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怀柔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管系统物联网应用示范工程建设工作的通知-
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管系统物联网应用示范工程建设工作的通知正文:---------------------------------------------------------------------------------------------------------------------------------------------------- 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管系统物联网应用示范工程建设工作的通知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城市安全运行和应急管理领域物联网应用建设总体方案的通知》要求,市安全监管局于2012年5月31日印发了《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管系统物联网应用示范工程建设工作方案》(京安监发[2012]31号)。
目前安全监管系统物联网应用示范项目已进入实施阶段,为又好又快完成项目建设,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物联网示范工程建设开展物联网示范工程建设是推动实现企业本质安全的有效措施,是提升我市安全生产监管水平的重要手段之一。
通过应用物联网技术,改变企业危险源管理分散、以手动方式为主的现状,增强危险源监控的准确性、及时性,实现企业危险源状态监控、报警处理、应急处置等的闭环管理,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通过物联技术,提升安全生产监管水平。
各示范企业主要负责人要以依靠科技手段,提升安全生产风险评估、控制、预警、处置,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实现本质安全为着力点,切实将物联建设作为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一件大事,亲自组织企业安全部门负责人和相关人员具体抓项目建设。
在全力做好企业自身物联建设的基础上,加强与市、区安全监管部门的配合,认真做好物联网示范工程建设工作。
二、结合企业实际,做好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各示范企业要会同市、区安全监管部门做好企业相关风险区域、风险部位确认,以及相关行业领域物联网建设标准确认和预警信号分级设置工作。
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是负责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机构,其主要职责是监督全市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本文将从机构的职责、管理措施以及取得的成绩等方面进行介绍。
首先,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职责非常重要。
它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政策、法规和制度,负责安全生产标准、规范、技术规程的研究和制定,负责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并及时进行处理。
此外,该机构还承担着事故应急管理、事故调查和处理等工作。
这些职责的履行对于维护社会安全、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至关重要。
其次,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采取了一系列的管理措施,以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
首先,他们加强了对各个行业的安全生产监督力度,通过定期检查、督查、抽查等方式,发现和纠正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提高了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水平。
其次,他们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提高了广大民众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再次,他们积极推动科技创新,促进先进技术和设备的应用,提高了安全生产的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
最后,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在维护社会安全、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
他们通过加强对各类事故的调查和处理,推动了各个行业的安全事故率的下降,有效地避免了重大事故的发生。
同时,他们加强了企业的安全生产和职工的安全意识教育,提高了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保障了职工的生命安全和健康。
此外,他们还与其他部门和机构加强了协作,共同推进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形成了合力。
综上所述,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在保障社会安全、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通过制定政策和法规、加强监督检查、推动科技创新等措施,他们实现了对各个行业的全面监督和管理,取得了显著成绩。
然而,安全生产工作仍面临着一些挑战,需要进一步加强。
希望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能够不断完善自身的工作,提高监督管理水平,确保社会安全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安监局”)是北京市人民政府的职能部门,负责监督、管理和协调本市的安全生产工作。
安监局的任务是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城市的稳定和社会的和谐发展。
首先,安监局负责制定和推广本市的安全生产政策和法规。
他们通过研究调查和分析安全生产的现状和问题,制定相关的规章制度,明确企业和个人的安全生产责任。
同时,安监局还负责宣传和培训工作,提高公众的安全意识和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
其次,安监局负责对本市的企业和工地进行安全生产的监督和检查。
他们派遣专业的检查员进驻企业和工地,对设备设施、操作方法、员工培训等方面进行全方位的检查。
对于不符合要求的企业和工地,安监局有权责令限期整改或者关闭停产,以确保安全生产。
此外,安监局还负责对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他们成立专门的事故调查组,对发生的重大事故进行调查,找出事故原因和责任人,并做出相应的处理和惩处。
安监局还会根据事故的教训,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的管理办法,提高事故的预防能力。
最后,安监局还负责与其他相关部门进行协调合作。
安监局与消防局、交通运输局等部门进行紧密合作,共同推进安全生产工作。
他们加强信息共享,互相协助,在落实安全规定和救援措施方面进行协调,共同保障城市的安全。
总之,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是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组织。
他们积极制定政策,推动安全生产工作的发展;加强监督和检查工作,确保企业和工地的安全生产;开展事故调查和处理,提高事故预防能力;与其他相关部门进行协调合作,共同维护城市的安全。
他们的工作为北京市的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北京市生产安全监督管理局
北京市生产安全监督管理局北京市生产安全监督管理局是北京市政府的直属机构,是负责北京市范围内生产安全监督和管理的专门部门。
北京市生产安全监督管理局的主要职责是实施国家、省、市的相关法律法规,负责北京市范围内的生产安全监督和管理工作。
其主要职能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制定和组织实施生产安全的规划和政策。
北京市生产安全监督管理局通过研究制定生产安全规划和政策,指导和推动生产安全工作的开展,确保生产安全得以有效预防和控制。
二、监督检查和执法。
北京市生产安全监督管理局负责对生产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和执法,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和事故进行调查和处理,推动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履行安全管理职责。
