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2019年水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方案【模板】
中山市政府办公室印发2008年中山市水环境综合整治考核内容与指标的通知-中府办电[2009]18号
中山市政府办公室印发2008年中山市水环境综合整治考核内容与指标的通知正文:---------------------------------------------------------------------------------------------------------------------------------------------------- 中山市政府办公室印发2008年中山市水环境综合整治考核内容与指标的通知(中府办电〔2009〕18号)火炬区管委会,各镇政府、区办事处,市属有关单位:为做好迎接2008年度珠江整治考核验收工作,根据《关于印发整治珠江2008年考核内容与指标的通知》(粤珠办〔2009〕3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将《2008年中山市水环境综合整治考核内容与指标》印发给你们。
请各镇区认真做好考核、检查准备工作,各有关部门做好迎检和总结材料准备工作。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二○○九年三月二十日2008年中山市水环境综合整治考核内容与指标单位河涌环境综合整治污水处理厂设施养殖场的整顿河流两岸生态、景观整治重点河段达到水质目标工业污染防治其它火炬区完成珊洲上村涌、江尾头涌等河涌整治,推进小隐涌、下顷九涌整治,整治辖区内群众反映强烈、污染较重(劣于Ⅳ类)的河涌,并收到成效。
生活污水处理厂通过环保验收;按市政府要求规划建设辖区内纳入珍家山服务范围管网建设;按市政府要求开征生活污水处理费。
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废水达标排放;防止禁养区畜禽养殖回潮;加强农村污染防治。
对禁止设立饮食店的河段防止饮食店(摊档)回潮;整顿河流与河涌两岸违章搭建的窝棚与简易平房;清运所有位于河流沿岸的垃圾堆放点。
各河涌水环境质量达到功能区要求。
强化对污染源的监督管理,采取各种有效措施最大限度地杜绝偷排污染物行为,确保重点污染源稳定全面达标排放,对提出的限期治理和关、停、并、转项目要严格执行,严禁在规划区外新建电镀、纺织印染、制革、化工、建材、冶炼、造纸、发酵等重污染行业企业;大力推进清洁生产,优化产业结构。
中山市人民政府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中山市人民政府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山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0.01.16•【字号】•【施行日期】2020.01.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中山市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2019年,中山市人民政府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在省委、省政府和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和市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年)》《中山市贯彻落实〈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年)〉实施方案》的各项工作,以“法治政府建设应当率先取得突破”为奋斗目标,持续深化法治政府建设和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一)加强党的领导,谋划新时代法治政府建设。
1.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
市政府常务会议开展2次专题学法活动,邀请法学专家作《法治中国与法治政府建设》《解读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专题辅导,各部门、各镇区落实基层领导干部法治教育培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有关决策部署,进一步增强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
2.把法治政府建设摆在突出位置进行部署和考核。
制定并实施《中山市2019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从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等9方面明确任务分工。
建立重大法治事件直接向市委报告制度,市委专题听取法治政府建设、专项立法等工作汇报,及时研究法治建设重大问题。
完善法治中山评价考核体系,整合原来分别由依法治市办、市法制局牵头的市依法行政考评、法治中山(镇区)考评,统一由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牵头,避免重复考核、多头考核,提高考评实效。
中山市五湖三乱整治方案
中山市五湖三乱整治方案中山市五湖三乱整治方案1. 引言中山市作为一个重要的地级市,其发展潜力和经济实力备受关注。
然而,近年来,中山市的发展面临着五湖三乱的问题。
五湖指的是加纳湖、东湖、金沙湖、含光湖和镇南湖,而三乱则是指流域水质污染、湖体面积缩小以及湖区周边环境恶化。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中山市政府制定了全面的整治方案。
2. 深入解析五湖三乱问题2.1 加纳湖和东湖加纳湖和东湖是中山市最大的两个湖泊,也是五湖中最受关注的。
由于工业和农业废水的直接排放,这两个湖泊的水质严重受到污染。
水中富含有害物质,不仅危害了湖泊的生态环境,也威胁到周边居民的生活水源。
2.2 金沙湖、含光湖和镇南湖金沙湖、含光湖和镇南湖是中山市的三大湖泊,它们的湖体面积在过去的几十年间有所缩小。
主要原因是泥沙淤积和人类活动导致湖泊周边土地的开垦和河道的填埋。
这不仅减少了湖泊的储水能力,也使湖泊生态系统的平衡受到破坏。
2.3 湖区周边环境恶化由于湖泊水质的恶化和湖体面积的缩小,湖区周边环境也受到了严重的破坏。
原本美丽的湖岸线变得荒凉,一些未经合理规划的建设项目也严重影响了周边居民的生活质量。
3. 中山市五湖三乱整治方案为了解决五湖三乱问题,中山市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
3.1 提高治理水平中山市政府将进一步加大水质治理力度。
通过建立工业和农业废水处理设施,加强监管力度,减少污染物的排放,改善湖泊的水质。
中山市将加大投入,加强科研和技术支持,推动水质治理技术的创新和应用。
3.2 恢复湖体面积中山市政府将实施湖泊的清淤工程,以恢复湖泊的原有容量。
中山市政府还将采取措施限制盖填违法行为,保护湖泊周边的土地和河道,防止建设活动对湖泊的进一步破坏。
3.3 改善湖区生态环境中山市政府将开展湖区生态修复工作,恢复湖区的植被和野生动物群落。
通过保护湿地、种植湖区特有的植物,中山市将逐步恢复湖区的生态平衡,提高整体环境质量。
