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独资企业登记备案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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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个人独资企业登记(备案)申请书

贵州省个人独资企业登记(备案)申请书

个人独资企业登记(备案)申请书注:请仔细阅读本申请书《填写说明》,按要求填写。

附表1
投资人信息
备注:1、电子邮箱选填。

2、“居所”是指投资人的现住址。

附表2
联络人信息
注:1、根据《厦门经济特区商事登记条例》的规定,商事主体联络人负责向社会公众披露依法应当公开的本商事主体信息,接受有关行政部门的调查询问。

联络人应当提供境内地址及境内移动电话。

2、移动电话必填。

3、固定电话、电子邮箱选填。

附表3
财务负责人信息
备注:1、移动电话必填。

2、固定电话、电子邮箱选填。

个人独资企业登记(备案)申请书

个人独资企业登记(备案)申请书

个人独资企业登记(备案)申请书注:请仔细阅读本申请书《填写说明》 ,按要求填写。

□基本信息名 称备用名称1 备用名称2 名称预先核准文 号/注册号/统一 社会信用代码 企业住所 江苏省镇江市 村) 江苏省镇江市 村) 区(市) 号 区(市) 号 邮政编码 街道(镇) 路(社区/生产经营地街道(镇)路(社区/联系电话□设立出资额 □1.以个人财产出资 出资方式 □2.以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

出资人的家庭成员签名:- 1 - / 15经营范围雇工人数总人数:人其中:下岗失业人数 人; 高校毕业人数 人;外籍人数人。

□变更变更项目 原登记内容 申请变更登记内容□备案分支机构 □增设 □注销 名称 登记机关 □联络员 □财务负责人 注册号/统一 社会信用代码 登记日期其他□注销□投资人决定解散 □投资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无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决定放弃继承 □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__________________注销原因分支机构 注销情况 □未开业 适用简易 注销情形 □ 债权债务 □未发生债权债务 已清算完毕 □未发生债权债务 □无债权债务 □债权债务 已清算完毕□人民法院裁定破产程序终结 清税情况 □已清理完毕 □未涉及纳税义务□人民法院裁定强制清算终结□申请人声明- 2 - / 15本企业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申请登记、变更(备案) 、注销,提交材料真实有效。

通过联 络员登录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登记机关报送、向社会公示的企业信息为本企业提供、发布 的信息,信息真实、有效。

投资人签字: 投资人或清算人签字:企业盖章 年 月日- 3 - / 15附表 1投资人信息姓 名 性 别出生日期民族文化程度政治面貌移动电话电子邮箱身份证件类型身份证件号码居所邮政编码申请前职业状况(身份证件复印件粘贴处)- 4 - / 15附表 2联络员信息姓名固定电话移动电话电子邮箱身份证件类型身份证件号码(身份证件复印件粘贴处)注: 联络员主要负责本企业与企业登记机关的联系沟通, 以本人个人信息登录企业信用信息 公示系统依法向社会公示本企业有关信息等。

06.个人独资企业登记(备案)申请书

06.个人独资企业登记(备案)申请书

个人独资企业登记(备案)申请书2、申请书应当使用A4纸。

依本表打印生成的,使用黑色墨水钢笔或签字笔签署;手工填写的,使用黑色墨水钢笔或签字笔工整填写、签署。

附表1联络员信息注:1、联络员主要负责本企业与企业登记机关的联系沟通,以本人个人信息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依法向社会公示本企业有关信息等。

联络员应了解企业登记相关法规和企业信息公示有关规定。

2、《联络员信息》未变更的不需重填。

附表2承诺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登记机关名称):(企业名称)郑重承诺:登记机关已告知相关审批事项和审批部门。

在领取营业执照后,本企业将及时到审批部门办理审批手续,在取得行政审批前不从事相关经营活动。

如有超出登记经营范围从事后置审批事项经营的需要,也将先行办理经营范围变更登记和相应审批手续,未取得相关审批前不从事相关经营活动。

如有违反上述承诺内容情形发生的,愿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年月日注:1、《承诺书》只在企业设立和经营范围变更时填写。

2、申请人为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非公司外商投资企业的,由法定代表人签字,设立时由拟任法定代表人签字;申请人为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由有权签字人签字;申请人为合伙企业、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的,由全体合伙人或委托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申请人为个人独资企业的,由投资人签字。

