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居民储蓄率估算方法的比较及再估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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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居民储蓄率估算方法的比较及再估计

刘书祥马双

(西南财经大学经济学院,成都610074;西南财经大学经济与管理研究院,成都610074)

摘要:本文就目前学术界对我国居民储蓄率不同估算方法的统计口径、调整过程进行全面对比,得出采用财富增加值估算居民储蓄的方法比较符合我国的国情,更好地解决了我国收入不透明所带的统计缺陷。本文用该方法估算出1978~2006年间的居民储蓄率,最终的估算结果与Modigliani和Cao (2004)等的估算值在1978~2000比较接近,变动趋势完全相同。但与Modigliani和Cao不同的是,本文将他们的估计中所遗漏的股票、企业债券等金融资产一并加以考虑,得出结论:2000~2006年居民储蓄率呈现持续上升的趋势,要很好地解释居民储蓄率的长期趋势,必须考虑股票、债券市场的发展对居民储蓄率的影响。

关键词:居民储蓄率;估算方法;财富;隐形收入

引言

储蓄对研究经济增长问题、消费者行为问题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在经济增长方面,索洛(1956)指出,不同的储蓄率对应不同的消费水平,在转移动态中,不同的储蓄水平对消费者的短期福利具有很重要的影响;在消费者行为方面,储蓄是消费者将资源用于未来消费的部分,以用来应对未来收入的不确定性;在经济周期方面,储蓄是当前消费的对偶,储蓄量的大小对应着消费量的多少,而消费的短期波动是总需求波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储蓄对研究经济波动也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然而根据所研究问题的需要以及对储蓄口径的理解不同,人们对储蓄率的认识存在很大的差异。因此讨论各估算方法的优劣、统一其估算的口径是本文产生的主要背景。

一、中国居民储蓄率估算方法综述

根据任若恩(2006)对储蓄率计算口径的总结,总储蓄被拆分为国民储蓄和国外储蓄。国民储蓄包括私人储蓄、政府部门储蓄,其中私人储蓄由居民储蓄、为居民服务的非盈利团体储蓄、企业储蓄组成,政府储蓄为公共部门的储蓄。总储蓄扣减固定资产消耗或资本折旧,即为净储蓄。在计算储蓄率时,可以是储蓄与对应的GDP或GNP之比,也可以是储蓄与对应的可支配收入之比,因此可以分别得到国民储蓄率、政府储蓄率、居民储蓄率、企业储蓄率等。在这些储蓄率指标中,居民储蓄率最为重要,因为它反映了经济中最基本的经济主体,即居民个人或家庭的储蓄行为,因而一直为学术界长期关注。目前,对居民储蓄率进行估算的方法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Modigliani和Cao (2004)将储蓄界定为一段时间内财富的增加值,具体计算公式为①:S W

=∆(1)

∆=∆+∆+∆+∆(2)

W CUR DEPO SEQ PI

S

SR S CON

=

+ (3)

其中S 为居民储蓄,W ∆为财富增加额,CUR ∆、DEPO ∆分别指流通中货币增量和银行存款增量,SEQ ∆为新增有价证券,PI ∆为个人固定资产投资,CON 指居民消费。居民储蓄率SR 由公式(3)给出。从估算结果看,1953~1978年储蓄率维持在一个很低的水平,平均储蓄率仅为4.3%;在1978年以后,储蓄率稳步上升,到1994年达到33.74%的高值。此后,储蓄率有所回落,但总体水平仍高于改革开放前。

值得注意的是,Modigliani 的估计方法存在几个缺陷:一是在计算“新增有价证券”时,考虑到1953~2000期间除了国债以外,其他有价证券在很长一段时期数量很少,因此有价证券仅包括国债;第二,将“流通中的货币增量”全部视为居民财富的增加,然而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课题组(1999)的研究,该部分应扣除其他部门(如企业)持有货币量;第三,“个人固定资产投资”中并没有考虑新增资本对折旧的弥补,因此其获得的储蓄率应是居民总储蓄;“私人存货投资”对储蓄率的影响没有得到相应的考虑。其中一、三两项会低估财富增加值,进而低估储蓄率,而第二项会高估储蓄率。

(二)中国国家统计局从1992年开始给出居民储蓄率的统计值①。该统计值采取“住户储蓄=住户可支配收入-住户最终消费”,“ 住户储蓄率=住户储蓄/住户可支配收入”的计算公式获得。该方法与联合国国民经济核算体系(SNA ,1993)相符合,②但缺点是统计较晚,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有关研究的时间跨度,因此多数学者采用其它口径获得储蓄率。

(三)任若恩、覃筱(2006)在国家统计局核算基础上进行部分调整。将中国居民“劳动者报酬”项减去“单位社会保险付款”,将“居民最终消费”项加上“金融保险业虚拟消费”,使得居民储蓄率平均下降近6.63%,缩小了中美两国居民储蓄率之间的差距。经过调整所估算的居民储蓄率的变动趋势同调整前一致,在1994年达到最高值,但调整后的储蓄率比统计局或Modigliani 的估算平均小近7个百分点。

(四)中国人民银行课题组(1999)对居民储蓄率也进行了估计,其估算方法与Modigliani 和Cao (2004)的估算方法相近,只是在具体处理上更为严格:①针对Modigliani 和Cao 的估算缺陷,课题组对“流通中货币增量”进入居民储蓄的部分进行调整,认为 “流通中货币增量”中78%的部分进入了居民储蓄③;②考虑到物价因素,居民“金融资产”的增加值并不等于其名义增加值,将其先通过GDP 缩减指数对其调整,再用零售物价指数转化为名义值;③将政府公布的有价证券的90%归为居民持有;④考虑居民存货投资的变动;⑤同Modigliani 和Cao (2004)一样,没有扣除折旧,计算结果仍然为居民总储蓄④。将估算

数据参见1998年以后各年统计年鉴“资金流量表(实物交易)”,具体计算为“住户总储蓄”与“住户可支配总收入”相比得到。

符合SNA 具体是指估算方法总的指导原则相同,即居民可支配收入减去居民消费来获得居民储蓄,进而计算出储蓄率;而在每个项目的具体细分上则存在显著差异(任若恩、覃筱,2006)。

根据1998年以后各年卷统计年鉴的“资金流量表(金融交易)”可以得出,“流通中的货币”在1992-2004

年平均有82.9%为居民部门持有,1992-1998年平均有79.1%的比例为居民拥有,与人民银行的78%的估算比较接近。

任若恩(2006)指出,居民总储蓄率更具有国际可比性,因为不同的国家间对于折旧的处理不同,折旧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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