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管理规章制度】学校教师缺课、补课及调课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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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教师上课、调课、代课制度模版(三篇)

小学教师上课、调课、代课制度模版(三篇)

小学教师上课、调课、代课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小学教师上课、调课、代课的管理,提高教师教学效率,保障教学质量,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校所有在职小学教师。

第三条小学教师应严格遵守课程表安排,按规定上课,不得迟到、早退或私自更改课程。

第四条调课和代课应提前向行政部门申请,得到批准后方可进行。

第五条学校应建立健全上课、调课、代课的管理机制,制定明确的责任分工。

第二章上课制度第六条小学教师按照学校制定的课程表上课,不得有迟到、早退行为。

如有特殊情况,应提前请假并得到批准。

第七条上课期间教师应准时到达,按照规定时间上课,保证上课的连贯性和完整性。

第八条教师上课前应准备充分,保证教学质量和效果。

第九条教师在上课期间应遵守教学秩序,不得容许学生闲谈、玩耍,保持课堂安静。

第十条教师上课应认真听讲学生发言,及时给予回应和指导。

第三章调课制度第十一条小学教师需要调课的,应提前向行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请,说明调课原因和时间,并得到批准。

第十二条行政部门应根据教师的调课申请情况,合理安排和调整课程表,确保教学进度的正常推进。

第十三条调课期间的教学内容应与原课程一致,教学效果不得受到影响。

第十四条教师在调课期间应及时通知学生和家长,并确保学生按时参加上课。

第四章代课制度第十五条小学教师因特殊情况无法上课的,可以申请代课。

第十六条教师申请代课的,应提前向行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说明代课教师的具体情况。

第十七条行政部门根据教师的代课申请,安排合适的代课教师,并及时通知相关人员。

第十八条代课教师应按照原教师的上课计划和教学进度进行教学,不得随意更改。

第十九条教师代课期间如有新的调课情况,应及时向行政部门报备和调整。

第五章责任和处罚第二十条小学教师违反本制度的,将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

第二十一条违反上课制度的,第一次口头警告,第二次书面警告,第三次记过处分。

第二十二条违反调课制度的,将取消调课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分。

任课教师调、停、补课管理办法(试行)

任课教师调、停、补课管理办法(试行)

任课教师调、停、补课管理办法(试行)为确保我院教学运行平稳有序,创造良好的教学环境,不断提高教学质量,保证教学计划的有效执行,规范教学管理工作,现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此管理办法。

一、调、停、补课原则1、教学任务及课程表一经确定公布,未经教务处审批,各系部和个人不得私自更换任课教师及上课时间。

2、任课教师申请调、停、补课须有正当理由,否则教务处将不予受理。

3、各系部应严格控制教师调、停课次数,可结合系部实际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

4、遇全院性活动或节日休假等需要调、停课时,依据学院通知要求,教务处统一安排课程调度。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允许申请调、停、补课1、任课教师或学生参加学校统一安排活动,必须调课的。

2、经学院领导批准,教师参加会议或参加其他活动不能按计划上课的。

3、教师因病或因事不能正常上课的。

4、因节日休假耽误课程较多且不能按计划完成授课内容的。

三、调、停、补课要求1、调、停、补课教师应至少提前一天填写《调停补课申请表(见附件)》,由所在系部教学主任签字,经教务处审核同意后方可执行。

由于特殊情况不能亲自办理调、停、补课手续的,教师应委托他人代为办理。

2、调、停、补课申请表一式两份,一份由各系部教学干事保存、一份由教务处留存。

调、停、补课的具体时间由任课教师与学生班级自行商定,并在申请表中注明,上课教室由教务处统一协调安排。

绝对禁止调而不补现象发生。

3、任课教师因故不能上课,时间超过1周的,各系部需安排教师代课,并经各系部教学主任和教务处批准方可执行。

代课教师须有该门课程任课资格。

4、教师未经批准私自调、停、补课,或调而不补的,将按《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予以处理。

四、本办法自2016年3月起执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附件调、停、补课申请表说明:1)因个人原因申请调停课的教师,请附学院请假审批单(已审批);2) 课程调换类型:①调课是指课程调换时间上课,已经确定补课时间;②停课是指暂停上课,补课时间另行确定;③补课是指因学校放假等情况,需补课。

学校调课与补课管理制度

学校调课与补课管理制度

学校调课与补课管理制度一、简介学校调课与补课管理制度是为了适应学校教学工作的需要而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

