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和安全监督手续包含资料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含质量、安全监督手续办理不含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含质量、安全监督手续办理,不含城市地铁及轨道交通、城市道路桥梁项目)一、审批单位:区国土城建和水利局二、事项编号:13295三、审批范围:本指南涉及范围的项目温馨提示:1、按照《佛山市顺德区国土城建和水利局关于使用广东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通知》(顺建函〔2017〕1980号)的要求,自2017 年11月1日起,在我区新立项或者已立项但未在我局办理过施工许可证的项目,必须通过广东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录入项目信息,进行施工许可证的申报(平台网址——)。
《通知》详细内容及“操作流程”介绍见附录17、附录18。
2、根据《关于优化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注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不含城市地铁及轨道交通、城市道路桥梁项目)等事项办理流程的通知》规定,自2018年8月20日起,将本事项与“办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手续”两事项实行并联办理,即:建设单位须根据办事指南备齐对应资料一并提交至相应办事窗口,同时交件,并联办理。
审查通过后,核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四、完成上述在线申报操作后提交以下纸质材料: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申请表》原件一式二份(要求如实填写,不可涂改;表中申请单位法定代表人需签字或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其中表四《施工许可现场核查记录表》由审批机关填写,被检查对象确认);2.《土地使用证》或《不动产登记证》或用地批准手续或房屋产权证明,具体:① 既有建筑装修工程提供《不动产登记证》或房屋产权证明;市政工程可提供用地批准手续。
要求:复印件1份,核原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② 除既有建筑及市政工程外的其他情形应提供用地批准手续如《土地使用证》或《不动产登记证》。
要求:复印件1份,核原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3.规划部门发出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核原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如证件内容未有体现所报单体的规划数据,则另需提交其总平面附图(复印件,核原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4.人防工程报建凭证(复印件1份,核原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① 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且地下室在报建当期建设的项目,提交:《佛山市人防工程开工通知书》、《佛山市人防工程质量监督通知书》;② 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但地下室不在报建当期配建的项目,提交:《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设计要点审批表》;③ 申请易地建设的项目,提交:《佛山市顺德区人民防空办公室申请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报建凭证》、《佛山市顺德区建设工程项目人防报建办理凭证》,或《佛山市顺德区人防工程报建凭证》;5.根据招标方式核准意见须招标的项目,提交:发改部门的立项批文(或核准文件或项目备案证)、《中标通知书》(包含施工和监理、勘察、设计项目)及《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按照规定无需进行招标方式核准工作的项目,提交:建设单位出具的投资性质以及股东发包工程决议书文件(另附发改部门立项文件)。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全省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及建筑市场监督执法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全省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及建筑市场监督执法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11.05.05•【字号】晋建质字[2011]148号•【施行日期】2011.05.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建筑市场监管正文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全省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及建筑市场监督执法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晋建质字[2011]148号)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委),太原市城乡管委、大同市市政管委: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和省政府《关于二〇一一年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晋政发〔2011〕1号)、《关于在全省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通知》(晋政办发[2011]29号)精神,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的实施意见》(建办质[2011]18号)、《关于组织开展全国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及建筑市场监督执法检查的通知》(建办质函[2011]222号)和《关于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建筑施工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建安办函[2011]11号)要求,我厅组织起草了《全省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及建筑市场监督执法检查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二〇一一年五月五日全省