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财务信息一览表填表说明(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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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程项目财务信息一览表填报要点:
1、统一编码:对2011年1月新开工项目,会计处会计报表编号、经营部合同编号、综合处工程项目财务信息一览表编号实行统一。
2、收支两线:公司总部直管项目风险防范保证金、个人所得税附征、税金(两税一费)、会计费用由公司总部实行收支两线,各经营单位所属项目由各经营单位代公司实行收支两线;印花税、防洪基金由公司总部统收统支。
3、专人负责:公司总部直管项目由项目委派会计负责填列;各经营单位项目由各单位财务部长负责填列,未设财务部长的单位由财务总监负责填列。
4、内部银行按月填报切块资金月报表,月未对“3-1本月实收工程款”、“4-2-1本月实收项目管理费”、“5-2-1本月公司总部实切管理费”、“6-1本月经营单位返项目管理费”四项数据与综合处综合信息管理岗进行核对、调整、补切。
5、1-9项目状态:总部直管项目对“已竣工未结算”、“已结算”项目须由项目委派会计提供项目竣工备案表、工程结算审计报告复印件至综合处清收管理岗确认备案,各经营单位财务部参照执行。
6、工程结算“2-2本年完成工程产值”须与公司工程管理部计划统计处所报数据口径一致;实收工程款“3-2-1货币资金”季末、年末数(不含未到期银行承兑)与现金流量表中“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相符,此数据由会计处核对。
7、“4-1应收项目管理费”、“9会计费用”、“7-4应缴税金”、“11印花税”、“12防洪基金”均按统计进度(即报表收入)计算;“4-2实收项目管理费”、“5公司总部切项目管理费”、“8风险防范保证金”、“10附征个人所得税”均按项目实收工程款计算。
8、项目管理费实行“当月切返、次月调整、全年平衡”的原则。
9、税金扣缴:“7-4应缴税金”、“7-5欠缴税金”季末、年末数须与会计报表中“应上交应弥补款项表”中数据一致。
10、项目管理一体化项目资金管理表:由1-1、1-2、1-5、1-10、1-12、1-13、1-14、2-1、3-1、4-2-1、5-2-1、5-1-1、6-1、7-1-1、7-2-1、7-3-1、7-4-1、8-1、9-1、10-1-1、11-1-1、12-1-1、13-3组成,此表由综合处综合信息管理岗编制、复核、上报。
11、实收工程款表:由1-1、1-2、1-4、1-6、1-7、1-8、1-12、2-3、3-1、3-2、3-3、4-2-1、4-2-2、4-2-3组成,此表由综合处清收管理岗编制、复核、上报。
12、各填报单位不得随意对《工程项目财务信息一览表》格式进行删改,增删信息须由公司总部统一布署。
二、工程项目财务信息一览表填表说明
1、项目基本信息
1-1项目编号:公司所属项目实行编号统一,“合同编号”、“报表编号”、“项目编号”均以经营部在项目管理一体化系统软件中所填列的编号为准,按“单位名称+某某年+某某号”,即“HC6J-××××-×××”填列;
1-2项目名称:按“建设单位名称+主合同中工程项目名称”填列;
1-3工程地点:按工程所在地“××省××市××县(区)”三级填列;
1-4施工类型:按土建、道路、桥梁、水利、安装、装饰、钢结构、土石方等填列;
1-5经营单位:按项目所属的管理单位填列,改制子公司、专业公司、区域公司项目填列“××公司”、公司直管项目按“六公司总部”填列;
1-6合同造价:按工程项目主合同+补充合同+分项合同金额填列;
1-7实际开工日期:开工日期以施工合同签定日为准,严格按年月格式(如:2011.7)填列;
1-8实际竣工日期:竣工日期以竣工验收日为准,严格按年月格式(如:2011.7)填列;
1-9项目状态:按在建、已竣工未结算、已结算、已停工、已诉讼、已清算审计填列;
1-10财务状态:按“可控”、“关注”(关注状态指①已收款但未同比例扣管理费或税金;②项目有公司借款未收回)、“未收款”(未收款状态是
指项目还没有收取工程款情况)填列;
1-11管理费比例:已签内部承包合同的项目按内部合同所签比率填列;未签订内部承包合同的项目暂按12% -2%(风险防范保证金)-5.36%(个税2%+营业税金及附加3.36%)= 4.64%填列;
1-12公司总部资金切割比例:按(1-公司本年度所确定经营单位管理费返还比例)填列;
1-13综合税率:按属地“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的税率填列;
2、工程结算:
2-1本月完成工程产值:按项目每月所报自行完成施工产值(不含机电安装、装饰公司部分)填列,此数据必须与公司工程管理部计划统计处所报数据口径一致;
2-2本年完成工程产值:按项目每年所报自行完成施工产值(不含机电安装、装饰公司部分)填列,此数据必须与公司工程管理部计划统计处所报数据口径一致;
2-3开工累计完成工程产值:按项目累计所报自行完成施工产值(不含机电安装、装饰公司部分)填列,此数据必须与公司工程管理部计划统计处所报数据口径一致;
2-4工程结算金额:按工程结算审定金额填列,不含机电安装、装饰公司分包部分;公司项目总承包下由机电安装、装饰公司分包的专业工程,由其单独填报;
3、实收工程款
3-1本月实收工程款:按本月实际收取数(不含机电安装、装饰公司部分)填列,含业主方抵拨材料、抵扣费用、代扣税金及各类代付款项等;
3-1-1货币资金:按本月实收现金、银行存款、银行承兑等其他货币资金填列;
3-1-2抵拨及代扣代付:按本月业主方抵拨材料、抵扣费用、代扣税金及各类代付款项等填列;
3-2本年实收工程款:按本年实际收取数(不含机电安装、装饰公司部分)填列,含业主方抵拨材料、抵扣费用、代扣税金及各类代付款项等;
3-2-1货币资金:按本年实收现金、银行存款、银行承兑等其他货币资金填列;季末、年末数(不含未到期银行承兑)与现金流量表中“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相符;
3-2-2抵拨及代扣代付:按本年业主方抵拨材料、抵扣费用、代扣税金及各类代付款项等填列;
3-3开工累计实收工程款:按开工累计实际收取数(不含机电安装、装饰公司部分)填列,含业主方抵拨材料、抵扣费用、代扣税金及各类代付款项等;
3-3-1货币资金:按开工累计实收现金、银行存款、银行承兑等其他货币资金填列;
3-3-2抵拨及代扣代付:按开工累计业主方抵拨材料、抵扣费用、代扣税金及各类代付款项等填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