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范煤矿采掘接续紧张暂行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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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治煤矿采掘接续紧张实施措施方案

防治煤矿采掘接续紧张实施措施方案

防范煤矿采掘接续紧张实施措施为有效管控煤矿采掘接续紧张引发重特大事故风险,按照《防范煤矿采掘接续紧张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根据《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和《煤矿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制定本措施。

一、采掘接续紧张认定采掘接续紧张严格按照《暂行办法》明确的情形和要求进行认定。

二、防范措施(一)加大《暂行办法》宣贯力度。

利用各种宣传载体,组织开展《暂行办法》的宣传工作。

《暂行办法》涉及煤矿地测、采掘、“一通三防”和防治水等部门工作,督促煤矿企业加强组织协调和分工合作,切实落实《暂行办法》的相关要求,防范采掘接续紧张引发煤矿事故(二)要求煤矿企业建立健全完善“三量”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分工和管理要求,编制矿井生产和灾害治理规划、年度计划,统筹采掘工程、灾害治理工程安排。

一是要求煤矿企定期计算分析矿井“三量”“四量”,确保矿井灾害治理和采掘平衡,通过绘制和填报相应的图、表、台帐及文字说明,及时掌握和分析生产准备程度与采掘关系;至少每季度形成期末“三量”“四量”动态报表,并根据采掘接续变化,定期(每年不得少于1次)对三量的动态变化进行统计和分析,形成分析报告,编制或修订不少于24个月的采掘工作面接续图表,算出最短的“三量”可采期。

二是要求煤矿企业复工复产前必须制定相应的灾害治理和采掘调整计划方案,要科学合理编制生产接续计划,并经专家审查,保证回采工作面正常接续、均衡稳定生产,“三个煤量”及安全煤量符合规定,力争做到精排1年、细排3年、规划5年。

(三)矿井发现“三量”可采期未达到规定要求的,应当主动降低产量,制定相应的灾害治理和采掘调整计划方案。

矿井可根据采掘接续紧张的严重程度,相应调减计划产量,或减少同时作业的采煤工作面个数,并形成正式文件或纪要,报区安监局。

工作面回采结束后无接续工作面的,应当确定停采期。

(四)煤矿企业应当加强灾害治理和采掘平衡管理工作,发现所属矿井采掘接续紧张或接到矿井采掘接续紧张的报告并验证确认后,应当按照“三量”平衡管理要求,以正式文件或纪要形式重新调整下达产量考核指标和相对应的经营考核指标。

关于强化煤矿采掘接续紧张管控工作的若干措施

关于强化煤矿采掘接续紧张管控工作的若干措施

关于强化煤矿采掘接续紧张管控工作的若干
措施
为了提高煤矿的采掘接续管理水平,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减少事故率,我们需要采取以下若干措施:
一、加强工作标准的制定与宣传
为了保障煤矿采掘接续运行的安全,我们需要制定一套完善的操作标准,并且在生产过程中加强对工作标准的宣传和培训。

这样能够提高工人的安全生产意识,有效地降低操作风险,压缩安全事故的发生概率。

二、严格执行工作指导书
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已经通过相关部门制定完成并下发,我们需要认真执行,按照规定的程序严格执行工作指导书。

在执行过程中,需要时刻关注操作人员的状态,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三、加强安全教育,提高操作人员的安全意识
煤矿采掘接续环节存在一定的安全风险,为了有效预防事故的发生,我们需要对工人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他们的安全防范意识并加强安全操作技能的培训。

教育应该注重日常操作行为和问题的培训,增强工人的安全意识,从而减少意外事故的发生。

四、采用安全先进设备
在进行煤矿采掘接续操作时,合理采取安全防范措施,例如使用先进的设备和技术,确保采掘过程中的安全。

同时,需要定期检查设备的安全性和可靠性,并逐步采用信息化技术、智能化设备等先进装备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总之,加强煤矿采掘接续紧张管控工作,是保障工人安全的一项基本任务。

通过加强工作标准与宣传、严格执行工作指导书、加强安全教育、采用安全先进设备等措施,我们可以有效地降低操作风险,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为煤矿安全生产创造更加安全稳定的环境。

防范煤矿采掘接续紧张暂行办法

防范煤矿采掘接续紧张暂行办法

防范煤矿采掘接续紧张暂行办法为有效管控煤矿采掘接续紧张引发重特大事故风险,2018年9月,国家煤矿安监局印发了《防范煤矿采掘接续紧张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暂行办法》共分为9条,明确了采掘接续紧张的9种情形,并作为煤矿重大隐患进行监管。

《暂行办法》是在原煤炭工业部颁发的《关于矿井和露天矿开拓煤量、准备煤量和回采煤量划分范围、计算方法及矿井巷道划分范围的规定》的基础上,充分考虑煤矿灾害防治工程等因素,修改“三量”的定义和计算方法,并根据不同灾害条件细化“三量”可采期规定,新的“三量”规定能更好地反映矿井采掘平衡关系。

《暂行办法》的出台树立了煤矿采掘平衡超前管理理念,明确煤矿应当按照新的“三量”计算方法和可采期规定进行采掘平衡管理,应当根据采掘接续紧张的严重程度,调减相应计划产量或减少同时作业的采煤工作面个数。

《暂行办法》对煤矿企业采掘管理制度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特别是明确煤矿上级公司的监督管理职责,煤矿上级公司应当按照“三量”平衡管理要求,下达产量考核指标和相对应的经营考核指标。

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应当对煤矿企业和煤矿的违规行为进行处罚和问责。

《暂行办法》自2018年11月1日起施行。

1、开拓煤量①开拓煤量:指在井田范围内,被已开掘了的开拓巷道所圈定的可采储量,其中不包括各种损失煤量。

Zk=( Zkg-Pk)×c式中:Zk——开拓煤量,t ;Zkg——开拓部分的工业储量,t;Pk——地质损失及开拓煤量可采期限内不能开采的损失煤量,t;c——采区回采率,%。

②可采期:Tk= Zk/A≥3~5年2、准备煤量:①准备煤量:指在开拓煤量范围内,被已开掘了的准备巷道(采区上山、主要运输大巷、主要回风平巷等)所圈定的可采储量。

Zzk=( Zzkg-Pzk)×c式中:Zzk——准备煤量,t ;Zzkg——已准备完毕的采区的工业储量,t;Pzk——采区内的损失煤量(如采区内的断层、河流、建筑物等煤柱,水区和火区内积压煤量),t。

