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广场设计总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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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书

一、概述

本项目位于来县西部的北博农场内。北博农场现有土地总面积2500公顷,总人口1.5万人。农场以剑麻、水果为主导产业。北博农场属贫困农场,2007年以来农场积极利用国家扶贫政策,开发种植具有农垦特色的剑麻主导产业,充分挖掘内部潜力,加大对农场各项基础设施投入,道路、教育、小城镇、电力等基础设施建设得到明显改善,农场开始步入新的发展期。本项目的建设将成为北博农场一个重要的公共设施,为北博农场人民群众的休闲、锻炼提供一个室外公共场所,对建设和谐社会起重要积极作用。

受北博农场东湖居委会的委托,揭阳市电力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于2015年4月编制完成本施工图设计。

二、设计内容

包括:文化广场平面布置及地埕结构设计;公共设施(包含厕所及排污)设计;文化广场绿化设计;文化广场照明设计;公共文体设施设计;其它工程(填土方)等。

三、设计依据

《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3 年版)》;

《建筑地面设计规范》(GB50037-2014);

《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500014-2006)2011 版;

《市政排水管渠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CJJ3-90);

《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CJJ75-97);

《城市绿化条例》(CJJ37-90);

《城市绿地设计规范》(GB50420-2007);

《广东省城市绿化条例》;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 82-2012);

《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CJJ45-2006);

《系统接地的形式及安全技术要求》(GB14050-2008);

《城市公共厕所设计标准》(CJJ14-2005);

建设方提供的规划图等。

四.施工设计说明:

1、本文化广场主要面层材料为混凝土、花岗岩和水泥填缝卵石。其面层结构和各层厚度以大样图为准。

2、花岗岩表面拼接未注明处均为平缝对接,施工时可现场适当调整花岗岩石板的拼接形式,要求达到图形平顺、规则。

3、本广场中所有材料的拼接均要求色泽均匀、表面平整、拼缝整齐、圆面光滑、阳角挺拔、阴角简明,灌浆密实无空鼓、地面平展无起伏。

4、本广场设计铺装形式较多。施工时应严格对位,头尾相接,左右相齐。

5、地面土方施工前应进行挖除草根,清除表土。土方填筑按30cm每层控制,逐层压实并填至设计标高,压实度应达95%方能进行垫层和面层施工。

6、本项目采用普通硅酸盐水泥。M10水泥砂浆采用强度等级32.5Mpa 水泥,C20采用强度等级不低于32.5Mpa水泥。

7、建筑物混凝土拆模时间及拆模后的保护要满足施工规范要求。混凝土施工完成后要及时进行保湿养护,防止收缩干裂,影响外观和质量。

8、苗木要求:发育正常,苗包等包装牢固。树冠要捆扎好,防止折

断。

9、苗木栽植后要立即浇水,浇水要浇透,直至表面溢出泥浆为止。以后根据养护要求,定时浇水,直至成活。栽好的树苗要直立稳固,应剪除有病虫害或折断的树枝,并要适当剪枝。

10、本项目设计施工工期为90天。

11、在施工时如遇与本设计不符的不良地质地段,应及时联系设计单位。

12、其它未尽事宜,严格按有关施工验收规范要求进行施工。

五、沿线自然地理概况

㈠地理位置

本项目位于来县城西部约20公里。

㈡地质与地震

根据附近建筑项目地质勘探结果,本区域地面以下的土质,多为灰褐色亚粘土、亚砂土或粘土质砂,地基土为亚粘土、粘土、中(粗)砂及残积亚粘土。根据广东省区域地震烈度区划图显示,项目所在地区地震基本烈度为Ⅶ度。

㈢气象

本项目位于南亚热带海洋性气候区域,年平均气温21.5℃,7月份平均气温28.5℃,极端最高气温38℃,1月份平均气温13.1℃,极端最低气温-2.7℃,年平均降雨量1700毫米,每年5~9月份为雨季,多暴雨,6~9月份易受台风威胁。

六、筑路材料

沿线筑路材料丰富,储量大,多为经营性料场,能满足工程要求。

㈠石料

境内石料多为花岗岩,分布较多,可用于地面及建筑结构物。

㈡砂

沿线砂料分布广泛,主要有隆江河砂场、潮州韩江砂场等,料场内储量丰富,砂质为中粗砂,洁净,广泛用于当地各项工程,且运输方便,可通过汽车或船舶运输。

㈢水泥

区域内水泥缺乏,主要靠外购解决,多来自梅州、南京等地,当地使用较多的“塔牌”、“五羊牌”,质量较好,可满足工程需要。

㈣水、电

沿线水源充足,水质良好,可满足工程需要。项目所在地区电网发达,电力较充足,可满足工程需要。

七、环境保护

1、施工现场垃圾渣土要及时清理出现场。

2、施工现场应指定专人定期洒水清扫,防止扬尘对周围居民的影响。

3、对于细颗粒散体材料(如水泥、粉煤灰、白灰等)的运输、储存要注意遮盖、密封,防止和减少扬尘。

4、车辆开出工地要做到不带泥沙,基本做到不洒土、不扬尘,减少对周围环境污染。

5、除设有符合规定的装置外,禁止在施工现场焚烧油毡、橡胶、塑料、皮革、树叶、枯草、各种包装物等废弃物品以及其他会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

6、挖除草根,清除表土应集中运至规划的弃土坑,严禁向农田、河流顷倒,造成环境污染。

7、施工现场搅拌站废水及其他污水必须经沉淀池沉淀合格后再排放,最好将沉淀水用于工地洒水降尘或采取措施回收利用。

8、在人口稠密区进行强噪声作业时,须严格控制作业时间,一般晚10点到次日早6点之间停止强噪声作业。确系特殊情况必须昼夜施工时,尽量采取降低噪声措施,并会同建设单位与当地居委会、村委会或当地居民协调,出施工影响告示,以取得施工影响区域内群众的谅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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