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及建筑市场监督执法检查工作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和省政府《关于二〇一一年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晋政发〔2011〕1号)、《关于在全省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通知》(晋政办发[2011]29号)精神,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的实施意见》(建办质[2011]18号)、《关于组织开展全国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及建筑市场监督执法检查的通知》(建办质函[2011]222号)和《关于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建筑施工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建安办函[2011]11号)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全省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规范建筑市场秩序,遏制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制定本方案。
某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资料汇编
某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资料汇编
1. 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组织机构:包括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部门、项目安全监理单位和其他相关管理单位,明确各个单位的职责和组织结构。
2.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并执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包括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事故应急预案等。
3. 安全生产培训资料:包括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培训计划、培训材料、培训记录等资料。
4.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记录:记录建设工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包括隐患排查报告、整改方案、整改记录等。
5.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记录:包括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现场监察记录、安全生产检查记录、安全生产整改通知书等。
6. 事故案例资料:整理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事故案例资料,包括事故调查报告、事故原因分析、事故处理方案等。
7. 安全技术资料:包括建设工程安全技术规范、安全技术标准、安全技术文件等。
8. 安全生产宣传资料:包括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宣传资料、宣传活动记录等。
以上资料汇编可作为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的参考文件,对于保障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起到重要的作用。
抱歉,我无法完成这个任务。
监理资料管理规程
四、监理管理文件资料
2.工作记录文件
监理通知单
• 监理通知单系项目监理机构 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工 程存在问题时,由总/专业 监理工程师签发的需回复的 书面文件资料。
同的行为
在安全生产管 理等方面出现 违规、违章、 违反合同的行
为
四、监理管理文件资料
2.工作记录文件
监理通知回复单
• 监理通知回复单是施工单位按照监 理通知单要求的时限和标准进行整 改完毕后向项目监理机构报送的回 复意见。
• 监理通知回复单应包括针对监理通 知单提出问题的整改处理方法(方 案),处理结果、达到的标准,必 要时附相关资料。
1、监理月报; 2、监理工作总结;
四、监理管理文件2)总监代表 授权书
• 总监理工程师任命书应 在《建设工程监理合同》 签订后,由工程监理单 位法定代表人书面签署, 第一次工地会议前书面 通知建设单位
• 总监理工程师任命书应 符合《建设工程监理规 范》GB/T50319-2013附 录表A.0.1的格式
三、工程准备文件资料
3.工程合同文件
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应在第一次工地会议前,将施工单位 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与工程相关的施工招、投标文件(电子版)提 供至项目监理机构。
监理单位
•工程监理单位应在第一次工地会议前,将监理 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建设工程监理合同》提 供至项目监理机构。
况;⑶隐蔽验收;⑷旁站情况;⑸现场巡视情况;⑹平行检验情况;⑺ 文件往来情况;⑻材料进场报验和见证取样情况;⑼见证取样试报告 返回和结论;⑽重大事件记录;⑾工程例会、专题会提出问题落实情 况;⑿有关监理通知单、工作联系单现场落实情况等;
办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应提供下列资料
办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应提供下列资料一、填写质量、安全监督登记表(一式四份)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查原件留复印件)三、施工单位中标通知书、施工图审查批准书(原件)四、工程施工合同,监理合同(原件副本)、施工图纸(全套)五、施工组织设计(应有编制人、审核人、技术负责人签字,并附监理单位审批表)和监理规划。
(施工单位、监理单位) 六、见证取样和送检见证人备案书(应有施工单位项目取样专用章和监理单位项目见证专用章)七、填写质量保证体系审查表和施工安全前提条件审查表八、建设工程项目施组织设计其中必须包括以下内容: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图;临时设施规划方案和已搭建情况;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计划;安全措施费用计划;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措施);拟进入施工现场的起重机械设备的型号、数量;工程项目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并附上岗证复印件)九、施工单位职工意外伤害保险交费凭证和质量监督费(缴费单第二联及发票复印件)十、建设单位安全监督人员名册。
