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处方销毁管理规定
医院药品销毁管理制度
医院药品销毁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药品销毁工作,科学管理药品库存,保障药品质量和安全,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所有相关药品销毁工作。
第三条医院药品销毁工作应遵循“安全、科学、规范、高效”的原则,确保药品销毁过程合法合规。
第四条医院药品销毁工作由医院药品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各科室及相关人员配合执行。
第五条医院应建立健全药品销毁管理制度,并定期进行评估和完善。
第六条医院应安排专人负责药品销毁工作,确保其顺利进行。
第二章药品销毁的范围和对象第七条医院药品销毁工作的范围包括:1、过期药品、失效药品、变质药品;2、损坏、污染、破损的药品;3、计量准确性有问题的药品;4、病人退药、退还的药品;5、抽样检测不合格的药品;6、禁用的药品。
第八条药品销毁的对象包括医院各科室及其他相关部门。
第九条医院应按照有关规定对各类药品定期进行盘点,发现问题药品应及时报告进行销毁。
第十条医院应建立药品销毁记录,对销毁的药品进行统计和备案。
第三章药品销毁的程序和要求第十一条医院药品销毁工作的程序如下:1、确定销毁对象:医院药品管理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需要销毁的药品对象,并记录清单。
2、制定方案:医院药品管理部门应制定详细的销毁方案,包括销毁时间、地点、人员、方法等。
3、报备审批:药品销毁方案应报医院相关主管部门审批,获得批准后方可进行销毁。
4、组织实施:按照批准的销毁方案,医院药品管理部门应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药品销毁工作。
5、制作销毁记录:对销毁过程进行详细记录,包括销毁药品名称、数量、批号、销毁时间、地点等。
6、备案归档:将销毁记录进行归档保存,作为药品销毁的凭证。
第十二条药品销毁过程中应注意以下要求:1、选择合适的销毁方式,如焚烧、化学处理等;2、确保销毁过程符合环保、安全规定,避免造成污染和伤害;3、销毁人员应佩戴防护设备,注意个人安全;4、对于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的药品,应采取专门措施进行处理。
处方保管和销毁制度
处方保管和销毁制度
一、处方是医疗过程中的法定文书,为了规范处方的保管,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处方的保管和销毁.
二、门诊处方由门诊药房妥善保存。
普通处方、急诊处方、儿科处方保存期限1年,医疗用毒性药品、第二类精神药品处方保存期限2年,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保存期限3年.
三、处方按天整理,药房组长安排专人或专班整理打包,封口上注明处方日期,用纸箱统一装箱,按时间顺序放置,箱子用记号笔标写清楚,内容包括:处方类别、时间段和处方数量。
四、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由专人保存,单独放置,其余规定与普通处方相同。
五、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保存期满后,填写《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销毁登记表》,经药房负责人、药剂科主任、医院主管领导批准,登记备案,方可销毁。
销毁记录内容包括:销毁药品名称、规格、数量、销毁时间、地点、方式、销毁人签名。
六、其他处方保存期满后,填写《处方销毁登记表》,经药房负责人、药剂科主任批准,登记备案,方可销毁.销毁记录内容包括:销毁处方时间段、处方数量、销毁时间、地点、方式、销毁人签名.
七、发现问题及时上报领导.。
医院处方销毁管理规定
医院处方销毁管理规定第一条根据医院处方管理办法处方保存年限规定:普通处方1年、精神药品、医疗毒性药品与戒毒药处方(医疗保险处方)2年、麻醉药品处方3年;保存时限有差异时,按保存时间长的为准。
第二条处方到规定年限时,严格执行处方销毁手续。
第三条处方在销毁前要认真进行核对,不得将不到期限的处方进行销毁。
第四条处方必须经过审批后方可销毁,任何人不得私自撕毁、销毁处方。
第五条处方销毁地点、时间、监销人由医院统一安排。
第六条处方销毁方式:必须选择焚烧、化浆等直接毁形的方法进行销毁,不得以丢弃或作为废品出售的方式进行处理。
第七条医务处组织、协调处方销毁工作,药剂部门要认真落实处方销毁的各项工作。
第八条处方在销毁时,必须由两位药学专业技术人员核对销毁,并建立销毁记录,销毁后要及时做好销毁登记,监销人要进行双签字,销毁记录不得出现补记录的现象。
第九条处方销毁申请和处方销毁记录要永久保存,以备查。