三、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
北京市生产安全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各种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公众的安全意识和生产安全管理水平,推动社会全面参与安全生产工作。
四、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信息系统。
北京市生产安全监督管理局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信息系统,负责安全生产事故的统计、分析和报告工作,及时发布生产安全警示信息,提供决策支持和科学依据。
五、加强生产安全标准和技术规范的制定。
北京市生产安全监督管理局参与制定和修订生产安全标准和技术规范,推动生产单位按照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安全生产。
六、协调与其他相关部门的合作。
北京市生产安全监督管理局负责与其他相关部门的沟通和协调工作,加强各部门之间的合作与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进生产安全监督和管理工作。
总之,北京市生产安全监督管理局是北京市政府的重要部门,负责统筹和协调本市生产安全监督和管理工作,确保生产单位按照法律法规要求落实安全管理措施,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北京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北京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北京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是北京市政府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制定和实施北京市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监督和管理安全生产工作,推动安全生产的改进与创新。
北京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作为北京市政府的职能单位,其主要职责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制定和实施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
根据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该局负责制定和完善北京市的安全生产法规、政策和标准,保障安全生产的法制化、科学化和规范化。
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该局负责监督和管理北京市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推进安全生产工作的全过程监督,确保企业和个人按照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履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三、事故调查和处理。
该局负责对发生在北京市的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进行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及时采取措施处理事故,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和处罚,提高安全生产管理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四、安全生产宣传和教育。
该局负责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和教育工作,提高公众对于安全生产的意识和知识水平,增强全社会的安全生产意识和责任感。
五、安全生产技术支持和培训。
该局负责提供安全生产方面的技术支持和培训服务,组织开展各类安全生产培训和技术交流活动,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和技术能力。
六、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
该局负责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信息化系统,推动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提高安全生产监管和管理工作的科学性和智能化。
七、参与应急管理工作。
该局作为安全生产管理部门,与应急管理部门密切合作,参与应急管理工作,加强事前预防、事中救援和事后补救,全面提升应急管理水平,有效应对各类安全生产事故。
总之,北京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作为北京市政府的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制定方针政策、监督管理、事故调查处理、宣传教育、技术支持和培训等工作,旨在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北京市安全生产工作的稳定发展。
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简介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安监局")是北京市政府直属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安监局的主要职责包括制定和组织实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政策、法规和标准,指导和监督各区县安监局的工作,并对事故隐患进行调查处理和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安监局的成立旨在维护北京市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推动安全生产工作的全面发展。
安监局始终坚持以人民安全为宗旨,以预防为主,执法为辅的工作理念,不断加强监管力度,切实提升安全生产监管水平。
一、安监局的职责和权责安监局主要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职责:1. 制定和组织实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政策、法规和标准。
安监局负责研究制定北京市安全生产的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组织起草相关政策、法规和标准,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符合国家和北京市的相关要求。
2. 指导和监督各区县安监局的工作。
安监局负责对各区县的安监局进行指导和监督,确保各地安监工作的统一、规范和高效。
3. 负责事故隐患的调查处理。
安监局要对发生在北京市范围内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进行调查处理,查明事故原因,追究责任,并提出相关整改意见和措施,确保类似事故不再发生。
4. 负责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安监局要组织应急救援力量,参与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
二、安监局的工作重点为了提高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效果和水平,安监局在工作中重点关注以下几个方面:1. 完善安全生产法规和标准体系。
安监局要加强对安全生产法规和标准的研究和制定,完善相关制度,确保安全生产工作有法可依。
2. 提升安全生产监管能力。
安监局要加强对安全生产监管人员的培训和能力建设,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确保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有效开展。
3. 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
安监局要利用各种形式和渠道,加大安全生产宣传的力度,增强公众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北京安全生产监督局网
北京安全生产监督局网
北京安全生产监督局网(简称“局网”)是北京市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官方网站。
该网站致力于推进安全生产监管机制的创新和完善,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工作,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保障北京市的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和共建共享安全生产的良好局面。