十一、建设单位按规定提供的安全措施费用。
十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复印件盖章)需要审查的文件资料一、施工项目质量管理体系组成人员资格证明(项目经理资格证、技术负责人工程师职称证、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等管理人员上岗证,如不是本单位人员必须具备用人单位聘书和原单位解聘书二、总监、总监代表、专业监理工程师授权书和资格证书(其中总监必须具备资格证书,其他监理人员必须具备资格证或培训证和职称证书)三、地质勘察报告书、监理单位中标通知书(查原件不留)开发区建房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办理《施工安全前提条件审查》流程图办理建设工程施工安全受监登记流程图建筑工程开工准备安全条件审查要点一、安全管理机构(15分)①安管人员不到位,与建设管理登记注册申报审批书不符合扣15分②安管人员每一人不持证上岗或不佩戴工作卡扣3分③未订立各级安全责任书(内容包括各级安全责任制,安全管理目标,目标考核等)扣15分④无安全性评估扣10分二、安全教育(10分)①未制定安全教育制度扣5分②新进场工人未进行三级安全教育扣10分③安全教育内容不具体,没有针对性扣5分④安管人员未进行年度培训或考核不合格,每发现一人扣5分⑤每有一人不懂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扣2分⑥特种作业,每有一人未持证上岗扣2分三、安全施工组织设计(10分)①专业性较强的项目,未单独编制专项安全施工方案扣10分②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方案未经审批扣10分③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无针对性,不能全面指导施工扣5分四、封闭管理(10分)①一般路段的现场围档不连续,高度不足1.8米扣5分②围档不坚固,不稳定,不整洁,不美观扣5分③施工大门不符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工程达标文明工地实施细则》要求扣3分④“五牌一图”不全,缺一项扣2分⑤标牌不规范,不整齐扣5分⑥无安全标语扣3分五、施工场地(10分)①施工现场给水排水不通,电不通扣10分②施工现场不平整,道路不畅通扣5分③道路硬化不符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工程达标文明工地实施细则》要求扣3分④场地扬尘大,泥泞扣5分⑤温暖季节无绿化布置扣3分六、建材堆放与现场防护(10分)①建材不按照施工平面图布局堆放扣5分②料堆未挂名称、品种、规格等标牌,每一处扣2分③堆放不整齐,每一处扣2分④垃圾未及时清理,未装容器,无人管理,不符合卫生要求扣5分⑤易燃易爆物未分类存放,存放不安全扣5分⑥灭火器材配置不符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工程达标文明工地实施细则》要求扣5分⑦安全标志牌不按施工平面图设置扣5分⑧每有一人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帽扣2分七、现场临舍(10分)①宿舍、食堂、厕所、浴室、门卫室等生活设施不符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工程达标文明工地实则细则》要求,或未妥善安排的扣5分②宿舍、食堂、厕所、浴室、门卫室、办公室等临时设施不符合安全,卫生要求扣5分③生活区未给工人设置学习、娱乐场所扣2分④无宣传栏、读报栏、黑板报等扣2分⑤不能保证供应卫生饮水扣3分八、施工用电(15分)①现场施工用电与临电组织设计不相符的扣15分②应该采取外电防护的,其措施不符合要求扣15分③施工用电不符合“三级配电两级保护”要求扣10分④未采用TN-S系统扣10分⑤保护零线与工作零线混接,工作接地与重复接地不符合要求,每发现一处扣3分⑥一级配电箱内的“总隔离开关、总熔断器、总漏电保护器、分路隔离开关、分路熔断器、分路漏电保护器、电度表、电压表、电流表”,每少一个扣2分⑦二级配电箱内的“总隔离开关、总熔断器、分路隔离开关、分路熔断器”,每少一个扣2分⑧违反“一机、一闸、一漏、一箱”要求,每一处扣5分⑨漏电保护装置失灵,参数不匹配,每发现一处扣2分⑩配电箱材质不符合要求,无门,无锁,无防雨措施,每发现一处扣2分○11配电箱内多路配电无标记的,每一处扣2分12配电箱安装高度、位置不当,周围杂物多不便操作的,每一处扣2○分13照明未设专用回路扣5分○14照明专用电路未设漏电保护装置的扣5分○15室内线路、灯具安装高度低于2.4米未采用安全电压扣3分○九、施工机具(10分)①进场的施工机具三证不全,每发现一处扣5分②施工机具安装后无验收合格手续,每发现一处扣5分③施工机具不符合《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每发现一处扣5分建设工程开工准备安全条件审查表建设工程安全评价审查表表十四:建设工程恢复施工申请书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你站在年月日检查我公司承建的工程时,发现存在重大事故隐患,下发了停工令(安监停字第号),经我单位停工整改,依据有关安全生产的规范和标准于200 年月日整改完毕,现将整改结果报送你站,请派人核查:项目负责人(签名):企业安全检查部门负责人签名(盖章):本回执一式三份,施工单位,监督站、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各一份建设工程恢复施工通知书公司:你单位承建的工程,恢复施工申请书已收到。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释义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释义1、《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颁布施行使工程质量管理模式有何种变化?《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颁布施行,开启了我国工程质量管理工作的新模式、新阶段.在2000年以前,工程质量完全由政府承担,没有体现各方责任主体的质量责任,因而政府为工程质量埋单.为了真正体现谁建设、谁负责,谁设计、谁负责,谁施工、谁负责,谁验收、谁负责的宗旨,切实落实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相关要求,有必要对工程质量管理的责任、义务进行明确,理清质量管理工作的思路,为此在2000年1月30日,国务院颁布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了依法对建设工程质量负责的责任主体,以及各责任主体应承担的质量责任和义务。
2.什么是工程质量监督?所谓工程质量监督是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统称质监机构)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责任主体(建设、施工、勘察、设计、监理等单位)和有关机构履行质量责任的行为及工程实体质量进行监督检查、维护公众利益的行政执法行为。