第十条处方销毁申请程序:由处方保管人向药剂科主任提出,药剂科主任填写市白碱滩医院处方销毁申请,报医务处、业务主管院长审批,由药剂科与医务处执行销毁。
第十一条处方销毁记录要求(一)处方销毁记录必须用兰黑钢笔填写,字迹工整,签名正规,不得有涂改、代签名现象。
(二)记录项目填写要齐全,内容要真实、准确。
(三)记录填写方法:1、类别:(1)普通处方;(2)急诊处方;(3)儿科处方;(4)精神药品和医疗毒性药品与戒毒处方(医疗保险处方);(5)麻醉处方。
2、年限要写具体的起止年、月、日。
3、张数和金额要用阿拉伯数字填写。
4、报批日期、销毁日期、销毁地点要详细。
5、监销人必须是两人,并均签全名。
第十二条根据卫生部处方管理办法和医院处方管理办法的中关于处方销毁的有关规定,业务主管院长、医务处、药剂科必须加强对处方销毁申请和销毁记录等项工作的管理。
第十三条销毁申请由医务处保存,销毁记录由药剂科保管。
医院处方销毁申请药剂科主任:申请日期:医院处方销毁记录****医院处方销毁记录。
门诊药品销毁管理制度
门诊药品销毁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门诊药品销毁工作,加强药品安全管理,保障患者用药安全和医疗秩序,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门诊部所有工作人员,包括医生、护士、药剂师等在门诊工作中进行的药品销毁工作。
三、销毁标准1. 临近过期的药品,即剩余有效期少于3个月的药品应及时予以销毁,禁止继续使用;2. 已开封的铝塑板或有变质、密封破损的药品应立即销毁,不得继续使用;3. 患者用剩的药品,不得经过超过一个月后继续使用,应立即销毁;4. 门诊处方退药的药品,如有疑问或破损,均应予以销毁。
四、销毁程序1. 门诊医生或药剂师应定期对门诊药品进行清点和检查,将发现的需要销毁的药品单独存放;2. 药品销毁应当由专人负责,销毁记录应当详细记载,包括销毁时间、药品名称、数量、有效期等信息;3. 药品销毁时应当在医疗废弃物处理容器内进行,不得随意丢弃或倒入其他垃圾桶中;4. 销毁后的药品应当交由专业的医疗废弃物处理单位进行处理,不得私自处理或外流;5. 销毁记录应保存至少一年供相关部门查阅。
五、销毁责任1. 门诊医生或药剂师应当积极参与门诊药品销毁工作,对发现的违规行为及时予以纠正和处理;2. 门诊部负责人应当定期组织对销毁工作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和处理;3. 如有药品销毁不当或泄露造成的损失,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2. 本制度解释权归门诊部所有;3. 本制度如有需要修改,应当经过门诊部领导班子会议讨论,经过过半数同意后方可修改。
以上即为本门诊药品销毁管理制度,希望各位门诊工作人员严格遵守,确保医疗机构药品安全和患者用药安全。
医院处方销毁工具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医院处方销毁工作的规范化管理,确保医疗信息安全,防止处方泄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医疗机构处方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院所有涉及处方销毁工作的部门和个人。
三、职责分工1. 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委员会负责制定和监督实施本制度。
2. 医院信息管理部门负责处方销毁工具的采购、验收、维护和管理。
3. 临床科室负责处方收集、整理和提交销毁。
4. 药剂科负责处方销毁工具的使用和监督。
四、处方销毁工具要求1. 处方销毁工具应选用具有国家相关资质的生产厂家生产,确保销毁效果。
2. 处方销毁工具应具备以下功能:粉碎、切割、高温处理等,确保处方无法恢复。
3. 处方销毁工具应定期进行维护和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行。
五、处方销毁流程1. 临床科室在处方使用完毕后,将处方收集整理,并填写《处方销毁申请表》。
2. 药剂科接到申请后,对申请表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安排处方销毁。
3. 药剂科使用处方销毁工具对处方进行销毁,销毁过程应有专人监督。
4. 处方销毁完成后,监督人员填写《处方销毁记录表》,并妥善保存。
六、销毁记录管理1. 《处方销毁申请表》和《处方销毁记录表》由药剂科负责归档管理,保存期限不少于3年。
2. 药剂科定期对销毁记录进行汇总和分析,确保销毁工作合规、高效。
七、监督与检查1. 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委员会定期对处方销毁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药剂科对处方销毁工具的使用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确保其正常运行。