它涉及到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方方面面,对于保证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合理安排师生时间、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二、调课管理制度1. 教务部门负责调课学校教务部门作为学校管理与协调教务工作的机构,负责制定和执行学校调课管理制度。

包括协调教师的课程安排、调整教室使用计划等。

2. 合理安排调课时间调课应尽量避免对师生正常的教学、学习时间造成影响。

同时,在调课时要考虑到学生的学习负担与课程安排之间的平衡,确保师生利益得到充分保障。

3. 通知及时、明确学校应及时向师生发送通知,明确调课的时间、地点以及调课的原因。

这样可以让师生做好相应的准备,并保证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

三、补课管理制度1. 灵活安排补课时间学校应根据教学进度和学生个体情况等因素,灵活安排补课时间,使得学生能够充分掌握所学内容。

同时,要考虑到学生的身体和心理健康,合理安排学生的作息时间。

2. 优先补课内容重要的科目在进行补课时,学校教务部门应优先安排补课内容较为重要的科目。

这样可以确保学生重点学科的学习进度不受到较大影响,提高学生学习效果。

3. 注重补课形式多样化在进行补课时,学校可以采取不同的教学形式,如集中授课、小组讨论、实践操作等,以满足学生不同的学习需求和学习风格。

四、协调教师与学生1. 师生双方应互通信息学校教务部门应及时向教师和学生发布调课、补课相关信息。

教师和学生也要积极配合,及时向教务部门反馈个人情况和需求,以便于学校更好地组织调课和补课工作。

2. 学校提供学习辅导资源学校应提供必要的学习辅导资源,如辅导课程、教辅材料等,帮助学生更好地进行自主学习和自我提高。

同时,教师也应给予学生必要的指导和帮助,确保他们能够充分利用补课时间。

五、调课与补课工作的评估1. 教师调课与补课的评估学校可定期对教师的调课与补课工作进行评估,了解教师在调课和补课过程中的表现和效果。

小学教师上课、调课、代课制度范本

小学教师上课、调课、代课制度范本

小学教师上课、调课、代课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小学教师的上课、调课、代课行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校小学教师的上课、调课、代课工作。

第三条全校小学教师必须按照本制度的规定进行上课、调课、代课,严禁违反、擅自调课、代课。

第四条学校领导及教务处负责本制度的解释和执行。

第二章上课第五条小学教师必须按时上课,准时到达教室,不得迟到、早退。

第六条小学教师上课前应做好充分准备,包括备课、整理教材、检查教学工具等,确保教学活动的顺利进行。

第七条小学教师在上课时应遵循教学计划和教材要求,提前设计好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并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第八条小学教师在上课时应认真讲解,重点突出,注重学生的学习兴趣和参与度,鼓励学生积极思考、互动交流。

第九条小学教师在上课时应根据学生的学习情况进行及时评价和反馈,对学生的优缺点给予明确的指导和建议。

第三章调课第十条小学教师在无特殊情况下,不得擅自调课。

第十一条如小学教师需调课,应提前一周向教务处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调课。

第十二条小学教师调课应在课程上课时间之前3天内通知学生和学生家长,并将调课信息及时告知教务处。

第十三条小学教师调课应确保学生的学习时间和课程进度不受影响,保证教学质量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第四章代课第十四条小学教师在无特殊情况下,不得擅自代课。

第十五条如小学教师因特殊情况无法上课,应提前一天向教务处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代课。

第十六条小学教师代课应符合教育部门有关代课规定,且具备代课教师的相应资质。

第十七条小学教师代课时应按原教师的教学计划进行教学,确保教学质量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第十八条小学教师代课应及时向原教师和教务处汇报代课情况,包括学生的学习情况、课程进度和教学难点等。

第五章考核与奖惩第十九条小学教师的上课、调课、代课行为将纳入教学工作考核范围,影响教师绩效评定和晋升。

第二十条小学教师在上课、调课、代课中有明显违规行为或造成不良后果的,将予以相应的纪律处分和奖惩措施。

关于调课、代课、补课的规定

关于调课、代课、补课的规定

关于调课、代课、补课的规定第一篇:关于调课、代课、补课的规定关于调课、代课、补课的规定为保证教学工作的正常运行,稳定教学秩序,规范教学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一、任课教师在任课期间,必须按课表正常上课,不得无故调(代)课;无论因公事或私事离开教学岗位,均应事先向医院请假,并出具相关证明,按规定办理调(代)课手续。

