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新基本会计准则的优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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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新基本会计准则的优点
摘要:2006年以前,我国由于缺乏了一套完整的财务会计概念框架,也就缺乏了统一的会计理论指导,旧准则中也没有明确的会计目标,导致会计中的许多基本概念不相一致,存在着各项基本准则之间互相不协调、前后相互矛盾的现象。而新准则是实施比旧准则多了很多优点,从会计目标、会计信息质量特征、会计要素到报表要素的确认和计量原则等方面都作了清楚的规定,与“财务会计概念框架”接近,为指导会计工作的实践和具体准则的实施提供了较好的理论依据。
关键词:新基本会计准则;优点;企业
我国财政部在2006年2月发布了新的会计准则体系并在2007年1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全面施行。新准则第一章的第一条就明确指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准则”,制定准则的依据来源变得更多,它由原来单一的只依据《会计法》扩展到依据以《会计法》为核心并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为消除《会计法》与其它法律法规的冲突铺平了道路,为进一步完善会计准则体系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与旧准则相比,新基本会计准则还具有十个优点。
1目标更加明确
旧准则制定的主要目标是统一会计核算的标准,并保证会计信息的质量。对财务会计目标的建立不够明确,只是粗略的归结为“三个满足”,即会计信息应当符合国家宏观经济管理的要求,满足有关各力一了解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需要,满足企业加强内部经营管理的需要。由于目标很不明确,导致对其他一系列基本概念的研究缺乏内在的逻辑基础,各概念间相互矛盾。而在新准则的目标制定中修改为:规范企业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的行为,以利于保证会计信息的质量,而且新准则首次提出了财务会计报告的目标即要求向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提供与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的会计信息,能充分反映企业管理层受托责任履行的情况,以利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做出准确的经济决策。
2内容、概念、要素更加合理
新基本会计准则删除了一些落后的概念和一些表述累赘的会计要素,通过科学的界定,使会计目标、原则和会计要素得到明确的定义。比如我国的财务会计是一个由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组成的有机整体,对确认的定义为:指决定将交易或事项中的某一项目做出一项会计要素加以记录和列入财务报表的过程。在国际会计准则中,如果一个项目当且仅当满足要素定义,并且满足“与该项目有关的任何未来经济利益可能会流入或流出企业;该项目具有能够可靠计量的成本和价值”标准,就应当加以确认。计量是指为了在账户记录和财务报表中确认、计列有关财务报表要素,用货币或其他量度单位计量各项经济业务及其结果的过
程。新准则的对旧准则中内容、基本概念和会计要素的修改与国际会计准更加的趋向一致,认同国际会计准则的基本思想,可以说,这次对旧准则的修改与当前会计改革的发展趋势相一致。
3条款顺序更符合逻辑
条款顺序的排列这不仅表现为新准则在整体上按照国际财务会计准则的惯例安排,而且在每一章的内容中也注意到条款之间的先后顺序。如在第二章中重新排列了客观性、相关性、及时性、配比原则、历史成本原则的顺序并进行了重新解释,更加具体、更加明确,可理解性更强,也更符合我国现实的需要,同时,表述也更国际化。如新准则在规定了客观性原则之后,紧接着规定“企业会计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与使用者的决策相关,对使用者决策有用”,说明要求我国企业会计提供的会计信息不仅是客观真实的,可靠的,而且还要可用,也就是说这些信息要能为需要求者提供做出决策的帮助,说明客观性在会计信息质量中的引导地位,反映出我国近年来对会计理论有了进一步的研究,说明我国经济环境的变化对会计信息提出更高的需求。
4调整会计要素定义,规定其确认和计量标准
旧准则按照交易或者事项的经济内容确定会计要素,在这种摊大而求全的情况下对次级要素进行尽可能多的分类和定义,并规定这些要素的确认和计量,导致基本会计要素的概念与类别中的一些要素定义不一致,造成结构混乱的后果。相比之下,新准则以交易或事项对会计主体经济利益的影响重新划分会计要素,并使用资产负债观重新定义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和利润;同时还吸收国际准则中的合理内容,以便能够更合理地反映出企业非经常性的损益项目,为领导者做出有效决策提供更科学的依据,而且澄清了被动要素和主动要素之间的关系,明确了所有者权益的性质,如“利润”要素强调了与“收入”“费用”要素的关系,这样就澄清了被动要素与主动要素的关系。
