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件工程认可制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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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件工程认可制实施办法

首件工程认可制实施办法

首件工程认可制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建设项目项目建设工程管理,规范施工过程中首件工程认可制,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首件工程认可制”是指对每一类分项工程,在开工前,从技术培训、技术交底、材料进场、施工工艺、技术要求、质量控制等方面进行分析、论证,制定施工组织设计,按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工艺技术要求先完成首件工程,随后对首件工程进行验收,对首件工程的施工进行总结、分析,再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修改完善,然后正式批量生产。

第三条“首件工程认可制”按照“预防为主,先导试点,全线推广”的原则,对首件工程的各项工艺、技术和质量指标进行综合评价,确定最佳工艺,建立样板工程,以指导后续工程批量生产,预防后续批量生产中可能产生的质量问题,有效减少返工损失,缩短施工工期。

第四条实行“首件工程认可制”着眼于各分项工程的首件工程质量,以分项工程质量保分部工程质量,以分部工程质量保单位工程质量,以单位工程质量保项目工程质量。

第五条“首件工程认可制”以施工标段为基本单位分别进行,凡未经首件工程认可的分项工程,一律不得批量生产。

新开工标段和已开工尚未实施的各类分项工程均应执行“首件工程认可制”。

第二章评价标准第六条首件工程按照交通运输部现行《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和有关规范,项目招标文件和合同文件,青海中交乐化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相关质量管理办法和文件等进行评价。

第七条首件工程质量评定等级分为优良(得分≥90分)、合格(75分≤得分<90分)、不合格(得分<75分)。

优良工程作为样板工程推广示范,合格工程予以接收,不合格工程责令返工。

第三章工程范围第八条路基工程:软基处理、三背回填、路基填筑、填挖交界。

涵洞工程:涵洞、倒虹吸、通道的新建。

桥梁工程:基础、墩台身、悬索桥塔柱节段、梁板预制与安装、上部结构现浇、桥面铺装及凿毛、防水层、防撞护栏、伸缩缝安装、橡胶支座安装。

隧道工程:洞身开挖、喷射混凝土支护、锚杆支护、钢筋网支护、混凝土衬砌、防水层。

首件工程认可制实施细则范文(三篇)

首件工程认可制实施细则范文(三篇)

首件工程认可制实施细则范文《首件工程认可制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了规范首件工程认可制的实施,保障产品质量和安全,促进企业发展,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所有实施首件工程认可制的企业和组织。

第三条首件工程认可制是指企业在生产新产品、改进旧产品或开展新工艺时,将首件作为质量控制的依据,经过认可后方可投产。

第四条企业在进行首件工程认可制前,应编制相应的首件工程认可计划,并报相关部门批准。

第五条企业在进行首件工程认可制时,应严格按照国家和行业标准进行操作,并记录相应数据,留存备查。

第六条企业在进行首件工程认可制后,应进行产品质量的监控和追溯,及时发现和解决质量问题。

第七条企业在进行首件工程认可制后,应主动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和检查,配合配合相关部门的工作。

第二章认可流程第八条企业在进行首件工程认可制前,应提交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

第九条相关部门接收申请后,应进行审核,并决定是否予以批准。

第十条相关部门经批准后,应组织专家组进行现场评估和核查。

第十一条专家组应根据评估结果,提出认可或不认可的意见。

第十二条相关部门根据专家组的意见,决定是否认可。

第三章监督检查第十三条相关部门应定期对认可企业进行监督检查,对其生产的产品进行检验和抽样。

第十四条相关部门应及时处理发现的违规行为和质量问题。

第十五条相关部门对违规行为和质量问题严重的认可企业,有权暂停或撤销其认可资格。

第十六条认可企业应配合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提供必要的信息和协助。

如发现问题,应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整改。

第四章法律责任第十七条对违反本细则规定的企业,相关部门有权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包括罚款、吊销许可证等。

第十八条对违反本细则规定导致严重质量事故的企业,相关部门有权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十九条对相关部门在执行本细则过程中涉嫌滥用职权、渎职等行为的,相关部门有权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五章附则第二十条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首件工程认可制实施办法

首件工程认可制实施办法

首件工程认可制实施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施工质量,消减质量通病,争创精品优质工程,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首件工程认可制的建立,立足于“预防为主、先导试点”的原则,对首件工程的各项质量指标进行综合评价,以指导后续工程批量生产,及时预防和纠正施工中可能产生的质量问题。

未经首件工程认可的分项工程,不得批量生产。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南京至高淳新通道工程。

第二章目的第四条首件工程认可制度,是对工程质量管理程序的进一步完善和加强,旨在以首件样本的标准在分项工程的施工过程中得以推广,统一操作规范和工作原则,从而带动工程整体质量水平的提高。

第五条通过首件工程认可制工作的开展,帮助施工、监理单位熟悉工程的特点,掌握新工艺、新材料以及其它关键性技术的要求,并在施工过程中发现、分析和解决出现的各类问题,不断提高技术水平和工艺水平,全面提高工程质量水平。