变更登记时还须加盖公章,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除外。

3、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分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分支机构由隶属企业的法定代表人签字,营业单位由隶属单位的法定代表人签字,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由隶属企业投资人签字,合伙企业分支机构由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委派代表签字。

设立、变更登记时还须加盖隶属企业(单位)公章,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除外。

个人独资企业登记(备案)申请书(示范文本)

个人独资企业登记(备案)申请书(示范文本)

个人独资企业登记(备案)申请书(示范文本)注:请仔细阅读本申请书《填写说明》,按要求填写。

基本信息设立1.以个人财产出资□2.以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

出资人的家庭成员签名:申请人声明附表1附表2联络员信息注:联络员主要负责本企业与企业登记机关的联系沟通,以本人个人信息登录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依法向社会公示本企业有关信息等。

联络员应了解企业登记相关法规和企业信息公示有关规定,熟悉操作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附表3财务负责人信息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申请人:陈××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李四委托事项及权限:1、办理贺州市××商店(企业名称)的□名称预先核准设立□变更□注销□备案□撤销变更登记□股权出质(□设立□变更□注销□撤销)□其他手续。

2、同意不同意□核对登记材料中的复印件并签署核对意见;3、同意不同意□修改企业自备文件的错误;4、同意不同意□修改有关表格的填写错误;5、同意不同意□领取营业执照和有关文书。

指定或者委托的有效期限:自2017年1 月 1 日至 2017 年 10 月 1 日(由陈××本人签字)(申请人签字或盖章)2017年 1 月1 日承诺书贺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八步区分局:贺州市××商店(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郑重承诺:1.我(本单位)已收到《市场主体注册登记行政指导告知书》,并阅知《广西工商登记后置审批事项目录》,工商部门已告知相关审批事项和审批部门。

在领取营业执照后,我将及时到有关审批部门办理审批手续,在取得行政审批前不从事相关经营活动。

如有超出登记经营范围从事后置审批事项经营的需要,也将先行办理经营范围变更登记和相应审批手续,未取得相关审批前不从事相关经营活动。

2.我(本单位)将严格遵守关于市场主体信息公示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积极履行市场主体信息公示的义务。

签名:(由陈××本人签字)2017年1 月1 日注:签名人员应为法定代表人(拟任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或者其委托代理人。

个人独资企业登记(备案)申请书及填写说明填写规范

个人独资企业登记(备案)申请书及填写说明填写规范

个人独资企业登记(备案)申请书注:请仔细阅读本申请书《填写说明》,按要求填写。

个人独资企业登记(备案)申请书填写说明及规范注:以下“说明”供填写申请书参照使用,不需向登记机关提供。

一、填写说明1.本申请书适用个人独资资企业向登记机关申请设立、变更、备案及注销登记。

2.向登记机关提交的申请书只填写与本次申请有关的栏目。

3.申请企业设立登记,填写“基本信息”栏、“设立”栏有关内容和附表1“投资人信息”、附表2“联络员信息”、附表3“财务负责人信息”。

“申请人声明”由企业投资人签署。

4.企业申请变更登记,填写“基本信息”栏及“变更”栏有关内容。

“申请人声明”由原投资人签署并加盖企业公章。

申请变更同时需要“备案”的,同时填写“备案”栏有关内容。

申请企业投资人变更的,应填写、提交拟任投资人的信息(附表1“投资人信息”)。

变更项目可加行续写或附页续写。

5.企业增设(注销)分支机构应向原登记机关备案,填写“基本信息”栏及“备案”栏有关内容,“申请人声明”由投资人签署并加盖企业公章。

“增设(注销)分支机构”项可加行续写或附页续写。

6.企业申请其他事项备案,填写“基本信息”栏及“备案”栏有关内容。

申请联络员备案的,应填写附表2“联络员信息”;“申请人声明”由企业投资人签署并加盖企业公章。

7.办理企业设立登记填写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文号,不填写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办理变更登记、备案填写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不填写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文号,未进行名称预先核准,按拟使用填写“名称”。

8.“经营范围”栏应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国家标准及有关规定填写。

9.企业申请注销登记,填写“基本信息”栏及“注销”栏有关内容。

“申请人声明”由投资人或清算人签署并加盖企业公章。

10.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书应当使用A4型纸。

依本表打印生成的,使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签署;手工填写的,使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工整填写、签署。