煤矿三量管理规定

煤矿三量管理规定

煤矿“三量”管理制度为全面学习贯彻落实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印发<防范煤矿采掘接续紧张暂行办法>的通知煤安监技装〔2018〕23号文件精神,保证矿井采掘计划接续正常和煤矿的安全生产,实现矿山的可持续发展,特制订煤矿三量管理制度:一、三量管理领导机构设置组长:矿长副组长:总工程师成员:各安全生产副总、调度室、机械化科、生产技术科、规划科、总工办、地质测量科等部门负责人及相关专业技术人员下设三量管理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地质测量科主任:科长二、三量管理职责的划分矿长是三量管理的第一责任人;总工程师具体负责三量管理的技术管理工作,监督指导矿井三量管理的日常工作,同时负责矿井三量图纸、报表的审批工作.地质测量科科长负责协助总工程师开展日常三量的技术管理工作,监督指导三量图纸、报表的编制工作.地质测量科是矿井三量的管理部门,具体负责矿井三个煤量图纸、报表的计算和上报工作,对在矿井生产中发现“三量”可采期未达到规定要求的,及时向总工程师报告并协助相关生产科室调整采掘计划,确保矿井三量可采期符合国家规定.一矿各级领导对合理开采煤炭资源,提高资源回采率和保证矿井各类回采率指标达到计划要求负责.负责决策矿井各煤层开采的配比、支架选型,负责追究由个人或单位原因造成的重大的煤炭资源损失人员的责任.二总工办必须对矿井、水平、采区、工作面开采设计的先进性和合理性负责,设计回采率必须达到国家规定标准,积极推进无煤柱开采等新技术,合理留设各种煤柱;编制或修订不少于24个月的采掘工作面接续;监督井巷工程按设计施工,若因设计不合理造成的损失,由设计部门负责.三规划发展科人员应了解生产现场情况,按采煤工作面设计、地质说明书合理制定采、掘计划指标,确保采、掘计划的制定符合现场生产实际.四机械化科人员要合理分析现场资源回收与安全的关系,督促区队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努力提高资源回采率,要加强工作面验收,合理分配煤量;配备与煤层厚度相匹配的架型,研究提高支架加大采高的可能性,为合理开采和多回收煤炭资源创造条件;对采煤工作面加强技术管理,尽可能提高资源回采率.检查各采煤区队回采率完成情况,对出现丢煤的单位督促其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达到提高回采率的要求.五生产技术科根据矿井接续安排合理调整掘进施工,确保矿井不出现集中施工或突击施工的现象,严格要求掘进单位按设计位置和层位施工,并对掘进单位施工巷道是否严格按设计位置和层位施工负责.六地质测量科是煤炭资源、“三量”管理的主管监督部门,负责全矿回采率的测算和考核,对提高回采率或丢煤的单位和个人提出奖、罚意见.提供可靠的地质资料,因工作失误造成的不合理损失,由地质测量科负责.“三量”管理人员必须做到以下几点:1、参加审查采区设计及采掘作业规程,编制和审查年季、月度生产计划及回采率计划,以便掌握矿井生产情况,对生产部门进行业务监督.2、在生产阶段,做好三量平衡工作,及时掌握和检查矿井的采掘关系,根据防范煤矿采掘接续紧张暂行办法煤安监技装〔2018〕23号规定要求,开拓煤量、准备煤量和回采煤量分布不低于3年、12月、5个月.对设计、巷道布置、采煤方法、煤柱的留设、煤层配采、工作面、采区损失率指标等多方面进行详细了解,对于违反规定的设计,提出改进意见.3、在回采阶段,应经常深入现场,对分层厚度、采高、煤柱的回收、顶底煤厚度等,进行调查和丈量.如发现不符合规程要求或即将丢煤的现象,及时发放“预防丢煤通知书”限期要求整改并进行复查,减少厚度损失.4、采煤工作面结束前,应参加矿组织的现场检查验收工作,参与确定其停采的处理意见.三、矿井三量管理制度一严格按照煤炭工业技术规定及防范煤矿采掘接续紧张暂行办法,加强对三个煤量的准确划分,对各类型巷道工程圈定的煤炭资源量进行计算.根据矿井的实际情况,制定合理的“三量”可采期,保证矿井采掘接续正常.二以采掘工程平面图或煤层地板等高线图,加绘三量、损失煤量等的分布情况,每月更新储量动态图.建立三个煤量平衡表,每月进行一次分别计算,至少每季度形成期末“三量”动态报表,并根据采掘接续变化,定期每年不得少于1次对三量的动态变化进行统计和分析,形成分析报告,编制或修订不少于24个月的采掘工作面接续图表,算出最短的“三量”可采期.三做好储量管理工作,及时掌握储量变动情况,及时更新三量报表,经总工程师批准后上报并存档.每月5日前上报集团公司地测处月末三个煤量报表,三量报表数据必须真实可靠,不得弄虚作假.四对各煤量的增加要准确及时.发现“三量”可采期未达到规定要求的,及时报告上级公司,制定相应的灾害治理和采掘调整计划方案.五对每月末各煤量可采期达不到规定的项目、进行重点分析,并采取相应的措施实现采掘平衡,保证回采面的正常接续.六及时准确的提供“三量”变化情况,确保各种台账图件的及时性和准确性.四、矿井“三量”定义及“三量”可采期计算方法及矿井三个煤量可采期的规定一开拓煤量是在矿井可采储量范围内已完成设计规定的、副井、、井底车场、主要石门、采盘区、回风石门、回风大巷、主要硐室和煤仓等开拓掘进工程后,形成矿井通风、排水等系统所圈定的煤炭储量,减去开拓区内地质及损失、设计损失量和开拓煤量可采期内不能的临时煤柱及其它开采量.开拓煤量按下式计算:Q开=LhMD-Q地损 -Q呆滞 K式中:Q开——开拓煤量,t;L——已完成开拓工程的采盘区煤层平均走向长度,m;h——已完成开拓工程的采盘区煤层平均倾斜长,m;M——开拓区域煤层平均厚度,m;D——实体煤,t/m3;Q地损——地质及损失,t;Q呆滞——呆滞煤量,包括永久煤柱的可部分和开拓煤量可采期内不能开采的临时煤柱及其它煤量,t;K——采区回采率.二准备煤量是在开拓煤量范围内已完成了设计规定的采盘区主要巷道掘进工程,形成完整的采盘区通风、排水、运输、供电、通讯等生产系统后,且煤与瓦斯突出煤层煤巷条带区域无突出危险的煤层中,各区段或倾斜条带可采储量与回采煤量之和.准备煤量按下式计算:式中Q准——准备煤量,t;Li——第i个区段的采煤工作面有效推进长度,m;li——第i个区段的平均采煤工作面长度,m;Mi——第i个区段的煤层平均厚度,m;Di——第i个区段的实体煤容重,t/m3;Ki——第i个;qi——第i个;n——区段个数;Q回——回采煤量,t.三煤量是准备煤量范围内,已按设计完成工作面进风巷、回风巷等回采巷道及开切眼掘进工程所圈定的,且瓦斯抽采、防突和防治水的效果已达到工作面安全回采要求的可采储量,即正在回采或只要安装设备后,便可进行正式的工作面可采煤量之和.回采煤量按下式计算:式中:Q回——回采煤量,t;Li——第i个工作面有效或剩余推进回采长度,m;li——第i个回采工作面平均长度,m;Mi——第i个回采工作面煤层平均厚度,m;Di——第i个工作面实体煤容重,t/m3;Ki——第i个;n——回采个数.四开拓煤量可采期年=期末开拓煤量/当年计划产量或设计核定能力;准备煤量可采期月=期末准备煤量/当年平均月计划产量;回采煤量可采期月=期末回采煤量/当年平均月计划回采产量.当矿井实际月产量连续二个月超过计划月产量的10%时,应当按实际产量重新计算矿井“三量”可采期.五矿井三个煤量可采期的规定①开拓煤量可采期应当符合下列规定:1、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水文地质类型极复杂矿井、冲击地压矿井不得少于5年;2、高瓦斯矿井、水文地质类型复杂矿井不得少于4年;3、其它矿井不得少于3年.②准备煤量可采期应当符合下列规定:1、水文地质条件复杂和极复杂矿井、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冲击地压矿井、煤巷掘进机械化程度与综合机械化采煤程度的比值小于的矿井不得少于14个月;2、其它矿井不得少于12个月.③回采煤量可采期应当符合下列规定:1、2个及以上采煤工作面同时生产的矿井不得少于5个月;2、其它矿井不得少于4个月.煤矿属于低瓦斯矿井,水文地质类型为中等,且不受冲击地压的影响,因此规定开拓煤量的可采期在3年以上,准备煤量可采期在1年以上,回采煤量不得少于5个月.。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印发《防范煤矿采掘接续紧张暂行办法》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印发《防范煤矿采掘接续紧张暂行办法》