4. 个人观点和理解作为一个专注于环境保护的写手,我对中山市五湖三乱整治方案表示支持。
中山节水方案
中山节水方案1. 背景随着全球水资源短缺问题的日益凸显,中山市作为一个沿海城市,也面临着水资源紧缺的挑战。
为了保障中山市的可持续发展,中山市政府制定了节水方案,旨在促进水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保护。
本文将介绍中山节水方案的核心内容和实施措施。
2. 目标中山节水方案的主要目标是减少水资源的浪费,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并确保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具体目标包括: - 年度用水总量减少10% - 农业灌溉用水效率提高20% - 工业用水效率提高30% - 市政和居民用水效率提高15%3. 主要措施中山节水方案包括以下几个主要措施:3.1 水资源管理•制定水资源管理条例,加强对水资源的保护和管理。
•建立完善的水资源监测系统,实时监测水资源的供需情况和使用情况。
•加强对违法用水行为的打击,制定相应的处罚措施。
3.2 农业节水•推广节水灌溉技术,如滴灌、喷灌等,提高灌溉效率。
•加强农作物的选育和优化种植结构,减少对水资源的依赖。
•鼓励农民参与节水社区和农田水利建设,提高农业水资源的利用效率。
3.3 工业节水•鼓励企业采用节水设备和技术,提高用水效率。
•引导企业进行节水改造,采取闭路循环水系统等措施减少用水量。
•加强对水污染的监管,减少工业污水对水资源的污染。
3.4 市政和居民节水•完善中山市的供水系统,减少供水损失。
•鼓励居民使用节水型家电和水-saving器具。
•加强水资源的宣传教育,引导居民树立节约用水的意识。
4. 预期效果通过中山节水方案的实施,预计可以达到以下效果: - 年度用水总量减少10%,节约水资源3000万立方米。
- 农业灌溉用水效率提高20%,减少水消耗7000万立方米。
- 工业用水效率提高30%,减少水消耗5000万立方米。
- 市政和居民用水效率提高15%,减少水消耗8000万立方米。
5. 结论中山节水方案通过一系列措施来保障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同时,清晰的目标和明确的措施可以指导中山市政府和相关部门的工作。
中山市水环境保护条例(发布)
中山市水环境保护条例(发布)范本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中山市水环境保护工作,保护和恢复水生态环境,维护公众的生命健康和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中山市境内的水环境保护管理工作。
第三条城市市政府负责本市水环境保护工作的行政管理和监督。
国家有关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水环境保护的监督和指导工作。
第四条水环境保护应当坚持依法、科学、综合、治理的原则。
第五条中山市人民政府应当制定中山市水环境保护规划和水环境保护工作计划,加强对水环境保护工作的领导和组织,加大对水环境保护工作的投入,促进水环境保护工作的开展。
第六条中山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水环境保护的政策宣传,提高公众对水环境保护的认识和意识,引导全社会参与水环境保护工作。
第七条中山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水环境保护工作相关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其水环境保护工作的技能水平。
第八条中山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加大对水环境保护投资的力度,提高水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和运营水平。
第九条中山市应当建立健全水环境保护的监测评估体系,及时掌握水环境状况,制定有效的水环境保护措施。
第十条中山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水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追究相关责任。
第二章水环境保护目标和标准第十一条中山市水环境保护的目标是:全面改善水质,保护和恢复水生态环境,维护公众的生命健康和合法权益。
第十二条中山市应当建立健全水环境质量评价体系,制定水环境质量标准和排放标准,划定水功能区和水源地保护区,加强水环境质量监测和评估工作。
第十三条中山市应当加强对污染源和污染物的管控,限制污染物排放和非法排污行为,控制水体污染物总量和污染物浓度,保护水环境质量不受严重破坏。
第十四条中山市应当采取措施,控制和减少有害物质的排放和使用,推广水环境友好型产品和技术,促进水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
第十五条中山市应当加强对重点行业和重点区域的水环境保护工作,制定相应的行业准入和退出制度。
中山市水环境保护条例(发布)
中山市水环境保护条例(发布)中山市水环境保护条例是中山市人民政府制定的一项法律法规,旨在保护中山市水环境,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
该条例于近期正式发布实施,对中山市的环境保护工作具有重要的意义。
本次发布的中山市水环境保护条例共计有八章五十三条,从水环境保护的总则、水体环境保护、水资源保护、水生态保护、水环境监测与监管、水污染控制、违法行为与处罚、附则等八个方面详细阐明了中山市水环境保护的基本原则、行政责任、职责分工、监管措施和法律责任,其中条款内容具体而细致,系统完整,可有效规范中山市水环境保护工作。
首先,中山市水环境保护条例明确了中山市水环境保护的总则,指出了保护水环境的基本原则和原则性要求。
该总则强调了“保护、治理、恢复、节约、科技为主、预防为主、重在管理、公众参与”等八项基本原则,并要求中山市的水环境保护工作必须始终遵循公开、公正、公平、公益等四个方面的基本原则。
其次,中山市水环境保护条例详细规定了水体环境保护的基本要求和措施。
该部分主要围绕水体的污染防治和水质保护两个方面展开,规定了水源保护、水龄控制、排放标准、水质检测、监测、取水和调度等多个方面的内容,旨在确保中山市水体环境保持良好的状态。
第三,中山市水环境保护条例对水资源保护提出了明确要求。
该部分主要围绕水资源的合理开发、节约使用和保护两个方面展开,规定了水资源管理责任、水资源管理计划、节水措施、供水规划、用水配给等多个方面内容,并要求各单位、个人在使用水资源时必须遵守有关规定,节约用水,合理利用水资源。
第四,中山市水环境保护条例对水生态保护和恢复提出了明确要求。
该部分主要围绕水生态的保护、恢复和建设,规定了生态保护目标、生态保护重点、生态补偿等内容,并要求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加强对水生态环境的监测和管理,保护和恢复水生态环境的自然生境。
第五,中山市水环境保护条例明确规定了水环境监测和监管的原则和要求。
该部分主要围绕监测机构设立、监测技术和标准等方面展开,规定了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加强水环境监测和管理的监管措施,保证水环境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中山市水污染治理模式论文
