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建筑市场信用体系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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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建立统一信用信息监管平台规范建筑市场管理

浅谈建立统一信用信息监管平台规范建筑市场管理
科技创新与应用 l0 年1 - N U 1 0 F  ̄ 21 N  ̄
建 筑 科 学
浅谈建立统一信用信息监管平台 规范建筑市场管理
杨 洁
( 天津工业芙学, 天津 30 8 ) 037
摘 要 : 顿 规 范建 筑 市场 多年 来 , 管我 们 在 招投 标 市 场 管理 上推 出 了不 少 改革 的措 施 , 效果 并 不 明 显 , 结在 于企 业 的 招 整 尽 但 症 标市场行 为与其在施工现场这“ 两场” 的管理 完全脱 节。解决这些问题, 靠一两个部门的力量是难以奏效的, 仅 必须在“ 两场” 联动 的机 制 下 , 整合 招 投标 管理 、 量监 督 、 质 安全 监 督 、 价 管理 等部 门的信 息。 造 关键 词 : 用 管理 ; 场联 动 : 息平 台 信 两 信
2 . 1工程项 目基本数据 依 照当前实 际的工程 活动 ,建筑 工程 以项 目报建作 为工程 活动的起始 部分 , 故工程报建 信息作 为工程项 目档案基 础的起始数 据 , 该信息 通过 可 以了解 到本次建筑 工程项 目的概貌 。 工 程项 目来 源 : 系统 中获取 。以工程报 建号作 为主要标识 , 原有 工 程项 目名称辅助标识 。 2 . 2工程项 目前期信 息 从建筑工程报建审核通过后 , 进入项 目前期的信息采集。 主要有招 标信息、 合同备案、 施工许可。 招标信息 根据招标工作的实际需要, —个工程项目分割成多个单位工程。 单 位工程可 以单独招 标 , 以联合招标 。 也可 合 同备案 招标工作结束 后 ,发包方 与承 包方 签订合 同 ,合 同类 型有勘察 合 同、 设计合同、 监理合同、 施工合同、 设备合同、 桩基检测合同等。一个工 程项 目有 多种 多项合 同。 合同在此将作为工程项 目承上启下的主要关键点。针对整个工程

浅谈我市有形建筑市场的现状及其发展

浅谈我市有形建筑市场的现状及其发展

程建 设领 域腐败 问题起 到 了重 要作用 ,得 到 了全社
会的认可 。

仪 、电子显 示屏 、电子触 摸屏等设备 , 近又新购置 最 了打印机 、复 印机等设备 。另 外为电子触摸屏 研发 了
软件查 询系统。 5 、加 强 了信 息化建设 。为适 应工 程项 目招 投标 活 动的需要 ,我 中心在原有信 息化建设 的基础 上 ,又 建 立 了 自己 的网站 ( t :w wsjz. h p/ w . yx n)。将 中心 的 t/ p c 工作职责 、机构设置 、招 投标流程 、建筑 市场诚信建
三 、 要使 有形 建筑 市场 规 范 、有 序 、健 康 发展 。 我们 的措 施 及 建 议 是 :
靠 、违法分包 ,商业贿赂等 现象 发生 , 近三年来 , 但
工程 建设 项 目规避 招标 、场 外交 易 的情况越 来越 严
1 、要加强领 导并建立组 织机构 。有 形建筑市场
( 设工程交易 中心 ) 建 从建立之初 到今天 , 都是在各 级领导的重视 、关怀和 帮助下 发展并 发挥 作用 的 , 要
章制 度 。为建筑 市场各 方 主体 实行 免费咨 询 ,实 行
布外 ,还在 中心 网站 和有 形建筑市场 电子触 摸屏上 同 步发布 ,另外 ,在开标结束 后 ,我们会立 即在 中心 网 站和有形建 筑市场 电子触 摸屏上 同时发布 工程项 目中
标结果公示 。这样使 投标 人及时 、平等 、准确地获取 工程招投标 相关信息 。在 开标过程 中 ,当标书当众启
场 )于2 0 年 应运 而生 。 02 可 以说有 形建筑 市场 已经
成 为建设 工程招 标投标 活
3 、按 照 国家 、省 、市政务 公开工 作 的要 求 ,我 市建设 工程交易 中心 ( 即有形建筑市 场 )已于2 0 年 06

浅谈我国企业诚信建设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浅谈我国企业诚信建设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当今,经济与科技的迅速发展加剧了企业间的竞争,良好的企业形象是参与市场竞争的最根本实力,诚信的形象是企业可持续发展的巨大潜力和保障。

因此,加强企业信用管理以提高企业信用,推进企业的诚信建设,已成为我国企业面临的一个紧迫问题.一、企业诚信建设的必要性诚信已经成为企业的立足之本,诚信是企业的灵魂.有了诚信,企业才能生存和发展,才能给企业带来效益,创造长足发展的条件,使企业的发展长久不衰。

诚信是现代市场经济的生命,是企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一个必备要素,是一种无形资产,是“资本价值中的核心成本"。

一个成功的企业,卖给顾客的不仅是商品本身,往往还隐含着商品背后的文化。

在现代文明社会的市场经济中,失信会使自己、企业付出高昂的代价,失信会使企业倒闭,失信等于自弃。

无数事实证明,以诚信去创办企业、聚集财富,企业就会越办越好,财源也就会越开拓越广阔.相反,丧失诚信的企业必然是茫茫商海中的过眼云烟,最终将使财源枯竭。

因此,推进企业诚信建设势在必行。

企业诚信建设的必要性主要有以下三点:(一)有利于企业自身建设,并实现与相关行政机关双赢企业诚信建设是一个企业与行政机关相关互动的过程,在这种互动中,双方逐渐实现利益最大化。

