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水务建设工程文明工地管理实施细则(最新)
上海市水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务建设工程质量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的通知
上海市水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务建设工程质量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水务局•【公布日期】2018.06.30•【字号】沪水务〔2018〕556号•【施行日期】2018.06.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利综合规定正文上海市水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务建设工程质量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的通知沪水务〔2018〕556号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加强本市水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提高参建单位质量责任意识,强化质量责任追究,落实质量终身责任制,保证工程建设质量,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水利部《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贯彻质量发展纲要提升水利工程质量的实施意见》以及上海市《质量发展规划(2011-2020年)》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工作实际,现将进一步加强水务建设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进一步明确水务建设工程质量终身责任主体本市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对所管理的水务建设工程落实质量终身责任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参与本市水务建设工程建设的项目法人(含代建单位、负责项目建设的项目管理单位,以下统称建设单位)、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质量检测等单位(以下统称各质量责任主体)是工程质量的责任主体。
参与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授权的项目负责人、勘察单位项目负责人、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质量检测单位项目负责人(以下统称各质量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是工程质量直接责任人,并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在工程设计使用年限内对工程质量承担相应责任。
二、进一步强化水务建设工程各阶段质量终身责任措施(一)水务建设工程开工前。
各质量责任主体应当书面明确工程项目负责人,赋予其承担质量终身责任应当履行的职责。
各质量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应签订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并由建设单位在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时,一并提交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备案。
2023年上海市文明工地申报条件(一)
2023年上海市文明工地申报条件(一)2023年上海市文明工地申报条件概述•2023年上海市将继续举行文明工地申报活动,以推动城市建设和施工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本文将介绍2023年上海市文明工地申报的相关条件和规定。
申报条件1.安全生产合规:–拥有合法的施工许可证。
–遵守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的有关法律法规和管理规定。
–设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和应急救援机制。
2.环境保护措施:–严格按照环境保护要求进行施工,减少环境污染。
–做好施工垃圾的分类、转运和处理,确保文明工地的周边环境干净整洁。
–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噪音、粉尘等施工过程中可能产生的污染。
3.文明施工行为:–建立并执行文明施工各项规章制度,保持工地整洁有序。
–严禁违规占道施工,确保施工活动不对城市交通和社会秩序造成不良影响。
–合理安排作息时间,不在夜间施工,减少对周边居民的干扰。
4.务实廉洁经营:–建立健全施工方案、财务报告等管理制度,确保项目进度和质量的真实可靠。
–不得有违法违规行为,不得向相关部门及人员行贿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利益。
–保障工人劳动权益,合理支付工资和社会保险费。
申报流程1.填写申报表格:–根据上海市文明工地申报要求,填写准确、完整的申报表格。
–确保申报信息真实有效,如有虚假信息将被取消申报资格。
2.提交申报材料:–将申报表格及相关证明材料提交至上海市文明工地申报办公室。
–提交材料时,注意保留相关复印件作为备份。
3.审核评定:–上海市文明工地申报办公室将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评定。
–如发现不符合条件或有疑问的情况,将通知申报单位进行补充或说明。
4.结果公示:–审核评定完成后,上海市文明工地申报办公室将公示申报结果。
–申报成功的工地将获得文明工地的称号和相关荣誉。
总结•作为一名资深创作者,我们应关注并支持上海市文明工地申报活动。
•通过遵守申报条件和规定,我们可以推动施工行业的可持续发展,为城市建设做出贡献。
2023年上海市文明工地申报条件概述•2023年上海市将继续举行文明工地申报活动,以推动城市建设和施工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上海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暂行规定
上海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暂行规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1994.05.24•【字号】•【施行日期】1994.05.24•【效力等级】地方政府规章•【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建筑市场监管正文上海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暂行规定(一九九四年五月二十四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发布)第一条(目的)为了加强本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的管理,维护城市市容整洁和城市安全,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范围内各项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的管理。
