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秘密载体印制乙级资质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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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乙级资质

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乙级资质

官方网站: 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乙级资质认定一、申请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2、《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管理办法》(国保发〔2013〕7号)。

二、申请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乙级资质认定的企业类型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

三、申请条件1、系统集成乙级资质1)注册资本300万元以上;2)从事信息系统集成相关工作的人员不少于50名,其中具有高级职称或者相应执业资格的人员不少于2名;3)近3年的信息系统集成收入总金额不少于5000万元;4)经营状况良好,近2年度未出现亏损,财务数据通过国家认可的审计单位的审计;5)涉密业务研发及办公场所的使用面积不少于40平方米,实行封闭式管理,周边环境安全可控,且按照国家相关保密规定和标准配备、使用必要的技术防护设施、设备。

2、系统咨询乙级资质1)注册资本100万元以上;官方网站: 2)从事信息系统咨询相关工作的人员不少于15名,其中具有高级职称或者相应执业资格的人员不少于2名;3)近3年的信息系统咨询收入总金额不少于300万元;4)经营状况良好,近2年度未出现亏损,财务数据通过国家认可的审计单位的审计;5)5.涉密业务研发及办公场所的使用面积不少于40平方米,实行封闭式管理,周边环境安全可控,且按照国家相关保密规定和标准配备、使用必要的技术防护设施、设备。

3、软件开发乙级资质1)注册资本100万元以上;2)从事软件开发相关工作的人员不少于15名,其中具有高级职称或者相应执业资格的人员不少于2名;3)近3年的软件开发收入总金额不少于1000万元;4)经营状况良好,近2年度未出现亏损,财务数据通过国家认可的审计单位的审计;5)涉密业务研发及办公场所的使用面积不少于50平方米,实行封闭式管理,周边环境安全可控,且按照国家相关保密规定和标准配备、使用必要的技术防护设施、设备。

4、综合布线乙级资质1)注册资本200万元以上;官方网站: 2)从事综合布线相关工作的人员不少于20名,其中具有高级职称或者相应执业资格的人员不少于2名;3)近3年的综合布线收入总金额不少于1000万元;4)经营状况良好,近2年度未出现亏损,财务数据通过国家认可的审计单位的审计;5)涉密业务研发及办公场所的使用面积不少于40平方米,实行封闭式管理,周边环境安全可控,且按照国家相关保密规定和标准配备、使用必要的技术防护设施、设备。

保密资质认定管理办法1

保密资质认定管理办法1

保密资质认定管理办法1为了保护国家机密和企业商业秘密,维护国家安全和经济发展,保密资质认定管理办法应运而生。

本文将全面介绍保密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的相关内容。

一、保密资质认定的定义和目的保密资质认定是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通过评估和认定,确认企业或组织在保密工作中具备的条件和能力。

其目的是为了确保企业和组织能够严格履行保密义务,有效保护国家和商业机密。

二、保密资质认定的依据和程序保密资质认定的依据主要包括国家有关保密法律法规以及保密行业标准。

根据这些依据,保密资质认定程序一般包括申请、评估、认证、监督和评审等环节。

1. 申请阶段:企业或组织需要根据相关要求,填写申请表格,并提交所需材料,如保密责任书、安全制度建设方案等。

2. 评估阶段:评估机构将根据国家规定的评估标准,对企业或组织的保密条件和能力进行评估,包括物理安全、人员安全、技术安全等方面。

3. 认证阶段:评估合格的企业或组织将获得保密资质认证,并颁发认定证书。

4. 监督阶段:认证后,需要定期进行保密条件和能力的监督检查,确保企业或组织仍然符合保密要求。

5. 评审阶段:认证周期结束后,需要进行重新评审,以确保认证的持续有效性。

三、保密资质认定的主要内容和标准保密资质认定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物理安全:要求企业或组织建立健全的物理安全制度,包括安全技术措施、防火防盗防破坏等。

2. 人员安全:要求企业或组织对员工进行保密教育和培训,确保员工具备一定的保密意识和知识。

3. 技术安全:要求企业或组织采取有效的技术措施,保护涉密信息的存储、传输和处理过程。

4. 管理安全:要求企业或组织建立健全的保密管理制度,制定相关的保密责任制和管理流程。

保密资质认定的标准主要由国家保密行业标准和相关行业组织制定的规定。

不同行业和不同级别的保密资质认定标准可能会有所不同。

四、保密资质认定的意义和作用保密资质认定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提升企业形象:通过保密资质认定,企业可以提升自身的形象和信誉,展示出对保密工作的重视和能力。

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常见问题解答

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常见问题解答

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常见问题解答1.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有哪几类?答: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包括涉密文件资料、国家统一考试试卷、涉密防伪票据证书、涉密光电磁介质、涉密档案数字化加工共5个资质类别。

2.国家秘密载体印制甲级、乙级资质的区别是什么?答:第一,承担集成业务的涉密等级不同。

甲级资质单位可以从事绝密、机密、秘密级的国家秘密载体印制业务,乙级可以从事机密、秘密级的国家秘密载体印制业务;第二,承担涉密业务的范围不同。

甲级资质单位可以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涉密业务,乙级可以在注册地省(区、市)行政区域内开展涉密业务。

3.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应当向哪些部门申请?答:申请甲级资质的,应当向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提交申请书及相关材料;申请乙级资质的,应当向注册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提交申请书及相关材料。

4.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申请一般流程是什么?答:一般流程包括:提交申请、书面审查、申请受理、现场审查、资质授予等。

5.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能否提交网上申请?答:考虑到资质申请单位提交材料中的业务合同、项目内容等多数涉及国家秘密信息,目前未开展网上预受理、预审查。

集成资质申请单位可直接向受理部门提交申请材料。

6. 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认定收取费用吗?答:不收取任何费用。

7.国家保密资质管理部门及受理部门的通讯地址和电话?答:重庆市国家保密局检查处电话:023-********,通讯地址:重庆市渝中区中山四路36号,邮编400015。

