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心协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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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健康协会规章制度

心理健康协会规章制度

心理健康协会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心理健康协会的内部管理,规范协会成员的行为,保障协会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团法》和学校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心理健康协会(以下简称“协会”)是在校团委指导下,由热心心理健康事业的师生组成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协会致力于提高同学们的心理健康水平,宣传心理健康知识,促进同学们的身心健康发展。

第三条协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学校的教育方针,坚守社会主义价值观,积极为广大会员提供心理健康服务。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四条协会设理事会,理事会由会长、副会长、团支书、各部门负责人组成。

理事会负责协会的日常工作,执行会员大会的决议,并向会员大会报告工作。

第五条会长负责主持协会的工作,对外代表协会,对内负责协会的整体运营。

副会长协助会长开展工作,负责协会内外事项的安排。

团支书负责协会的思想政治工作,组织团建活动,负责协会的团组织生活。

第六条协会设立宣传部、活动部、咨询部、研究部等职能部门。

宣传部负责协会的宣传工作,活动部负责协会活动的策划与组织,咨询部负责提供心理健康咨询服务,研究部负责心理健康研究相关工作。

第七条协会成员应当具备良好的思想品质和业务能力,遵守协会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协会活动,为协会的发展贡献力量。

第三章活动管理第八条协会定期举办心理健康讲座、培训、座谈会等活动,提高会员的心理健康素质。

第九条协会积极开展心理健康咨询服务,为会员提供心理辅导,解决心理问题。

第十条协会鼓励会员参与心理健康研究,开展学术交流,促进心理健康学科的发展。

第十一条协会应当每学期向会员公布活动计划,并在活动结束后进行总结。

第四章财务管理第十二条协会的财务管理工作由理事会负责,设立独立的财务账户,保证财务的透明和合法性。

第十三条协会的经费来源包括会员会费、捐赠、赞助等,经费使用应当严格按照预算和审批程序进行。

第五章保密原则第十四条协会成员在开展心理健康服务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保密原则,保护会员的隐私权益。

爱心公益协会规章制度范本

爱心公益协会规章制度范本

爱心公益协会规章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爱心公益协会的组织建设,明确协会成员的权利与义务,规范协会的运作和管理,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爱心公益协会是一个非营利性、自愿成立的社团组织,旨在开展公益慈善事业,关注社会弱势群体,倡导爱心互助。

第三条协会的宗旨:爱心互助,关怀社会;协会的口号:伸出你的双手,传递爱的力量。

第四条协会的主要活动内容包括:义务助学、关爱孤寡老人、帮扶弱势群体等公益活动。

第五条协会的管理原则:公开、公平、公正、互利互惠。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六条协会设立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副秘书长等职务,每个职务设一人。

第七条协会设立理事会,由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等组成。

第八条协会设立监事会,由监事长、副监事长组成。

第九条协会可以根据需要设立分会、支部、工作组等。

第三章会员资格及权益第十条会员是指自愿加入爱心公益协会的单位或个人。

第十一条协会会员按照入会时间和贡献程度分为普通会员、优秀会员和荣誉会员。

第十二条会员享有参与协会组织的权利,包括选举权、被选举权等。

第十三条会员参与协会活动时,应积极配合,遵守协会规章制度。

第十四条优秀会员享有协会表彰奖励和参与决策权。

第十五条荣誉会员享有协会的特殊待遇和参与指导权。

第四章会费及财务管理第十六条协会设立会费,用于支持和开展协会的各项活动。

第十七条会费的缴纳原则:自愿、公平、透明。

第十八条协会设立财务专员,负责会费的收支管理,并定期向会员公布财务情况。

第十九条协会财务报表应定期进行审计,并对外公示。

第二十条协会应保证会费使用的透明度,及时向会员公布活动经费的支出情况。

第五章协会活动第二十一条协会应定期组织公益活动,鼓励会员参与,传递爱心。

第二十二条协会活动须提前发布公告,会员按规定参与。

第二十三条协会在组织活动过程中,要确保活动的安全性和合法性。

第六章纪律建设第二十四条协会成员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公民道德规范。

第二十五条协会成员应保守协会的商业秘密和内部机制,不得泄露或利用为个人谋取私利。

爱心协会团队管理制度范文

爱心协会团队管理制度范文

爱心协会团队管理制度范文爱心协会团队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爱心协会团队的管理,营造和谐、高效的工作氛围,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爱心协会团队是由志愿者组成的非营利组织,旨在为社会弱势群体提供帮助和支持。

第三条爱心协会团队的管理制度适用于全体志愿者成员。

第四条爱心协会团队的管理应遵守国家法律、政策,秉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

第五条爱心协会团队管理的目标是提高志愿者的工作积极性和工作效率,促进志愿者间的团队合作和沟通,完善志愿者的培训和评价机制。

第六条爱心协会团队管理制度的解释权属于协会理事会。

第二章志愿者的入会和退出第七条志愿者的入会须填写协会的志愿者报名表,并经过协会审核通过后确定为正式志愿者成员。

第八条入会后,志愿者需要注重团队的协作和合作,并按照协会的安排参与相关活动,并积极履行义务。

第九条志愿者可以根据自身情况提出退出协会的申请,协会需在收到申请后进行审核,并依法进行办理。

第三章志愿者的培训与评价第十条为了提升志愿者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协会会按照需求进行相关培训,培训内容由协会培训委员会负责规划。