局网的主要职责包括:
1. 组织制定和完善安全生产监管政策、法规和标准,推动安全生产监管制度建设;
2. 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执法和日常监管工作,加强对企事业单位的安全生产行为监督检查,发现和处理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
3. 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督促企事业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加强事故风险管理和隐患整改;
4. 组织安全生产培训和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公众的安全意识和技能,增强全社会的安全文明观念;
5. 负责应急管理和事故调查工作,协调处理安全生产事故和突发事件,防止事故扩大和二次事故发生。
局网的宗旨是“安全生产,人人有责”,通过制定政策、加强监管、推动科技应用等手段,建立起全覆盖、全过程、全要素的安全生产监管网络,努力构建起保障人民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现代化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局网将不断更新和公布最新的安全生产监管政策和法规,提供
相关行业的专业知识和信息,为广大企事业单位和公众提供权威、及时、便捷的安全生产监管服务,共同营造安全、和谐、繁荣的社会环境。
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北京市卫生局、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
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北京市卫生局、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发布《北京市金属非金属矿山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管理规范(试行)》的通知【法规类别】矿产资源监督管理【发文字号】京安监发[2010]112号【发布部门】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北京煤矿安全监察分局)北京市卫生局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日期】2010.08.30【实施日期】2011.04.01【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北京市卫生局、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发布《北京市金属非金属矿山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管理规范(试行)》的通知(京安监发〔2010〕112号)各区县安全监管局、卫生局、人力社保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安全监管局,各有关单位:为加强本市金属非金属矿山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管理,切实保护劳动者职业安全健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卫生局、市人力社保局共同制定了《北京市金属非金属矿山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管理规范(试行)》,现予发布,自2011年4月1日起施行,请遵照执行。
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北京市卫生局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〇一〇年八月三十日北京市金属非金属矿山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管理规范(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依据】为加强北京市金属非金属矿山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工作,保护金属非金属矿山从业人员的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市行政区域内,经依法批准的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矿山企业”)职业健康管理适用本规范。
本市行政区域外,由本市负责管辖的矿山企业依照本规范执行。
第三条【方针原则】矿山企业职业健康管理应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
第二章职业健康管理要求第四条【责任主体】矿山企业是职业危害防治的责任主体。
北京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北京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北京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Beijing Administration of Work Safety Supervision) 是北京市政府下属的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机构。
其主要职责是维护和促进北京市的安全生产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以下以700字介绍北京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工作职责、组织架构以及主要工作。
一、工作职责北京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主要工作职责如下:1. 负责制定和修订北京市的安全生产政策、规划和标准,制定安全生产工作计划以及各类安全管理规程、操作规范等;2. 负责对全市范围内的各类企事业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督促企业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发现和防范各类安全生产事故;3. 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公众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4. 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推动事故责任追究和安全隐患整改;5. 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监察执法工作,对安全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和整改;6. 协调和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应急管理工作,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7. 建立安全生产信息系统,收集、分析和发布安全生产相关信息,提供决策参考依据;8. 开展国内外安全生产交流与合作,推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国际化。
二、组织架构北京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组织架构包括办公室、综合科、安全监察科、安全预防科、应急管理科、安全技术科以及对口支撑实施法律援助的安法与机关事务管理科等。
各个部门之间协作紧密,形成了高效的工作机制。
三、主要工作1. 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能力。
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制,提高应急管理水平和应急应对能力。
2. 推动安全生产监管体制改革。
加强对企事业单位的监督检查力度,推动责任落实和安全生产管理不断提升。
3. 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
通过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公众对安全生产的认识,培养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4. 建立安全生产信息系统。
收集、分析和发布安全生产相关信息,提供决策参考依据。
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安全生产严防生产安全事故的通知
