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公司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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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上市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非上市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非上市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一、总则非上市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章程”)是非上市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基本规范,旨在明确公司的组织结构、运营方式、权益分配等重要事项,确保公司的合法运营和股东的权益。

二、公司名称和注册资本1. 公司名称应当包含“股份有限公司”字样,并注明非上市。

2. 公司的注册资本由股东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但不得低于法定最低注册资本。

三、公司股东1. 公司股东应当为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其股权比例应当按照出资额确定。

2. 公司股东享有根据其出资额比例享有的权益,包括但不限于股东权益分配、决策权等。

3. 公司股东应当按照章程约定的方式行使其权益,并履行相关义务。

四、公司组织结构1. 公司设有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

2. 董事会是公司的最高决策机构,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

董事会成员应当具备相应的经验和能力,代表股东行使决策权。

3. 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

监事会成员应当独立于董事会,对公司的经营情况进行监督。

4. 经理层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由董事会任命产生。

经理层成员应当具备相应的经验和能力,负责具体落实董事会的决策。

五、公司经营范围和业务规划1. 公司的经营范围由章程明确规定,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

2. 公司应当制定详细的业务规划,明确经营目标和战略,确保公司的持续发展和盈利能力。

六、公司财务管理1. 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包括财务核算、审计、财务报告等。

2. 公司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财务报告的披露,确保信息的透明度和真实性。

七、公司股权转让1. 公司股权的转让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并经过董事会的批准。

2. 公司股权的转让应当以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保护股东的合法权益。

八、公司分红和利润分配1. 公司应当根据盈利情况进行分红,但不得超过法律法规规定的限制。

2. 公司利润的分配应当按照章程约定的比例进行,确保股东的权益。

股份公司章程完整版(非上市公司)

股份公司章程完整版(非上市公司)

股份公司章程完整版(非上市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完整版(非上市公司)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公司名称1. 公司名称:[公司名称]2. 公司英文名称:[Company Name]第二条公司注册地1. 公司注册地:[公司注册地]2. 公司办公地址:[公司办公地址]第三条法定代表人1.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2.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第四条注册资本1. 注册资本币种:[注册资本币种]2. 注册资本金额:[注册资本金额]3. 注册资本实缴金额:[注册资本实缴金额]第五条经营范围[公司经营范围]第二章股东与股权第六条股权登记1. 股份种类:[股份种类]2. 股东人数:[股东人数]3. 股权变动情况:[股权变动情况]第七条股东权益1. 股东权益保障:[股东权益保障措施]2. 股东会议:[股东会议条款]第八条股东责任1. 股东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股东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2. 股东(会员)退出与转让:[股东(会员)退出与转让条款]第三章公司治理第九条董事会1. 董事会组成:[董事会组成]2. 董事会职权:[董事会职权]3. 董事会任命与解聘:[董事会任命与解聘]第十条监事会1. 监事会组成:[监事会组成]2. 监事会职权:[监事会职权]3. 监事会任命与解聘:[监事会任命与解聘]第十一条专门委员会1. 设立专门委员会的情况:[设立专门委员会的情况]2. 专门委员会的职责:[专门委员会的职责]第十二条公司决策1. 公司决策程序:[公司决策程序]2. 公司决策方式:[公司决策方式]第十三条公司财务管理1.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公司财务管理制度]2. 财务报告与审计:[财务报告与审计]第四章公司结构与运营第十四条公司组织架构1. 公司组织架构图:[公司组织架构图]2. 公司职能分工:[公司职能分工]第十五条公司经营目标与策略1. 公司经营目标:[公司经营目标]2. 公司发展策略:[公司发展策略]第十六条员工管理1. 员工招聘与录用:[员工招聘与录用]2. 员工培训与发展:[员工培训与发展]第十七条风险管理1. 风险管理制度:[风险管理制度]2. 风险评估与控制:[风险评估与控制]第五章公司变更与终止第十八条公司变更1. 公司名称变更:[公司名称变更]2. 公司注册地变更:[公司注册地变更]3. 注册资本变更:[注册资本变更]第十九条公司终止1. 公司终止条件:[公司终止条件]2. 公司解散与清算:[公司解散与清算]第六章附则第二十条其他事项1. 本章程变更程序:[本章程变更程序]2. 本章程生效日期:[本章程生效日期]以上为《股份公司章程》完整版,自[章程生效日期]起施行。