第十一条志愿者需按照协会的安排参加培训,并在培训结束后进行评估。

第十二条志愿者的工作成绩将定期评估,以鼓励优秀者,并提供晋升机会。

第四章志愿者的权利和义务第十三条志愿者有权利了解和参与协会的决策讨论,对协会的工作和活动提出建议。

第十四条志愿者有权利选择自己感兴趣的任务并自主安排工作时间,同时要按时完成任务。

第十五条志愿者有义务保守协会和受助人的隐私,对任何知悉的情况都应保密,不得散布或利用于个人或集体利益。

第十六条志愿者需积极参与团队活动,服从团队的组织安排,保持良好的团队风气。

第十七条志愿者需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不得利用协会平台从事任何非法活动。

第五章团队的组织与管理第十八条爱心协会成立理事会,负责协会的总体规划和决策,并对各项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估。

第十九条爱心协会设立不同的工作组,并分配相应的工作任务,各工作组应按时完成任务,并将工作情况及时汇报给理事会。

管理爱心协会的规章制度

管理爱心协会的规章制度

管理爱心协会的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进社会和谐发展,提高社会公益意识,爱心协会成立,本规章制度旨在明确协会的宗旨、任务、组织机构、管理制度等,规范协会的运作。

第二条爱心协会是一个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团结志愿者,开展公益活动,服务社会大众,宣传互助友爱,倡导奉献精神,为建设和谐社会贡献力量。

第三条爱心协会的宗旨是:倡导互助友爱,传播爱心正能量,助力弱势群体,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爱心协会设立理事会、监事会、秘书处等机构,明确职责,合作开展活动。

第五条理事会是协会的决策机构,设立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等职位,负责制定发展计划、制定预算、组织招募志愿者等工作。

第六条监事会是协会的监督机构,负责监督协会的活动开展情况,定期进行检查和评估,确保协会的正常运转。

第七条秘书处是协会的执行机构,负责具体活动的策划组织、志愿者的日常管理和培训工作,协助理事会制定工作计划和预算。

第八条爱心协会的成员应积极参与协会的活动,遵守协会的规章制度,积极传递正能量,为社会贡献力量。

第三章管理制度第九条爱心协会实行民主管理,重视集体决策,加强内部沟通,保证决策的公开透明。

第十条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审议活动计划、预算、工作报告等,确保协会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十一条监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对协会的活动进行监督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合理建议。

第十二条秘书处负责协会的日常管理工作,定期召开工作例会,总结经验,查找问题,推动工作的开展。

第十三条爱心协会的预算由理事会负责制定,公布在会员和社会公众可查看的地方,确保经费的合理使用。

第十四条爱心协会应建立健全的志愿者管理制度,明确各项工作的责任,培训志愿者,提高服务质量。

第四章活动内容第十五条爱心协会的活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扶贫助困、环保公益、文化传承、社会关爱等,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活动方案。

第十六条爱心协会应加强与其他社会组织和政府部门的合作,争取更多的资源和支持,提高活动的效果和影响力。

心理互助小组规章制度表

心理互助小组规章制度表

心理互助小组规章制度表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小组宗旨心理互助小组是为了帮助成员共同成长和解决心理问题,以建立健康的心理状态为目标的组织。

通过互相支持、倾听、分享经验和情感,提供心理支持和帮助。

第二条组织形式心理互助小组采取定期聚会的形式,组长负责组织和引导聚会的进行。

聚会时间和地点由组长根据成员情况确定并提前通知。

第二章成员管理第三条成员资格1.心理互助小组的成员必须是现行中国法律规定的公民;2.心理互助小组的成员必须自愿参加,无强制性要求;3.心理互助小组的成员必须严格遵守小组的规章制度。

第四条加入与退出1.欲加入心理互助小组的人员,需向组长表达入组意愿,并经组长同意后,成为心理互助小组的正式成员;2.成员有权随时退出心理互助小组,需提前向组长书面申明退出意愿。

第五条成员权利1.成员有权利分享自己的心理感受和经验;2.成员有权利获得小组其他成员的支持和理解;3.成员有权利向组长提出建议和意见。

第六条成员义务1.成员需要互相尊重和保密其他成员的个人隐私;2.成员需遵守小组规章制度,参加小组的活动和聚会;3.成员需要积极参与小组的讨论和分享,对组内其他成员给予支持和帮助。

第三章组织管理第七条组长职责1.组长需要确保小组的正常运行和活动的顺利进行;2.组长负责制定小组的计划和议程;3.组长需引导和辅导成员,在聚会中提出问题和解决方案;4.组长需与成员保持联系,了解成员的需要和反馈。

第八条聚会方式聚会可以采用线上或线下方式进行,根据成员情况和实际需求确定。

第九条聚会内容1.聚会开始时,组长可以提出一个主题或问题,引导成员进行讨论和分享;2.成员可以自愿分享自己的心理感受和经验;3.成员可以提出问题或困惑,组内成员可以给予支持和建议。

第十条会议记录每次聚会结束后,组长需要记录本次聚会的主要内容和成员的问题或需要,以便下次聚会时参考和跟进。

第四章纪律和奖惩第十一条纪律要求1.成员需保持聚会的秩序,互相尊重和倾听;2.成员不得以任何形式侵犯其他成员的权益;3.成员需要根据小组活动的需要,积极参与和配合组织工作。