第六条通过首件工程认可制工作的开展,及时分析、总结施工及监理要点,明确质量标准、稳定工艺流程、统一外观要求等,以指导后续同类工程施工。

第七条通过首件工程认可制工作的开展,贯彻以工序保分项、以分项保分部、以分部保单位、以单位保项目的质量创优保障原则,制定完备的施工指导意见,将首件工程取得的经验推广、应用。

第三章标准第八条设计图纸,相关施工及验收规范。

第九条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1—2004和JTG F80/2—2004)以及有关质量标准。

第十条《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JTG G10-2006)。

第四章实施范围第十一条首件工程的选定和实施,应在同类工程正式开展前实施,应坚持首件认可唯一样板制原则,具有示范性意义。

一般情况下,应对下列分项工程实行首件工程认可:一、路基工程:河塘清淤回填,软基处理,台背回填,不同压实度标准的路基填筑等;二、小型构造物:涵洞,通道等;三、桥梁:灌注桩,立柱(墩柱),墩台帽,梁(板)制作(含现浇、预制及安装),悬浇梁制作,桥面铺装,防水层,伸缩缝安装,防撞墙,橡胶支座安装等;四、路面:底基层,基层,下封层,下面层,中面层,上面层,路缘石预制及安装等;五、排水及防护工程:边沟,锥坡,挡墙,预制块制作及铺砌等;六、交通安全设施:标志标线,防撞护栏,隔离栅等。

首件工程认可实施办法

首件工程认可实施办法

石家庄市京昆高速公路石太管理处首件工程认可制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石家庄市京昆高速公路石太管理处建设质量管理,消除质量通病,杜绝质量事故,进一步提高现场管理水平,加大监管力度,依靠科学方法强化现场管理,本项目实施首件工程认可制,根据省厅、交通局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首件工程认可制立足于“质量第一,预防为主,先导试点,总结推广”的原则。

通过首件工程施工对施工组织方案、施工工艺进行检验、验证,并通过对首件工程的各项质量指标的综合评价提出对施工组织方案、施工工艺的改进措施,以指导后续工程大面积施工,预防和纠正大面积施工中可能产生的各种质量问题。

凡首件工程未经监理人批复的分项工程,一律不得进行大面积施工。

第三条根据本项目的工程特点,对同一类分部(分项)工程以及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的分部(分项)工程实施首件工程认可制。

第二章目的第四条通过首件工程认可制工作的开展,使各参建单位熟悉工程特点,掌握新工艺、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以及其它关键性技术的要求,并在实施过程中发现、分析和解决出现的各类问题,不断提高技术水平和工艺水平。

第五条通过首件工程认可制工作的开展,围绕“质量一流”的总体的目标,贯彻“以工序保分项、以分项保分部、以分部保单位、以单位保项目”的质量创优保障原则,抓好关键性分项工程的首件工程质量,制定完备的施工指导意见,将首件工程取得的经验推广、应用。

第三章标准第六条本项目首件工程执行标准为:(一)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二)本项目合同文件、设计文件及现行技术规范;(三)省交通运输厅、市交通局发布的相关文件;(四)发包人、监理人制定发布的标准化管理文件。

第四章实施范围第七条本项目重点实施首件工程认可制的分项工程分别为:(一)路基工程:软基处理、特殊路基处理、结构物回填、不同压实标准及不同填料的路基填筑、基坑回填、台背回填前的地表处置、路基填挖方、路床底标高以下80cm的第一层填筑等。

首件工程认可制实施细则

首件工程认可制实施细则

首件工程认可制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推进首件工程认可制的有效实施,规范首件工程认可的程序和要求,保证首件工程的质量和安全性,提高产品的竞争力,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所有需要进行首件工程认可的生产企业及其产品。

第三条首件工程认可制是指生产企业在新产品开发、产品设计变更或关键工艺设备更新等情况下,根据相关技术标准、规范和要求,进行首件工程的设计、制造和测试,并通过专业机构的认可,以确保产品的可靠性和质量的一种管理措施。

第四条首件工程认可的目的是为了保证新产品或变更后的产品在量产前,经过充分测试和验证,满足设计技术要求,能够稳定运行,达到可靠性和安全性的要求。

第二章首件工程认可程序第五条首件工程认可的申请(一)生产企业在开展新产品开发、产品设计变更或重要工艺设备改进等工作前,应向指定的认证机构递交首件工程认可申请。

(二)首件工程认可申请应包括以下资料:1. 详细的产品设计图纸和工艺流程图;2. 关键工艺参数的技术要求和测试方法;3. 相关质量管理体系文件;4. 其他需要提供的技术资料和文档。

第六条首件工程认可的审查和评估(一)认证机构应对首件工程认可申请进行审查,审核申请资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二)认证机构根据产品的设计和工艺要求,进行现场评估,包括对生产设备和工艺流程的检查和测试。

(三)评估结果应在一定时间内出具评估报告,并按照既定的认可标准,对申请是否通过进行评定。

第七条首件工程认可的认证标记(一)经认证机构评定通过的首件工程,将获得首件工程认可的认证标记,以证明产品已经通过了相关测试和评估,达到了设计技术要求。

(二)认证标记应在合适的位置进行标识,并且具有唯一性和可追溯性。

第三章首件工程的实施第八条首件工程设计(一)生产企业应根据产品设计要求和认可标准,进行首件工程的设计,在确保产品可靠性和安全性的前提下,尽可能降低产品的成本和制造周期。