八、附则1. 本制度由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委员会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通过以上制度,我院将确保处方销毁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切实保障医疗信息安全,为患者提供更加优质、安全的医疗服务。
药品处方保管领用使用退回销毁规定
药品处方保管领用使用退回销毁规定
一、目的
本规定旨在规范药品处方的保管、领用、使用、退回和销毁,确保药品处方的合理使用和安全管理。
二、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所有医疗机构内的药品处方的管理。
三、药品处方保管
1. 所有药品处方应在专用处方柜中妥善保管,防止丢失、损坏或被他人非法使用。
2. 处方柜的钥匙应由专人保管,并定期检查钥匙的完好性和安全性。
四、药品处方领用
1. 员工在领用药品处方前,必须核对处方与病人信息,并确认无误后方可领用。
2. 领用药品处方时应填写领用记录,包括药品名称、数量、领用人员等信息,并由相关人员进行审核。
五、药品处方使用
1. 药品处方应按照医嘱中的用药指导进行使用,不得擅自更改剂量或用药方式。
2. 使用完毕的药品处方应及时归还至处方柜中,并做好记录。
六、药品处方退回
1. 若药品处方过期或病人不需要继续使用,应将其退回至处方柜,同时填写退回记录并进行相关登记。
2. 已退回的药品处方应及时进行检查和处理,确保药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七、药品处方销毁
1. 药品处方过期或损坏不可用时,应按照医疗废弃物管理的相关规定进行销毁。
2. 药品处方销毁应由专人负责,并做好销毁记录。
八、责任和监督
医疗机构应指定相关负责人负责药品处方的管理,并定期进行监督检查。
以上规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如有需要,本机构保留对规定进行修订的权利。
医院处方销毁管理规定完整版
医院处方销毁管理规定 HEN system office room 【HEN16H-HENS2AHENS8Q8-HENH1688】医院处方销毁管理规定第一条根据医院处方管理办法处方保存年限规定:普通处方1年、精神药品、医疗毒性药品与戒毒药处方(医疗保险处方)2年、麻醉药品处方3年;保存时限有差异时,按保存时间长的为准。
第二条处方到规定年限时,严格执行处方销毁手续。
第三条处方在销毁前要认真进行核对,不得将不到期限的处方进行销毁。
第四条处方必须经过审批后方可销毁,任何人不得私自撕毁、销毁处方。
第五条处方销毁地点、时间、监销人由医院统一安排。
第六条处方销毁方式:必须选择焚烧、化浆等直接毁形的方法进行销毁,不得以丢弃或作为废品出售的方式进行处理。
第七条医务处组织、协调处方销毁工作,药剂部门要认真落实处方销毁的各项工作。
第八条处方在销毁时,必须由两位药学专业技术人员核对销毁,并建立销毁记录,销毁后要及时做好销毁登记,监销人要进行双签字,销毁记录不得出现补记录的现象。
第九条处方销毁申请和处方销毁记录要永久保存,以备查。
第十条处方销毁申请程序:由处方保管人向药剂科主任提出,药剂科主任填写市白碱滩医院处方销毁申请,报医务处、业务主管院长审批,由药剂科与医务处执行销毁。
第十一条处方销毁记录要求(一)处方销毁记录必须用兰黑钢笔填写,字迹工整,签名正规,不得有涂改、代签名现象。
(二)记录项目填写要齐全,内容要真实、准确。
(三)记录填写方法:1、类别:(1)普通处方;(2)急诊处方;(3)儿科处方;(4)精神药品和医疗毒性药品与戒毒处方(医疗保险处方);(5)麻醉处方。
2、年限要写具体的起止年、月、日。
3、张数和金额要用阿拉伯数字填写。
4、报批日期、销毁日期、销毁地点要详细。
5、监销人必须是两人,并均签全名。
第十二条根据卫生部处方管理办法和医院处方管理办法的中关于处方销毁的有关规定,业务主管院长、医务处、药剂科必须加强对处方销毁申请和销毁记录等项工作的管理。
处方的销毁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疗机构处方管理,确保医疗安全,防止处方药物滥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所有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
第三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处方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处方开具、审核、调配、使用和销毁等环节的规范操作。
第四条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对处方销毁工作的监督管理,确保处方销毁过程安全、合规、有效。