股份公司章程完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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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公司章程完整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条公司名称:_____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公司住所:_____。

第五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元。

第六条公司的经营期限为_____年,自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第七条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第二章经营宗旨和范围第十条公司的经营宗旨:_____。

第十一条公司的经营范围:_____。

第三章股份第十二条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

第十三条公司发行的股票,均为记名股票。

第十四条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第十五条公司发行新股,股东大会应当对下列事项作出决议:1、新股种类及数额;2、新股发行价格;3、新股发行的起止日期;4、向原有股东发行新股的种类及数额。

第十六条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第十七条公司股东持有的股份可以依法转让。

第十八条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

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1、减少公司注册资本;2、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3、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4、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5、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6、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

第十九条公司因本章程第十八条第 1 项、第 2 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因本章程第十八条第 3 项、第 5 项、第 6 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可以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授权,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

股份公司章程完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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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公司章程完整版股份公司章程完整版一、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障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名称:XXXX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条:公司住所:XXXX省XXXX市XXXX区XXXX路XXXX号。

第四条:公司经营范围:XXXXXXXX。

第五条: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二、公司资本第六条:公司资本由全体股东出资,总资本为XXXX万元。

第七条:公司注册资本的增加或减少,必须经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并报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第八条:公司资本构成:普通股XXXX万股,每股面值XXXX元,共计XXXX万元;优先股XXXX万股,每股面值XXXX元,共计XXXX万元。

第九条:公司股票的发行和交易,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股东和股东大会第十条:公司股东为依法持有公司股票的人。

第十一条:公司股东享有以下权利:(1)参加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2)查阅公司股东大会记录和财务会计报告;(3)依照法律和章程规定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的收益;(4)在公司清算时,按照出资比例获得剩余财产。

第十二条:公司股东承担以下义务:(1)缴纳所认缴的股本;(2)遵守公司章程;(3)不得侵犯公司合法权益;(4)在公司需要时,提供必要的协助和支持。

第十三条: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以下职权:(1)制定和修改公司章程;(2)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3)选举和更换董事、监事;(4)审议批准董事会、监事会的报告;(5)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6)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7)对公司发行债券作出决议;(8)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9)制定和修改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第十四条:股东大会应当每年召开一次年会,并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XXXX个月内召开股东大会年会。

2024年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模板

2024年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模板

2024年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模板本章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制定,旨在规范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和运营,保障股东、公司和员工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公司名称公司名称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二条公司住所公司住所设在中国XX省XX市XX区XX路XX号。

第三条公司性质公司为依法设立,由股东投资形成的企业法人。

第四条公司经营范围公司的经营范围为:(具体列举公司经营业务)。

第二章股东第五条股东资格公司股东应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第六条股东权益股东享有公司利润分配、参与公司决策、查阅公司财务报告等权益。

第七条股东大会股东大会为公司最高权力机构,每年至少召开一次。

第三章董事会第八条董事会组成董事会由X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1/3以上。

第九条董事会职责董事会负责召集股东大会、执行股东大会决议、制定公司经营计划等。

第四章经营管理第十条公司总经理公司设总经理1名,由董事会聘任。

第十一条经营管理机构公司设立若干职能部门,负责公司的日常运营和管理。

第五章财务与审计第十二条财务报告公司每年末向股东提供真实、完整的财务报告。

第十三条审计公司每年进行一次内部审计,每三年进行一次外部审计。

第六章员工第十四条员工权益公司保障员工享有劳动法规定的权益,为员工提供合理的薪酬和福利。

第十五条员工招聘与解聘公司通过公正的招聘程序选拔员工,解聘员工应遵循相关法律法规。

第七章变更与终止第十六条公司变更公司变更应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第十七条公司终止公司终止运营时,应按照法律法规进行清算,剩余财产按股东出资比例分配。