(二)首件工程设计应经过专业工程师的评审和批准,确保设计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2024年首件工程认可制实施细则

2024年首件工程认可制实施细则

____年首件工程认可制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工程质量的监控和管理,提高工程质量认可水平,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所有工程项目,包括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工程、交通工程等各类工程。

第三条:首件工程认可制是指工程施工前,由相关部门对该工程的首件进行认可并进行评估,确认其质量、技术及设计等方面是否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

第四条:首件工程认可制的实施要坚持“科学、公正、透明、高效”的原则。

第五条:首件工程认可要根据工程项目的特点和不同的施工阶段进行,分为设计阶段、施工阶段和竣工阶段。

第六条:首件工程认可要由专业人员组成的认可委员会来进行认可工作,认可委员会由相关行业专家、设计师、工程师等组成。

第七条:首件工程认可的结果将作为评估施工单位工程质量管理水平以及评价施工人员综合素质的重要依据。

第八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对首件工程认可结果进行申诉。

第九条:首件工程认可结果将作为政府和行业部门评价施工单位和施工人员业绩的重要依据。

第二章:首件工程认可的程序第十条:首件工程认可的程序包括申请、审核、评估、认可和公示等环节。

第十一条:首件工程认可的申请人需通过相关部门的网上平台提交申请材料,并缴纳相应的认可费用。

第十二条:首件工程认可的审核主要是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

第十三条:首件工程认可的评估由认可委员会对申请人提交的首件进行综合评估,包括质量、技术及设计等方面的评估。

第十四条:首件工程认可的认可结果将通过正式文件的形式,并由相关部门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第十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公示期内有权对认可结果提出异议和申诉。

第十六条:对于公示期内未提出异议和申诉的工程,认可结果即为最终结果。

第三章:首件工程认可的标准与要求第十七条:首件工程认可的标准和要求参照国家标准和相关行业标准以及国际惯例。

第十八条:首件工程认可的标准和要求根据不同的工程类型、规模和重要程度而定。

首件工程认可制实施细则(3篇)

首件工程认可制实施细则(3篇)

首件工程认可制实施细则工程首件制管理制度工程“首件制”实施管理制度,为有效控制本项目合同段工程施工质量,预防质量通病,消除重大质量事故和质量隐患,决定在管管理范围内全面实行首件工程认可制(简称“首件制”,特制订本办法。

)一、实行首件制的目的立足于“预防为主、先导试点”的原则,以提高质量改进意识为目的,根据首件工程的各项质量指标进行综合总结评价,对施工质量存在的不足之处分析原因、提出改进措施,以指导后续施工,预防后续施工可能产生的各种质量问题。

二、首件制的综合评价标准1、《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f80/1-____);2、《公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dgj08-119-____);3、招标文件、施工合同、设计文件及技术规范;4、公司有关文件。

三、首件制实施的范围首件制贯彻“以工序保分项、以分项保分部、以分部保单位、以单位保总体”的质量创优保障原则,着眼抓各分部(分项)工程的首件工程质量。

实行首件制的工程范围为:1、结构工程。

桩基,承台及墩台身(帽),斜拉桥塔柱节段,预制构件,上部结构现浇(预应力梁、板),桥面铺装(试验段),防撞护栏(单幅试验段)。

2、小型结构物:不同结构形式的涵管、通道、排水管道等3、路基工程。

河塘填筑、软基处理、不同压实标准及不同填料的路基填筑工程(试验段)。

4、路面工程。

路面铺装(试验段)。

5、防护工程。

浆砌片(块)石,水泥混凝土预制块铺砌、坡面防护等。

6、地基处理与基础工程。

旋喷、深层搅拌桩、降水。

7、对工程质量和安全影响较大的临时结构和附属设备设施,如工程首次使用的模板、支架、运输____设备设施等。

同一施工标段同类型结构须达到四件以上才实行工程首件制评定,否则承包人可结合类似工程施工经验直接报审施工方案。

四、首件制的实施程序1、选定各承包人根据本办法第三条规定确定工程项目内容,在每一分部(分项)工程中选择第一个施工项目作为首件工程(如试桩、第一个墩柱、第一节塔柱、第一榀梁等),并将首件工程的每一道工序作为首件工序。

首件工程认可制实施方案

首件工程认可制实施方案

公路工程项目首件工程承认制实施方案编制单位:ⅩⅩⅩⅩⅩⅩ监理有限企业ⅩⅩⅩⅩⅩ工程监理处编制时间:Ⅹ月Ⅹ日首件承认制工程实行方案一、首件工程承认制旳目旳为实现Ⅹ公路工程质量创优良工程,坚持防止为主,先导试点旳原则,在分项工程建设管理过程中,要把所有分项工程当作工艺品做细、做精。

为此在分项工程全面动工之前由施工单位申报,业主同意后进行首件工程旳施工。

通过实行首件工程承认制度,建立分项工程形象旳、直观旳必须到达旳原则。

可以更直接旳验证施工单位施工方案旳可行性。

检查施工人员,施工机械设备等在施工工程中旳整体配合效果,质量保证体系运转状况,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调整,用来指导后续工程施工,有效防止质量问题旳产生。