第二章处方销毁的基本原则第五条处方销毁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 安全原则:确保处方销毁过程中不会对人员、环境造成危害。
2. 完整原则:确保所有处方均得到妥善销毁,无遗漏。
3. 保密原则:确保处方销毁过程中的信息保密,防止泄露患者隐私。
4. 合法原则:确保处方销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本规定的要求。
第三章处方销毁的范围第六条以下处方应当进行销毁:1. 患者不再使用的处方药物。
2. 失效或过期的处方药物。
3. 被确定为假药的处方药物。
4. 被医疗机构或药品监管部门认定为不合格的处方药物。
5. 其他需要销毁的处方药物。
第四章处方销毁的程序第七条处方销毁程序如下:1. 收集与整理:医疗机构应当指定专人负责收集需要销毁的处方药物,并按照药品名称、规格、批号等进行分类整理。
2. 鉴定与确认:医疗机构应当组织专业人员对收集的处方药物进行鉴定,确认其需要销毁的原因,并填写《处方药物销毁确认表》。
3. 登记与报告:医疗机构应当将需要销毁的处方药物信息登记在《处方药物销毁登记簿》中,并及时向所在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4. 销毁实施:医疗机构应当选择合适的场所和时间进行处方药物销毁,并采取以下措施:a. 采用焚烧、化学销毁等方式进行销毁;b. 确保销毁过程符合安全、环保要求;c. 由专人监督销毁过程,确保销毁彻底。
5. 销毁记录:医疗机构应当将销毁过程的相关记录保存至少五年,以备查验。
第五章处方销毁的监督与管理第八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处方销毁的监督机制,确保处方销毁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处方保管、销毁制度
处方保管、销毁制度
为规范处方保管和销毁工作,根据《处方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1.本办法所称处方,是指由注册的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以下简称医师)在诊疗活动中为患者开具的、由取得药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以下简称药师)审核、调剂、核对,并作为患者用药凭证的医疗文书。
处方包括医疗机构病区用药医嘱单。
2.处方由药剂科妥善保存。
普通处方、急诊处方、儿科处方保存期限为1年,医疗用毒性药品、第二类精神药品处方保存期限为2年,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保存期限为3年,含兴奋剂药品处方保存期限为2年。
3.处方保存期满后,所属药房填写处方销毁登记表(见附表),经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批准、登记备案,方可销毁。
销毁登记表由各药房妥善保管,汇总到药剂科统一备案。
附件:处方销毁登记表
附件:处方销毁登记表。
2024年中医院药品销毁制度
2024年中医院药品销毁制度引言:药品是中医院重要的资源,但在使用过程中,难免会出现管理混乱、过期等问题,为了保障患者的用药安全和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中医院制定了2024年的药品销毁制度。
本文旨在详细介绍该制度的内容和实施方法,以期达到药品管理规范、提高医疗质量的目的。
一、背景中医院作为医疗机构,药品管理是重中之重。
然而,由于医院规模庞大、业务繁杂等原因,药品管理存在一定的难度。
为了加强对药品的监管,优化库存管理,提高药品利用率,同时保障患者的用药安全,中医院于2024年制定了此药品销毁制度。
二、制度内容1. 销毁对象范围:该制度针对过期药品、损坏药品、退回药品等不符合使用要求的药品进行销毁。
同时,也对已开封的药品实施严格管理,确保其在有效期内使用完毕。
2. 销毁标准:(1)过期药品销毁标准:凡是超过有效期的药品,包括药片、药液、胶囊等,一概予以销毁。
(2)损坏药品销毁标准:凡是包装破损、外观变质、严重变形等影响药品质量的情况发生,一律销毁。
(3)退回药品销毁标准:凡是退回药品中出现了封盖破损、未封闭、生锈、积尘等情况的药品,一律销毁。
3. 销毁程序:(1)鉴定销毁对象:通过与采购人员、库存管理员等多方核实,确立销毁对象。
(2)制定销毁计划:按照销毁对象的种类、数量等情况,制定合理的销毁计划,并向上级医务部门报备。
(3)药房监督员确认:由药房监督员核实销毁对象的具体情况,确保准确无误。
(4)销毁方式选择:可采用物理销毁(如撕碎、砸碎等)或化学废弃物处理等方式。
(5)销毁过程记录:销毁过程必须配备专人监督,并做好详细的记录,包括销毁时间、地点、人员等信息。
(6)销毁完成确认:销毁完成后,需要经过相关部门进行确认,并签字盖章。
4. 监督和责任:(1)药房监督员:负责制定销毁计划、确认销毁对象以及监督销毁过程,并及时向上级医务部门汇报。
(2)医务部门:负责审核销毁计划、协调相关部门配合销毁工作以及接收销毁情况报告。
