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权类不动产登记申请要件和审查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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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审查要点

不动产登记审查要点

不动产登记审查要点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经济的进步,不动产的交易和流转日益频繁。

为了保障交易的合法性和公平性,不动产登记审查成为必要的环节。

本文将就不动产登记审查的要点进行详细阐述。

一、合法性审查在不动产登记中,首要的要点就是对不动产权利的合法性进行审查。

审查人员需要仔细核对相关权利证书,确保权利的来源合法、手续完备。

同时,还需查验相关法律法规,确保不动产权利与法律规定相符,不存在违法情况。

二、完整性审查除了合法性审查外,不动产登记还需要对权利证书的完整性进行审查。

合法的权利证书应当包含权利人的基本信息、不动产的基本情况、权利的内容和范围等内容。

审查人员需要核实这些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以确保登记的完备性。

三、权属关系审查不动产登记审查的另一个要点是对不动产的权属关系进行审查。

审查人员需要核对权利证书中的权利人信息,确保权利人的身份合法、真实。

同时,还需要核对不动产的前一权利人是否合法转让,避免存在不当转让或转让纠纷。

四、界址关系审查在不动产登记中,界址关系是一个重要的审查要点。

审查人员需要核对不动产的界址情况,确保不动产的界址与实际情况相符。

如果存在界址纠纷或界址不明确的情况,将会导致登记的不准确性,因此需要进行细致的审查。

五、手续完备性审查不动产登记需要各种手续的办理,包括申请书、相关证明文件等。

审查人员需要核对这些手续的完备性,确保申请人提供的文件真实有效,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同时,还需查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确保其身份合法。

六、其他审查要点除了上述要点外,还有一些其他审查要点需要注意。

比如,对于涉及土地使用权的不动产登记,需要核对土地规划用途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于涉及房屋拆迁的不动产登记,需要核对拆迁手续的合法性等。

总结:不动产登记审查是保障不动产交易合法性和公平性的关键环节。

在审查过程中,合法性审查、完整性审查、权属关系审查、界址关系审查、手续完备性审查等要点都需要认真把握。

只有确保登记的准确性和完备性,才能保障不动产交易的顺利进行。

广西林权类不动产登记操作指南

广西林权类不动产登记操作指南

利类型应登记为“林地使用权/森林、林木所有权”或“林地使用权”,并在登记簿及 证书(证明)附记中注明“国有土地”。
单独申请集体林地所有权登记的,应按照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的相关要求,
办理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
以承包方式取得林权证书的承包方依法流转土地经营权,办理不动产登记时,
权利类型应登记为“林地经营权/森林、林木所有权”或“林地经营权”。(“林地经 营权/森林、林木所有权”和“林地经营权”登记信息入库时,“权利类型代码”暂时 分别按“99-2”“99-3”填写,权利类型暂按“其他权利”填写,并在登记簿附记中注 明“林地经营权”)
原件
权利人因林地征占用、地质灾害、分割或合并承包林 林地四至范围、面积发生变化的,应当提交林地面积 发生变更的原因文件以及变更后的权籍调查成果。
林种发生变化的材料
原件
申请林种、主要树种变更时提供。(涉及林种变化需 部门审批的,通过部门信息共享获取。)
不动产权属证书
原件
注:序号 3 可根据申请情形,选择提交其中一项或多项材料。
文件。
原集体经济组织同意转让的书面证明文件或林权交 出具的《交易鉴证》 。
发包方备案材料
原件
权籍调查成果
原件 界址界线发生变化或原权籍调查成果缺失、不完整的
申请材料清单
注:序号 4 可根据申请情形,选择提交其中一项或多项材料。
4.抵押登记申请材料清单。
要求
备注
不动产登记申请表
原件
单方申请。
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
原件
主债权合同及抵押合同
原件
主债权合同中包含抵押条款的,可以不提交单独的抵押合同书。 以共同共有林权使用权抵押的,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抵押的意见材料 抵押人为股份制企业的,提交董事会同意抵押的意见材料。 在已抵押的林权上再行设定林权抵押的,应提供顺位抵押知晓函。

林权登记需提供材料及办理流程

林权登记需提供材料及办理流程

林权登记需提供材料及办理流程林权登记是指将林地所有权等权益的归属情况在法律上进行确认并进行登记注册的行为。

林权登记的目的是维护林地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加强对林地资源的管理,便于林地交易和合法利用。

