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人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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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计税依据

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计税依据

word文档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计税依据核定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7号成文日期:2021-12-14根据?中华人民XX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XX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那么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股权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管理的通知?〔国税函[2021]285号〕的有关规定,现将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计税依据核定问题公告如下:一、自然人转让所投资企业股权〔份〕〔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取得所得,按照公平交易价格计算并确定计税依据。

计税依据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主管税务机关可采用本公告列举的方法核定。

二、计税依据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判定方法〔一〕符合以下情形之一且无正当理由的,可视为计税依据明显偏低:1.申报的股权转让价格低于初始投资本钱或低于取得该股权所支付的价款及相关税费的;2.申报的股权转让价格低于对应的净资产份额的;3.申报的股权转让价格低于一样或类似条件下同一企业同一股东或其他股东股权转让价格的;4.申报的股权转让价格低于一样或类似条件下同类行业的企业股权转让价格的;5.经主管税务机关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本条第一项所称正当理由,是指以下情形:1.所投资企业连续三年以上〔含三年〕亏损;2.因国家政策调整的原因而低价转让股权;3.将股权转让给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以及对转让人承当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4.经主管税务机关认定的其他合理情形。

三、对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可采取以下核定方法:〔一〕参照每股净资产或纳税人享有的股权比例所对应的净资产份额核定股权转让收入。

对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房屋、探矿权、采矿权、股权等合计占资产总额比例达50%以上的企业,净资产额须经中介机构评估核实。

〔二〕参照一样或类似条件下同一企业同一股东或其他股东股权转让价格核定股权转让收入。

〔三〕参照一样或类似条件下同类行业的企业股权转让价格核定股权转让收入。

个人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

个人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

个人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自然人(以下简称个人)股东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进一步强化税源控管,堵塞征管漏洞,防止税款流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股权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管理的通知》(国税函〔2009〕285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局税收征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个人股权转让所得是指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个人股东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权或股份取得的所得.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范围内个人股东转让其所持有的股权行为。

第四条相关税收职能部门和税务人员,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行使个人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征管的职权和履行相关的义务;纳税人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办理股权变更登记和个人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并报送相关纳税资料.第二章征税规定第五条个人股权转让所得,按“财产转让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适用20%的比例税率。

个人股权转让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额=个人股权转让应纳税所得额×税率(20%)第六条个人股权转让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以股权转让价减除股权计税成本和股权转让相关税费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个人股权转让应纳税所得额=股权转让价-股权计税成本—与股权转让相关的税费.第七条股权转让价是个人股东转让股权的实际成交价,包括收取的现金、非货币资产或者权益等形式的金额。

股权转让对价为实物的,应当按照取得凭证上所注明的价格计算,但凭证上所注明的价格明显偏低或者无凭证的,由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参照当地的市场价格核定。

股权转让对价为有价证券的,由主管地方税务机关根据票面价格和市场价格核定。

股权计税成本是指个人股东投资入股时向企业实际交付的出资金额,或购买该项股权时向该股权的原转让人实际支付的股权转让价金额。

个人股东部分转让所持有的股权的,转让股权的计税成本按转让比例确定.转让部分股权的计税成本=全部股权的计税成本×转让比例。

《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解读

《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解读

《股权转让所得个税管理办法》解读为加强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了《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为便于理解和执行,现对《办法》中的主要问题解读如下:一、哪些行为属于股权转让行为?《办法》第三条规定了七类情形为股权转让行为:(1)出售股权;(2)公司回购股权;(3)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新股时,被投资企业股东将其持有的股份以公开发行方式一并向投资者发售;(4)股权被司法或行政机关强制过户;(5)以股权对外投资或进行其他非货币性交易;(6)以股权抵偿债务;(7)其他股权转移行为。

以上情形,股权已经发生了实质上的转移,而且转让方也相应获取了报酬或免除了责任,因此都应当属于股权转让行为,个人取得所得应按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二、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是如何规定的?《办法》第五条规定,个人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以股权转让方为纳税人,以受让方为扣缴义务人。