二、填写规范1.申请书中“居所”是指投资人的现住址。

个人独资企业登记(备案)申请书

个人独资企业登记(备案)申请书

个人独资企业登记(备案)申请书注:1、本申请书适用个人独资企业申请设立、变更、备案。

2、申请书应当使用A4纸。

依本表打印生成的,使用黑色墨水钢笔或签字笔签署;手工填写的,使用黑色墨水钢笔或签字笔工整填写、签署。

附表1联络人信息本表适用于设立及联络人备案填写。

公开的本商事主体信息,接受有关行政部门的调查询问。

联络人应当提供境内地址及境内移动电话。

2、移动电话必填,固定电话、电子邮箱选填。

附表2“多证合一”政府部门共享信息表以下内容为企业设立必填项以下内容企业设立根据实际需要选填以下内容企业设立或备案经营范围新增以下经营项目时根据实际勾选以下内容企业设立或备案经营范围新增以下经营项目时根据实际勾选以下内容企业设立或备案经营范围新增以下经营项目时根据实际勾选附表3承诺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登记机关名称):(企业名称)郑重承诺:登记机关已告知相关审批事项和审批部门。

在领取营业执照后,本企业将及时到审批部门办理审批手续,在取得行政审批前不从事相关经营活动。

如有超出登记经营范围从事后置审批事项经营的需要,也将先行办理经营范围变更登记和相应审批手续,未取得相关审批前不从事相关经营活动。

如有违反上述承诺内容情形发生的,愿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年月日注:1、《承诺书》只在企业设立和经营范围变更时填写。

2、申请人为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非公司外商投资企业的,由法定代表人签字,设立时由拟任法定代表人签字;申请人为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由有权签字人签字;申请人为合伙企业、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的,由全体合伙人或委托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申请人为个人独资企业的,由投资人签字。

变更登记时还须加盖公章,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除外。

3、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分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分支机构由隶属企业的法定代表人签字,营业单位由隶属单位的法定代表人签字,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由隶属企业投资人签字,合伙企业分支机构由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委派代表签字。

个人独资企业备案申请书

个人独资企业备案申请书
个人独资企业备案申请书
注册号:
名称




出资方式
1.以个人财产出资
2.以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
家庭成员签字:
经营范围及方式
许可经营项目:
一般经营项目:
经营场所
投资人
居所
联络人




名 称
注册号
登记机关
登记日期
登记类型
本人依照《厦门经济特区商事登记条》申请备案,提交材料真实有效。谨此对真实性承担责任。
投资人签字:
年 月 日
注:1、手工填写表格和签字请使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毛笔或签字笔,请勿使用圆珠笔。
2、分支机构备案的“登记类型”栏填写“新设”、“注销”或“名称变更”。

个人独资企业登记(备案)申请书范本

个人独资企业登记(备案)申请书范本

个人独资企业登记(备案)申请书企业名称______海口××贸易服务部______海南省海口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制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申请人 : 张××、王××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张××委托事项及权限:1、办理海口××贸易服务部(企业名称)的□名称预先核准√设立□变更□注销□备案□撤销变更登记□股权出质(□设立□变更□注销□撤销)□其他手续。

2、同意√不同意□核对登记材料中的复印件并签署核对意见;3、同意√不同意□修改企业自备文件的错误;4、同意√不同意□修改有关表格的填写错误;5、同意√不同意□领取营业执照和有关文书.(申请人签字或盖章)张××、王××20××年××月××日个人独资企业登记(备案)申请书注:请仔细阅读本申请书《填写说明》,按要求填写.附表1√投资人信息(设立时填写此项)附表2√联络员(设立时填写此项)注:联络员主要负责本企业与企业登记机关的联系沟通,以本人个人信息登录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依法向社会公示本企业有关信息等。

联络员应了解企业登记相关法规和企业信息公示有关规定,熟悉操作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附表3√财务负责人信息(设立时填写此项)个人独资企业登记(备案)申请书填写说明及规范注:以下“说明”供填写申请书参照使用,不需向登记机关提供。

一、填写说明1。

本申请书适用个人独资资企业向登记机关申请设立、变更、备案及注销登记。

2.向登记机关提交的申请书只填写与本次申请有关的栏目.3.申请企业设立登记,填写“基本信息”栏、“设立”栏有关内容和附表1“投资人信息"、附表2“联络员信息"、附表3“财务负责人信息”.“申请人声明"由企业投资人签署.4。