5会计要素定义在内涵上与国际会计准则接轨
新准则体系下的会计要素虽然仍保留旧准则的六大要素(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和利润)的分类,和旧准则相比,新准则主要是规定了要素的定义、确认要求和在报表上的披露,对各要素的定义、分类及特征、确认等做了微小的调整,规定的主要内容为基本概念的定义以及相关的定性规定,相比之下,旧基本准则却做出了更为具体的规定,但该内容由各条相关的具体会计准则做出规定,而且,新准则对各要素进行了重新定义,虽然各会计要素的定义表述与《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相类似,但在内涵上却借鉴了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制定的《编报财务报表的框架》,包含的意思有所扩大,对会计要素的定义更详细,更具体,如在“所有者权益”和“利润”要素中引入了“利得”和“损失”的概念,体现了我国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的接轨。
6明确基本准则与财务会计概念框架的关系
从新准则来看,财政部在基本准则与概念框架两者的权衡中,选择了继续保持基本会计准则的形式,使会计准则形成一套前后一致的完整体系;另一方面揉合了对决策有用和对受托方负责的观念,兼顾了企业投资融资的方式,满足投资方、企业主体、顾客等多方对会计信息的需求。由于在具体内容,更多地纳入了概念框架的思想,因此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通过引入国际通用的概念且通过在信息质量的特征确认和计量上的充实,我国的基本准则至少距离IASB的概念框架已不太远。”也就是说,我国现行的基本准则客观上发挥了类似财务会计概念框架的指导作用,可以说,我国财务会计准则的制订模式与西方的财务会计制订模式已经没有本质上的区别了,但并不是说可以将我国的基本准则看成中国式的“财务会计概念框架”,毕竟两者之间还是有很多区别的,而且保持基本会计准则的形式更适合我国的实际需要。
7“可能的未来的经济利益”贯穿于会计要素之中
新准则在收入和费用定义中,将经济利益的流入或流出予以表述,与资产和负债的表述保持一致,而且从理论上也保持了与国际会计准则的一致性,通过新旧准则中两个负债定义的比较,我们可以看出新准则的主要变化有:第一,增加了“由于过去的交易或事项所形成的现时义务,履行该义务会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第二,取消了“能以货币计量”。通过新旧准则两个费用定义相比较,新准则的主要变化有:费用是指企业在生产和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日常经济活动中所发生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减少的、与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出。新准则合理反映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这一基本特征,体现了费用与收入之间的配比关系。总之,新基本会计准则的颁布实施使会计信息的质量得到了提高。
8重新界定财务报表和财务报告的区别
财务报告是指企业对外提供的反映企业某一特定日期的财务状况和某一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等会计信息的文件。财务报表是由报表本身及其附注两部分组成,附注是财务报表的有机组成。一般而言,财务报表是财务报告的核心,企业对外提供的主要会计信息都反映在财务报表中。在企业对外披露的会计信息中,有些是通过财务报表提供的,另一些是通过其他财务报告提供。财务报表是根据会计准则编制的,其他会计报告的编制基础与方式则可以不受会计准则的约束。通过明确区分两者的含义和用途,突出了财务报表在财务报告中的重要地位,表明了作为反映企业基本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在财务报表中的主体地位。
9明确要求创造良好的会计环境
现代企业制度是适应社会化大生产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以完善的法人制度为基础,以有限责任制度为保证,以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为标志的一种新型的企业制度。在这种制度下,政府在管理方式上由过去直接管理变为间接管理,随着金融证券市场的进一步发育,会计信息的使用者和提供者进一步分离,企业利益关系人逐步扩大到民众,合法有效的监督已经由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