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其他有关单位均应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主管部门及其职责)上海市建设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建委)是本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的主管机关。
市重大工程建设办公室负责全市重大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的管理工作。
区、县政府和浦东新区管委会是所辖区域内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的行政主管机关,区、县和浦东新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有关日常管理工作。
市政、水利、市容、环卫、公安、卫生、园林、环保等有关部门应按照各自职责,对建设工程文明施工进行监督、检查。
第四条(对建设单位的要求)在施工方案确定前,建设单位应会同设计、施工单位和市政、防汛、公用、邮电、电力及其他有关部门,对可能造成周围建筑物、构筑物、防汛设施、地下管线损坏或堵塞的建设工程工地,进行现场检查,并制定相应的技术措施,纳入施工组织设计,保证施工的安全进行。
第五条(对工地排水的要求)建设工程工地应严格按防汛要求,设置连续、通畅的排水设施和其他应急设施,防止泥浆、污水、废水外流或堵塞下水道和排水河道。
第六条(对施工单位的要求)施工单位在施工中应遵守下列规定:(一)完善技术和操作管理规程,确保防汛设施和地下管线的畅通、安全;(二)采取各种措施,降低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噪声;(三)利用各种防护设施,防止施工中产生的废弃物、杂物飘散;(四)运用其他有效方式,减少施工对市容、绿化和环境的不良影响。
第七条(对施工人员的要求)施工人员应按照工地文明施工的要求进行作业,并严格遵守下列规定:(一)施工中产生的泥浆和其他浑浊废弃物,未经沉淀不得排放;(二)施工中产生的各类垃圾应堆置在规定的地点,不得倒入河道和居民生活垃圾容器;(三)施工中不得随意抛掷建筑材料、残土、旧料和其他杂物。
上海市水务局关于印发《上海市水利专项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上海市水务局关于印发《上海市水利专项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水务局•【公布日期】2024.04.24•【字号】沪水务〔2024〕190号•【施行日期】2024.04.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利综合规定正文上海市水务局关于印发《上海市水利专项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沪水务〔2024〕190号各区水务局,各相关企业:为进一步规范水利专项项目管理工作,提高水利专项项目建设质量,结合本市实际,市水务局制定了《上海市水利专项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水务局2024年4月24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项目储备第三章前期审批第四章项目实施第五章设计变更第六章项目验收第七章项目监管第八章附则上海市水利专项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水利专项项目管理工作,提高水利专项项目建设工作质量,根据《上海市河道管理条例》《上海市防汛条例》《上海市水闸管理办法》《上海市海塘管理办法》《上海市河道整治工程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列入市水利专项计划实施的河道整治、圩区改造、水闸泵站改造、堤防维修、海塘达标及保滩等项目。
第三条水利专项项目实施遵循“规划先行、科学谋划;分级负责、统筹推进;规范管理、确保质效”的原则。
第四条上海市水务局是市水利专项项目的行业主管部门。
区水务局、各有关单位负责本辖区内水利专项项目组织实施和日常监督管理。
项目法人是水利专项项目责任主体。
第二章项目储备第五条市水务局负责项目储备的组织和指导工作,并建立市级项目储备库,市水利管理事务中心负责市级储备库日常管理工作;区水务局、各有关单位负责项目储备的谋划研究工作,并建立区级(单位)项目储备库。
第六条储备项目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财政资金支持方向;(二)符合本市总体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等规划要求;(三)符合市、区水利规划及相关专业规划;(四)有明确的项目目标、组织实施计划和科学合理的项目估算,经过充分的研究、论证,项目绩效明显,风险可控,实施条件成熟。
上海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
上海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2009年9月25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18号公布根据2010年10月30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48号公布的《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上海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的决定》进行修正)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加强本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维护城市环境整洁,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定义)本规定所称文明施工,是指在建设工程和建筑物、构筑物拆除等活动中,按照规定采取措施,保障施工现场作业环境、改善市容环境卫生和维护施工人员身体健康,并有效减少对周边环境影响的施工活动。
第三条(适用范围)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工程和建筑物、构筑物拆除等有关活动及其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规定.第四条(管理部门)市建设交通行政管理部门是本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的行政主管部门;市建筑市场管理机构负责本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本市各区(县)建设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所辖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的监督管理工作.本市其他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实施本规定.第五条(工程招标和发包要求)建设单位在建设工程和建筑物、构筑物拆除招标或者直接发包时,应当在招标文件或者承发包合同中明确设计、施工或者监理等单位有关文明施工的要求和措施.第六条(文明施工措施费)建设单位在编制工程概算、预算时,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定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并在招标文件或者工程承发包合同中,单独开列文明施工费用的项目清单.建设单位应当在办理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手续时,同时提供文明施工措施费用项目清单,并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向施工单位支付文明施工措施费。