处方保管和销毁制度
处方保管和销毁制度
Ⅰ目的
加强对处方的管理,规范处方保管工作中的各项环节。
Ⅱ范围
适用于药学部处方保管和销毁。
Ⅲ制度
一、处方在合适的储藏场所妥善保存,场所应具备防火、防盗、防潮条件;处方保存在药房的铁皮文件柜内,由各药房组长负责,实行双人双锁保管。
二、建立处方出入柜登记制度,包括处方日期、册(或本)数、出入库日期、保管人签名等内容。
三、处方查阅必须经医院药学部主任签字许可。
四、调剂室每日下午下班前,由药房值班人员统一整理当天处方,整理成册,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单独装订,盖封面,交给药房组长保管保存。
五、处方保存期限:普通处方、急诊处方、儿科处方保存期限为1年,医疗用毒性药品、第二类精神药品处方保存期限为2年,
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保存期限为3年。
处方保存期满后,经主管院长批准、登记备案,方可销毁。
六、处方管理人员及各相关责任人等要高度负责、恪尽职守,发现有人私自“统方”收取回扣者,一经查实,按照医院有关规定处罚,构成违法犯罪者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七、处方的销毁
(一)超过保存期限的处方每年进行统一销毁,销毁方式为粉碎毁形后锅炉房焚烧,销毁时有专人负责全程监控销毁过程。
(二)处方销毁时填写销毁登记表,登记表填写处方数量、类别等信息,并由药房组长、药学部主任、主管院长及销毁人、监销人签字确认。
Ⅳ参考依据
《处方管理办法》(卫生部令〔2006〕第53号)。
处方销毁管理制度
处方销毁管理制度一、背景介绍随着医疗技术的不断发展,医疗行业涉及的处方药品种类和使用量越来越大。
而一些过期的、损坏的或者不需要的处方药需要进行销毁,以防止不当使用或者滥用,从而造成安全隐患。
因此,建立科学的处方销毁管理制度对于医疗机构和患者的安全至关重要。
二、制度目的1.保障患者用药安全。
有效销毁处方药可以防止患者在医院外部获取非法处方药,从而避免患者用药不当或者滥用。
2.减少药品浪费。
医院拥有大量处方药库存,定期清理并销毁不需要的处方药品,可以减少药品浪费,节约医疗资源。
3.遵守法律法规。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医院有责任对处方药品进行安全销毁,保障社会公共安全。
三、管理职责1.院长负责本机构处方销毁管理制度的全面实施和有效运行。
2.行政人员负责监督处方销毁工作的开展和落实。
3.临床药剂师负责对处方药品进行分类、整理和记录,确保处方销毁工作的规范进行。
4.财务部门负责核实和确认销毁处方药品的准确数量和金额。
5.相关科室负责收集和整理损坏、过期或者不需要的处方药品,准备进行销毁。
四、处方销毁流程1.分类整理。
临床药剂师定期对库存处方药进行检查和整理,将过期、损坏或者不需要的药品区分开来,并进行记录和标记。
2.审批核准。
院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审核确认不需要的处方药品的销毁申请。
3.销毁准备。
相关科室将待销毁的处方药品进行分类和包装,准备进行销毁。
4.销毁操作。
医院与合法的销毁单位签订协议,在对处方药品进行统一销毁。
销毁过程应符合国家法规要求,确保环境和人员安全。
5.销毁确认。
销毁单位应向医院提供销毁证明和销毁记录,医院负责人确认销毁的数量和药品种类。
五、处方销毁管理制度的完善1.加强政策法规学习。
医院管理人员应不断学习有关药品销毁的政策法规,清晰了解相关要求和规定。
2.建立健全的档案记录。
对每一次销毁的处方药品进行详细记录,包括销毁的数量、种类、销毁单位和销毁时间等信息,建立完善的销毁档案。
3.加强监督检查。
医院处方销毁管理规定
医院处方销毁管理规定一、背景介绍医院处方销毁是指将已经用过或失效的医疗处方进行销毁处理的一项管理措施。
合理有效地管理医院处方销毁,有助于确保患者个人信息的保密性和医疗安全性。
为此,制定医院处方销毁管理规定显得尤为重要。
二、目的与范围1. 目的医院处方销毁管理规定的目的是确保医疗处方的安全销毁,避免患者个人信息泄露和被滥用。
此外,该管理规定还旨在规范和加强医院的内部流程,防范潜在的误用和虚假开药行为。
2. 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医院内所有与处方销毁相关的人员和相关部门,包括但不限于医生、药房、护士、行政部门等。
三、医院处方销毁的基本原则1. 保密原则医院处方销毁过程中,医务人员应确保患者个人信息的保密性,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要求,禁止私自泄露、传播和使用患者信息。
2. 安全原则医院应确保处方销毁过程的安全性,采取措施防止未经授权的人员接触、获取和使用销毁处方中的药物信息。
3. 规范原则医院应建立一套规范的处方销毁流程,明确各个环节的责任和权限,有效防止处方销毁中的违规行为和错误操作。
四、医院处方销毁管理的具体措施1. 人员培训医院应定期进行处方销毁相关的人员培训,包括制定人员的具体职责和操作规范,加强法律法规及职业道德的教育,提高人员的安全意识和保密意识。
