飘读后感(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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飘读后感(20篇)
飘读后感第1篇:
《飘》,是我最喜爱的书。喜欢斯佳丽的勇敢坚强,喜欢瑞特的机智果断,喜欢玫兰妮的外柔内刚。
对于斯佳丽这个人物,我的感觉是矛盾的,是厌恶却又不得不敬佩她。她是个十分有个性的人物,她一生中爱了两个男人,而她却没一个是了解的。如果她了解阿希礼,那她就不会爱他;如果她了解瑞特,那她就不会失去他。她一向以来是辜负瑞特的,她只是不停追寻着自我梦中的王子――阿希礼。她只是把自我爱的特点认为阿希礼有,她只是做了一件华丽的衣服,让阿希礼穿上,而后爱上他。而事实是,她爱的只是那件衣服。
对于她,我是不得不佩服的,佩服她的坚强,佩服她对土地的执着,佩服她能在那中环境下放下以前所受的教育下田干活,佩服她能不顾社会上的言论而开创自我的事业。她生命有几个灵魂,一个是她的母亲。他的母亲是一位十分能干、温柔的典型贵夫人,是她最敬佩的人。可是,母亲为了救人而被传染伤寒,去世了。另一个,是她十几年来最爱的人――阿希礼。她能在逆境中站起来,有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阿希礼。她对阿希礼是异常执着的。还有一个,就是玫兰妮。在一齐奋斗的十几年里,玫兰妮已经成为她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了。
我觉得斯佳丽就像个小孩子一样,对自我想要的东西异常执着,而对自我所拥有的东西却不屑一顾。一面在拼命让
自我幸福,一面又不断地把幸福推离,把爱人推向深渊。
斯佳丽爱的是阿希礼,可是,阿希礼却不要她。就像瑞特说的,阿希礼是个君子,只是生在了一个和他格格不入的时代。他还是用旧世界的游戏规则生活,只会撞得一鼻子灰。斯佳丽不了解阿希礼,所以她爱他,想尽一切办法得到他,而当她认清他时,她再也不爱他了。
书中另一个使我十分佩服的女性,便是玫兰妮。她是个外柔内刚的女性,她几乎拥有了女性所能拥有的一切美德。正如瑞特说的,她是他所见过的少数贵夫人中的一个。她是坚强的,她是爱国的,她用她的心爱身边所有的人。当她丈夫打仗时,她在后方默默守侯,做她力所能及的事,当北佬打进城而她又快要临盆时,她依然镇定,当她身体虚弱而没人下地干活快要没饭吃时,她和斯佳丽一样,放下过去所受的教育和优越感,拖着虚弱的身体下地干活,当她看到斯佳丽杀了一个北佬时,她没有惊慌失措,而是帮着掩埋尸体,搜查钱财,擦拭血迹,当战争最终结束,她痛恨的北佬士兵来到她门前要求照顾而她自我也没有过多粮食时,她还是尽她所能地帮忙他,因为她期望在远方也有一个好心的北佬女人给她正在回家的丈夫一口饭吃。
如此一位坚强的女性,却又是如此的温柔善良和善解人意。她执着地相信斯佳丽和阿希礼,即使有人亲眼看见他搂在一齐,也执着地相信他,保护斯佳丽。她明知自我的身体无法再承受生育的痛苦,却执着地要再为阿希礼生个孩子,最终离开了她爱了一辈子的亲人。
真的是太伟大了,看着玫兰妮,使我想到许许多多的中国古代女性,她也是如此的善良,任劳任怨,相夫教子,然后默默无名地老去、死去。
瑞特是个复杂的人,他有良好的家世,但却仍和旧时代格格不入,他有锐利的眼睛,能够在乱世找到自我的处身之道,他对国家有热情,即使他明知必败无疑,却仍在最终关头入了军。他爱斯佳丽,但他更了解斯佳丽,所以他从不说,只是经过行动表达,而斯佳丽却从来不想去了解他。最终,他绝望了,一次又一次的失望使他再也没有勇气再去尝试,他累了。
《飘》绝对是部值得再三品味的好书,文字优美,情节跌荡起伏、扣人心弦,虽然其中由于作者的主观因素,对于美国南北战争的评价并不客观和全面,但以文学角度来说,这绝对是一部绝世佳作,值得一看。
飘读后感第2篇:
棉花随风飘落,燃烧少年的心。使真情溶化成音符,倾诉遥远的祝福,为明天献出虔诚的祈祷。“明天又是另外一天了。”这是《飘》的女主人公郝思嘉在碰到困难时屡试不爽的法宝。这也是我读完这本书感受最深的一句话:确实,对于人生而言,明天永远是新的起点!