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安全生产严防生产安全事故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布日期】2006.05.12•【字号】京安监管一字[2006]52号•【施行日期】2006.05.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安综合规定正文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安全生产严防生产安全事故的通知(京安监管一字〔2006〕52号)各区、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有关单位:今年以来,本市非煤矿山企业已发生3起生产安全事故,给人民生命和财产造成了严重损失。
1月5日,门头沟区陈家庄春满采石厂在未检查现场、清点人数的情况下放炮,将进入现场的民工陈果炸伤,经抢救无效死亡。
3月4日,怀柔区北京市平义分宝发采石场维修工果兵在修理装载机时,从车上摔至地面受伤,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特别是4月26日,已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房山区北京天然源石材有限公司又发生一起爆破死亡事故。
在进行放炮作业过程中,装车工付玉亭在撤离现场时,突然炮响,一块飞石击中付玉亭后脑,造成其当场死亡。
为全力遏制非煤矿山企业事故多发的状况,防止再次发生类似事故,特提出以下要求,请各区县、各企业认真贯彻落实。
一、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工作极端重要性,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
各级领导、各非煤矿山企业负责人要认真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30次集体学习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把安全生产真正摆到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上来。
目前本市已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进入了全面生产阶段。
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正在全力以赴进行现场整改,力争在最后期限内达到许可条件。
现阶段如果放松安全管理,忽视安全生产工作,将极易造成生产安全事故。
生产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各企业负责人要自觉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要认清肩负的使命,认真履行安全监管职责;要痛定思痛,深刻吸取血的教训,切实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简称北京市安监局,是北京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负责全市范围内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下面是一篇关于北京市安监局的700字文章。
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是负责全市范围内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政府管理部门。
它的职责是制定安全生产政策和法规,推行安全生产工作,维护社会公共安全。
作为政府管理部门,北京市安监局具有广泛的职能和责任。
首先,它负责制定安全生产的相关政策和法规。
北京市安监局要密切关注国家安全生产政策的发展趋势,及时调整和完善本地区的安全生产法规,确保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在法治框架下进行。
其次,北京市安监局要开展安全生产工作的推进和检查工作。
它需要组织并参与安全生产的培训和宣传活动,提高企业和公众的安全意识。
同时,它还要开展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确保企业和个人能够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标准,从而消除潜在的安全风险。
另外,北京市安监局还要处理和调查安全生产事故。
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它需要迅速组织调查,查明事故原因,并提出整改意见,以及对责任人进行追责。
此外,北京市安监局还要积极推广安全生产的新技术和新方法。
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各行各业的安全生产工作也在不断创新。
作为专业监管机构,北京市安监局需要对安全生产的新技术和新方法进行研究和推广,以提高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效能和水平。
同时,它也要与企业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共同研究和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难题。
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是北京市政府为了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而设立的专门机构。
它的成立目的是维护社会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提高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在北京这样一个人口众多、经济繁荣、产业多元化的大城市中,安全生产工作显得尤为重要。
北京市安监局通过制定政策、推动宣传、加强检查以及处理事故,为北京市的安全生产工作提供了坚实保障。
总之,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是北京市政府直属的事业单位,负责全市范围内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它的职责包括制定安全生产政策和法规,推行安全生产工作,维护社会公共安全。
怀柔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怀柔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怀柔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怀柔局”)是负责怀柔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政府职能部门。
怀柔局的主要任务是加强对本区域内各类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推进全区安全生产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专业化,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一、怀柔局的职责怀柔局负责制定和完善本区的安全生产监管政策、规划和标准,指导、监督和协调辖区内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开展。
其职能包括:1. 组织实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和培训;2. 监督并检查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其遵守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3. 研究制定安全生产工作的规章制度,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工作;4. 监测辖区内的各类安全生产事件,制定应急预案和处置措施;5. 指导和监管事故调查工作,对事故隐患及时进行整改;6. 进行安全生产的督查和考核,并对违法违规单位进行处罚和整改;7. 开展安全生产事故的防控宣传工作,提高居民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二、怀柔局的工作重点1. 加强安全监管力度。
怀柔局要加强对辖区内企事业单位的日常监管,对涉及安全生产的行业,如化工、矿山、建筑施工等,进行重点监控和严格执法。
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进行处罚和整改。
2. 完善安全生产制度。
怀柔局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制度和标准,对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安全评估和风险评估。
同时,要加强对辖区内企业的技术支持和安全管理指导,推动其建立完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3. 提高应急管理水平。
怀柔局要加强对辖区内企事业单位的应急演练和预案编制,提升其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同时,要开展安全宣传活动,提高居民的安全意识和应急知识。