8.如何了解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申请相关政策?答:重庆市国家保密局会在重庆市国家保密局公众信息网及时更新公示,供申请单位了解相关政策(重庆市国家保密局公众信息网)。

9.如何下载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申请有关规范性文本?答:申请书、审查表、清单等规范性文本在重庆市国家保密局公众信息网公示,供申请单位下载。

10. 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单位如何借阅国家保密标准?答:资质单位可与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保密局联系,提交借阅申请,经审批同意后进行借阅。

国家秘密载体印制乙级资质认定

国家秘密载体印制乙级资质认定

国家秘密载体印制乙级资质认定集团公司文件内部编码:(TTT-UUTT-MMYB-URTTY-ITTLTY-国家秘密载体印制乙级资质认定审批事项服务指南(简版)(2017年版)重庆市国家保密局国家秘密载体印制乙级资质认定审批事项服务指南一、适用范围国家秘密载体印制乙级资质认定适用于从事重庆市范围内机密级、秘密级国家秘密载体印制业务的企业事业单位。

二、事项审查类型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认定工作是国务院确定的前审后批类型行政审批事项。

三、审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从事国家秘密载体制作、复制、维修、销毁,涉密信息系统集成,或者武器装备科研生产等涉及国家秘密业务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经过保密审查,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管理办法》(国保发〔2013〕7号)第十一条:“甲级资质由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审批。

乙级资质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审批,报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四、受理机构国家秘密载体印制乙级资质认定由重庆市国家保密局进行受理。

五、决定机构国家秘密载体印制乙级资质认定由重庆市国家保密局审批。

六、数量限制无数量限制七、申请条件(禁止性要求)(一)涉密文件资料印制乙级资质1.取得《印刷经营许可证》。

生产经营和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健全。

2.依法缴纳社保金满1年的员工不少于20人。

3.经审计的上年度净资产不少于200万元,上2个年度各项纳税总额不少于10万元,经营状况良好。

4.具有自有产权或租赁期3年(含)以上的固定生产经营场所,建筑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

具有可封闭式管理的涉密文件印制场所,周边环境安全可控。

5.生产技术能力与主要印制设备能够满足相关印制业务需要。

(二)国家统一考试试卷印制乙级资质1.取得《印刷经营许可证》。

生产经营和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健全。

2.依法缴纳社保金满1年的员工不少于20人。

3.经审计的上年度净资产不少于1000万元,上2个年度各项纳税总额不少于30万元,经营状况良好。

山东省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乙级资质认定审批事项办事指南

山东省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乙级资质认定审批事项办事指南
山东省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乙级资质认定 审批事项办事指南 (2017 年版)
2017-01-01 实施 山东省国家保密局 发布
山东省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乙级资质认定 审批事项办事指南
一、适用范围 山东省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乙级资质认定适用于山东省 范围内从事机密级、秘密级信息系统集成业务的企业事业单 位。 二、事项审查类型 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认定工作是国务院确定的前审 后批类型行政审批事项。 三、审批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 “从事国家秘密载体制作、复制、维修、销毁,涉密信息系 统集成,或者武器装备科研生产等涉及国家秘密业务的企业 事业单位,应当经过保密审查,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管理办法》(国保发〔2013〕7 号) 第十一条:“甲级资质由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审批。乙级 资质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审批,报国家 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四、受理机构 山东省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乙级资质认定由山东省国家 保密局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进行受理。
1.注册资本 200 万元以上。 2.从事综合布线相关工作的人员不少于 20 名,其中具有 高级职称或者相应执业资格的人员不少于 2 名。 3.近 3 年的综合布线收入总金额不少于 1000 万元。 4.经营状况良好,近 2 年度未出现亏损,财务数据通过 国家认可的审计单位的审计。 5.涉密业务研发及办公场所的使用面积不少于 40 平方
5
米,实行封闭式管理,周边环境安全可控,且按照国家相关 保密规定和标准配备、使用必要的技术防护设施、设备。
(七)运行维护乙级资质 1.注册资本 200 万元以上。 2.从事运行维护相关工作的人员不少于 15 名,其中具有 高级职称或者相应执业资格的人员不少于 1 名。 3.近 3 年的运行维护收入总金额不少于 500 万元。 4.经营状况良好,近 2 年度未出现亏损,财务数据通过 国家认可的审计单位的审计。 5.涉密业务研发及办公场所的使用面积不少于 40 平方 米,实行封闭式管理,周边环境安全可控,且按照国家相关 保密规定和标准配备、使用必要的技术防护设施、设备。 6.初次申请运行维护乙级资质,应获得涉密信息系统集 成资质(系统集成或软件开发)1 年以上,延续申请除外。 7.近 3 年至少有 1 个涉密项目,且涉密项目合同额累计 不低于 30 万元。 8.涉密人员保密管理措施完备,运维人员具有涉密项目 从业经验,运维团队保持相对稳定。 (八)数据恢复乙级资质 1.建有百万级洁净间 1 间(含)以上,建立常见品牌和 类型存储设备备件库,注册资本 100 万元以上。

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乙级资质认定

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乙级资质认定

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乙级资质认定审批事项服务指南江苏省国家保密局发布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乙级资质认定审批事项服务指南一、适用范围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乙级资质认定适用于从事注册地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内机密级、秘密级信息系统集成业务的企业事业单位。

二、事项审查类型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乙级资质认定工作是国务院确定的前审后批类型行政审批事项。

三、审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从事国家秘密载体制作、复制、维修、销毁,涉密信息系统集成,或者武器装备科研生产等涉及国家秘密业务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经过保密审查,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管理办法》(国保发〔2013〕7号)第十一条:“甲级资质由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审批。

乙级资质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审批,报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四、受理机构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乙级资质认定由江苏省政务服务中心进行受理。

五、决定机构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乙级资质认定由江苏省国家保密局审批。

六、资质种类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包括系统集成、软件开发、综合布线、安防监控、屏蔽室建设、系统咨询、工程监理、运行维护、数据恢复共9个资质类别。

