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用车使用管理纪实台账2017
xxx市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台账(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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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1.Xxx公务用车基本情况登记表··xx
2.Xxx驾驶人员基本信息登记表··xx
3.Xxx公务油卡基本情况登记表··xx
4.Xxx公务用车使用情况登记表··xx
5.Xxx公务用车审验以及购置保险等记录登记表··xx
6.Xxx公务用车加油记录登记表··xx
7.Xxx公务用车维修记录登记表··xx
8.Xxx公务用车其他特殊情况或事件登记表··xx
xxx公务用车基本情况登记表
注:请各单位在公务用车基本情况登记表后附车辆行驶证复印件等相关资料。
Xxx驾驶人员信息登记表
注:请各单位在驾驶人员信息登记表后附驾驶人员身份证复印件、驾驶证复印件等相关资料。
xxx公务油卡基本情况登记表
注:油卡类型主要填写主卡或副卡。
xxx公务用车使用情况登记表
xxx公务用车审验及购置保险等情况记录登记表
xxx公务用车加油记录登记表
xxx公务用车维修记录登记表
xxx公务用车其他特殊情况或事件登记表。
公车使用台帐
车辆管理台账(1)
号
:
保险费用
验收人
年
月
日
填
表
人
:
年月日
车辆加油记录
车牌号:
车型:
车容、车况(好、 本次行驶里程 中、差)
总计里程表数 本月用油 汽、柴油(升) 润滑油(升)
其他
编号:
合计
填表人:
年月日
派车单存根 日期 申请人
随行人数 交办任务 预计出入车
时间 司机姓名
车号
行政主管 备注
派车申请单
日期 路线 事由 预出入时间
随行人数
申 申请部门
时 时
申请人
分出 分入
车号 驾驶员 行政主管审批
派车栏
请
栏
部门负责人
实出入时间 里程数
司机填报
时
分出
时
分入
起
公里 止
公
里
本次出车计
公
里
备注
进保日期
间隔里程
车辆保养记录
进保里程 保养类别
车
牌
编号:
更换主要零件 保养单位
号
:
保养费用 验收人
填表人:
年月日
车辆维修记录
车型:
车
牌
号
:
编号:
报修时间 保修人
维修项目内容
更换主要部件
承修单位
维修费用
验收人
年
月
日
填
表
人
:
车型:
保险日期
经办人
车辆保险记录
保险到期时间
车 编号:
保险项目内容
牌
受理单位
车辆管理台账(1)
车辆管理台账
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2017年)
2017年12月11 日,中国政府网公布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
《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全文如下。
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有效保障公务活动,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节约型机关建设,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机关事务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公务用车,是指党政机关配备的用于定向保障公务活动的机动车辆,包括机要通信用车、应急保障用车、执法执勤用车、特种专业技术用车以及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
机要通信用车是指用于传递、运送机要文件和涉密载体的机动车辆。
应急保障用车是指用于处理突发事件、抢险救灾或者其他紧急公务的机动车辆。
执法执勤用车是指中央批准的执法执勤部门(系统)用于一线执法执勤公务的机动车辆。
特种专业技术用车是指固定搭载专业技术设备、用于执行特殊工作任务的机动车辆。
第四条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遵循统一管理、定向保障、经济适用、节能环保的原则。
第五条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实行统一制度规范、分级分类管理。
党政机关公务用车主管部门负责本级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工作,根据职责实行统一编制、统一标准、统一购置经费、统一采购配备管理;指导监督下级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工作。
第二章编制和标准管理第六条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实行编制管理。
车辆编制根据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工作需要等因素确定。
机要通信用车、应急保障用车和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编制由公务用车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确定。
执法执勤用车、特种专业技术用车编制由财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确定,并送公务用车主管部门备案。
第七条党政机关配备公务用车应当严格执行以下标准:(一)机要通信用车配备价格12万元以内、排气量1.6升(含)以下的轿车或者其他小型客车。
2017年12月施行的公务用车管理办法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
《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全文如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有效保障公务活动,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节约型机关建设,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机关事务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公务用车,是指党政机关配备的用于定向保障公务活动的机动车辆,包括机要通信用车、应急保障用车、执法执勤用车、特种专业技术用车以及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
机要通信用车是指用于传递、运送机要文件和涉密载体的机动车辆。
应急保障用车是指用于处理突发事件、抢险救灾或者其他紧急公务的机动车辆。
执法执勤用车是指中央批准的执法执勤部门(系统)用于一线执法执勤公务的机动车辆。
特种专业技术用车是指固定搭载专业技术设备、用于执行特殊工作任务的机动车辆。
第四条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遵循统一管理、定向保障、经济适用、节能环保的原则。