二、首件工程承认制旳划分首件承认制评价贯彻以工序保分项,以分项保分部,以分部保单位,以单位保项目旳质量创优保障原则。

首件工程承认制重要针对如下工程:1.路基排水工程:排水沟、边沟等,按板段∕标段;2.路基通涵工程:基础、墙身、盖板、八字墙,按Ⅹ道∕标段;3.桥梁工程:基础、墩柱、系梁、盖梁、台帽、预制箱梁、现浇箱梁、桥面铺装、砼护栏、锥坡等,按桩基础Ⅹ根/标段,墩柱盖梁等下构Ⅹ墩台∕标段,梁板Ⅹ榀∕标段,桥面铺装、护栏Ⅹ跨∕标段;4.隧道工程:二级支护,Ⅹ模∕隧道;5.防护工程:挡土墙、护坡等,按Ⅹ节段∕标段;6.路面工程:水稳基层、面层等,按Ⅹm∕标段。

三、首件工程承认制旳实行1.首件工程旳申报各施工单位按照首件工程承认制中首件工程旳划分原则,确定每分项工程旳首件。

对首件工程旳每道工序确定施工方案和施工作业指导书,提供质保体系,确定自检体系和质量负责人,明确检测措施,检测频率以及重点、难点部位旳控制措施等。

2.方案审批首件工程实行方案经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核鉴认后上报监理处长审批承认。

重要项目须上报业主代表审批承认,只有在获得书面承认形式后方可实行。

3.施工准备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同意旳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合理配置生产要素,研究备用方案,施工前必须进行严格旳试验认证。

首件工程认可制实施办法

首件工程认可制实施办法

首件工程认可制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工程管理,规范施工过程中首件工程认可制,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首件工程认可制”是指对每一类分项工程,在开工前,从技术培训、技术交底、材料进场、施工工艺、技术要求、质量控制等方面进行分析、论证,制定施工组织设计,按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工艺技术要求先完成首件工程,随后对首件工程进行验收,对首件工程的施工进行总结、分析,再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修改完善,然后正式批量生产。

第三条“首件工程认可制”按照“预防为主,先导试点,全线推广”的原则,对首件工程的各项工艺、技术和质量指标进行综合评价,确定最佳工艺,建立样板工程,以指导后续工程批量生产,预防后续批量生产中可能产生的质量问题,有效减少返工损失,缩短施工工期。

第四条实行“首件工程认可制”着眼于各分项工程的首件工程质量,以分项工程质量保分部工程质量,以分部工程质量保单位工程质量,以单位工程质量保项目工程质量。

第五条“首件工程认可制”以施工标段为基本单位分别进行,凡未经首件工程认可的分项工程,一律不得批量生产。

新开工标段和已开工尚未实施的各类分项工程均应执行“首件工程认可制”。

第二章评价标准第六条首件工程按照交通运输部现行《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和有关规范,项目招标文件和合同文件,相关质量管理办法和文件等进行评价。

第七条首件工程质量评定等级分为优良(得分≥90分)、合格(75分≤得分<90分)、不合格(得分<75分)。

优良工程作为样板工程推广示范,合格工程予以接收,不合格工程责令返工。

第八条路基工程:软基处理、三背回填、路基填筑、填挖交界。

涵洞工程:涵洞、倒虹吸、通道的新建。

桥梁工程:基础、墩台身、梁板预制与安装、上部结构现浇、桥面铺装及凿毛、防水层、防撞护栏、伸缩缝安装、橡胶支座安装。

隧道工程:洞身开挖、喷射混凝土支护、锚杆支护、钢筋网支护、混凝土衬砌、防水层。

路面工程:垫层、基层、透层及下封层、沥青砼面层、水泥混凝土面层。

“首件工程认可制”实施办法

“首件工程认可制”实施办法

峨眉至汉源高速公路“首件工程认可制”实施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大工程项目质量管理力度,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本项目实施“首件工程认可制”。

第二条“首件工程认可制”是指对规定范围内的分项工程,确定一个优良的首件,在开工前,从程序报建、技术培训、技术交底、材料进场、施工工艺、技术要求、质量控制等方面进行分析、论证,整理出一套标准样本,获得更科学、更合理的施工参数和质量保证措施。

首先要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按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工艺技术要求先完成样本工程,随后对样本的各项质量指标进行检测,对检测结果进行分析、对比、论证,然后再进行试生产,待施工工艺和质量满足要求后正式批量生产,使整个工程质量和外观效果处于可控范围内,杜绝批量生产后可能产生的各种质量隐患。

第三条“首件工程认可制”立足于“预防为主,先导试点、推广实施”的原则,对首件工程的各项工艺、技术和质量指标、内业资料进行综合评价,确定最佳工艺,建立样板工程,以指导后续工程批量生产,预防和纠正后续批量生产中可能产生的质量问题,有效减少返工损失,缩短施工工期。