七、基本条件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申请单位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二)依法成立3年以上,有良好的诚信记录;(三)从事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业务人员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四)无境外(含香港、澳门、台湾)投资,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五)具有承担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业务的专业能力。

八、保密条件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申请单位应当具备以下保密条件:(一)保密制度完善;(二)保密组织健全,有专门机构或者人员负责保密工作;(三)用于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业务的场所、设施、设备符合国家保密规定和标准;(四)从事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业务人员的审查、考核手续完备;(五)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单位保密标准

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单位保密标准

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单位保密标准一、涉密文件资料类1适用范围本保密标准适用于涉密文件资料印制资质申请、审查与资质单位日常保密管理。

2保密标准2.1保密标准实施原则2.1.1积极防范,突出重点,严格标准,依法管理。

2.1.2业务工作谁主管,保密工作谁负责,保密责任落实到人。

2.1.3具备健全的管理体系,保密管理与生产、经营等相关管理相融合。

2.1.4开展保密风险评估与管理。

2.1.5建立保密管理的持续改进机制。

2.2保密组织机构及职责2.2.1保密工作领导小组2.2.1.1资质单位应当成立保密工作领导小组,为本单位保密工作领导机构。

甲级资质单位设置专职保密总监,保密总监为单位领导班子成员。

2.2.1.2甲级资质单位保密工作领导小组由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单位主要负责人、保密总监和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

组长由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担任,副组长由保密总监担任,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应当有明确的职责分工。

乙级资质单位保密工作领导小组由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保密工作负责人和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

组长由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担任,副组长由分管保密工作负责人担任,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应当有明确的职责分工。

2.2.1.3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实行例会制度。

例会应当组织学习党和国家保密工作方针政策及相关保密法律法规;研究部署、总结本单位的保密工作;解决保密工作中的重要问题。

例会每年不少于2次,会议应当作记录并形成会议纪要。

2.2.1.4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保密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保密工作负全面责任,履行下列职责:(1)保证国家相关保密法律法规在本单位贯彻落实;(2)监督检查保密工作责任制的落实情况,解决保密工作中的重要问题;(3)审核、签发单位保密管理制度;(4)为保密工作提供人力、财力、物力等条件保障。

2.2.1.5保密总监或者分管保密工作负责人对本单位保密工作负具体领导和监督责任,履行下列职责:(1)组织制定单位保密管理制度、保密工作计划,审定保密工作总结;(2)监督保密工作计划落实情况,组织保密检查;(3)为保密管理办公室和保密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提供保障。

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具体条件

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具体条件

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具体条件一、涉密文件资料(一)甲级资质1. 取得《印刷经营许可证》。

2. 上一个会计年度净资产不少于5000万元人民币。

3. 在本单位依法缴纳社保一年以上的人员不少于50名。

4. 具有自有产权或者租赁期3年(含)以上的固定生产经营场所,建筑面积不少于1000平方米。

5. 具备独立的保密室和涉密印制业务所必需的印制车间、成品库、废品库等功能场所,实行封闭式管理,周边环境安全可控。

(二)乙级资质1. 取得《印刷经营许可证》。

2. 上一个会计年度净资产不少于500万元人民币。

3. 在本单位依法缴纳社保一年以上的人员不少于20名。

4. 具有自有产权或者租赁期3年(含)以上的固定生产经营场所,建筑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

5. 具备独立的保密室和涉密印制业务所必需的印制车间、成品库、废品库等功能场所,实行封闭式管理,周边环境安全可控。

二、国家统一考试试卷(一)甲级资质1. 取得《印刷经营许可证》。

2. 上一个会计年度净资产不少于5000万元人民币。

3. 在本单位依法缴纳社保一年以上的人员不少于40名。

4. 具有自有产权或者租赁期3年(含)以上的固定生产经营场所,建筑面积不少于5000平方米。

5. 具备独立的保密室和具有符合入闱管理条件的试卷印制车间、成品库、废品库等功能场所,实行封闭管理,周边环境安全可控。

(二)乙级资质1. 取得《印刷经营许可证》。

2. 上一个会计年度净资产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

3. 在本单位依法缴纳社保一年以上的人员不少于20名。

4. 具有自有产权或者租赁期3年(含)以上的固定生产经营场所,建筑面积不少于1000平方米。

5. 具备独立的保密室和具有符合入闱管理条件的试卷印制车间、成品库、废品库等功能场所,实行封闭管理,周边环境安全可控。

三、涉密防伪票据证书(一)甲级资质1. 取得《印刷经营许可证》。

2. 上一个会计年度净资产不少于1亿元人民币。

3. 在本单位依法缴纳社保一年以上的人员不少于60名。

涉密资质认定

涉密资质认定

涉密光电磁介质印制资质认定一、申请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2、《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管理办法》(国保发〔2012〕7号)。

二、申请涉密光电磁介质印制资质认定的企业类型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

三、申请条件(一)甲级资质1. 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如GB/T 19001-ISO 9001);2. 依法缴纳社保金满1年的员工不少于30人;3. 经审计的上年度净资产不少于1000万元,上2个年度各项纳税总额不少于100万元,经营状况良好;4. 具有自有产权或租赁期3年(含)以上的固定生产经营场所,建筑面积不少于1000平方米。

具有可封闭式管理的涉密光电磁介质印制场所,周边环境安全可控;5. 生产技术能力与主要印制设备居国内同行业先进水平。

(二)乙级资质1. 生产经营和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健全;2. 依法缴纳社保金满1年的员工不少于15人;3. 经审计的上年度净资产不少于200万元,上2个年度各项纳税总额不少于20万元,经营状况良好;4. 具有自有产权或租赁期3年(含)以上的固定生产经营场所,建筑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

具有可封闭式管理的涉密光电磁介质印制场所,周边环境安全可控;5. 生产技术能力与主要印制设备能够满足相关印制业务需要。

四、申请材料1、企业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2、从事印刷、复制等经营活动的许可证明;3、企业事业单位章程;4、生产经营和办公场所的产权证书或者租赁合同;5、国家秘密载体印制、保管场所平面图;6、法定代表人及从事涉密业务印制、管理人员的身份证明材料;7、验资报告及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8、印制设备清单;9、保密管理规章制度及保密设施、设备清单;10、其他材料。