省 (区、 市 )煤 电 超 低 排 放 和 节 能 对 采 掘 接 续 紧张 情 形 、矿 井开 拓 煤 中东 部地 区标 煤 消耗 42万吨 、二
改造 目标 任 务,要 求 继 续加 大 力度 推 量 可 采期 应 当符合 的规 定 、矿 井 “三 氧 化 碳 排 放 140万吨 ,预 计 为西 藏
国 家能 源 局 :加 大 力度 推进 煤 电 超 故 隐患判 定标 准 》,近 曰,国家煤 伏发 电等清洁 能源 ,将通过特 高压
低 排 放 和节 能 改 造 工作
矿安全监察局制定 印发 《防范煤矿 交、直流通道送往华北、华 东、华 中、
国家能源局近 曰发布2018年各 采掘 接续 紧张 暂行 办法 》,《办法 》 西 北 、 西 南 等 5个 受端 地 区,减 少
要 求 各 地 和 相 关 企 业严 格 按 照 相 关 年 11月 1 日起 施行 。
煤 炭 行业首批 科普教 育基地 名单公布
文 件 标 准 ,对 于 不 能 满足 国家 标 准
在近 日召开的首届煤 炭行业科普
要求 的燃煤机组要加快 实施 改造 , 12省 市签 订 “电力援 藏 ” 协 议
大会上 ,中国煤 炭学会公 布 了煤 炭行业
对 不 改造 或 改造 后 仍 不 达 标 的机 组
据 近 日召开 的 “电 力援 藏 ” 暨 科普 教育基 地 名单,首批共16处。
予 以淘 汰关 停 。
西藏 清 洁 能 பைடு நூலகம் 外送 消 纳 工 作 会 上 消
这 16处 煤 炭 行业 科 普 教 育基 地
院 关 于 预 防煤 矿 生产 安 全 事 故 的特 外送 消 纳 合作 框 架 协议 。根 据 协 议 , 集 团有 限公 司梧 桐 庄 煤 矿、大 同煤矿 别规定 》和 《煤矿重大生产安全事 2O1 9年 1 4亿 千 瓦 时 西 藏 水 电 、光 集 团晋 华宫 国家矿 山公 园 、大 同煤 炭

煤矿接续紧张方案

煤矿接续紧张方案

煤矿接续紧张方案背景介绍随着我国经济的迅速发展,煤炭作为我国主要的能源供应商之一,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但是,近年来煤炭资源日益紧缺,随之而来的是煤矿接续紧张的局面。

为应对这一情况,重视煤矿接续紧张方案的制定和实施就显得尤为重要。

煤矿接续紧张方案总体目标制定煤矿接续紧张方案的目标是保障全国能源安全,为工业和居民生活提供稳定可靠的能源供应。

方案内容1.加强煤炭管理和资源保护,防止资源过度开采和浪费。

2.落实“绿色煤炭工程”计划,大力推进煤电联合、煤气联合等清洁能源项目建设,减少对传统煤炭资源的依赖。

3.在煤炭供应链管理上加强配合,协同推进煤炭资源采运、储运和供应工作,避免因任意一环节失衡而导致供应中断。

4.加强与各级政府、相关企业和社会机构的协作,制定应对措施和处置预案,提高协作应变能力。

5.组织开展煤矿接续紧张情况下的技术攻关和示范示用项目,以解决应急情况下的援助和重建问题。

实施建议为了保障煤炭能源的稳定供应,我们建议加强以下方面的实施:1.政策监管和法规制定:尽快推动相关政策和法规的立项和实施,规范煤炭行业的采伐、生产、销售等环节,加强对煤炭资源的管理和保护,从根本上解决煤炭资源供应不足的问题。

2.科技创新和应急预案建设:通过创新科技手段,大力开展清洁能源技术研究和开发,提高煤炭能源利用效率和环保水平。

针对煤矿接续紧张情况,制定完善的应急预案,建立一体化应急指挥系统,减少煤矿事故和供应中断的发生。

3.国际合作和资源优化配置:加强与煤炭资源上游国家的合作,优化煤炭资源的各环节配置,提高全球煤炭资源的利用效率,确保我国煤炭资源在国际市场上的稳定供应。

4.煤炭企业自我约束和转型升级:煤炭企业要加强自身节能减排,提高生产效率和资金利用效率,促进煤炭企业的转型升级。

此外,企业要通过加强管理和技术改造,提高煤炭采运和供应效率,减少煤炭资源的浪费和损失。

结论我国煤炭资源的紧缺不仅对我国经济发展产生不利影响,同时也对人类整体环境带来了沉重压力。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防范煤矿采掘接续紧张暂行办法》的通知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防范煤矿采掘接续紧张暂行办法》的通知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防范煤矿采掘接续紧张暂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已更名)•【公布日期】2018.09.21•【文号】煤安监技装〔2018〕23号•【施行日期】2018.11.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煤炭及煤炭工业正文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防范煤矿采掘接续紧张暂行办法》的通知煤安监技装〔2018〕23号各产煤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司法部直属煤矿管理局,有关中央企业:《防范煤矿采掘接续紧张暂行办法》已经2018年9月3日国家煤矿安监局第29次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自2018年11月1日起施行。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2018年9月21日防范煤矿采掘接续紧张暂行办法第一条为有效管控煤矿采掘接续紧张引发重特大事故风险,根据《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和《煤矿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矿井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采掘接续紧张:(一)除衰老矿井和计划停产关闭矿井外,正常生产矿井的开拓煤量、准备煤量、回采煤量(以下简称“三量”)可采期小于本办法第三条规定的最短时间的;(二)开采煤层群的突出矿井,具备开采保护层条件,未优先选取无突出危险的煤层或者突出危险程度较小的煤层作为保护层开采的;(三)未按《煤矿安全规程》形成完整的水平或采(盘)区通风、排水、供电、通讯等系统,进行回采巷道施工的;(四)采(盘)区内同时作业的采煤工作面和煤巷掘进工作面个数超过《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五)擅自缩短工作面走向(推进)长度的(除遇大断层构造带或煤层变薄带不可采等外),或未经批准擅自将一个采区划分为多个采区的;(六)煤层群开采时,未留有足够的顶底板稳定时间,施工近距离邻近煤层回采巷道的;(七)擅自减少瓦斯、水害等重大灾害治理巷道工程、钻孔工程,或擅自缩减瓦斯抽采时间,减少灾害治理措施的;(八)采煤工作面生产安全系统未形成进行采煤的;(九)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和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认定并经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批复确认的其它采掘接续紧张情形。