未经允许,随意调(代)、停课,视为教学事故,按《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二、调(代)课是指教师因特殊原因不能按课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班级进行正常上课,分为临时调(代)课和非临时调(代)课。

一周以内的临时调(代)课应由教研室填发临时调课通知单;一周以上的非临时调(代)课,具有变更课表的性质,由科教科统一发课表变更通知。

三、调课手续(一)在教学过程中,如有下列情况可以调课:1.授课教师经批准因公外出;2.授课教师因病临时请假;3.授课教师因事临时请假,但应严格控制因私事请假的次数;4.授课教师经批准参加社会活动。

5.授课教师因临床工作冲突(二)调课必须办理审批手续,任课教师应按规定填写《调课审批表》(同时写出补、调课安排),经授课教师所在教研室主任签署意见后科教科审核,调课申请经批准后,由科教信息科通知授课教师。

四、代课手续授课教师因故(指因病、因事或因公外出)超过三周不能上课者,授课教师所在教研室应安排其他教师代课或更换授课教师;代课教师或更换授课教师应由教研室主任提名,填写《代课审批表》,经科教科主任审核批准后执行并备案;五、补课手续(一)因请假造成的缺课,应及时按调课安排进行补课。

(二)补课安排由授课教师提出计划,由教研室主任签署意见后,经科教信息科批准后执行并备案(可与调、代课申请同时进行)。

由科教科负责通知授课教师和学生。

教研室主任应对本部门教师的请假严格把关。

(五)本规定由科教科负责解释。

第二篇:关于调课、代课制度规定关于调课、代课制度规定1、事假:事假一律要求自行调课。

小学调课、代课管理制度(五篇)

小学调课、代课管理制度(五篇)

小学调课、代课管理制度为了保证学校教学工作正常有序进行,确保学生在校的学习和安全,确保教学任务的完成,使教学与教学管理工作更加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学校本着以人为本,和谐发展,特制定铁匠小学调课、代课管理制度:一、教务处按照排课基本原则尽量科学、合理地安排课表。

课表一经排定,任课教师应保证按时足时授课,教师无正当理由不准私自换课、顶课、代课、并课,学校相关部门在巡查中如发现有与课表或任课教师不符的情况,则视为课表计划中的当事人缺课。

二、每学期开学第一周,一般不受理任课教师要求变动课表或调课之申请;如因极特殊原因需变动课表者,应经校长和教务处同意,方可调整课表。

三、如因各类活动确实需要临时调课的,时间两天以内的,由当事人自行调课,安排好课务,并报教务处备案。

三天以上的,原则上由教师本人先自行调课,如部分课程确实无法调整,由教务处协调安排。

四、教师因外出开会、学习、听课、赛课等因公出差,由教务处协调安排。

五、教师休婚假、产假、丧假、特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原则上由教师本人先自行调课,如部分课程确实无法调整,由教务处协调安排。

六、教师因事或因病请假的,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时间两天以内的,由当事人自行调课,安排好课务,并报教务处备案。

三天以上的,原则上由教师本人先自行调课,如部分课程确实无法调整,由教务处协调安排。

七、教师因突发事件请假,确实无法自行调课的,由教务处协调安排课务,事后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

八、教师因各种原因,不能正常上课超过一周时,可以分别安排教师代课。

九、未办理手续而私自调课、代课者,按照《堰草口小学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方案》相关条例处理。

小学调课、代课管理制度(二)是为了保证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和学生利益的最大化而制定的一系列规定和流程。

下面是一个常见的小学调课、代课管理制度的例子:1. 调课管理:a. 调课的原因可以是教师因公、因病或其他特殊情况无法上课。

b. 教师需要至少提前一天向相关管理人员提出调课申请。

小学教师上课、调课、代课制度(3篇)

小学教师上课、调课、代课制度(3篇)

小学教师上课、调课、代课制度是学校为了保证教学质量和灵活调配教师资源而设立的管理机制。

具体规定如下:1. 上课制度:学校规定了教师的上课时间表,包括每天上课的时间段和课程安排。

教师必须按照规定的时间表准时上课,完成教学任务。

2. 调课制度:在特殊情况下,如教师临时因病、事假等无法上课时,需要进行调课。

学校会有相应的调课流程,教师需要与学校协商并提出调课申请,经学校同意后才能进行调课。

3. 代课制度:当教师无法上课时,学校会安排其他教师进行代课。

代课教师需要具备相应的教学能力和专业知识,并能够完成原教师课程的教学任务。

代课教师会按照原定课程的时间和内容进行教学。

通过上课、调课、代课制度,学校能够更好地安排教师资源,保证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提高学生的学习效果。

