现场配合的费用,定额取费一般为总造价的1%至2%. 在直接分包的情况下,承包人对直接分包分部分项工程质量承担的仅是过错责任。

一、总承包服务费1、文件来源:《GB50500-200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京造定〔2005〕3号关于北京市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有关问题的通知。

2、适用对象:工程量清单计价3、费率大小:1%~3%4、计费基数:分包工程造价(不含设备费)或材料购置费5、包括内容:指为配合招标人进行的工程分包和材料采购所需的费用6、支付方式:发包方支付给总承包单位二、分包配合管理费1、文件来源:2001年《北京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适用对象:预算定额计价管理3、费率大小:包工包料:4.5%、包工不包料:26%4、计费基数:包工包料:直接费、包工不包料:人工费5、包括内容:指施工总承包单位将承包工程自行分包给专业施工单位或劳务施工单位,以及专业施工单位自行将所承包工程的一部分分包给劳务施工单位时,应付给分包单位的工程管理费用;分包工程管理费中包括了分包单位的现场经费和企业管理费6、支付方式:总承包单位支付给分包单位三、总包服务费1、文件来源:京建经[2002]117号《关于北京市建设工程造价计价办法的通知》2、适用对象:预算定额计价管理3、费率大小:2%4、计费基数:分包总造价(不含设备费)5、包括内容:分包方在施工现场需使用总承包方提供的水电、道路、脚手架、垂直运输机械等,按有偿服务的原则,总包向分包收取总包服务费6、支付方式:分包单位支付给总承包单位。

总承包服务费取费标准

总承包服务费取费标准

总承包服务费取费标准总承包服务费是指承包商在承包项目中提供的全面服务,包括设计、施工、材料采购、管理等各项费用。

总承包服务费的取费标准是项目成本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项目的成本控制和效益评估具有重要意义。

因此,合理制定总承包服务费取费标准对于项目的顺利进行至关重要。

下面将就总承包服务费的取费标准进行详细介绍。

首先,总承包服务费的取费标准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工程造价管理的政策,不得违规操作。

其次,总承包服务费的取费标准应当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进行合理确定。

对于不同性质、规模、复杂程度的项目,应当采取不同的取费标准,以确保费用的合理性和公平性。

同时,应当充分考虑项目所在地区的物价水平、劳动力成本、市场供求情况等因素,科学确定总承包服务费的取费标准。

另外,总承包服务费的取费标准应当充分考虑项目的风险因素。

在制定取费标准时,应当对项目的风险程度进行评估,合理确定风险费用的比例,并将其纳入总承包服务费中。

这样可以有效地分担项目风险,保障项目的顺利进行。

总承包服务费的取费标准还应当注重激励和约束机制的建立。

合理的取费标准可以激励承包商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和施工质量,同时也可以约束承包商控制项目成本,避免出现浪费和低效率现象。

因此,在制定取费标准时,应当充分考虑激励和约束机制,确保总承包服务费的取费标准能够有效地发挥作用。

最后,总承包服务费的取费标准应当注重透明和公正。

在制定取费标准时,应当充分考虑各方利益,确保取费标准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同时,应当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对总承包服务费的取费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不合理的现象,保障项目的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总承包服务费的取费标准是项目成本管理的重要内容,合理制定取费标准对于项目的顺利进行至关重要。

在制定取费标准时,应当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充分考虑项目的具体情况和风险因素,建立激励和约束机制,注重透明和公正,确保取费标准的合理性和公平性。

北京市总包服务费规定

北京市总包服务费规定

北京市总包服务费规定总包管理费总承包管理费文件规定通知关于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 关于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若干意见的通知》 (GB50500 京造定〔2009〕京造定〔2009〕7 号各有关单位:为了促进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贯彻执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GB50500-2008)(以下简称计价规范),规范我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行为,根据《关于贯彻实施<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的通知》(京建市〔2009〕24 号)。

现结合我市工程造价管理的有关规定及 2001 年《北京市建设工程预算定额》(以下简称预算定额),将执行计价规范中若干意见的通知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一、规费发包方在编制招标文件以及发承包双方签订施工合同时,不得将规费作为竞争性费用。

招标人在编制招标控制价时,应按照“关于调整 2001 年《北京市建设工程预算定额》规费计算方法的有关规定”(京造定〔2009〕6 号)中的相关规定计算。

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应根据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本企业缴费情况自行确定。

二、漏项及新增项目综合单价确定的原则漏项是指在合同承包范围内的工作内容,且计价规范中有单独列项的要求,或按计价规范要求应当单独列项,但工程量清单中没有单独列项的项目。