煤矿接续紧张方案

煤矿接续紧张方案

煤矿接续紧张方案近年来,全球能源需求不断增长,其中煤炭作为大宗能源的地位不可替代。

然而,随着国内煤炭产能逐步下降,煤矿产量受制于环保政策和资源限制,导致煤矿供应紧张,市场需求难以及时满足。

为应对煤矿接续紧张的情况,我们需要制定科学合理的应急方案,避免国家经济和社会的不稳定。

问题分析目前国内煤炭市场供需矛盾仍然突出,煤炭价格一路攀升。

一方面,国家大力推动清洁能源转型,对煤炭的开采和消费产生了很大影响;另一方面,各地天气不稳定,天然气管道供应出现问题,都加剧了煤炭供应的紧张局面。

除此之外,一些煤矿生产力下降,矿山安全事件也对煤炭供应造成了不小的冲击。

应对方案为缓解煤矿供应紧张局面,以下是我们提出的四点具体应对方案:1. 优化煤炭资源配置针对煤炭供需不平衡的情况,我们需要积极优化煤炭资源配置。

一方面,可以统筹利用国内煤炭资源,优化各地供应结构,保障重点地区煤炭供应;另一方面,可以加强国际贸易合作,增加进口煤炭量,缓解国内市场供应压力。

2. 推进清洁能源转型为了降低对煤炭的依赖,国家各地应加强清洁能源的发展。

通过启动新能源产业基地建设,加大对可再生能源的支持力度,推进清洁煤技术的研发与应用,实现能源利用效率的提升。

3. 加强煤矿安全管理煤矿安全事故时有发生,给当地人民带来很多寒心。

为避免安全事故再次发生,我们应加强煤矿安全管理力度,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并且加强技术安全保障体系的建设,提高煤矿生产率与安全产出的水平。

4. 加大煤炭探储力度煤炭资源日渐紧张,因此我们应该进一步加大煤炭探储力度。

通过加强勘探力度,提高煤炭探明储量,将极大地促进煤炭资源的开采与供应,从而稳定煤炭市场供需状况。

结论煤矿接续紧张对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带来很大的影响。

为了应对这一难题,我们需要制定科学合理的应急方案,以缓解市场供需紧张局面,同时要优化煤炭资源配置,推进清洁能源的发展,加强煤矿安全管理,并加大煤炭探储力度等措施。

相信通过持续的努力,煤炭市场供需矛盾的问题一定会逐步得到解决。

XXX煤业有限公司关于开展“抓安全、促掘进、保衔接”活动的通知

XXX煤业有限公司关于开展“抓安全、促掘进、保衔接”活动的通知

XXX煤业有限公司关于开展“抓安全、促掘进、保衔接”活动的通知公司各科室、队组:为保证下半年掘进任务的完成,进一步缓减矿井采掘衔接紧张的局面,提高单进水平和施工质量,为明年采掘布局打下良好基础,根据XX公司《关于开展“抓安全、促掘进、保衔接”活动的通知》要求,经公司经理会议研究决定,决定下半年开展“抓安全、促掘进、保衔接”活动,特制定专项实施方案,具体如下:一、成立活动领导组为了加强活动的组织领导,公司成立领导组,负责公司本次活动的安排部署和对本次活动进行指导考核。

组长:XXX XX副组长:XXX XXX XXX XXX XXX XXX XXX 成员:XXX XXX XXX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生产技术科,办公室主任由生产技术科科长担任。

(一)公司领导组职责1、组织制定本次活动的考核进尺和奋斗进尺;2、组织安排本次活动的考核、奖惩;3、定期组织召开专题会,对检查情况及奖惩情况进行通报,对重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促进各科室协调配合,共保任务完成。

(二)办公室职责1、在领导组领导下,组织实施本次活动方案;2、在领导组领导下,牵头对队组进尺完成情况进行考核;3、在领导组领导下,牵头组织迎接上级相关检查。

(三)各职能科室、队组工作职责1、生产技术科1)负责逐月下达生产计划;2)负责施工协调、现场服务;3)负责技术指导,督促完成各施工巷道的规程措施贯彻学习;4)负责工程质量验收;5)负责掘进过程中涉及本专业问题的解决和落实。

2、调度指挥中心1)负责落实各队组每个班的停、开工时间,保证各个班的生产、检修时间;2)负责各队组影响时间的统计和考核;3)负责生产、辅助队组之间的调度、协调工作;4)负责掘进过程中涉及本专业问题的解决和落实。

3、通风科1)负责各工作面风量的调配;2)负责瓦斯治理工作;3)负责巷道贯通通风设施构筑、通风系统调整等工作;4)负责掘进过程中涉及本专业问题的解决和落实。

4、机电科1)负责指导和落实各队组的检修;2)负责备品备件的储备;3)负责各系统的优化,保障系统正常运行;4)负责掘进设备、供电设备的准备工作;5)负责掘进过程中涉及本专业问题的解决和落实。

《关于强化煤矿采掘接续紧张管控工作的若干措施》解读

《关于强化煤矿采掘接续紧张管控工作的若干措施》解读

《关于强化煤矿采掘接续紧张管控工作的若干措施》解读一、制定背景及依据煤矿采掘接续紧张易导致生产组织混乱,瓦斯、水害等重大灾害得不到有效治理,是引发煤矿安全事故主要因素之一。

当前我省部分煤矿存在采掘接续布置不够合理、“三量”管理不够到位、灾害治理滞后、生产组织不科学等原因,导致采掘接续紧张问题突出、系统性安全风险加剧,对煤矿生产安全造成极大挑战。

为强化煤矿采掘接续紧张管控,有效防范化解煤矿系统性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煤矿生产安全事故,根据《防范煤矿采掘接续紧张暂行办法》(煤安监技装[2018]23号)及有关规定要求,紧密结合我省煤矿安全生产实际,制定了强化煤矿采掘接续紧张管控工作的若干措施。

二、《措施》主要内容《措施》从八个方面提出了15条要求。

第一,从严管控煤矿采掘接续张。

要求煤矿必须有效管控《防范煤矿采掘接续紧张暂行办法》规定的采掘接续紧张情形,同时从落实设计要求、大巷通风系统构成、掘进采动影响安全评价及审批、灾害治理、瓦斯抽采达标等提出了还应严格管控的5种情形。

第二,科学制定并严格落实矿井生产衔接规划、计划。

要求煤矿从科学编制生产衔接和灾害治理规划、合理安排部署采掘接替、分析灾害情况及治理措施落实、严格落实采掘规划计划和设计布局等5个方面,提出防范要求,同时严禁随意调整采掘规划计划,严禁在未按照《煤矿安全规程》形成完整的水平或者采(盘)区通风、排水、供电、通讯等系统前进行回采巷道施工,严禁以掘代采,严禁擅自缩短工作面走向(推进)长度(遇大断层构造带或者煤层变薄带不可采等情况除外),严禁未经批准擅自将一个采区(盘区)划分为多个采区(盘区),严禁违反规定交叉作业、多头面抢进尺、赶进度、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

第三,严格落实矿井“三量〃规定。

要求煤矿应严格落实《矿井“三量”及“三量”可采期计算方法》,重点从煤与瓦斯突出防治、保护层开采、瓦斯治理、冲击地压防治、水害防治和采区划分、生产安全系统、采掘工作面个数等方面计算分析“三量”,及时掌握生产准备程度与采掘关系。

防范煤矿采掘接续紧张方案

防范煤矿采掘接续紧张方案

山西--------------------煤业有限公司防范煤矿采掘接续紧张实施方案各部门、各单位:为认真做好煤矿采掘接续工作,防范矿井出现采掘接续紧张,根据国家煤矿安监局《防范煤矿采掘接续紧张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总公司晋--股字[2018]535号等上级文件会议精神,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望认真执行。

