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合同法讲义
企业合同法培训课件pptx
约定违约责任
在合同中明确约定违约责任,以便在对方 违约时,能够及时采取措施进行补救。
合规性审查
确保合同内容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企业内 部规章制度,避免合同存在法律风险。
03
合同履行和变更
合同的履行
全面履行原则
合同当事人应按照合同约定全面履行各自义务,包括履行标的、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履 行方式等。
双方就合同条款进行协商和谈判,达成一致 意见。
审批流程
签署盖章
合同需经过企业内部审批流程,以确保合规 性和符合企业利益。
双方在合同文本上签署盖章,正式生效。
签订合同时的注意事项
明确约定履约期限
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履约期限,并确保期限 合理,防止对方拖延履约。
审查合同条款
对合同条款进行仔细审查,确保合同内容 完整、清晰、准确,避免歧义和误解。
明确合同的目的和预期结果,为签订过程提供 明确的方向。
资信调查
对对方进行充分的调查,了解其资质、信誉、 经营状况等,以便评估其履约能力。
3
草拟合同文本
根据双方协商,由一方草拟合同文本,并在签 订前对其进行审查和修改,确保合同内容符合 双方意图。
合同签订的流程
要约邀请
合同条款谈判
一方发出要约邀请,另一方进行要约响应。
不适当履行
一方当事人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标的、数量、质量 等特征履行合同义务的构成不适当履行。
合同违约的解决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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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履行
要求违约方继续按照合同约定 或者法律规定履行义务。
采取补救措施
要求违约方采取修理、更换、 重做等补救措施。
赔偿损失
要求违约方赔偿因违约给守约 方造成的损失。
合同法讲义 最强整理版.doc
1.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其特征为:①是一种合意;②是发生法律上效果的双方民事行为;③是发生民法上效果的民事行为。
2合同的要素:①合同的成立必须要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当事人:②各方当事人须互相作出意思表示;③各个意思表示是一致的,也就是说当事人达成了一致的协议。
3有名合同:是指法律上已经确定了一定的名称及规则的合同。
无名合同: 又称非典型合同,是指法律上尚未确定一定的名称与规则的合同。
法律适用:在适用法律时,有名合同直接适用合同法的规定,无名合同则适用合同法总则的规定,并可以参照合同法分则或其他法律最相类似的规定。
4双务合同:是当事人双方互负对待给付义务的合同。
单务合同:是合同当事人仅有一方负担给付义务的合同。
在法律上区分单、双务合同的意义:①在是否适用同时履行抗辩权方面不同;②在风险的负担上是不同的:③因一方的过错所致合同不履行的后果不同。
5有偿合同:是指一方通过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而给对方某种利益,对方要得到该利益必须为此支付相应代价的合同。
无偿合同:是一方给付对方某种利益,对方取得该利益时并不支付任何报酬的合同。
其区分的意义:①确定某些合同的性质;②义务的内容不同;③主体要求不同。
6诺成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的意思表示一旦经对方同意即能产生法律效果的合同。
实践合同:又称要物合同,是除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以外尚需交付标的物才能成立的合同。
其区别:诺成合同自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时起合同即告成立,实践合同在当事人交付标的物以后才能成立。
7为订约人自己订立的合同:是指订约当事人订立合同是为自己设定权利,使自己直接取得和享有某种利益。
为第三人利益订立的合同:是指在特殊情况下,订约当事人并非为了自己设定权利而是为第三人的利益订立合同,合同将对第三人发生效力。
为第三人利益订立的合同的特征:①第三人不是订约当事人,他不必在合同上签字,也不需要通过其代理人参与缔约;②此种合同只能给第三者设定权利,而不能为其设定义务;③此种合同的订立,事先无需通知或征得第三人的同意。
合同法讲义
合同法讲义合同法讲义篇一:合同法讲义课程介绍课程性质:专业基础课课程要求:掌握我国合同法的主要制度,了解合同法的基本理论,具体——掌握合同的订立、合同的生效、合同的主要条款、合同的履行、合同纠纷解决、合同责任等方面的规则知晓合同纠纷的解决途径和方法,学会运用合同法律制度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第1章合同与合同法概述本章基本要求:了解合同的概念、分类,理解合同法的概念、性质、法律渊源和发展各节内容:第一节合同概述第二节合同法概述本章重点:合同法的性质及基本原则本章难点:合同自由原则第1节合同概述一、合同的含义及特征第二条本法所称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1.主体:两人以上2.民事法律行为3.双方或多方平等主体意思表示一致的结果4.合法性、确定性、可履行性二、合同的分类(一)双务合同与单务合同1、划分标准:一方享有合同权利是否同时承担合同义务2.区分意义(1)履行合同义务的顺序(2)风险负担(3)违约责任(二)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1、划分标准:一方取得合同权利是否偿付相应代价2.区分意义(1)主体资格有无特别规定(2)确定合同性质(3)债务人的注意义务(4)合同效力(5)能否适用善意取得3.与双务、单务合同的区别(三)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非要物合同与要物合同1.划分标准:是否以标的物的实际交付为要件2.此种分类存在的问题(1)交付的作用:成立要件生效要件(2)具体合同的划分主要依据:法律规定,并非自身性质决定(四)要式与不要式1.划分标准:法律是否要求以特定形式或程序为要件2.区分意义“形式”的作用:成立要件生效要件没啥用基本精神:不轻易因形式问题使合同归于无效,除非法律另有明确规定(五)主合同与从合同1.划分标准:是否可独立存在2.划分意义(六)束己合同与涉他合同1.划分标准:是否涉及第三人利益基础理论:合同的相对性2.区分意义第三人是否接受(七)有名合同与无名合同1、区分标准:法律是否规定名称和相应的规范2、区分意义:适用规则的方法不同有名合同:直接适用相应规范无名合同:(1)总则;(2)最相类似有名合同的规范3.转化(八)本合同与预约合同1.划分标准:合同的订立是否有事先约定2.划分意义(九)格式合同与非格式合同1.划分标准:合同条款的内容是否由双方协商确定格式合同特点、缺点:2.划分意义(1)合同条款效力:当双方权利义务不平衡时(2)合同条款解释:当对合同理解存在分歧时第2节合同法概述一、合同法的含义调整平等主体之间基于合同而发生的财产流转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动态的财产关系合同法《合同法》二、合同法的调整对象1.并非所有合同均受《合同法》调整第2条……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