同时,也能够保障教师的合法权益,确保教师的工作环境和工作条件。

小学教师上课、调课、代课制度(2)小学教师的上课、调课、代课制度可以按照以下方式进行安排:1. 上课制度:小学教师根据学校的课程安排,按照教学计划准时上课。

教师需要提前准备教案、课件等教学资料,并确保上课内容严格按照教学大纲进行教学。

上课时教师需要遵守课堂纪律,保持良好的教学秩序。

2. 调课制度:在特殊情况下,如教师生病、请假等原因无法按时上课,学校会安排教师进行调课。

调课需要提前通知学生和家长,确保学生能够及时调整课程安排。

3. 代课制度:当教师无法上课时,学校会安排其他合格的教师代课。

代课教师需要了解原教师的教学计划,保持教学连续性,按照原课程内容进行教授。

代课教师需要及时向原教师汇报上课情况。

此外,学校也会建立相应的考勤制度,记录教师的出勤情况和请假情况,并有相应的惩处措施和奖励制度来激励教师遵守上课、调课、代课制度。

小学教师上课、调课、代课制度(3)第一章:引言当前,教育事业的快速发展和学校教育的规划安排为小学教师工作带来了新的挑战,教师们需要根据学校的需求来安排自己的工作任务,其中上课、调课和代课制度是十分重要的环节。

关于调课、停课、代课、补课的规定

关于调课、停课、代课、补课的规定

关于调课、停课、代课、补课的规定
一、调课、停课、代课
(一) 严禁任课教师擅自调课、停课和自找他人代课。

(二) 凡全院性调课、停课,须经主管院长批准,由教务处统一安排。

(三) 凡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二级学院(部)教师与学生的调课、停课、代课,由调停代课申请者填写《辽宁医学院调停代课申请表》,经教师及学生所在二级学院(部)审核,教务处审批,由教务处负责安排实施。

(四) 凡仅涉及一个二级学院教师及学生的调停代课,经二级学院教学副院长审批,教务处备案,由二级学院负责安排实施。

(五)任课教师一般不得因公出、私事而调课、停课或代课;因病等需要调课、停课或代课者,须提前两天填写申请单,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二、补课
(六)凡教学课程表中法定节假日占去的课时,原则上不予补课。

(七)凡经批准所停的课时,由批准部门安排补课。

三、督促检查
(八)各二级学院(部)应切实掌握本单位教师、学生每天课程安排情况,对教学秩序要认真检查(含教师授课、学生上课),在部门工作总结中应包括本单位教学检查情况。

(九)教务处与学生处要经常进行检查,对违犯上述规定,人为造成教学秩序混乱者,按相应教学事故论处。

附件:辽宁医学院调停代课申请表
2007年5月4日
辽宁医学院调停代课申请表
-______学年_____学期调课类别:
编号:_______________
学生所属学院:
2、调停课申请者必须填写“拟调整方案”
填报时间:年月日。

学校教师缺课、补课及调课制度

学校教师缺课、补课及调课制度
2、教师如有特殊困难或对课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安排有特别要求,必须在每学期结束前半个月以内,书面报告教研组长,并由教研组长签署意见后交教导处。
3、课表一经排定,发给教师,教师不得劲任何理由拒绝接受(如有技术错误外)。经解释说明后仍拒不按课表上课又无故缺课者,一律按旷课处理。
4、如对课表安排有意见者,应书面报告教研组长,并由教研组长上报教导主任,研究斟酌办理,原则上开学两周内不予变动。
5、教师调课必须向教导处说明原因,提供依据(因公的凭会议、活动能知或领导指派、指示,因私的凭请假审批表)由教导处安排调课,教师不得私自调课。
参考范本
学校教师缺课、补课及调课制度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____________部门
教师课务安排由可校长,教导处主任负责,教研组长、年级组长配合,教务员具体实施。
1、课务主要根据上级有关政策规定和本校实际情况安排,根据学校有关规定,尽量做到科学、合理、在可能条件下,适当对有特殊困难(情况)的教师予以照顾。

学校老师缺勤补课制度

学校老师缺勤补课制度

一、制度背景为了确保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制度目的1. 规范我校教师缺勤行为,确保教师按时到岗,保障教育教学秩序。