一、明确指导思想以上级文件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矿井实际,以采掘现场活动为抓手,强化日常管理,夯实管理基础,实现新的“三量平衡”,确保矿井正常采掘接续,实现矿井安全、可持续、高效发展。

二、完善组织机构为扎实有效开展防范煤矿采掘接续紧张各项工作,公司成立工作领导组:组长:-----副组长:--成员:----和生产科、地测科、总工办、机电科、监控中心等职能部门负责人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生产科,具体协调日常工作的开展。

三、加强基础建设(一)完善工作制度,明确责任分工。

1、生产科要按《办法》要求,完善月度采掘例会管理、三量管理的检查、考核等相关管理制度,以制度推进工作进一步展开,确保矿井三量平衡、采掘接续关系正常,确保矿井正常的生产秩序。

2、地测科要按《办法》要求,完善三量管理、采掘衔接、储量台账等相关管理制度。

3、总工办要按《办法》要求,编制矿井生产和灾害治理规划、年度计划,统筹采掘工程、灾害治理工程安排。

及时将评审后的工作计划下发至各职能科室,方便各项工作开展。

(二)做好动态管理。

三量是一个动态变化的过程,各职能科室要做好三量、采掘关系的动态管理。

每月更新三量台账及相关记录,保证储量准确。

(三)抓好联动管理。

按新的三量要求,三量和防治水、机电及信息化管理等密切相关,各部门要做好相关联动管理。

信息共享,互相促进,共同做好采掘接续工作。

(四)学准学透标准。

总工办要组织各职能科室、各科队技术人员开展《办法》的学习培训工作,班组管理科要监督培训情况,要求熟知并掌握标准,掌握采掘接续紧张的9种情况,掌握三量及可采期计算方法。

简析采掘接续紧张的风险及防范对策

简析采掘接续紧张的风险及防范对策

简析采掘接续紧张的风险及防范对策国家局于2022年9月21日发布了,详细阐述了煤矿平安生产防范措施的九种情形及相关规定,为煤矿企业制定了有效控制采掘接续紧张的标准,为有效降低因采掘接续紧张而引发的重大事故风险提供了保障,近日,我对该方法进行了深入解读,深刻理解了该方法的背景、内涵和意义,并结合分局辖区煤矿生产现状和个人工作实际,对该方法的风险及防范措施做了简要分析。

第一,造成采掘延续紧张的主要原因。

一、灾害治理滞后。

铜川分局辖区煤矿存在着水、火、瓦斯等主要灾害,个别煤矿企业对矿井存在的灾害分析研判缺乏,导致后续生产过程中灾害治理工作量增加,如照金煤矿瓦斯预抽工作不到位造成采掘接续紧张。

二、经济状况的影响。

从2022年到2022年,受经济形势影响,煤矿企业生产困难,煤矿生产建设停滞,局部煤矿为了治亏扭亏急于投产,以急圈成生产面,而不注意开拓准备工作,生产工作面与掘进面的比例达不到规定要求,煤层群开采情况下,有可能没有充分的顶底稳定时间,就施工近距离煤层回采巷道,存在着采掘接续紧张的风险。

此外,3.超产产生的原因。

由于企业采煤设备水平高,盲目追求经济效益,违规多布置采煤工作面,造成采煤工作面回采速度快,采掘施工准备速度慢,造成接续紧张。

第二,开采延续性缺乏带来的风险。

1.没有对灾害进行有效管理。

采煤工作面平安隐患重视不够,导致采煤工作面瓦斯、水害、冲击地压等重大灾害得不到有效治理,采煤工作面生产中出现事故,影响工作面平安生产。

二、生产组织混乱。

赶工、赶工、平行作业,上下层煤未留足平安稳定的时间同时施工,造成生产组织管理混乱,顶底不稳定,造成事故。

三、与超负荷有关的风险。

由于多工作面同时掘进,导致通风能力缺乏,生产系统布置不合理,超负荷入井生产等相应问题,问题堆积造成事故。

举例来说,辖区的延安市华龙煤业12.24瓦斯事故发生较大,一个主要原因是多采煤工作面交替施工,通风系统不合理。

第三,防止采掘延续紧张的措施。

煤矿接续紧张方案

煤矿接续紧张方案

煤矿接续紧张方案背景煤炭是我国能源的重要组成部分,而煤矿作为煤炭资源的主要开采地,一直承担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然而,由于近年来能源需求的增加和煤矿资源日益枯竭,煤矿生产面临较大的压力,特别是煤矿生产接续紧张的问题已经引起了广泛关注。

煤矿接续紧张的原因煤矿生产接续紧张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煤炭需求持续增长•煤炭资源逐渐枯竭•环保法规逐渐加强•煤矿安全管理困难煤矿接续紧张的影响煤矿生产接续紧张不仅仅给煤炭企业带来了巨大的生产压力,对于消费者和社会也会带来很大的影响。

主要表现在:•煤炭价格持续上涨,社会成本上升•能源供应出现紧张,会导致制造业和民生领域的直接影响•煤炭生产企业持续亏损,面临破产的风险煤矿接续紧张的解决方案为了缓解煤矿接续紧张的问题,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1.创新技术,提升煤炭生产效率通过创新技术和应用新技术,提高煤炭开采效率和资源利用率,从而实现相对稳定的供应。

同时,为推动煤炭行业的创新与发展,政府和企业要加强技术研发投入,提升技术水平和创新能力。

2.加强煤矿安全管理要加强煤矿安全管理,从源头上控制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和事故的危害程度。

可以通过加大执法力度,推进科技监管等手段确保煤矿安全生产。

3.提高煤炭替代品应用鼓励发展清洁能源产业,提高煤炭替代品的应用,以减少对煤炭的需求。

同时,可以在促进清洁能源发展的同时,推动煤炭行业向绿色发展转型。

4. 稳定煤炭价格煤炭作为市场性商品,价格波动变化较大。

政府和企业要共同努力,通过合理调节市场,降低中国煤炭市场价格过于灵敏和大幅波动等问题。

结论总之,解决煤矿接续紧张问题需要从多方面入手,政府、企业和全社会都需要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和义务。

只有通过共同努力,才能实现煤炭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煤矿接续紧张方案

煤矿接续紧张方案

煤矿接续紧张方案在我国能源结构中,煤炭仍是基础能源之一,但煤矿事故频繁发生,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

为了确保煤矿的安全生产,应制定接续紧张方案,从安全生产、运行管理、应急措施等多个方面加强措施,保障煤矿生产的安全和稳定。

安全生产煤矿生产安全是企业发展的基础,也是影响煤炭生产和开采的最重要因素之一。

为了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应采取以下措施:安全教育持续加大安全教育力度,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煤矿安全管理水平。

