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师带徒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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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徒合同书
部 门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导 师: 徒 弟:
年月日
-6-
导师: 姓名:
工作岗位:
参加工作时间:
工号:
民族:
学历:
职称(职业资格):
徒弟: 姓名:
学历:
工号: 参加工作时间:
民族:
导师
同志,自愿接收
同志为徒弟;
徒弟
同志,自愿拜
同志为师。双方同意
确定师徒关系,履行师、徒的义务,积极配合,完成合同期内的
带教计划,达到培训目标。
山东电力建设第一工程公司文件
鲁电一人〔2008〕52 号
关于印发《导师带徒管理办法》的通知
公司所属各单位: 为规范管理“导师带徒”工作,促进公司快出人才、多出人
才,推动人才队伍建设,经公司研究,特制定《导师带徒管理办 法》现予印发,望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导师带徒管理办法
二ОО八年四月二十四日
-1-
附件:
第四章 导师带徒的管理 第九条 公司人事部是“导师带徒”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 负责监督指导公司各部门“导师带徒”工作的开展、学员出徒的 复查考核等工作。 第十条 公司各部门结合本专业实际,负责组织签订本部门 《师徒合同》、导师资格的审查以及导师带徒的日常管理工作, 建立“导师带徒”管理台帐,组织本部门有关人员对学员出徒进 行考核。
2.合同履行情况与考核表
导师(签字):
徒弟(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所在部门负责人(签字): 注:本合同一式四份:师、徒、所在部门、公司人事部各保存一份。
-8-
附表 1:
序号
学习与实践内容
带教计划与培训目标
时间
培训目标
效果
考核负责人
-9-
附表 2:
徒 弟 自 我 鉴 定
合同履行情况与考核表
-3-
第五章 考核 第十一条 “导师带徒”的考核工作坚持“理论考试与实际 操作相结合”的原则。 第十二条 各部门每季度末对师徒培训计划完成情况进行检 查,并做好记录备查。 第十三条 《师徒合同》到期,进行“出徒”鉴定。填写《合 同履行情况与考核表》,师徒所在部门进行考核,将考核结果报 人事部。 第十四条 人事部根据部门出徒考核情况对学员出徒进行复 查、考试。 第十五条 公司每年对“导师带徒”工作进行总结评比,评 比结果列入本部门培训考核。
-4-
第十七条 徒弟到期考核不合格者,导师不享受奖励;带教 两名及以上徒弟的导师,可按到期出徒人数及出徒等级享受奖 励。
第十八条 优秀导师在公司各类优秀人才评选中予以加分。 第七章 其他
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条 本办法由人事部负责解释。 附件:师徒合同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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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山东电力建设第一工程公司
(可另加附页)
导 师 评 价
导师:
年月日
与 学工 习作
实 培践 训情
况
考核负责人:
年月日
部 门 鉴 定
部门主要负责人:
年月日
公 司 意 见
主管:
年月日
注:本合同一式四份:师、徒、所在部门、公司人事部各一份。
- 10 -
主题词:教育 导师带徒 办法 通知 抄送:集团公司人事部
山东电建一公司办公室
- 11 -
2008 年 4 月 24 日印发
使所带徒弟尽快达到独立工作的能力。
2.2 徒弟:尊重导师,服从导师的管理。在导师的指导下,
合理使用本部门的有关设施、场地等在完成本职工作的同时接受
-7-
培训,认真学习导师的知识、技能,与导师一起按期完成带教计 划,尽快达到独立承担工作任务的能力。
2.3 导师或徒弟在特殊情况下,均可提出终止师徒合同、解 除师徒关系的申请。
1.合同期限: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止。
2.权利与义务
2.1 导师:认真履行导师职责,制定带教计划和培训目标,
并在合同期内完成。合理使用本部门的有关设施、场地等资源,
结合实际工作对徒弟进行培训,把自己的知识、技能传授给徒弟。
政治上给予徒弟正确的引导,工作中给予徒弟指导、帮助,生活
上给予徒弟关心、关爱,对徒弟的不当行为给予制止和批评教育,
-2-
第三章 师徒关系的确定及变更 第五条 师、徒人选本着双向选择和组织安排相结合的原则, 由所在部门确定,每名导师的带徒数量一次(期)最多 3 人。 第六条 签订《师徒合同》即确定师徒关系。各部门应在新 员工到达工作岗位一个月以内及时组织签订《师徒合同》,并报 公司人事部备案。合同一式四份:师、徒、所在部门、人事部各 执一份。导师带徒合同期限一般为一年。 第七条 签订《师徒合同》后,师、徒在项目工地之间调动 等,原则上徒弟跟着导师走;确因工作需要师徒必须分开,造成 《师徒合同》无法履行的,需重新签订《师徒合同》。 第八条 师、徒任何一方在合同期内发生违章、违纪等行为, 受到各类处分或责令待岗的,《师徒合同》即时终止。特殊情况 下,师、徒双方均可提出终止和变更合同的申请,经所在部门签 署意见后报人事部备案。