中山市水污染治理模式论文12月17日,我市召开中央环保督察通报问题整改暨全市水污染治理动员部署大会。
市长肖展欣从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三个方面解读《中山市水污染治理总体工作方案》(下称《方案》)并作工作部署。
为切实抓好央督反馈通报问题整改工作,坚决打赢水污染治理这场没有退路的攻坚战,市委市政府组织编制了《水污染治理总体工作方案》。
《方案》明确了水污染治理的总体目标:至2024年,建成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绿色生态水网,国家与省考核地表水断面水质稳定达标,全市城镇建成区基本消除黑臭水体。
中山治水的思路是什么?要重点解决什么问题?怎样保证取得实效?除了制定目标,这份《方案》还列出了一份详细的治水“清单”。
出台背景深调研广意见确保措施可行这份《方案》是如何出炉的?据悉,在重新梳理全市河涌污染现状,深入分析污染原因的基础上,市水污染治理工作指挥部先后赴广州、深圳、汕头等城市,学习先进治水经验,结合中山实际,开展《方案》编制工作。
为确保《方案》的目标任务科学可达、整改措施具体可行,市指挥部多次听取专家团队建议,多次征求各有关部门和镇街意见,邀请各镇街党委书记参加《方案》编制研讨会,专题向市人大常委会汇报,并经市委常委会审议,修改完善。
治理思路:“三通三控一平台”我市水系众多,河网密布,水污染治理工作主要有三方面的难点。
地形方面,以平原为主,河网水体流动性差。
地质结构方面,淤泥层和砂层等软土层较厚,厂管网建设和维护难度大、成本高。
污染源方面,全市实际管理人口近600万,市场主体超50万户,工业、生活、农业面源、陆源污染交织,源头治理难度大。
针对我市地形水系特点和城乡建设现状,《方案》明确了“三通三控一平台”的总体思路,强调树立“以水治水、生态治水、产业治水、依法治水”的理念,整体推进全市水环境科学治理、源头治理、系统治理、流域治理。
“三通”即管网畅通,开展现既有市政污水管网的检修、改造、养护工作,推进污水全收集、全处理;河清岸通,整治沿岸及内源污染,实现控源截污,一河两岸侵占蓝线范围的应拆尽拆;水系连通,分流域开展多源互补、水体良性循环和水动力研究与治理工作,补充水系生态基流,保障水安全,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
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镇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的通知
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镇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山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4.08.12•【字号】中府[2004]83号•【施行日期】2004.08.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正文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镇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的通知(中府[2004]83号)火炬区管委会,各镇政府、区办事处,市属有关单位:为全面推进水环境综合整治,有效控制水污染,提升环境质量,确保创建生态市目标如期实现。
现就进一步加快镇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总体目标到2005年底,全市生活污水处理率达50%以上;到2008年底,全市生活污水处理率达70%以上。
镇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按上述总体目标分期分批安排建设,到2008年底前,除石岐区、东区、西区外,其余镇区全部建成并投入运行。
2004年底前启动火炬开发区、小榄镇、三乡镇、坦洲镇、板芙镇、大涌镇、沙溪镇和港口镇等第一批8镇区的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力争2005年底建成;其余各镇的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在明、后两年分期分批启动,2008年底前投入运行。
二、建设原则(一)统一规划:市规划局牵头,环保、建设、水利等部门配合,在全市范围内按照地形地貌、人口分布等因素对我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进行专项性规划;对已完成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规划的镇区,将其规划纳入整体规划中作修编、完善。
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规划纳入全市总体规划。
(二)统一收费:按照“谁污染,谁付费”的原则,在全市范围内统一征收标准。
污水处理费与水费由各供水公司捆绑征收,按各镇区的生活用水量计费,分别进入各镇政府在市财政局设立的银行托管账户。
具体由市物价局会同市环保局研究制定全市统一收费政策和标准,市财政局制定污水处理银行托管账户的管理办法。
(三)统一支付:污水处理费统一由各镇政府在市财政局设立的银行托管账户支付给污水处理企业。
中山市贯彻落实省级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中山市贯彻落实省级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山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0.12.31•【字号】•【施行日期】2020.12.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中山市贯彻落实省级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近年来,我市高度重视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决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环境保护督察的部署要求,制定了《中山市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固体废物环境问题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暨省级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以下简称《整改方案》),推进落实省级环境保护督察各项整改措施,整改工作取得一定成效。
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主要做法及成效(一)加强组织领导。
一是成立了由市委主要领导担任第一总指挥的中山市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全力推进我市污染防治攻坚工作。