2. 环境设施医院应提供安全和适宜的环境设施,包括医疗处方销毁专用的销毁容器和销毁设备,确保处方销毁过程的便捷性和安全性。
3. 处方销毁流程医院应制定明确的处方销毁流程,包括以下环节:a. 收集:将过期或用过的医疗处方及相关药物进行集中收集,确保及时收集到指定地点。
b. 核对:由专人核对处方信息和相应药物品种,确保处方销毁的准确性。
c. 销毁:采用安全、有效的方法对处方进行销毁处理,如焚烧、破碎等方式,确保销毁后无法被他人恢复和使用。
d. 记录:准确记录处方销毁的日期、数量、责任人等信息,建立健全的档案管理制度。
4. 处方销毁监督医院应建立监督机制,定期对处方销毁流程进行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并对医务人员进行违规处理。
医院处方销毁管理规定
医院处方销毁管理规定一、背景介绍近年来,随着医疗技术的日益发展,医院处方药销售量大幅增加,然而处方销毁管理问题也愈发凸显。
医院作为处方药的重要分发渠道,必须建立科学规范的处方销毁管理制度,保障患者隐私的同时,确保药品安全和合规经营。
二、处方销毁管理的目的和原则1. 目的:保护患者隐私,防止处方被滥用或泄露;防止过期药品的再次使用或外流;加强医院内部药品管理;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保证合规经营。
2. 原则:处方销毁应进行全程记录,确保销毁的合法性和规范性;处方销毁要定期进行,确保及时性;处方销毁需保障环保,避免对环境造成损害。
三、处方销毁管理的流程1. 处方收集:医院设立处方回收箱,方便患者将处方放入,同时设置明显标识,引导患者正确操作。
2. 处方保管:医院设立专门的处方保管室,仅授权人员可进入,保护患者隐私。
处方需分类保存,如中草药处方、西药处方等。
3. 处方销毁:定期由授权人员对保管室内处方进行销毁操作,确保销毁过程规范、安全。
销毁方式包括物理销毁(如粉碎机粉碎、烧毁等)和化学销毁(如药物焚烧等),以确保处方不可恢复。
4. 处方销毁记录:每次销毁操作应有专门记录,并包括销毁时间、地点、人员等信息,确保销毁过程可追溯。
四、处方销毁管理的注意事项1. 严格操作:处方销毁操作必须由专门授权人员进行,确保流程的规范性和安全性。
2. 定期检查:医院管理层应定期对处方销毁管理流程进行检查,确保每个环节落实到位。
3. 保密措施:医院必须设立相关保密制度,保护处方信息和患者隐私,防止外泄。
4. 环保处理:在处方销毁过程中,需选择环保的方式进行处理,防止对环境造成污染。
五、处方销毁管理的监督与处罚1. 监督机构:医疗行政部门及药监部门有权对医院的处方销毁管理制度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医院依法合规经营。
2. 处罚规定:对违反处方销毁管理规定的医院,将依法进行处罚,涉及追究法律责任,并可能被责令整改、停业整顿等。
3. 患者监督:医院应鼓励患者积极监督处方销毁管理过程,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向医院或相关监管机构反映。
XX县区中医院处方销毁管理规定
XX县区中医院处方销毁管理规定
中医院过期药品销毁管理制度
1、销毁申报
通过医院药械科、财务科核准后,已作报废确认的过期药品与已作报损的破旧药品及其包装,要定期清理与集中销毁。
在集中销毁之前,药械科要提交药品销毁申请并附《报废药品明细表》,经医院上报矿有关科室批准后方可销毁。
2、销毁周期
为了及时清理库房不造成废品堆积、占用场地,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报废药品的集中销毁工作。
在此期间,药监局有统一行动要求时,按统一部署执行。
3、销毁监控
药品在出库销毁之前,务必在医院质药械科质管员的监控下对账清点药品实物,防止不合格药品流失导致安全事故等不良后果。
销毁处理一定要在有安全保卫部门监督下,考虑防止环境污染,远离市区及人口居住区与风、水上游。
并将待销毁药品分类销毁,普通药品采取捣碎、焚毁、深埋等不留后患的有效措施进行销毁;生物制品务必灭活处理,抗生素与化疗药品要在安全环境下破坏原最小包装后密封交专业医疗垃圾处理公司处理。
药械科务必从出库到销毁结束全程监控。
4、销毁记录
上述报废药品销毁的过程中,药械科务必监督各环节准确记录并签字。
审核、报批的原件交财务部作核销凭据;药剂科负责以复印件与全程记录文件资料,在事后三日内整理存档,储存期很多于3年。
二医院处方销毁管理规定
二医院处方销毁管理规定第一条根据医院处方管理办法处方保存年限规定:普通处方1年、精神药品、医疗毒性药品与戒毒药处方(医疗保险处方)2年、麻醉药品处方3年;保存时限有差异时,按保存时间长的为准。
第二条处方到规定年限时,严格执行处方销毁手续。
第三条处方在销毁前要认真进行核对,不得将不到期限的处方进行销毁。
第四条处方必须经过审批后方可销毁,任何人不得私自撕毁、销毁处方。
第五条处方销毁地点、时间、监销人由医院统一安排。
第六条处方销毁方式:必须选择焚烧、化浆等直接毁形的方法进行销毁,不得以丢弃或作为废品出售的方式进行处理。