如工商、税务实行企业等级评定、分类管理,有利于激励诚信企业更加诚信,能够帮助其树立良好形象,增加其无形资产,制约并引导失信企业,使其走上诚信之路.同时,也有利于工商、税务机关降低行政管理成本,提高行政效能,优化人力、物力、财力资源配置.(二)有利于降低交易成本和风险,增加交易机会,规范市场秩序在推进企业诚信建设中,有关诚信信息予以公开,这样便降低了交易成本和风险,提高了交易效率,同时使失信企业增加交易难度,而使诚信企业增大交易机会。

如在银行贷款、工程招标时,可参考申请企业诚信信息,签订合同时,可考虑诚信度高的企业作为合作对象。

(三)有利于推动社会整体诚信,提高全民族道德水平建立企业诚信制度可使失信者受损,守信者得益,这样企业在分析利害得失之后,会纷纷走诚信之路,进而可以影响到全社会,都讲诚信、守诚信,有利于净化社会空气,提升我们全民族的道德水平。

浅谈我国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设

浅谈我国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设

浅谈我国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设摘要:中国作为一个不断壮大的世界经济体国家,在复杂多变的国际经济形势下,建立和健全符合现代市场经济需求的社会信用体系是十分重要和紧迫的。

面对国内经济改革和发展的艰巨任务,本文提出了一些建设我国社会信用体系的措施与方法。

关键词:社会信用;体系;现状;建设一、构建完善的市场信用体系的重要意义(一)社会信用体系对国家的稳定和发展起着积极的作用中国古代先贤认为,诚信是人之所以为人的一个道德标准,是做人的基本要求。

孔子说:“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

”现代国际经济是一种法制经济、契约经济,需要社会信用体系的有力支撑。

要实现国家的稳定和发展,除了法律的作用和人的自身道德观的约束力外,还需要建立科学、稳定、持续有效的信用体系,来弘扬符合国家和人民利益的行为准则,监督社会各个领域的各种行为,抨击不讲诚信的行为,最终达到社会各个方面的平稳运行,国家和谐、稳定地发展。

随着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改革开放的全面发展,我们面临的新问题很多。

要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既需要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指引,也要充分发挥社会信用体系的重要作用。

国家的发展应该是多方面的,社会信用体系从另一个层面,同政治的、法律的制度一起,构成促进国家全面发展的重要基础。

(二)社会信用体系的建立和完善有利于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稳定的发展我国“十五”计划纲要提出:在全社会强化信用意识,整顿信用秩序,建立严格的信用制度,依法惩处经济欺诈、逃废债务、不履行合约、侵犯知识产权等不法行为。

整顿市场秩序,建设杜会信用制度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需要,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因此,必须加快我国社会信用制度和征信系统建设,尽快建立有中国特色的信用征信体系。

进入新的世纪以后,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以及我国经济日益和世界经济接轨,建立起与国际规则相衔接的社会信用体系,是当前十分重要而又紧迫的任务。

建筑市场信用管理规定

建筑市场信用管理规定

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加快推进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规范建筑市场秩序,营造公平竞争、诚信守法的市场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等,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是指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活动中,对建筑市场各方主体信用信息的认定、采集、交换、公开、评价、使用及监督管理;本办法所称建筑市场各方主体是指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和从事工程建设活动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企业,以及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注册执业人员;第三条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指导和监督全国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制定建筑市场信用管理规章制度,建立和完善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公开建筑市场各方主体信用信息,指导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开展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筑市场各方主体的信用管理工作,制定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建立和完善本地区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对建筑市场各方主体信用信息认定、采集、公开、评价和使用进行监督管理,并向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推送建筑市场各方主体信用信息;第二章信用信息采集和交换第四条信用信息由基本信息、优良信用信息、不良信用信息构成;基本信息是指注册登记信息、资质信息、工程项目信息、注册执业人员信息等;优良信用信息是指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在工程建设活动中获得的县级以上行政机关或群团组织表彰奖励等信息;不良信用信息是指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在工程建设活动中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或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等,受到县级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信息,以及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其他不良信用信息;第五条地方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通过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认定、采集、审核、更新和公开本行政区域内建筑市场各方主体的信用信息,并对其真实性、完整性和及时性负责;第六条按照“谁监管、谁负责,谁产生、谁负责”的原则,工程项目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依据职责,采集工程项目信息并审核其真实性;第七条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信息推送机制,自优良信用信息和不良信用信息产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通过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依法对社会公开,并推送至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第八条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加强与发展改革、人民银行、人民法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交通运输、水利、工商等部门和单位的联系,加快推进信用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逐步建立信用信息共享机制;第三章信用信息公开和应用第九条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完善信用信息公开制度,通过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和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及时公开建筑市场各方主体的信用信息;公开建筑市场各方主体信用信息不得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不得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第十条建筑市场各方主体的信用信息公开期限为:一基本信息长期公开;二优良信用信息公开期限一般为3年;三不良信用信息公开期限一般为6个月至3年,并不得低于相关行政处罚期限;具体公开期限由不良信用信息的认定部门确定;第十一条地方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通过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办理信用信息变更,并及时推送至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第十二条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充分利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建立完善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对信用好的,可根据实际情况在行政许可等方面实行优先办理、简化程序等激励措施;对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作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重点对象,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依法采取约束和惩戒措施;第十三条有关单位或个人应当依法使用信用信息,不得使用超过公开期限的不良信用信息对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进行失信惩戒,法律、法规或部门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四章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第十四条县级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按照“谁处罚、谁列入”的原则,将存在下列情形的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一)利用虚假材料、以欺骗手段取得企业资质的;(二)发生转包、出借资质,受到行政处罚的;(三)发生重大及以上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或1年内累计发生2次及以上较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或发生性质恶劣、危害性严重、社会影响大的较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受到行政处罚的;(四)经法院判决或仲裁机构裁决,认定为拖欠工程款,且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参照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对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加强监管;第十五条对被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地方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通过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向社会公布相关信息,包括单位名称、机构代码、个人姓名、证件号码、行政处罚决定、列入部门、管理期限等;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通过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将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推送至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第十六条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管理期限为自被列入名单之日起1年;建筑市场各方主体修复失信行为并且在管理期限内未再次发生符合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情形行为的,由原列入部门将其从“黑名单”移出;第十七条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将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和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建筑市场各方主体作为重点监管对象,在市场准入、资质资格管理、招标投标等方面依法给予限制;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不得将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建筑市场各方主体作为评优表彰、政策试点和项目扶持对象;第十八条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可以将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通报有关部门,实施联合惩戒;第五章信用评价第十九条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可以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开展建筑市场信用评价工作;鼓励第三方机构开展建筑市场信用评价;第二十条建筑市场信用评价主要包括企业综合实力、工程业绩、招标投标、合同履约、工程质量控制、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建筑市场各方主体优良信用信息及不良信用信息等内容;第二十一条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制定建筑市场信用评价标准,不得设置歧视外地建筑市场各方主体的评价指标,不得对外地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设置信用壁垒;鼓励设置建设单位对承包单位履约行为的评价指标;第二十二条地方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可以结合本地实际,在行政许可、招标投标、工程担保与保险、日常监管、政策扶持、评优表彰等工作中应用信用评价结果;第二十三条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应当公开本地区建筑市场信用评价办法、评价标准及评价结果,接受社会监督;第六章监督管理第二十四条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指定专人或委托专门机构负责建筑市场各方主体的信用信息采集、公开和推送工作;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建筑市场信用信息安全管理,建立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安全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理机制,保障信用信息安全;第二十五条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立建筑市场信用信息推送情况抽查和通报制度;定期核查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信用信息推送情况;对于应推送而未推送或未及时推送信用信息的,以及在建筑市场信用评价工作中设置信用壁垒的,住房城乡建设部将予以通报,并责令限期整改;第二十六条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在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工作中应当依法履职;对于推送虚假信用信息,故意瞒报信用信息,篡改信用评价结果的,应当依法追究主管部门及相关责任人责任;第二十七条地方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异议信用信息申诉与复核制度,公开异议信用信息处理部门和联系方式;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对信用信息及其变更、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等存在异议的,可以向认定该信用信息的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提出申诉,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对异议信用信息进行核实,并及时作出处理;第二十八条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工作应当接受社会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对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工作中违反法律、法规及本办法的行为,向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举报;第七章附则第二十九条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可以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或管理办法;园林绿化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将另行制定;第三十条本办法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原有关文件与本规定不一致的,按本规定执行;。