申请单位应当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五、申请流程1、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审批甲级资质,省(自治区、直辖市)保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审批乙级资质。

2、申请甲级资质的,应当向工商注册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申请乙级资质的,应当向工商注册地市地级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和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具体条件

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和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具体条件

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申请书申请单位:申请类型:□初次申请□延续申请申请等级:□甲级□乙级申请类别:申请日期:年月日国家保密局印制填写须知1.填写《申请书》前,应当阅读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管理办法》等有关保密法律法规,知悉从事国家秘密载体印制业务应当承担的保密责任和义务。

2.单位法定代表人对填报内容和所提交的文件、证件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内容不得涉及国家秘密。

3.《申请书》按照表格样式自行印制,内容填写不下的,可增页填写。

4.《申请书》中所有表格内容须填写完整、清楚。

5.《申请书》及申请材料使用A4纸打印,编码装订,加盖骑缝章。

6.申请所提交的文件、证件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7.《申请书》一式三份。

另需提供与《申请书》及申请材料内容相同的光盘资料三份。

8.以上材料均填写电子版,打印要求:标题黑体二号字,正文宋体三号字,行间距32磅,上下左右页边距27mm。

申请单位法定代表人声明本单位自愿申请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知悉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管理有关规定,保证积极配合保密行政管理部门资质审查工作。

本单位在近3年内无违纪违法行为,对申请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所有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申报材料如有虚假,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申请单位公章:单位性质(以营业执照为准)法定代表人注册地址经营地址注册时间年月注册资本联系人联系电话单位基本情况(包括历史沿革、主营业务、生产能力等情况)申请理由及近3年相关业务完成情况主要规章制度目录经营资本结构出资人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百分比(%)出资人国籍/单位性质申请单位主要管理人员情况姓名职务学历、职称国籍身份证号申报材料审查意见经审查,申请材料完备、真实,符合基本申请条件,同意上报。

审查单位:(盖章)年月日书面审查意见经书面审查,该单位符合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具体条件和保密标准,同意受理。

负责人签字:年月日现场审查意见经现场审查,该单位符合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具体条件和保密标准,同意报资质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审核。

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管理办法

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管理办法

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管理办法[1]国保发【2012】7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管理,确保国家秘密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国家秘密载体,是指以文字、数据、符号、图形、图像、声音等方式记载国家秘密信息的纸介质、光介质、电磁介质等各类物品。

国家秘密载体印制,是指以印刷、复制等方式制作国家秘密载体的行为。

第三条从事国家秘密载体印制业务的生产经营性企业事业单位应当依照本办法,取得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

国家机关和涉及国家秘密的单位(以下简称机关、单位)委托印制国家秘密载体,应当选择具有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的单位(以下简称资质单位)。

第四条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实行分类分级管理。

不同类别、等级的资质单位应当在规定的范围内从事国家秘密载体印制业务。

第五条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分为涉密文件资料、国家统一考试试卷、涉密防伪票据证书、涉密光电磁介质(含档案数字化加工)四类。

第六条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分为甲级和乙级两个等级。

甲级资质单位可以在全国范围内承担绝密级、机密级、秘密级国家秘密载体印制业务;乙级资质单位可以在工商注册地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内承担机密级、秘密级国家秘密载体印制业务。

乙级资质单位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承接国家秘密载体印制业务的,应当经委托印制业务的机关、单位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

第七条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审批遵循安全保密、公平公正、总量控制、合理布局的原则。

第八条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主管全国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保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管理工作。

第二章申请条件和标准第九条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申请单位(以下简称申请单位)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者事业单位法人;(二)参与国家秘密载体印制业务的人员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公民,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三)具有与所申请资质类别、等级相适应的固定生产经营场所和办公场所;(四)从事相应印制业务3年以上,具有良好的诚信记录,无违纪违法行为;(五)具备相应规模的印制设备和技术力量等生产经营条件;(六)生产经营和监督管理制度健全。

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乙级资质认定

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乙级资质认定

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乙级资质认定审批事项效劳指南(2017年版)重庆市国家保密局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乙级资质认定审批事项效劳指南一、适用范围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乙级资质认定适用于从事重庆市范围内机密级、秘密级信息系统集成业务的企业事业单位。

二、事项审查类型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认定工作是国务院确信的前审后批类型行政审批事项。

三、审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从事国家秘密载体制作、复制、维修、销毁,涉密信息系统集成,或武器装备科研生产等涉及国家秘密业务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通过保密审查,具体方法由国务院规定。

”《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治理方法》(国保发〔2021〕7号)第十一条:“甲级资质由国家保密行政治理部门审批。

乙级资质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保密行政治理部门审批,报国家保密行政治理部门备案。

”四、受理机构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乙级资质认定由重庆市国家保密局进行受理。

五、决定机构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乙级资质认定由重庆市国家保密局审批。

六、数量限制无数量限制七、申请条件(禁止性要求)(一)系统集成乙级资质1.注册资本300万元以上。

2.从事信息系统集成相关工作的人员很多于50名,其中具有高级职称或相应执业资格的人员很多于2名。

3.近3年的信息系统集成收入总金额很多于5000万元。

4.经营状况良好,近2年度未显现亏损,财务数据通过国家认可的审计单位的审计。

5.涉密业务研发及办公场所的利用面积很多于40平方米,实行封锁式治理,周边环境平安可控,且依照国家相关保密规定和标准配备、利用必要的技术防护设施、设备。

(二)系统咨询乙级资质1.注册资本100万元以上。

2.从事信息系统咨询相关工作的人员很多于15名,其中具有高级职称或相应执业资格的人员很多于2名。

3.近3年的信息系统咨询收入总金额很多于300万元。

4.经营状况良好,近2年度未显现亏损,财务数据通过国家认可的审计单位的审计。

5.涉密业务研发及办公场所的利用面积很多于40平方米,实行封锁式治理,周边环境平安可控,且依照国家相关保密规定和标准配备、利用必要的技术防护设施、设备。

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管理办法

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管理办法

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管理办法日期:2012年11月7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管理,确保国家秘密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国家秘密载体,是指以文字、数据、符号、图形、图像、声音等方式记载国家秘密信息的纸介质、光介质、电磁介质等各类物品。