第五条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实行统一制度规范、分级分类管理。
党政机关公务用车主管部门负责本级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工作,根据职责实行统一编制、统一标准、统一购置经费、统一采购配备管理;指导监督下级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工作。
第二章编制和标准管理第六条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实行编制管理。
车辆编制根据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工作需要等因素确定。
机要通信用车、应急保障用车和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编制由公务用车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确定。
执法执勤用车、特种专业技术用车编制由财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确定,并送公务用车主管部门备案。
第七条党政机关配备公务用车应当严格执行以下标准:(一)机要通信用车配备价格12万元以内、排气量1.6升(含)以下的轿车或者其他小型客车。
完善公务用车台账
完善公务用车台账公务用车台账是记录公务用车情况的重要工具,它可以帮助管理人员进行车辆使用和维护的统计和分析。
为了更好地管理和利用公务用车,我们需要完善公务用车台账,确保其准确性和可操作性。
一、台账的基本信息公务用车台账应包含的基本信息有:车辆编号、车辆型号、车牌号码、购买日期、购置费用、使用部门、驾驶员、领用日期等。
这些信息是台账记录的基础,可以帮助管理人员快速了解车辆的基本情况。
二、使用记录公务用车台账需要详细记录每次使用车辆的情况。
包括出车日期、出车时间、出车地点、返回日期、返回时间、返回地点、使用事由等。
这些记录可以帮助管理人员了解车辆的使用频率和使用范围,以便进行合理的调度和安排。
三、里程统计公务用车台账还需要统计车辆的行驶里程。
包括出车里程和返回里程,以及行驶里程的总和。
这些数据可以帮助管理人员了解车辆的使用情况和行驶里程,以便进行车辆维护和保养的计划。
四、加油记录公务用车台账应记录每次加油的情况。
包括加油日期、加油地点、加油金额、加油升数等。
这些记录可以帮助管理人员了解车辆的油耗状况,以便进行合理的油费预算和车辆维护。
五、维修记录公务用车台账需要记录车辆的维修情况。
包括维修日期、维修内容、维修费用等。
这些记录可以帮助管理人员了解车辆的维修情况和维修费用,以便进行合理的维修计划和费用控制。
六、事故记录公务用车台账应记录车辆的事故情况。
包括事故日期、事故地点、事故责任、事故处理等。
这些记录可以帮助管理人员了解车辆的事故情况和责任情况,以便进行事故处理和责任追究。
七、年度统计公务用车台账需要进行年度统计分析。
包括车辆的年度使用次数、行驶里程、油耗情况、维修费用等。
这些统计数据可以帮助管理人员了解车辆的整体使用情况和费用支出,以便进行预算和管理。
八、台账的管理公务用车台账需要有专人负责管理和维护。
负责人需要定期检查台账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及时更新和修正台账中的错误信息。
同时,台账的存档也需要做好,以备后续查询和审查。
办公车辆台帐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办公车辆的管理,确保车辆使用的高效、安全、经济,提高车辆使用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办公车辆的管理,包括公务车、商务车、备用车等。
第三条办公车辆的管理应遵循合理配置、节约使用、规范操作、安全第一的原则。
第二章车辆购置与配置第四条车辆购置前,应由相关部门提出申请,经公司领导批准后,由财务部门负责车辆购置预算。
第五条车辆购置应选择性能稳定、经济适用的车型,并符合国家相关环保标准。
第六条车辆配置应根据公司规模、业务范围、工作任务等因素综合考虑,确保车辆数量与实际需求相匹配。
第三章车辆登记与档案管理第七条车辆购置后,应及时办理车辆登记手续,包括车辆登记证、行驶证等。
第八条车辆登记时应详细记录车辆信息,包括车辆型号、车牌号、购置日期、购置价格、保险信息等。
第九条车辆档案应包括车辆登记表、购置发票、保险单、维修记录、保养记录、事故记录等。
第十条车辆档案应妥善保管,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第四章车辆使用与调度第十一条车辆使用应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未经批准不得擅自使用公司车辆。
第十二条车辆调度应由车辆管理部门负责,根据工作任务和实际情况合理安排车辆使用。
第十三条驾驶员应具备合法驾驶资格,熟悉车辆性能和安全操作规程。
第十四条车辆使用过程中,驾驶员应遵守交通规则,确保行车安全。
第十五条车辆使用完毕后,应及时归还,并做好车辆清洁和保养工作。
第五章车辆维护与保养第十六条车辆维护与保养应按照车辆制造商的保养计划进行,确保车辆处于良好状态。
第十七条车辆维护保养应由专业维修人员进行,并记录维护保养情况。
第十八条车辆发生故障时,应及时送修,并做好故障记录。
第十九条车辆维修费用应在预算范围内合理控制,超出预算部分需经财务部门审批。
第六章车辆保险与理赔第二十条车辆应购买全险,包括交强险、商业险等。
第二十一条保险理赔手续应按规定办理,确保理赔及时、准确。
第二十二条保险理赔记录应妥善保存,以便日后查询。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公布日期】2017.12.11•【文号】•【施行日期】2017.12.05•【效力等级】办法•【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作风建设正文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2017年12月11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有效保障公务活动,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节约型机关建设,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机关事务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公务用车,是指党政机关配备的用于定向保障公务活动的机动车辆,包括机要通信用车、应急保障用车、执法执勤用车、特种专业技术用车以及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
机要通信用车是指用于传递、运送机要文件和涉密载体的机动车辆。
应急保障用车是指用于处理突发事件、抢险救灾或者其他紧急公务的机动车辆。
执法执勤用车是指中央批准的执法执勤部门(系统)用于一线执法执勤公务的机动车辆。
特种专业技术用车是指固定搭载专业技术设备、用于执行特殊工作任务的机动车辆。
第四条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遵循统一管理、定向保障、经济适用、节能环保的原则。