第七条医务处组织、协调处方销毁工作,药剂部门要认真落实处方销毁的各项工作。
第八条处方在销毁时,必须由两位药学专业技术人员核对销毁,并建立销毁记录,销毁后要及时做好销毁登记,监销人要进行双签字,销毁记录不得出现补记录的现象。
第九条处方销毁申请和处方销毁记录要永久保存,以备查。
第十条处方销毁申请程序:由处方保管人向药剂科主任提出,药剂科主任填写市白碱滩医院处方销毁申请,报医务处、业务主管院长审批,由药剂科与医务处执行销毁。
第十一条处方销毁记录要求(一)处方销毁记录必须用兰黑钢笔填写,字迹工整,签名正规,不得有涂改、代签名现象。
(二)记录项目填写要齐全,内容要真实、准确。
(三)记录填写方法:1、类别:(1)普通处方;(2)急诊处方;(3)儿科处方;(4)精神药品和医疗毒性药品与戒毒处方(医疗保险处方);(5)麻醉处方。
2、年限要写具体的起止年、月、日。
3、张数和金额要用阿拉伯数字填写。
4、报批日期、销毁日期、销毁地点要详细。
5、监销人必须是两人,并均签全名。
第十二条根据卫生部处方管理办法和医院处方管理办法的中关于处方销毁的有关规定,业务主管院长、医务处、药剂科必须加强对处方销毁申请和销毁记录等项工作的管理。
第十三条销毁申请由医务处保存,销毁记录由药剂科保管。
第十四条本规定自2022年5月开始执行。
二医院处方销毁管理规定
二医院处方销毁管理规定第一条根据医院处方管理方法处方保存年限规定:普通处方1年、精神药品、医疗毒性药品与戒毒药处方〔医疗保险处方〕2年、麻醉药品处方3年;保存时限有差异时,按保存时间长的为准。
第二条处方到规定年限时,严格执行处方销毁手续。
第三条处方在销毁前要认真进行核对,不得将不到期限的处方进行销毁。
第四条处方必须经过审批前方可销毁,任何人不得私自撕毁、销毁处方。
第五条处方销毁地点、时间、监销人由医院统一安排。
第六条处方销毁方式:必须选择燃烧、化浆等直接毁形的方法进行销毁,不得以丢弃或作为废品出售的方式进行处理。
第七条医务处组织、协调处方销毁工作,药剂部门要认真落实处方销毁的各项工作。
第八条处方在销毁时,必须由两位药学专业技术人员核对销毁,并建立销毁记录,销毁后要及时做好销毁登记,监销人要进行双签字,销毁记录不得出现补记录的现象。
第九条处方销毁申请和处方销毁记录要永久保存,以备查。
第十条处方销毁申请程序:由处方保管人向药剂科主任提出,药剂科主任填写市白碱滩医院处方销毁申请,报医务处、业务主管院长审批,由药剂科与医务处执行销毁。
第十一条处方销毁记录要求〔一〕处方销毁记录必须用兰黑钢笔填写,字迹工整,签名正规,不得有涂改、代签名现象。
〔二〕记录工程填写要齐全,内容要真实、准确。
〔三〕记录填写方法:1、类别:〔1〕普通处方;〔2〕急诊处方;〔3〕儿科处方;〔4〕精神药品和医疗毒性药品与戒毒处方〔医疗保险处方〕;〔5〕麻醉处方。
2、年限要写具体的起止年、月、日。
3、张数和金额要用阿拉伯数字填写。
4、报批日期、销毁日期、销毁地点要详细。
5、监销人必须是两人,并均签全名。
第十二条根据卫生部处方管理方法和医院处方管理方法的中关于处方销毁的有关规定,业务主管院长、医务处、药剂科必须加强对处方销毁申请和销毁记录等项工作的管理。
第十三条销毁申请由医务处保存,销毁记录由药剂科保管。
第十四条本规定自2022年5月开始执行。
医院处方销毁管理制度
医院处方销毁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医院处方的销毁管理工作,加强对处方药品的合理使用,防范药物滥用和侵权风险,保障患者用药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所有开具处方的医护人员,包括临床、药学、护理等岗位人员。
二、处方销毁的范围和要求1. 处方销毁的范围包括已用过的纸质处方、电子处方以及出现异常情况(如遗失、涂改)的处方。
2. 处方销毁要求必须在医院内指定的销毁区域进行,严格遵守相关操作规程和流程。
三、处方销毁的程序1. 纸质处方销毁程序:(1)医院工作人员收集已用过的纸质处方,并及时进行登记备案。
(2)经过科室负责人的审批,将纸质处方送至指定的销毁区域。
(3)销毁操作由专人负责,按照规定的方式和方法进行销毁处理。
(4)销毁结束后,需填写销毁记录,并交由相关负责人审核确认。
2. 电子处方销毁程序:(1)医院设定定期清理电子处方的时间,同时建立处方销毁的警示机制。
(2)通过系统操作,将电子处方转移至销毁区域,进行相应的处理。
(3)销毁操作应由专人负责,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确保信息的安全性。
(4)销毁结束后,需填写销毁记录,并将相关信息上报至负责人进行审核。
四、处方销毁的管理要求1. 强化处方管理意识,严格执行制度要求,确保每一张处方都能够按照规定流程进行销毁。
2. 加强处方销毁区域的监控,确保处方销毁操作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3. 定期进行处方销毁管理的培训,提高医院工作人员的专业素养和操作技能。
4. 加强对处方销毁记录的管理,建立完善的存档系统,做到销毁过程可追溯。