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不是工程质量验收的主体,而是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主体.3.建设工程质量责任主体有那些?建设工程质量责任主体有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它们依法对建设工程质量负责.4.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注册时,须具备哪些资料?须具备如下资料:(1)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申报表;(2)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告和批准书;(3)中标通知书和施工、监理合同;(4)其他需要的文件。
5.办理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什么条件?建设单位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提交相应的证明文件:(1)已经办理的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2)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3)施工场地已经基本具备施工条件,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4)已经确定施工企业;按照规定应该招标的工程没有招标,应该公开招标的工程没有公开招标,或者肢解发包工程,以及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所确定的施工企业无效;(5)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施工图设计文件已按规定进行了审查;(6)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施工企业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有根据建筑工程特点制定的相应质量、安全技术措施,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编制的专项质量、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并按规定办理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7)按照规定应该委托监理的工程已委托监理;(8)建设资金已落实。
报监手续和资料
报监手续和资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部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导则》等法律法规规定,建设单位在申请颁发施工许可证前,负责(或委托监理单位)对施工企业和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质量保证条件是否符合开工要求进行审查,提出审查结果;报送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建设工程质监由建设单位申请办理。
按照《条例》要求,检查工程参建单位的主体行为是工程质量监督的主要内容之一,因此,我站按照《质监档案》的要求,请建设单位在报监时配合我站进行必要的登记,填写相关表格。
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相关手续检查建设项目立项、规划、招标手续是否齐全,核查各参建单位的资格资质,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在今后的质监过程我站将对照这些登记表检查参建单位主体行为。
一、建设项目报监范围:凡投资30万元或300m2以上的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在领取施工许可证或开工报告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
二、建设单位报监程序:在建设工程招投标时,我站驻工程交易中心责任人向建设单位发放《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申报表》、《勘察设计单位基本情况登记表》、《监理单位基本情况登记表》、《施工单位基本情况登记表》、《建设工程质量包保责任书》,并签认办结单。
建设单位表格填写结束后,携办结单、所填表格及工程相关资料(申报表中的14项资料),到我站总工室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
经我站审查符合要求后,所有表格都将返还一份给建设单位,总工室签发《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通知书》,报监结束。
三、建设单位应提供资料:《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申报表》第一页列出了建设单位报监需要提供的工程建设相关资料,其中除《扩初设计批文》和《施工图审查批准书》有可能没有以外,其它资料均应齐备,这些资料是一个遵守基建程序的工程项目应该具备的。
(如工程没有监理,可没有监理单位相关资料),如果该工程没有参加招标,应当提供招标办出具的报建手续。
工程项目质量监督登记制度
工程项目质量监督登记制度一、总则为加强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范监督工作,有效防范各类质量事故,提高施工工程的质量水平,根据《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督要求,制定本登记制度。
二、监督范围本登记制度适用于所有建筑工程项目的质量监督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建筑、道路、桥梁、水利、交通等领域的工程项目。
三、监督责任1. 监督单位:该项目对工程质量负有监督责任的单位或部门,应对工程施工过程进行全程监督,并记录相关监督情况。
2. 项目负责人:负责项目的整体工作协调和质量监督,确保施工工程符合质量要求。
3. 施工单位:工程施工方应按照设计要求和监理规范进行施工,保证工程质量。
四、监督登记内容1. 监督计划:制定工程项目的质量监督计划,明确监督范围、周期和内容,确定监督责任人员及具体工作安排。
2. 监督记录:记录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关键节点、重点问题、监督意见及整改措施,形成监督记录清单。
3. 质量异常情况:如发生施工质量异常情况,应及时做好监督记录,并提出整改建议。
4. 质量验收:记录工程竣工验收情况,包括质量验收意见及验收结论。
5. 质量问题处理:记录工程项目中遇到的质量问题及处理过程,包括违约行为处理和质量监督报告。
五、监督登记流程1. 定期监督:监督单位应按照监督计划要求,定期对工程项目进行监督检查,填写监督记录。
2. 不定期监督: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对可能存在风险的节点进行不定期监督,提出风险评估报告。
3. 监督报告:每次监督结束后,监督单位应编制监督报告,汇总记录的监督情况及问题处理情况。
4. 监督档案:将监督记录、监督报告等材料整理归档,建立档案,方便查询和追溯。
六、监督登记要求1. 登记内容真实可靠:所有监督记录应当真实准确,杜绝夸大虚假。