浅谈我国建筑行业诚信缺失和诚信建设

浅谈我国建筑行业诚信缺失和诚信建设

浅谈我国建筑行业诚信缺失和诚信建设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建筑行业取得了巨大的进步,随着建筑行业发展进步的要求, 建筑产业结构进行了调整,为我国国民经济的增长产生了巨大的推动作用。

然而,随着市场竞争的日益激烈,部分建筑企业为了获取更多的利益,在管理上出现了一些漏洞和缺失,造成了失信行为,这种行为不仅损害了建筑企业自身的形象和信誉,同时也对建筑行业整体的健康发展产生了巨大的负面影响,造成了我国建筑市场的混乱。

为此,本文仅针对我国建筑行业诚信建设的相关问题进行简单的探讨。

标签:建筑行业;失信行为;诚信建设;诚信体系建筑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主要支柱之一,建筑行业普遍存在的失信现象,也成为了当前国家经济建设过程中关注的一个重点问题。

失信现象的存在,促使了建筑行业诚信管理体系的建设与完善,同时也引发了人们对建筑企业守信意识和诚信行为更多的关注和要求。

一、中国建筑行业诚信缺失原因分析1.经济转型期的负面影响我国从传统的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的过程,是一个漫长的过程。

而当前市场经济体制的发展也仍然处于一个发展阶段,旧的观念和行为模式对于当前的经济发展还有着一定的影响。

在新的市场体制还不够成熟的特殊时期,传统文化中的诚信似乎还无法适应市场经济的冲击和洗礼,进而引发了诚信危机的现象。

由于建筑行业的竞争较为激烈,因此受到经济转型的影响也更为突出,不正之风似乎也成为了建筑市场中的普遍现象,从而引发腐败、违规违章等现象的存在。

2.建筑市场各方主体缺乏自我约束在经济利益的影响下,建筑行业的市场主体自我约束能力差,是造成建筑行业诚信缺失的一个客观体现。

个别参建主体人员主观上的趋利动机和法不责众的侥幸心理,是造成自我约束能力缺失的主要因素。

在推动国民经济发展的基础建设过程中,个别参建主体和政府监管人员为了从中获取一定的利益,在高额的利润驱使下,必然会引发腐败、恶意排挤、违规违章建设、有关领导干涉等现象。

同时,建筑市场的信息不对称也是诱发建筑行业诚信缺失行为的一个因素。

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评价探讨

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评价探讨

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评价探讨摘要:目前按照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部署要求,进一步放宽建筑市场准入限制,随着建筑施工企业正逐年增多,但各企业信用情况良莠不齐,建筑市场出现了一系列失信的现象,如拖欠农民工工资、偷工减料、资质肆意挂靠、恶意竞标等。

受上述各种现象的影响,工程建设项目只有选择信用评价等级高的建筑市场各方信用主体才能保证工程建设项目的顺利实现。

一些省、市住建局也已制定招标投标指引,指导招标人编制招标文件时将建筑企业信用评价结果纳入招投标环节。

基于此,本文就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评价进行简要探讨。

关键词: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评价;1建筑市场信用评价情况在选择信用评价和诚信度较高的施工企业的过程中,施工企业信用评价指标体系的建立是评价结果客观性和科学性的关键。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7年12月11日印发了《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暂行办法》(建市〔2017〕241号),对各级住房城乡建设系统管辖的工程建设市场信用管理提出了指导意见。

一是明确了各省级住建主管部门结合自身情况制定管理办法,并负责和开展本行政区域内的信用评价管理工作;二是明确将信用评价结果应用到行政许可、招标投标、工程担保与保险、日常监管、政策扶持、评优表彰等管理工作中;三是对严重失信、违规的企业单位实施“黑名单”制度,在市场准入、资质资格管理、招投标等方面依法给予限制,并通报其他部委实施联合惩戒。