爱心协会管理规章制度

爱心协会管理规章制度

爱心协会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经费来源1. 爱心协会的经费来源包括会员的捐赠、政府补贴、企业赞助等多种渠道2. 所有的经费必须合理使用,不得挪作他用第二条组织形式1. 爱心协会采取民间自愿组织形式,会员享有平等权利和义务2. 协会设立理事会,理事会负责协会的整体管理和工作决策第三条协会宗旨1. 爱心协会的宗旨是关爱弱势群体,传播正能量,推动社会和谐发展2. 协会一切活动都必须符合法律法规,不得违法乱纪第四条会籍管理1. 申请加入协会的人员需符合协会规定的条件,并通过理事会审批2. 会员有权参与协会的各项活动,并享受相应的权利第二章组织结构第五条理事会1. 理事会成员由全体会员选举产生,任期为两年2. 理事会负责拟定协会的工作计划、预算等重要事项第六条秘书处1. 秘书处是协会的执行机构,负责日常工作的具体落实2. 秘书处应做好各项工作的记录和归档,确保信息的及时传达和保存第七条监督机构1. 协会设立监督机构,负责对协会的经费使用和工作实况进行监督2. 监督机构成员由全体会员选举产生第三章工作制度第八条会员活动1. 协会定期组织会员参加公益活动、志愿服务等活动2. 会员活动需提前计划和组织,确保活动的顺利进行第九条经费管理1. 协会的经费必须进行公开透明管理,不得私自挪用2. 每年的收支情况需及时向全体会员公布第十条项目管理1. 协会定期制定公益项目,确保项目的可持续发展2. 项目的执行过程需严格遵守规定,保证项目的公平、公正第四章处罚制度第十一条违纪处理1. 对于违反协会规定的会员,可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警告、暂停会员资格等处理2. 严重违规者将予以开除会籍处理第五章附则第十二条本规章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1. 对协会活动中出现的特殊情况,由理事会商议决定2. 对本规章制度的解释权归协会理事会所有以上是爱心协会管理规章制度的具体内容,希望所有会员都能认真遵守,共同推动协会事业的良性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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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心协会规章制度

爱心协会规章制度

爱心协会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爱心协会的运作,保障爱心协会的合法权益,更好地服务社会、帮助他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爱心协会(以下简称“协会”)是由热心公益事业的人士自愿组成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以“传递爱心、服务社会”为宗旨,致力于帮助弱势群体,推动社会和谐发展。

第三条协会的业务范围:(一)开展爱心公益活动,筹集善款,帮助贫困地区、弱势群体解决生活、教育、医疗等方面的困难;(二)宣传慈善文化,提高公众的慈善意识,培养热心公益事业的良好社会氛围;(三)开展志愿服务,组织会员参与公益活动,培养会员的社会责任感和服务精神;(四)开展与其他爱心组织的交流合作,共同推进公益事业的发展。

第二章会员管理第四条协会实行会员制度,会员分为个人会员和单位会员。

第五条申请加入协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拥护协会的章程;(二)有加入协会的意愿;(三)热心公益事业,有爱心和奉献精神;(四)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

第六条会员入会的程序:(一)提交书面申请;(二)经协会理事会审议通过;(三)填写会员登记表,缴纳会费;(四)协会颁发会员证书。

第七条会员享有下列权利:(一)协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二)参加协会组织的公益活动;(三)获得协会提供的信息、培训和咨询服务;(四)对协会的工作提出建议和批评;(五)优先享受协会提供的其他优惠措施;(六)退会的自由。

第八条会员应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协会章程,执行协会决议;(二)积极参加协会组织的公益活动,履行会员职责;(三)维护协会的合法权益,宣传协会的工作和成果;(四)按时缴纳会费;(五)向协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第九条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协会,并交回会员证书。

会员一年不参加协会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

第十条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第三章组织机构第十一条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大会,会员大会负责制定和修改协会章程。

心理互助小组规章制度范本

心理互助小组规章制度范本

心理互助小组规章制度第一条总则为了加强心理互助小组的规范化管理,保障小组成员的合法权益,促进心理互助小组健康发展,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小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宗旨心理互助小组以“互帮互助、共同成长”为宗旨,为小组成员提供一个交流、分享、学习的平台,帮助成员解决心理问题,提高心理素质,形成良好的心理状态。