二是成立了由市长任组长,分管住房城乡建设、生态环境的副市长任副组长的中山市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9个专责小组,形成市长亲自挂帅、分管市领导靠前指挥、相关部门分工协作的组织领导机制。
2019年3月1日至2020年6月底,我市先后召开12次市委常委会会议,9次市政府常务会议,136次专题会研究部署环保督察整改工作。
市委、市政府领导先后作出264次批示,对生态环境保护与污染治理等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出台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相关的文件35份。
根据要求,我市印发实施《整改方案》,梳理分解整改任务清单,明确了各项整改任务的责任单位、整改期限、整改目标及整改措施,实行清单式管理,并向社会公开。
(二)严格督导问责。
已印发《中山市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中山市环境保护责任考核办法》,计划出台《中山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清单》,强化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职责。
中山市水环境保护条例(2019年修正)
中山市水环境保护条例(2019年修正)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山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19.04.03•【字号】中山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十八号•【施行日期】2019.04.03•【效力等级】其他设区的市地方性法规•【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文水环境正文中山市水环境保护条例(2015年12月30日中山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2016年2月26日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批准根据2018年11月23日中山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并经2019年3月28日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批准的《中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山市水环境保护条例〉的决定》修正)第一条为了保护和改善水环境,防治水污染,保障公众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与环境协调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江、河涌、湖、水库等地表水体和地下水体水环境的保护。
第三条水环境保护应当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统筹规划、综合治理、生态补偿的原则,着力改善水环境。
第四条市、镇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水环境质量负责,制定水环境保护目标和年度计划。
市、镇人民政府应当落实水环境质量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其主要负责人对实现水环境保护任期责任目标负主要责任,将水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作为对市、镇人民政府及其负责人考核评价的内容。
市、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突发水污染事件的应急处置及事后环境修复工作。
市人民政府应当将水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每年向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水环境状况和水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
火炬开发区管委会、翠亨新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本区域的水环境保护工作。
村(居)民委员会应当协助市、镇人民政府开展水环境保护工作。
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山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攻坚行动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
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山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攻坚行动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山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22.02.21
•【字号】
•【施行日期】2022.02.2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山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攻坚行动
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
火炬开发区管委会,翠亨新区管委会,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各有关单位:现将《中山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攻坚行动方案(2021-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生态环境局反映。
中山市人民政府
2022年2月21日。
中山市水环境功能区水质保护规定
中山市水环境功能区水质保护规定(1997年12月8日,市政府以中府[1997]115号文颁布;2004年6月23日,,市政府以中府[2004]64号文修改)第一条为防治水污染,保证水资源的有效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有关规定,并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辖区内的江河、湖泊、运河、渠道、水库等地表水体以及地下水体的污染防治。
第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及其实施细则和本规定。
造成水污染的,必须承担法律责任。
第四条中山市环境保护局(以下简称市环保局)负责本规定的实施,每年向市人民政府提交水环境功能区的水质分析情况和年度综合报告书。
水利、建设、规划、卫生、防疫、公安、港监等部门应按各自的职责,密切配合,做好水环境功能区水质保护工作。