2. 明确教师缺勤补课要求,提高教师教育教学质量。

3. 增强教师责任意识,促进教师队伍的稳定和发展。

三、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全体在编教师。

四、缺勤类型及处理办法1. 因公事缺勤(1)因公事缺勤的教师需提前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缺勤。

(2)缺勤期间,教师应按照学校规定办理请假手续,并保证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

(3)缺勤期间,教师应主动联系相关教师或教研组,做好缺勤期间的课程安排和教学衔接工作。

2. 因私事缺勤(1)因私事缺勤的教师需提前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缺勤。

(2)缺勤期间,教师应按照学校规定办理请假手续,并保证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

(3)缺勤期间,教师应主动联系相关教师或教研组,做好缺勤期间的课程安排和教学衔接工作。

(4)因私事缺勤累计超过3天的,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要求教师进行补课。

3. 病假(1)教师因病请假,需提供相关医疗证明,经学校批准后方可请假。

(2)病假期间,教师应保证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

(3)病假结束后,教师应主动联系相关教师或教研组,做好教学衔接工作。

(4)病假期间,教师可根据实际情况,与学校协商进行补课。

五、补课要求1. 缺勤教师应在缺勤期间内完成补课任务。

2. 补课形式可包括课堂讲授、辅导答疑、作业批改等。

3. 补课内容应与缺勤期间教学内容相一致。

4. 补课教师应确保补课质量,不得降低教学标准。

六、监督与考核1. 学校设立教师缺勤补课监督小组,负责监督教师缺勤补课工作的落实。

2. 教师缺勤补课情况纳入年度考核,考核结果与教师绩效挂钩。

3. 对未按规定进行补课的教师,学校将予以通报批评,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小学调课、代课管理制度范文(3篇)

小学调课、代课管理制度范文(3篇)

小学调课、代课管理制度范文为了保证学校教学工作正常有序地进行,使教学管理工作更加规范化、制度化,确保各项教学任务圆满完成,特制定达八小学调课、代课管理制度。

一、调课、代课原则1、教师无正当理由不允许私自换课、顶课、代课、或合并课程,学校行政每周不定时巡查,如发现有与课程表或任课教师不相符的情况,则视为课程表计划中的当事人缺课。

2、教师因公外出参加市区级各种培训、学习、听课、赛课(半天内),由本人自行换课,填写好代(调)课通知单,凭代(调)课通知单到教务处备案。

一天以上由本人协同教务主任进行调课或由其他教师代课。

如部分课程无法调整,由主管校领导签字,由教导处协调安排,教导处出具代课条,学校将按____元/节的标准补贴给代课教师。

3、病假(半天内)由本人或委托年级组长自行换课,填写好调(代)课通知单报教务处备案。

病假(一天以上)无法安排换课的病假教师,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凭请假条由教导处协调安排课务,并出具代课条,学校将按____元/节的标准补贴给代课教师。

4、教师因私事请假(半天内),由当事人自行换课,安排好课务,并报教导处备案,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实行学校零薪假。

教师因私事请假(一天以上),无法自行调课的,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凭请假条由教导处协调安排课务,并出具代课条,学校将按6/节的标准补贴给代课教师。

5、教师因突发事件请假,确实无法自行调课的,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凭请假条由教导处协调安排课务,并出具代课条,学校按6/节的标准补贴给代课教师。

6、因公外出、病假、事假一个半月以上由校长室、教务处协同共同解决。

二、调课、代课奖扣原则1、因公请假缺课,在履行正常手续的情况下,不扣除任何费用。

2、因病或私事请假,参照学校考勤制度和代课制度执行。

3、误课(未请假、迟到或早退____分钟以上),一经查实由教务记载实际情况,作为每月绩效考核依据。

4、教师因各种原因,不能正常上课超过一周时,可以分别安排教师代课。

小学调课、代课管理制度(2篇)

小学调课、代课管理制度(2篇)

小学调课、代课管理制度为了保证学校教学工作正常有序进行,确保学生在校的学习和安全,确保教学任务的完成,使教学与教学管理工作更加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学校本着以人为本,和谐发展,特制定铁匠小学调课、代课管理制度:一、教务处按照排课基本原则尽量科学、合理地安排课表。

课表一经排定,任课教师应保证按时足时授课,教师无正当理由不准私自换课、顶课、代课、并课,学校相关部门在巡查中如发现有与课表或任课教师不符的情况,则视为课表计划中的当事人缺课。