第三条组织结构1. 心理互助小组设立组长一名,负责组织、协调小组活动,处理小组日常事务。

2. 心理互助小组设立副组长一名,协助组长开展工作。

3. 心理互助小组设立成员若干名,参与小组活动,分享心理经验。

第四条成员资格1. 自愿加入心理互助小组,遵守本规章制度的人员,均可成为小组成员。

2. 成员应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愿意倾听他人心声,关心他人成长。

3. 成员应尊重他人,保守秘密,不泄露他人隐私。

第五条活动内容1. 定期举办心理讲座、研讨会,邀请专业心理教师或资深心理工作者授课,提高小组成员的心理素质。

2. 开展心理沙龙活动,鼓励成员分享心理故事、心得体会,形成互动交流的氛围。

3. 组织心理测试,帮助成员了解自身心理状况,引导成员正确面对测试结果。

4. 开展心理辅导活动,为成员提供心理支持,解决心理问题。

5. 进行心理互助小组内部培训,提升成员的心理辅导能力。

第六条活动时间与地点1. 心理互助小组活动时间定为每周六下午2:00-4:00。

2. 活动地点为小组指定活动室。

3. 如有特殊情况,组长提前通知调整活动时间或地点。

第七条成员义务1. 按时参加小组活动,积极参与讨论,分享心理经验。

2. 遵守活动秩序,尊重他人发言,不干扰他人思考。

3. 保守小组内部秘密,不泄露他人隐私。

4. 关心小组发展,为小组建设提出建议和意见。

5. 积极参与小组宣传,扩大心理互助小组的影响力。

第八条成员权益1. 享有参加心理互助小组各类活动的权利。

2. 享有获取心理互助小组提供的各类资源的权利。

3. 享有对心理互助小组工作的监督、建议和批评的权利。

心理互助小组规章制度表

心理互助小组规章制度表

心理互助小组规章制度表
《心理互助小组规章制度表》
第一条小组成员的资格:每位成员都必须是小组成员,没有
游客。

第二条小组目标:小组成员的目标是共同帮助解决彼此面临
的心理问题,并共同成长和发展。

第三条小组规则:小组成员之间要互相尊重、互相支持,不
得出言伤害他人。

在小组中发生的事情应当保密,不得向外界透露。

第四条小组会议:小组每周定期召开会议,每次会议应当有
指定的主题,并由组长或指定成员主持。

每个成员都有权利发表自己的看法和经历,但也要尊重其他成员的意见。

第五条小组制度:小组成员应当遵守小组的制度,不得迟到、早退或者缺席会议。

如果因故不能参加会议,应当提前通知组长或指定成员。

第六条小组成员退组:成员如果有特殊原因需要退组,应当
提前向组长或指定成员说明,并在小组成员的共同祝福下离开。

第七条小组评价:小组成员之间要相互鼓励和支持,可以进
行适当的评价和建议,但不得使用攻击性的语言。

第八条小组解散:如果小组因故需要解散,应当由组长或指定成员通知所有成员,并进行合理的解散程序。

《心理互助小组规章制度表》经小组成员讨论通过,并由组长签署生效。

希望小组成员能够共同遵守并共建一个良好的心理互助环境。

心理互助小组规章制度模板

心理互助小组规章制度模板

心理互助小组规章制度模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成员之间的互相支持和交流,提升心理健康水平,本心理互助小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心理互助小组的所有成员,任何成员都应严格遵守。

第三条本规章制度经小组成员投票通过,并由小组负责人监督执行。

第四条成员有权对本规章制度提出建议和修订意见,经全体成员讨论决定后生效。

第五条成员应自觉遵守本规章制度,不得有违背规定的行为,如有违反规定,小组负责人有权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处罚。

第二章成员资格第六条本心理互助小组欢迎任何有心理健康需求的人员加入,但必须经过小组负责人审核确认资格。

第七条成员入组后,应遵守小组规章制度,共同维护小组的和谐氛围。

第八条成员在小组参与活动期间,应积极配合,切勿散漫或与小组氛围不符。

第三章小组活动第九条小组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定期座谈、心理辅导、心理材料学习等形式。

第十条每次小组活动应有具体议程,活动内容应符合小组成员的需求和兴趣。

第十一条小组成员在活动中有发言权,但必须遵守发言纪律,尊重他人意见。

第十二条活动结束后,应及时给予反馈和总结,以便更好的改进和完善小组活动。

第四章成员义务第十三条小组成员应尊重他人,不得有歧视、侮辱等不友好行为。

第十四条小组成员应保护个人隐私,不得随意泄露他人私密信息。

第十五条小组成员有义务关心他人,必要时给予帮助和支持。

第十六条小组成员应积极配合小组的各项工作,促进小组的发展壮大。

第五章小组管理第十七条本心理互助小组设立小组负责人,由小组成员共同选举产生。

第十八条小组负责人负责协调小组各项活动,监督执行规章制度。

第十九条小组负责人应虚心听取成员意见,做好小组内部沟通和协调工作。

第二十条小组负责人有权根据情况适时进行调整和完善本规章制度。

第六章附则第二十一条本规章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并适用于本心理互助小组的所有成员。

第二十二条本规章制度最终解释权归心理互助小组所有成员共同所有。

第二十三条本规章制度如有修订,应经全体成员严肃讨论并投票通过后生效。

心理协会日常管理制度

心理协会日常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心理协会的管理,规范协会活动,提高协会工作效率,促进协会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心理协会全体成员。

第三条心理协会坚持以人为本,注重成员成长,积极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和咨询服务,为全校师生提供心理支持。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心理协会设理事会、理事会办公室、各分会等组织机构。

第五条理事会是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负责协会的全面工作。

第六条理事会办公室负责处理协会日常工作,组织实施理事会决议。

第七条各分会负责开展本专业领域的活动,协助理事会办公室开展工作。

第三章会员管理第八条会员应具备以下条件:(一)热爱心理健康事业,关心他人心理健康;(二)遵守协会章程,积极参加协会活动;(三)具备一定的心理知识基础,愿意为他人提供心理帮助。

第九条会员入会程序:(一)提交入会申请;(二)经理事会审核批准;(三)缴纳会费。

第十条会员享有以下权利:(一)参加协会组织的活动;(二)优先获得协会提供的心理咨询服务;(三)对协会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四)获得协会颁发的荣誉证书。

第十一条会员应履行以下义务:(一)遵守协会章程,执行协会决议;(二)积极参加协会活动,为协会发展贡献力量;(三)保守协会秘密,维护协会形象;(四)按时缴纳会费。

第四章活动管理第十二条心理协会活动分为常规活动和特别活动。

第十三条常规活动包括:(一)心理健康知识讲座;(二)心理咨询与辅导;(三)心理素质拓展训练;(四)心理健康主题活动。

第十四条特别活动包括:(一)心理健康月活动;(二)心理健康知识竞赛;(三)心理健康志愿者服务;(四)校际心理健康交流活动。

第十五条活动策划与组织:(一)各分会负责策划和组织本专业领域的活动;(二)理事会办公室负责协调各分会活动,确保活动顺利进行。

第五章财务管理第十六条心理协会设立财务账户,实行财务公开。

第十七条会费收入主要用于以下支出:(一)活动经费;(二)会员培训经费;(三)办公经费;(四)其他必要的支出。

有关爱心协会的规章制度

有关爱心协会的规章制度

有关爱心协会的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广泛倡导社会公益事业,促进社会和谐发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民主自愿原则,依法登记成立一个非营利性的爱心协会。

第二条爱心协会的中文名称为“XX爱心协会”,英文名称为“XX Love Association”。

第三条爱心协会主要从事以下公益活动:1.帮助困难群体,捐助困难人群,助力灾区救援等。

2.组织志愿服务,进行公益宣传教育。

3.筹集公益资金,开展募捐活动。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爱心协会设主席团、理事会、秘书处。

第五条主席团是爱心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成员由各单位领导担任,主要负责协会的战略规划和重大决策。