施工单位应当将文明施工措施费专款专用。
市建设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会同市发展改革、财政等有关部门制定文明施工措施费的具体标准。
第七条(现场调查要求)建设工程设计文件确定前,建设单位应当组织设计单位和相关管线单位,对建设工程周边建筑物、构筑物和各类管线、设施进行现场调查,提出文明施工的具体技术措施和要求。
水利建设工程文明工地创建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附件1水利建设工程文明工地创建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为保障水利工程质量安全,提倡文明施工,营造和谐氛围,创建良好工程建设环境,根据《水利建设工程文明工地创建管理办法》(水精〔2014〕3号),制定本细则。
一、水利部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水利部文明办”)、建设与管理司负责文明工地创建工作,中国水利工程协会承担文明工地申报等具体工作。
二、文明工地申报工作采取网上申报与纸质材料报送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网上申报。
各申报单位登陆中国水利工程协会网站()“水利建设工程文明工地申报与管理系统”,按要求填写并上传申报资料。
需上传的具体材料如下:1.《水利建设工程文明工地申报表》;2.申报项目自评报告。
各申报单位根据《水利建设工程文明工地考核赋分标准》进行自评自评,形成自评报告。
自评报告中需要提供证明材料的,可附扫描、复印件或图片;3.反映创建各个方面活动的图片或视频等资料。
图片资料主要为展示各阶段、各种创建活动的照片约20张。
视频资料主要是通过图片(视频)、字幕、动画和解说等手段,以视频方式展示各阶段、各种创建活动,要求画面与配音相吻合,用普通话配音,音、字、画有机结合,并以DVD格式上传,限时6分钟。
(二)纸质材料。
各申报单位将《水利建设工程文明工地申报表》、申报项目自评报告和反映创建各个方面活动的图片资料装订成册(视频或动画资料可刻录成光盘)形成纸质材料上报。
三、文明工地的创建考核实行千分制。
根据《水利建设工程文明工地考核赋分标准》要求,申报项目需达到850分以上,且体制机制健全、质量管理到位、安全施工到位、环境和谐有序、文明风尚良好和创建措施有力等六个类别标准考核分数不低于该类别总分的80%。
1.县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对申报单位进行现场考核,形成推荐意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文明办与建管部门进行复核并提出推荐名单,经本单位文明委同意后向水利部推荐。
2.直属单位所属的工程项目,由直属单位文明办与建管部门进行考核,提出推荐名单,并经直属单位文明委同意后,向水利部推荐。
上海市水务局关于印发《上海市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水务实施方案》的通知
上海市水务局关于印发《上海市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水务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水务局•【公布日期】2024.08.13•【字号】沪水务〔2024〕350号•【施行日期】2024.08.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利其他规定正文上海市水务局关于印发《上海市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水务实施方案》的通知沪水务〔2024〕350号临港新片区管委会、各区水务局(海洋局),局属相关单位、局机关相关处室,城投集团、城投水务集团:《上海市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水务实施方案》已经2024年7月30日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
特此通知。
上海市水务局2024年8月13日上海市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水务实施方案为提升城市安全韧性,根据《本市关于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工作要求,以增大调蓄空间、提高蓄滞能力为目标,蓝绿灰管多措并举,落实水务各项工作,加强水务设施建设以及水务设施、海绵设施融合,助力加快建成具有世界影响力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
在海绵城市建设中,推进水务设施与海绵设施融合,统筹城市水资源利用和防灾减灾,统筹城市防洪和内涝治理,以缓解城市内涝为重点,兼顾削减雨水径流污染,提高雨水资源化利用水平,实现水安全韧性增强、水环境质量提升、水生态系统健康、水资源利用高效的目标。
到2025年底,完成水务“十四五”各项任务,助推本市建成区40%以上的面积达到海绵城市建设要求的目标。
到2030年底,完成水务“十五五”各项任务,助推本市建成区80%以上的面积达到海绵城市建设要求的目标。
二、重点任务(一)完善海绵城市规划技术体系1.强化规划管控(1)结合编制各层级国土空间规划,统筹布局雨水调蓄空间,在详细规划中明确各类地块雨水调蓄能力。
上海水务建设工程文明工地内业检查评分表综合管理
上海水务建设工程文明工地内业检查评分表综合管理摘要本文介绍了上海水务建设工程文明工地内业检查评分表综合管理的内容和流程。
针对现阶段建设工地存在的文明施工问题,建立了适合本地实际的检查评分表,并将得分作为考核建设单位文明施工水平的重要依据。
同时,为了加强工地文明施工的监管,文章还介绍了综合管理平台的建设,通过网络化的手段,实现了对文明施工的全方位监管。
简介近年来,上海市加快了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步伐,各类建设工程如雨后春笋般涌现。
然而,随着建筑工地的增多,工地管理也面临了一定的挑战。
工地内存在的噪声、污染等问题不仅影响周边居民的生活,还会给环境带来一定程度的破坏。
为了改善这种状况,上海市水务局出台了一系列的措施,其中之一是建设工地文明施工评分体系。
文明工地内业检查评分表为保障施工现场的环境卫生和施工秩序,规范工地内业管理行为,上海水务部门建立了一套文明工地内业检查评分表。
其中,涵盖了工地绿化、安全文明、卫生环保等方面的要点,每个检查项配有详细的评分标准。
通过评分表的使用,使得工地内业管理人员能够更加清晰地了解到自身工作的不足之处,及时采取措施改进;同时,也可以实现工地文明施工水平的量化评价,从而孕育出更多良性竞争,并促进建设单位的文明施工。