个人独资企业登记(备案)申请书

个人独资企业登记(备案)申请书

个人独资企业登记(备案)申请书2、申请书应当使用A4纸。

依本表打印生成的,使用黑色墨水钢笔或签字笔签署;手工填写的,使用黑色墨水钢笔或签字笔工整填写、签署。

联络员信息注:1、联络员主要负责本企业与登记机关的联系沟通,以及法律文件接收、内部文件保管、商事登记、年度报告及其他信息公示等工作。

联络员可以为指定的人员或机构,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勾选并填写对应栏目。

联络员应了解登记相关法规和企业信息公示有关规定,熟悉操作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联络员以本人个人信息登录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依法向社会公示本企业有关信息等;联络员为指定机构的,该机构应委派专门人员以其个人信息登录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依法向社会公示本企业有关信息等。

2、公司、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可以指定机构作为联络员。

3、《联络员信息》未变更的不需重填。

承诺书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机关名称):(商事主体名称)郑重承诺:登记机关已告知相关审批事项和审批部门。

在领取营业执照后,本商事主体将及时到审批部门办理审批手续,在取得行政审批前不从事相关经营活动。

如有超出登记经营范围从事后置审批事项经营的需要,也将先行办理经营范围变更登记和相应审批手续,未取得相关审批前不从事相关经营活动。

如有违反上述承诺内容情形发生的,愿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年月日注:1、《承诺书》只在商事主体设立和经营范围变更时填写。

2、申请人为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非公司外商投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由法定代表人签字,设立时由拟任法定代表人签字;申请人为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由有权签字人签字;申请人为合伙企业、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的,由全体合伙人或委托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申请人为个人独资企业的,由投资人签字;申请人为个体工商户的,由经营者签字;家庭经营的个体工商户,由全体参加经营的家庭成员签字。

变更登记时还须加盖公章,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除外。

个人独资企业登记(备案)申请书

个人独资企业登记(备案)申请书

□备案(仅限备案登记填写)
分支机构 □ 增设 □ 注销 名 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登记日期投资人及出资信息(仅限设立及变更投资人填写)
姓 名 性 别 民 族
出生日期 固定电话 身份证件类型 申请前职业状况
文化程度 移动电话 身份证件号码 居 所
政治面貌 邮政编码 电子邮箱
□1.以个人财产出资; □2.以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 出资方式 出资人家庭成员签字:



个人独资企业登记(备案)申请书
□基本信息(必填项)
名 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设立登记不填写)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设立(仅限设立登记填写)
出资额 万元(人民币) 申领执照 □申领纸质执照 其中:副本 个(电子 执照系统自动生成,纸质执照自行勾选)
经营范围 (根据《国 民经济行业 分类》、有 关规定填写)
(申请人必须根据企业自身情况填写《企业登记政府部门共享信息表》相关内容。)
□变更(仅限变更登记填写,只填写与本次申请有关的事项)
变更事项 原登记内容 变更后登记内容
注:变更事项包括名称、住所、投资人姓名和居所、出资额和出资方式、经营范围。 注:1、本申请书使用个人独资企业申请设立、变更、备案。 2、申请书应当使用A4纸。依本表打印生成的,使用黑色墨水钢笔或者签字笔签署;手工 填写的,使用黑色墨水钢笔或签字笔工整填写、签署。

个人独资经营者登记(备案)申请书

个人独资经营者登记(备案)申请书

个人独资经营者登记(备案)申请书申请人信息:申请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申请人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申请人年龄:____________________申请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申请人联系____________________申请人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____经营者信息:经营者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经营者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经营者年龄:____________________经营者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经营者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经营者联系____________________经营者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____经营者经营项目: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描述: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所需资金:____________________经营者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发证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有效期至:____________________其它需要提供的材料:1. 个人身份证复印件;2. 经营者近期彩色照片;3. 经营者住址证明文件复印件;4. 经营者学历证明文件复印件;5. 经营者个人银行账户信息。

申请理由:请在此描述您申请个人独资经营者登记(备案)的理由和动机,包括您的经验、技能和资质等。

申请人声明:本人在此申请个人独资经营者登记(备案),保证提供的信息真实、完整,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申请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申请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个人独资企业登记备案申请书

个人独资企业登记备案申请书

个人独资企业登记〔备案〕申请书注:请仔细阅读本申请书【填写说明】,按要求填写。

承诺书〔登记机关名称〕:你局已告知本申请人商事登记相关后置许可事项和许可部门,并可在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网站查阅【广东省商事登记后置许可事工程录】。