第五条中山市环境保护监测站具体负责水环境功能区水质的监测工作,定期向市环保局报送监测数据和水质分析报告。
第六条本规定所指的水环境功能区,是指在我市行政管辖的水区域范围内,根据水环境污染状况、水环境承受能力(环境容量)、水环境保护目标以及社会发展状况,将特定的水区域划分为不同功能的环境单位。
第七条中山市水环境功能区分为二类水环境功能区,三类水环境功能区,四类水环境功能区和五类水环境功能区。
第八条二类水环境功能区的范围和水环境保护目标:西江河中山河段:顺德均安与古镇交界处至坦洲大涌口。
小榄水道:莺歌咀至大南尾。
鸡鸦水道:汲水至大南尾。
桂洲水道:小榄水道以东,鸡鸦水道以西流域。
水库:长江、金钟、马岭、石榴坑、长坑三级、田心、古鹤、龙潭、马坑、横迳、莲花地、箭竹山、逸仙、蟾蜍塘、出水象、芙蓉山。
以上区域以《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ZB1-1999)Ⅱ类标准值作为水环境保护目标。
第九条三类水环境功能区的范围和水环境保护目标:横门水道、磨刀门水道、洪奇沥、桂洲水道(汲水以东流域)、黄沙沥、黄圃水道、横琴水道、海洲水道、浅水湖、大魁河、田基沙沥、三宝沥、坦洲大涌、拱北河、北台溪、大环河、东部排水渠、中部排水渠、西部排水渠、沥心涌、分流涌、港口沥、含珠沥、含珠窖、木河迳、南洋窖、三角新涌、坦洲涌、西干渠、二窖口沥。
安全及防污措施计划书
中山船舶海洋工程基地二期用地吹填喂砂工程安全及防污染措施计划书单位:(章)广东省水利水电第三工程局中船二期吹填喂砂工程项目经理部2011年8月31日一、工程概况:本项目位于中山市临海工业园内。
吹填造陆面积约为600亩,工程量约140m3,计划工期为个6个月,质量标准为合格等级。
二、环境保护及泥土处理方式1、疏浚砂土通过排泥管线吹填到吹填区内。
2、严格遵守《海洋保护法》、国家海洋局及地方有关部门关于海洋环境保护的各项规定。
3、积极配合海洋环保部门做好水质、泥土的取样及检验工作,如遇有含有害物质的疏浚土时,积极配合海洋环保部门采取特殊方法处理。
三、施工安全及通航措施:1、对参与工程施工的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增强安全生产意识,提高警惕,对各岗位人员进行岗前安全教育,特殊工种人员必须持有特殊工种上岗证。
做好职工的劳动保护工作。
与租用的车、船签订安全协议,并负责监督。
2、由调度负责每天按时收听、记录气象预报,并及时向主管领导反馈。
3、施工期间,各船必须有专人值班守听高频电话,保持对外联系畅通;出现干扰时,按规定要求采取避让措施,确保施工船舶安全。
4、完善安全管理台帐,专人负责安全管理台帐,做好安全生产例会、安全检查、安全活动的记录工作,准确的反应安全生产情况。
5、经理部安全小组成员每月召开一次安全例会,每月末对各船舶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隐患提出整改建议,下达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
对下达整改通知书不及时进行整改的船舶,按公司有关文件进行处罚。
6、用交通船接送人员上下船时,必须经船长同意后方可叫船接送,尽量减少人员上下船的频率;雾天、风浪天无特殊情况时应禁止用交通船接送人(病号除外),以确保人身安全。
现场交通船必须配备通信器材和足够的救生设备,保证人员接送的安全。
7、做好安全防护工作,特别是在船舶甲板作业的人员,必须按局有关规定着救生衣作业。
避免出现人身伤亡事故。
8、船舶动火时需办理动火申请;靠码头停泊的船舶必须安排专人安全值班。
浅谈中山市城市内河污染及治理对策
浅谈中山市城市内河污染及治理对策朱志文;鄢琳【摘要】针对中山市火炬区内河污染的现状,本文基于GIS开发的城市排水动态管控平台,结合安装于河道的终端在线监测设备的实时数据反馈,分析中山市火炬区内河污染成因并进一步提出内河治理对策.由于雨污管道错接混接、污水直排,污染物大量排放至城市内河,造成内河污染.当前,如何实现控源截污,从源头消除内河污染是城市内河治理的重中之重.【期刊名称】《中国资源综合利用》【年(卷),期】2019(037)002【总页数】4页(P42-45)【关键词】管控平台;终端在线监测;内河;污染成因【作者】朱志文;鄢琳【作者单位】中山爱科应用科技有限公司,广东中山 528454;中山爱科应用科技有限公司,广东中山 528454【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X522近年来,随着城市人口的增长及其工业的快速发展,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的排放量大增[1]。
城市市政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并未随之完善,大量生活污水及工业废水未有效收集至城市污水系统,未经处理直接排入城市内河,造成城市内河的严重污染。
目前,中山市火炬区水体污染较严重,水中污染物浓度超标,部分河道存在底泥上浮现象,迫切需要从源头控制污染物的排放,进而实现控源截污[2]。
1 工程概况本项目位于中山市火炬开发区,项目范围内共4条内河,从西至东分别为下顷九涌、三涌、沙边涌、濠头涌。
该项目在每条河涌内均各设一个河涌监测点,对河涌的液位及水质进行监测,同时将结合动态管控平台的排水管网拓扑连接关系,综合分析内河的污染成因。
2 四条河涌液位及水质分析数据来源为2018年6月1日至6月19日的监测数据。
由于河涌液位及水质易受降雨的影响,为了更好地分析河涌水质,分旱天段和雨天段进行分析。
本次河涌液位及水质分析划分为三个时间段,分别为6月1日~6月4日(旱天段),6月5日~6月13日(雨天段),6月14日~6月19日(旱天段)。
由图1四条河涌监测数据曲线可知,四条河涌液位变化趋势基本一致,河涌液位和河涌涨退潮直接相关。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4、2005年中山市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任务与考核指标的通知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4、2005年中山市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任务与考核指标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山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4.03.05•【字号】中府办[2004]18号•【施行日期】2004.03.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4、2005年中山市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任务与考核指标的通知(中府办[2004]18号)火炬区管委会,各镇政府、区办事处,市属有关单位:《2004、2005年中山市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任务与考核指标》业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四年三月五日2004、2005年中山市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任务与考核指标2004年是巩固水环境综合整治“一年初见成效”成果,实现“三年不黑不臭”目标的关键一年。