二、每学期开学第一周,一般不受理任课教师要求变动课表或调课之申请;如因极特殊原因需变动课表者,应经校长和教务处同意,方可调整课表。

三、如因各类活动确实需要临时调课的,时间两天以内的,由当事人自行调课,安排好课务,并报教务处备案。

三天以上的,原则上由教师本人先自行调课,如部分课程确实无法调整,由教务处协调安排。

四、教师因外出开会、学习、听课、赛课等因公出差,由教务处协调安排。

五、教师休婚假、产假、丧假、特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原则上由教师本人先自行调课,如部分课程确实无法调整,由教务处协调安排。

六、教师因事或因病请假的,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时间两天以内的,由当事人自行调课,安排好课务,并报教务处备案。

三天以上的,原则上由教师本人先自行调课,如部分课程确实无法调整,由教务处协调安排。

七、教师因突发事件请假,确实无法自行调课的,由教务处协调安排课务,事后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

八、教师因各种原因,不能正常上课超过一周时,可以分别安排教师代课。

九、未办理手续而私自调课、代课者,按照《堰草口小学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方案》相关条例处理。

小学调课、代课管理制度(2)是指小学为了适应学校教学工作的需要,对调动教师上课时间、对代课教师的要求和管理进行规定的制度。

调课管理制度一般包括以下内容:1. 调课原则:明确调课的目的和原则,如确保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保证学生的正常学习和生活秩序。

2. 调课程序:规定调课的申请、审批和公示流程,包括教师向学校提出调课申请,学校对调课申请进行审批,并在校内公示调课信息等。

学校补课的管理制度

学校补课的管理制度

学校补课的管理制度学校补课的管理制度一、补课的目的和原则1. 补课的目的是帮助学生弥补学习上的不足,提高学业成绩,使学生能够更好地适应学校教学。

2. 补课的原则是有组织、有计划、有针对性,不影响正常的课程进程,不给学生增加过重的负担。

二、补课的范围1. 补课主要针对学生在某一门学科上存在较大困难的情况,由班主任、学科老师和家长共同商定是否需要进行有针对性的补课。

2. 补课还可以针对某些学生因特殊原因,如疾病、事故等情况,导致长期无法参加正常课程的情况下进行,以确保他们的学业不受太大影响。

三、补课的时间和地点1. 补课一般在正常课程之后或者周末进行,避免干扰学生的正常学习。

具体的时间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安排。

2. 补课的地点一般在学校内部,确保有良好的学习环境和必要的学习资源。

四、补课教师的要求和选聘1. 补课教师应具备相应学科的教学经验和专业知识,熟悉学生的学习情况和问题,并能够制定合适的教学计划和方法。

2. 补课教师可以由学校内部的教师担任,也可以由外部专业的教育机构的教师担任,但需要经过学校的认可和家长的同意。

五、补课教学内容和方法1. 补课教学内容应与学生在该学科上的薄弱环节和问题进行针对性的补充和强化,帮助学生理解和掌握相关知识点。

2. 补课教学方法应采用灵活多样的教学手段,如讲解、演示、实验、讨论等,以激发学生的兴趣和参与度,提高教学效果。

3. 补课教学应与正常课堂教学相衔接,避免形成对学生学习的冲突和干扰。

六、补课教学效果的评估和反馈1. 学校应制定相应的评估机制,对补课教学的效果和学生的学习情况进行定期评估,以便调整教学计划和方法。

2. 家长应积极配合学校的评估和反馈工作,了解孩子的学习情况和进展,并与学校和教师共同研究和解决存在的问题。

3. 学校应定期向家长和学生反馈补课教学的效果和学生的学习情况,以便家长和学校及时进行沟通和调整。

七、补课的费用和管理1. 补课的费用由家长承担,学校应提前与家长进行沟通和协商,并确保收费合理和透明。

缺课规章制度

缺课规章制度

缺课规章制度一、总则为了加强学校课堂教学管理,提高教学质量,根据教育部《普通高校学生管理规定》和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全体学生,旨在规范学生课堂行为,保障教学秩序,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二、缺课定义及分类1. 缺课是指学生未经请假,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课堂教学的行为。