国家秘密载体印制,是指以印刷、复制等方式制作国家秘密载体的行为。

第三条从事国家秘密载体印制业务的生产经营性企业事业单位应当依照本办法,取得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

国家机关和涉及国家秘密的单位(以下简称机关、单位)委托印制国家秘密载体,应当选择具有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的单位(以下简称资质单位)。

第四条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实行分类分级管理。

不同类别、等级的资质单位应当在规定的范围内从事国家秘密载体印制业务。

第五条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分为涉密文件资料、国家统一考试试卷、涉密防伪票据证书、涉密光电磁介质(含档案数字化加工)四类。

第六条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分为甲级和乙级两个等级。

甲级资质单位可以在全国范围内承担绝密级、机密级、秘密级国家秘密载体印制业务;乙级资质单位可以在工商注册地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内承担机密级、秘密级国家秘密载体印制业务。

乙级资质单位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承接国家秘密载体印制业务的,应当经委托印制业务的机关、单位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

第七条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审批遵循安全保密、公平公正、总量控制、合理布局的原则。

第八条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主管全国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保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管理工作。

第二章申请条件和标准第九条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申请单位(以下简称申请单位)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者事业单位法人;(二)参与国家秘密载体印制业务的人员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公民,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三)具有与所申请资质类别、等级相适应的固定生产经营场所和办公场所;(四)从事相应印制业务3年以上,具有良好的诚信记录,无违纪违法行为;(五)具备相应规模的印制设备和技术力量等生产经营条件;(六)生产经营和监督管理制度健全。

企业申请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乙级所需条件

企业申请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乙级所需条件

国家秘密关系我国安全和利益,每个公民都有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尤其是现代信息技术的日新月异,使得国家秘密载体呈现数字化、网络化的趋势,泄密风险明显增大。

所以有很多公司都大算申请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今天,首翔科技就给大家简单的讲解一下企业申请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乙级所需条件有哪些:1、注册资本300万元以上。

2、从事信息系统集成相关工作的人员不少于50名,其中具有高级职称或者相应执业资格的人员不少于2名。

3、近3年的信息系统集成收入总金额不少于5000万元。

4、经营状况良好,近2年度未出现亏损,财务数据通过国家认可的审计单位的审计。

涉密业务研发及办公场所的使用面积不少于40平方米,实行封闭式管理,周边环境安全可控,且按照国家相关保密规定和标准配备、使用必要的技术防护设施、设备。

以上就是企业申请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乙级所需条件,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您若是有这方面的需求,欢迎来电咨询四川首翔科技有限公司。

四川首翔科技有限公司(首翔军民融合公共服务平台)是经政府权威认定的具有军民融合服务资质的全国性军民融合公共服务平台,专业面向全国企业事业单位提供保密教育培训、企业保密管理咨询和军民融合科技咨询服务、涉密场所(保密室)工程建设、安全保密产品和涉密运维服务。

公司采取“集团化、本地化”战略,经过六年的发展,已有包括首翔科技、首翔智宇、首翔驰明在内等多家本地化服务机构,直接服务北京、广东、上海、四川、重庆、贵州、云南、陕西等22个省、直辖市、自治区,客户总数超过1000家。

当前,公司与国务院国资委、国家保密研究所、中孚、北信源、光电集团等单位建立了长期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与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四川大学、天津大学等高校建立了产学研合作。

平台已获得包括高新技术企业、军工保密资格、军民融合公平服务平台、重点新产品认定、涉密产品检测证书等多项企业及产品资质。

在未来的日子里,平台将始终致力于为广大客户提供“安全、高效”的产品及服务,协助客户降低成本,提高效率,实现双方的共赢。

涉密信息系统集成单位乙级资质认定(省保密局)

涉密信息系统集成单位乙级资质认定(省保密局)
申请方式:现场窗口申请
联系电话:81029690、81029685
办公地址:天目山路50号信息技术大厦8005室;天目山路50号信息技术大厦8005室;
十一、办理基本流程
参照《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管理办法》:
第一章 申请与受理
第一条 申请单位应当在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公布的期限内提交申请。
第二条 甲级资质申请单位应当向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提交《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及相关材料。
第二章 书面审查
第四条 资质申请受理后,资质申请单位应当填写《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书面审查表》,提交相应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或其委托的审查机构。
第五条 书面审查实行双人评分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或其委托的审查机构随机指定两名工作人员,在规定时间内依据书面审查评分标准,对申请材料分别独立评分,汇总形成评分结果和书面审查意见。
第二十四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授予乙级资质单位后,应当报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第十条 现场审查应当由 3 名(含)以上工作人员组成的审查组进行,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或其委托的审查机构应当 指定其中 1 人担任组长。现场审查开始之前,应当向资质申请单位宣布审查工作纪律、廉政纪律、保密纪律和投诉举报电话。
第十一条 审查组应当依据现场审查评分标准,对申请单位进行审查,填写现场审查记录表。
乙级资质申请单位应当向工商注册地的 省、自治区、直辖市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提交《申请书》及相关材料。
第三条 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收到资质申报相关材料后应当出具收据,附接收的申报材料清单,并在十个工作日内完成材料审查。
对材料齐全且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单位,发出《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申请受理通知书》;对符合申请条件,但材料不齐全的申请单位,发出《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申请补充材料通知书》,一次性告知需要补充的材料;对不符合申请条件的单位,退回申请材料,发出《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申请不予受理通知书》。

保密资质认定管理办法

保密资质认定管理办法

保密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维护国家机密和企业敏感信息的安全,是保障国家和企业发展的重要举措。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保密工作,确保保密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制定了保密资质认定管理办法。