2. 登记及时完整:监督记录应当及时填写完整,确保不漏项。
3. 登记规范标准:监督记录应按照规范格式填写,方便查阅和汇总。
4. 登记保密安全:监督记录应当严格保密,避免泄露造成不良影响。
建设工程监理文件资料管理规程正式版
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DB37/T 5009-2014 J 12628-2014建设工程监理文件资料管理规程Specification for Building Engineering Management Document 2014-03-24 发布2014-05-01 实施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建设工程监理文件资料管理规程Specification?for?Building?Engineering?Management?Document?DB37/T 5009-2014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备案号:J 12628-2014主编单位:山东省建设监理协会山东省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批准部门: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日期:2014年03月24日实施日期:2014年05月01日2014年济南前言为规范监理文件资料的编制和管理工作,保证监理工作的质量,根据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要求,山东省建设监理协会、山东省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会同有关单位在广泛调查的基础上,参考国家相关标准,结合工程实践和工程文件资料管理经验,编制了本规程。
本规程的主要内容有:1.总则;2.术语;3.基本规定;4.监理工程基础文件资料;5.监理管理文件资料;6.进度控制文件资料;7.质量控制文件资料;8.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理文件资料;9.造价控制文件资料;10.合同管理文件资料;11.竣工验收文件资料;12.组卷、编目、归档、移交;附录。
本规程由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由山东省建设监理协会负责具体内容的解释。
请各单位在使用本规程的过程中注意积累资料、总结经验,及时将有关意见和建议反馈给山东省建设监理协会(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五小纬四路46号,邮编:250001,联系电话:87063583,电子邮箱:sdjlzgb@),以供修订时参考。
主编单位:山东省建设监理协会山东省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参编单位:山东建筑大学管理学院山东营特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济南市建设监理有限公司青岛市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山东同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山东天柱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青岛信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主要起草人员:陈文刘明伟徐友全杨宏飞纪森陈刚薛挺鈜王东升阎民范先利谢永刚张宝柱尹宗合张哲主要审查人员:杨卫东马洪涛嵇飊张海平乔国军傅日荣刘文锋史本全赵忠于科牛永强目次附:CONTENTS 88898Addition:Explanation of Provisions1 总则1.0.1为进一步规范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文件资料管理,促进监理工作的程序化、标准化和信息化,提高我省工程监理的管理成效。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与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合并办理指南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与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合并办理指南一、办理对象本省范围内从事新建、改建和扩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建设单位。
二、办理依据(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79号)。
(三)《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93号)。
(四)《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18号)。
(五)《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5号)。
(六)《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工作规程〉的通知》(建质〔2014〕154号)。
(七)《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严格落实建筑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制的通知》(建办质〔2014〕44号)。
(八)《中共AA省委办公厅AA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AA省深化营商环境综合改革行动方案〉的通知》(粤办发〔2018〕27号)。
(九)《AA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指引(暂行)的通知》(粤建规范〔2018〕3号)。
三、办理条件(一)依法应当办理用地批准手续的,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二)在城市、镇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三)施工场地已经基本具备施工条件,需要征收房屋的,其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四)已经确定施工企业。
按照规定应当招标的工程没有招标,应当公开招标的工程没有公开招标,或者肢解发包工程,以及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企业的,所确定的施工企业无效。
(五)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技术资料,施工图设计文件已按规定审查合格。
(六)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
施工企业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有根据建筑工程特点制定的相应质量、安全技术措施。
建立工程质量安全责任制并落实到人。