2. 缺课分为以下两种类型:(1)无故缺课:指学生未履行请假手续,未经教师批准擅自缺课的行为。

(2)请假缺课:指学生因特殊原因,向教师请假并获得批准后缺课的行为。

三、缺课处理办法1. 无故缺课处理办法:(1)学生每学期无故缺课累计超过课程总学时的1/7,或缺课次数达到3次(含3次)的,视为旷课。

(2)学生每学期旷课累计达到以下标准,将依据《普通高校学生管理规定》给予相应处分:旷课累计达到总学时的1/7至1/4的,给予警告处分;旷课累计达到总学时的1/4至1/2的,给予严重警告处分;旷课累计达到总学时的1/2以上的,给予记过处分。

2. 请假缺课处理办法:(1)学生因特殊情况需请假缺课的,应提前向教师提交书面请假申请,并经教师批准。

(2)请假期间,学生应按时完成课堂作业,参加辅导和补考,否则视为无效请假。

(3)请假缺课次数超过课程总学时的1/7,或缺课次数达到3次(含3次)的,视为旷课。

四、缺课补救措施1. 学生如有特殊情况无法按时参加课堂教学,应提前向教师请假,经批准后方可缺课。

2. 学生缺课后,应主动与教师沟通,了解课堂内容,争取补上所缺课程。

3. 教师应对缺课学生进行辅导,帮助其弥补学业不足,确保不影响学业进展。

4. 学生缺课期间,如需参加辅导、补考等,应按时参加,否则视为放弃补救机会。

五、其他规定1. 学生因病、事等特殊情况无法参加课堂教学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学校批准后,可免予或缺课。

2. 教师应及时记录学生缺课情况,每学期末将缺课记录报教务处备案。

3. 学生对缺课处理结果有异议的,可向学校教务处提出申诉,教务处应在接到申诉后15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关于调课停课补课的规定(试行)

关于调课停课补课的规定(试行)

******学院关于调课、停课、补课的规定(试行)为了进一步加强教学管理,稳定教学秩序,保证教学计划实施的严肃性,提高我院的教学质量,根据我院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一、每学期制定的教学进程表、课程表,任何人不得随意改动。

若确因特殊原因需改动,应由专业教研室形成书面意见,报系部领导签字同意,再由系部提出具体意见与教务处共同协商解决。

二、任课教师应按教学进程和课程表的规定内容实施各项教学活动,完成教学任务。

三、任课教师必须按时上、下课,严禁迟到、早退。

四、教师在任课期间无正当理由,不得随意调课、停课。

属于下列情况,允许临时调、停课。

1、因突发事件不能上课;2、因公出差或外出实习;3、因不可抗逆,不能授课。

五、除特殊情况外,调停课课时一般不得超过教学计划的5%。

六、教师因故不能上课时,应提前在所属系部办理请假审批手续,1-2节由教师所在系部主任审批,同意后,报教务处备案;3-6节系主任签字后,由教务处处长审批;7节以上必须由系主任签字、教务处处长审核后,主管教学院长审批。