下面将详细介绍林权登记所需提供的材料及办理流程。

一、林权登记所需材料1.《林权登记申请表》:填写相关信息。

3.林地权属证明材料:包括土地证、建设项目规划许可证等。

4.林地调查材料:包括林地自然属性、林木种类和面积等的调查材料。

5.林地利用证明材料:包括林木买卖合同、林木采伐证等。

6.其他相关材料:根据实际情况,还需提供一些其他相关材料,如产权转让合同等。

二、林权登记办理流程1.提交申请材料:申请人携带所需的材料,向当地林业部门递交林权登记申请。

3.现场核查:林业部门派员到现场进行实地核查,核对林地的实际情况和登记要求。

4.公告催告:核查后,林业部门将在一定范围内公示林权登记申请,公告期为30天,若无异议或异议无法成立,则继续下一步。

5.登记注册:公告期结束后,登记机关将完成林权登记并发放《林权证书》等相关证书。

6.审批备案:登记完成后,申请人需将《林权证书》等相关证明文件向有关地方政府备案。

以上是一种常用的林权登记办理流程,不同地区可能会有一些差异,具体办理流程仍以当地相关规定为准。

此外,林权登记的办理周期较长,一般需要几个月到一年的时间,申请人需要耐心等待。

总之,林权登记是保障林地合法权益的重要环节,提供完整、真实的材料是办理林权登记的前提,办理流程需要按照相关规定逐步进行,以确保登记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林权类不动产登记实施方案

林权类不动产登记实施方案

林权类不动产登记实施方案林权类不动产登记实施方案简介本方案旨在规范林权类不动产登记工作流程,提高登记效率和准确度。

通过对林权类不动产登记实施的流程进行优化和规范,打造一个高效便捷的登记体系,为广大群众和林地管理者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

一、林权类不动产登记原则1.法定原则:依法规范登记,保障登记权利的法律效力。

2.群众原则:以群众需求为导向,优化登记服务流程。

3.安全原则:严格审核登记材料,确保登记信息真实准确。

4.便捷原则:优化登记流程,提高登记效率,尽可能减少群众办事时间和成本。

二、林权类不动产登记流程1.材料准备:登记申请方按照要求提交《林地使用证》、林地使用权转让协议或者其他相关材料。

2.材料审核:登记机构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在5个工作日内给出审核结果。

3.现场测量:对申请材料审核通过的,登记机构安排人员进行现场测绘核实。

4.数据录入:完成现场测量后,测绘人员将测绘数据录入系统。

5.审核登记:系统审核完成后,由登记机构审核登记信息。

审核通过后,颁发《林权证》。

6.领证:领取《林权证》,完成登记。

三、林权类不动产登记优势1.优化流程:实行现场测绘和数据录入,提高登记效率,并减少因流程环节繁琐等原因导致的群众投诉。

2.标准管理:严格按照流程进行管理,保障登记信息真实可靠,避免虚假登记。

3.便民服务:通过优化流程和标准管理,使群众办事更加便捷。

4.规范市场:保障市场规范有序,维护广大群众的箱子利益。

四、结语本方案实现了林权类不动产登记的标准化和规范化,为广大群众和林地管理者提供高效、便捷、可靠的登记服务。

希望本方案能够在推广实施中得到广大群众的认可和支持,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贡献力量。

五、实施步骤与保障措施1.确定实施方案:由相关部门成立工作小组,协商制定实施方案,并在洽谈中充分听取各方意见。

2.地方试点:选择一些典型县、区、市作为试点,通过实际操作,逐步完善实施方案。

3.绩效评估:每年进行一次绩效评估,对实施情况进行考核,及时发现问题与不足,并及时加以改进。

林权类不动产地籍调查相关要求

林权类不动产地籍调查相关要求

林权类不动产地籍调查相关要求
1. 一定要搞清楚林权的范围啊!这可太重要啦,就好比你要清楚自己家房子的边界一样。

比如山林这边到哪里,那边到哪里,心里得有数啊!
2. 调查得仔细认真啊,不能有丝毫马虎!就像你找东西,不仔细能找到吗?“哎呀,这里好像差不多”可不行!比如对每棵树的位置都要精准记录。