本申请人郑重承诺:在领取营业执照后,及时到许可部门办理涉及商事登记后置许可手续,在取得许可前不开展相关后置许可事项经营活动。

申请人签署:年月日注:1.此承诺书在办理设立登记、住所〔经营场所〕变更或经营范围变更登记时提交。

2.申请人为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非公司外商投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申请人为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由有权签字人签字;申请人为合伙企业、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的,由全体合伙人或委托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申请人为个人独资企业的,由投资人签字;申请人为个体工商户的,由经营者签字。

变更登记时还须加盖公章,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除外。

3.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的分公司、企业非法人分支机构由隶属企业的法定代表人签字,营业单位由隶属单位的法定代表人签字,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由隶属企业投资人签字,合伙企业分支机构由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委派代表签署。

设立、变更登记时还须加盖隶属企业〔单位〕公章,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除外。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申请人: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委托事项及权限:1、办理〔企业、个体工商户或机构名称〕的□设立〔开业〕□变更□注销□备案□撤销登记□股权出质〔□设立□变更□注销□撤销〕□证照管理□企业迁移□其他手续。

2、□同意□不同意核对登记材料中的复印件并签署核对意见;3、□同意□不同意修改申请人自备文件中存在的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4、□同意□不同意修改有关表格中存在的可以当场更正的填写错误;5、□同意□不同意领取营业执照和有关文书。

个人独资企业登记(备案)申请书

个人独资企业登记(备案)申请书

个人独资企业登记(备案)申请书投资人信息(身份证件复印件粘贴处)联络员信息注:联络员主要负责本企业与企业登记机关的联系沟通,以本人个人信息登录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依法向社会公示本企业有关信息等。

联络员应了解企业登记相关法规和企业信息公示有关规左,熟悉操作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承诺书手机扫一扫查看上海工商登记前這改后這审批事项目录_______________ (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郑重承诺:登记部门己告知相关审批事项和审批部门。

在领取营业执照后,我(本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将及时到审批部门办理审批手续,在取得行政审批前不从事相关经营活动。

如有超出登记经营范围从事后置审批事项经营的需要,也将先行办理经营范围变更登记和相应审批手续,未取得相关审批前不从事相关经营活动。

经查询,经营范围涉及需办理相应审批手续后方能经营的事项为:签名:年月曰备注:签名人员应为法定代表人(拟任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

财务负责人信息(身份证件复印件粘贴处)附表5 (仅申请简易注销填写)全体投资人承诺书现向登记机关申请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业名称)的简易注销登记,并郑重承诺:本企业申请注销登记前□未发生债权债务口已将债权债务清算完结,不存在未结清清算费用、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法定补偿金和未交清的应缴纳税款及其他未了结事务,清算工作已全面完结。

本企业承诺申请注销登记时不存在以下情形: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外商投资企业;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存在股权(投资权益)被冻结、出质或动产抵押等情形;有正在被立案调查或采取行政强制、司法协助、被予以行政处罚等情形的;企业所属的非法人分支机构未办理注销登记的;曾被终止简易注销程序的;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注销登记前需经批准的;不适用企业简易注销登记的其他情形。

个人独资企业登记(备案)申请书

个人独资企业登记(备案)申请书

个人独资企业登记(备案)申请书个人独资企业登记(备案)申请书注:请仔细阅读本申请书《填写说明》,按要求填写。

基本信息:名称:备用名称1:备用名称2:备用名称3:名称预先核准文号/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经营场所:省市县(市/区)镇(乡/街道)路(村/社区)省市县(市/区)镇(乡/街道)路(村/社区)联系邮政编码:生产经营地:设立:投资人姓名:投资人居所:从业人数:经营范围:变更:变更项目:原登记内容:申请变更登记内容:变更为以家庭共有财产作为出资的,家庭成员应签名:备案:备案事项:分支机构名称:登记机关:其他:增设分支机构:注销分支机构:分支机构变更名称: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登记日期:投资人的出资额:投资人的出资方式:联络员:财务负责人:注销:投资人决定解散。

注销原因:投资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无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决定放弃继承。

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被撤销、责令关闭。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分支机构注销情况:清税情况(国税):已办理完毕/无分支机构清税情况(地税):已清理完毕/未涉及纳税义务申请人声明:本企业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申请登记、备案,提交材料真实有效。

通过联络员登录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登记机关报送、向社会公示的企业信息为本企业提供、发布的信息,信息真实、有效。