第四条实行“首件工程认可制”着眼于各分项工程的首件工程质量,以分项工程质量保证分部工程质量,以分部工程质量保证单位工程质量,以单位工程质量保证项目工程质量。

新开工和已开工尚未实施的项目,属于强制实施范围内的各类分项工程均应执行“首件工程认可制”。

第五条“首件工程认可制”以施工标段为基本单位分别进行,凡未经首件工程认可的分项工程,一律不得批量生产,该分项及后续工程也不得计量。

乐汉公司派驻的各专业工程师和各总监办要认真做好“首件工程认可制”的监督检查,按照附件2的要求签认计量支付首件工程审核表,从严审核每期计量支付报表、质量保证文件是否具备相应的“首件工程认可制”资料,对不执行本办法擅自进行开工的分项工程予以返工或暂停计量的处罚,严重的按照合同质量条款予以罚款、降低施工单位信用评价等级等违约处罚。

首件工程认可制实施细则范本

首件工程认可制实施细则范本

首件工程认可制实施细则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首件工程认可制的实施,保证产品质量合格,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首件工程认可制是指在产品投产前,由生产企业完成首批产品的生产,并提交给质量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和认可的制度。

第三条首件工程认可制的目的是加强对产品生产过程的控制,确保产品质量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

第四条首件工程认可制适用于各类产品的生产过程中。

第五条生产企业应当按照相关标准和要求,制定首件工程认可计划,并报质量检测机构备案。

第六条质量检测机构应当按照相关标准和要求,对首件产品进行全面的检测和认可,并出具认可证书。

第七条生产企业应当在产品投产前,按照首件工程认可计划生产首批产品,并将产品送交质量检测机构。

第八条质量检测机构应当及时完成首件产品的检测和认可,并出具认可证书。

第九条生产企业应当按照首件工程认可计划,生产符合质量要求的产品。

第十条质量检测机构应当定期对已认可的产品进行监督检测,确保产品质量的持续符合要求。

第十一条生产企业应当加强对生产过程的控制,确保产品质量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第十二条质量检测机构应当对生产企业的生产过程进行定期的评估和监督,确保其符合质量要求。

第十三条生产企业和质量检测机构应当建立相互合作的机制,及时交流信息,并共同解决质量问题。

第十四条首件工程认可制的具体实施细则由相关部门制定,生产企业和质量检测机构应当严格遵守。

第二章首件工程认可计划的制定第十五条生产企业应当根据产品的特点和生产工艺,制定符合首件工程认可要求的计划。

第十六条首件工程认可计划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产品的基本信息:包括名称、型号、规格等。

(二)生产工艺流程:包括原材料的采购、加工、装配、检验等。

(三)质量控制措施:包括生产环境的管理、人员的素质要求、设备的维护等。

(四)首件产品的生产数量:应当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

(五)首件产品的检测方法:包括检测设备和检测标准等。

(六)首件产品的检测结果:应当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

首件工程认可制实施方案

首件工程认可制实施方案

首件工程认可制实施方案一、首件工程认可制的目的首件工程认可制度,就是在沿海高速公路的某些分项工程全面开工之前,由施工单位申报业主批准后进行首件工程的施工,施工结束经评定达到要求后方可进行该分项工程的全面施工。

通过实施首件工程认可制度,分别在秦皇岛段、唐山段建立某些分项工程形象的、直观的必须达到的标准。

实施首件工程认可制度能够更直接的验证施工单位施工方案的可行性,检查施工人员、施工机械设备等在施工过程中的整体配合效果、质量保证体系运转情况。

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调整。

用来指导后续工程施工,有效防止质量问题的产生。

二、首件工程认可制中首件的划分首件工程认可制度主要是针对小型构造物、桥梁工程制定的。

不同结构形式的小型构造物的墙身、台帽、八字墙、锥坡砌筑等分项工程第一个施工的为首件;桥梁工程的墩台、系梁、墩台帽、箱梁、空心板、梁板现浇、桥面铺装、大型伸缩缝安装、混凝土护栏现浇等分项工程第一个施工的为首件,实行首件工程认可制。

三、首件工程认可制的实施1、首件的申报施工单位按照首件工程认可制中首件工程的划分原则确定每分项工程的首件,对首件工程的每道工序制定施工方案和施工作业指导书,提供质保体系,确定自检体系和质量责任人,明确检测方法、检测频率以及重点、难点部位的控制措施。

监理工程师据此制定相应的监理实施细则,明确监理责任人。

2、、方案审批专业工程师审批提交的施工方案、施工作业指导书、质量保证体系等。

对于重大的、复杂的、采用新技术、新工艺的分项工程,应签署审批意见后上报总监理工程师批准。

3、工程实施承包人应严格按照批准的施工方案施工,监理人员必须对所有的首件工程全过程旁站,并做好相应纪录。

对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会同有关方面,提出可行的调整处理方案,以保证其顺利实施。