第五条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实行统一制度规范、分级分类管理。
党政机关公务用车主管部门负责本级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工作,根据职责实行统一编制、统一标准、统一购置经费、统一采购配备管理;指导监督下级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工作。
第二章编制和标准管理第六条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实行编制管理。
车辆编制根据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工作需要等因素确定。
机要通信用车、应急保障用车和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编制由公务用车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确定。
执法执勤用车、特种专业技术用车编制由财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确定,并送公务用车主管部门备案。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公布日期】2017.12.11•【文号】•【施行日期】2017.12.05•【效力等级】办法•【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作风建设正文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2017年12月11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有效保障公务活动,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节约型机关建设,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机关事务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公务用车,是指党政机关配备的用于定向保障公务活动的机动车辆,包括机要通信用车、应急保障用车、执法执勤用车、特种专业技术用车以及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
机要通信用车是指用于传递、运送机要文件和涉密载体的机动车辆。
应急保障用车是指用于处理突发事件、抢险救灾或者其他紧急公务的机动车辆。
执法执勤用车是指中央批准的执法执勤部门(系统)用于一线执法执勤公务的机动车辆。
特种专业技术用车是指固定搭载专业技术设备、用于执行特殊工作任务的机动车辆。
第四条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遵循统一管理、定向保障、经济适用、节能环保的原则。
第五条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实行统一制度规范、分级分类管理。
党政机关公务用车主管部门负责本级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工作,根据职责实行统一编制、统一标准、统一购置经费、统一采购配备管理;指导监督下级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工作。
第二章编制和标准管理第六条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实行编制管理。
车辆编制根据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工作需要等因素确定。
机要通信用车、应急保障用车和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编制由公务用车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确定。
执法执勤用车、特种专业技术用车编制由财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确定,并送公务用车主管部门备案。
行政车辆管台账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行政车辆管理,确保车辆安全、高效、经济运行,提高车辆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行政车辆,包括公务用车、应急用车、临时借用车辆等。
第三条行政车辆管理应遵循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责任到人、服务规范的原则。
第二章车辆登记与台账管理第四条车辆登记1. 新购置、调拨、租用车辆,应在一个月内完成车辆登记手续。
2. 车辆登记内容包括:车辆名称、车牌号码、车辆类型、购买日期、购置价格、车辆状况、保险信息、使用部门、责任人等。
3. 车辆登记由车辆管理部门负责,登记信息应及时更新。
第五条车辆台账管理1. 车辆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车辆台账,包括车辆登记台账、行驶记录台账、维修保养台账、油耗台账等。
2. 车辆台账应真实、准确、完整,并按月、季度、年度进行汇总。
3. 车辆台账的保存期限不少于五年。
第六条车辆行驶记录管理1. 车辆行驶记录应详细记录每次行驶的时间、地点、里程、目的、驾驶员等信息。
2. 行驶记录由驾驶员负责填写,车辆管理部门负责审核、归档。
3. 行驶记录的保存期限不少于三年。
第三章车辆使用与调度第七条车辆使用1. 行政车辆的使用应严格按照单位规定,不得私自出租、出借、转让或用于非公务活动。
2. 车辆使用应合理调度,优先保障公务需求,兼顾工作效率。
3. 驾驶员应严格遵守交通法规,确保行车安全。
第八条车辆调度1. 车辆调度由车辆管理部门负责,根据公务需求合理安排车辆。
2. 车辆调度应提前预约,不得随意更改或占用车辆。
3. 车辆调度应优先保障领导用车、紧急公务用车、重要会议用车等。
第四章车辆维修与保养第九条车辆维修1. 车辆维修应选择具有合法资质的维修企业,确保维修质量。
2. 车辆维修费用应在预算范围内,严格控制成本。
3. 车辆维修后,驾驶员应及时填写维修记录,并交由车辆管理部门归档。
公务用车管理台账
12月末
小计
里程表数
行驶里程
耗油量
百公里耗油
燃油费
维修费
其他
全年里程合计
全明
单位(章):车辆管理部门负责人签字:单位:升、公里、元
公共机构公务用车管理台账
车牌号:
车型:
购车时间:
整车装备质量:千克
里程表起始数20年1月1日里程表数:20年12月31日里程表数:
上半年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1月末
2月末
3月末
小计
4月末
5月末
6月末
小计
里程表数
行驶里程
耗油量
百公里耗油
燃油费
维修费
其他
下半年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7月末
8月末
9月末
小计
10月末
11月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