3.合同终止与解除 3.1 师、徒任何一方在合同期内发生违章、违纪等行为,受 到各类处分或责令待岗的,《师徒合同》即时终止。 3.2 特殊情况下,师、徒任何一方提出终止或解除合同申请 并被批准的。 3.3 确因工作需要师徒必须分开,师、徒不能在一起工作, 造成《师徒合同》无法履行的。 3.4 师、徒任何一方与公司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时,本《师 徒合同》即自行终止或解除 4.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附表:1.带教计划和培养目标
第六章 奖惩 第十六条 为鼓励具备导师资格的员工积极带徒,公司对优 秀导师进行奖励(奖金从公司培训经费中列支)。标准如下:
导师考核奖励标准
等级 优秀出徒 良好出徒 合格出徒
奖励额度 每带 1 名徒弟奖励导师 1000 元 每带 1 名徒弟奖励导师 600 元 每带 1 名徒弟奖励导师 300 元
出徒考试得分 90 分以上 80-90 分 60-80 分
导师带徒管理办法
第一章 目的与意义 第一条 规范管理公司的“导师带徒”工作,促进公司人才 队伍建设。 第二条“导师带徒”是提高员工综合素质的有效途径,是充 分利用公司现有各类人才资源培养新一代高技能、高素质人才的 有效方式,能够促进公司快出人才、多出人才,对人才队伍建设 有着积极的推动作用。
第二章 导师条件 第三条 导师应具备下列条件: 1.有较高的政治觉悟和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行端 正。 2.有一定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3.在某专业领域具有较丰富的理论知识、实践经验或较高的 实际操作技能水平,且从事本专业 5 年以上。 第四条 下列人员可优先作为导师人选: 1.公司高中层管理人员,高级技术、技能专家和高、中级优 秀人才。 2.公司新技术推广、课题攻关、技术改造等项目组成员。 3.在省级及以上技术比武或技术表演赛中获得前三名者。
部 门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导 师: 徒 弟: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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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师: 姓名:
工作岗位:
参加工作时间:
工号:
民族:
学历:
职称(职业资格):
徒弟: 姓名:
学历:
工号: 参加工作时间:
民族:
导师
同志,自愿接收
同志为徒弟;
徒弟
同志,自愿拜
同志为师。双方同意
确定师徒关系,履行师、徒的义务,积极配合,完成合同期内的
带教计划,达到培训目标。
山东电力建设第一工程公司文件
鲁电一人〔2008〕52 号
关于印发《导师带徒管理办法》的通知
公司所属各单位: 为规范管理“导师带徒”工作,促进公司快出人才、多出人
才,推动人才队伍建设,经公司研究,特制定《导师带徒管理办 法》现予印发,望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导师带徒管理办法
二ОО八年四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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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第四章 导师带徒的管理 第九条 公司人事部是“导师带徒”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 负责监督指导公司各部门“导师带徒”工作的开展、学员出徒的 复查考核等工作。 第十条 公司各部门结合本专业实际,负责组织签订本部门 《师徒合同》、导师资格的审查以及导师带徒的日常管理工作, 建立“导师带徒”管理台帐,组织本部门有关人员对学员出徒进 行考核。
2.合同履行情况与考核表
导师(签字):
徒弟(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所在部门负责人(签字): 注:本合同一式四份:师、徒、所在部门、公司人事部各保存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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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1:
序号
学习与实践内容
带教计划与培训目标
时间
培训目标
效果
考核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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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2:
徒 弟 自 我 鉴 定
合同履行情况与考核表
-3-