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编制了专项质量、安全施工组织设计。
(七)按照规定应当委托监理的工程已委托监理。
办理质量安全监督手续所需资料
办理质量安全监督手续所需资料一、办理质量监督手续所需资料1)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申报表(在办理处取)2)中标通知书3)项目经理及质量检查员、监理人员资格证书(复印件)4)地勘报告及全套施工图设计文件5)施工图设计审查报告及施工图设计审查批准书、抗震设防技术审查批准书6)施工合同、监理合同及施工、监理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7)外地施工企业需提供登记备案证明8)施工组织设计二、办理安全监督手续所需资料1)《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申报表》,在我站领取2)《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开工条件申报验收表》,在我站领取3)《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开工条件申报验收表》中所要求的附报材料(1)安全生产责任书(施工企业与项目部,总包单位与分包单位)(2)经审批的安全施工组织设计(3)经审批的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含:临时用电、外电防护、基坑支护与降水、土方开挖、模板工程、塔机装拆、多台塔机同时作业布置方案与安全措施、起重吊装、脚手架工程、拆除与爆破等)(4)项目经理管理手册、安全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5)企业对专职安全员任命书、安全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6)特殊工种上岗证书及意外伤害保险单(复印件)(7)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8)项目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9)项目监理人员信用管理手册办理质量安全监督手续所需资料1工程规划审批单(复印件)2中标通知书(复印件)3施工合同备案表、监理合同备案表(到造价站办理,工程造价低于50万的不需要)4图纸(图审中心盖章)5施工图审查备案表(复印件)6开工条件审查(到我站领取并填写《开工条件审查表》)7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核实表和四方监管协议书8施工单位资料已备案的施工合同及项目部任命文件(原件)、施工单位资质等级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建造师证、技术负责人工程师证、施工员、质检员及安全员岗位证书、施工企业项目经理与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加盖公司行政章);特种作业人员:电工、焊工、起重工、高处作业工(架子工)、爆破工,需提供上岗证书(复印件加盖公司行政章)9监理单位资料监理合同及监理部任命文件(原件)、监理单位资质、监理总监与监理工程师及监理员证书10建筑施工人员意外伤害保险单(复印件)11地勘报告(复印件)12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及专项施工组织设计注:1)所有复印件需提供原件进行核对2)第11、12项资料在办理质、安监手续时可不提交,后提交给监督小组3)私人商住楼面积小于300m2的只需第1、4、8、10项资料。
开工安全条件审查及安全生产监督备案手续资料要求
开工安全条件审查及安全生产监督备案手续资料要求开工安全条件审查及安全生产监督备案手续资料要求是在进行施工前必须递交的文件,以确保工程的安全生产。
该手续的要求包括多个方面,从安全监督到详细的资料材料,都需要按照要求准备齐全。
下面将详细介绍这些要求。
一、审查资料1. 建设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文件:要求提交建设单位准确全面的施工组织设计文件,包括施工图、设计图、工程特点描述等内容。
2. 施工单位的组织机构和管理体系文件:这些文件主要包括施工单位的管理机构、人员组成、管理流程等内容,用以证明施工单位有能力组织管理工程施工。
3. 安全技术交底记录:要求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在施工前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记录下来,以便监督安全生产。
二、安全监督备案资料1.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文件:要求提交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文件,包括机构设置方案、人员名单等。
2. 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要求提交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包括施工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等。
3. 安全生产设施设备清单:要求提交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设施设备清单,包括各类安全设施的具体规格、数量、使用情况等。
4. 安全生产培训记录:要求提交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培训记录,包括培训课程、培训内容、培训人员名单等。
5. 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记录:要求提交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记录,包括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情况、事故原因分析等。
以上内容是开工安全条件审查及安全生产监督备案手续资料的要求,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必须按照相关规定准备和递交这些资料,确保工程施工的安全可靠。
只有在满足相关要求的情况下,工程才能够正常进行,安全生产得以保障。
希望各位工程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管部门认真对待这些要求,共同维护工程安全生产的稳定和顺利进行。
建筑施工安全监督资料内容
建筑施工安全监督资料内容
建筑施工安全监督资料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 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制度:详细规定建筑施工过程中的安全要求、操作流程和责任分工,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措施得以执行。
2. 施工现场平面图纸:显示施工现场的布局,包括建筑物的位置、工作区域、临时设施等。
可标注危险区域、安全通道等信息。
