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大力支持个人零售贷款业务发展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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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大力支持个人零售贷款业务发展实施

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4 月22日全省信贷专题分析会精神,加快个人零售贷款业务发展,推动全行业务结构调整和转型,确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特制定本《意见》。

一、当前形势

一是收入增长滞后,信贷发展相对薄弱。ⅩⅩ年一季度,全省信贷业务收入扣除资金成本后仅为2512万元,理论上只完成年初制定的2 亿元收入计划进度的一半;二是惧贷心理严重,战略产品趋于边缘。贷款结余徘徊不前,老客户占比大幅减少,小额贷款业务发展较好的分支行,在信贷产品选择上,也明显倾向于有抵押的个人商务贷款、二手房贷款等,表现出全行范围惧贷惜贷的心理依然较为浓重;三是政策环境有变,发展形势喜忧参半。一季度,央行实行适度从紧的信贷政策,信贷市场出现资金趋紧的局面;而我行个人零售贷款产品进入全面开办阶段。个人商务贷款、再就业小额担保贷款、二手房贷款等业务已在全省范围逐步推开。年内,还将陆续推出林权质押贷款、小企业贷款等业务,全行信贷产品线将得到进一步丰富;同时,今年以来,小额贷款逾期催收取得决定性胜利,更为进一步加快业务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但是,今年以来央行加大信贷投放指导力度,要求各大商业银行按季均衡发放贷款,也迫使我们必须正确处理好谨慎经营与主动发展的关系,抓住时机,科学举措,积极应对,均衡发展,才能促进全省信贷业务稳步健康发展。

二、指导思想

加快信贷业务发展是全行第一要务,坚持零售信贷的战略定位是全行立行之本,小额贷款是全行长期核心的战略性业务,审慎经营是

可持续发展的坚实基础。要加强统筹部署,集中资源配置,全力发展

个人零售贷款业务,确保全年信贷业务收入计划的实现。

三、实施目标

全省ⅩⅩ年信贷业务计划实现个人零售贷款结余50 亿元,利差收入2 亿元。其中:小额贷款结余16 亿元,实现利差收入12600万元;个人商务贷款结余10亿元,实现利差收入2200 万元;二手房贷款结余16亿元,实现利差收入2200 万元;再就业小额担保贷款结余8亿元,实现利差收入1800 万元;其他业务收入1200万元。

(一)支行上半年目标任务

1.所有分支行全部开办四项个人零售贷款产品,即小额贷款、个人商务贷款、二手房贷款、再就业小额担保贷款,个别无政府担保的地区除外。

2.各一级支行二季末小额贷款结余较一季末至少增加200 万元。二季末小额贷款结余达到1000万元以上的除外。

(二)支行全年目标任务

至年末,中等县支行个人零售贷款规模应达到3000 万元以上,

即三个“一千万”:小额贷款结余1000 万元以上,个人商务贷款结余1000 万元以上,二手房贷款和再就业小额担保贷款结余1000万元以上。

四、政策举措

(一)人员政策

1.优先配置。按照“八用八不用”标准,优先选拔邮储银行基层从业人员中业务素质高、思想品德好、工作作风顽强的人员充实到信贷岗位,优先选拔新进大学生配备信贷岗位。其中,审查岗位优先配置。

2.足额配置。严格执行赣邮银机编【ⅩⅩ】1 号《关于调整各市分行、县支行信贷业务部机构设置及人员编制的通知》要求,以文件规定的

各级分支机构人员编制、岗位设置以及信贷人员配置为最低标准,足额配备各级信贷管理人员和信贷人员。部分管辖支行较多、业务量较大的分行,必须适时增配检查、审查、审批等人员。

3.待遇薪酬。对信贷人员总体薪酬待遇予以倾斜,及时做好信贷人员等级评定和工资晋级工作。各市分行要根据信贷人员年放贷金额和管理客户数及时做好信贷人员等级评定和上报工作,经省分行审核批准后,调整相应工资级别。

4.职业激励。制定信贷人员职业发展规划,建立信贷人员晋升发

展通道,积极鼓励和推荐信贷人员参与岗位升级考试和竞聘。

(1)继续开展全省“优秀信贷员”评选活动。连续三年评为全省优

秀信贷员的劳务工,优先转为合同工。

(2)管户信贷员小额贷款平均余额连续2 年达到800 万元,且质量达到规定标准的,第三年比照合同工享受待遇。总行转合同工指标下发后,直接转为合同工。

(3)个人零售贷款业务发展优异的支行长优先考虑提拔任用。(4)个人零售贷款结余列全省后20 位的,支行长原则上不列入后

备干部。

(5)至ⅩⅩ年末,小额贷款结余低于600 万元,且个人零售贷款结余低于2000 万元,且小额贷款结余列全省后10 位的县支行,省分行将对相关重点支行进行专门诊断,对县支行行长、分管副行长采取停职、免职、调离等处理。

(二)财务政策

1.成本费用

(1)专项奖励。省分行每年按照信贷利差收入的1%和信贷业务

利润的2%,切块提取奖励资金,用于全省信贷业务发展奖励。

(2)收入返还。对各分支行实行按当年新增利差收入的20%返还

的政策,由省分行统一安排,直接用于支行个人零售贷款业务购置车辆、设备、改善办公环境等。此政策一定三年不变。

(3)客户维护。要注意贷款客户维护,适当予以投入。

(4)绩效兑现。及时核发信贷人员绩效,保证次月发放。除提交风险保证金外,不得以任何理由迟发或扣除信贷人员绩效。核算绩效时,对逾期时间在5 日之内的贷款不予以处罚。

(5)人身保险。各县(市)支行每年应为信贷人员定期购买基本人

身保险,解决信贷人员后顾之忧。

(6)车辆配置。2008年信贷业务考核中,全省有71个县(市)支行获得车辆奖励。此项奖励须于ⅩⅩ年7月底左右逐步到位,指定为信贷部门专用。今后,省分行还将根据各县(市)支行信贷业务规模发展情况和业务发展实际,合理增配使用车辆。

2.绩效考核

(1)把握两项原则。按照所有激励政策就高不就低,所有约束指

标就宽不就紧的原则,制定信贷人员工资、绩效、质量考核办法等。

(2)实行专项考核。信贷人员不承担除信贷业务以外其他任何业务的发展任务,如储蓄、保险等,避免出现将贷款发放与发展其他业务挂钩的信贷风险。

(3)保持政策延续。在遵从总行信贷人员绩效考核办法基础上,每年根据全省信贷业务规模发展情况和质量状况,对绩效考核政策进

行微调,总体保持政策的延续性。

(三)市场营销

进一步明确小额贷款核心产品地位,加强小额贷款市场营销,同

时因地制宜,实现其他信贷产品的快速扩张。

1.实行差异化营销,确保错时交叉发展。重点围绕区域特点、特色、特长,实施信贷业务错时、交叉发展。小额贷款要深入集贸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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