投资人签字:或清算人(仅限于注销登记)签字:企业盖章:年月日:附表1:投资人信息姓名:出生日期:文化程度:移动身份证件类型:居所:邮政编码:出资额(万元):以个人财产出资。

出资方式:以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

出资人的家庭成员签名:申请前职业状况:性别:民族:政治面貌:电子邮箱:身份证件号码:身份证件复印件粘贴处)投资人签字:年月日:附表2:联络员信息联络员为指定人员:姓名:移动身份证件类型:固定电子邮箱:身份证件号码:身份证件复印件粘贴处)联络员为指定机构:指定机构名称:指定机构地址:邮政编码:证照类型:联系证件号码:注:指定机构的证照复印件另附页提交。

个人独资公司备案申请书

个人独资公司备案申请书

个人独资公司备案申请书
尊敬的工商行政管理局:
您好!我谨代表XXX个人独资公司向您提交个人独资公司备案申请书,请您予以审批。

一、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XXX个人独资公司
2.公司类型:个人独资公司
3.住所:XX省XX市XX区XX路XX号
4.法定代表人:XXX
5.联系电话:XXX
6.电子邮箱:XXX
7.邮政编码:XXX
二、投资情况
1.投资总额:XX万元
2.投资币种:人民币
3.投资方式:货币投资
4.投资者身份证明:投资者身份证复印件
三、经营范围
1.商品销售(具体商品请参照附表)
2.提供相关咨询服务
四、经营期限
1.经营期限:长期
五、财务负责人
1.姓名:XXX
2.职务:财务负责人
3.联系电话:XXX
4.电子邮箱:XXX
六、联络员
1.姓名:XXX
2.联系电话:XXX
3.电子邮箱:XXX
七、申请人声明
1.申请人保证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2.申请人承诺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合法经营,诚实守信。

3.申请人授权工商行政管理局对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查,并依法予以备案。

八、附件
1.投资者身份证复印件
2.投资者的银行资信证明
3.公司章程
4.经营场所证明文件
5.其他相关文件
敬请工商行政管理局予以审批,如有需要,我公司将积极配合提供相关材料。

感谢您的关注和支持!
此致
敬礼!
申请人:(签名)
XXX个人独资公司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个人独资企业登记备案申请书

个人独资企业登记备案申请书

个人独资企业登记(备案)申请书2、申请书应当使用A4纸。

依本表打印生成的,使用黑色墨水钢笔或签字笔签署;手工填写的,使用黑色墨水钢笔或签字笔工整填写、签署。

联络员信息注:1、联络员主要负责本企业与企业登记机关的联系沟通,以本人个人信息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依法向社会公示本企业有关信息等。

联络员应了解企业登记相关法规和企业信息公示有关规定。

2、《联络员信息》未变更的不需重填。

承诺书__杭州市高新区(滨江)市场监督管理局___(登记机关名称):杭州xx服装厂(企业名称)郑重承诺:登记机关已告知相关审批事项和审批部门。

在领取营业执照后,本企业将及时到审批部门办理审批手续,在取得行政审批前不从事相关经营活动。

如有超出登记经营范围从事后置审批事项经营的需要,也将先行办理经营范围变更登记和相应审批手续,未取得相关审批前不从事相关经营活动。

如有违反上述承诺内容情形发生的,愿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张**(签名)2019 年 3 月 1 日注:1、《承诺书》只在企业设立和经营范围变更时填写。

2、申请人为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非公司外商投资企业的,由法定代表人签字,设立时由拟任法定代表人签字;申请人为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由有权签字人签字;申请人为合伙企业、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的,由全体合伙人或委托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申请人为个人独资企业的,由投资人签字。

变更登记时还须加盖公章,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除外。

3、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分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分支机构由隶属企业的法定代表人签字,营业单位由隶属单位的法定代表人签字,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由隶属企业投资人签字,合伙企业分支机构由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委派代表签字。

设立、变更登记时还须加盖隶属企业(单位)公章,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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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独资企业登记(备案)申请书注:请仔细阅读本申请书《填写说明》,按要求填写。

承诺书(登记机关名称):你局已告知本申请人商事登记相关后置许可事项和许可部门,并可在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网站查阅《广东省商事登记后置许可事项目录》。