4、评价认可首件工程完成后,由驻地监理组织进行检测、验收和评定。

承包人应对已完成的首件工程的施工工艺和质量进行综合评价,提交总结报告。

由监理组织有关人员对其进行分析、研究,验证施工工艺的可靠性、合理性、提出改进意见,并形成评审会议纪要。

首件工程认可制实施办法

首件工程认可制实施办法

首件工程认可制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建设项目项目建设工程管理,规范施工过程中首件工程认可制,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首件工程认可制”是指对每一类分项工程,在开工前,从技术培训、技术交底、材料进场、施工工艺、技术要求、质量控制等方面进行分析、论证,制定施工组织设计,按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工艺技术要求先完成首件工程,随后对首件工程进行验收,对首件工程的施工进行总结、分析,再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修改完善,然后正式批量生产。

第三条“首件工程认可制”按照“预防为主,先导试点,全线推广”的原则,对首件工程的各项工艺、技术和质量指标进行综合评价,确定最佳工艺,建立样板工程,以指导后续工程批量生产,预防后续批量生产中可能产生的质量问题,有效减少返工损失,缩短施工工期。

第四条实行“首件工程认可制”着眼于各分项工程的首件工程质量,以分项工程质量保分部工程质量,以分部工程质量保单位工程质量,以单位工程质量保项目工程质量。

第五条“首件工程认可制”以施工标段为基本单位分别进行,凡未经首件工程认可的分项工程,一律不得批量生产。

新开工标段和已开工尚未实施的各类分项工程均应执行“首件工程认可制”。

第二章评价标准第六条首件工程按照交通运输部现行《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和有关规范,项目招标文件和合同文件,青海中交乐化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相关质量管理办法和文件等进行评价。

第七条首件工程质量评定等级分为优良(得分≥90分)、合格(75分≤得分<90分)、不合格(得分<75分)。

优良工程作为样板工程推广示范,合格工程予以接收,不合格工程责令返工。

第三章工程范围第八条路基工程:软基处理、三背回填、路基填筑、填挖交界。

涵洞工程:涵洞、倒虹吸、通道的新建。

桥梁工程:基础、墩台身、悬索桥塔柱节段、梁板预制与安装、上部结构现浇、桥面铺装及凿毛、防水层、防撞护栏、伸缩缝安装、橡胶支座安装。

隧道工程:洞身开挖、喷射混凝土支护、锚杆支护、钢筋网支护、混凝土衬砌、防水层。

首件工程认可制实施细则范本

首件工程认可制实施细则范本

首件工程认可制实施细则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促进首件工程认可制的有效实施,提高首件产品的质量和符合性,保证首件产品的稳定和可靠性,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在制造领域实施首件工程认可制的企事业单位、研发机构和社会组织。

第三条企事业单位、研发机构和社会组织实施首件工程认可制,应当以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为依据,遵循科学、公正、公平、透明的原则。

第二章认可机构第四条认可机构是指经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授权,负责首件工程认可制的组织。

第五条认可机构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法人资格;(二)有专业领域的技术能力和经验;(三)有完善的组织管理体系;(四)有独立的实验室和设备;(五)有符合国家标准的实施规范。

第六条认可机构应当按照国家的要求,定期进行评审和监督,并向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报告认可工作情况。

第三章认可申请第七条企事业单位、研发机构和社会组织在实施首件工程认可制前,应当向认可机构提出认可申请。

第八条认可申请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申请人的基本信息;(二)首件产品的相关技术文件和测试报告;(三)首件产品的生产工艺和生产设备;(四)首件产品的质量控制措施和质量管理体系;(五)其他认可机构要求的相关材料。

第九条认可机构应当在收到认可申请后,经过审核确认申请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如发现不符合条件的,应当通知申请人进行补正或撤回申请。

第十条认可机构应当在收到完整、真实的认可申请后,依据相关标准和要求,进行审查和评估。

第四章认可评估第十一条认可评估首先是对首件产品的技术文件和测试报告进行评审,以确认其合规性和符合性。

第十二条认可评估应包括以下内容:(一)首件产品的设计文件评审;(二)首件产品的原材料及配件的选择和采购评审;(三)首件产品的生产工艺和工艺设备的评审;(四)首件产品的质量控制措施和质量管理体系的评审;(五)企事业单位、研发机构和社会组织的质量管理能力和质量文化的评估;(六)其他认可机构要求的相关评估内容。

首件工程认可制实施细则

首件工程认可制实施细则

榆林绕城快速干道西段建工程项目LM4协议段“首件工程认可制”实行细则为了加强工程施工质量(内在质量、外观质量、档案质量)的管理,努力消除质量事故隐患,杜绝质量通病,进一步提高现场管理水平,依据《榆林绕城快读干道西段建设项目“首件工程认可制”指导意见》(榆绕建发[2023] 4号,下文简称“指导意见”)及省、市公路局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实行细则。

本细则重要按“指导意见”,对其部分章节进行细化、补充、完善而编制成。

一、关于“首件工程的目的和作用”的深层结识1、由于不同的工程项目是在不同的环境下进行的,材料、人员、设备、工艺、地理条件、安全环保规定等均发生了变化,这些变化将不同限度地影响到工程质量,通过首件制工程,可以评价对工程质量影响限度。