定期组织安全培训、安全评估和安全应急演练,加强安全教育新手段和理念,确保煤矿员工安全知识和技能的全面提高。

风险评估对煤矿的生产环境进行风险评估,建立安全风险分析评估体系,并制定应对措施。

拟定应急预案,对常见的安全事故制定应急救援预案,为煤矿事故中的应急救援和防治提供基础保障。

加强煤矿的安全设施建设,对照安全规程和国家安全标准,设立安全交通设施和消防设施,对煤矿的电气设备和瓦斯防爆设备进行改造和升级。

同时,加强设备检修和维护,确保煤矿的设备能够在常规工作中可靠的运行。

运行管理煤矿生产运营管理是保证煤矿安全生产的重要手段。

为了加强运行管理,应采取以下措施:管理制度建立和完善煤矿生产运行管理制度,加强对生产、人员和资产的管理,提高管理水平。

严格执行安全规程、指导性文件和有关法律法规,规范员工的行为,加强对煤矿生产质量的管理和监督。

信息化管理加强煤矿的信息化管理,建立现代化的生产技术监管体系,提高煤矿信息化水平,通过引进信息系统和监控装备,实现对煤矿安全生产全过程的实时监控,及时掌握生产运营管理情况,快速反应事故应急管理和控制风险隐患。

加强煤矿生产质量管理,强化产品质量监管体系的建设,认真落实产品质量标准,完善质量检测机制,建立合理的质量考核和监督机制,提升产品质量和用户满意度。

应急措施在紧急情况下,应急措施是煤矿安全生产的重要保障。

应急措施包括:演练和预警定期举行煤矿应急演练,测试应急预案的可行性,在模拟情况下提高应急处理的能力和效率。

煤矿接续紧张方案

煤矿接续紧张方案

煤矿接续紧张方案背景煤炭作为重要能源资源,对于中国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分关键。

然而,煤炭资源的有限性导致了对于煤炭市场的紧张和不稳定。

在这种情况下,煤矿安全和接续供应的问题变得尤为重要,需要采取措施来确保煤炭市场的稳定和煤矿安全。

煤矿安全问题煤矿安全问题一直是我国煤炭生产面临的难题。

近年来,国家加强煤矿安全管理,取得了显著成效。

但是,仍然存在一些煤矿安全风险,需要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来降低煤矿事故的发生率。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煤矿安全问题和相应的解决方案:隐患排查和治理针对煤矿存在的安全隐患,应当实施全面排查和治理;对已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改。

安全培训和管理各级领导要重视安全生产工作,推动各项措施的实施;同时,要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培训,提高矿工安全意识。

合理安排生产各煤矿要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安排生产计划,避免出现煤矿生产过度,从而导致的安全问题。

煤炭供应问题煤炭供应紧张是目前煤炭市场面临的主要问题之一。

为了解决煤炭供应紧张问题,需要采取措施来确保煤炭市场的稳定供应。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煤炭供应问题和相应的解决方案:加快煤炭产能释放加快煤炭产能和库存的释放,包括加快煤炭采掘、运输、加工等环节的建设和改进,以提高煤炭产能释放效率。

稳妥推进煤炭供应侧结构性改革稳妥推进煤炭供应侧结构性改革,调整煤炭生产和消费结构,从而实现资源的高效利用和优化配置。

增加煤炭进口增加煤炭进口量,保证煤炭市场的稳定供应。

接续供应方案为了保障煤炭市场的稳定,应当采取措施保持煤炭供应的持续性和可靠性。

以下是一些建议的煤炭接续供应方案:建立煤矿供应储备系统根据不同地区和煤种,建立煤矿供应储备系统,以保证煤炭的供应不间断。

推进互联网+煤炭推进互联网+煤炭,建立数字化的煤炭供应链,以实现煤炭供应、销售和运输的数字化管理,提高煤炭产业的效率和透明度。

加强煤炭输出渠道建设加强煤炭输出渠道建设,积极拓展海外市场,增加煤炭出口量,以保证煤炭供应不受地域限制。

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转发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印发《防范煤矿采掘接续紧张暂行办法》的通知

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转发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印发《防范煤矿采掘接续紧张暂行办法》的通知

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转发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印发《防范煤矿采掘接续紧张暂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布日期】2018.10.16•【字号】•【施行日期】2018.10.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煤炭及煤炭工业正文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转发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印发《防范煤矿采掘接续紧张暂行办法》的通知各市安全监管局(煤管局),开滦集团、冀中能源集团:现将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印发<防范煤矿采掘接续紧张暂行办法>的通知》(煤安监技装〔2018〕23号)转发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认真贯彻落实。

一、充分认识《暂行办法》出台的目的和意义。

由于煤炭经济下行期间造成历史欠账多、灾害严重矿井治理不到位、企业盲目追求效益等原因,造成部分矿井出现不同程度的接续紧张,往往会导致生产组织管理混乱,瓦斯、水害、火灾等重大灾害得不到有效治理,极易引发煤矿安全事故,所以尽快解决接续紧张问题刻不容缓。

二、各煤矿企业要加强煤矿采掘平衡超前管理。

凡是矿井存在采掘接续紧张问题的,必须主动降低产量,制定相应的灾害治理和采掘调整计划方案;科学合理编制生产接续计划,保证回采工作面正常接续、均衡稳定生产,确保“三个煤量”及安全煤量符合规定,做到精排一年、细排三年、规划五年。

三、各级监管部门要加强采掘接续的监督检查工作。

各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要将煤矿是否存在采掘接续紧张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工作计划,各类生产矿井决不允许在系统不完善、灾害治理不到位的情况下进行采掘作业。

要督促存在采掘接续紧张的矿井主动降低产量、调整采掘计划,加大瓦斯、水害等灾害治理力度,防范煤矿重特大事故发生。

凡发现采掘失调未采取有效措施治理的,必须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四、各监管部门和煤炭企业要加大宣贯力度。

各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煤矿企业,要认真学习《暂行办法》、弄懂《暂行办法》,要积极开展《暂行办法》的宣贯和培训工作。

国家煤矿安监局印发《防范煤矿采掘接续紧张暂行办法》

国家煤矿安监局印发《防范煤矿采掘接续紧张暂行办法》

国家煤矿安监局印发《防范煤矿采掘接续紧张暂行办法》佚名
【期刊名称】《中国煤炭》
【年(卷),期】2018(44)11
【摘要】为有效管控煤矿采掘接续紧张引发重特大事故风险,近日,国家煤矿安监局印发了《防范煤矿采掘接续紧张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暂行办法》共分为9条,明确了采掘接续紧张的9种情形,并作为煤矿重大隐患进行监管。

《暂行办法》是在原煤炭工业部颁发的《关于矿井和露天矿开拓煤量、准备煤量和回采煤量划分范围、计算方法及矿井巷道划分范围的规定?的基础上,充分考虑煤矿灾害防治工程等因素,修改“三量”的定义和计算方法,并根据不同灾害条件细化“三量”可采期规定,新的“三量”规定能更好地反映矿井采掘平衡关系.
【总页数】1页(P150-150)
【关键词】煤矿灾害;安监局;掘接;防范;矿井巷道;事故风险;重大隐患;开拓煤量【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TD771
【相关文献】
1.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印发《煤矿井下爆破作业安全管理九条规定》和《煤矿井下爆炸材料安全管理六条规定》的通知 [J],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
2.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国家煤矿安监局办公室关于印发《煤矿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设指南(试行)》和《煤矿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督办制度建设指南
(试行)》的通知 [J], ;;
3.煤矿安监局关于印发《防范煤矿采掘接续紧张暂行办法》的通知 [J], 煤矿安监局
4.国家煤矿安监局印发《防范煤矿采掘接续紧张暂行办法》 [J], 建信
5.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印发《防范煤矿采掘接续紧张暂行办法》 [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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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掘接续紧张措施