近两年,部分省、市两级住建主管部门陆续开始了信用评价工作,总体评价内容主要以施工企业履约能力和在建项目过程管控为基础,通过对企业综合实力、工程业绩、招标投标、合同履约、工程质量管控、纳税信息、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社会贡献等要素进行考核评分,对优良和不良信用信息进行加减分,计算综合得分划分企业信用等级。

但各地信用评价结果等级划分、结果运用均存在较大差异,如四川、河南等省信用等级分两等四级,山西分四等四级、湖南分三等四级,部分地市仅对评价结果进行排名运用。

2施工企业信用评价机制构建的思路2.1建立与项目管理相融合的信用管理体系建筑业信用评价载体与项目管理载体紧密相连,信用目标能否实现很大程度取决于工程项目是否稳步投标、中标、适时推进、是否能按时、按质完成合同任务,各方全面履约,因此施工企业的信用管理与项目管理内容、目标是完全一致的。

信用评价体系在工程建设招投标中的应用分析

信用评价体系在工程建设招投标中的应用分析

信用评价体系在工程建设招投标中的应用分析摘要:工程建设招投标工作的开展需要秉承诚信的原则,才能够保证工程的建设是有序合理的,所以,构建信用评价体系对工程建设是极为有必要的。

本文主要探讨了如何在工程建设招投标工作中应用信用评价体系,分析了应用的方法和应用的手段,希望可以为今后的工程建设招投标工作带来有意义的参考。

关键词:信用评价体系,工程建设,招投标,应用前言我国目前已经建立“全国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将企业的信用公开透明,只有真正提高了信用评价体系的应用效果,才能够为当前的工程建设招投标工作提供更加常态化的监管方式,从而杜绝工程建设招投标工作中的不诚信行为,提高工程建设的水平。

1、信用体系的基本原则加强对建筑市场信用体系的建设,研究制定从业人员和企业的行为准则、职业规范和信用评价标准;推行反商业贿赂承诺制;严格遵循公平竞争规则;建立查处商业贿赂案件的协作机制;制定相应的信用管理办法和失信惩戒办法;充分利用交易中心资源,为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和市场监管提供信息网络平台服务;由政府启动、市场运作、权威发布、信息共享。

即充分发挥政府和市场的作用,调动社会各方的积极性,按照守法经营、诚实守信、失信必惩、保障有力的原则,营造良好的建筑市场诚信环境,共同推进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

2、招标人的信用行为分析招标人可包括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或者建设工程发包方和个人等。

招标人在贯穿整个招投标过程中,不依法办事,进行各种违规操作的情形并不少见,在一定的程度上制约了招投标活动的健康发展。

首先,一些招标人业务能力不高,招标行为不规范。

一些招标方不熟悉《招标投标法》不具备自行招标条件仍坚持自行招标;在招标形式、招标资质设定、评标方法等方面想方设法与投标人串标、排斥或限制其他投标人等;不遵守交易场所规定,影响或干预评标工作,严重影响招标的质量。

具体表现为:招标文件编制不符合要求、规避招标、违规自行招标、违规串标、诱导评委等。

其次,一些招标人缺乏信用约束,不按合同执行,项目履约率不高。

浅谈山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建设

浅谈山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建设

浅谈山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尹凯; 唐军; 周广科【期刊名称】《《山东水利》》【年(卷),期】2019(000)009【总页数】2页(P57,59)【关键词】山东省; 水利建设; 信用体系【作者】尹凯; 唐军; 周广科【作者单位】山东省海河淮河小清河流域水利管理服务中心山东济南 250100; 山东省水利厅山东济南 250014【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F426.911 主要做法1.1 加大信用平台建设和信用系统开发2014年起至今,山东省相继建成了全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水利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平台”“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平台”三大信息平台,实现了平台之间的数据共享、互联互通,并实现了水利信用平台采集信息向省级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的自动推送。

截至2018年12月底,在山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建立信用档案的各类企业3073家,主要从业人员113334人,工程业绩36847项,累计采集信用信息数据83万条。

1.2 建立完善“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在全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建立黑名单专栏,加大失信曝光力度。

在水利工程招标投标中对受到行政处罚的市场主体予以扣分,对列入黑名单的市场主体实施限制投标措施,使其一处失信、处处受限,水利市场秩序更加公平、公正、有序。

同时探索实施对诚信市场主体给予优惠和便利,对信用较好的AAA级(红名单)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在招标投标中给予加分等激励,落实守信联合激励措施。

1.3 开展信用等级评价2015—2017年按照水利部要求,连续3年组织开展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评价工作。

将水利建设市场主体的信用评价结果记入其信用档案,在全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上向社会公布,并在招标投标、行政审批、资质管理、评优评奖、日常监管等工作中,积极应用信用评价结果,引导、规范市场主体行为,营造良好的建设市场环境。

1.4 开展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动态评价印发《山东省水利厅关于开展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不良行为动态评价的通知》(鲁水建函字〔2018〕48号),组织全省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项目法人结合各类监督检查对存在不良行为的市场主体进行扣分并录入“山东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实现了监督检查和信用评价的联动,有效维护了山东省水利建设市场良好秩序。

浅谈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调研报告.doc

浅谈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调研报告.doc

浅谈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对策_调研报告浅谈体系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工作标准高,涉及范围广,管理难度大。

面对当前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存在的问题,各地要研究解决问题的办法,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步伐。

笔者就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存在的问题提出几点改进建议。

一、当前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存在的问题地方的信用建设水平与人民群众期望还有差距,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还不相适应,社会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整体偏低,普遍存在社会信用观念淡薄,市场中各类违约失信现象屡禁不止的现象,影响了经济社会秩序,损害了政府机构的公信力。

一是部分部门重视程度不够。

按照省市县文件要求,由地方多个部门联合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而多数部门没有真正实质性开展这项工作。