对于漏项及新增项目等需要重新确定的综合单价(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的综合单价),发、承包双方必须在合同中对以下内容进行约定:消耗量确定的依据;人工、材料、机械单价的确定原则;综合单价中管理费、利润、风险费的取费标准等作出明确约定。

若合同中未作约定时,漏项或新增项目综合单价按以下原则确定:1.消耗量:可依据现行定额相关项目及有关规定的消耗量确定。

2.人工、材料、机械价格:按发、承包双方确认的市场价格或参照施工期《北京工程造价信息》中的价格确定。

总承包服务费总包管理费总包配合费概念解读计价

总承包服务费总包管理费总包配合费概念解读计价

总承包服务费总包管理费总包配合费概念解读计价
1.总承包服务费:
2.总包管理费:
总包管理费是指总承包方为承包方提供的工程管理服务的费用。

总包管理费主要用于项目的组织管理、施工进度的控制、质量安全的保证等。

计价方法一般是按照项目总投资的一定比例进行收取,比例的确定也由双方协商确定,通常在3%~5%之间。

3.总包配合费:
总包配合费是指总承包方为承包方提供的对项目顺利进行的配合服务所需的费用。

这包括与业主、设计单位、监理单位等的沟通协调、合作配合等。

总包配合费的计价一般是按照项目总投资的一定比例进行收取,一般为1%~3%之间。

对于总承包服务费、总包管理费和总包配合费的计价,具体的比例可以根据不同的工程类型、工程规模、风险程度等因素进行调整。

此外,对于特殊项目,也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具体约定和协商。

需要注意的是,总承包服务费、总包管理费和总包配合费是建设工程中的一种费用计价方式,适用于总承包模式下的工程项目。

在其他承包模式下,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费用计价的确定。

总之,总承包服务费、总包管理费和总包配合费是为了维护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和确保工程质量的关键性费用,能够有效地促进各方的协作和配合,对于提高工程项目的整体效率和质量有着重要的作用。

施工总承包服务费

施工总承包服务费

施工总承包服务费施工总承包服务费的取费标准是怎样的呢,施工总承包服务费的取费标准:一、施工总承包服务费定义:施工总承包服务费包括配合协调招标投标人工程分包和材料采购所需的费用,此处提出的工程分包是指国家允予分包的工程。

施工总承包服务费是为了解决招标人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条件下进行专业工程发包,以及自行供应材料、设备,并需要总承包人对发包的专业工程提供协调和配合服务,对供应的材料、设备提供收、发和保管服务以及进行施工现场管理时发生,并向总承包人支付的费用。

招标人应预计该项费用并按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向投标人支付该项费用。

总承包人为配合协调发包人进行的专业工程分包,发包人自行采购的设备、材料等进行保管以及施工现场管理、竣工资料汇总整理等服务所需的费用。

二、施工总承包服务费取费标准:《江苏省建筑工程概算定额》(2005版)总承包服务费根据总承包的范围、深度,按工程总造价的2%~3%计算。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招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中列出的内容和向总承包提出的要求,参照下列标准计算:1、招标人仅要求对分包的专业工程进行总承包管理和协调时,按分包的专业工程估算造价的1.5%计算;2、招标人要求对分包的专业工程进行总承包管理和协调,并同时要求提供配合服务时,根据招标文件中列出的配合服务内容和提出的要求,按分包的专业工程估算造价的3%-5%计算;3、招标人自行供应材料的,按照别人供应材料价值的1%计算。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施工总承包服务费:总承包人为配合协调发包人进行的专业工程分包,发包人自行采购的设备、材料等进行保管以及施工现场管理、竣工资料汇总整理等服务所需的费用。

以上是整理的施工总承包服务费的取费标准,,。

总包管理费取费标准

总包管理费取费标准

总包管理费取费标准总包管理费是在建设工程中常见的一种费用,它是指由总承包单位按照一定标准收取的管理费用。

在建设工程中,总包管理费的收取对于工程的顺利进行和质量的保障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制定合理的总包管理费取费标准对于保障建设工程的顺利进行和经济效益具有重要意义。