3. 数据要准确无误呀!这就像你考试,错一点儿都不行。

你想想,要是数据错了,那后面不就全乱套啦?像树木的数量可不能随便写。

4. 相关的资料要准备齐全呀!这跟你出门旅游得带齐东西一样。

少了这个少了那个,事情咋办好?比如林权证书就得提前准备好。

5. 别瞎搞那些没用的,要实实在在地去调查!就跟你做一件重要的事,就得踏实干。

别弄些花里胡哨的,比如该实地测量就得好好量。

6. 要和相关人员好好沟通配合呀!这可不是你一个人能搞定的事。

大家不配合,那不乱套啦?像和林权所有者就得充分交流。

7. 碰到问题别回避,得勇敢面对去解决!难道还能躲得了?就好像路上有个石头,你得搬开它呀!比如出现权属争议,就得想办法解决。

8. 要按照规定的流程来呀,可不能随心所欲!这就像你玩游戏,得遵守规则。

否则不就乱套啦?比如调查步骤一步都不能错。

9. 记住了这些要求,林权类不动产地籍调查才能做好呀!这可不是开玩笑的事,关系重大着呢!大家都得重视起来呀!。

不动产登记审查要点

不动产登记审查要点

不动产登记审查要点一、背景介绍不动产登记是指对不动产权利的设立、变更、转让等事项进行登记,以确保不动产权益的真实、合法和有序。

而不动产登记审查作为不动产登记的重要环节,起到了保障登记准确性和安全性的作用。

本文将围绕不动产登记审查的要点进行阐述,以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和应用。

二、审查要点1. 权属审查不动产登记审查的核心是对不动产权属进行审查。

审查过程中,需要验证不动产权属人的身份、权属证明材料的真实有效性、权属范围的准确性等。

此外,还需注意对多人共有、抵押权、租赁权等复杂权属情况的审查处理。

2. 权利限制审查在不动产登记过程中,需要审查不动产权利是否受到限制。

例如,是否存在查封、扣押、划拨等限制性登记事项,是否存在法院判决、行政命令等与权利有关的限制。

审查时需要仔细核对权利限制的性质、范围和期限等信息。

3. 土地用途审查根据国家土地管理法,土地用途是不动产登记审查的重要内容之一。

审查时,需要核实土地用途是否符合国家规划、法律和政策,是否存在违规用地的情况。

此外,还需审查土地用途是否与不动产权利的设立、变更等事项相符。

4. 不动产状况审查审查不动产状况是为了验证不动产的真实情况和合法性。

审查时,需要核实不动产的位置、面积、形状、附着物等基本信息,并与相关权属证明材料进行比对。

此外,还需审查不动产是否存在抵押、租赁、转让等情况,并核实相关合同和协议的合法性。

5. 审查材料完整性不动产登记审查要求申请人提交一系列证明材料,包括权属证明、身份证明、土地规划许可证等。

审查时,需要核对材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确保申请人提供的材料齐全、真实,符合法定要求。

如发现材料缺失或不完整,应要求申请人补充提供。

6. 审查程序合规性不动产登记审查涉及一系列程序和规定,审查人员需要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审查。

审查时,应按照规定的时间、流程和操作要求进行,确保审查的合规性和结果的准确性。

7. 审查结果记录不动产登记审查过程中,应将审查结果进行详细记录,包括审查的要点、审查的依据、审查的结果等。

林权确权登记申请受理流程环节审批标准

林权确权登记申请受理流程环节审批标准

林权确权登记申请受理流程环节审批标准下载温馨提示:该文档是我店铺精心编制而成,希望大家下载以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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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权登记需提供材料及办理流程

林权登记需提供材料及办理流程
林权登记流程林权登记流程林权登记流程林权登记流程申请人为国有单位申请人为国有单位申请人为国有单位申请人为其他单位或个人的申请人为其他单位或个人的申请人为其他单位或个人的初始登记初始登记初始登记市林业局审查市林业局审查市林业局审查向所在地乡向所在地乡向所在地乡镇镇政府政府政府提出申请提出申请提出申请镇政府进行审核政府进行审核政府进行审核申请人填写申请人填写申请人填写林权登记申林权登记申林权登记申个人身份证明个人身份证明个人身份证明法人或其他法人或其他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组织的资格证明组织的资格证明法定代表法定代表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身份证明人或负责人的身份证明人或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委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和委申请登记申请登记申请登记的森林的森林的森林林木和林林木和林林木和林地权属证地权属证地权属证明材料
7、退耕还林材料(协议书、土地证或乡镇政府权属证明、造林验收合格单);
[林权登记流程]
[林权登记申请提交材料]
1、林权证明材料(旧林权证、承包、流转合同、五荒拍卖协议、土地使用证明等);
2、个人身份证明、法人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和委托书);
3、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承包、流转的会议记录;
4、本集体经济组织外的单位或个人承包经乡镇政府批准所有权证明(林权证、划拨书、土地证) ;