根据《广东省珠江水环境综合整治方案》、《珠江整治责任书》和《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珠江综合整治工作的决定》、《中山市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制定了2004年、2005年中山市水环境整治工作任务与考核指标。
各镇区及有关部门必须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可持续发展高度,进一步提高对综合整治水环境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在全面完成“一年初见成效”工作的基础上,以推进污染物削减为重点,改善严重污染河段水质为重要目标,抓好生活污染控制设施和河涌整治工程建设,真抓实干,全面推进辖区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一、2004年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任务与考核指标(一)目标。
到2004年底,各镇区通过进一步加强工业污染防治和禽畜养殖业污染防治、推进生活污染控制设施建设和污染严重区域综合整治、开展内河涌整治等行动,使辖区部分水体污染负荷有效削减,流经城镇河段有机污染的恶化趋势进一步缓解,发黑、发臭水体显著减少。
(二)工作要点。
1、各镇区要加大建设生活污染控制设施的力度,按照污水处理实施计划,确保年度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任务的完成;严格监督已建成污水处理厂的有效运行,努力提高城市污水处理率;2、各镇区要加强河涌两岸的净化、绿化和美化,清理河底淤泥,实施截污管网建设,对污水进行有效处置,大力推进河涌的综合整治工作;3、重点保护饮用水源,严防畜禽养殖业污染反弹,坚决搬迁或关闭威胁饮用水源的重点污染源;4、强化污染源监督管理,逐步实现重点污染源全面达标,重点抓好建材、化工、造纸、冶炼、制糖、食品发酵、电镀、纺织印染、制革等污染严重行业的治理,加快产业结构和布局调整,推进清洁生产,新建工业项目应进入工业园区,对排放的污染物进行集中处理,提升工业污染防治水平;5、加强对已关闭采石场点和矿山的生态恢复工作。
中山市治水专班工作内容
中山市治水专班工作内容
中山市治水专班成立于2018年,是由中山市政府牵头,相关部门联合组成的一支治水工作团队,主要负责中山市水环境治理、防涝抗旱、水生态修复等工作。
其工作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水环境治理:制定和实施中山市水环境治理方案,开展水体监测、水生态修复、水环境保护等工作,提高中山市水环境质量。
2. 防涝抗旱:制定和实施中山市防涝抗旱方案,加强城市排水系统建设和管理,提高城市防涝能力,加强水资源管理和保护,提高中山市的抗旱能力。
3. 水生态修复:开展中山市水生态修复工作,加强湿地保护和恢复,改善水体生态环境,提高水生态系统稳定性和可持续性。
4. 水资源管理:开展中山市水资源管理工作,加强水资源调度和管理,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和保护水资源。
5. 水利设施建设管理:加强中山市水利设施建设和管理,提高水利设施的安全性和可靠性,保障中山市水利设施的正常运行。
中山市治水专班将继续积极开展工作,不断加强中山市的水环境治理和水资源管理,为中山市的可持续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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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水环境功能区水质保护规定范文精简处理
中山水环境功能区水质保护规定
中山水环境功能区水质保护规定
第一章总则
为加强对中山水环境功能区的水质保护工作,保护水资源,维护生态平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水环境保护要求
第一条
中山水环境功能区的水质保护要求如下:
1. 维持水质达到国家相关标准;
2. 禁止向水环境功能区排放和倾倒有害物质;
3. 禁止非法捕捞、捕杀水生动植物。
第二条
水环境功能区内的工业企业、农业企业和建筑施工项目等,在投资建设之前,必须提交水质保护方案,并经审批合格后方可施工。
第三条
水环境功能区的水质监测工作应当定期进行,监测数据应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
第四条
水环境功能区的重要水源地、采石场、垃圾处理场等特殊场所,应当加强保护措施,严禁污染水质、破坏生态环境。
第三章监管与处罚
第五条
对于违反本规定的行为,相关部门有权进行处罚,包括但不限于罚款、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等。
第六条
相关部门应建立监督机制,对水环境功能区的水质保护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水质保护工作的有效运行。
第七条
水环境功能区的各类污染源应当自觉接受监管,配合相关部门的工作,如实提供监测数据和相关证明文件。
第四章附则
第八条
对于水环境功能区的水质保护工作,鼓励广大市民积极参与并积极监督,共同努力维护水环境的健康与稳定。
第九条
本规定由中山市水务局负责解释。
第十条
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范文
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范文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水污染问题日益凸显,给人民群众的生活和生产带来了严重的影响。
为了有效地防治水污染,保护水资源,制定和实施科学合理的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至关重要。
下面就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的范文进行介绍和探讨。
一、水污染防治目标。
1. 确定水污染防治的总体目标和具体目标,包括减少水污染物排放、改善水环境质量、保护水资源等。
2. 制定水污染防治的时间表和路线图,明确阶段性目标和措施。
二、水污染防治措施。
1. 加强水污染源头控制,推动工业企业和城市居民减少污染物排放。
2. 完善水污染监测和预警体系,及时发现和应对水污染事件。
3. 加大对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行的投入,提高污水处理效率。
4. 推动农村污水治理,促进农村生活污水的集中处理和资源化利用。
5. 加强对水质环境的保护和修复,保护水生态系统的完整性。
6. 加强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制定和实施,建立健全水污染防治的长效机制。
三、水污染防治保障措施。
1. 加大资金投入,确保水污染防治工作的顺利实施。
2. 建立健全水污染防治的责任体系,明确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的职责和任务。