作为纷繁复杂的社会一员,人的性格绝对不是单一的。既没有绝对的好人,也没有全然的坏人。人只能是个多面体,人的性格也只能是多种性格特点的总和。思嘉遗传了父亲粗旷、脾气暴躁的性格,但自小受到母亲的良好家教和道德观
念的教诲。所以,她的性格是个矛盾的统一体。正因这点,造就了她敢爱敢恨,认定自我的目标便勇往直前、不择手段的性格特点。她从不退缩,因为“明天又是另外一天了”。是的,明天又是另外一天,这是一个多好的借口,又是一个多么适宜的理由。她认定了这点,所以能一向往自我的目标奔去。
思嘉的大半生是为爱而迷惑,因为迷惑而做了很多错事。其实她爱的并不是艾希礼,而是自我内心塑造的一个完美形象。艾希礼越是拒绝她,她心中的那个形象就越完美。哎,这应证了中国的一句话:得不到的就是最好的。等到最终她才发现:原先她一向钟爱的艾希礼并不爱她。因错误的迷恋,她错过了身边真正的幸福。
值得欣慰的是:在她彻底失去艾希礼、失去女儿、瑞德也已离她而去之后,她明白她的感情世界里没有什么是为时已晚的,于是她抛开心灵上的创伤与悔恨,并且相信自我必须能挽回瑞德的心。无论如何,这是一种在困境面前表现出来的正能量,这是一个人追求目标途中能够发挥出巨力的关键。如果更多的人对感情都能有这种乐观自信的态度,那么更多的感情杯具就不会发生了吧。毕竟,明天又是另外一天了。
是啊,今日即将过去,不管有过什么成绩,一切都属于过去。而明天,将会是另外一天了!仅有把每一个明天当做新的起点,为实现自我的目标更加努力奋斗的人才算得上是智者。对于一名高考后备生而言,这样具有哲理性的话多有
力量!
飘读后感第3篇:
人真是怪。十几年前读《飘》的时候,我是喜欢郝思嘉的。可最近,无意中拿起旧书重读,却深深地被媚兰吸引住了。难道是年龄的缘故,人的思想真的会改变的吗?
哪个年轻女孩看了《飘》不喜欢郝思嘉呢?漂亮不说,又聪明倔强,周围总有男人围绕着。异常是有瑞德这样有魅力的男子始终追随,宠着,太过瘾啦!还有,她十分有个性,当在众多男孩子中间鹤立鸡群的艾希礼,最终婉言拒绝了她的爱,一怒之下,顺手扔出一只花瓶!这不是旧贵族的淑女风范,却很贴合当今潮流,“野蛮女友”的典型呀!她在募捐舞会上,因为寡妇身份无法跳舞,而急得团团转的样貌,真是可爱!而在亚特兰大沦陷时,赶着马车,带媚兰逃往塔拉。还有,北方逃兵闯进塔拉,举起枪干掉他那一幕,又表现得顽强坚定。她穿着母亲窗帘做的新衣服,瞪着据瑞德说在一尺之外的手枪对面看到的绿眼珠,靠撒谎把自我嫁给了弗兰克,努力撑着木材厂,多么的狡猾!最终,当明白自我真正爱的人是瑞德,而这时瑞德已经对她深深的失望,决定要离开她的时候,她依旧平静地把下巴高高地翘起。这个时候,是多么地喜欢这个有血有肉有性格的郝思嘉啊!
可是此刻,我不这么想了。我注意到,在庄园聚会上,媚兰安静地坐在一旁,她瘦小的身体一点也不显眼。募捐舞会上,她痛苦而毅然地摘掉手上的结婚戒指,捐给了部队。在亚特兰大沦陷的那天,因为临产,她虚弱的身体正在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