林权证初始登记申请报告

林权证初始登记申请报告

一、申请背景随着我国林业改革的不断深入,林权制度改革取得了显著成效。

为保障林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林业生产的正常秩序,促进林业资源的合理利用和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现将我单位林权证初始登记申请事项报告如下:二、申请人基本情况申请人:XX林业开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XXX注册地址:XX省XX市XX县XX镇XX村联系电话:XXXXXXXXXXX邮政编码:XXXXXX三、林权登记申请事项1. 申请登记的林地基本情况申请登记的林地位于XX省XX市XX县XX镇XX村,总面积为XX公顷。

该林地自20世纪80年代起,由村集体组织承包给村民进行经营,历经多年,形成了较为稳定的林地经营格局。

2. 林地权属来源及变更情况(1)原始权属来源:1980年至1983年,我国实施了“林业三定”及“两山一地”工作,将林地承包给村民经营,形成了集体林地所有权。

(2)权属变更情况:自1980年以来,我单位通过合法途径取得了该林地的经营权,并持续进行林业生产活动。

期间,林地权属未发生变更。

3. 林地用途及生产情况申请登记的林地主要用于林业生产,包括植树造林、抚育管理、木材采伐等。

近年来,我单位加大了林业生产投入,提高了林地经营管理水平,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四、申请理由1. 依法依规进行林权登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申请人对林地的所有权享有合法权益。

为保障林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林业生产的正常秩序,申请进行林权证初始登记。

2. 保障林地使用权和收益权通过对林地进行初始登记,明确林地使用权和收益权,有利于稳定林业生产关系,提高林地经营效益,促进林业资源的合理利用和可持续发展。

3. 促进林业产业发展林权证的初始登记有利于促进林业产业发展,提高林业企业的市场竞争力,推动林业经济转型升级。

五、申请材料1. 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包括企业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

广西林权类不动产登记操作指南

广西林权类不动产登记操作指南

广西林权类不动产登记操作指南一、前言不动产登记是一项重要的法律制度,对于保护长期以来破坏和忽视的林权问题具有重要意义。

广西作为一个林业大省,林权类不动产登记工作也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旨在提供一份广西林权类不动产登记操作指南,以帮助相关单位和个人更好地进行林权类不动产登记工作。

二、法律依据三、登记主体四、登记申请材料1.申请书:包括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基本事项、登记类别、申请事项等内容;2.权属证明:包括法人林场登记证、个体林权证等;3.所有权证明:包括国有土地使用证、土地划拨证等;4.权利设定证明:包括抵押权利证明、债务担保权利证明等;5.异议证明:包括关于不动产归属、权属等异议的证明材料;6.房地产开发证明:如适用;7.其他相关资料。

五、登记程序1.提交申请:权属人或其代理人向不动产登记机构递交申请材料;3.登记公告:不动产登记机构将申请登记的事项公告在特定媒体上,公告期为15天;4.相关权利人查询:公告期内,权利人或其代理人可以查询申请人的登记事项;5.登记审批:公告期届满后,不动产登记机构进行最终审批决定;6.签发证明书:不动产登记机构在审批通过后,签发登记证明书及相关证明文件。

六、登记时限权属人提交申请后,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在3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核决定,其中包括15个工作日的公告期。

七、登记费用1.不动产登记费:按照不动产的价值、是否涉及权利设定等因素进行计算;2.证明费:包括登记证明书、查档证明等所需费用。

八、登记结果不动产登记机构作出登记决定后,权属人将取得相应的登记证明文件。

登记结果应在登记机构的官方网站上进行公示。

九、登记后续管理登记完成后,权属人应及时更新不动产登记信息,如发生转让、设定限制等情况,应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确保登记信息的实时、准确性。

十、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理对于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不动产登记机构有权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例如责令整改、限制登记等。

十一、附则本指南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实际情况编制,供广西各级不动产登记机构参考,并可进行灵活调整。

不动产登记(林权)办证指南

不动产登记(林权)办证指南

不动产登记(林权)办证指南省会不动产推荐搜索林业林权登记不动产登记军队现有住房闲置土地房改房集体林地所有权首次登记(仅供参考)一、适用尚未登记的集体林地所有权,权利人可以申请集体林地所有权首次登记。