第八章附则第十八条章程修订本章程的修订应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第十九条章程生效本章程自公司设立之日起生效。

---以上为2024年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模板,仅供参考。

实际应用时,请根据公司具体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参考范本)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参考范本)

股份章程 (参考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公司名称本公司的名称为:[公司名称]第二条公司类型本公司为股份。

第三条公司注册资本本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注册资本金额] 元整。

第四条公司注册地质本公司的注册地质为:[注册地质]第五条业务范围本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业务范围描述]第二章股东第六条股东资格1. 股东应当具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资质和条件。

2. 股东应当遵守公司的规定,并按照公司章程履行股东的权益和义务。

第七条股东的权益1. 股东享有按股份比例分享公司利润的权益。

2. 股东有权参加股东大会,并对公司事务进行表决。

3. 股东有权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选择并决定董事会成员。

第八条股东的义务1. 股东应当按照出资比例缴纳资本金。

2. 股东有义务履行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三章董事会第九条董事会职责1. 董事会是公司最高权力机构,负责公司的全面管理和决策。

2. 董事会应当根据股东的选择和公司利益,选聘和解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条董事会成员1. 董事会成员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

2. 董事会成员应当具备相应资质和经验,并遵守公司规定。

第十一条董事会决策1. 董事会的决策应当遵守公司章程和法律法规的规定。

2. 董事会的决策应当以股东利益为原则,并最大限度地保护股东的权益。

第四章财务管理第十二条财务报告1. 公司应当定期编制和公布财务报告。

2. 财务报告应当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

第十三条盈余分配1. 公司的盈余分配应当按照股东大会的决议进行。

2. 股东应当按照其持有的股份比例享受盈余分配。

第五章解散与清算第十四条解散与清算程序1. 公司解散应当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程序。

2. 公司清算应当依法依规进行,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资产分配。

第六章附则第十五条其他事项1. 公司的其他事项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处理。

2. 公司章程的修订应当经过股东大会的决议,并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程序。

股份公司章程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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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公司章程模板一、公司名称及注册地。