第五章 考核 第十一条 “导师带徒”的考核工作坚持“理论考试与实际 操作相结合”的原则。 第十二条 各部门每季度末对师徒培训计划完成情况进行检 查,并做好记录备查。 第十三条 《师徒合同》到期,进行“出徒”鉴定。填写《合 同履行情况与考核表》,师徒所在部门进行考核,将考核结果报 人事部。 第十四条 人事部根据部门出徒考核情况对学员出徒进行复 查、考试。 第十五条 公司每年对“导师带徒”工作进行总结评比,评 比结果列入本部门培训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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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条 徒弟到期考核不合格者,导师不享受奖励;带教 两名及以上徒弟的导师,可按到期出徒人数及出徒等级享受奖 励。
第十八条 优秀导师在公司各类优秀人才评选中予以加分。 第七章 其他
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条 本办法由人事部负责解释。 附件:师徒合同书
-5-
附件:
山东电力建设第一工程公司
(可另加附页)
导 师 评 价
导师:
年月日
与 学工 习作
实 培践 训情
况
考核负责人:
年月日
部 门 鉴 定
部门主要负责人:
年月日
公 司 意 见
主管:
年月日
注:本合同一式四份:师、徒、所在部门、公司人事部各一份。
- 10 -
主题词:教育 导师带徒 办法 通知 抄送:集团公司人事部
山东电建一公司办公室
- 11 -
2008 年 4 月 24 日印发
使所带徒弟尽快达到独立工作的能力。
2.2 徒弟:尊重导师,服从导师的管理。在导师的指导下,
合理使用本部门的有关设施、场地等在完成本职工作的同时接受
-7-
培训,认真学习导师的知识、技能,与导师一起按期完成带教计 划,尽快达到独立承担工作任务的能力。
2.3 导师或徒弟在特殊情况下,均可提出终止师徒合同、解 除师徒关系的申请。
1.合同期限: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止。
2.权利与义务
2.1 导师:认真履行导师职责,制定带教计划和培训目标,
并在合同期内完成。合理使用本部门的有关设施、场地等资源,
结合实际工作对徒弟进行培训,把自己的知识、技能传授给徒弟。
政治上给予徒弟正确的引导,工作中给予徒弟指导、帮助,生活
上给予徒弟关心、关爱,对徒弟的不当行为给予制止和批评教育,
-2-
第三章 师徒关系的确定及变更 第五条 师、徒人选本着双向选择和组织安排相结合的原则, 由所在部门确定,每名导师的带徒数量一次(期)最多 3 人。 第六条 签订《师徒合同》即确定师徒关系。各部门应在新 员工到达工作岗位一个月以内及时组织签订《师徒合同》,并报 公司人事部备案。合同一式四份:师、徒、所在部门、人事部各 执一份。导师带徒合同期限一般为一年。 第七条 签订《师徒合同》后,师、徒在项目工地之间调动 等,原则上徒弟跟着导师走;确因工作需要师徒必须分开,造成 《师徒合同》无法履行的,需重新签订《师徒合同》。 第八条 师、徒任何一方在合同期内发生违章、违纪等行为, 受到各类处分或责令待岗的,《师徒合同》即时终止。特殊情况 下,师、徒双方均可提出终止和变更合同的申请,经所在部门签 署意见后报人事部备案。
3.合同终止与解除 3.1 师、徒任何一方在合同期内发生违章、违纪等行为,受 到各类处分或责令待岗的,《师徒合同》即时终止。 3.2 特殊情况下,师、徒任何一方提出终止或解除合同申请 并被批准的。 3.3 确因工作需要师徒必须分开,师、徒不能在一起工作, 造成《师徒合同》无法履行的。 3.4 师、徒任何一方与公司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时,本《师 徒合同》即自行终止或解除 4.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附表:1.带教计划和培养目标
第六章 奖惩 第十六条 为鼓励具备导师资格的员工积极带徒,公司对优 秀导师进行奖励(奖金从公司培训经费中列支)。标准如下:
导师考核奖励标准
等级 优秀出徒 良好出徒 合格出徒
奖励额度 每带 1 名徒弟奖励导师 1000 元 每带 1 名徒弟奖励导师 600 元 每带 1 名徒弟奖励导师 300 元
出徒考试得分 90 分以上 80-90 分 60-80 分
导师带徒管理办法
第一章 目的与意义 第一条 规范管理公司的“导师带徒”工作,促进公司人才 队伍建设。 第二条“导师带徒”是提高员工综合素质的有效途径,是充 分利用公司现有各类人才资源培养新一代高技能、高素质人才的 有效方式,能够促进公司快出人才、多出人才,对人才队伍建设 有着积极的推动作用。
第二章 导师条件 第三条 导师应具备下列条件: 1.有较高的政治觉悟和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行端 正。 2.有一定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3.在某专业领域具有较丰富的理论知识、实践经验或较高的 实际操作技能水平,且从事本专业 5 年以上。 第四条 下列人员可优先作为导师人选: 1.公司高中层管理人员,高级技术、技能专家和高、中级优 秀人才。 2.公司新技术推广、课题攻关、技术改造等项目组成员。 3.在省级及以上技术比武或技术表演赛中获得前三名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