采掘接续紧张措施

采掘接续紧张措施引言采矿工作是一项具有高风险的行业,涉及到大量的人力和机械设备,可能出现意外事故。

为了确保采矿作业的连续进行,采掘接续紧张措施至关重要。

本文将介绍采掘接续紧张措施的定义、目的以及常见的措施。

采掘接续紧张措施的定义采掘接续紧张措施是指在采矿作业过程中,为确保生产的连续性和安全性,采取的一系列措施。

其目标是在进行矿石开采过程中,保障设备的正常运行,防止事故发生,以及尽量减少生产中断的时间。

采掘接续紧张措施的目的采掘接续紧张措施的主要目的是保证矿山的连续生产,降低可能的停工时间和损失。

通过合理的预防措施和应急响应措施,可以最大程度地减少采矿作业中的风险和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同时,采掘接续紧张措施也有助于提高矿山的生产效率和经济效益。

常见的采掘接续紧张措施1. 定期维护和检修设备为了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定期的维护和检修是必不可缺的环节。

采矿企业应建立完善的设备维护计划,并按照规定的周期对设备进行保养和检修。

保障设备的正常运行,有助于减少因设备故障而造成的生产中断。

2. 建立应急响应机制采矿企业应建立完善的应急响应机制,包括事故报警、应急救援等方面的措施。

在事故发生时,能够迅速、高效地进行应急处理,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的影响和损失。

3. 培训和教育为了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对突发情况的能力,采矿企业应加强员工的培训和教育。

这包括安全操作培训、事故应急处理培训等内容,使员工能够熟悉应急措施和操作规程,提高应对突发情况的能力。

4. 定期安全检查采矿企业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安全检查包括设备安全检查、作业环境安全检查等。

通过及时发现和排查潜在的安全隐患,采取合理的措施进行处理,有助于预防事故的发生。

5. 资源储备和备用设备为了预防设备故障或其他突发情况导致的生产中断,采矿企业应进行合理的资源储备和备用设备的准备。

例如,可以储备一定数量的易耗品和备用零部件,以备不时之需。

结论采掘接续紧张措施对于保障采矿作业的连续进行至关重要。

采掘接替紧张管理措施

采掘接替紧张管理措施

采掘接替紧张管理措施引言在矿业行业中,采掘接替紧张是一种常见的现象。

在资源枯竭和采矿活动逐渐减少的情况下,必须寻找合适的管理措施来应对采掘接替紧张的挑战。

本文将讨论一些常见的采掘接替紧张管理措施,以帮助矿业企业更好地应对这一问题。

1. 优化采矿计划优化采矿计划是应对采掘接替紧张的关键措施之一。

通过合理规划和安排采矿活动,可以最大程度地延长矿产资源的利用寿命。

在制定采矿计划时,应综合考虑矿产资源的分布、采掘技术和市场需求等因素,以确保最佳资源利用效率。

2. 提高矿产资源的回收率提高矿产资源的回收率是另一个重要的管理措施。

通过使用先进的采矿技术和设备,可以有效地提高矿石的回收率。

此外,地质勘探和资源评估等技术手段也可以用来更好地了解矿床的分布和特性,以便有针对性地开展采矿活动,提高回收率。

3. 推动技术创新和研发技术创新和研发在解决采掘接替紧张问题中起着重要作用。

通过不断推动技术创新,矿业企业可以开发出更高效、更环保的采矿技术和设备,减少对自然资源的依赖,延长资源的利用寿命。

同时,研发新的替代性能源和材料也能够减少资源消耗。

4. 加强可持续开发和管理可持续开发和管理是应对采掘接替紧张的重要措施之一。

通过采取环境保护措施和合理的资源利用策略,可以减少采矿对环境的影响,同时确保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此外,加强社会责任和利益相关者参与也是可持续开发和管理的关键。

5. 促进行业合作和交流促进行业合作和交流对于解决采掘接替紧张问题至关重要。

通过与其他企业、政府、非盈利组织和研究机构等利益相关者合作,可以共同研究解决方案,分享经验和资源,推动采矿活动的可持续发展。

6. 加强人力资源培养和管理加强人力资源培养和管理是确保采掘接替紧张管理措施有效实施的关键。

矿业企业应加强员工培训,提高其专业能力和技能水平,以适应新的采矿技术和管理要求。

此外,采取有效的激励措施和人才留用机制,能够吸引和留住优秀的人才。

结论采掘接替紧张是矿业行业面临的一项重要挑战,但通过合理规划、技术创新、可持续开发和管理、行业合作和加强人力资源培养等管理措施,我们可以更好地应对这一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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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防范煤矿采掘接续紧张暂行办法》的通知煤安监技装〔2018〕23号各产煤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司法部直属煤矿管理局,有关中央企业:《防范煤矿采掘接续紧张暂行办法》已经2018年9月3日国家煤矿安监局第29次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自2018年11月1日起施行。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2018年9月21日防范煤矿采掘接续紧张暂行办法第一条为有效管控煤矿采掘接续紧张引发重特大事故风险,根据《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和《煤矿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矿井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采掘接续紧张:(一)除衰老矿井和计划停产关闭矿井外,正常生产矿井的开拓煤量、准备煤量、回采煤量(以下简称“三量”)可采期小于本办法第三条规定的最短时间的;(二)开采煤层群的突出矿井,具备开采保护层条件,未优先选取无突出危险的煤层或者突出危险程度较小的煤层作为保护层开采的;(三)未按《煤矿安全规程》形成完整的水平或采(盘)区通风、排水、供电、通讯等系统,进行回采巷道施工的;(四)采(盘)区内同时作业的采煤工作面和煤巷掘进工作面个数超过《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五)擅自缩短工作面走向(推进)长度的(除遇大断层构造带或煤层变薄带不可采等外),或未经批准擅自将一个采区划分为多个采区的;(六)煤层群开采时,未留有足够的顶底板稳定时间,施工近距离邻近煤层回采巷道的;(七)擅自减少瓦斯、水害等重大灾害治理巷道工程、钻孔工程,或擅自缩减瓦斯抽采时间,减少灾害治理措施的;(八)采煤工作面生产安全系统未形成进行采煤的;(九)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和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认定并经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批复确认的其它采掘接续紧张情形。

第三条矿井开拓煤量可采期应当符合下列规定:(一)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水文地质类型极复杂矿井、冲击地压矿井不得少于5年;(二)高瓦斯矿井、水文地质类型复杂矿井不得少于4年;(三)其它矿井不得少于3年。

矿井准备煤量可采期应当符合下列规定:(一)水文地质条件复杂和极复杂矿井、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冲击地压矿井、煤巷掘进机械化程度与综合机械化采煤程度的比值小于的矿井不得少于14个月;(二)其它矿井不得少于12个月。

矿井回采煤量可采期应当符合下列规定:(一)2个及以上采煤工作面同时生产的矿井不得少于5个月;(二)其它矿井不得少于4个月。

矿井“三量”及“三量”可采期计算方法见附录。

第四条矿井应当定期计算分析矿井“三量”,确保矿井灾害治理和采掘平衡,通过绘制和填报相应的图、表、台帐及文字说明,及时掌握和分析生产准备程度与采掘关系;至少每季度形成期末“三量”动态报表,并根据采掘接续变化,定期(每年不得少于1次)对三量的动态变化进行统计和分析,形成分析报告,编制或修订不少于24个月的采掘工作面接续图表,算出最短的“三量”可采期。