一、总则保密资质认定是根据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对拟参与具有重要保密要求的工程、项目或业务活动的相关单位、个人进行的一项管理措施。

其目的在于确保相关参与方具备满足保密要求的能力和条件,以保障国家和企业的保密利益。

二、认定依据保密资质认定的依据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参与方需符合国家保密法律法规的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秘密法》等。

2. 相关行业准则和标准:根据不同行业的特点,参与方需符合相应行业颁布的保密准则和标准。

3. 保密管理制度和安全措施:参与方需制定与保密工作相关的管理制度,并采取相应的保密安全措施,确保国家机密和企业敏感信息的安全。

三、认定程序1. 申请:参与方向资质认定机构提交资质认定申请,申请中需提供申请表格、相关证明文件等资料。

2. 受理:资质认定机构对申请进行受理,并指派专人进行审核和调查。

3. 审核:资质认定机构对参与方的资质要求进行审核,包括对其制定的保密管理制度、安全措施的合规性进行评估。

4. 现场调查:对通过审核的参与方,资质认定机构将进行现场调查,以核实其实际情况。

5. 认定结果:根据审核和现场调查情况,资质认定机构将作出认定结果,并出具认定证书。

四、认定等级保密资质认定等级分为三级:一级为最高级别,三级为最低级别。

等级的划分根据参与方在保密管理制度、安全措施等方面的合规程度和现场调查结果进行评定。

五、认定周期和有效期限保密资质认定的审批周期一般不超过三个月,具体时间根据参与方的情况而定。

认定证书的有效期限为三年,到期后需重新进行资质认定。

六、认定结果的公示和监督认定结果将进行公示,并由相关部门进行监督。

一旦发现参与方违反保密规定或存在安全漏洞,相关部门有权对其进行责任追究和处罚。

国家秘密载体印制乙级资质认定

国家秘密载体印制乙级资质认定

国家秘密载体印制乙级资质认定审批事项服务指南(简版)(2017年版)重庆市国家保密局国家秘密载体印制乙级资质认定审批事项服务指南一、适用范围国家秘密载体印制乙级资质认定适用于从事重庆市范围内机密级、秘密级国家秘密载体印制业务的企业事业单位。

二、事项审查类型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认定工作是国务院确定的前审后批类型行政审批事项。

三、审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从事国家秘密载体制作、复制、维修、销毁,涉密信息系统集成,或者武器装备科研生产等涉及国家秘密业务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经过保密审查,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管理办法》(国保发〔2013〕7号)第十一条:“甲级资质由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审批。

乙级资质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审批,报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四、受理机构国家秘密载体印制乙级资质认定由重庆市国家保密局进行受理。

五、决定机构国家秘密载体印制乙级资质认定由重庆市国家保密局审批。

六、数量限制无数量限制七、申请条件(禁止性要求)(一)涉密文件资料印制乙级资质1.取得《印刷经营许可证》。

生产经营和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健全。

2.依法缴纳社保金满1年的员工不少于20人。

3.经审计的上年度净资产不少于200万元,上2个年度各项纳税总额不少于10万元,经营状况良好。

4.具有自有产权或租赁期3年(含)以上的固定生产经营场所,建筑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

具有可封闭式管理的涉密文件印制场所,周边环境安全可控。

5.生产技术能力与主要印制设备能够满足相关印制业务需要。

(二)国家统一考试试卷印制乙级资质1.取得《印刷经营许可证》。

生产经营和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健全。

2.依法缴纳社保金满1年的员工不少于20人。

3.经审计的上年度净资产不少于1000万元,上2个年度各项纳税总额不少于30万元,经营状况良好。

4.具有自有产权或租赁期3年(含)以上的固定生产经营场所,建筑面积不少于1000平方米。

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和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具体条件

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和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具体条件

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申请书申请单位:申请类型:□初次申请□延续申请申请等级:□甲级□乙级申请类别:申请日期:年月日国家保密局印制填写须知1.填写《申请书》前,应当阅读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管理办法》等有关保密法律法规,知悉从事国家秘密载体印制业务应当承担的保密责任和义务。

2.单位法定代表人对填报内容和所提交的文件、证件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内容不得涉及国家秘密。

3.《申请书》按照表格样式自行印制,内容填写不下的,可增页填写。

4.《申请书》中所有表格内容须填写完整、清楚。

5.《申请书》及申请材料使用A4纸打印,编码装订,加盖骑缝章。

6.申请所提交的文件、证件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7.《申请书》一式三份。

另需提供与《申请书》及申请材料内容相同的光盘资料三份。

8.以上材料均填写电子版,打印要求:标题黑体二号字,正文宋体三号字,行间距32磅,上下左右页边距27mm。

申请单位法定代表人声明本单位自愿申请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知悉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管理有关规定,保证积极配合保密行政管理部门资质审查工作。

本单位在近3年内无违纪违法行为,对申请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所有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申报材料如有虚假,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申请单位公章:单位性质(以营业执照为准)法定代表人注册地址经营地址注册时间年月注册资本联系人联系电话单位基本情况(包括历史沿革、主营业务、生产能力等情况)申请理由及近3年相关业务完成情况主要规章制度目录经营资本结构出资人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百分比(%)出资人国籍/单位性质申请单位主要管理人员情况姓名职务学历、职称国籍身份证号申报材料审查意见经审查,申请材料完备、真实,符合基本申请条件,同意上报。

审查单位:(盖章)年月日书面审查意见经书面审查,该单位符合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具体条件和保密标准,同意受理。

负责人签字:年月日现场审查意见经现场审查,该单位符合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具体条件和保密标准,同意报资质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审核。