1. 公司名称,(公司名称)。

2. 注册地,(注册地)。

二、公司宗旨。

公司宗旨是(公司宗旨),公司将以此为宗旨,不断努力,为股东、员工、客户和社会创造更大的价值。

三、公司经营范围。

公司经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经营范围)。

四、公司股东。

1. 公司股东应当为自然人或法人,享有公司利润分配权和表决权。

2. 公司股东应当遵守公司章程和国家法律法规,不得擅自转让股份。

五、公司董事会。

1. 公司设立董事会,董事会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

2. 董事会负责公司的重大决策和战略规划。

六、公司监事会。

1. 公司设立监事会,监事会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

2. 监事会负责监督公司的经营活动,保护股东利益。

七、公司经营管理。

1. 公司设立总经理,总经理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

2. 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保障公司的正常运营。

八、公司财务管理。

1. 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财务资产的安全和合规性。

2. 公司应当定期进行财务审计,向股东和监事会报告财务状况。

九、公司利润分配。

公司利润分配应当按照股东持股比例进行分配,具体分配方案由股东大会决定。

十、公司章程修改。

公司章程的修改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并报有关部门备案。

十一、公司解散与清算。

公司解散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并按照法律法规进行清算。

十二、公司章程生效。

本章程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自(生效日期)起生效。

以上为公司章程模板,具体事项由公司股东大会决定。

股份制公司章程

股份制公司章程

股份制公司章程股份制公司章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的行为,保障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公司名称:昆山永凯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昆山市锦溪镇锦虬路东侧第三条 公司由於阿二、刘前兵共同投资组建第四条 公司依法在昆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取得企业法人资格公司经营期限为XX年第五条 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第六条 公司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本章程规定,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接受*有关部门监督第二章 经营范围第七条 经营范围:精密电子冲压件、嵌接件、螺丝、螺铆、金属模具零配件、金属制品的生产、加工及电子产品的组装及加工和销售;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第三章 注册资本及出资方式第九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万元第十条 公司各股东的出资方式和出资额为:25 於阿二以现金出资,为人民币25万元,占50%1刘前兵以现金出资,为人民币25万元,占50%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会第十一条 股东是公司的出资人,股东享有以下权利: 根据其出资份额享有表决权; 有选举和被选举董事、监事权; 有查阅股东会记录和财务会计报告权;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分取红利; 依法转让出资,优先购买公司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 优先认购公司新增的注册资本; 公司终止后,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 第十二条 股东负有下列义务: 缴纳所认缴的出资;依其所认缴的出资额承担公司债务;公司办理工商登记后,不得抽回出资; 遵守公司章程规定第十四条 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第十五条 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 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 审议批准监事或者监事的报告; 、 2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修改公司章程第十七条 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和主持执行董事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其指定其他董事主持第五章第十八条 本公司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一名由股东会选举产生由公司总经理担任第十九条 执行董事行使下列职权: 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执行股东会的决议;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 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拟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根据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3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决定其报酬事项; 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第二十三条 董事任期届满, 连选可以连任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第二十八条 公司设总经理,由执行董事兼任,总经理行使下列职权;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执行董事决议; 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执行董事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公司章程和执行董事授予的其他职权第二十九条 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一名,由股东会选举产生是公司内部监督机构, 第三十二条 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 检查公司财务; 、 对执行董事、经理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 、当董事和经理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和经理予以纠正;4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第七章 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 、第三十四条 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不需要股东会表决同意,但应告知第三十五条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的条件:①必须要有半数以上的股东同意;②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若不购买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③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第三十六条 公司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本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第三十七条 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制作财务会计报告,依法经审查验证、并在制成后十五日内,报送公司全体股东第三十八条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并提取利润的百分之五至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益金当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不再提取第三十九条 公司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上一年度公司亏损的,在依照前条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和法定公益金之前,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第四十条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益金后所余利润,按照股东出资比例分配5第四十一条 公司提取的法定公益金用于本公司职工的集体福利 第四十二条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法定公益金后所余利润,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 第九章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第二十九条 本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於阿二担任 本公司的执行董事由刘前兵担任 第十章 公司的解散事由与清算方法第三十一条 公司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予解散: 1、营业期限届满; 2、股东会决议解散;3、因合并和分立需要解散的;4、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被依法责令关闭的;5、其他法定事由需要解散的 第三十二条 公司依照上条第、项规定解散的,应在15日内成立清算组,清算组人选由股东会确定;依照上条、项规定解散的,由有关主管机关组织有关人员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第三十三条 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1、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2、通知或者公告债权人;3、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4、清缴所欠税款;5、清理债权、债务;6、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67、代理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第三十四条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三次,债权人应当在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90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债权人申报其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第三十五条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或者有关主管机关确认公司财产能够清偿公司债务的,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工资级别和劳动保险费用,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公司财产按前款规定清偿后的剩余财产,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分例进行分配。

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本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条公司经XXXX年XX月XX日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号为XXXXXXXXXXX。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第四条公司名称:XXXXXXXX股份有限公司第五条公司住所:XXXXXXXXXXX第三章经营范围第六条公司的经营范围:XXXXXXXXXXX第四章设立方式第七条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

第五章注册资本第八条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XXXXXXXX万元。

第六章发起人信息第九条公司发起人信息如下:发起人A:姓名/名称:XXXXXXXXXXX住所:XXXXXXXXXXX认购股份数:XXXXXXXXXXX发起人B:姓名/名称:XXXXXXXXXXX住所:XXXXXXXXXXX认购股份数:XXXXXXXXXXX(此处继续列出其他发起人信息)第七章董事会组成第十条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XXXXXXXX人,其中独立董事不得少于XXXXXXXX人。

第十一条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XXXXXXXX人,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八章法定代表人第十二条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章监事会组成第十三条公司设监事会,其成员为XXXXXXXX人,其中职工代表监事不得少于XXXXXXXX人。