审批手续一式二份,教师所在系部和教务处各留存一份。

七、教师在办理调、停课手续时,必须同时落实补课时间、地点,并按时完成补课,补课后须将补课反馈表(见附表)交回系部留存,以备抽查。

否则,按教学事故有关规定处理。

八、教师无特殊原因不得调课、停课,凡擅自调课、停课按教学事故有关规定处理。

九、凡经批准的任课教师不得随意调换,如果中途因故确需换任课教师,须经系主任同意,并以书面形式报教务处备案。

十、全院性活动,如有特殊情况非占用上课时间时,由教务处统一调度。

十一、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试行。

教务处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日。

学校规章制度学校教师缺课、补课及调课制度

学校规章制度学校教师缺课、补课及调课制度

学校规章制度之学校老师缺课、补课及调课制度
老师课务安排由可校长,教诲处主任负责,教研组长、年级组长配合,教务员详细施行。

1、课务主要依照上级有关政策规定和本校实际情况安排,依照学校有关规定,尽量做到科学、合理、在可能条件下,适当对有特别困难(情况)的老师予以照顾。

2、老师如有特别困难或对课务安排有特别要求,必须在每学期完毕前半个月以内,书面报告教研组长,并由教研组长签署意见后交教诲处。

3、课表一经排定,发给老师,老师不得劲任何理由回绝接受(如有技术错误外)。

经解释说明后仍拒不按课表上课又无故缺课者,一律按旷课处理。

4、如对课表安排有意见者,应书面报告教研组长,并由教研组长上报教诲主任,研究斟酌办理,原那么上开学两周内不予变动。

5、老师调课必须向教诲处说明缘故,提供依照(因公的凭会议、活动能知或领导指派、指示,因私的凭请假审批表)由教诲处安排调课,老师不得私自调课。

小学教师缺课补课及调代课制度

小学教师缺课补课及调代课制度

小学教师缺课补课及调代课制度
1.教师因病、(公、私)事不能到校上课,须向学校请假,准假后在调课的前一天上报教导处,填写调课单后,方可调课。

不及时调代课造成空堂现象者,按相关规定处理。

2.调代课安排由学校教导处负责管理,每位教师都应积极承担代课任务,一般情况下,先由未达兼课数量的教师代课。

教师调课一般可根据工作需要先在任教年级中自行调课,报教导处备案,确有困难不能自行调课的,由教导处统一安排。

教师代课,由教导处统一安排。

3.教师请假1—2天,可以安排调课,3天(包含3天)以上者,由教导处安排代课。

教师销假、恢复工作后,要在教导处安排下一周内及时补课。

外出参加各种学习或培训一周内,由自己调课,并上报教导处;实在不能协调的则告知教导处,由教导处负责安排;一周以上,由教导处安排。

4.不私自调代课者,教师调代课必须及时上报教导处。

5.如不执行上述规定,由此而造成学习秩序混乱,或发生任何事故,将追究违反规定者(双方)的责任。

教师调课、代课、停课及补课的规定

教师调课、代课、停课及补课的规定

教师调课、代课、停课及补课的规定为了规范全校教师的教学工作秩序,严肃教学纪律,强化教学运行管理,确保教学质量,创建优良教风、学风,特对全校教师调课、代课、停课及补课作如下规定:一、各学期课程表是实施教学计划、合理组织教学工作的主要依据,是稳定教学秩序的重要保证,因此,课程表一经排定,任课教师包括兼职教师必须准时上课、下课,不得擅自停课、调课或请人代课,如确需调课应按规定履行相应的调课手续。

同时,要严格控制调(代)课次数。

调(代)课的次数将作为今后评估各教学学院工作的指标之一。

二、调课、代课、停课、补课的界定1.因故改变上课时间或上课地点的情况为调课。

教师本人不得私自调课,符合下列条件者要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调课手续:(1)病假:教师请病假超过6学时要求调课,须持医院出具的病休证明单办理调课手续;(2)公假:教师因开会、出差等公事要求调课的,需持会议通知和有关证明办理调课手续;(3)事假:教师因私事,原则上不得调课。

如确有特殊原因者,需写明具体原因后经所在学院院长批准后,到教务处办理相关手续。

不得事后补办手续。

原则上,因事请假每学期不得超过2次。

(4)进修:因参加进修、学习、支教等活动,须出具所在学院及学校派出单位的证明,方可办理调课审批手续。

(5)调换教室:因教室容量、设施等原因必须进行调课的,须持所在学院出具的证明,方可办理调课手续。

(6)其它:因突发性事由,教师无法事先办理调(停)课手续的,事前应及时向所在学院院长报告,所在教学学院以书面形式报教务处备案。

事后本人应向所在学院充分说明原因,并补办调课手续。

事前不报告的,事后不予办理手续,按旷课处理。

2.因故更换授课教师的情况为代课。

代课按调课对待,按照调课审批程序办理。

代课教师原则上由开课学院选派相应职称的教师上课,教师不得自行找人代课。

3.因故停止课程表中安排的全部或部分课程教学,且当时未决定补课的情况为停课。

(1)凡节假日、运动会涉及的停课,按校历和学校下发的文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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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教师缺课、补课及调课制度
教师课务安排由可校长,教导处主任负责,教研组长、年级组长配合,教务员具体实施。

1、课务主要根据上级有关政策规定和本校实际情况安排,根据学校有关规定,尽量做到科学、合理、在可能条件下,适当对有特殊困难(情况)的教师予以照顾。

2、教师如有特殊困难或对课务安排有特别要求,必须在每学期结束前半个月以内,书面报告教研组长,并由教研组长签署意见后交教导处。

3、课表一经排定,发给教师,教师不得劲任何理由拒绝接受(如有技术错误外)。

经解释说明后仍拒不按课表上课又无故缺课者,一律按旷课处理。

4、如对课表安排有意见者,应书面报告教研组长,并由教研组长上报教导主任,研究斟酌办理,原则上开学两周内不予变动。

5、教师调课必须向教导处说明原因,提供依据(因公的凭会议、活动能知或领导指派、指示,因私的凭请假审批表)由教导处安排调课,教师不得私自调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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