评分表综合管理为了更好地管理文明工地内业评分表,上海市水务局开发了文明工地评分表综合管理平台。
该平台汇集上百家建设单位和工地信息,实现了对文明施工的全方位监管。
在使用时,工地管理人员可以在系统中录入详细的工地信息,相应的检查人员就可以通过网络远程访问到这些信息。
通过综合管理平台,所有工地的检查状况和评分都会被记录下来。
当一个工地得分较低时,系统会自动提醒工作人员,通知其及时修缮不足之处。
而当工地连续多次得分较低时,相关工作人员会收到一个上级通知,需要紧急采取措施改善情况。
这样,就有效地保障了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
文明工地内业评分表综合管理平台的建设,旨在保障建设单位文明施工水平和施工现场的环境卫生。
关于印发《上海市文明工地(重大工程、土建装饰安装专业)管理块初评实施细则》(2008版)的通知
沪建安质监[2008]第050号关于印发《上海市文明工地(重大工程、土建装饰安装专业)管理块初评实施细则》(2008版)的通知本市有关局(集团、总公司),外省市驻沪办建管处,区、县(专业)安监站,管理大口组长单位:根据上海市建设和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文明工地(场站)管理规定》的通知”(沪建建【2003】第89号)精神,上海市文明工地土建、装饰、安装专业工程管理块(第二管理块)和重大工程管理块根据市级文明工地创建实际情况,结合当前各项新的工作要求和相关规定,现将修订后的《上海市文明工地(土建装饰安装工程、重大工程)管理块初评实施细则》(2008版)印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本文从2008年6月1日起施行。
市安质监总站“关于调整《上海市文明工地土建装饰安装专业工程管理块初评实施细则》部分内容的通知”(沪建安质监(2006)第090号)的文件,同时废止。
附件一:《上海市文明工地(重大工程、土建装饰安装专业)管理块初评实施细则》(2008版)附件二:上海市文明工地(重大工程、土建装饰安装专业工程)检查表附件三:上海市文明工地(重大工程、土建装饰安装专业工程)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检查表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二○○八年五月二十一日附件一:《上海市文明工地(重大工程、土建装饰安装工程)管理块初评实施细则》(2008版)一、目的依据为加强和规范本市土建、装饰、安装工程和重大工程文明工地管理,根据市建委“关于印发《上海市文明工地(场站)管理规定》的通知”(沪建建【2003】第89号),结合本市土建、装饰、安装工程和重大工程施工特点,制定本实施细则。
二、适用范围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本市范围内市、区、县(专业)安质监站监督管理的建设工程(道路、管线工程除外)市文明工地的管理工作。
三、管理机构上海市土建、装饰、安装工程、重大工程文明工地初评委员会由市建设交通委相关部门(市建管办、市重大办)、有关沪办建管处、市安质监总站、有关集团总公司、行业协会等单位的负责人组成。
上海市水务局关于印发《上海市水务建设工程文明工地创建管理办法》的通知
沪水务〔2017〕853 号上海市水务局关于印发《上海市水务建设工程文明工地创建管理办法》的通知各有关单位:《上海市水务建设工程文明工地创建管理办法》已经2017年6月29日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水务局2017年7月10日上海市水务局办公室2017 年7 月10 日印发上海市水务建设工程文明工地创建管理办法一、目的依据为进一步加强本市水务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推进水务建设工程文明工地创建活动,规范水务建设工程文明工地评选工作,根据水利部《水利建设工程文明工地创建管理办法》和上海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等规定,结合本市水务建设工程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使用本市建设财力项目、财政预算类资金的水务建设工程文明工地创建活动和检查评选工作,其他水务建设工程可参照执行。
三、管理机构上海市水务局精神文明委员会(以下简称局文明委)领导本市水务建设工程文明工地创建管理工作;市水务局建设管理处、宣传处、防汛处(安全监督处)、工会、市水务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中心站等相关部门(单位)组成文明工地创建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工作小组),负责文明工地创建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检查评审等日常工作。
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建设管理处。
各区水行政主管部门按本办法规定负责市水务建设工程文明工地创建评审相关配合工作。
相关行业协会应当发挥行业诚信自律的监管作用,促进文明工地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
四、创建要求本市水务建设工程参建各方应自觉按照上海市《文明施工规范》(DGJ08-2102-2012)组织施工。
市区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大对本市水务建设工程文明施工活动的监督管理,确保文明施工措施有效落实。
本市水务建设工程文明工地创建活动应当建立由项目法人(或建设单位,下同)统一领导,工程建设参建方各司其职的工作体系。
项目法人应当在工程招标文件和工程承发包合同中明确要求,组织施工、监理等单位结合工程建设实际制定创建活动工作计划,加强工程建设全过程的监督和指导。
上海市水务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城市更新水务海洋实施方案(2024-2025年)》的通知
上海市水务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城市更新水务海洋实施方案(2024-2025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水务局•【公布日期】2024.08.07•【字号】沪水务〔2024〕337号•【施行日期】2024.08.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利其他规定正文上海市水务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城市更新水务海洋实施方案(2024-2025年)》的通知沪水务〔2024〕337号临港新片区管委会、各区水务局(海洋局),局属相关单位、局机关相关处室,城投集团、城投水务集团: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城市更新的决策部署,有序推进城市更新水务海洋工作,我局组织编制了《上海市城市更新水务海洋实施案(2024-2025年)》。
现予以印发,请各单位、部门按分工推进工作。
特此通知。