从调查情况看,由于相关部门领导重视不够,导致信用建设工作尚处于被动的局面。

二是“双公示”没有形成常态。

多数部门没有落实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其中还有少数是重点领域的主管部门,在行政监管中掌握的大量信用仅仅压在本部门手中,没有按照省市要求公开公示。

三是信用信息归集机制不畅。

地方相关部门存在推送不全面、不及时、质量不高、应用不够等问题,如信用建设网站因为缺少信息来源,导致无法通过省信用办审核上线,仍然存在版面空置,对外公开的信息少等现象。

四是信用监管“红黑”名单尚未出台。

有的地方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工作刚刚起步,仅仅只在金融、税务等少数部门和领域间应用,大范围的部门协同联动的信用监管机制还未建立起来,“红黑”名单没有建立。

五是主管部门业务指导和督促管理不够。

由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缺乏操作性很强的实施办法,有些工作尚处于摸索阶段,上级培训辅导、业务指导和督办落实还不够,导致地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进展缓慢。

二、对策建议针对地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存在的问题,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结合地方诚信建设的需要,提出如下几点对策建议:一是加强基础建设,强化信息归集应用。

住建部门企业信用评价汇报

住建部门企业信用评价汇报

住建部门企业信用评价汇报一、信用评价背景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建筑行业作为一个重要的支柱产业,对国民经济的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然而,由于建筑行业的特点决定了其存在着一定的信用风险,包括拖欠工资、恶意拖延工程进度、偷工减料等现象时有发生,给行业的发展和社会稳定带来了一定的隐患。

为了规范建筑行业的市场秩序,提高企业的信用水平,促进行业的健康发展,我司通过对建筑企业进行信用评价,根据评价结果采取相应的激励措施和惩戒措施,引导企业诚信守法,履行社会责任,提高企业的信用意识和责任意识,从而推动建筑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二、评价对象本次信用评价主要针对我司辖下的建筑企业进行,包括建筑施工企业、规划设计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等,评价范围涵盖全市各类建筑企业。

三、评价内容信用评价的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诚信记录:包括企业历史诚信记录、信用评价等级、信用状况评分等。

2.法律合规:企业是否严格遵守国家建筑行业相关法律法规,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等。

3.项目管理:企业项目管理的规范程度、工程进度和质量管理情况等。

4.资质资格:企业的资质资格情况,是否具备相关资质证书和资格标准等。

5.客户评价:客户对企业的评价情况,包括合同履约情况、服务质量等。

6.社会责任:企业是否履行社会责任,参与公益活动、环保等方面的表现等。

四、评价方法本次信用评价主要采用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法,通过多方面信息收集和分析,综合考虑评价对象的信用状况,从而得出综合评价结果。

具体评价方法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2.调查访谈:通过实地调查和企业访谈等方式了解企业经营状况、信用记录等。

3.客户评价:邀请客户对企业进行评价,收集客户反馈意见并加以分析。

4.社会公示:将评价结果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和评价,增加评价的公信力和公正性。

五、评价结果汇总根据上述评价内容和评价方法,对全市建筑企业进行了信用评价工作,并根据不同企业的信用状况,将其分为以下几个等级:1.AAA级:履行社会责任,诚信守法,质量优良,客户好评,无违法违规行为。

浅谈我国企业信用工程建设

浅谈我国企业信用工程建设
济和社会发展 统计公报 I N] . 温 州 日报 ,
2 0 1 2 - 3 -2 9 .
伪劣产 品充斥市 场 , 欺诈、 欺骗 和坑害 市场 上“ 乐行逍遥” 、 依然 “ 生机勃 发” 。
学 术 纵 横
2 . 推进 民间借贷合法化
首先 , 需要 认识 到 , 并 不需 要像预
F A z H A N ・ X U E s H U z o N G H E N G
防洪 水猛兽那 样将 民间借 贷阻 挡在金 融体系的大门外 , 通过合理 的引导和有 效 的监管 , 民间资本一样能够发挥 自身 优 势 ,为 国民经济 的发 展提供 一份力 量。 温州 民间资本借贷为躲避政府打压
【 2 ] 史小坤. 温州金 融改革的思考D 1 2 — 0 8 .
始启 动了企业信用工程建设 , 并 已经 开 始初步建立 了一些企业 诚信档 案系统 平 台 。如诚 信 网 ( h t t p : I 1 w w w . c h i n a 3 1 5 .
c n/ r o l l / 2 01 2 02 2 7/ 0 65 71 1 4 61 48 0 , . s h t m1 .
足, 信用缺失发展到了令 人触 目惊心的 有—个全国统一的企业信用资源综合性
程度。突出表 现在 : 一是企业拖欠银行 系统平 台, 没有将把实施企业信用工程
【 5 】 杜兴 涛. 中小企业融资难 的法律 贷款比较严重 , 企业逃避银行债务现象 深入到企业 与企业利益 相关者 的各个 障碍 分析 和对 策 0 1 卜 中国经 济导刊 , 严重 ; 二是企业与企业之间相互拖欠款 方 面, 没有让全社会特别是企业 的利益
风 波看 中小企业 融 资 U 1 _ 发展 研 究 , 市场进入到 了买方市场 , 在 以买方市场 g o v . e n )等各省市都开始陆续建设 信用