第十章利润分配办法第十四条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利润。

第十一章解散事由与清算第十五条公司解散事由包括: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决议解散;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三条的规定予以解散。

第十六条公司因前条第(一)、(二)、(四)、(五)项的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

股份制公司章程范本

股份制公司章程范本

股份制公司章程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公司名称本公司的全称为[公司全名],以下简称“公司”。

第二条公司住所公司住所位于[详细地址]。

第三条公司性质本公司为股份制公司,依法设立,享有法人资格。

第四条公司宗旨公司致力于[公司宗旨描述],追求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统一。

第二章注册资本与股份第五条注册资本公司注册资本为[具体金额],由股东按照各自认缴的出资额比例享有所有者权益。

第六条股份种类公司股份分为[股份种类描述],每股面值[金额]。

第七条股份转让股东持有的股份可以依法转让。

股份转让应遵循公司章程、法律法规以及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第三章股东及股东大会第八条股东权利股东享有公司章程规定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分取红利、参与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依法转让股份、查阅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记录等。

第九条股东大会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负责审议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

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应遵循公司章程、法律法规以及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第四章董事会与监事会第十条董事会公司设立董事会,董事会是公司的执行机构,负责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管理公司的日常经营事务。

第十一条监事会公司设立监事会,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负责监督公司财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五章经营管理机构与高级管理人员第十二条经营管理机构公司设立经营管理机构,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第十三条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等,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解聘。

高级管理人员应忠实履行职责,维护公司的利益。

第六章财务、会计与审计第十四条财务管理公司应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确保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和增值。

第十五条会计核算公司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向股东和相关部门提供真实、准确的财务信息。

第十六条审计监督公司应接受监事会和审计机构的审计监督,确保公司财务状况的透明和合规。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范本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范本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公司名称本章程所指的公司为“[公司名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二条公司住所公司注册地址为[具体地址]。

第三条公司宗旨公司旨在[宗旨描述]。

第四条公司经营范围公司经营范围为[经营范围描述]。

第五条公司注册资本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金额]元。

第六条公司组织形式公司为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章股东第七条股东资格公司股东为持有公司股份的自然人或法人。

第八条股东权利股东享有以下权利:1. 参加股东大会,行使表决权;2. 按股份比例分配利润;3. 对公司重大事项提出建议和质询;4. 选举和被选举为董事、监事;5.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九条股东义务股东应履行以下义务:1. 遵守公司章程;2. 按时足额缴纳所认缴的股份;3. 维护公司利益,不得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4.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三章董事会第十条董事会组成公司董事会由[人数]名董事组成,其中[董事长]名。

第十一条董事任期董事任期为[任期]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第十二条董事会职权董事会行使以下职权:1. 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2. 制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3. 制定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4. 制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5. 制定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6. 制定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7. 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8. 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根据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决定其报酬事项;9. 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10.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四章监事会第十三条监事会组成公司监事会由[人数]名监事组成。

第十四条监事任期监事任期为[任期]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第十五条监事会职权监事会行使以下职权:1. 检查公司财务;2. 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3. 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纠正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4. 向股东大会提出提案;5.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名称:第三条公司住所:第四条公司在杭州工商局登记注册,公司经营期限为年。

第五条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

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六条公司坚决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本章程规定,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监督。

第七条本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执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具有约束力。

第八条本章程由全体股东共同订立,在公司注册后生效。

第二章公司的经营范围第九条本公司经营范围为:。

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的经营范围为准。

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第十条本公司注册资本为万元。

本公司注册资本实行一次性出资。

第四章股东的名称(姓名)、出资方式及出资额和出资时间第十一条公司由个股东组成:股东一:法定代表人姓名:家庭地址:身份证号码:以现金方式出资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在年月日前一次足额缴纳.股东二:家庭住址:身份证号码:以现金方式出资万元,占注册资本的%,在年月日前一次足额缴纳。

股东以非货币方式出资的,应当依法办妥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第五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第十二条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公司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第1项至第10项职权,还有职权为:11、对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作出决议;12、对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除本条第11项以外的人提供担保作出决议;13、对公司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