二、申请主体集体林地所有权首次登记,依照下列规定提出申请:1、林地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代为申请,没有集体经济组织的,由村民委员会代为申请;2、林地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集体经济组织代为申请,没有集体经济组织的,由村民小组代为申请;3、林地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集体经济组织代为申请。

三、申请材料申请集体林地所有权首次登记,提交的材料包括:1、申请人身份证明;2、土地权属来源材料;(1)、若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中漏确权、尚未核(换)发林权证的林地。

属历史承包林地的,须出具有关林地权属证明材料(1980年至1983年林业“三定”及“两山一地”工作核发的权属证书;无权属证书的需提交纳入林地管理会议记录),同时由时任经办人(当事人)或村民小组、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出具意见(依据:《土地承包法第48条》),办理首次登记。

参与村民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同意户主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经核对与原件一致后退回原件,收取复印件。

(2)、若申请办证的农民集体所有的林地涉及国土资源、农业、畜牧等主管部门管理的范围,需要变更为林业用地类型时,应由相关部门出具同意变更的意见,办理首次登记。

(3)、若退耕还林地凭县(区)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提供的相关意见证明办理首次登。

(依据:《退耕还林条例》第47条)(4)、权属界线协议书、调解书、人民政府的生效决定或者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历史沿用,土地权属来源证明材料。

3、不动产登记局批准的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

四、办理期限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含15个工作日公告期,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集体林地所有权变更登记一、适用已经登记的集体林地所有权,因下列情形发生变更的,当事人可以申请变更登记:1、农民集体名称发生变化的;2、林地坐落、界址、面积(如同一权利人分割或者合并不动产)等状况发生变化的;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浅谈不动产统一登记中林权登记问题与建议

浅谈不动产统一登记中林权登记问题与建议

浅谈不动产统一登记中林权登记问题与建议摘要:随着林权类不动产登记的逐步实施,通过对腾冲市林权类准备工作的调查,分析总结当前林权类不动产登记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相应的需要改革完善的工资措施和对策,以更好地促进林权类不动产登记工作的顺利开展。

关键词:林权类;不动产登记;对策自不动产林权登记职能由市林业局划转到市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以来,各地对林权登记工作的职能划分等法律、法规及政策的理解和认识不一,给林权登记工作的顺利开展带来了极大的不便。

本文通过对林权登记和管理现状进行深入调研,就如何有序开展不动产林权登记工作,得出了一些有益思考。

一、现有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下林权登记面临的问题1、林权存量数据整合工作没有及时跟进林权存量档案资料包括纸质档案资料和电子档案资料,其数据内容、标准格式和坐标系统与不动产统一登记系统不完全相同,存在功能架构相对独立、接口标准没有同意、数据难以共享导入等问题。

比如:不动产登记系统采用的是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而林权登记数据库大多采用的西安80坐标系,坐标系统不一致导致两个系统的数据不能完全整合关联;林权证附图还存在大量手工勾绘,尚未矢量化的扫描图,数据精度低、误差大,数据库匹配难度大。

林权存量数据没有及时整合导入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或者不动产统一登记系统,林权类不动产就难以实现“登记一张图”,从而延长了办理时间,容易出错。

2、林权确认的职责与权籍调查成果审核工作有待明确林权类不动产权属是否由不动产登记机构确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除国务院授权国家所有的重点林区以外的森林、林木的林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登记造册,发放证书,确认所有权或者使用权。

而《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只赋予了不动产登记机构统一登记和核发证书的两项职能,特别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十二条、《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二十一条进一步明确了不动产登记机构的职责范畴,只能是以形式审查为主、实质审查为辅的一种行政确认行为,而森林、林木和林地使用权或者所有权的确认属行政审批许可行为,法律法规并未将该项职能赋予给登记机构,在不动产统一登记的大背景下,林权类不动产登记实际上面临着权属认定职责不明的局面,亟待法律层面的调整。

林权类不动产登记申请要件和审查要点

林权类不动产登记申请要件和审查要点

林权类不动产登记申请要件和审查要点林权类不动产登记申请要件和审查要点随着我国不动产登记制度的逐步完善,林权类不动产登记也成为了越来越重要的一部分。

对于申请人来说,了解林权类不动产登记的申请要件和审查要点,可以更加顺利地完成申请程序。

首先,林权类不动产登记的申请要件主要包括:1. 土地使用证书或林地使用权证书。

2. 林木所有权证书或林木使用权证书。

3. 林地使用权变更登记证明文件(如转让、赠与等)。

4. 林地权属确认书或土地权属确认书。

5. 省、市、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出具的关于林木种类、株数等自然状况的清单。