第六条理事会是爱心协会的议事机构,成员由各领域专家、志愿者等担任,主要负责协会的日常管理和实施。

第七条秘书处是爱心协会的行政机构,设秘书长一名,主要负责协会的日常办公和资料管理。

第三章会员管理第八条爱心协会的会员分为普通会员和荣誉会员。

第九条普通会员是指对协会事业有兴趣的个人,具有相关领域专业背景或具备志愿服务经验的人员。

第十条荣誉会员是指对协会事业有杰出贡献或捐赠的个人或组织,由理事会提名,主席团审批。

第十一条会员有权参加协会的各项活动和会议,有权参与协会的决策和管理。

第十二条会员有义务爱护协会的形象,积极参与协会活动,维护协会的合法权益。

第四章资金管理第十三条爱心协会的经费主要来源于会员捐赠、募捐活动、赞助和政府补助等。

第十四条爱心协会应当建立统一的会计制度,定期进行财务审计,确保经费使用的合法合规。

第十五条爱心协会应当建立专门的财务管理部门,负责资金的筹集和管理。

第十六条爱心协会应当建立定期报告机制,向社会公布协会的财务状况和项目进展情况。

第五章活动管理第十七条爱心协会应当制定年度活动计划,包括项目拟定、实施方案和预算等内容。

第十八条爱心协会应当建立专门的项目管理部门,负责项目的策划、实施和评估。

第十九条爱心协会应当定期组织志愿服务活动,发挥会员的专业优势,服务社会大众。

心理互助小组规章制度内容

心理互助小组规章制度内容

心理互助小组规章制度内容
《心理互助小组规章制度》
第一条:小组成员必须保持互相尊重和理解,不得做出任何言语或行为上的冒犯。

第二条:小组成员应按时参加小组会议,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需提前告知小组组长。

第三条:小组成员应保护他人的隐私,不得将在小组内听到的任何信息透露给外部人员。

第四条:小组成员在讨论时,应当遵循互相尊重和保持秩序的原则,不得打断他人发言。

第五条:小组成员在进行分享时,应当诚实、真实地表达自己的感受和想法,不得做出任何虚假的陈述。

第六条:小组成员应当遵守小组的时间规定,不得迟到或早退。

第七条:小组成员应当积极参与小组活动,配合小组组长的工作,共同维护小组的活动秩序。

第八条:小组成员有权利提出对小组活动的建议和意见,同时也应当尊重小组组长和其他成员的意见。

第九条:小组组长有权利对违反规章制度的成员进行劝阻和指
导,情节严重者有权利要求该成员暂时退出小组。

第十条:小组成员在小组活动中产生的任何纠纷或问题,应当尽快通过协商和沟通解决,不得采取任何激烈的行动。

心理互助小组规章制度范本

心理互助小组规章制度范本

心理互助小组规章制度范本
《心理互助小组规章制度》
一、目的
我们成立心理互助小组的目的是为了提供一个安全、支持和共同成长的空间,让每位成员都可以在这里找到帮助和理解。

二、成员资格
1. 心理互助小组开放给任何有心理需求的人,不论年龄、性别、种族等都欢迎加入。

2. 未满18岁的成员需要得到家长或监护人的同意方可加入。

三、保密
1. 心理互助小组内部的所有信息都必须保密,不得向外界透露。

2. 成员之间的交流内容不得在小组以外的地方讨论或透露。

四、尊重
1. 在心理互助小组中,每位成员都应该尊重他人的感受和观点,不做任何形式的歧视或攻击。

2. 在交流中,如果有争执或分歧,都应该以理性和尊重的方式进行讨论。

五、交流
1. 在心理互助小组中,每位成员都有平等的发言权,可以分享自己的经历和感受。

2. 每次交流都应该遵守时间规定,不得占用其他成员过多的时间。

六、辅导师
1. 心理互助小组将有专业心理辅导师进行指导和管理,成员应该尊重和听从辅导师的建议。

2. 辅导师有责任保障小组内部的安全和秩序,确保每位成员都能得到适当的帮助和支持。

七、退出
1. 成员可以随时选择退出心理互助小组。

2. 如果有成员对其他成员或小组规章制度有意见,可以向辅导师提出建议或投诉。

以上规章制度将对心理互助小组的运作和管理起到重要的作用,希望每位成员都能遵守并共同维护。

心协规章制度

心协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心理协会(以下简称“心协”)的组织建设,规范心协的活动,提高心协的服务质量,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心协是依托我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以普及心理健康知识、提高学生心理素质、促进校园和谐为宗旨的学生团体。

第三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心协全体成员,包括会长、副会长、各部门负责人及普通会员。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心协设会长一名,副会长若干名,负责心协的整体工作。

第五条心协设秘书部、宣传部、活动部、外联部、心理咨询部等部门,各部门职责如下:(一)秘书部:负责心协内部文件的起草、收发、归档;协调各部门工作;组织例会;处理日常事务。

(二)宣传部:负责心协活动的宣传策划、海报制作、新闻发布等工作。

(三)活动部:负责组织策划心协活动,包括心理健康讲座、心理沙龙、心理剧等。

(四)外联部:负责与校内外相关单位、企业建立联系,争取活动经费及资源支持。

(五)心理咨询部:负责为会员提供心理咨询服务,组织开展心理辅导活动。

第三章成员职责第六条心协成员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职业道德。

第七条心协成员应积极参加心协活动,为心协的发展献计献策。

第八条心协成员应维护心协形象,不得以心协名义从事有损学校形象和声誉的活动。

第九条心协成员应积极参加心理培训,提高自身心理素质,为他人提供帮助。

第四章活动管理第十条心协活动需提前一个月向心理健康教育中心提交活动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十一条心协活动应注重安全性,确保活动过程中会员的人身安全。

