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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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监督受理
公路项目质量安全监督申请资料审查意见表
序号 1 项目 工程概况一览表 业主组织机构情况表 业主安全组织机构情况表 质量 安全 监督 申请 书 监理单位人员情况一览表 监理单位安全组织机构情况表 施工单位人员情况一览表 施工单位安全组织机构情况表 业主质量(安全生产)领导机构设立 文件 项目工程实体进度计划 业主质量安全管理制度或方案 基本 建设 程序 审批 文件 预可批复文件 工可批复文件 初步设计批复文件 施工图设计批复文件 监理合同 监理 单位 有关 文件 监理单位资质证书 监理实施细则 质量(安全生产)领导机构设立文件 人员从业证书 施工承包合同 施工 单位 有关 文件 施工单位资质证书 人员从业证书 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 质量(安全生产)领导机构设立文件 意外伤害保险合同 份数 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4.2交工验收
4.2.5交工验收的要点 1、工程质量等级评定分为合格和不合格,工程质量评分 值大于等于75分的为合格,小于75分的为不合格。
2、公路工程各合同段验收合格后,项目法人应按交通部 规定的要求及时完成项目交工验收报告,并向交通主管部门 备案。 3、公路工程各合同段验收合格后,质量监督机构应向交 通主管部门提交项目的检测报告。交通主管部门在15天内未 对备案的项目交工验收报告提出异议,项目法人可开放交通 进入试运营期。试运营期不得超过3年。
原 材 料
受检单位人员签名:
督查人员签名:
年
月
日
4.1工程实体质量检查
4.1.2检查要点 实体工程质量可由质量监督机构委托的交(竣) 工验收检测机构或其他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来 实施。
工程实体质量是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主要依据之 一,检测机构必须对检测结果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 责。
4.2交工验收
4.3竣工验收
4.3.3竣工验收的条件 1、通车试运营2年后;
2、交工验收提出的工程质量缺陷等遗留问题已处理完毕, 并经项目法人验收合格;
3、工程决算已按交通部规定的办法编制完成,竣工决算 已经审计,并经交通主管部门或其授权单位认定; 4、竣工文件已按交通部规定的内容完成; 5、对需进行档案、环保等单项验收的项目,已经有关部 门验收合格; ★6、各参建单位已按交通部规定的内容完成各自的工作报 告;
巡视检查
2.4 监督检查
2.4.3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
a、质量、安全管理行为 b、施工工艺 c、现场安全生产 d、原材料及工程实体质量抽检
2.4 监督检查
2.4.4监督检查的工作程序
第一步
掌握项目情况
第七步
召开讲评会
第二步
制定检查方案
第六步
检查情况汇总
综合检查 工作程序
第五步
分组检查
2.2.3审查要点 1、完整性审查 按照表格所列项目 审查监督申请资料 的完整性;审查施 工、监理单位人员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身份证、学历证、
职称证及其他相关 证件的完整性和清 晰性。
19 20 21 22 23 24 25 审 查 意 见 监督科负责人:
2.2 监督受理
2.2.4审查结果 1、对第一次强制性审查不满足审查要求的 建设项目,下发《质量安全监督申请资料审查 意见书》,责令限期整改。
2、对整改回复的报监补充材料仍不满足强 制性审查要求的建设项目,进行全省通报,并 责令限期整改。
3、对强制性要求达不到的项目,不予受理, 并报相应交通主管部门。
2.3 工地试验室备案
母体授权
填写备案登记表
监督机构审核
同意备案 建立信息档案
申报监督机构
2.4 监督检查
2.4.1监督检查的目的
一是通过监督检查发现施工过程中 存在的质量安全管理问题及质量缺陷和 安全隐患,及时督促建设单位组织整改, 减少工程质量和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是全面掌握作为综合评价项目设 计、监理和施工单位的客观依据; 三是为项目交工验收前出具质量检 测意见和竣工验收前出具工程质量鉴定 报告提供基础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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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要点