6. 土地确权清查报告。

以上是林权类不动产登记的基本申请要件,不同地区和具体情况下可能还有其他需要提供的证明文件。

申请人必须按照要求准备好完整的材料,以免因资料不全而耽误办理。

其次,林权类不动产登记的审查要点主要包括:1. 林地使用权证证明的林权种类必须与实际情况匹配,不得出现重复登记或无权登记。

2. 林木所有权或使用权证书必须清楚、明确,不得存在矛盾或不一致的情况。

3. 林地使用权变更登记证明文件必须真实有效,不得存在不合法的转让、赠与等情况。

4. 林地权属确认书或土地权属确认书必须清晰明确,不得存在权属争议或矛盾的情况。

5. 关于林木种类、株数等自然状况的清单必须真实可信,不得存在虚假信息。

6. 土地确权清查报告必须属实可靠,不得存在漏报、误报等情况。

综上所述,林权类不动产登记申请要件和审查要点涉及的内容比较繁琐,但对于申请人来说确实非常重要。

只有严格按照要求准备申请材料,同时符合审查要点的规定,才能顺利完成林权类不动产登记手续。

规范林权类不动产登记

规范林权类不动产登记

规范林权类不动产登记不动产统一登记后,林权类登记作为重要的不动产登记类型,一直由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

但由于林权登记规范散见于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等各章节,未有专门规范林权登记的文件,基层实践中林权登记业务操作标准不一。

随着不动产登记工作“提质增效”,对林权登记业务的要求越来越高,进一步规范林权登记业务显得更为迫切。

在此背景下,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林权类不动产登记做好林权登记与林业管理衔接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围绕登记权利类型、规范办理、资料移交和数据整合、地籍调查、难点问题六个方面,详细地规定了相关内容。

本文将着重根据林权登记的权利类型,就如何规范办理林权登记进一步展开讨论。

准确把握申请主体与申请材料林地使用权/森林、林木使用权。

依法使用国家所有的林地和林地上的森林、林木的,可以由国有林场、林业企业等林业经营者申请林地使用权/森林、林木使用权首次登记。

首次、变更、转移、注销这四类登记需要提交的共通性材料包括不动产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

同时,根据不同的登记类型,还需要提交对应的申请材料。

一是首次登记。

需提交证明权利人权属来源的材料,主要表现为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批准使用林地、森林、林木的批准文件等材料。

还需要提交证明登记客体特定化的材料,即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地籍调查成果。

二是变更登记。

需提交证实林地使用权/森林、林木使用权发生变更的材料,包括证实权利人名称、身份证明发生变化;证实土地坐落、用途发生变更的材料;林种、主要树种发生变化的材料等。

值得注意的问题是,由于国家所有的重点林区具有重要的生态价值,也一直处于管制状态下,因此,申请登记涉及国家所有的重点林区的面积、界址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时,需提交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文件和变更后的地籍调查成果。

三是转移登记。

由于林地使用权/森林、林木使用权的客体是国家所有的林地和林地上的森林、林木,不具有自由流转的属性,因此,转移登记只适用于林业经营者之间发生互换、调整以及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法律文书导致权属转移的情形,对应的申请材料为互换或调整协议及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等材料。

办理林权证的几个具体细节问题

办理林权证的几个具体细节问题

办理林权证的几个具体细节问题办理林权证的几个具体细节问题一、提交申请1、林地、林木的权利人提交办理申请。

2、领取《林权登记申请表》,并填写一式三份。

3、填写《林权登记申请表》要用钢笔、碳素笔。

二、提交复印件1、林地、林木的权利人要提交身份证复印件三份。

2、林地、林木的权利人提供合同书原件或复印件1份三、合办一个林权证的情形几户合办一证的,除提供各户的合同书外,还要有几户推荐责任人的推荐书,推荐书上要有成员签名(原件)。

四、关于地块方位示意图1、《林权登记申请表》中“四至”栏要按照办理林权证的(地块方位示意图)填写,(地块方位示意图)附在林权登记申请表后。

2、(地块方位示意图)由权利申请人提供。

3、(地块方位示意图)要求:表明方向、边界、明显的标志物、所邻户要签字。

4、(地块方位示意图)一式三份,分别贴在《林权登记申请表》后。

五、有分成比例的情形有分成比例的,要在《林权登记申请表》中的“林权共有权利人权利说明”栏注明,利益分成。

六、特殊情况要注明《森林、林木、林地状况登记表》中“注记栏”,注明有关特殊情况七、森林、林木、林地四至范围图1、《森林、林木、林地四至范围图》一式4份,一要经相邻人员签字确认,二要申请人签字;三要村委会签字盖章;四要由勘察绘制人员签署意见并签字。