本申请人郑重承诺:在领取营业执照后,及时到许可部门办理涉及商事登记后置许可手续,在取得许可前不开展相关后置许可事项经营活动。

申请人签署:年月日注:1.此承诺书在办理设立登记、住所(经营场所)变更或经营范围变更登记时提交。

2.申请人为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非公司外商投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申请人为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由有权签字人签字;申请人为合伙企业、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的,由全体合伙人或委托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申请人为个人独资企业的,由投资人签字;申请人为个体工商户的,由经营者签字。

变更登记时还须加盖公章,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除外。

3.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分公司、企业非法人分支机构由隶属企业的法定代表人签字,营业单位由隶属单位的法定代表人签字,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由隶属企业投资人签字,合伙企业分支机构由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委派代表签署。

设立、变更登记时还须加盖隶属企业(单位)公章,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除外。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申请人: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委托事项及权限:1、办理(企业、个体工商户或机构名称)的□设立(开业)□变更□注销□备案□撤销登记□股权出质(□设立□变更□注销□撤销)□证照管理□企业迁移□其他手续。

2、□同意□不同意核对登记材料中的复印件并签署核对意见;3、□同意□不同意修改申请人自备文件中存在的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4、□同意□不同意修改有关表格中存在的可以当场更正的填写错误;5、□同意□不同意领取营业执照和有关文书。

指定或者委托的有效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申请人签署(签名填写不下的可附页填写):年月日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填写说明注:以下“说明”供填写申请书参照使用,不需向登记机关提供。

1、本委托书适用于公司及其分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及其分支机构、营业单位、企业集团、合伙企业及其分支机构、非公司外商投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外商投资合伙企业及其分支机构、个人独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分支机构、个体工商户在登记机关办理登记、备案、增、减、补、换营业执照、登记证、代表证以及公司办理股权出质登记等业务。

2、本委托书涉及申请人签署的,自然人由本人签字,法人和其他组织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有权签字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3、申请设立(开业)登记的,有限责任公司申请人为全体股东,国有独资公司申请人为国务院或地方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人为董事会;非公司企业法人申请人为主管部门(出资人);企业集团申请人为集团母公司;合伙企业和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申请人为全体合伙人;个人独资企业申请人为投资人;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申请人为外国(地区)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申请人为全体成员;个体工商户申请人为经营者,家庭经营的个体工商户申请人为参加经营的全体家庭成员。

分公司、营业单位、非公司企业法人分支机构、非公司外商投资企业分支机构、合伙企业分支机构、外商投资合伙企业分支机构、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农民专业合作社分支机构的申请人为隶属企业(单位)。

4、申请变更、注销登记或备案的,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合伙企业、非公司外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的申请人为本企业(其中申请公司注销登记或清算组备案的,由清算组负责人签字,无需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破产程序终结后办理注销登记的,由破产管理人签字,无需法定代表人签字);企业集团申请人为集团母公司;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申请人为外国(地区)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申请人为本社;个体工商户申请人为经营者,其中,家庭经营的个体工商户申请注销登记的,申请人为参加经营的全体家庭成员。

分公司、营业单位、非公司企业法人分支机构、非公司外商投资企业分支机构、合伙企业分支机构、外商投资合伙企业分支机构、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农民专业合作社分支机构变更、注销登记或备案的,申请人为隶属企业(单位)。

5、股权出质设立、变更、注销登记申请人为出质人和质权人,股权出质撤销登记申请人为出质人或者质权人。

6、委托事项及权限:第1项应当选择相应的项目并在“□”中打√,或者注明其它具体内容;第2、3、4、5项选择“同意”或“不同意”并在“□”中打√。

7、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其他组织;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是其他组织的,应当另行提交其他组织证照复印件及其指派具体经办人的文件、具体经办人的身份证件。

8、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书应当使用A4型纸。

依本表打印生成的,使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签字笔签署;手工填写的,使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签字笔工整填写、签署。

企业登记证照颁发及归档记录表个人独资企业登记(备案)申请书填写说明及规范注:以下“说明”供填写申请书参照使用,不需向登记机关提供。

一、填写说明1、本申请书适用个人独资企业向登记机关申请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及备案。

向登记机关提交的申请书只填写与本次申请有关的栏目。

2、“基本信息”栏中的“经营场所”栏无法按照格式填写的,在横线上填写。

“生产经营地”栏根据实际情况填写,生产经营地应在登记机关的管辖范围内。

“名称预先核准文号/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栏,申请设立登记时已办理名称预先核准的填写“名称预先核准文号”,未申请名称预先核准的无须填写;申请变更、注销登记或备案时填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注册号”。