下面我们就来探讨一下总包管理费取费标准的相关问题。

总包管理费的取费标准应该根据工程的类型和规模来进行科学合理的确定。

一般来说,建设工程的类型和规模不同,其管理费用的支出也会有所差异。

对于大型的基础设施工程,由于其工程规模较大,对管理和协调的需求也会更高,因此其总包管理费的取费标准应该相对较高。

而对于小型的建筑装修工程,由于其规模较小,对管理和协调的需求相对较低,因此其总包管理费的取费标准则可以适当降低。

总包管理费的取费标准还应该考虑到工程的地理位置和施工环境。

不同地区和不同环境下的工程建设,其管理成本和管理难度也会有所不同。

对于地处偏远、交通不便、气候恶劣等条件不利的工程项目,其总包管理费的取费标准可以适当提高。

而对于地处城市中心、交通便利、气候宜人等条件有利的工程项目,其总包管理费的取费标准则可以适当降低。

总包管理费的取费标准还应该考虑到工程的风险程度和质量要求。

一般来说,对于风险较高、施工难度较大、质量要求较高的工程项目,其总包管理费的取费标准可以适当提高。

而对于风险较低、施工难度较小、质量要求较低的工程项目,其总包管理费的取费标准则可以适当降低。

除了以上几个方面,总包管理费的取费标准还应该考虑到通货膨胀和人工成本的变化。

随着时间的推移,通货膨胀和人工成本的变化会导致管理成本的增加,因此在确定总包管理费的取费标准时需要考虑到这些因素的影响,适时进行调整。

制定合理的总包管理费取费标准是一个复杂而重要的问题。

通过考虑工程类型和规模、地理位置和施工环境、风险程度和质量要求等方面的因素,并结合通货膨胀和人工成本的变化,可以科学合理地确定总包管理费的取费标准,从而更好地保障建设工程的顺利进行和经济效益。

总承包服务费

总承包服务费

总承包服务费一、条款解释:总承包人为配合协调发包人进行的工程分包自行采购的设备、材料等进行管理、服务以及施工现场管理、竣工资料汇总整理等服务所需的费用。

【要点说明】“总承包服务费”是在工程建设的施工阶段实行施工总承包时,当招标人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对工程进行分包和自行采购供应部分材料设备时,要求总承包人提供相关服务以及对施工现场进行协调和统一管理、对竣工资料进行统一汇总整理等所需的费用。

与“03规范”规定为“为配合协调招标人进行的工程分包和材料采购所需的费用”相比,“08规范”的定义及其条文说明更加明确、具体,包含内容更加广泛。

二、总承包服务费是为了解决招标人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条件下进行专业工程发包以及自行采购供应材料、设备时,要求总承包人对发包的专业工程提供协调和配合服务(如分包人使用总包人的脚手架、水电接剥等);对供应的材料、设备提供收、发和保管服务以及对施工现场进行统一管理;对竣工资料进行统一汇总整理等发生并向总承包人支付的费用。

招标人应当预计该项费用并按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向投标人支付该项费用。

三、编制招标控制价时,总承包服务费应按照省级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计算,本规范在条文说明中列出的标准仅供参考:(1)招标人仅要求对分包的专业工程进行总承包管理和协调时,按分包的专业工程估算造价的1.5%计算;(网上说这叫总承包管理费)(2)招标人要求对分包的专业工程进行总承包管理和协调,并同时要求提供配合服务时,根据招标文件列出的配合服务内容和提出的要求,按分包的专业工程估算造价的3%~5%计算;(网上说这叫总承包配合费)(3)招标人自行供应材料的,按招标人供应材料价值的1%计算。

(网上说这叫总承包保管费)四、总承包服务费根据招标文件中列出的内容和提出的要求自主确定。

总承包服务费应依据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列出的分包专业工程内容和供应材料、设备情况,按照招标人提出的协调、配合与服务要求和施工现场管理需要自主确定。

如何合理确定总承包服务费

如何合理确定总承包服务费

如何合理确定总承包服务费【摘要】本文讨论了建筑工程总承包服务范围的界定和总承包服务费计算中的常见问题,最后探讨了总承包服务费的计算方法。

【关键词】建筑工程;总承包服务费;计算1 总承包服务范围的界定要确定工程总承包服务费,首先需要明确工程总承包的服务范围。

从现有的法规来看,工程总承包服务费的界定依据是《建设工程工程量计价规范》(2008版),“总承包人为配合协调发包人进行的工程分包自行采购的设备、材料等进行管理服务以及施工现场管理、竣工资料汇总整理等服务所需的费用”。

但这一界定看似清晰,但操作层面上却比较模糊,在实际操作中,当涉及到总承包商和分包商、供货商的临时设施的使用费、设备使用费等却经常无法确定这些费用的计费标准。

从总承包服务费界定的角度来说,规范提供了一个范围,但实际操作中需要明确的问题却比较多,现分别讨论。

2 总承包服务费计算中的问题这一类问题的根源在于分包制度。

在建筑工程总承包模式下,工程中涉及的专业子工程通常都需要另行发包或指定分包。

这些和分包工程有关的材料、设备、费用等,都将纳入总承包服务范围之内,并要求总承包商提供必要的场地、配合协调服务工作等,并伴随产生一定的费用,这类费用即总承包服务费。