作为确定四至和面积的主要依据。

2、《森林、林木、林地四至范围图》中的“附图粘贴线”栏,要附申办证的地块的(勘验地形图),(勘验地形图)由县和乡林改工作人员绘制,比例尺为万分之一。

八、相关证明是否占河道、有无争议、是否是基本农田的证明各要一份,交县林改办存档。

九、公示办证上述资料完备后,经过公示程序,予以办证。

林权类不动产登记要点浅析

林权类不动产登记要点浅析

林权类不动产登记要点浅析南郑区林业局陕西省汉中市 723100摘要:林权是我国的一项不动产,对其进行登记,具有物尽分离,权利人直接行使占有、使用和收益等权利。

本文以农村林权登记为例浅谈如何实现规范化保护林地产权及相关权益问题;并从提出建议措施。

关键词:林权;不动产登记;要点林权,指自然人对其拥有的林地、草地占有和使用,并依法享有所有权或处分收益权利。

我国目前关于土地流转登记制度存在着诸多问题,首先是法律法规不健全,其次没有明确界定林地产权人、承包人对林地、草地占有权利之诉,林权登记制度有待完善。

一、林权类不动产登记要点的必要性(一)理论基础首先,林地确权登记工作是我国不动产产权调查的重要组成部分。

土地管理部门在依法行使其权利时具有审查批准权。

“以收定支”要求政府要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中关于不动产登记薄变更处理规定,并要求其出示相关的资料。

(二)林权类不动产登记要点是现实需要林权类不动产登记是一项具有法律效力的重要制度,在办理相关事宜时,必须要按照程序进行。

林权类房屋产权人依法享有处分林木、林地和草地等权益。

林权类不动产登记是一项具有法律效力的重要制度,对其进行核算,可以有效解决现实中存在的问题,为当事人提供便利。

(三)林权类不动产登记要点的重要因素一是登记资料完整性。

登记的目的是为了保护合法权利人获得不动产权属信息、法律关系和相关利益;二是土地使用权流转须办理手续并报国土局备案审核批准,必须要获得农用土地使用权证;三是林木生长状况应符合法律规定;四是林地属于国有土地范畴之一在进行登记时必须要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规定执行林权类不动产的登记。

二、林权类不动产登记存在问题(一)林权登记主体不明确我国目前由于法律规定缺乏相关机构的监督与管理导致了申请人不具备必要条件。

一方面在《物权法》中对不动产信息调查程序作出明确说明,首先要根据当事人提供资料进行确认,因此导致了农户不具备必要条件另一方面,政府机关不愿意办理登记,导致农户对林权信息失去信心。

江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规范林权类不动产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

江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规范林权类不动产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

江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规范林权类不动产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西省国土资源厅•【公布日期】2018.08.13•【字号】•【施行日期】2018.08.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森林资源,财产所有权正文江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规范林权类不动产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各市、县不动产登记局:为规范林权类不动产登记业务办理,推进全省林权类不动产登记全面有序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正确把握林权类型农民集体所有采取家庭承包方式承包的林地,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采取家庭承包方式承包的林地,以及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依法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的林地,应作为承包经营权登记。

自留山,集体经济组织统一经营的林地,以及由农(林)场、垦殖场等国有单位经营管理属国家所有的林地,可作为林地使用权登记。

原已作为林地使用权进行登记的,原登记继续有效,不变不换。

当事人要求换发不动产权证的,应首先审核是否属承包经营权,对属于承包经营权的,应按照承包经营权进行登记。

二、不纳入不动产登记情形根据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改革要求形成的经营权,国有林地使用权人出租林地,以及农(林)场、垦殖场职工承包本农(林)场、垦殖场等国有单位林地,不纳入不动产登记。

不动产登记机构在受理林权类不动产登记申请时应严格审核,对确属林权类不动产登记的,方可受理。

对不属于不动产登记的应做好政策解释。

三、规范填写林权类不动产权利类型严格按照《国土资源部关于做好不动产权籍调查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5〕41号)和《国土资源部关于启用不动产登记簿证样式(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15〕25号),使用统一要求的不动产权籍调查表和不动产登记簿,规范填写登记事项。