2、通过首件工程的实行,便于承包人施工工艺组合,总结经验,加强管理,为规范化施工发明条件。

3、通过首件工程的实行,可预见施工中碰到的各种问题,特别是解决有也许影响工程质量的各种因素,对出现的问题及时解决,减少了承包人的损失,避免施工后期赞成返工。

4、通过首件工程的实行,熟悉设计规范和技术规定,根据项目特点,拟定表面质量等级及验收标准,贯彻业主对具体分项的特殊规定。

二、首件工程认可组织机构首件工程检评工作组由以下单位的所有或部分组成:1、项目业主质量监督组(总监办);2、监理单位:驻地监理处;3、设计代表组;4、施工单位项目部总监办及驻地监理负责对施工方案、工艺方案、安全措施、工程材料进行审核并监督实行,统一报检程序和检表格式,对首件工程进行初检。

经施工单位初检后,驻地监理初检后,总监办牵头由相关单位组成质量检评组,对首件工程进行全面检查验收。

三、“首件工程认可制”的评价标准1、业主用于质量管理与控制的相关文献规定,及业主对所属工程项目招标文献;2、《公路工程质量检查评估标准》(JTG F80/1-2023)和有关规范;3、榆林市交通局制定的有关制度和办法。

四、首件工程申报、实行、检查验收流程五、首件工程的基本规定(一)、首件工程划分分项工程开工前,各协议段应按规定提前做好首件工程划分计划,该计划应涉及首件工程项目名称、部位(含桩号)、计划开工日期和竣工时间,报驻地监理处审核,总监办批准。

首件工程认可制实施细则范文(二篇)

首件工程认可制实施细则范文(二篇)

首件工程认可制实施细则范文第一条为规范首件工程认可制的运行,确保产品品质与安全,特制定本详细规定。

第二条首件工程认可制是指对新产品或新工程的首批发生产批次,通过特定的认证程序进行审查与认可的管理机制。

第三条主管部门应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质量标准,确立首件工程认可的审核标准及流程。

第四条生产企业在实施首件工程前,需编制相关技术文件及实施方案,并提交主管部门进行审核。

第五条主管部门依据技术文件与实施方案,对生产企业的首个批次进行抽样检测及现场考察,随后出具检测报告及评估意见。

第六条生产企业在收到检测报告及评估意见后,应根据意见对生产过程进行调整优化,以确保产品质量与安全。

第七条主管部门应对首件工程进行持续监督,对生产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纠正并进行整改,同时定期进行评估与复审。

第八条首件工程认可的有效期设定为一定期限,生产企业在有效期内可进行相应产品的批量生产。

第九条对于未通过首件工程认可的生产企业,主管部门应明确指出问题并要求整改;若出现严重违反质量标准和法律法规的情况,可采取暂停生产或撤销认可等措施。

第十条首件工程认可制的具体实施办法和程序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但需提前通知并说明给生产企业及相关各方。

第十一条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生效,主管部门应依据本细则制定相应的操作指南和工作流程,以确保首件工程认可制的顺利执行。

首件工程认可制实施细则范文(二)第一章总则1.1 为规范首件工程认可制度的执行,确保产品质量合格,特制定本详细规定。

1.2 首件工程认可制是指在产品生产初期,由生产单位完成初步产品,并提交质量检验机构进行检验和认可的程序。

1.3 该制度旨在强化产品生产过程的监管,确保产品质量符合相关标准和规定。

1.4 首件工程认可制适用于所有类型产品的生产过程。

1.5 生产单位应依据相关标准和规定,制定首件工程认可计划,并向质量检验机构备案。

1.6 质量检验机构应按照相关标准和规定,对首件产品进行全面检验,并出具认可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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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南出口暨郑州至新郑快速通道改建工程五标
“首件工程”认可制实施办法
一、“首件工程”认可制的目的
为深入开展公路建设项目创建优质工程活动,积极推广先进的施工方法和成熟的施工经验,进一步提高工程质量,在公路的某些分项工程全面开工之前,由施工单位申报,经监理单位项目公司批准后进行首件工程的施工,施工结束经评定认可后方可进行该分项工程的全面施工。

二、“首件工程”认可制的实施过程
“首件工程”是在项目同类型的分项(分部)工程中,完成的第一件工程(包括路基试验段)。

首件工程实行认可制,具体实施过程分为自评、复评、终评三个阶段;项目经理部的内部自评,在某一分项工程第一件工程完成后由“首件工程”自评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进行初平;自评结束后以承包商申报的方式,报请驻地办对首件工程进行复评;复评结束后,再由驻地办报终评机构进行终评,项目公司终评领导小组对复评工程进行分析、研究,提出终评意见。

“首件工程”组织机构
为加强工程首件工程工作的组织领导,把首件工程各项措施、管理制度落到实处,加强质量监督工作,特成立郑新快速通道五标首件工程自评工作领导小组:
1、“首件工程”自评工作小组:
组长:张斌
副组长:张成立聂旭峰冉屹东
组员:王超肖学红刘玉民李全明
2、“首件工程”责任人:
总责任人:张斌
技术负责人:张成立
工程、试验:王超肖学红
路基工程:乔宝磊李永旺
桥涵工程:崔浩吴剑兵
以上组织机构以经理部红头文件下发任命成立。