第十三条股东会的议事方式:股东会以召开股东会会议的方式议事,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参加,自然人股东由本人参加,因事不能参加可以书面委托他人参加。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完整版)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完整版)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和出资,发起设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并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公司的名称和住所第一条公司名称: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条公司住所:第二章公司经营范围1.公司经营范围:(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第三章公司设立方式第四条本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以发起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章公司股份总数、每股金额和注册资本第五条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万元第六条公司的股份总数为万股,每股金额为元人民币。

第五章发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认购的股份数、出资方式和出资时间第七条公司发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认购的股份数、出资方式和出资时间如下:第八条发起人认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后,应当选举董事会和监事会,由董事会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公司章程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文件,申请设立登记。

第六章股东大会、董事会的组成、职权和议事规则第九条公司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组成。

第十条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四)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十)修改公司章程;(十一)为公司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作出决议。

第十一条股东大会分为股东大会年会和临时股东大会。

股东年会每年召开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一)董事人数不足本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五)监事会提议召开时;第十二条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范本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范本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范本XXX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名称:XXX(以下简称公司)第三条公司住所:第四条公司营业期限:第五条公司为法人独资的有限责任公司。

第六条执行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七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

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公司以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八条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对公司、股东、执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第二章经营范围第九条公司的经营范围:第十条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可以改变经营范围,但须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

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第十一条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实收资本为人民币万元。

出资时间:股东在公司登记前应当一次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

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方式货币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在银行开设的帐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评估作价并依法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第十二条公司可以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按照《公司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办理。

第四章股东第十三条股东享有如下权利:(一)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中分取红利;(二)对公司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三)查阅公司会计帐簿,查阅、复制公司章程、有关决议或者决定、财务会计报告;(四)公司终止后,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五)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四条股东承担如下义务:(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二)足额缴纳出资;(三)保证公司资本的独立、真实、充足;(四)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十五条股东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委派或者更换执行董事、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三)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决定其报酬事项;(四)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五)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六)审议批准公司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七)审议批准公司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八)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九)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十)对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十一)修改公司章程;(十二)对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作出决议;(十三)决定聘用或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十四)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股份公司章程(同股不同权-表决权、分红权等)

股份公司章程(同股不同权-表决权、分红权等)

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_______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是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取得营业执照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公司注册名称:_______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名称简称:________公司英文名称: ______________第四条公司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条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七条本章程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之间、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第八条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在公司中设立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

党组织在保证监督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在企业的贯彻执行、参与企业重大问题决策、落实党管干部和党管人才原则、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加强对企业领导人员的监督、领导企业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群众组织等方面发挥政治核心作用。

公司健全完善相关制度,把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统一起来。

党组织支持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层依法行使职权。

对关系企业改革发展的重大问题,党组织事先研究,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按法定程序决策。

公司应当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第九条本章程对公司及公司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均有约束力;前述人员均可以依据本章程提出与公司事宜有关的权利主张。

第十条公司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系指总经理、副总经理、风控总监、财务总监以及董事会确定的其他管理人员。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应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监管机构以及本章程的有关规定。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范本三篇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范本三篇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发起人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及其有关规定以(发起设立或募集设立方式)___________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公司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可以向境内外社会公众公开发行股票。

第四条公司注册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五条公司住所为: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___万元。

(注:采取募集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

)第七条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___________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公司由____名自然人和_____个法人发起设立(注:或募集设立)。

股东以其认购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股东可以依据公司章程起诉公司;公司可以依据公司章程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依据公司章程起诉股东;股东可以依据公司章程起诉公司的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一条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第二章经营宗旨和范围第十二条公司的经营宗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自主开展各项业务,不断提高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和核心竞争能力,为广大客户提供优质服务,实现股东权益和公司价值的最大化,创造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促进文化的繁荣与发展第十三条公司经营范围是:第三章股份第十四条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

第十五条公司发行的所有股份均为普通股。

第十六条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股同权,同股同利。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模板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模板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模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公司名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明确公司组织及运营规范,保护股东权益,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公司注册地址:[具体地址]。