第十二条心协活动结束后,需及时进行总结,总结报告需在活动结束后一周内提交至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第五章奖惩制度第十三条心协对积极参与活动、表现突出的成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四条心协对违反本规章制度的成员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给予通报批评、取消会员资格等处分。

第十五条对在活动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集体,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六章附则第十六条本规章制度由心协全体成员共同遵守,如有违反,按本规章制度执行。

爱心公益协会规章制度范本

爱心公益协会规章制度范本

爱心公益协会规章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爱心公益协会(以下简称“协会”)的组织管理,加强协会成员的凝聚力和纪律性,提高协会的运作效率和公信力,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协会遵守我国法律法规,遵守公益组织的相关制度、政策和规定。

第三条协会的宗旨是:团结一心,传播爱心,参与公益,服务社会。

第四条协会的目标是:通过组织志愿者,开展公益活动,关爱弱势群体,促进社会和谐与进步。

第五条协会的工作原则是:热爱公益事业,自愿参与活动,平等互助合作,争取实效。

第六条协会的发展方向是:积极参与公益项目,提高公益活动质量,影响社会观念,树立公正形象。

第七条协会的主要任务是:开展爱心教育宣传,筹集爱心资金物资,开展社会公益活动,开展志愿服务工作。

第二章组织架构和职责第八条协会的组织架构由会长、副会长、部门负责人、普通会员组成。

第九条会长是协会的最高决策者,负责协会的整体工作,代表协会与外界沟通联系。

第十条副会长是会长的助手,负责协会工作的协调管理,协助会长处理日常事务。

第十一条部门负责人是协会各部门的负责人,负责部门的组织、协调、管理和推进工作。

第十二条普通会员是协会的组成部分,有权参与协会的决策,有责任参与协会的工作。

第十三条协会成员应自觉遵守组织架构,做好各自的本职工作,协调协会内外事务。

第三章入会和退出第十四条协会成员的入会程序为:填写入会申请表,经协会批准后正式入会。

第十五条协会成员的退出方式有:主动申请退出、年度考核不合格、严重违反协会规定。

第十六条协会成员主动申请退出的,应提前向协会会长或副会长提出书面申请,并经审批后注销成员资格。

第十七条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协会成员将被协会纪律委员会进行评议,并根据评议结果决定是否注销其成员资格。

第十八条严重违反协会规定的协会成员,经协会纪律委员会查实,将被取消成员资格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四章纪律要求第十九条协会成员在参与协会活动中应保持团结友爱、积极向上和高尚情操,不得损害协会利益。

心理协会管理制度

心理协会管理制度

心理协会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心理协会的组织管理,保障会员合法权益,促进协会健康发展,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心理协会是由心理学爱好者自愿组建的,具有非营利性质的学术组织。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心理协会的各级组织。

第三条心理协会的宗旨是团结会员,促进学术交流,助推心理学发展,服务社会大众。

第四条心理协会遵循民主原则,尊重会员意见,维护会员利益,保护会员权益。

第五条心理协会的管理机构包括会员大会、理事会、监事会和秘书处,各机构的职责和权限由本管理制度规定。

第六条心理协会遵守法律法规,不得从事与学术研究无关的活动,不得违法乱纪,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第七条心理协会设有章程,规定协会的宗旨、组织结构、会费收取和使用、会员权利义务等事项。

本管理制度是章程的具体细则。

第八条本管理制度的修改由心理协会会员大会审议通过,并报心理协会注册地民政部门备案。

第二章会员权利义务第九条心理协会会员包括普通会员、高级会员和荣誉会员。

普通会员是心理协会的基本成员,享有议事和投票权利;高级会员是在心理学领域取得突出成就的会员,为心理协会的重要参与者;荣誉会员是对心理协会做出杰出贡献的人士,享有特殊荣誉。

第十条会员有权参加心理协会组织的各类学术活动,享受学术交流的机会。

第十一条会员有权对协会的管理工作提出建议和意见,有权监督协会管理机构的运作。

第十二条会员应当爱护协会荣誉,维护协会声誉,服从协会管理机构的安排和决定。

第十三条会员应当遵守协会章程、管理制度和有关规定,不得从事有损协会利益的行为。

第十四条会员应当按时缴纳会费,如有拖欠需申请延期缴费,逾期未缴费的会员将被取消会员资格。

第十五条会员有权自愿退出心理协会,退出申请需书面提交至协会秘书处。

第三章组织机构第十六条心理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大会,负责审议并决定协会的重大事项。

第十七条理事会是会员大会的执行机构,负责协会的日常管理和运作。

第十八条监事会是协会的监督机构,负责对协会进行监督和检查。

心理协会社团规章制度

心理协会社团规章制度

心理协会社团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了促进心理学学科的发展,提高会员的心理学水平,增强心理学交流和合作,增进社团内部的团结和友谊,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名称本社团名称为“心理协会”,英文名称为Psychological Association,以下简称本社团。

第三条宗旨本社团宗旨是面向全校心理学相关专业的学生,通过组织学术交流活动、心理学知识普及和实践活动,提高会员的心理学理论水平和实践能力,激发创新思维,培养团队合作能力,促进会员个人和团体的全面发展。

第四条组织形式本社团为非营利性社团,实行民主管理,根据章程和本规章制度的规定开展社团活动。

第五条理事会本社团设立理事会,由本社团会长、副会长、秘书长、财务长、学术部部长等组成,负责决策和执行本社团的各项工作。

第二章会员管理第六条会员资格凡是热爱心理学,具有正当学生身份,遵守本规章制度的学生,均可申请加入本社团。

第七条会员权利1. 有权利参加本社团组织的各项活动;2. 有权利在本社团的学术交流平台上发表观点和心得;3. 有权利根据自己的专长和兴趣参与社团的各项工作;4. 有权利提出建议和意见,参与社团事务的讨论和决策。