衡阳市交通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管理处
第 五 部 分
第 四 部 分
第 三 部 分
第 二 部 分
第 一 部 分
安 全 监 督 工 作 要 点
质 量 监 督 工 作 要 点
质 量 安 全 问 题 展 示
质 量 安 全 监 督 程 序
工 程 基 本 建 设 程 序
第一部分:公路工程基本建设程序
项目名称: 施工单位: 合同段: 抽查指标 压实度* 路 基 工 程 土 石 方 检查方式 按检评标准规定值计算合格率, 抽中的每个合同段 1 处。 测量开挖面的分层厚度,层厚不 大于压实厚度上限的为合格,抽 中的每个合同段 2 处。 测量开挖处的最大填料粒径,不 超出规范要求的为合格,抽中的 每个合同段 2 处。 采用回弹法,强度推定值大于设 计强度且小于设计强度的 1.5 倍 时为合格,计算合格率。也可利 用标养试件统计评价。 压浆饱满为合格,抽中的每个合 同段检查 1-2 片梁。 采用电磁方法检测,按统计方法 评定,特征值与设计值的比值应 为 0.9-1.3,不超出为合格,计算 合格率。 钢筋位置按检评标准的允许偏差 计算合格率,钢筋数量按不少于 设计值为合格。 同桥梁工程的“砼强度” 。 检查结果
4.1.1检查内容
公路项目实体工程 主要检查指标见右 表。
督查对象
分层厚度
填料粒径
砼强度* 预应力孔 洞压浆情 况 钢筋保护 层厚度* 钢筋位置 及钢筋数 量 砼强度*
桥 梁 工 程
上、 下部 结构
隧道 工程
衬砌 支护
厚度* 锚杆(钢 拱架)间 距* 钢材 (力学 性能、 焊接 性能)
按单点值不小于设计值为合格, 计算合格率。 按实测值不大于设计值为合格, 计算合格率。
提交交工质量检测报告
2.6 竣工质量鉴定程序
接受鉴 定通知
竣工质量 鉴定程序
签发评价 等级证书
编制鉴定 检测方案 组织鉴 定检测 形成鉴 定报告
参加竣 工验收
第四部分 质量监督要点
4.1 Fra Baidu bibliotek程实体质量检查
4.2 交工验收 4.3 竣工验收
4.1工程实体质量检查
公路工程实体质量督查内容及评价表
立项 设计 项目建议书 初步设计
预可
技术设计
工可
施工图设计
施工 准备 施工
招投标
征地拆迁
报监
施工许可
施工
交竣工验收
营运
营运管理
小修及大中修
第二部分:质量安全监督程序
2.1监督程 序图 2.2受理监 督申请
2.6竣工质 量鉴定程 序 2.5交工检 测程序
2.3工地试 验室备案
2.4监督检 查
质量安全监督工 作程序
1.递交 申请 2.组织 审查
6.实施 监督
受理质安监督 申请程序
4.编制 计划
3.受理 监督
5.监督 交底
2.2 监督受理
2.2.2监督申请审查程序
申请单位 报送资料 进行完整性审 查 完整 进行强制性审 查
不 完 整
不 满 足 强 制 审 查 根据强制性审 满足强制 下发受监通知 查结果下发通 性审查 知
受理质安监督申请
工地试验室备案 开工前专项检查 监督检查 检查结果整改及反馈处理 受理交工检测申请 出具《交工质量检测意见》 编制《交工质量检测报告》 接受质量鉴定通知 出具《工程质量鉴定报告》 签发“公路工程参建单位工 作综合评价等级证书”
建设单位在办理施工许可证前 30 日提交《公路 水运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申请书》
建设单位向监督机构提交《交工质量检测申请》 交工验收前提交给建设单位和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交工验收合格后提交给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负责竣工验收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通知质监机构 提交给负责竣工验收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依据竣工验收结论签发给各参建单位
2.1质量安全监督程序图
2.2 监督受理
2.2.1受理监督申请程序
6、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已完成本合同段的工作总 结。
4.2交工验收
4.2.4交工验收的程序 1、施工单位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工程内容,经施工 自检和监理检验评定合格后,提出合同段交工验收申请 报监理审查。 2、监理单位根据工程实际情况抽检资料以及对合同 段工程质量评定结果,对施工单位交工验收申请及所附 资料审查并签署意见。 3、项目法人对施工单位的交工验收申请、监理单位 的质量评定资料进行审查,必要时可委托有相应资质检 测机构进行重点抽查检测,认为合同段满足交工验收条 件时应及时组织交工验收。
2.4 监督检查
2.4.2监督检查的形式
综合检查
监督检查 的形式
专项检查