3. 加强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公众对水污染防治的认识和参与度。
四、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的评估和监督。
1. 建立健全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的评估机制,对实施效果进行定期评估。
2. 加强水污染防治工作的监督和检查,确保各项措施的落实和效果。
通过以上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的范文介绍,我们可以看到,科学合理的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是保护水资源、改善水环境质量的重要保障。
只有加强水污染防治工作,才能有效地减少水污染对人民群众生活和生产的影响,保护好我们的水资源。
希望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能够高度重视水污染防治工作,共同努力,为建设美丽中国贡献自己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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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2019年水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5]17号),根据《广东省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粤府〔2015〕131号)、《广东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粤办发〔2018〕29号)、《广东省水污染防治攻坚战2019年工作方案》(粤环函〔2019〕1093号) 要求,深入实施《中山市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中府〔2016〕34号)、《中山市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中山办发[2018]19号)和中山市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2019年1号令,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2019年,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地下水质量考核点位水质级别保持稳定;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比例控制在10%以内;地表水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断面达到66.7%以上,丧失使用功能(劣V类)水体断面比例控制在0%(水质控制目标见附件1);石岐河白沙湾断面、张溪口断面消除劣V类,板芙大桥断面、南沙湾断面、泮沙排洪渠断面、合水口断面水质稳定达到Ⅳ类,横门水道翠亨宾馆断面稳定达Ⅲ类,布洲、珠海大桥、中山港码头、洪奇沥断面水质稳定达Ⅱ类,石角咀断面力争达到Ⅲ类;近岸海域水质保持稳定,达到省下达的目标要求。
二、工作思路坚持系统治水。
以改善水环境质量为核心,聚焦劣Ⅴ类水体、优良水体、黑臭水体综合治理,突出控制单元防治,统筹推进全流域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污染防治,全力攻坚国考、省考断面水质达标。
坚持科学治水。
以源头管控和末端处理为核心,既因地制宜、标本兼治、科学施策推进生活、工业、农业农村污染源治理和入河排污口整治,又尊重规律、量力而行、递次推进污水处理设施和管网建设,持续改善水环境质量。
坚持挂图作战。
充分发挥河长制湖长制作用,深化水污染形势上图和治理工程列表(“一图一表”),实时动态调度重点断面和重要支流水质状况,及时督导推动重点工程项目建设。
三、主要任务(一)全面攻坚劣V类断面1.开展全面攻坚地表水断面专项行动。
全面落实市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2019年1号令,将劣Ⅴ类断面达标攻坚纳入各级“河长制”工作,深入实施挂图作战,细化工作措施、任务分工及进度安排,建立工作台账,实行清单管理,提升我市地表水断面水环境质量,2019年确保石岐河板芙大桥、白沙湾断面、张溪口断面、横门水道翠亨宾馆断面、泮沙桥断面、合水口断面消除劣V类。
(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水务局参与,各镇区落实。
以下各项任务均需各镇区落实,不再一一列出)(二)强化优良水体保护,推进全市监测及信息化建设2. 加强我市良好水体保护。
已达优良的国考断面要加强污染防治。
各相关镇区配合做好中山市四个国考断面水质保障工作,共同维护断面水质稳定。
其中民众镇、三角镇、黄圃镇负责洪奇沥断面;坦洲镇、神湾镇负责珠海大桥断面;大涌镇、板芙镇负责布洲断面;火炬开发区负责中山港码头断面。
全力确保地表水优良水体水质达标的稳定性(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水务局、农业农村局参与)3. 继续开展全市域监测工作,加快推进河涌水质自动监测平台工作和中心城区黑臭水体每季度一次的日常监测工作,进一步优化监测频次、点位及指标,全面掌握全市域水环境质量情况;建设一个集数据存储、管理、交换、预警、服务等功能于一体的全省领先的河涌水质自动监测平台,实时掌握主要区域重点河涌的水质状况;谋划成立水环境监控中心,实现河涌水质远程和数字化监控。
(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水务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交通运输局、自然资源局参与)(三)保障饮用水源安全4.依法依规科学优化调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按要求完成地表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立、治”工作,依时序依法清理整治饮用水水源一、二级保护区内排污口、违法建设项目、违法网箱养殖等问题。
落实饮用水源保护区生态补偿工作和镇区饮用水水源远保护属地管理责任。
继续推进镇级及以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确保完成保护区界碑标志设置及修护、隔离防护工程修复、风险防控与应急能力建设等工作。
完成市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状况评估工作和乡镇及以下饮用水水源地基础信息调查。
市政府或相关部门按季度在政府门户网站等媒体公布所有城市饮水安全状况信息。
(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水务局、卫生健康局参与)(四)全力打好城市黑臭水体攻坚战5.全面推进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治理。
未完成整治工程的黑臭水体,要综合采取“控源截污、内源治理、生态修复、活水循环”等措施加快治理。