3. 安全设施图纸:包括安全通道、防护栏杆、消防器材等设施的设计和布置图纸,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设施符合要求。
4. 安全技术措施:列明采取的安全措施,如安装防护网、施工揭示牌等,以减少事故风险。
同时,还应对具体的施工工艺进行详细的安全技术交底。
5. 安全培训记录:包括施工人员参加的安全培训课程、培训内容和考核成绩。
培训目的是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减少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6. 安全会议记录:记录施工过程中的安全会议,包括会议议题、参会人员、讨论内容、提出的安全建议与处理意见等,以确保安全问题得到及时解决。
7. 安全事故报告:记录发生的安全事故情况,包括事故时间、
地点、原因、伤亡情况等,同时还应列明事故处理过程和采取的措施。
8. 安全巡检记录:记录施工现场的安全巡查情况,包括巡查时间、巡查人员、巡查区域和发现的安全问题等,以及相应的整改和落实情况。
9. 安全验收记录:记录施工完成后的安全验收情况,包括验收时间、验收人员、验收标准和验收结果等,确保施工项目符合相关安全要求。
10. 监督检查记录:记录建筑施工安全监督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监督检查情况,包括检查时间、检查内容、发现的问题和整改要求等,以确保施工过程的合规性。
施工质量监督手续
施工质量监督手续
1. 建立质量监督体系
- 成立项目质量监督小组,明确各成员职责
- 制定质量监督管理制度和实施细则
- 编制质量监督计划,包括监督内容、频率、方式等
2. 材料质量控制
- 审查供应商资质,选择合格供应商
- 对进场材料进行抽样检验,严把质量关
- 严格执行材料验收制度,拒绝不合格材料进场
3. 工序质量监督
- 按照施工规范和设计要求制定作业指导书
- 对关键工序实施全过程质量监督
- 填写质量监督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4. 专业分包单位管理
- 审核分包单位资质,确保其具备相应施工能力
- 监督分包单位按规范施工,定期检查
- 对发现的质量问题责令整改,直至符合要求
5. 质量验收
- 按阶段进行自检、互检和旁站监督
- 分部分项工程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入下一阶段
- 项目竣工后组织专家进行全面质量终验收
6. 质量问题处理
- 建立质量问题快速反应机制
- 对质量事故及时调查,分析原因并提出整改措施
- 追究相关人员责任,避免同类问题再次发生
通过建立完善的质量监督体系,从材料、工序、分包单位和验收等各个环节实施严格监督,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规范标准。
建筑工程安全备案、施工许可证需要哪些资料[修改版]
第一篇:建筑工程安全备案、施工许可证需要哪些资料建筑工程安全备案需要哪些资料建筑工程办理监督备案手续时应提供以下资料:施工中标通知书(原件)、施工承包合同(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技术措施方案、项目经理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合格证书、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合格证书、建筑意外伤害保险协议等,并填写《建筑工程安全监督备案申报表》,提供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对现场安全生产条件的审核意见,交纳安监费。
施工许可证备案怎么办理需提交的资料: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一式贰份(原件);2、立项批文和投资许可证;3、土地使用权证和建设工程用地许可证一、申请人提出申请二、需提交的资料: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一式贰份(原件);2、立项批文和投资许可证;3、土地使用权证和建设工程用地许可证;4、拆迁许可证或施工现场是否具备施工条件(原件);5、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6、中标通知书或洽谈确认单;7、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副本(原件);8、资金证明(原件);9、质量监督委托书;10、建设工程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备案表;11、监理合同及监理企业资质证、营业执照、本工程监理人员名单、证书复印件、联系电话或建设单位工程技术人员情况;12、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企业主要负责人、现场负责人、现场安全生产专职管理人员的“三类人员”证书原件;13、施工组织设计(附项目现场管理人员名册);14、项目经理证及项目经理手册、联系电话;15、图纸审查批准书和审查合格全套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原件);16、建设工程竣工档案承诺书;17、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总费用、预付情况和支付计划证明(加盖建设、施工单位公章。
原件);18、外地施工(监理)企业提供进金登记备案表;19、提交定额测定费收据复印件;20、法律法规所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三、到建筑工程管理科办理四、建筑工程管理科受理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许可的决定;资料符合要求,颁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办理程序和要求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办理程序和要求一、法律依据1、《建筑法》第六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的建筑活动实行统一监督管理。
2、《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等有关活动及实施对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必须遵守本条例。
3、《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三条:建设单位在领取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
4、《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国家实行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制度。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的建设工程质量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质量实施监督管理。