全国建筑业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方案

全国建筑业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方案

实施联合惩戒
对失信企业采取限制资质升级、吊销 资质等联合惩戒措施。
强化现场监管
对信用不良的企业实施重点监管,加 大现场检查频次和力度。
信用修复机制
01
02
03
设立修复标准
为失信企业设立信用修复 的标准和程序,鼓励企业 纠正失信行为,重塑良好 信用。
修复途径与方式
提供在线学习、培训、整 改等多种途径和方式,帮 助企业进行信用修复。
成果效益
经过修复,该企业信用状况得到了显著改善,重新获得了良好的信用评级,为其后续发展 奠定了坚实基础。
07
结论与展望
研究结论
建筑业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方案是可行的,能够提高企业的信用意识和信用管理水平 。
建筑业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方案可以促进企业与金融机构之间的合作,缓解中小企业 融资难问题。
建筑业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方案可以提升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增加企业的商业机会。
研究不足与展望
研究样本量不够大, 可能存在一定的数据 偏差。
建筑业企业信用体系 建设方案的长期效果 需要进一步观察和研 究。
建筑业企业信用体系 建设方案的具体实施 细节需要进一步探讨 和研究。
THANK YOU
05
实施保障措施
政策保障措施
制定相关法律法规
制定与建筑业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相关的法律法规,明确企业信用信 息采集、评价、公开、使用等环节的法律地位和责任。
建立联合惩戒机制
通过联合信用惩戒,对失信企业进行严格监管和限制,形成有效的 市场约束。
强化行政监管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加强对建筑业企业的行政监管,建立信用信息档案,规范企业市场行 为。
实践效果
经过一段时间的实践,该省市建筑市场秩序明显好转,企 业守信意识显著增强,有效降低了建筑业领域的风险。

浅谈建筑企业诚信体系建设

浅谈建筑企业诚信体系建设
要 由 中央 政 府 ( 引 人 世 行 、 行 含 亚
嫁 给银 行 等金 融 机 构 . 款 到期 不 贷
式 逃 债 . 银 行 利 益 受 损 . 致 银 使 导 行“ 惜贷 ” 不 愿为 建 筑 企业 注 入 资 . 金。 另一种 途径是 向投资方 “ 习” 学 . 将 风 险 转 嫁 给 前 向 关 联 企 业 或 个
理 、 价标 准 。 评 目前 立 足 于 天 津 全
对 发 包 方 却 不 敢 提 出 支 付 担 保 的 域 的 信 用 档 案 并 做 到 信 息 互 通 。
等等。
2 . 企业风险转嫁行 为泛滥 建筑 种 途 径 是 将 资 金 短 缺 的 风 险 转
1 . 投资 方恶 意 负债行 为 较为 严 重 。 意负债 是指 通过拖 欠 工程 款 恶 以 占用 他 人 资 金 的 非 契 约 性 负债 行 为 。 由于我 国投 资 、 资管 理体 融 制 改革滞 后 . 当前 建筑 工 程 投 资 主
是 解 决 目前 我 国建 筑 行 业 诸 多 问
“ 金空 洞 ” 资 的泥潭 . 即便 工 程竣 工 领
建 立 、 全 建 筑 业 诚 信 体 系 , 仅 若 干 年也 有 可 能拿 不 到 工程 款 . 健 不 甚 题 的治本 之 策 . 也是 社 会 信用 体 系 建 设工 作 的重要组 成 部分
渠道 约 束等 原 因 . 能会 导 致 政府 可 f 业 1 取 “ 手 套 白狼 ” 手 段 . 企 采 空 的
发 展 的形势 下 . 筑 企业 诚 信 体 系 建 建 设 明显 滞 后 . 欠 工 程 款 、 筑 拖 建
市 场混 乱 、 质量 及 安全 事 故 频 发等
信 用 问题 . 不仅 妨 碍 了建 筑 业 的 可 持 续发 展 . 而且 由此 滋生 的腐 败现

浅谈建筑市场信用体系的建设

浅谈建筑市场信用体系的建设

浅谈建筑市场信用体系的建设建筑市场是建筑商品交换的场所,与一般的经济市场相比,建筑市场具有很强的行业特色。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建筑市场交易行为的形式趋向多元化、复杂化。

但无论市场交易行为的形式多么复杂,它都必须遵守一项基本原则,即信用原则,否则,市场交易行为就都失去了存在的前提。

目前我国市场经济体系已经逐步完善,但是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建筑市场信用制度与体系还没有完全建立,信用缺失现象和失信行为时有发生。

建筑市场的信用缺失和失信行为,对我国国民经济和投资建设效益造成重大影响,不仅加大了企业的经营成本与风险,更使全社会资源使用效率低下,成为制约生产力发展的“瓶颈”。

信用制度作为约束信用行为主体的规范,有效性十分重要。

一、建筑市场的行业特点建筑市场是建筑商品交换的场所,因此,建筑市场的行业特性由建筑产品的生产特点决定。

建筑市场在运行中主要呈现出以下五个方面的特征。

1、建筑市场的交易与生产交织在一起。

建筑市场交易方式的特殊性在于交易过程在产品生产之前开始,业主选择的不是产品,而是产品的生产单位。

建筑市场交易过程在合同签订时,建筑产品往往还没有生产出来,较少进行现货交易。

这样,就必然存在交易双方的信用问题。

2、建筑产品竣工后,具有不可逆转性,不能退换,也难以返工和重新制作。

因此,设计、施工必须按照国家制定的规范和标准进行,必须按规定经过检查验收,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这决定了建筑生产中必须推行建设监理和质量监督等特殊的管理方式。

3、由于建筑市场交易与管理的阶段性,因此,必须按严格的建设程序办事。

只有在可行性研究报告等经过批准后,才可以进入丁程设计阶段;只有在施工图设计完成并取得施工许可证后,才以进人施工;只有在竣工验收通过之后,才可以投入使用。

4、建筑市场交易涉及的主体多,相互之问关系复杂,需要签订各类合同,以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因而构成了复杂的合同关系。

5、建筑市场交易履约期长,在履约期间,生产环境、市场环境和政府政策法规可能要发生频繁的、大幅度的变化,有些变化是承发包双方无法预料的,因此其中不确定因素很多。

浅谈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调研报告.doc

浅谈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调研报告.doc

浅谈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对策_调研报告浅谈体系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工作标准高,涉及范围广,管理难度大。

面对当前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存在的问题,各地要研究解决问题的办法,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步伐。

笔者就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存在的问题提出几点改进建议。

一、当前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存在的问题地方的信用建设水平与人民群众期望还有差距,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还不相适应,社会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整体偏低,普遍存在社会信用观念淡薄,市场中各类违约失信现象屡禁不止的现象,影响了经济社会秩序,损害了政府机构的公信力。