是对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管理行为、施 工工艺、工程实体质量和现场施工安全 等五个方面进行的监督抽查 是为掌握建设项目的特定环节、关健 工序、重要部位的质量安全状况,以及调 查质量安全举报采取的针对性检查 是为及时了解工程质量安全动态,对 施工现场管理、施工工艺、工程实体外观 质量及施工安全等进行的随机检查
分阶段监督工作程序
总监督工作流程
竣工质量 鉴定阶段
交工质量 检测阶段
工程施 工阶段
施工准 备阶段
竣工质量 检测程序
交工质量 检测程序
检查结果处理 及反馈程序
试验室登记 备案程序
综合检查的 工作程序
受理质安监 督申请程序
2.1质量安全监督程序图
监督检查
施 工 准 备 阶 段 施 工 阶 段 交 工 阶 段 竣 工 鉴 定 阶 段
4.2交工验收
4.2.3交工验收具备的条件
1、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已完成;
2、施工单位按交通部制定的《公路工程质量检验 评定标准》及相关规定的要求对工程质量自检合格; 3、监理工程师对工程质量的评定合格; 4、质量监督机构按交通部规定的公路工程质量鉴 定办法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测,并出具检测意见;
5、竣工文件已按交通部规定的内容编制完成;
4.3竣工验收
4.3.1竣工验收的概念
竣工验收是综合评价工程建设成果,对工程质量、 参建单位和建设项目进行综合评价。 竣工验收由交通主管部门按项目管理权限负责。
4.3竣工验收
4.3.2竣工验收的依据
1、批准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2、批准的工程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变更设计文件;
3、批准的招标文件及合同文本; 4、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批复、批示文件; 5、交通部颁布的公路工程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及国家 有关部门的相关规定。
项目监督工程师:
日期: 站领导:
2.2 监督受理
2.2.3审查要点 2、强制性审查 施工单位的主要技术人员是否符合合同要求。项目经 理是否符合工程要求的资格证书,必须在中标单位注册。
监理单位的监理处长和专业监理工程师必须持证,且 进行岗位登记。
审查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副经理及总工程师是否持有 交通运输部安全B类证书,安全负责人及专职安全员是否 持有安全C类证书,专职安全员是否按照每5000万施工合 同配备一名。
4.2.1交工验收的概念
交工验收是检查施工合同的执行情况,评 价工程质量是否符合技术标准及设计要求,是 否可以移交下一阶段施工或是否满足通车要求, 对各参建单位工作进行初步评价。 交工验 收由项目法人负责。
4.2交工验收
4.2.2交工验收的依据
1、批准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2、批准的工程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变更设计文件; 3、批准的招标文件及合同文本; 4、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批复、批示文件; 5、交通部颁布的公路工程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及国 家有关部门的相关规定。
第三步
下发检查通知
第四步
召开检查预备会
2.4 监督检查
2.4.4督查结果处理及反馈程序
检查发现问题 下发指令 整改合格
核查
下发复工通知
录入信用档案 提交整改报告
2.5 交工质量检测程序
1
提交交工质量检测申请
2
核查交工检测条件
3 4
交工质 量检测 程序
5 6
编制交工检测方案 组织交工质量检测
出具交工质量检测意见
4.2交工验收
4.2.4交工验收的程序
4、对若干合同段完工时间相近的,项目法人可合 并组织交工验收;对分段通车的项目,项目法人可 按合同约定分段组织交工验收。 5、通过交工验收的合同段,项目法人应及时颁发 “公路工程交工验收证书”。 6、各合同段验收合格后,项目法人应及时完成 “公路工程交工验收报告”。
建设单位在办理施工许可证前 30 日提交《公路 水运工程工地试验室备案登记表》 主要包括各从业单位质量安全保证体系管理制 度的建立及落实、合同履约、工地试验室的建 立及运行等情况。
1、综合检查即全面的监督抽查。 2、专项检查即深入专一、有针对性的检查。 3、巡视检查即常规性的随机检查。
建设单位按要求向监督机构提交整改报告,确 保质量监督机构提出的整改内容、程序闭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