合同法讲义
合同法讲义合同法讲义一、合同的定义,基本要素和签订合同是指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合同法是规范合同活动的基本法律。
合同的基本要素包括:当事人、合同目的、内容、形式、真实意思表示和合法原则。
当事人是合同的主体,可以是个人或者组织;合同目的是合同所要达到的目标;合同内容是合同各方约定的权利义务;合同形式是合同能否成立的前提条件;真实意思表示是合同各方真实意愿的表达;合法原则是合同活动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
合同的签订可以通过书面形式或者口头形式。
书面合同更具有法律效力,可以作为证据用于维权。
当然,根据不同情况,有些合同还必须采用特定的方式进行签订。
二、合同的效力和保护合同分为有效合同、无效合同和撤销合同。
有效合同是指符合合同法规定,具备法律效力的合同;无效合同是指根据合同法规定,无法发生法律效力的合同;撤销合同是指根据合同法规定,可以由一方要求解除的合同。
有效合同的效力是通过合同各方按照约定履行他们在合同中的权利义务来实现的。
对于无效合同,合同各方可以请求法院宣告合同无效,恢复各方的原有权利义务。
对于撤销合同,撤销请求一方可以根据合同法规定的程序要求解除合同。
为了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合同法对某些合同采取了特别的保护措施。
例如,对消费者合同、劳动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等,合同法规定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条款、劳动合同的最低保障标准、房屋租赁合同的租金限制等。
三、合同的履行和违约责任履行是指合同各方按照约定完成其在合同中的权利义务。
履行合同应当根据合同约定的方式、时间和地点进行;当合同约定不明确或者没有约定时,应当根据交易习惯、合同性质和公平原则来确定。
如果合同的一方没有按照约定履行合同义务,即构成合同违约。
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包括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履行责任、支付违约金等。
当事人在合同中可以约定违约责任或者采取其他措施来保证合同的履行,如提供担保、设立质押等。
另外,合同法也规定了一些特殊情况下的违约责任,如合同标的毁损、不可抗力等。
企业培训合同法讲义
企业培训合同法讲义pptxxx年xx月xx日contents •合同法总述•合同的种类与形式•合同的订立与履行•合同的变更与终止•违约责任与救济•培训合同的特殊规定•实际案例解析目录01合同法总述合同法是调整平等民事主体之间订立、履行、变更、终止民事合同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合同法定义合同法具有平等性、自愿性、公平性、诚实信用性、合法性和不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特点。
合同法特点合同法的定义与特点平等原则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
合同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
合同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合同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合同的内容和形式必须符合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合同法的基本原则自愿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合法性原则公平原则合同法发展历程我国古代就有关于合同的相关法律规范,如“秦律·均工律”中的关于雇佣的规定。
现代意义上的合同法起步于清朝末年,新中国成立后,195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颁布实施,之后经历了多次修订和完善。
合同法现状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于1999年颁布实施,历经多次修订和完善,现行合同法是在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参照国际经验和惯例制定的,具有中国特色、适应时代发展需要和具有前瞻性等特点。
合同法的发展历史与现状02合同的种类与形式合同的种类以口头协议形式订立的合同口头合同书面合同电子合同劳动合同以文字、图表、音像等形式订立的合同通过电子商务平台、电子邮件等电子方式订立的合同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订立的关于劳动内容的协议要式合同需要采用特定的形式订立,如书面、公证等非要式合同不需特定形式,如口头、默认等合同的形式合同要素主体、标的、价款、履行方式、违约责任等合同条款质量、数量、价款或酬金、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等合同的要素与条款03合同的订立与履行1合同的订立过程23一方通过向另一方发出要约邀请,表达自己订立合同的意愿。
企业合同法讲义
第一部分、企业合同法基本知识
• 6、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 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另一方当事人可以解 除合同 • 7、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 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另一方当事人可 以解除合同 • 8、债务相互抵销; • 9、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 10、债权人免除债务; • 11、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 12、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终止或解除 的其他情形。
追 加 付 款 和 延 长 工 期
承 包 人 的 索 赔
2013版施工合同19条索赔的规定
索 赔 报 告 • 索 赔 意 向 通 知 书 • 应 承发当 包生在 人后知 提二道 交十或 八应 日当 内知 通道 过索 监赔 理事 向件 赔 付 金 额 和 延 长 缺 陷 责 任 期 发 包 人 的 索 赔
案例6
• 2、承包人要加强对项目经理的管理 • 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资质管理办法 》第2条规定,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是指受 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对工程项目施工过程全面 负责的项目管理人,是建筑施工企业法定代表 人在工程项目上的代表和该工程项目的上委托 代理人。 • 中国建筑业协会《建设工程项目经理岗位职业 资质管理导则》第六条第二款规定,项目经理 具有参与项目投标和合同签订的权限,具有参 与选择和使用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方的权力。