上海市水务局2024年8月7日上海市城市更新水务海洋实施方案(2024-2025年)为落实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上海市城市更新行动方案(2023-2025年)》任务要求,有序推进城市更新水务海洋相关工作,助力城市高质量发展,结合2035年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和《上海市水系统治理“十四五”规划》有关部署,制定本实施方案[1]。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践行“人民城市”重要理念,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城市更新的建设要求,以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实现高效能治理为目标导向,以发展新质生产力为重要驱动,统筹实施城市更新水务设施建设,落实水务海洋行业各项工作,助力加快建成具有世界影响力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
以人为本,民生为先。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将服务和保障民生作为根本出发点,着力补齐现有短板,进一步提高防汛安全保障能力、提升饮用水品质、改善水环境质量,不断提升水务设施高品质服务水平。
规划引领,分类施策。
发挥规划引领约束作用,聚焦重点区域,满足城市更新需求,统筹各类水务规划的落实。
上海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标准方案
上海市建设匸程文明施工标准上海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标准1•总则1.1. 为加强本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维护城市和社会良好环境,按照“文明、环保、便民"的原则,依据《上海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标准。
lo 2。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凡对建(构)筑物实施新建、改建、扩建、修缮、涂刷、淸洗和拆除施匸活动,以及对道路交通、园林绿化、管线、水利和港口码头等实施新建、改建、维修和养护等施工活动,应当执行本标准。
1. 3。
本标准涉及的卫生防疫、食堂卫生等许可,应符合国家和本市的相关规定.涉及安全的防护性构架、电气设施、机械设备和脚手架等设施的搭设、安装及其用材,应符合国家和本市相关规定、标准和规范。
1。
4.本标准实行重点区域和•般区域差别化管理,重点区域范围由市建设交通委报市政府批准后公布。
lo 5。
市建设交通委定期公布目录,淘汰不符合文明施工标准的设备设施、技术和工艺。
鼓励企业结合文明施丄要求,对设备设施、技术和I:艺实施改造和创新,不断提高文明施1:水平。
lo 6。
施工现场内外文字书写均应符合现行的国家语言文字规范.I- 7。
因故中止施工的工地应依照本标准执行。
2. 术语与定义2.1。
修缮工程.指对建(构)筑物内外实施维修、装修和装饰。
2.2。
涂刷匚程。
指采用涂料、油漆等液态性建材对建(构)筑物外衣面实施涂刷。
2。
3.道路交通工程。
指市区道路(含人行道)、城郊公路、省际公路、高速公路、高架道路、桥梁、高架轻轨、轻轨地铁、铁路等工程。
2.4。
淸洗匚程.指采用清洗液体对建(构)筑物外衣面尘埃、污染物实施冲刷淸洗。
2。
5.园林绿化工程。
指公园、绿地、林园建设,以及花卉造景、道路隔离带绿化种植、行道树种植及修剪<■2。
6。
管线匸程。
指给水管、雨水管、污水管、煤气管、天然气管、输油管、电缆管、光缆管、电信管、电讯管等的排管,以及架空线架设和架空线落地施工。
2。
7。
水利工程。
指江、河、海堤的建筑、加個或加高,防汛水闸建筑、加固或维修,水利枢纽工程-2。
上海市水务局关于印发2024年上海市水务监督工作要点的通知
上海市水务局关于印发2024年上海市水务监督工作要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水务局•【公布日期】2024.05.06•【字号】沪水务〔2024〕204号•【施行日期】2024.05.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利综合规定正文上海市水务局关于印发2024年上海市水务监督工作要点的通知沪水务〔2024〕204号各区水务局,局属相关单位、局机关相关处室: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全国水利工作会议精神,强化本市水务行业监督管理,充分发挥水务监督效能,我局制定《2024年上海市水务监督工作要点》,请各单位、部门遵照执行,并按照年度工作要点制定工作计划,严格按照计划事项开展工作,各区需结合实际制定年度督查检查任务计划,并报我局备案。
特此通知。
上海市水务局2024年5月6日附件12024年上海市水务监督工作要点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按照水利部、市委、市政府年度相关工作的决策部署,聚焦水务行业重点任务和重点领域,紧盯短板弱项和风险隐患,着力提升本市水务监督效能,制定2024年度工作要点。
一、主要监督事项(一)水环境监督检查1.重点事项专项监督检查跟踪督办市委市政府领导关于河湖管理保护工作批示指示的推进落实情况;监督检查新一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的涉水问题和2023年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2024年上海市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的涉水问题整改工作的开展情况。
(综合督导处、市水利管理事务中心、市排水管理事务中心、市水务局执法总队等牵头落实)2.截污控污综合整治情况监督检查监督检查各区重点问题区域雨污混接普查及整治工作,排水用户外部核查及整治工作等推进情况;飞行检测本市城镇污水处理厂进出水水质、污泥泥质、厂界大气污染物控制、厂界噪声控制情况。
(综合督导处、市排水管理事务中心、市水利管理事务中心、市水务局执法总队牵头落实)3.河湖岸线及河湖面积管控情况监督检查监督检查各区河湖遥感图斑疑似问题复核整改工作;监督检查各区河湖“清四乱”工作开展情况;监督检查河湖面积管控及违法填河整改情况;对2023年以来已批复的填堵河道行政许可开展批后监管,抽查复核相关区承办批复的“填堵河道的审批”批后监管情况;对在建涉河建设项目进行专项检查,重点检查未批先建、违规审批、不按审批要求实施、影响防洪安全等问题。
上海市水务局关于修订《上海市水务建设工程文明工地检查评分表》的通知
上海市水务局关于修订《上海市水务建设工程文明工地检查评分表》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水务局•【公布日期】2020.06.24•【字号】沪水务〔2020〕409号•【施行日期】2020.06.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利综合规定正文上海市水务局关于修订《上海市水务建设工程文明工地检查评分表》的通知沪水务〔2020〕409号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加强水务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我局对《上海市水务建设工程文明工地检查评分表》进行修订,经2020年6月11日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予印发。
其作为2017年7月10日我局印发的《上海市水务建设工程文明工地创建管理办法》(沪水务〔2017〕853号)附件之一,请遵照执行。