矿井应当建立完善“三量”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分工和管理要求。

矿井应当编制矿井生产和灾害治理规划、年度计划,统筹采掘工程、灾害治理工程安排。

第五条矿井发现“三量”可采期未达到规定要求的,应当及时报告上级公司,并主动降低产量,制定相应的灾害治理和采掘调整计划方案。

矿井可根据采掘接续紧张的严重程度,相应调减计划产量,或减少同时作业的采煤工作面个数,并形成正式文件或纪要,报上级公司或负责属地监管的煤矿安全监管部门。

工作面回采结束后无接续工作面的,应当确定停采期。

第六条煤矿上级公司应当加强煤矿灾害治理和采掘平衡管理工作,发现所属矿井采掘接续紧张或接到矿井采掘接续紧张的报告并验证确认后,应当按照“三量”平衡管理要求,以正式文件或纪要形式重新调整下达产量考核指标和相对应的经营考核指标。

第七条煤矿上级公司明知矿井采掘接续紧张仍然下达导致采掘接续紧张的产量考核指标或相应的经营考核指标的,依法对上级公司进行联合惩戒,导致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依照有关规定对上级公司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及相关管理部门负责人给予问责。

第八条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发现矿井采掘接续紧张没有主动采取限产或停采措施,仍然进行生产的,应当依照《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和《煤矿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进行处罚。

第九条本规定自2018年11月1日起施行。

附:附件1矿井“三量”及“三量”可采期计算方法一、开拓煤量是在矿井可采储量范围内已完成设计规定的主井、副井、风井、井底车场、主要石门、采(盘)区大巷、回风石门、回风大巷、主要硐室和煤仓等开拓掘进工程后,形成矿井通风、排水等系统所构成的煤炭储量,减去开拓区内地质及水文地质损失、设计损失量和开拓煤量可采期内不能回采的临时煤柱及其它开采量。

开拓煤量按下式计算:Q开=(LhMD-Q地损 -Q呆滞)K式中:Q开——开拓煤量,t;L——已完成开拓工程的煤层平均走向长度,m;h——已完成开拓工程的煤层平均倾斜长,m;M——开拓区域煤层平均厚度,m;D——实体煤容重,t/m3Q地损——地质及水文地质损失,t;Q呆滞——呆滞煤量,包括永久煤柱的可回采部分和开拓煤量可采期内不能开采的临时煤柱及其它煤量,t;K——采区回采率。

二、准备煤量是在开拓煤量范围内已完成了设计规定的采(盘)区主要巷道掘进工程,形成完整的采(盘)区通风、排水、运输、供电、通讯等生产系统后,且煤与瓦斯突出煤层煤巷条带区域无突出危险的煤层中,各区段(或倾斜条带)可采储量与回采煤量之和。

准备煤量按下式计算:式中Q准——准备煤量,t;L i——第i个区段的采煤工作面有效推进长度,m;l i——第i个区段的平均采煤工作面长度,m;M i——第i个区段的煤层平均厚度,m;D i——第i个区段的实体煤容重,m;K i——第i个区段的工作面回采率;q i——第i个区段的巷道掘进出煤量,t;n——区段个数;Q回——回采煤量,t。

三、煤与瓦斯突出煤层煤巷条带区域无突出危险应当满足下列条件:(一)煤与瓦斯突出煤层的准备煤量所圈定范围内回采巷道及切眼的煤巷条带采取区域防突措施后,所有评价测点测定的煤层残余瓦斯压力或残余瓦斯含量都小于预期的防突效果达标瓦斯压力或瓦斯含量、且施工测定钻孔时没有喷孔、顶钻或其他动力现象。

(二)开采保护层后,准备煤量或准备煤量范围内回采巷道及切眼的煤巷条带在保护层的有效保护范围内。

四、回采煤量是准备煤量范围内,已按设计完成工作面进风巷、回风巷等回采巷道及开切眼掘进工程所圈定的,且瓦斯抽采、防突和防治水的效果已达到工作面安全回采要求的可采储量,即正在回采或只要安装设备后,便可进行正式回采的工作面可采煤量之和。

回采煤量按下式计算:式中:Q回——回采煤量,t;L i——第i个工作面有效或剩余推进(回采)长度,m;l i——第i个回采工作面平均长度,m;M i——第i个回采工作面煤层平均厚度,m;D i——第i个工作面实体煤容重,m;K i——第i个工作面回采率;n——回采工作面个数。

五、瓦斯抽采和防突效果应当满足下列条件:(一)对于突出煤层,开采保护层后,回采煤量所圈定范围内的煤层在保护层的有效保护范围内;采取煤层瓦斯区域防突措施后,所有评价测点测定的煤层残余瓦斯压力或残余瓦斯含量都小于预期的防突效果达标瓦斯压力或瓦斯含量、且施工测定钻孔时没有喷孔、顶钻或其他动力现象;(二)回采煤量所圈定范围内的煤层可解吸瓦斯量应当满足表1的规定。

表1 回采煤量所圈定范围内的煤层可解吸瓦斯量指标工作面日产量(t)可解吸瓦斯量(m 3/t)≤1000≤81001~2500≤72501~4000≤64001~6000≤(三)高瓦斯、突出矿井的容易自燃煤层,采用放顶煤开采时,回采煤量所圈定范围内的本煤层瓦斯含量应不大于6m 3/t。

六、防治水的效果应当满足下列条件:(一)回采煤量范围内的煤层及顶底板已查清水文地质情况;(二)回采煤量范围内的煤层及顶底板应施工的疏排水、注浆加固等防治水工程已完成。

七、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计算为回采煤量:(一)所圈定的回采范围内瓦斯抽采不达标,或未按照规定进行抽采达标评判的煤量。

(二)所圈定的回采范围内水害防治不达标,或未按照规定进行水害防治效果验证的煤量。

(三)有冲击地压危险的煤矿,所圈定的回采范围内采煤工作面没有进行冲击危险性评价,或评价为严重冲击地压工作面的煤量。

(四)所圈定的回采范围内受其他次生灾害影响的煤量。

八、矿井“三量”可采期按下式计算:开拓煤量可采期(年)=期末开拓煤量/当年计划产量或设计(核定)能力;准备煤量可采期(月)=期末准备煤量/当年平均月计划产量;回采煤量可采期(月)=期末回采煤量/当年平均月计划回采产量。

当矿井实际月产量超过计划月产量的10%时,应当按实际产量重新计算矿井“三量”可采期。

九、煤矿应当通过绘制和填报相应的图、表、台帐及文字说明,及时掌握和分析生产准备程度与采掘关系。

至少每季度形成期末“三量”动态报表;根据采掘接续变化,定期(每年不得少于1次)对三量的动态变化进行统计和分析,形成分析报告,编制或修订不少于24个月的采掘工作面接续图表,算出最短的“三量”可采期。

十、煤矿应当建立完善“三量”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分工和管理要求。

煤矿应当编制矿井生产和灾害治理3年或5年规划,以及年度计划,统筹采掘工程、灾害治理工程安排,确保各项工程在时间顺序和空间布置上应当符合相关规定,满足灾害治理时间要求,实现矿井灾害治理和采掘接续相协调。

十一、煤矿应当根据矿井生产和灾害治理3年或5年规划,以及年度计划,实施采掘工程、以及瓦斯、水害、火灾、冲击地压等灾害治理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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