尽管在《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中明确了总承包服务费的来源,却没有提供统一的取费标准。

在实践中,出现过依据一些地方性的法规,将总承包服务费按分包工程的造价的一定比例来收取(1%-3%不等)的先例,或由发包人和总承包商在合同中另行约定结算办法。

但即便如此,总承包服务费的计算也是偏于笼统,缺乏针对具体类型服务项目的取费标准。

造成总服务费取费标准问题的另一个原因是建筑工程所在地的物价标准。

因此从取费标准制定的角度说,也只能按照和当地物价成一定比例的方式来计算,而无法制定一个明确的数额。

此外,尽管总承包服务的内容和服务范围由发包人确定,总承包服务费也有上限约束,但对总承包商的约束似乎仍显不足。

总之,法规层面上对总承包服务费范围的界定不够清晰、总承包服务费的取费标准难量化、实际操作中总承包商收费范围不易监管是造成总承包服务费计算的主要原因。

土建工程取费标准

土建工程取费标准

土建工程取费标准标准化管理部编码-[99968T-6889628-J68568-1689N]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分部分项工程费*3.18%(必有)利润=分部分项人工费*18%(必有)材料检验试验费=分部分项工程费*0.3%(必有)税金=(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费+其他措施费+规费)*费率(必有)总承包服务费:1、招标人经要求对分包的专业工程进行总承包管理和协调时,按分包的专业工程估算造价的1.5%计算。

2、招标人要求对分包的专业工程进行总承包管理和协调,并同时要求提供配合服务时,根据招标文件中列出的配合服务内容和提出的要求,按分包的专业工程估算造价的3%-5%计算。

3、招标人自行供应材料的,按照别人供应材料价值的1%计算预算包干费=分部分项工程费*(0~2%)(必有)。

包干的内容一般为:施工雨水、污水的排除;工程用水加压措施;施工材料堆放场地的整理;工程成品的保护;施工中的临时停水停电;日间施工照明增加费;完工后的场地清理。

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费=(分部分项工程费+其他项目费)*0.1%防洪工程维护费与税金=(分部分项工程费+其他项目费+规费)*3.577%工程排污费施工噪音排污费工程优质费:工程优质费是指施工企业按要求,超过国家规定质量标准创建优质工程,加大质量投入与质量管理发生的费用。

1.当合同约定的工程质量标准高于国家规定,且经鉴定或评定达到合同约定的工程质量标准时,应计取工程优质费。

2.工程结算时,按照合同约定计算;合同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按照广东省建设工程综合定额相应规定计算。

3.当建设工程同时获得国家、省、市级等多个质量奖项时,工程优质费只按照最高奖项的额度计算。

4.工程优质要求应由发包人提出。

5.招标工程要求工程优质,招标工程量清单应开列工程优质费项目。

6.工程未达到优质标准不应计算工程优质费下浮要在预算报表总造价下面一栏表示:总造价*(1-下浮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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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总承包服务费的取费标准
●定义:
总包服务费包括配合协调招标投标人工程分包和材料采购所需的费用,此处提出的工程分包是指国家允予分包的工程。

总承包服务费
是为了解决招标人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条件下进行专业工程发包,以及自行供应材料、设备,并需要总承包人对发包的专业工程提供协调和配合服务,对供应的材料、设备提供收、发和保管服务以及进行施工现场管理时发生,并向总承包人支付的费用。

招标人应预计该项费用并按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向投标人支付该项费用。

(2008)
总承包人为配合协调发包人进行的专业工程分包,发包人自行采购的设备、材料等进行保管以及施工现场管理、竣工资料汇总整理等服务所需的费用。

(2013)
●取费标准:
《江苏省建筑工程概算定额》(2005版)
总承包服务费根据总承包的范围、深度,按工程总造价的2%~3%计算。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
总承包服务费。

招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中列出的内容和向总承包提出的要求,参照下列标准计算:
1、招标人仅要求对分包的专业工程进行总承包管理和协调时,按分包的专业工程估算造价的1.5%计算;
2、招标人要求对分包的专业工程进行总承包管理和协调,并同时要求提供配合服务时,根据招标文件中列出的配合服务内容和提出的要求,按分包的专业工程估算造价的3%-5%计算;
3、招标人自行供应材料的,按照别人供应材料价值的1%计算。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
总承包服务费
总承包人为配合协调发包人进行的专业工程分包,发包人自行采购的设备、材料等进行保管以及施工现场管理、竣工资料汇总整理等服务所需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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