并设置“首件工程”办公室,王超任办公室主任。

三、“首件工程”认可制的综合评价标准
1、《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1-2004)、(JTG F80/2-2004);
2、项目公司招标文件、合同文件、施工图纸等。

3、项目公司、监理单位制定的质量管理与控制文件。

四、“首件工程”认可制实施范围
实行首件工程认可制的分项工程主要包括;
1、路基工程:不同压实标准及不同填料的路基填筑、软基处理、台背填筑;
2、小型结构物:涵洞、通道和小型预制件;
3、桥梁:墩台身(帽)、梁板预制及安装、桥面铺装、混凝土护栏和桥头锥坡;
4、路面:底基层、基层、封层、沥青砼下面层、中面层、上面层和中央分隔带;
5、防排工程:挡墙、边沟及护坡和绿化工程;
6、交通安全设施:防撞护栏、标志和标线、隔离栅、防眩板。

五、“首件工程”认可制的实施程序
1、首件申报和选定
按照首件工程认可制中首件工程划分原则确定每分项工程的首件,按总体施工组织计划,对每个单项工程的首件工程制定施工工艺和质量要求,编制首件工程施工组织设计。

除写明单项工程的特点、部位等内容外,应重点阐述人员、设备准备情况,施工工艺,技术培训和技术交底及质量、安全、环保控制措施等,提供质保体系,确定自检体系和质量责任人,明确检测方法、检测频率以及重点、难点部位的控制措施,报驻地办审批。

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案报监理驻地办认可。

对于重大的、复杂的采用新技术、新工艺的分项工程,报驻地监理工程师签署审批意见后再上报总监理工程师批准。

根据驻地办对施工组织方案和施工工艺审批意见,实施首件工程。

2、工程实施
除钻孔灌注桩以外有关混凝土的分项工程均要进行线外试验操作,特别是桥梁立柱和防撞护栏;软基处理采用试桩的方式进行首件工程操作;路基填筑、底基层采用试验路段的方式进行首件工程操作;
严格按照批准的施工方案施工,操作过程中要详细记录操作程序和相关技术指标,及时修正完善作业指导书和施工工艺方案。

对驻地办提出的建议及时会同相关部门,提出可行的调整处理方案,以保证其顺利实施。

3、评价和认可
1)自评
首件工程自评工作领导小组对已完成的首件工程按照评定标准的有关要求进行综合评价,自评得分须≥90分,提交自评意见及总结报告,上报驻地办进行复评。

2)复评
驻地办接到复评申请后单独进行检测、验收和评定。

复评得分须≥93分,驻地办提出复评意见,报终评机构进行终评。

3)终评
终评机构组织有关人员对驻地办认可的复评工程进行分析,研究,验收施工工艺的可靠性、合理性、提出改进意见,并形成评审会议纪要和终评意见。

4、确定最终方案
首件工程经评审通过后,根据评审报告进一步完善施工方案。

5、推广示范
对通过终评的首件工程,将施工工艺、技术指标及质量、安全、环保控制措施等制作成标志牌,竖立在施工现场醒目位置(包括施工技术负责人、施工队长、自检责任人、监理责任人等信息),并制作成册,发放至每个操作工人。

正式批量施工前,逐级进行详细的技术交底,确保全体人员对各道工序详熟于心。

终评获得优良的首件工程,方可对其施工工艺、技术参数及质量、安全、环保控制措施进行推广应用,并且要求后续工程的质量水平不能低于首件工程的标准,达不到标
准驻地办不能进行验收认可。

在工程施工中,施工单位应样按照首件工程所形成的施工工艺、技术参数及质量、安全、环保控制措施去操作,确保产品质量始终保持优良,同时通过不断的总结经验,进一步完善施工工艺,完善质量、安全、环保管理措施,确保工程质量全面创优。

6、资料管理
首件工程认可的资料整理归档工作,按照项目公司下发的资料整理归档细则执行,相关责任人签字。

首件工程认可的所有相关资料均作为分项工程开工报告的附件进行整理、归档。

对首件工程的原始记录和总结报告分类整理,在交工验收时统一归档。

六、“首件工程”认可制的实施职责划分
自觉加强工程质量控制,严格按照施工规范操作,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对首件工程进行自评。

要积极采用新工艺、新技术,在质量控制、施工工法、模板拼接等方面不断摸索、总结提高。

未取得首件工程认可证书,不得进行同类型工程和下道工序施工;取得首件工程认可证书后,要确保同类型工程的质量不得低于首件工程的标准。

七、奖罚措施
项目经理部将建立首件工程奖罚基金,奖金从创优基金中支出,罚款从计量支付中扣除,列支到创优基金中。

“首件工程”自评工作小组组成检查考核小组,对各工区、试验室进行内、外对照检查,检查要客观、公正,检查小组对检查结果负责,项目经理部将根据检查结果进行打分评比,对质量控制好,质量管理工作到位的工区、班组、部室进行奖励,对质量意识淡薄,管理不到位的要进行处罚,对无质量责任心,且整改不力的个人要进行严肃处理,对不胜任工作岗位的人员要坚决予以清退。

质量奖罚金额个人为50~1000元不等,协作队伍为500~10000元不等,具体奖罚数额根据每次检查结果具体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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