受让方无论是企业还是个人,均应按个人所得税法规定认真履行扣缴税款义务。

三、股权转让收入确定的原则及方法如何把握?《办法》第十条规定,股权转让收入应当按照公平交易原则确定,这是股权转让收入确定的基本原则。

也就是说纳税人转让股权,应当获得与之相匹配的回报,无论回报是何种形式或名义,都应作为股权转让收入的组成部分。

《办法》第七至九条规定了不同情形下,股权转让收入确定的方法。

通常情况下,股权转让收入就是转让方在转让当期或后续期间获得的各种形式及名义的转让所得。

四、何种情况下需要核定股权转让收入?《办法》第十一条规定了纳税人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明显偏低等四种主管税务机关可以核定股权转让收入的情形,主要是对违反了公平交易原则或不配合税收管理的纳税人实施的一种税收保障措施。

同时,《办法》第十二条对何为股权转让收入明显偏低进行了说明,但实际情况中,确实存在部分股权转让收入因种种合理情形而偏低的情形。

为此,《办法》第十三条对转让收入偏低的合理情形进行了明确,主要是三代以内直系亲属间转让、受合理的外部因素影响导致低价转让、部分限制性的股权转让等。

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法规解读

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法规解读

法规解读】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政策解读为加强自然人(以下简称个人)股东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提高征管质量和效率,堵塞征管漏洞,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等规定,国家税务总局5月28日下发《关于加强股权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管理的通知》(国税函[2009]285号),对有关问题予以明确。

一、先履行纳税义务再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国税函[2009]285号规定,股权交易各方在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并完成股权转让交易以后至企业变更股权登记之前,负有纳税义务或代扣代缴义务的转让方或受让方应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扣缴)申报,并持税务机关开具的股权转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完税凭证或免税、不征税证明,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

股权交易各方已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但未完成股权转让交易的,企业在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股权变更登记时,应填写《个人股东变动情况报告表》(表格式样和联次由各省地税机关自行设计)并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按照《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31条规定:“公司变更股东的应当自股东发生变动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并应当提交新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也就是说,股权交易各方在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并完成股权转让交易以后至企业变更股权登记之前,负有纳税义务或代扣代缴义务的转让方或受让方,应先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扣缴)申报,再持有关证明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如果已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但未完成股权转让交易的,发生股权变化公司在向工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时,应当场填写《个人股东变动情况报告表》,之后转让方或受让方应及时就个人股权转让行为到地税部门申报。

二、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的计算及主管税务机关《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个人转让股权的所得属于财产转让所得项目,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并依20%税率按次缴纳个人所得税。

国税函[2009]285号明确,对扣缴义务人或纳税人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如平价和低价转让等)且无正当理由的,主管税务机关可参照每股净资产或个人股东享有的股权比例所对应的净资产份额核定。

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

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

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股权转让已成为一种重要的资本运作方式。

而股权转让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问题,也成为了一个备受关注的话题。

为了规范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的管理,中国税务部门出台了《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并于2019年1月1日正式实施。

本文将对该办法进行详细解读。

一、适用范围《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适用于以下情形:1.股权转让方为自然人;2.被转让的股权为非上市股权;3.股权转让收入为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

二、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根据《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式如下:个人所得税=(股权转让收入-股权取得成本)×个人所得税税率其中,股权转让收入指股权转让方所得到的收入;股权取得成本指股权取得方为取得该股权所支付的价款、税费等支出;个人所得税税率根据收入金额不同而有所不同,税率分为3%、10%、20%、25%和35%。

需要注意的是,股权转让收入的计算方式与股权取得成本相关。

如果股权转让方无法提供股权取得成本证明,那么个人所得税将按照收入全额计算。

三、税收征收和纳税申报在股权转让交易完成后,股权转让方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向税务机关申报个人所得税,并缴纳应纳税款。

如果股权转让方未及时申报或缴纳税款,税务机关将依法采取强制措施进行征收。

同时,税务机关也将加强对股权转让交易的监管,确保纳税人的申报行为真实、准确、完整。

如果发现有虚假申报或其他违法行为,税务机关将依法予以查处。

四、其他注意事项1.股权转让方在申报个人所得税时,应当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包括股权转让合同、股权取得成本证明等。