《上海市水务建设工程文明工地创建管理办法》(沪水务〔2017〕853号)及其附件1《上海市水务建设工程文明工地创建申报表》和附件2《上海市水务建设工程文明工地检查申请表》继续有效,原附件3《上海市水务建设工程文明工地检查评分汇总表》和附件4《上海市水务建设工程文明工地检查评分表》同时废止。
特此通知。
上海市水务局2020年6月24日附件上海市水务建设工程文明工地检查评分表(综合管理内业)工地名称:检查人:年月日上海市水务建设工程文明工地检查评分表(综合管理现场)工地名称:检查人:年月日上海市水务建设工程文明工地检查评分表(安全管理内业)工地名称:检查人:年月日上海市水务建设工程文明工地检查评分表(安全管理现场)工地名称:检查人:年月日上海市水务建设工程文明工地检查评分表(质量管理内业)工地名称:检查人:年月日上海市水务建设工程文明工地检查评分表(质量管理现场)工地名称:检查人:年月日上海市水务建设工程文明工地检查评分表(宣传教育)。
上海市水务局关于印发《上海市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制度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等文件的通知
上海市水务局关于印发《上海市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制度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等文件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上海市水务局
•【公布日期】2024.06.07
•【字号】沪水务〔2024〕257号
•【施行日期】2024.06.07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水利其他规定
正文
上海市水务局关于印发《上海市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制度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等文件的通知
沪水务〔2024〕257号
临港新片区管委会、各区水务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22〕2号)精神,进一步落实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制度,我局制定了《上海市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制度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上海市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论证报告编制导则》《上海市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技术评审要点》,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自印发之日起,上述文件适用范围内的水工程,除已开工的项目外,均须按要求办理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行政许可。
特此通知。
附件:1.上海市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制度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
2.上海市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论证报告编制导则
3.上海市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技术评审要点
上海市水务局
2024年6月7日。
上海市水务局关于印发《上海市水利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清单》等3个文件的通知
上海市水务局关于印发《上海市水利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清单》等3个文件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上海市水务局
•【公布日期】2017.06.16
•【字号】沪水务〔2017〕738号
•【施行日期】2017.06.16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水利综合规定
正文
市水务局关于印发《上海市水利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
施项目清单》等3个文件的通知
沪水务〔2017〕738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上海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第18号令和第48号令),为更好的适应本市水利工程施工实际情况,我局有关部门组织修订的《上海市水利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清单》、《上海市水利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范围清单》和《上海市水利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率表》,已经2017年6月6日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水务局2017年6月16日。
水务工程施工单位管理制度
水务工程施工单位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水务工程施工单位的管理,提高水务工程施工单位的综合素质和施工品质,保障水务工程施工单位的合法权益,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我单位的所有水务工程施工单位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水务工程施工单位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政策,履行社会责任,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第四条水务工程施工单位应当遵守商业信誉,勇于创新,积极进取,努力提高施工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提高企业综合素质和竞争力。
第五条水务工程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合同要求,严格履行合同义务,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维护客户利益,维护企业形象。
第六条水务工程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安全生产体系、环境保护体系,确保每一项工程开工前制定质量计划、安全计划和环境保护措施,并监督实施,确保实施过程中能够按计划有序进行。
第七条水务工程施工单位应当指定专人负责管理与监督施工工作,确保施工按照项目管理计划和合同规定进行,达到预期效果。
第八条水务工程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员工队伍和技术队伍,确保员工的持续培训和技能提升,提高工作绩效和质量。
第九条水务工程施工单位应当积极开展技术创新和研发工作,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推动企业可持续发展。