五、处方销毁的监督和考核1. 医院设立专门的处方销毁管理岗位,负责处方销毁工作的监督和考核。
2. 在年度考核中加入处方销毁管理工作的评价指标,将其作为医院工作人员的绩效考核内容。
3. 审查处方销毁记录,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处理,保证处方销毁管理制度的有效性和可行性。
六、处方销毁管理后果和处罚1. 对违反处方销毁制度规定的人员,根据医院制度予以纪律处理,情节严重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医院处方销毁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医院处方管理,确保患者用药安全,防止处方信息泄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处方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院所有医务人员、药剂科、信息科等相关工作人员。
三、销毁原则1. 保密原则:处方销毁应严格保密,防止患者信息泄露。
2. 完整原则:处方销毁前,应确保处方内容完整,不得有破损、污损等情况。
3. 依法原则:处方销毁应遵循法律法规,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
4. 及时原则:处方销毁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确保处方信息不长期存档。
四、销毁流程1. 药剂科负责对过期、废弃的处方进行收集、整理。
2. 药剂科对收集到的处方进行初步审核,确认无误后,填写《处方销毁申请表》。
3. 《处方销毁申请表》经药剂科主任签字后,报送医务科审核。
4. 医务科对《处方销毁申请表》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报送院长审批。
5. 院长审批通过后,药剂科负责组织销毁工作。
6. 销毁时,药剂科指定专人负责,并由信息科、医务科等相关科室人员共同监督。
7. 销毁过程中,应确保处方信息不被泄露,销毁后由专人负责监销。
8. 销毁完成后,药剂科负责填写《处方销毁记录表》,并将《处方销毁记录表》报送医务科、院长审批。
五、销毁方式1. 纸质处方:采用碎纸机粉碎,确保无法恢复原状。
2. 电子处方:删除电子处方信息,确保无法恢复。
六、监督与检查1. 医院设立处方销毁监督小组,负责对处方销毁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2. 监督小组定期对处方销毁工作进行检查,确保销毁工作符合本制度要求。
3.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医务科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医务科提出修改意见,经院长批准后修订。
注: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医院处方销毁管理规定
第一条根据医院处方管理办法处方保存年限规定:普通处方1年、精神药品、医疗毒性药品与戒毒药处方(医疗保险处方)2年、麻醉药品处方3年;保存时限有差异时,按保存时间长的为准。
第二条处方到规定年限时,严格执行处方销毁手续。
第三条处方在销毁前要认真进行核对,不得将不到期限的处方进行销毁。
第四条处方必须经过审批后方可销毁,任何人不得私自撕毁、销毁处方。
第五条处方销毁地点、时间、监销人由医院统一安排。
第六条处方销毁方式:必须选择焚烧、化浆等直接毁形的方法进行销毁,不得以丢弃或作为废品出售的方式进行处理。
第七条医务处组织、协调处方销毁工作,药剂部门要认真落实处方销毁的各项工作。
第八条处方在销毁时,必须由两位药学专业技术人员核对销毁,并建立销毁记录,销毁后要及时做好销毁登记,监销人要进行双签字,销毁记录不得出现补记录的现象。
第九条处方销毁申请和处方销毁记录要永久保存,以备查。
第十条处方销毁申请程序:由处方保管人向药剂科主任提出,药剂科主任填写市白碱滩医院处方销毁申请,报医务处、业务主管院长审批,由药剂科与医务处执行销毁。
第十一条处方销毁记录要求
(一)处方销毁记录必须用兰黑钢笔填写,字迹工整,签名正规,不得有涂改、代签名现象。
(二)记录项目填写要齐全,内容要真实、准确。
(三)记录填写方法:
1、类别:(1)普通处方;(2)急诊处方;(3)儿科处方;(4)精神药品和医疗毒性药品与戒毒处方(医疗保险处方);(5)麻醉处方。
2、年限要写具体的起止年、月、日。
3、张数和金额要用阿拉伯数字填写。
4、报批日期、销毁日期、销毁地点要详细。
5、监销人必须是两人,并均签全名。
第十二条根据卫生部处方管理办法和医院处方管理办法的中关于处方销毁的有关规定,业务主管院长、医务处、药剂科必须加强对处方销毁申请和销毁记录等项工作的管理。
第十三条销毁申请由医务处保存,销毁记录由药剂科保管。
医院处方销毁申请
医院处方销毁记录
****医院处方销毁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