第八条会员义务1. 遵守社团章程和本规章制度,维护社团的声誉和利益;2. 积极参加社团的各项活动,提高自身的心理学水平;3. 遵守社团纪律,维护社团的团结和稳定;4. 保守社团的秘密,不得泄露社团内部事务。

第九条会籍管理会员须在每学年初办理加入手续,通过审批后方可正式成为本社团的会员,会籍有效期至学年末。

第十条会员退出会员如需退出本社团,应提前书面通知理事会,并办理相关手续。

第三章组织机构第十一条领导机构本社团设立会长、副会长、秘书长、财务长等职务,由理事会成员中选举产生。

第十二条部门设置本社团设立学术部、宣传部、活动部、外联部等部门,每个部门设主管一人,负责具体的部门工作。

第十三条部门职责1. 学术部:负责组织学术活动、学习讨论和学术交流;2. 宣传部:负责社团宣传、活动报道和品牌推广;3. 活动部:负责组织各类社团活动、文体娱乐活动;4. 外联部:负责与其他社团、组织的合作和交流。

心里社团规章制度

心里社团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心里社团的组织建设,规范社团活动,提高社团成员的心理素质,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心里社团全体成员。

第三条本规章制度旨在保障社团成员的合法权益,维护社团的合法权益,促进社团的健康发展。

第二章会员制度第四条心里社团会员分为普通会员和荣誉会员。

第五条普通会员需具备以下条件:(一)认同心里社团的宗旨和目标;(二)愿意参加社团活动,为社团的发展贡献力量;(三)遵守社团规章制度。

第六条荣誉会员由社团理事会根据会员的贡献和表现评选产生。

第七条会员入会程序:(一)提交入会申请;(二)理事会审核通过;(三)缴纳会费;(四)领取会员证。

第八条会员退会程序:(一)向理事会提出退会申请;(二)理事会审核通过;(三)办理退会手续。

第三章社团组织机构第九条心里社团设理事会、监事会、会长、副会长、各部门负责人。

第十条理事会负责社团的全面工作,监事会负责监督理事会的工作。

第十一条会长主持理事会工作,副会长协助会长工作。

第十二条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的日常工作。

第四章社团活动第十三条社团活动包括心理讲座、心理沙龙、心理咨询服务、心理竞赛等。

第十四条社团活动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公益性原则;(二)科学性原则;(三)实用性原则;(四)创新性原则。

第十五条社团活动需提前制定活动计划,报理事会审批。

第十六条社团活动需确保活动质量,提高会员的心理素质。

第五章社团经费第十七条社团经费来源:(一)会员会费;(二)社会捐赠;(三)政府资助;(四)其他合法收入。

第十八条社团经费使用:(一)用于社团活动的开展;(二)用于社团的宣传和推广;(三)用于社团的日常开支;(四)用于社团的维护和发展。

第十九条社团经费使用需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合规;(二)公开透明;(三)合理节约。

第六章社团纪律第二十条社团成员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社团规章制度。

第二十一条社团成员应尊重他人,团结互助,共同维护社团形象。

第二十二条社团成员应积极参加社团活动,为社团的发展贡献力量。

心理互助小组规章制度内容

心理互助小组规章制度内容

心理互助小组规章制度内容引言心理互助小组是为了帮助成员共同应对心理困扰、提升心理健康而成立的组织。

为了保障小组的正常运行和发展,制定本规章制度,以便规范小组成员的行为和维护小组的良好氛围。

小组成员的权利与义务1.小组成员有权参加小组组织的各种活动,并获得相应的帮助和支持。

2.小组成员有权积极参与小组讨论和活动,分享心理经验和见解。

3.小组成员有义务对组织和成员之间的信息保密,尊重他人的隐私和个人空间。

4.小组成员有义务尊重小组成员的观点和意见,保持友善的交流方式。

5.小组成员有义务遵守小组活动的安排和时间要求。

6.小组成员有义务积极参与小组评估和改进,为小组的发展和完善提供建议。

小组活动安排1.小组定期举行组织会议,讨论小组工作进展和问题解决方案。

会议时间和地点事先通知小组成员。

2.小组成员可以在组织会议上提出问题、分享经验和建议,共同探索解决方法。

3.小组可以组织心理知识讲座、讨论会等活动,提高成员的心理咨询和支持能力。

4.小组可以利用在线平台或社交媒体进行线上交流和资源分享。

5.小组成员可以提出活动建议和意见,小组领导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安排。

小组成员的行为准则1.小组成员应尊重他人的意见和观点,不批评、指责或诋毁他人。

2.小组成员应保持积极、开放的态度参与讨论,不恶意挑衅、辱骂或抨击他人。

3.小组成员不得泄露其他成员的个人信息或组织内部讨论内容。

4.小组成员应保持诚信,不得以欺骗、欺诈或其他不诚实的方式参与小组活动。

5.小组成员应互相支持和鼓励,保持友善的交流氛围。

6.小组成员应尊重小组成员的隐私和个人空间,不擅自公开他人的故事或经历。

纠纷解决机制1.小组成员如有纠纷或争议,应首先通过私下交流解决,秉持理解、尊重和包容的原则。

2.如果私下交流无法解决问题,可以向小组领导提出申诉,小组领导将协助双方进行调解。

3.如果经过调解仍无法解决问题,可以将问题提交给上级领导或其他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4.小组成员应遵守纠纷解决流程,积极配合解决方案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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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院心协规章制度(2017版)
第一章协会简介
南京邮电大学光电工程学院大学生心理健康协会,简称南邮光院心协,成立于2014年,隶属于光院团委,受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工作指导。

