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乡村两级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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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标准化小组:[VVOPPT-JOPP28-JPPTL98-LOPPNN]

为辖区居住半年以上的户籍和非户籍居民

建立健康档案,建档时完成普通体格检查并填写《健康体检

表》,对重点人群(65 岁以上老年人、高血压、糖尿病、重性精神病患者)开展年度健康体检;完成新建档案的采集、审核、整

理和按户归档,并录入电子信息系统;为已建档的城乡居民做好

门诊或者住院病人电子档案的更新、维护和使用;做好建档质量

控制,对乡村医生建档工作进行督查和指导,确保档案规范化;做好辖区档案信息采集、汇总和上报工作。

为辖区居住半年以上的户籍和非户籍居民建

档前调查和预约,采集居民信息,完成《居民建档信息登记簿》

和《个人基本信息表》填写,并及时报送乡镇卫生院,协助乡镇

卫生院完成居民健康档案的建立、采集、整理、按户归档以及健

康体检工作。 1.采集辖区内居民信息,完成

《居民建档信息登记簿》和《个人基本信息表》; 2.根据乡镇卫

生院的安排,对建档对象开展预约和协助乡镇卫生院完成健康体

检工作。

负责每年健康教育资料印制,内容不少于

12 种,完成卫生院宣传资料发放(含村级)和记录、设置展示架和管理好宣传资料样品。每年提供不少于 12 种内容的印刷资料

和 6 种内容的音像资料(发放和播放要记录完整);按标准设置面积不少于 2 ㎡的健康教育宣传栏 2 个,每 2 个月更换 1 次健康教育宣传栏内容(更换内容要以图片存档);每年开展 9 次公众健康咨询活动,每月要举办 1 次健康知识讲座,填写活动记录表,并保存好健康教育讲座通知、内容、签到册(签到或者按手印 30 人以上)、图片、简报、课件等相关资料;医务人员在提

供门诊医疗、上门访视等医疗卫生服务时,开展有针对性的个

体化健康知识和健康技能的教育。在各类健康教育资料和活动中,中医药内容要占 1/3 以上,并保存相关资料。负责采集、

汇总、上报和反馈辖区健康教育开展情况。负责健康教育需求

评估,健康教育宣传栏效果评估,健康咨询活动效果评估,健

康知识讲座效果评估,开展健康教育监测工作。

完成村卫生室宣传资料发放和记录、设置展

示架和管理好宣传资料样品。按标准设置面积不少于 2 ㎡的健康教育宣传栏 1 个,每 2 个月更换 1 次健康教育宣传栏内容(更换内容要以图片存档);向辖区群众发放健康教育印刷资料(发放记录要完整);协助镇卫生院开展公众健康咨询活动;组织群众参加健康知识讲座,每 2 个月举办 1 次,现场发放的宣传资料实物、拍照打印资料留底,并签到或者按手印(村级 20 人以上),

并填写《健康教育活动记录表》;在提供门诊医疗、上门访视等医疗卫生服务时,开展有针对性的个体化健康知识和健康技能的教育。以上每一项健康教育服务均要有记录。

三、

做好辖区内 0~6 岁儿童预防接种卡、证及资

料管理(含电子档案),建证、建卡率达 95%以上;根据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程序,对适龄儿童进行常规接种(接种率达到国家要求);按照上级要求组织开展疫苗查漏补种和强化免疫,接种率达到有关要求;规范冷链管理,保证疫苗冷链运转;发现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应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的要求进行报告、登记和处理;按州示范化门诊建设方案要求做好示范化门诊建设,规范预防接种操作。负责采集、汇总、上报和反馈辖区预防接种管理信息及接种工作的各种登记、记录、汇总上报、培训、督导、总结、疫苗管理记录和资料整理归档等。

掌握辖区预防接种儿童数包括流动儿童,通

知预防接种对象(儿童)按时接种,协助做好接对象建档、常规接种、强化免疫、查漏补种、传染病调查及免疫规划综合检查等工作。 1.采集辖区人口信息,负责开展辖区内免

疫规划相关知识的宣传工作; 2.每月对辖区至少巡访 1 次,及时掌握新出生和流动儿童情况,按要求上报《贵州省免疫规划目标儿童动态管理一览表》; 3.承担辖区内儿童的预防接种工作,或者负责通知辖区内目标儿童到定点接种点按时进行常规免疫接种,

并协助乡镇卫生院完成接种工作; 4.按要求参加强化免疫等其他免疫规划接种工作。

建立疫情管理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管理制度,

协助开展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和处置。发现疫情(会萃性病例)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要填写《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卡》并按规定及时报告,报告及时率达 100%。协助县级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开展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和处置工作。保存各类报告卡等档案资料至少 3 年以上。负责采集、汇总、上报和反馈辖区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置情况。定期对工作人员、辖区居民进行相关知识和技能宣传培训,规范填写门诊日志、出入院登记、传染病登记本、报告卡等。发现传染病病例时,按规定时限及时报告,有报告的相关资料。开展可疑肺结核病人的追踪和管理,有病人资料等相关材料。

发现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要按规定报

告,协助乡镇卫生院做好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理和相关传染病的管理,定期对辖区居民进行相关知识和技能宣传。规范填写门诊日志、传染病登记本、报告卡等。发现传染病病例时,按规定时限及时报告,有报告的相关资料。开展可疑肺结核病人的追踪和管理,有病人资料等相关材料。 1.传染

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管理方面:在疾控中心和其他专业机构的指导下,协助开展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排

查、采集和提供相关风险信息; 2.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现、登记和报告方面:(1)规范填写门诊日志,发现传染病病人及疑似病人后,按要求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报告卡》。如发现或者疑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按要求填写《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卡》;(2)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肺炭疽、脆弱性非典型肺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流感病人或者疑似病人、不明原因疾病暴发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时,按有关要求于 2 小时内报告。发现其他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病人,应于 24 小时内报告;(3)报告时可根据实际条件选择网络、电话、传真等不同的方式。 3.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置:(1)按有关规范要求,协助对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采取隔离、医学观察等措施,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伤者进行急救,及时转诊,书写医学记录及其他相关资料并妥善保管;(2)协助对本辖区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开展流行病学调查,采集和提供相关信息;(3)协助开展传染病密切接触者或者其他健康危害暴露人员的追踪调查,对集中或者居家医学观察者提供必要的基本医疗和预防服务;(4)协助开展疫点(区)的卫生处理工作,开展应急接种、预防性服药、应急药品和防护用品的分发等工作,并进行相关健康教育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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