4. 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
怀柔局要利用各种媒体平台,加大对安全生产的宣传力度。
通过开展安全知识竞赛、安全演讲比赛等活动,提高居民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三、怀柔局的工作亮点1. 创新安全生产监管模式。
怀柔局通过整合各方资源,建立了专门的安全生产监管平台。
北京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北京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北京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是由北京市政府设立并管理的
重要机构,主要职责是监督和管理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维护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
北京是我国的首都,是政治、文化、科技和经济中心,
拥有大量的重要企业和机构,因此安全生产工作必须高度重视。
北京市政府成立北京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就是为了从根本上保障北京市居民和企业的安全,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北京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具有执法权,可以制定、发布
和监督实施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该局还负责对北京市内所有企业、机构和事业单位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存在的安全隐患,保证安全生产业务的顺畅进行。
此外,北京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还担负着协调和联合各
相关部门的职责,加强对重点行业的监管,推广安全生产技术和知识,提高企业和群众的安全意识,增强全社会的安全生产责任感。
北京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人员素质高,工作认真负责,
有着丰富的安全生产经验和技能。
他们时刻关注北京市的安全生产动态,充分利用各种信息渠道,及时发布安全提示和预警信息,使企业和群众能够及时采取措施,避免出现安全事故。
总之,北京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是北京市政府对安全生
产工作的高度重视,是北京市安全生产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将在未来的发展中继续发挥重要作用,为北京市的安全与稳定做出更大的贡献。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职能配置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法规类别】劳动安全与劳动保护
【发文字号】京政办发[2002]41号
【发布部门】北京市政府
【发布日期】2002.09.13
【实施日期】2002.09.13
【时效性】失效
【效力级别】XP10
【失效依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宣布失效一批市政府文件的决定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安全生产
监督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京政办发[2002]41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二年九月十三日
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为适应本市安全生产工作的需要,进一步加强对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预防和减少各类伤亡事故,经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同意并报市委、市政府批准,设置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简称市安全生产监督局)。
市安全生产监督局是北京市经济委员会管理的负责综合管理本市安全生产、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能的行政机构。
一、职能调整
原由北京市经济委员会(以下简称市经委)承担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能,交给市安全生产监督局。
二、主要职责
根据上述职能调整,市安全生产监督局的主要职责是。
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
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执法处室(队)行政处罚案件集体研究工作规
范》的通知
【法规类别】行政处罚与行政复议
【发文字号】京安监办发[2017]31号
【发布部门】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北京煤矿安全监察分局)
【发布日期】2017.06.01
【实施日期】2017.06.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执法处室
(队)行政处罚案件集体研究工作规范》的通知
(京安监办发〔2017〕31号)
局机关各处室、执法监察总队、局属事业单位:
《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执法处室(队)行政处罚案件集体研究工作规范》已经2017年第8次局务会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执法处室(队)行政处罚案件集体研究工作规范
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7年6月1日
附件:
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执法处室(队)行政处罚案件集体研究工作规范
第一条为规范本局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处罚案件的查办质量,进一步强化办案过程中的内部监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等规定,制定本规范。
怀柔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全生产
怀柔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1、怀柔区申请豆腐坊营业执照和卫生许可证如何办理,需要什么手续?营业执照一、办理需提交材料1、经营者签署的《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书》;2、经营者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件);3、经营场所使用证明:个体工商户以自有场所作为经营场所的,应当提交自有场所的产权证明复印件;租用他人场所的,应当提交租赁协议和场所的产权证明复印件;无法提交经营场所产权证明的,可以提交市场主办方、政府批准设立的各类开发区管委会、村居委会出具的同意在该场所从事经营活动的相关证明;使用军队房产作为住所的,提交《军队房地产租赁许可证》复印件。
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属城镇房屋的,还应提交《登记附表-住所(经营场所)登记表》及所在地居民委员会(或业主委员会)出具的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证明文件;属非城镇房屋的,提交当地政府规定的相关证明;4、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应当提交有关许可证书或者批准文件复印件;5、《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无字号名称的或经营范围不涉及前置许可项目的可无需提交《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6、委托代理人办理的,还应当提交经营者签署的《委托代理人证明》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程序申请——受理——审核——决定三、时间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自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二个工作日领取营业执照。
卫生许可证申请流程1.申请人填写相应的申请表,到受理窗口递交上海市食品卫生许可证申请书。