协会由热心于心理学知识的学习和普及工作的本校光院学生组成,是学术性兼服务性于一体的院级学生社团。

协会性质:以心理健康服务工作为主,志愿从事各项服务工作,并由在校学生自愿组成的团体。

协会宗旨:提高我院学生的心理素质及自我调试能力,促进学生的健康成长。

丰富同学们的课余文化,实现学习和生活娱乐两不误,使大学在学习的同时也能及时的了解和认识社会,并学会适应社会。

协会任务:
1、遵循和贯彻学院的教育方针,全方位、多角度地开展各种社会实践活动,使广大学生掌握一定的心理健康知识。

培养其面对困难的应变能力。

2、在校团委的指导和支持下,组织学生参加各类有意义的活动,为其在以后就业奠定基矗
3、在严格遵守学校规章制度的前提下,进行一系列的学生便利性服务工作,以无偿为主,突出社团的性质,真正为广大学生提供学习、生活等方面的方便。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能
协会将于2017年度设主席一名,副主席三名,主席助理两至三名。

下设五大职能部门,包括学术部、外联部、宣传部、办公室、活动部。

各部门设部长一名,副部长两至三名。

主席团实行分管责任制,由主席全面主持工作。

协会采用会员积分制实行考核,对表现突出的部门、部长及部员予以表彰奖励。

(一)主席团
1、主席为协会最高负责人,协调指挥各部门开展工作,检查决议落实情况并对协会工作予以监督和指导。

2、副主席协助主席开展工作,处理日常事务。

受主席委托,全权行使主席所具各项职权,在主席因不在等原因不能行使职权时,代理主席主持工作,做好自己分管工作。

3、主席助理督促检查各部门活动,及时提醒主席该完成的相关工作。

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对发现的问题提出初步的解决措施和建议,做好主席的参谋。

加强主席团和各部门部长的沟通交流,妥善处理协调好各部门关系。

(二)办公室
1. 负责协会的档案整理、活动签到、会议记录、考勤情况、会议安排、奖惩记录、部员考核、部门总结工作。

2. 收集来自各方面与协会相关信息并进行整理归纳,及时反馈给主席团作出决策,积极做好协调工作。

3. 起草协会的各种文件,管理心协公众号,上报、下发协会内部的各种文件。

以及代表协会发表通知、公告、新闻稿等声明。

4. 管理协会的各种物品,维护协会的办公场地和活动室。

(三)外联部
1、对内发挥部门特色,加强与其他部门联系,协同其他部门使协会工作走向合理化、高效化、统一化。

2、对外联系沟通各院心协、校心协、光院兄弟社团及校内外具有优良作风的协会社团。

建立深厚友谊,提高光院心协知名度,为协会涉外活动提供良好环境。

3、积极联系商家为协会举办的活动拉取赞助,保证活动更高质量的完成。

4、为协会室内外活动申请外场、教室、横幅等,搬取摆设桌椅帐篷等物品。

(四)学术部
1、协助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和光院团委开展心理班会,同时开展针对特定群体及协会内部的心理沙龙和团体辅导。

2、定期开展学术讲座,宣传、学习、发展心理学知识。

3、配合光院团委建设光院文化,例:2016年光院学风建设月的读书
会。

配合团委,建设优良学风,关注大学生心理健康。

4、定期对内对外开展心理小测试,关注大学生心理健康。

(五)宣传部
1、为协会活动做好宣传配合工作(如宣传海报横幅的绘制、张贴发放、视屏制作等)
2、配合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开展多种形式的心理健康知识宣传,以及对学校心理咨询室联系方式的扩散。

3、定期举办宣传技能培训,教育部员学取技能,提高自身工作水平。

4、为协会设计会徽、会服,选取创作会歌等,以及美化协会活动室,为协会文化建设做出贡献。

5、负责社团活动相关宣传文字、图片等的策划,设计和发布工作,并能够搜集相关信息,并将活动归纳成文字材料。

6、负责社团简报及会刊的编辑和印刷
(六)活动部
1、组织丰富多彩活动,培养学生的兴趣爱好,丰富同学们大学生活、陶冶学生的情操,呵护学生心理健康。

2、协会外部的各种情报汇集、分析及报告。

从中吸取经验教训,策划拟定协会会员的发展、培训等方案。

3、对协会活动进行督查考核,及时发现不合理现象,提出合理化意见,及时向主席团直接反馈不同意见。

第三章会员
(一)会员招收:本协会只招收南邮光院学生为正式会员,原则上协会每年招新不超过100人。

正式会员需具备以下条件:
1、政治合格,从未受过重大处分的本校光院学生。

2、积极拥护《南京邮电大学光电工程学院大学生心理健康协会规章制度》并遵守相关条款。

3、对大学生心理健康有着浓厚兴趣,并自愿参加协会有关心理健康教育的活动。

4、通过每学年招新的所有面试环节,收到协会的认可与接纳。

(二)权利
1、有按本协会章程规定的入会退会自由
2、有权出席本协会全体会议,参加本协会所组织的系列活动
3、在协会全会上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并对重大问题享有表决权
4、凡本协会会员在各项活动中一律平等
5、对本协会工作有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意见个批评的权利
6、根据协会规章制度收取管理和使用会费、吸收和处分会员
7、定期召开例会并制定协会规章制度、活动计划
8、穿戴本协会的会服会徽
(三)义务
1、有义务出席本协会全体会议、参加本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2、自觉遵守本协会章程
3、支持并承担邪乎委托工作
4、自觉维护本协会声誉,为协会的发展壮大贡献力量
5、缴纳会费,穿戴会服会徽
6、服从南邮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光院团委的领导
7、组织协会成员开展各项活动
8、全体协会按要求向协会提交一份心得体会或心理小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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