已完成整治工程的,要抓紧开展整治效果评估工作;已完成“初见成效”评估的,应以“长制久清”为目标,开展整治提升工程,建立健全整治长效机制。
2019 年全面完成黑臭水体“一河(湖)一策”编制工作,按照“发现一个,治理一个”的要求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印发的《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指南》,结合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最新要求,针对每个黑臭水体制定和完善治理方案并加快实施,方案要按照标本兼治、治本为主,远近结合、分步实施的原则,明确治理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时间节点、责任主体等内容。
全面建立“一河(湖)一台账”,结合全国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监管平台,建立黑臭水体治理工作台账,详细记录治理进展,分析研判治理效果,及时把握治理动态。
2019年,我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消除比例提高到90%以上,尽早实现全面消除建成区黑臭水体的目标,确保完成城市黑臭水体消除任务。
同时各相关镇区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切实负起污染源治理责任,建立完善保洁制度,加强水体沿岸垃圾、水面漂浮物、河床底泥的清理,避免产生新的黑臭水体。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配合,各镇区落实。
)6.加快实施全流域综合整治。
根据河涌连通情况将全市分为五乡、大南联围流域等15个流域,实施全流域综合整治。
开展驳岸生态化改造、沿岸绿化、景观建设,加快河岸湿地、氮磷拦截吸收、曝气充氧、生态浮床等工程建设,恢复和重建河道良性生态系统。
逐步实现河床湿地化、河坎生态化、河岸景观化,恢复河流生态功能,提升流域水环境承载力。
鼓励设计、治理、养护一体化模式,推进河道保洁、生态治理和长效养护。
防治洗砂作业污染水域环境,推动陆地洗砂场和水上洗砂点统一规划监管,保护河道水质生态环境。
2019年加快实施流域治理工作,确保已完成可研编制、招标工作的项目按时动工,加速尚未开展项目的可研编制与招投标工作。
(中心组团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中心组团以外由市水务局牵头)7.科学实施河道清淤工程。
全面开展河湖库塘底泥淤积调查,包括底泥分布、淤积地点、淤积深度、淤积总量等,并制定重点河流清淤方案,列出具体清单和治理措施,在截污治污的基础上,因地制宜开展河道清淤,纳入黑臭(未达标)水体名录的河湖库塘优先整治。
加强底泥疏浚、运输、处置的全过程管理,避免底泥“二次污染”。
科学实施生态清淤,积极开展底泥资源化、减量化和无害化利用。
建立并完善轮疏工作机制,实现清淤工作长效管理。
在2018年工作基础上,2019年底,完成剩余的城乡黑臭水体疏浚工作。
(中心组团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中心组团以外由市水务局牵头)8.全面实施入河(海)排污口排查整治,加强入河(海)排污口规范化管理。
一是全面实施入河(海)排污口排查整治,按照“查、测、溯、治”原则,全面查清全市入河(海)排污口,加强入河(海)排污口水质监测,厘清排污责任并分门别类明确管控要求。
加强入河(海)排污口监督管理,加大非法或设置不合理的排污口的清查力度,发现一个清理一个。
对合理合法的排污口加强监管,实施清单管理,开展溯源排查,查清所有实际使用排污口的责任单位(包括直排海污染源)。
根据《中山市开展入河排污口整改工作方案》,加强入河(海)排污口设置审核,依法申报办理新建、改建入河(海)排污口。
二是对合法设置的入河(海)排污口,依法依规公开相关信息;对非法设置或经过整治后仍无法达标排放的入河(海)排污口,依法依规予以清理整治。
完成排污口的优化布局,实现取水口、排污口和应急水源布局基本合理,基本形成城市供水安全保障体系。
(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水务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农业农村局参与)(五)着力提升生活污染治理效率9. 以污水厂进厂COD浓度作为年度考核的条件,强化城镇污水截污纳管建设。
一是新建、扩建污水处理厂要同步建设配套管网,严格实施厂网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运行。
加快城中村、城郊结合部、老旧小区、工业园区等盲点和薄弱地区配套管网和污染支流沿河截污管网建设,着力解决管网未到、雨污合流、污水直排等问题。
2019年新增污水管网238公里。
二是市、镇区两级建立排水管线信息系统、对老旧管网进行体检、加快村(社区)污水治理、对辖区内楼盘排水进行排查备案、编制或修编《污水专项规划》、建立完善以进水浓度为考核目标的管网“一体化”管养运维机制。
新建管网要划分排水单元,确保建成一段、验收一段、通水使用一段,提高已建管网使用效能。
新开发区域要全面建设雨污分流的排水管网。
在雨污合流区域要加大排水管网雨污分流改造力度,结合城市更新、“城中村”改造、生态修复和城市修补等工作,实施雨污分流改造与建设;暂不具备改造条件的,应采取建设调蓄设施、增大截流倍数等措施。
加强初期雨水的收集、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对截流的初期雨水进行达标处理。
加强老旧管网改造,进行系统化的污水管网修复和雨污混流改造。
要抓紧排查老旧管网和“僵尸管网”,准确掌握污水管网缺失、病害(淤积堵塞、老化渗漏、下沉塌陷)、错接漏接、建成但未通水使用等情况,制定专项整改方案,逐个进行修复、连通,提高已建管网使用率和污水接管率,实现污水处理设施进水水量、浓度“双提升”,全面提升污水处理设施治污效能。
2019年年底前改造城镇老旧污水管网22公里。
三是自2019年起中山市中心城区污水管网实行一体化运营维护机制,定期组织开展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情况检查,将污水厂进厂COD浓度作为年度考核的条件,以污水处理量和进水污染物浓度提升检验管网建设成效。
(中心组团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中心组团以外由市水务局牵头)10.加快推进污水处理厂一级A提标改造。
新建、改建和扩建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出水全面执行一级A标准及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的较严值。
探索根据当地水环境容量适当提高排放标准的可行性。
土地资源紧缺的地区,可结合自身条件,优先考虑建设地埋式或半地埋式污水处理厂。
2019年加快实施未完成的13家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提标改造,确保年底全面完成。
(市水务局牵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局参与)11.切实提高生活污泥处理处置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