(一)规范填写土地承包经营权,林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森林、林木所有权,林地使用权/森林、林木所有权等林权类不动产权利类型。

林权证办理条件

林权证办理条件

林权证办理条件林权证办理条件拿上土地承包合同、身份证和几张苗圃场的照片,到当地林业站就可以办理。

他们会派人去现场看看的,到时记得招待就好。

办林权证需要什么条件申办林权证应具备的条件和提交的有关材料1、森林、林木、林地的权属无争议。

2、界线清楚。

标志明显,与毗邻单位有认界协议书或划拨书。

3、面积、四至界线的登记档案和图面资料同实地吻合。

4、有关图表完备,材料齐全。

5、拥有所有权或使用权的证据材料。

6、其他由受理部门规定应该提交的有关材料。

林权证这么办理1、林权登记申请林权权利人为个人的,由本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委托的代理人提出林权登记申请;林权权利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由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委托的代理人提出林权登记申请。

依法使用国务院确定的国家所有的重点林区的森林、林木和林地的单位,应当向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提出林权登记申请,由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确认林权,登记造册,核发证书;依法使用国家所有的跨行政区域的森林、林木和林地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向共同的上一级人民*** 林业主管部门提出登记申请,由该人民*** 确认林权,登记造册,核发证书;依法使用国家所有的其他森林、林木和林地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 林业主管部门提出登记申请,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 确认林权,登记造册,核发证书;未确定使用权的国家所有的森林、林木和林地,由县级以上人民*** 登记造册,负责保护管理。

集体所有的森林、林木和林地,由所有者向所在地的县级人民 *** 林业主管部门提出登记申请,由该县级人民*** 确认所有权,登记造册,核发证书。

单位和个人所有的林木,向所在地的县级人民*** 林业主管部门提出登记申请,由该县级人民*** 确认林木所有权,登记造册,核发证书。

使用集体所有的森林、林木和林地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向所在地的县级人民*** 林业主管部门提出登记申请,由该县级人民 *** 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森林、林木和林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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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权类不动产登记申请要件和审查要点
一、引言
不动产登记是指对土地、建筑物和其他不动产的权利、权属关系进行登记,确立不动产权属关系的一种行政行为。

林权类不动产登记是指对林地的权利、权属关系进行登记。

林权类不动产登记的申请要件和审查要点是指在办理林权类不动产登记时,需要提交的必要申请材料以及审查机关在审核申请材料时需要注意的关键事项。

本文将从申请要件和审查要点两个方面进行探讨。

二、申请要件
办理林权类不动产登记需要提供一系列申请材料,主要包括以下要件:
1. 申请书
申请书是办理林权类不动产登记的基本材料,申请人需要详细填写申请书中的相关信息,包括个人或单位的基本情况、林地的具体位置、用途等。

2. 身份证明
申请人需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材料,如身份证、户口簿等,以证明其身份的真实性。

3. 权属证明
申请人需要提供能够证明其对林地拥有权的相关证明材料,如土地使用权证、林木所有权证等。

4. 林地调查报告
申请人需要提供经过专业机构测绘的林地调查报告,报告中应包括林地的面积、位置、地形等详细信息。

5. 其他相关材料
根据具体情况,申请人还需要提供其他相关材料,如土地规划许可证、林业经营许可证等。

三、审查要点
在办理林权类不动产登记时,审查机关需要注意以下要点:
1. 权属关系的合法性
审查机关需要核实申请人对林地的权属关系是否合法,包括土地使用权是否合法取得、林木所有权是否合法转让等。

2. 林地的合法性和完整性
审查机关需要核实林地的合法性和完整性,包括林地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林地面积是否与申请书中的信息一致等。

3. 林地调查报告的真实性
审查机关需要核实申请人提供的林地调查报告是否真实可靠,包括报告中的林地信息是否准确、调查机构的资质是否合法等。

4. 其他相关要点
根据具体情况,审查机关还需要注意其他相关要点,如申请人的资质是否满足法律法规的要求、申请人是否具备相关的经营管理能力等。

四、结论
林权类不动产登记申请要件和审查要点是办理林权类不动产登记时需要重点关注的方面。

申请人在办理林权类不动产登记时,应准备齐全相关申请材料,并注意审查机关在审核申请材料时的关键事项。

只有确保申请材料的完备性和真实性,才能顺利办理林权类不动产登记,确立正确的林地权属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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