第四条公司经营范围:[具体经营范围]。

第二章宗旨和经营范围第五条公司的宗旨是:[公司宗旨]。

第六条公司的经营范围是:[具体经营范围描述],并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进行业务拓展。

第三章注册资本和股份第七条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具体金额]元,分为等额股份,每股面值人民币[每股面值]元。

第八条公司股份的发行和转让应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四章股东和股东大会第九条公司股东按照其所持股份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第十条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列举具体职权]。

第五章董事会第十一条公司设董事会,是公司的执行机构,对股东大会负责。

第十二条董事会的职权是:[列举具体职权]。

第六章监事会第十三条公司设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对股东大会负责。

第十四条监事会的职权是:[列举具体职权]。

第七章经营管理机构第十五条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解聘。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列举具体职权]。

第八章财务、会计和审计第十六条公司应建立健全财务、会计制度,并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会计核算。

第十七条公司应接受审计机构的审计,并提供必要的配合。

第九章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第十八条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应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十章附则第十九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公司董事会。

第二十条本章程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时亦同。

第二十一条本章程如有未尽事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二十二条本章程一式[份数]份,由公司董事会负责保管,其中报送政府有关部门的[份数]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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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第三条公司名称:xxxxxxxxxxxx公司第四条住所:xxx市xx区xxx路xx号xx室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第五条公司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计算机技术培训计算机系统服务。

(未取得行政许可的项目除外)。

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及股东的姓名(名称)、出资额、出资时间及出资方式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万元人民币。

第七条股东的姓名(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时间及出资方式如下:xxx货币万元xxx货币万元第五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第八条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执行董事、监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三)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四)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十)修改公司章程第九条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

第十条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第十一条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

定期会议每年召开一次。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执行董事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第十二条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和主持。

执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第十三条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计制度第一百一十五条公司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规定建立本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

第一百一十六条公司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后日内编制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并依法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第一百一十七条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包括下列内容:(一)资产负债表(二)利润表(三)利润分配表(四)财务状况变动表(或现金流量表)(五)会计报表附注。

第一百一十八条年度财务报告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规定制作。

年度财务报告应当在召开股东大会年会的二十日前置备于公司供股东查阅。

第一百一十九条公司除法定的会计帐册外不另立会计帐册。

公司的资产不以任何个人名义开立帐户存储。

第一百二十条公司的税后利润按下列顺序分配:(一)弥补以前年度的亏损(二)提取税后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法定公积金(三)提取任意公积金(四)向股东分配红利。

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提取法定公积金后是否提取任意公积金由股东大会决定。

公司不在弥补公司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

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红利。

第一百二十一条股东大会决议将公积金转为股本时按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派送新股。

法定公积金转为股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五。

第一百二十二条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两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第二节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第一百二十三条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会计报表审计、净资产验证及其他相关的咨询服务等业务聘期一年可以续聘。

第一百二十四条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由股东大会决定。

第一百二十五条经公司聘用的会计师事务所享有下列权利:(一)查阅公司财务报表、记录和凭证并有权要求公司的董事、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提供有关的资料和说明(二)要求公司提供为会计师事务所履行职务所必需的其子公司的资料和说明(三)列席股东大会获得股东大会的通知或者与股东大会有关的其他信息在股东大会上就涉及其作为公司聘用的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宜发言。

第九章通知和公告第一节通知第一百二十六条公司的通知以下列形式发出:(一)以专人送出(二)以邮件方式送出(三)以公告方式进行(四)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形式。

以专人或邮件方式无法送达的方才使用公告方式。

第一百二十七条公司发出的通知以公告方式进行的一经公告视为所有相关人员收到通知。

第一百二十八条公司召开董事会、监事会的会议通知可以以传真方式进行。

第一百二十九条公司通知以专人送出的由被送达人在送达回执上签名(或盖章)被送达人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公司通知以邮件送出的自交付邮局之日起第三个工作日为送达日期公司通知以公告方式送出的第一次公告刊登日为送达日期公司通知以传真方式送出的以传真记录时间为送达日期。