第一部分、企业合同法基本知识
• 六、如何确定违约责任 • (一)违约金条款 • 明确约定是违约金存在的前提。 • 明确约定违约金的数额或计算方法是一方发 生违约时,双方确定违约金的具体数额的基础
第一部分、企业合同法基本知识
• 五、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的法律后果 • 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 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 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 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 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合同法律基础知识讲义PPT课件( 60页)
法律事实
自然事件 社会事件 意外事件
不以合同法律关系主体的主观 意志为转移的一种客观事实
行为
合法行为 违法行为
合同法律关系主体有意识的活动, 以人的意志为转移
2 合同法律基础知识
§2.1 概述
2.1.3代理
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并在其授权范围内向第三人为意思
表示,所产生的后果(权利和义务直接由被代理人享有和承担的法
解决争议 的方法
违约 责任
案例分析 P42 2.9.3 P44 2.9.4 P45 2.9.5
当事人的名称或 姓名和住所
标的
合同一般条款
履行期限、 地点和方式
价款或酬金
数量
质量
2 合同法律基础知识
§2.2 合同及其分类
2.2.3 合同的形式
合同的形式是指合同当事人双方对合同的内容、条款经过协商、作出共同 的意思表示的具体方式。
作用:维护社会关系的稳定;督促当事人及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 益;利于人民法院对案件的审理等。
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诉讼时效期间为两年。
诉讼时效的中止。
诉讼时效的中断 。
2 合同法律基础知识
§2.2 合同及其分类
2.2.1 合同的概念(什么是合同?)
合同
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 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
2 合同法律基础知识
§2.2 合同及其分类
2.2.5 合同的分类
从不同的角度可以对合同做出不同的分类。
基本分类
买卖合同,共用电、水、气、热力合同,赠与合同,租赁合同, 融资租赁合同,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合同,运输合同,技术合同,
保管合同,仓储合同,委托合同,行纪合同,居间合同等
经济法讲义(企业法、公司法、合同法)
《经济法》讲义第一章企业法第一节企业法概述企业是指依法成立,从事商品生产经营活动,具有一定法律主体资格的营利性经济组织。
第二节个人独资企业法一、个人独资企业是指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或家庭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企业。
二、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且应为可从事经营性经济活动的人。
三、个人独资企业中,投资人对受聘人的职权限制不得对抗第三人。
四、个人独资企业的解散债权人在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5年内未向原投资人提出偿债请求的,原投资人的责任消灭。
第三节合伙企业法一、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合伙企业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
其特征主要有:1、由两个以上的投资人共同投资兴办。
有限合伙企业的投资人为2人以上50人以下。
2、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负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二、普通合伙企业(一)普通合伙企业的设立1、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可以是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或其他组织,但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
2、营业执照的颁发日期为合伙企业的成立日期。
(二)合伙人的出资与合伙企业的财产1、合伙人可以货币、实物、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出资,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合伙人也可以劳务出资。
2、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善意第三人造成损失的,由行为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3、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人可以依法转让其财产份额。
在合伙人之间转让的,应通知其他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的,应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其他合伙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但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三)普通合伙企业的内部关系1、合伙企业可以限制合伙人的权利,但该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2、下列决议,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1)改变合伙企业的名称;(2)改变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3)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4)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5)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6)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