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受中国制造》系列视频观后感.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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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业态是竞争高地。最先进的国家从没放弃过制造业。日本的机器人生产已经在”高、精、尖”的方向上大踏步的迈进。格力为企业的发展设立了创新的奖励机制。沈阳机床厂更是清醒的认识到了中国机床制造业的发展已经进入到了瓶颈期,要么创新突破,要么垂死挣扎。最后,他们获得了新生。

服务业替代制造业成为国民经济的支柱是工业化的客观规律,这在发达国家已经得到印证,我国的发展趋势也是如此。但同时也必须认识到,除了极个别人口少、面积小的发达国家(或者说高收入国家)依靠的是金融、旅游等第三产业,几乎所有的发达国家都是工业强国。

美国虽然整体淘汰了一些传统制造业部门,但资源却不断向新的产业聚集,形成新的增长点,在新兴产业领域,美国占全世界的比重其实并不低。日本企业虽然将生产制造环节大规模转移到国外,但仍然将核心部件的生产和新产品、新工艺开发的”母工厂”保留在国内,以至于在遭受地震和海啸之后,全世界电子信息和汽车产业的供应链都受到影响。

作为推动经济增长的重要动力,制造业的力量不言而喻。中国,更要重视制造业的发展。目前,中国已成为120多个国家和经济体的第一大贸易伙伴,”中国制造”遍布世界。相信通过产业升级,技术创新,中国制造业定能实现跨越式发展,成为世界经济舞台上不可或缺的主角。

一言以蔽之,中国要从过去生产消费品的”世界工厂”,升级为向世界提供先进装备的重要基地。我们要结合中国国情、中国工业企业的实际,把发展的路径选择好,走一条更好更快的发展道路。

事实上,”中国制造”的升级,与”一带一路”及”走出去”战略,构筑了一个宏大而立体的国际化链条,旨在构建互利共赢的全球价值链。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鼓励企业参与境外基础设施建设和产能合作,推动铁路、电力、通信、工程机械以及汽车、飞机、电子等中国装备走向世界。

未来的”中国制造”,将打破产品输出为主的传统出口形态,形成产品、技术、资本全方位”走出去”态势。

“中国制造”不是代加工厂,”中国制造”是自信、产能、质量、需求的结合。是”装备中国”的先头兵,是中国发展的重头戏。

(文:国际工程公司团总支张婷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局部修订条文——建设部工程建设标准局部修订公告

第2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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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局部修订条文——建设部工程建设标准局部修订公告第28号

.|专题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发布2013-4-15

4.1.5A高层建筑内的歌舞厅、卡拉OK厅(含具有卡拉OK功能的餐厅)、夜总会、录像厅、放映厅、桑拿浴室(除洗浴部分外)、游艺厅(含电子游艺厅)、网吧等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以下简称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应设在首层或二、三层;宜靠外墙设置,不应布置在袋形走道的两侧和尽端,其最大容纳人数按录像厅、放映厅为1.0人m2,其他场所为0.5人m2计算,面积按厅室建筑面积计算;并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隔墙和1.00h的楼板与其他场所隔开,当墙上必须开门时应设置不低于乙级的防火门。

当必须设置在其他楼层时,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4.1.5.A.1不应设置在地下二层及二层以下,设置地在下一层时,地下一层地面与室外出入口地坪的高差不应大于10m;4.1.5.A.2一个厅、室的建筑面积不应超过200m2;4.1.5.A.3一个厅、室的出口不应少于两个,当一个厅、室的建筑面积小于50m2,可设置一个出口;

4.1.5.A.4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4.1.5.A.5应设置防烟、排烟设施,并应符合本规范有关规定。

4.1.5.A.6疏散走道和其他主要疏散路线的地面或靠近地面

的墙上应设置发光疏散指示标志。

[说明](略)

4.1.5B地下商店应符合下列规定

4.1.5B.1营业厅不宜设在地下三层及三层以下;

4.1.5B.2不应经营和储存火灾危险性为甲、乙类储存物品属性的商品;

4.1.5B.3应设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4.1.5B.4当商店总建筑面积大于20000m2时,应采用防火墙进行分隔,且防火墙上不得开设门窗洞口;

4.1.5B.5应设防烟、排烟设施,并应符合本规范有关规定;4.1.5B.6疏散走道和其他主要疏散路线的地面或靠近地面的墙面上应设置发光疏散指示标志。

[说明](略)

4.1.6托儿所、幼儿园、游乐厅等儿童活动场所不应设置在高层建筑内,当必须设在高层以建筑内时,应设置在建筑物的首层或二、三层,并应设置单独出入口。

[说明](略)

6.1.3A商住楼中住宅的疏散楼梯应独立设置。

[说明]新增条文。

商住楼一般上部是住宅,下部是商业场所。由于商业场所火灾危险性较大,如果住宅和商店共用楼梯,一旦下部商店发生火灾,就会直接影响住宅内人员的安全疏散。为此,本条作出了相应规定。

6.2.8地下室、半地下室的楼梯间,在首层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隔墙与其他部位隔开并应直通室外,当必须在隔墙上开门时,应采用不低于乙级的防火门。

地下室或半地下与地上层不应共用楼梯间,当必须共用楼梯间时,应在首层与地下或半地下层的出入口处,设置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隔墙和乙级的防火门隔开,并应有明显标志。

[说明](略)

7.6.4高层建筑中经常有人停留或可燃物较多的地下室房间、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等,应设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说明](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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