2.如果股权转让方将股权转让所得用于购买住房等符合国家规定的用途,可以享受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

3.对于股权转让方的继承、赠与等情形,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申报和纳税。

总之,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的实施,有助于规范股权转让交易,保证税收的公平、公正,也为投资者提供了更加透明、可靠的投资环境。

关于自然人股权转让相关政策的讲解

关于自然人股权转让相关政策的讲解

张欢自然人股权转让税收政策案例分析案例A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股东王某投资600万元,持有公司60%的股份,2018年3月10日将10%的股份转让给张某,转让价格100万元,是否缴纳个人所得税?如果股东王某2018年4月2日将10%的股份转让给赵某,转让价格80万元,是否缴纳个人所得税?股东王某将10%的股份转让给周某,且周某是王某的外甥,转让价格10万元,是否可以不缴个人所得税?目录页股权转让的有关概念股权转让的税收政策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难点问题分析股权转让的案例0102030401股权转让的相关概念股权转让的相关概念股权股东因出资而取得的、依法定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参与事务并在公司中享受财产利益的、具有可转让性的权利。

股权转让股权转让是指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份让渡给他人,使他人成为公司股东的民事法律行为。

“股权”概念解析图第一章溢价转让平价转让低价转让自然人转让法人转让非上市公司上市公司股权转让的类型按价格按主体是否上市股权转让的类型02股权转让的税收政策不征收增值税土地增值税个人所得税非上市企业未公开发行股票,其股权不属于有价证券,转让非上市公司股权不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土地增值税是指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第八条第九项规定,股权转让所得属于财产转让所得项目。

印花税根据《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1]155号)第十条解释,企业股权转让所立的书据属于“产权转移书据”税目中“财产所有权”转移书据的征税范围区分情况征收征收征收契税《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继续支持企业事业单位改制重组有关契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7号)第九条规定,在股权(股份)转让中,单位、个人承受公司股权(股份),公司土地、房屋权属不发生转移,不征收契税。

不征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中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金融商品转让,是指转让外汇、有价证券、非货物期货和其他金融商品所有权的业务活动。

股权转让免交个人所得税

股权转让免交个人所得税

股权转让免交个人所得税股权转让免交个人所得税一、背景介绍股权转让是指股东将其所拥有的股份转让给其他人的行为。

在中国股权转让过程中,转让方往往需要缴纳一定比例的个人所得税。

然而,根据最新的税法规定,一些特定情况下的股权转让是可以免交个人所得税的。

本文将详细介绍股权转让免交个人所得税的相关情况。

二、适用范围股权转让免交个人所得税适用于以下情况:1. 自然人转让不超过5%股权:对于自然人以个人名义拥有的股权,如其转让给其他自然人,且转让股权所得金额不超过其所拥有公司股权5%的情况下,可以免交个人所得税。

2. 通过证券交易所交易:股权转让通过证券交易所进行交易的情况下,按照证券交易所规则,可以免交个人所得税。

3. 为企事业单位员工持股计划转让:企事业单位员工参与的员工持股计划,经过一定条件限制期后转让股权的情况下,可以免交个人所得税。

4. 其他依法免税情况: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可以免交个人所得税。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情况适用于中国大陆地区股权转让,其他特定地区的免税规定可能会有所不同。

三、申请流程股权转让免交个人所得税需要经过以下流程:1. 办理股权转让手续:首先需要办理股权转让相关手续,包括与买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办理股权过户手续等。

2. 申请免交个人所得税资格:在完成股权转让手续后,转让方需要向当地税务部门申请免交个人所得税的资格。

申请时需要提交相关材料,包括股权转让相关协议、股权变动登记证明等。

3. 税务部门审核:税务部门将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核实申请人所在情况是否符合免税政策的要求。

如果审核通过,将发给申请人相应的免税证明。

4. 完成免税手续:持有税务部门发放的免税证明,申请人可以在股权转让过程中免交个人所得税。

四、注意事项在申请股权转让免交个人所得税时,需要注意以下事项:1. 申请时限:申请人需要在股权转让完毕后的一定时限内向税务部门提出免税申请,逾期将无法享受免税政策。