3、申请企业设立登记,填写“基本信息”栏、“设立”栏、“备案”栏有关内容和附表1“投资人信息”、附表2“联络员信息”、附表3“财务负责人信息”、附表4“承诺书”。

“申请人声明”由企业投资人签署。

4、企业申请变更登记,填写“基本信息”栏、“变更”栏及附表4“承诺书”有关内容。

“申请人声明”由原投资人签署并加盖企业公章。

投资人死亡由继承人申请变更投资人的,由继承人签署并加盖企业公章。

申请变更同时备案的,填写“备案”栏有关内容。

申请企业投资人变更的,还需填写附表1“投资人信息”。

变更项目可加行续写或附页续写。

个人独资企业增设经营场所的,应当申请变更登记,填写“变更”栏有关内容,可加行续写或附页续写。

增设经营场所应当在同一登记机关管辖范围内。

5、企业增设、注销分支机构,分支机构变更名称的,应向原登记机关备案,填写“基本信息”栏及“备案”栏有关内容,“申请人声明”由投资人签署并加盖企业公章。

“增设(注销)分支机构”项可加行续写或附页续写。

6、企业申请其他事项备案,填写“基本信息”栏及“备案”栏有关内容。

申请投资人的出资额或投资人的出资方式备案的,还需填写附表1“投资人信息”。

申请联络员备案的,还需填写附表2“联络员信息”。

“申请人声明”由投资人签署并加盖企业公章。

7、“经营范围”栏应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国家标准及有关规定填写。

经营范围涉及前置许可事项的,应当按照相关批准文件表述;批准文件没有表述或者表述不规范的,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国家标准表述。

不涉及前置许可事项的,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国家标准表述;《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没有规范的新兴行业或者具体经营项目,参考政策文件、行业习惯或者专业文献表述。

8、个人独资企业解散,由投资人自行清算或者由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进行清算。

企业申请注销登记,填写“基本信息”栏及“注销”栏有关内容。

“申请人声明”由投资人或清算人签署并加盖企业公章。

9、设立登记后,“生产经营地”、“财务负责人”等信息发生变化的,由申请人向税务主管机关申报。

10、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书应当使用A4型纸。

依本表打印生成的,使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签字笔签署;手工填写的,使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签字笔工整填写、签署。

二、填写规范1、附表1“投资人信息”中,“居所”栏是指投资人的现住址,申请人填写“居所”栏时可参照“企业住所”栏的格式填写。

2、申请人在填写“从业人数”栏时,应填写企业拟聘用从业人员的数量。

3、申请变更登记的,申请人只填写登记事项变更的栏目,登记事项未变的不填。

以个人财产出资变更为以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的,家庭成员应签名。

4、申请人在填写附表1“投资人信息”中的“出资方式”栏时,在选择项的“□”内划“√”。

5、申请人应当按要求如实填写财务负责人信息、联络员信息。

个人独资企业登记提交材料规范【1】个人独资企业设立登记提交材料规范1.投资人签署的《个人独资企业登记(备案)申请书》。

2.投资人委托代理人的,应提交《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

3.投资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4.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具体按《东莞市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试行办法》和《东莞市企业集群注册登记管理试行办法》执行,详见附件)5.已办理名称预先核准的,提交《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6.从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批的业务的,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注:1.依照《个人独资企业法》《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设立的个人独资企业适用本规范。

2.第6项材料按照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公布的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执行。

3.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公布经营场所禁设区域目录的,商事主体不得以禁设区域目录所列的场所作为住所、经营场所。

【2】个人独资企业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1.投资人签署的《个人独资企业登记(备案)申请书》。

2.投资人委托代理人的,应提交《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

3.变更事项相关证明文件◆变更名称,已办理名称预先核准的,提交《名称变更预先核准通知书》。

◆变更经营场所的,应提交变更后的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具体按《东莞市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试行办法》和《东莞市企业集群注册登记管理试行办法》执行,详见附件)◆变更投资人的,应提交转让协议书或法定继承文件,以及变更后投资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变更投资人姓名和居所的,提交投资人姓名和居所变更证明,即法定登记机关出具的其姓名变更的证明文件及变更后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变更经营范围的,无需提交本项材料。

4.从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批的业务的,还需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5.营业执照副本。

注:1.依照《个人独资企业法》《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设立的个人独资企业适用本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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