第一百三十条被通知人按期参加有关会议的将被合理地视为其已接到了会议通知。

第一百三十一条因意外遗漏未向某有权得到通知的人送出会议通知或者该人没有收到会议通知会议及会议作出的决议并不因此无效。

第二节公告第一百三十二条公司在公开发行的报纸上刊登公司公告和其他需要披露的信息。

第十章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第一节合并或分立第一百三十三条公司可以依法进行合并或者分立。

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两种形式。

第一百三十四条公司合并或分立按者按照下列程序办理:(一)董事会拟订合并或者分立方案(二)股东大会依照章程的规定作出决议(三)各方当事人签订合并或者分立协议(四)依法办理有关审批手续(五)处理债权、债务等各项合并或者分立事宜(六)办理有关的公司登记。

第一百三十五条公司合并或者分立的合并或者分立各方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公司应当自股东大会作出合并或者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第一百三十六条公司合并或者分立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公司解散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注销登记设立新公司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设立登记。

第二节解散和清算第一百三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应当解散并依法进行清算:(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二)股东大会决议解散(三)因合并或者分立而需要解散(四)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五)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六)人民法院依照《公司法》的相关规定予以解散。

第一百三十八条公司因前条第(一)、(二)、(五)项情形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

清算组人员由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的方式选定。

公司因前条第(三)项情形而解散的清算工作由合并或者分立各方当事人依照合并或者分立时签订的协议办理。

公司因前条第(四)、(六)项情形而解散的由人民法院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专业人员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

公司有前条第(一)项情形的可以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续。

第一百三十九条清算组成立后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的职权立即停止。

清算期间公司不得开展新的经营活动。

第一百四十条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一)通知、公告债权人(二)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四)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五)清理债权、债务(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第一百四十一条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第一百四十二条清算组应当对债权人申报的债权进行登记。

第一百四十三条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大会或者有关主管机关确认。

第一百四十四条公司财产按下列顺序清偿和分配:(一)支付清算费用(二)支付公司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三)缴纳所欠税款(四)清偿公司债务(五)按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财产。

公司财产未按前款第(一)至(四)项规定清偿前不分配给股东。

第一百四十五条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公司经人民法院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法院。

第一百四十六条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以及清算期间收支报告和财务帐册报股东大会或者有关主管机关确认。

清算组应当自股东大会或者有关主管机关对清算报告确认之日起三十日内依法到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公司注销登记并公告公司终止。

第一百四十七条清算组人员应当忠于职守依法履行清算义务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财产。

清算组人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公司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一章修改章程第一百四十八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公司应当修改章程:(一)《公司法》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修改后章程规定的事项与修改后的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二)公司的情况发生变化与章程记载的事项不一致(三)股东大会决定修改章程。

第一百四十九条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章程修改涉及公司登记事项发生变化的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

不涉及登记事项变更的应当将修改后的章程报送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第十二章附则第一百五十条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第一百五十一条本章程以中文书写其他任何语种或不同版本的章程与本章程有歧义时以在公司登记机关最近一次登记或者备案后中文版章程为准。

第一百五十二条本章程所称“以上”、“以内”、“以下”都含本数“过半数”、“不满”、“以外”不含本数。

第一百五十三条本章程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全体发起人盖章、签名年月日备注:一、制定公司章程前公司全体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全体股东共同委托的公司登记代理人应当阅读过《公司法》并确知其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

二、本章程样本是公司登记机关为方便申请人办理公司登记而拟订的仅供申请人参考并非强制使用。

申请人可以依法另行制定本公司章程。

三、申请人借鉴本章程样本时除《公司法》第八十二条所规定的绝对必要记载事项外其余条款可以根据情况增加或删减。

四、申请人借鉴本章程样本时可以对本章程样本的有关条款进行修改但不得与《公司法》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相抵触。

五、本章程样本中带有下划线处申请人可以根据情况对有关的比例或者人数进行调整但不得低于本章程样本所设定的比例或者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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