2.提交办理食品卫生许可证材料,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业主)相关证明、委托代理人资格证明等资料,食品经营活动的场所和设备布局、生产工艺流程、卫生设施等示意图,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预防性卫生审核材料,承诺书,经营场所场地合法使用的有关证明。
3.食品卫生许可证办理工作人员审批,在收到申请后五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决定,受理后二十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
怀柔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全生产
怀柔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1、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是干什么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平时管企业安全生产这一块内容的,监察:危化品、非煤矿山、煤矿烟花爆竹等。
组织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评估,监督重大事故隐患治理。
负责伤亡事故的统计分析,组织协调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安全事故的批复结案。
级安全监管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要认真组织学习,按照监管、监察职责,找准在安全生产工作格局中的定位,进一步转变职能、转变观念、转变工作方式、转变工作作风,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努力开创安全生产工作新局面。
要以落实“三定”规定为契机,大力推动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建设,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安全监管体制,提高监督执法的权威性,在安全监管工作中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1)怀柔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扩展资料:职能:(1)负责发布全国安全生产信息,综合管理全国生产安全伤亡事故调度统计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分析工作;依法组织、协调重大、特大和特别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并监督事故查处的落实情况;组织、指挥和协调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
(2)负责综合监督管理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
(3)指导、协调全国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工作;组织实施对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进行检测检验、安全评价、安全培训、安全咨询等社会中介组织的资质管理工作,并进行监督检查。
(4)组织、指导全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煤矿安全监察人员的安全培训、考核工作,依法组织、指导并监督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除外)的考核工作和生产经营单位主要经营管理者、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考核工作;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工作。
(5)负责监督管理中央管理的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依法监督工矿商贸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管理工作。
(6)依法监督检查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情况;依法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作业场所职业卫生情况和重大危险源监控、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
北京市怀柔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8年预算公开说明
北京市怀柔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年预算公开说明一、怀柔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地址及机构设置情况本部门预算包括本级预算及下属家预算单位在内的汇总预算。
、主要项职责:()贯彻落实国家和北京市关于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拟订安全生产规划,并组织实施;分析和预测安全生产形势,发布安全生产信息;协调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承担本区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责任,依法行使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区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通报安全生产控制指标执行情况并组织综合考核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承担本区机械、冶金、轻纺、建材、烟草等行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依法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管理工作;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
()承担本区非煤矿山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安全生产准入管理责任,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负责烟花爆竹销售许可及其监督管理工作。
()承担本区生产经营单位作业场所(煤矿作业场所除外)职业卫生监督检查责任,负责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的申报工作,依法组织查处职业危害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
()负责组织本区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依法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依法组织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负责组织指挥和协调本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承担怀柔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的具体工作,综合管理生产安全伤亡事故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分析工作。
()负责监督检查本区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以下简称“三同时”)情况。
()指导、协调本区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工作;监督管理安全生产社会中介机构和安全评价工作;负责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的有关工作。
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汛期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工作的通告
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汛期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工作的通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布日期】2012.07.26•【字号】•【施行日期】2012.07.26•【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安综合规定正文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汛期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工作的通告各区县安全监管局、各相关单位:近期,北京发生暴雨到大暴雨天气,部分地区受灾,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进入紧急防汛阶段。