保密资质认定管理办法

保密资质认定管理办法

保密资质认定管理办法为了加强对保密工作的管理,确保国家重要信息能够得到充分的保护,依法保护国家及个人的利益,制定本保密资质认定管理办法。

一、总则1.1 本办法的制定目的是确保保密工作的规范性和科学性,促进保密事业的发展。

1.2 本办法适用于所有涉及国家秘密的单位和个人。

1.3 保密资质认定分为三个级别:国家秘密认定、机密级认定和秘密级认定。

二、保密资质认定程序2.1 保密资质认定由国家保密局或其授权的部门负责申请受理、审批及核定。

2.2 申请人应填写《保密资质认定申请表》,并提交相关材料。

2.3 国家保密局将根据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组织专家进行评估。

2.4 经评估合格后,国家保密局将发放保密资质认定证书,并将结果通知申请人。

三、保密资质认定标准3.1 国家秘密认定标准:国家秘密认定适用于从事国家重要涉密工作的单位和个人。

申请人应满足一定的资质条件,并通过国家保密局的严格审核。

3.2 机密级认定标准:机密级认定适用于从事国家机密级别工作的单位和个人。

申请人应具备一定的保密工作经验和技术能力,并通过所在单位的审核。

3.3 秘密级认定标准:秘密级认定适用于从事一般涉密工作的单位和个人。

申请人应具备一定的保密意识和基本的保密知识,并通过所在单位的审核。

四、保密资质认定管理4.1 受理部门应建立完善的保密资质认定管理制度,确保认定程序的顺利进行。

4.2 认定结果应及时公示,确保申请人享有透明、公正的权利。

4.3 有效期限内,认定人应严格遵守有关保密法律法规和保密规章制度。

4.4 认定人应定期接受保密工作检查和审核,确保保密资质的有效性。

五、保密资质认定的监督与监查5.1 国家保密局及时了解保密资质认定情况,对存在的问题和隐患进行监督和指导。

5.2 相关部门应加强对保密资质认定工作的监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保密工作的严密性和可靠性。

5.3 对违反保密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并取消其保密资质认定。

浙江省档案事务所获批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

浙江省档案事务所获批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

浙江省档案事务所获批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
赵庆
【期刊名称】《兰台世界》
【年(卷),期】2016(000)004
【摘要】2016年1月15日上午,浙江省国家保密局给12家单位颁发了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乙级证书,浙江省档案事务所为全省唯一获得涉密档案数字化加工类国家秘密载体印制乙级资质的单位。

该资质的取得是事务所近年来严格按照国家保密要求加强保密制度建设、涉密人员和载体管理、涉密场所管理及涉密印制业务全过程管理的结果,在涉密档案数字化加工业务以及咨询服务等方面具备了服务资格和服务能力,有利于事务所整体服务水平的提升。

【总页数】1页(P4-4)
【作者】赵庆
【作者单位】事务所保密办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TS8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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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05年新获批准晋升甲级资质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扬中市广源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 [J],
3.2005年新获批准晋升甲级资质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北京正宏会计师事务所有
限责任公司 [J],
4.《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管理办法》3月1日起施行 [J],
5.《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管理办法》施行 [J], 枫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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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秘密载体印制乙级资质认定审批事项服务指南(简版)(2017年版)重庆市国家保密局国家秘密载体印制乙级资质认定审批事项服务指南一、适用范围国家秘密载体印制乙级资质认定适用于从事重庆市范围内机密级、秘密级国家秘密载体印制业务的企业事业单位。

二、事项审查类型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认定工作是国务院确定的前审后批类型行政审批事项。

三、审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从事国家秘密载体制作、复制、维修、销毁,涉密信息系统集成,或者武器装备科研生产等涉及国家秘密业务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经过保密审查,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管理办法》(国保发〔2013〕7号)第十一条:“甲级资质由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审批。

乙级资质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审批,报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四、受理机构国家秘密载体印制乙级资质认定由重庆市国家保密局进行受理。

五、决定机构国家秘密载体印制乙级资质认定由重庆市国家保密局审批。

六、数量限制无数量限制七、申请条件(禁止性要求)(一)涉密文件资料印制乙级资质1. 取得《印刷经营许可证》。

生产经营和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健全。

2. 依法缴纳社保金满1年的员工不少于20人。

3. 经审计的上年度净资产不少于200万元,上2个年度各项纳税总额不少于10万元,经营状况良好。

4. 具有自有产权或租赁期3年(含)以上的固定生产经营场所,建筑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

具有可封闭式管理的涉密文件印制场所,周边环境安全可控。

5. 生产技术能力与主要印制设备能够满足相关印制业务需要。

(二)国家统一考试试卷印制乙级资质1. 取得《印刷经营许可证》。

生产经营和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健全。

2. 依法缴纳社保金满1年的员工不少于20人。

3. 经审计的上年度净资产不少于1000万元,上2个年度各项纳税总额不少于30万元,经营状况良好。

4. 具有自有产权或租赁期3年(含)以上的固定生产经营场所,建筑面积不少于1000平方米。

5. 具有符合入闱管理条件的试卷印制场所,周边环境安全可控。

6. 生产技术能力与主要印制设备能够满足相关印制业务需要,并有相应生产能力的备份生产设备。

(三)涉密防伪票据证书印制乙级资质1. 取得《印刷经营许可证》。

生产经营和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健全。

2. 依法缴纳社保金满1年的员工不少于30人。

3. 经审计的上年度净资产不少于1000万元,上2个年度各项纳税总额不少于100万元,经营状况良好。

4. 具有自有产权或租赁期3年(含)以上的固定生产经营场所,建筑面积不少于1000平方米。

具有可封闭式管理的涉密防伪票据证书印制场所,周边环境安全可控。

5. 生产技术能力与主要印制设备能够满足相关印制业务需要。

(四)涉密光电磁介质印制乙级资质1. 生产经营和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健全。

2. 依法缴纳社保金满1年的员工不少于15人。

3. 经审计的上年度净资产不少于200万元,上2个年度各项纳税总额不少于20万元,经营状况良好。

4. 具有自有产权或租赁期3年(含)以上的固定生产经营场所,建筑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