第十条水务工程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信息化管理体系,提高企业管理效率和决策水平,提高资源利用率和效益。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十一条水务工程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组织机构,明确岗位职责和权限,建立科学的管理体制和运作机制。
第十二条水务工程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领导班子和决策机制,确保企业管理决策科学合理,高效便捷。
第十三条水务工程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各级工会组织和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保障员工合法权益,维护工人权益和社会稳定。
第十四条水务工程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业务部门、职能部门和管理部门,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权限,建立协调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
第十五条水务工程施工单位应当加强内部沟通和协调,建立健全信息传递和反馈机制,保证各部门之间的信息不断畅通。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上海市水务局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文件沪水务文明委〔2011〕2号上海市水务建设工程文明工地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依据)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上海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以下简称《管理规定》),切实减少施工活动对城市交通、市容市貌和市民生活的影响,维护城市环境整洁,促进和规范本市务建设工程文明施工和文明工地创建活动,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本市范围内水务建设工程文明工地的创建与管理工作。
第三条(管理原则)水务建设工程文明工地,是指在建的水利、供水、排水工程项目(标段)在施工活动中,工程安全、质量合格、文明施工符合《上海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标准})(以下简称《标准》)的工地.本市水务建设工程都应自觉按照《管理规定》进行施工活动,积极开展文明工地创建活动;违反《管理规定》、未开展文明工地创建活动的,按《管理规定》有关条款予以查处查处记录作为工程参建方今后诚信考核、资质晋升和招投标入围的参考条件。
第四条(管理机构)上海市水务局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以下简称局文明委)领导本市水务建设工程的文明工地的创建与管理工作局建设管理处、宣传处、监察室、防汛和安全监督处、工会、上海市水利(务)质(安)监站等相关单位组成文明工地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文明工地创建工作的组织协调、检查考评等日常管理工作。
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建设管理处。
第二章参建单位职责第五条(建设单位职责)建设单位(含代建单位)应在招标文件或工程承发包合同中明确工程项目(标段)创建文明工地要求和施工、监理单位职责,确定实施方案和奖惩措施,落实专人负责和专项经费,开展日常指导和督促检查,提出推荐意见。
对取得局文明工地以上荣誉称号的应予以积极鼓励,对未取得文明工地荣誉称号的应按合同约定予以处理.第六条(施工单位)施工单位(含分包单位)应按照合同约定和投标承诺,积极开展文明工地创建活动。
根据《标准》,结合工程特点,制定创建计划,落实具体措施,做到专款专用,规范施工环境和施工活动,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确保文明工地的实际效果。
第七条(监理单位)监理单位应积极参与、主动配合文明工地创建活动。
按照《标准》,督促和协助施工单位制定和落实各项具体措施,参与建设和施工单位的日常监督检查,提出意见和建议,促进文明工地创建活动的有效开展。
第三章申报和推荐第八条(申报规模)申报上海市水务建设工程文明工地的规模为:(一)河道、堤防、滩涂圈围、道路管线等线状工程,中心城区(包括城镇化地区)150万元(合同价)以上、工期三个月以上;其他区域500万元(合同价)以上、工期半年以上。
(二)水闸、泵站、水厂等点状工程,500万元(合同价)以上、工期半年以上。
第九条(申报程序)施工单位在开工后一个月内(工期不满半年的在开工后半个月内)应按要求填写《上海市水务建设工程文明工地申报表》(附表一),建设、监理单位或行业管理部门提出推荐意见报局建设管理处。
申报市级(含市重大办)文明工地的应予注明。
第十条(基本要求)申报上海市水务建设工程文明工地的应符合下列要求:(一)已办理报建(监)、施工许可(开工令)等手续,纳入水务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监管;(二)文明施工措施和文明施工措施费已落实,并有专职文明施工管理人员;(三)工地现场醒目处悬挂“本工地创建上海市水务建设工程文明工地”社会监督告示牌;(四)施工现场达到质量保证体系、安全生产保证体系要求,按规定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工地”建设;(五)落实工地党建工作和与当地社区联建工作;(六)维护农民工权益并已按规定办理农民工综合保险;(七)工程建设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行为。
第四章检查和评审第十一条(创建内容)上海市水务建设工程文明工地创建活动主要内容包括:综合管理、安全管理、质量管理、宣传教育、环境保护、卫生防疫六方面,分为工地现场和内业资料二部分。
(一) 工地现场:施工名牌、围档(路栏)、办公(生活)区和施工区域等的设置符合《上海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标准》(沪建交【2010】1032号);(二) 内页资料:组织机构(网络)、规章制度(质量安全保证体系)、检查(活动)记录、登记台账(人员设备)、证件备案(人员设备材料及卫生许可)等资料收集整理规范,并能客观反映实际情况。
第十二条(检查方式)上海市水务建设工程文明工地创建活动检查采用专项检查、日常检查和随机抽查相结合,同时接受社会监督。
专项检查。
由局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检查时,施工单位应以多媒体形式介绍创建情况,建设、监理单位进行补充,并回答有关事项的提问。
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结合查看的工地现场和内页资料情况对照有关标准进行评分。
(二) 日常检查、随机抽查。
由局文明委或有关职能部门结合工作情况组织实施。
(三) 社会监督。
对公众举报、投诉或媒体曝光的情况予以核查。
第十三条(检查评分)上海市水务建设工程文明工地创建活动检查实行评分制,有工地现场、内业资料二部分组成,各为100分,80分以上(含80分)为合格。