按照《北京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紧急通知》(京安发〔2012〕7 号)的要求,各区县安全监管局要及时调整工作重点,各相关单位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做好安全生产检查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检查内容。
重点对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工业制造、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市政设施及人员密集场所等行业(领域)开展安全大检查,特别是要加强防雷设备、排水设备、电气线路、临时用电、应急值守、物资储备等方面的检查,指导生产经营单位做好防汛应急预案和演练,督促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二、检查方式。
要深入一线,现场指导,结合实际情况,加大检查频次,将监督指导贯穿于检查之中。
必要时,对重点单位实行点对点管理,特别是对受灾地区的生产经营单位,要给予更多的支持和帮助,确保安全检查达到实效。
三、处理措施。
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对发现的问题,要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及时落实整改;暂时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防范措施,死看死守,跟踪落实;对隐患严重不能保证安全的,要责令暂时停产停业整顿。
四、其他事项。
如发现安全生产问题和隐患,请拨打12350,及时向安全监管部门反映情况。
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二〇一二年七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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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怀柔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单北京通成达水务建设有限公司“6.12”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2017年6月12日17时20分左右,在怀柔区北房镇安各庄村北,北京通成达水务建设有限公司在进行小城镇污水处理市场化建设配套管网工程(第五标段)开挖管沟施工作业过程中,发生坍塌事故,此起事故造成2人死亡。
事故发生后,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区领导及区应急办、区安全监管局、区水务局、公安分局、区总工会、区人力社保局、区监察委、北房镇政府等单位主要及主管领导和相关负责人,迅速赶赴事故现场进行事故调查和善后处置工作。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北京市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成立由区安全监管局、公安分局、区人力社保局、区住建委、区总工会、区水务局和北房镇政府组成的事故调查组。
事故调查组邀请区监察委派员同步参与调查。
事故调查组坚持“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和“四不放过”的要求,查明了事故的发生经过、原因,认定了事故的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员及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和防范措施。
一、基本情况怀柔区小城镇污水处理市场化建设配套管网工程建设单位为北京市怀柔区水务工程项目建设管理中心,建设地点包括桥梓镇、庙城镇、怀柔镇、北房镇、杨宋镇、怀北镇六个镇。
该工程计划新建污水管网122181米,再生水管网3652米,提升泵站10座。
北房镇镇域内包含四标段和五标段,其中五标段施工单位为北京通成达水务建设有限公司,负责宰相庄村、安各庄村、大周各庄村、黄吉营村和新房子村工程施工。
整个小城镇污水处理市场化建设配套管网工程的监理单位为北京燕波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12月26日,北京洪港华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与北京通成达水务建设有限公司签订《劳务分包合同》,由北京洪港华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承担该工程五标段土方开挖、土方回填、管道安装等劳务分包工作。
北京洪港华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于连水,住所:北京市怀柔区庙城镇刘两河村52号,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6691688907N。
该公司成立于2009年6月25日,经营范围:劳务分包、专业承包等,资质等级:砌筑作业分包贰级。
《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京)JZ安许证字﹝2015﹞325458-3)。
北京通成达水务建设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郭继承,住所:北京市朝阳区静安里30号楼,公司类型:其它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9380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5738220595W。
该公司成立于2002年5月22日,经营范围: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等,资质等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京)JZ安许证字﹝2016﹞110226-1)。
北京燕波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樊志泉,住所:北京市顺义区马坡镇白马路49号,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注册资本:720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3101167678M。
该公司成立于1995年6月15日,经营范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工程监理等,资质等级: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甲级。
北房镇政府召开了安全生产工作会,部署了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安全检查,分管领导和相关科室负责人基本履职到位。
事故发生前,北京洪港华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施工现场负责人张国富安排2名工人在开挖后的管沟内进行管沟复测辅助工作。
事故发生后,调查组对事故现场进行了勘验,对相关人员和单位进行了调查取证,并委托国质(北京)建设工程检测鉴定中心对该起事故发生的原因进行了鉴定,召开了事故现场会和事故分析会。
二、事故经过和抢险救援、人员伤亡、直接经济损失情况(一)事故经过和抢险救援情况2017年6月12日17时20分左右,在怀柔区北房镇安各庄村北,北京通成达水务建设有限公司进行小城镇污水处理市场化建设配套管网工程(第五标段)开挖管沟施工作业过程中,劳务分包单位北京洪港华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工人白国民在管沟沟槽的底部用手扶测量标尺进行管沟复测辅助工作时,管沟沟槽北内侧槽邦突然发生少量坍塌,将白国民下半身埋压,另1名测标高工人高明树在对白国民进行施救过程中,沟槽北内侧槽邦再次发生坍塌,将2名工人埋压,现场人员立即救援,并拨打120。
约20分钟后将2人救出,经120医护人员现场抢救无效死亡。
(二)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此起事故造成2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210万元。
死亡人员基本情况:1.姓名:白国民,男,49岁,身份证号:15043019681107xxxx,内蒙古赤峰市人,北京洪港华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工人。
法医鉴定结论:白国民符合窒息导致死亡(编号:2017BL0055)。
2.姓名:高明树,男,60岁,身份证号:13262619570811xxxx,河北省承德市人,北京洪港华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工人。