具有可封闭式管理的涉密光电磁介质印制场所,周边环境安全可控。

5. 生产技术能力与主要印制设备能够满足相关印制业务需要。

(五)涉密档案数字化加工乙级资质1. 生产经营和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健全。

2. 依法缴纳社保金满1年的员工不少于20人。

3. 经审计的上年度净资产不少于200万元,上2个年度各项纳税总额不少于20万元,经营状况良好。

4. 具有自有产权或租赁期3年(含)以上的固定生产经营场所,建筑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

具有可封闭式管理的涉密档案数字化加工场所,周边环境安全可控。

5. 拥有功能比较完备的档案数字化加工设备。

(六)资本结构有境外(含香港、澳门、台湾)组织、机构、人员投资或者参与经营管理的,不得授予涉密文件资料、涉密光电磁介质印制资质。

有境外(含香港、澳门、台湾)组织、机构、人员控股或者参与经营管理的,不得授予国家统一考试试卷、涉密防伪票据证书印制资质。

(七)挂牌新三板单位要求根据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管理有关规定,国家统一考试试卷、涉密防伪票据证书印制资质单位可以公开上市或者在新三板挂牌,涉密文件资料、涉密光电磁介质(涉密档案数字化加工)印制资质单位不得公开上市。

涉密文件资料、涉密光电磁介质(涉密档案数字化加工)印制资质单位拟公开上市,并已通过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审核的,应当主动申请注销资质。

拟在新三板挂牌的,应当向作出审批决定的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提交申请,参照《补充规定》关于“新三板挂牌的企业申请(保持)集成资质的审查原则”开展审查。

八、申请材料目录申请国家秘密载体印制乙级资质认定的单位,应当提供以下材料:1.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申请书;2.企业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3.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4.印刷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光电磁介质印制、档案数字化加工资质可不提供);5.从事相关印制业务年限的证明材料(如业务增项时的工商备案材料等);6.单位章程复印件(须加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印章);7.法人股东的单位章程(须加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印章)及营业执照复印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复印件;8.生产经营和办公场所产权证书或者租赁合同复印件;9.国家秘密载体印制、保管场所平面图;10.法定代表人及主要管理人员身份证复印件;11.涉密人员名单(含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岗位、涉密等级);12.缴纳社保金满1年员工名单(缴费清单加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管理部门印章);13.近3年相关业务合同清单(含合同编号、合同名称、委托方、合同金额、签订时间、涉密等级和服务年限);14.验资报告及上2个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15.企业上2个年度完税证明;16.相关领域知识产权材料复印件(专利和软件著作登记权);17.近5年企业相关业务科技和保密工作获国家级、省部级嘉奖材料复印件;18.主要印制设备清单(注明设备型号、原值和采购日期);19.保密设施设备清单(含涉密信息系统、信息设备);20.单位基本管理制度(含人事、财务、生产、资产、保密管理制度);21.保密管理情况报告(含保密组织机构设置、保密制度建设、涉密人员审查及教育管理、保密要害部位管理、保密设备配备及设施建设、涉密载体使用管理、涉密印制业务流程管理情况);22.保密风险评估报告;23.初次获得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证书的复印件或证明材料(初次申请可不提供);24.通过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信息安全管理体系等相关体系认证的证书复印件。

25.以上材料须提供电子文档光盘3份。

九、申请接收1.申请材料接收部门:重庆市国家保密局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管理委员会办公室2.地址:重庆市渝中区中山四路36号3.联系方式:(023)638998634.网址:十、办理基本流程(一)申请受理(二)书面审查(三)现场审查(四)审批授予流程图见附件十一、办理方式(一)办理按基本流程办理申请、受理、书面审查、现场审查、审批、发放证书等。

(二)变更1.资质单位下列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在变更后30个工作日内向作出审批的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报告:(1)法定代表人变更;(2)单位名称变更;(3)注册地址、生产经营场所变更;(4)资本构成、经营范围、单位性质发生重大变化。

保密行政管理部门依据本办法的有关规定作出变更、撤销或者维持资质的决定。

2.需要提交材料(1)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事项变动情况报告表;(2)法定代表人、单位名称、注册地址、生产经营场所发生重大变化时,提交变动后资质单位营业执照、单位法定代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关材料;(3)股东构成、股东单位企业性质、公司章程发生重大变化时,提交变动后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本(复印件),自然人股东的身份证复印件,变动后的公司章程等相关材料;(4)经营范围发生重大变化时,提交变动后的工商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本(复印件)、主营业务领域及相关业绩说明;(5)预留联系人及联系方法发生变更时,提交变更前及变更后的预留联系人及联系方式;(6)保密组织机构发生重大变化时,提交变动后保密组织机构结构图和调入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关材料。

(7)保密行政管理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三)注销申请需提交的材料:(1)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注销申请书;(2)已取得的涉密集成资质证书(3)保密行政管理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十二、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

十三、审批结果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对申请单位作出授予资质决定的,颁发《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证书》(以下简称《资质证书》)。

并列入《重庆市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单位名录》定期发布。

十四、结果送达保密行政管理部门通知领取后,涉密资质单位通过自行领取方式获得证书。

十五、行政相对人权力和义务1.权力(1)行政许可相关信息知情权(2)获得行政许可的平等权(3)陈述、申辩权(4)投诉建议权(5)救济权2.义务(1)提交真实材料、反映真实情况义务(2)接受审查、检查的义务(3)事中事后被监督义务十七、咨询途径(一)日常管理机构1.部门名称:重庆市国家保密局检查处2.联系电话:(023)63895848(二)服务窗口1.部门名称:重庆市国家保密局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管理委员会办公室2.联系方式:(023)63899863注:可查询办理进程和结果十八、监督投诉渠道重庆市国家保密局(023)63899860十九、办公地址和时间(一)办理机构1.部门名称:重庆市国家保密局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管理委员会办公室2.地址:重庆市渝中区中山四路36号3.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09:00-11:30及14:00-17:00(二)服务窗口1.部门名称:重庆市国家保密局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管理委员会办公室2.地址:重庆市渝中区中山四路36号3.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09:00-11:30及14: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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