一是部分部门重视程度不够。

按照省市县文件要求,由地方多个部门联合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而多数部门没有真正实质性开展这项工作。

从调查情况看,由于相关部门领导重视不够,导致信用建设工作尚处于被动的局面。

二是“双公示”没有形成常态。

多数部门没有落实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其中还有少数是重点领域的主管部门,在行政监管中掌握的大量信用仅仅压在本部门手中,没有按照省市要求公开公示。

三是信用信息归集机制不畅。

地方相关部门存在推送不全面、不及时、质量不高、应用不够等问题,如信用建设网站因为缺少信息来源,导致无法通过省信用办审核上线,仍然存在版面空置,对外公开的信息少等现象。

四是信用监管“红黑”名单尚未出台。

有的地方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工作刚刚起步,仅仅只在金融、税务等少数部门和领域间应用,大范围的部门协同联动的信用监管机制还未建立起来,“红黑”名单没有建立。

五是主管部门业务指导和督促管理不够。

由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缺乏操作性很强的实施办法,有些工作尚处于摸索阶段,上级培训辅导、业务指导和督办落实还不够,导致地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进展缓慢。

二、对策建议针对地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存在的问题,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结合地方诚信建设的需要,提出如下几点对策建议:一是加强基础建设,强化信息归集应用。

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暂行办法

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暂行办法

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加快推进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规范建筑市场秩序,营造公平竞争、诚信守法的市场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等,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是指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活动中,对建筑市场各方主体信用信息的认定、采集、交换、公开、评价、使用及监督管理。

本办法所称建筑市场各方主体是指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和从事工程建设活动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企业,以及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注册执业人员。

第三条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指导和监督全国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制定建筑市场信用管理规章制度,建立和完善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公开建筑市场各方主体信用信息,指导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开展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筑市场各方主体的信用管理工作,制定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建立和完善本地区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对建筑市场各方主体信用信息认定、采集、公开、评价和使用进行监督管理,并向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推送建筑市场各方主体信用信息。

第二章信用信息采集和交换第四条信用信息由基本信息、优良信用信息、不良信用信息构成。

基本信息是指注册登记信息、资质信息、工程项目信息、注册执业人员信息等。

优良信用信息是指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在工程建设活动中获得的县级以上行政机关或群团组织表彰奖励等信息。

不良信用信息是指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在工程建设活动中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或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等,受到县级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信息,以及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其他不良信用信息。

第五条地方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通过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认定、采集、审核、更新和公开本行政区域内建筑市场各方主体的信用信息,并对其真实性、完整性和及时性负责。

浅谈诚信评价体系在监理行业建立的意义

浅谈诚信评价体系在监理行业建立的意义

浅谈诚信评价体系在监理行业建立的意义摘要:监理作为建筑市场的主体之一,其诚信状况影响着整个建筑市场的健康发展。

建立监理行业诚信评价体系是规范建筑市场的重要手段。

本文以监理行业为视角,针对行业的诚信评价体系建立的意义做简要的阐述。

关键词:建筑监理行业、诚信评价体系、现状、问题、建设、完善性策略一、建筑监理行业存在的重要意义诚信对人很重要,对于一个行业诚信同样应该得到重视。

事实上,在现在这个社会,诚信已经成为行业的立足之本,是行业的灵魂。

有了诚信,行业才能生存和发展,才能给行业带来效益,创造长足发展的条件,使行业的发展长久不衰。

诚信是现代市场经济的生命,是行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一个必备要素,是一种无形资产,是“资本价值中的核心成本”。

在现代文明社会的市场经济中,失信会使自己、行业付出高昂的代价,失信会使行业倒闭,失信等于自弃。

无数事实证明,以诚信去创办行业、聚集财富,行业就会越办越好,财源也就会越开拓越广阔。

相反,丧失诚信的行业必然是茫茫商海中的过眼云烟,最终将使财源枯竭。

如今的行业间的竞争是十分激烈的,各种各样的经营手段层出不穷,而在生产经营的过程中不乏各种投机取巧、各种欺诈的手段,而这些手段往往就是行业生存最大的威胁。

员工是行业生产的主体,客户是消费的主体,这二者都是一个行业发展的推动力对员工和对客户的不诚实,如果采用欺诈手段,迟早都是会被揭穿的,而谎言一旦揭穿,那么这个行业在社会上将没有立足的地方。

“三鹿”“地沟油”“达芬奇”一个又一个的例子告诉我们,坑蒙拐骗只能够得逞一时,总有一天会被揭穿的,而谎言一旦揭穿,他们都无路可走。

相反如果一个行业事事讲诚信,处处讲道德就算他暂时陷入困境,他也不会一败涂地,只要信誉在,就有卷土重来的一天。

二、建筑监理行业诚信评价体系建设分析建设工程具有一定的系统性,要想使社会信用制度建设得到不断的加强,就要把社会信用的标准体系以及评估体系都建立起来。

通过信用体系的内容可以分析,不管是企业的信用,政府的信用,还是个人的信用,信用评估或者信用评级是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

建设部关于加快推进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意见

建设部关于加快推进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意见

建设部关于加快推进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意见
佚名
【期刊名称】《山东建设》
【年(卷),期】2005(000)018
【摘要】建立和完善建筑市场信用体系是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的治本举措,也是建筑业改革和发展的重要保证.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要求,按照”一个指导思想,二者同步推进,三方协调配合,实现四个统一”的基本思路,现就加快推进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总页数】4页(P14-17)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F426.9
【相关文献】
1.建设部关于加快推进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意见〈建市[2005]138号〉
2.建设部关于加快推进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意见
3.建设部关于加快推进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意见
4.建设部关于加快推进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意见
5.建设部关于加快推进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意见〈建市[2005]13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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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建筑市场信用体系的建设
建筑市场是建筑商品交换的地方,和普通的经济市场对比,具备非常强行业特色的建筑市场。