评分原则上以专项检查情况为基准,结合日常检查抽查等情况进行打分。
第十四条(有关纪律)(一) 检查人员应自觉遵守廉洁自律规定,无特殊情况不得影响工地正常施工;(二) 被检查工地不得在工作时间内停工待查,不得违反有关廉政规定。
第十五条(禁评范围)当年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工地,取消评审咨格:(一)发生1人死亡、3人重伤或50万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质量安全事故;(二)因管理不当发生有社会影响事件的,如火灾、管线事故、拖欠工资、刑事案件、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病流行性疫病等;(三)受到水务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行政处罚的;(四)因施工严重扰民或破坏环境受到举报投诉、媒体曝光并经查实的;(五)未按要求进行“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认证”或“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建设的;(六)其他违反相关规定的情形。
第十六条(评审公示)考评组根据专项检查、日常检查、随机抽查结果和申报工地平时管理情况,在年终召开专题评审会议,确定年度上海市水务建设工程文明工地建议名单,并在水务网上进行为期十五天的公示。
第五章审核和表彰第十七条(审核表彰)上海市水务建设工程文明工地建议名单,经局文明委审核同意后授予“上海市水务建设工程文明工地”荣誉称号,并正式行文表彰对外公布.第六章附则第十八条上海市水务建设工程文明工地每年度评选一次。
第十九条本实施细则由局文明委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本实施细则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原《上海市水务工程文明工地管理与评选实施办法》(沪水务文明委【2004】07号)同时废止。
附:1.《上海市水务建设工程文明工地申报表》2.《上海市水务建设工程文明工地现场(内页)检查评分表》上海市水务局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二0一一年四月十二日主题词:申报文明单位请示工程名称上海市水务局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2011年4月12日印发建设地点建设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开工日期计划竣工日期工程建设规模、内容及标准工程主要工程量是否申报市级或工程造价万元重大办文明工地主要参建单位(全称)单位资质等级项目负责人电话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另附页)施工单位创建计划项目经理(签名):(单位盖章)年月日监理单位意见总监理工程师(签名):(单位盖章)年月日建设单位意见项目负责人(签名):(单位盖章)年月日上海市水务建设工程文明工地申报表上海市水务建设工程文明工地内页检查评分表(综合管理)年月日序号评分内容应得分(20)扣分实得分备注1 管理组织机构(网路)齐全、相应的岗位责任制及管理制度齐全 22 有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的安全、文明施工、治安综合治理责任协议、廉政协议 13 外来务工人员登记名册和职工进出工地登记齐全,“四证”齐全,并按相关规定办理保险 34 施工许可资料及管线保护资料齐全 25 施工组织设计中应有施工现场总平面图;临时设施搭设方案、验收手续齐全 2 6工程施工相关手续(掘路执照、占掘路施工交通安全意见书、占路许可证、河道港监意见书以及管线保护资料、河道临时使用许可证、临时排水许可证等)齐全,下井下池有监护记录3 7 有控制扬尘、防止污染等措施,有渣土运输和夜间施工资料 18 通过“标化工地”和“环保便民工地” 59 投诉处理与回访有责任制、处理台账及流程,管理机构(网络)齐全 1工程名称:检查人:上海市水务建设工程文明工地现场检查评分表(综合管理)年月日序号评分内容应得分(20)扣分实得分备注1场地挂牌及人员管理施工名牌和施工告示牌制作标准,内容齐全,位置合理且醒目办公区挂放“九图二牌”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佩戴安全帽和工作卡322 围挡和大门统一、连续、稳固、整洁、美观敏感点区域围挡增高降噪大门设置符合标准,有门卫制度和门卫人员33 排水系统场外排水系统符合标准,日常养护及时,排水畅通场内设置排水沟(管)网;点、块状施工现场设三级沉淀池防汛防台设施、物质落实34 交通系统主要施工道路经硬化道路平整畅通,按交通组织方案设置警示和引导标志标识交通重点区域有防范措施和执勤人员按要求采用覆平法或覆罩法施工方式施工未影响周边道路交通5 交通组织混乱扣15分5 材料管理建筑材料、构配件应按总平面布局堆放机具设备摆放整齐,施工现场工完场清436 综合治理建立治安保卫制度,责任落实到人无重大盗窃及违法事件发生相关配合工程(管道或管线搬迁等)文明施工责任明确并落实2工程名称:检查人:上海市水务建设工程文明工地内页检查评分表(综合管理)年月日序号评分内容应得分(25)扣分实得分备注1 组织机构(网路)齐全、相应的岗位责任制及管理制度齐全2 2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单列,使用有计划,有支付申请,并经监理确认,做到专款专用,相关台账齐全443 安保体系完善,并以通过认证 44 特种作业人员施工机械登记备案等相关资料齐全 55 防汛防台、深基坑作业、动火等各类预案齐全 36 消防器材、临时用电、施工机械等检查记录齐全 57 动火审批制度和审批手续齐全 2工程名称:检查人:上海市水务建设工程文明工地现场检查评分表(综合管理)年月日5序号评分内容应得分(20)扣分实得分备注1 人员管理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水上作业、井下作业等人员防护用具配备齐全无伤亡责任事故4发生伤亡专人事故一票否诀2 消防及防爆易燃易爆场所、办公及生活区等应配备消防设施,消防器材保持有效易燃易爆场所有禁火,无烟蒂办公及生活区消防通道及疏散标志符合要求动火作业应符合要求船舶应设置防雷设置,应有防火消防器材危险品进库存放,并有专人管理4 无消防设施扣10分3 用电管理现场施工用电线路设置、电器、电箱设备符合要求生活及办公区域用的规范,无乱拉电线及使用违规电器现象464 设施安全各类脚手架(含排架)搭设、基坑支护符合规范要求人员上下安全通道符合要求现场临边洞口防护措施应安全可靠各类机械设备完好,安全装置齐全可靠45 管线安全管线、顶管(非开挖)等符合安全要求管线保护措施落实、可靠4工程名称:检查人:上海市水务建设工程文明工地现场检查评分表(质量管理)年月日7序号评分内容应得分(15)扣分实得分备注1 按图施工,严格执行强制性标准 32 施工工艺符合要求3 施工质量不合格扣15分3 有合格的检测、计量、试验设备和设施,按规定设置标养室 34 质量管理体系完善,质量受控 35 工程变更手续齐全,符合要求 3工程名称:检查人:8上海市水务建设工程文明工地内页检查评分表(质量管理)年月日序号评分内容应得分(25)扣分实得分备注1 管理机构图(网络)齐全、相应的岗位责任制及管理制度齐全,管理措施到位 62 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及专项施工方案审批手续齐全 6 3原材料、成品、半成品质量控制资料齐全;工程设备出厂检验、进场验收手续完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