法医鉴定结论:高明树符合窒息导致死亡(编号:2017BL0054)。
(三)事故现场勘验情况事故现场位于怀柔区北房镇安各庄村北道路上,道路上东西向有一条挖掘机挖出的上口宽3.3米、沟底宽1.5米、深2.8米、长约20米的管沟,管沟南面距民房约8米,北面2米左右是玉米庄稼地;管沟北侧距管沟约1.5米的地面上堆有挖出的土方;管沟所处地面下0.4至0.8米处土层为杂填土;一台小挖掘机陷在管沟西端,一台大挖掘机停放在管沟的东端。
三、事故原因分析及性质(一)直接原因劳务分包单位北京洪港华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施工现场负责人张国富在实施污水管沟沟槽开挖过程中,未按照《施工组织设计》要求进行施工,当管沟沟槽开挖深度超过1.5米时,管沟沟槽南北两侧未采取有效安全防护措施。
(二)间接原因1.劳务分包单位北京洪港华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松懈,对施工作业人员安全培训教育不到位,未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安全隐患,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不彻底。
2.总包单位北京通成达水务建设有限公司对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松懈,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对劳务分包方施工过程中违规作业行为未能及时发现并制止,对施工作业人员安全教育不到位。
3.监理单位北京燕波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对施工现场安全监理不到位,没有及时发现施工过程中的违规行为。
4.建设单位北京市怀柔区水务工程项目建设管理中心对工程相关安全教育不到位,对发现安全隐患后整改情况跟进监督不够。
(三)事故的性质鉴于上述原因分析,根据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调查组认定,该起事故是一起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四、事故责任分析及处理建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北京市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调查组依据调查核实的情况和事故原因分析,认定下列人员和单位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并提出如下处理建议:(一)劳务分包单位北京洪港华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施工现场负责人张国富,在实施污水管沟沟槽开挖过程中,未按照《施工组织设计》要求进行施工,当管沟沟槽开挖深度超过1.5米时,管沟沟槽南北两侧未采取有效安全防护措施,导致事故发生,对此次事故的发生负有直接责任,其行为违反了《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标准》第2.06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34条的规定,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建议由公安机关对张国富依法立案侦查。
(二)劳务分包单位北京洪港华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于连水,作为本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北京洪港华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安全管理不到位,未及时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未及时发现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对事故的发生负有领导责任,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十八条第(五)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二条第(一)项的规定,建议由区安全监管局给予其上一年年收入30%罚款的行政处罚。
(三)总包单位北京通成达水务建设有限公司总经理何琛,作为本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北京通成达水务建设有限公司安全管理不到位,未及时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未及时发现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对事故的发生负有管理责任,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十八条第(五)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二条第(一)项的规定,建议由区安全监管局给予其上一年年收入30%罚款的行政处罚。
(四)劳务分包单位北京洪港华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松懈,对施工作业人员安全培训教育不到位,未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安全隐患,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不彻底,对事故的发生负有主要管理责任,其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九条第(一)项的规定,建议由区安全监管局给予北京洪港华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45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五)总包单位北京通成达水务建设有限公司对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松懈,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对施工作业人员安全教育不到位,对劳务分包单位施工过程中违规作业行为未能及时发现并制止,对事故的发生负有重要管理责任,其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九条第(一)项的规定,建议由区安全监管局给予北京通成达水务建设有限公司4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依据《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及重大隐患处理规定》第九条第(一)项的规定,建议由区住建委按有关规定和程序暂扣该公司安全生产许可证30日。
(六)监理单位北京燕波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对施工现场安全监理不到位,没有及时发现施工过程中的违规行为,对事故的发生负有监理责任,其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九条第(一)项的规定,建议由区安全监管局给予北京燕波工程管理有限公司35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依据《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及重大隐患处理规定》第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建议由区住建委按有关规定和程序暂扣该公司在北京建筑市场招投标资格15日。
(七)劳务分包单位北京洪港华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项目安全员杨显志、总包单位北京通成达水务建设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崔兆永、生产经理魏培英、安全主管秦宝山、安全员赵斌、监理单位北京燕波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总监理姜英、项目安全监理曲德生、项目现场监理苏记良对事故的发生负有一定的管理责任,由所属单位按照本单位规定严肃处理,并将处理结果报事故调查组。
(八)建设单位北京市怀柔区水务工程项目建设管理中心主任汪永红,对工程安全教育不到位,在发现第五标段中标单位存在劳务分包的情况下,对工程安全教育情况的检查只针对中标单位,对中标单位与劳务分包公司、劳务分包公司与一线施工工人的安全教育情况是否真正落实督促提醒不足,对发现的问题隐患整改情况跟进监督检查不到位,对事故的发生负有管理责任,根据《北京市行政问责办法》第八条第二款规定,建议由水务局对汪永红同志进行通报批评,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并将处理结果报事故调查组并抄送区监察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