现在中国显著滞后的建筑市场信用系统建设,严重的信用缺失情况。

建设健全建筑市场信用系统变得特别关键与紧迫。

现结合现实工作和对相关问题的考虑,谈几点体会与建议。

标签:建筑市场;信用体系
引言:
建筑市场的信用缺失以及失信行为,造成对中国国民经济以及投资建设效益的重大影响,不但让企业的经营本钱以及风险加大了,更让全社会资源运用效率低下,变成限制生产力发展的“瓶颈”。

信用制度作为限制信用行为主体的标准,有效性非常关键。

1.建筑市场的行业特征
1.1建筑市场的交易和生产交织在一起。

交易经过在产品生产之前开始,业主选取的不是产品,而是产品的生产单位就是建筑市场交易形式的特别性。

建筑市场交易经过在合同签订时,建筑产品常常还没有生产出来,相对少实施现货交易。

这样,就一定会存在交易双方的信用问题。

1.2建筑产品竣工后,具备不能逆转性,不可以退换,也很难返工以及重新制作。

所以,设计、施工一定要依照国家拟定的标准以及规范实施,一定要依照规定经过检验验收,才能进入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这确定了建筑生产中一定要推行建设监理以及质量监督等特别的管理形式。

1.3因为建筑市场交易和管理的阶段性,所以,一定要依照严格的建设步骤办事。

只有在可行性研究报告等通过许可后,才能够进入项目设计阶段;只有在施工图设计结束并获得施工许可证后,才以进人施工;只有在竣工验收经过之后,才能够投入运用。

1.4建筑市场交易牵涉的主体多,互相之间关系复杂,需要签订各种合同,以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所以组成了复杂的合同关系。

2.缺失建筑市场信用原因分析
2.1 体制不健全
建筑业信用的管理关键牵涉信用信息收集、信用评估以及结果公布等方面。

而对于以上多个方面,目前的体制设定中都没有针对性的管理职能,建筑信用信息的收集以及对信用评级的评定者和评估没有专门的人或机构可以供应,更甚至
于就算发觉某单位信用缺失,也没有有关的法律以及部门去追究其责任。

2.2信用秩序立法缺少
市场经济条件下,信用是建设在法律制度基本上的,需要法律以及制度作保障。

现在,有关法律法规不够健全,执法力度不够,缺少对建筑市场信用秩序的立法,法律在建设建筑市场信用秩序方面没有起到强有力的保证功能。

在案件审理上存在地方保护主义倾向,损伤债权人利益。

执法本钱太高,债务清偿率低,导致“赢了官司也赔钱”情况。

市场和社会对企业的外在信用限制机制乏力,现实上组成了对失信行为的反向维护,从而激励了更多的失信行为。

2.3市场不平衡的供需关系
这几年随着经济的发展,中国的建筑业也迎来了不断发展的高潮,很多的建筑公司如雨后春笋般发展了起来,导致目前中国建筑市场供需关系不平衡,工程单位在招投标经过中对建筑公司百般挑剔,而建筑公司在竞标经过中竞争激烈,有些公司经过精兵简政,提升建设速度以及提升质量,压缩没有必要的开支把成本降低,提升自身的竞争能力,而有些公司则经过压低报价,甚至不惜把价格降低和本钱价以下来承接工程,而这就导致了在建设时偷工减料、粗制滥造来让成本降低,扰乱了市场秩序,建筑市场的信用问题加剧了。

3.健全完善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的构想
3.1信用体系建设的重点是法律
确保信用的完成,保证公平、有序、适当的价值交换,保护经济活动中信用主体的合法权益,是作为上层建筑的国家法律的关键职能。

因此,中国建筑市场信用管理系统,第一要经过拟定政策和立法,在整个建筑市场倡导诚信观念,加强信用意识,引导信用要求;对守信者给予鼓励和褒奖,让失信者付出高昂代价,名誉扫地,直到绳之以法。

第二,国家以及建设行政部门要加大信用立法以及法律修订工作的力度,让信用信息的征集、加工、传递以及运用有法能依,保证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在健全的法律环境中优良的运行。

3.2建设统一的建筑市场信用体系
改善的诚信信息体系是诚信体系的基本构成部分,是建设建筑市场诚信系统的基本性工作,可以保证诚信信息搜集整理及时正确以及完成共享。

要一步一步把范围间的诚信信息平台完成互联,以点带面、稳步促进,渐渐完成全国联网,建造全国性的建筑市场诚信信息平台,渐渐完成诚信信息的互通、互用以及互认。

3.3充足实施行业协会的功能
建筑市场行业协会非常多,各协会要参加信用体系的建设,帮助政府部门研究拟定信用规范,参加信用征信以及评价,负责详细的事务性工作。

并以本身会
员单位为基本,展开建筑市场信用体系专题探讨,指导相关信用评价机构探究建筑市场各方责任主体的信用规范模型以及评价办法。

3.4建设信用奖惩制度
信用奖惩机制是信用体系建设的关键组成部分,是对守信者实施保护,对失信者实施惩罚,施展社会监督以及限制的制度保证。

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持续要建设信用体系建设和招标投标、资质监管、市场稽查、评优评奖等纵向联系,还要完成信用体系和有关管理部门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银行管理部门等的横向联系,这样来渐渐建设信用奖惩机制。

对于失信者实施经济以及名誉处罚;对诚实守信的企业以及人员予以鼓励的政策以及措施,并加大正面推广力度,让建筑市场产生诚实光荣以及守信受益的优良环境。

4.结语
随着建筑市场建设起完善的信用体系,将从基本上解决了建筑市场的信任不足的问题,完成信任平衡,最后刺激建筑市场良性发展。

在国家以及中央的十三五规划中,信用建设提上了日程,我们要重视增强中国建筑市场信用的建设,做到以诚信为本,其实做好中国的建筑市场信用体系,让之跟中国的道德文明建设以及经济建设相符。

参考文献:
[1]梁卫军.浅议政府在构建社会信用体系中的作用[J]. 中共南宁市委党校学报,2007,(05).
[2]钟瑶. 对信用体系建设的思考[J]. 湘潭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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