5、《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可以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委托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具体实施。
二、办理程序及要求1、建设单位在工程项目施工招投标工作完成后,建设单位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之前,应携带有关资料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到省直属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办理工程质量监督登记手续,填写工程质量监督登记表,并按规定交纳工程质量监督费用。
收费依据:湖南省物价局和财政厅文件湘价费[2001]261号《关于重新发布建设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标准的通知》,省管项目收费标准按项目所在地标准收取。
2、建设单位办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登记时,应向工程质量监督提交以下有关资料:(1)湖南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申请表(一式两份);(2)规划许可证或工作联系单;(3)施工、监理中标通知书;(4)施工、监理合同及其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5)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6)其他规定需要的文件资料。
3、省直属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在七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符合规定后发给《建筑工程质量监督书》和《工程质量监督计划》4、建设单位凭《湖南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申请表》和《建筑工程质量监督书》,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领施工许可证。
《南昌市建筑行业安全监督管理程序》
《南昌市建筑行业安全监督管理程序》关于印发《南昌市建筑行业安全监督管理程序》的通知市安监站,各县安监站:为规范我市建筑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程序,强化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管力度,我委编制了《南昌市建筑行业安全监督管理程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我委于xx年3月31日印发的《南昌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程序(试行)》同时废止。
附:《南昌市建筑行业安全监督管理程序》二○○九年十一月二十日一、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申报(一)工程项目依法确定施工单位后,在申请《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之前,建设单位到当地建筑安全监督机构办理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申报手续,领取《建筑工程项目施工安全受监申请表》、《建筑工程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表》等相关资料。
(二)办理安全监督手续时,需提供如下资料审核或存档,资料齐全,安全监督机构在一个工作日内办理好安全监督手续:1、建筑工程项目施工安全受监申请表(填写并盖有效公章);2、中标通知书或依法确定施工单位的相关文件、合同原件;3、建设单位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要求;4、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5、施工单位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三类人员”考核证书原件;6、项目总监及现场安全监理安全考核证书原件;7、施工现场作业人员意外伤害保险凭证;8、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证书;9、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表;10、临时设施费支付计划;11、建设单位按要求缴纳文明施工措施费并提供建设工程有关安全措施的资料。
二、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复核(一)在办理安全监督手续时,施工单位如实填写《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表》,施工单位对工地开工安全条件进行自查并盖章签字,监理单位对其所填写内容和开工安全条件进行审核,并在审查表上盖章签署意见。
安全监督机构在收到开工条件审查表后到工程项目施工现场进行复核(三个工作日内),并签署复核意见。
复核时,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安全员、监理单位总监、现场安全监理到施工现场并按开工条件审查表要求提供相应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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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手续
(一)、建设单位提供的材料:
1、项目批文及复印件;
2、工程规划许可证;
3、勘察、设计单位资质证书用复印件;
4、勘察、设计质量责任书;
5、勘察、设计合同用复印件;
6、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见证单位的见证取样员上岗证及复印件;
7、地下物普探报告;
8、地质勘察报告、施工图纸及勘察设计批准文件。
(二)、参建的施工承包单位的资料:
1、施工承包单位的中标通知书及复印件;
2、承包单位资质证书、营业证副本及复印件;
3、施工承包单位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管理负责人专职质检员、取(送)样员资格证收用复印件;
4、该项目施工管理人员质量责任书(必须是本人签字、盖章原件);
5、施工组织设计。
(三)、参建的建设监理单位的资料:
1、建设监理单位中标通知书;
2、建设监理单位资质证书用复印件;
3、该项目监理组织;
4、该项目各级监理人员资格证书(复印件)、质量责任书;
5、监理大纲。
二、安全监督手续
(1)规划、用地许可证;
(2)已完成招投标工作并签订了施工承包合同;
(3)施工企业、项目经理具有相应的资质、资格证书;
(4)施工企业已制订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措施等;
(5)安全防护用品,机械设备配备合格、齐全,特种作业人员证件合格;
(6)具备建筑工程开工前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