2. 材料准备:申请人需要准备齐全相关的申请材料,确保提交的材料符合税务部门的要求,以提高审核通过的概率。

自然人股东转让股权个税申报流程

自然人股东转让股权个税申报流程

自然人股东转让股权,个人所得税如何申报?塔可思,我们企业在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时,告知先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这是怎么回事呢?您好,自2023年4月1日起,个人转让股权,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股权变更登记前,扣缴义务人或纳税人应先到被投资企业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依法办理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

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和大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实行个人转让股权完税信息查验机制,经查验通过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办理变更登记。

可是我不太懂政策呀,这可怎么办?让我来给你详细说一说吧!哪些情形属于个人股权转让行为?股权转让是!旨个人将股权转让给其他个人或法人的行为,包括以下情形:1.出售股权;2.公司回购股权;3.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新股时,被投资企业股东将持有的股份以公开发行方式一并向投资者发售;4.股权被司法或行政机关强制过户;5.以股权对外投资或进行其他非货币性交易;6.以股权抵偿债务;7.其他股权转移行为。

温馨提醒:所称股权是指自然人股东(以下简称个人)投资于在中国境内成立的企业或组织(以下统称被投资企业,不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的股权或股份。

转让股权所得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转让股权,以股权转让收入减除股权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财产转让所得"20%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

合理费用是指股权转让时按照规定支付的有关税费。

个人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以股权转让方为纳税人,以受让方为扣缴义务人。

个人股权转让收入范围包括哪些?个人股权转让收入是指转让方因股权转让而获得的现金、实物、有价证券和其他形式的经济利益。

温馨提醒:转让方取得与股权转让相关的各种款项,包括违约金、补偿金以及其他名目的款项、资产、权益等,均应当并入股权转让收入。

此外,纳税人按照合同约定,在满足约定条件后取得的后续收入,应当作为股权转让收入。

股权转让收入如何确定?股权转让收入应当按照公平交易原则确定。

自然人股东涉及的那些个人所得税

自然人股东涉及的那些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是以居民个人在中国境内外取得的各类应税所得为征收对象而征收 的一种所得税,居民个人是指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 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

根据2019年1月I 日施行的新《个人所得税法》,居民个人获得利息、股息、 红利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除此之外,IPO 核查过程中,股 东以非货币性资产出资、股权/股份转让、发行人及其前身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整体变更等事项涉及的个人所得税问题均为个人所得税相关的重点难点问题。

笔 者仅针对从业过程中遇到的相关情形梳理如下:一、自然人股东以非货币性资产经评估后出资针对自然人股东以非货币性资产经评估后出资的情形,税法规定相关股东须缴纳 个人所得税,但关于缴税时点,法规前后有所不同。

主要演变情况如下:缴税时点 国税函[2005]319号《关于非货币性资产评估增值暂 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批复》注1:对个人将非货币性 资产进行评估后投资于企业,其评估增值取得的所得 在投资取得企业股权时,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在投 资收回、转让或清算股权时如有所得,再按规定征收 个人所得税。

财税[2015]41号《关于个人非货币性资产投资有关个 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个人以非货币性资产(包括 股权、不动产、技术发明成果以及其他形式的非货币 性资产)投资,属于个人转让非货币性资产和投资同 时发生;对个人转让非货币性资产的所得,应按照“财 产转让所得〃项目,依法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纳 税人一次性缴税有困难的,可合理确定分期缴纳计划 并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后,自发生上述应税行为之日 起不超过5个公历年度内(含)分期缴纳个人所得 税……注1:该文件于2011年1月4日被《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部 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 2号)废止。

二、股权/股份转让股权/股份转让当发生应税所得时,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解读)

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解读)

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规范税务机关、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征纳行为,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制定本办法。

《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7号)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股权是指自然人股东(以下简称个人)投资于在中国境内成立的企业或组织(以下统称被投资企业,不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的股权或股份。

解读:实践中,对于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股份合作制企业等公司法规范对象范围外的企业组织形式,能否参照公司法中股权投资与转让规定进行处理,尚存有疑问。

目前国家税务主管部门对此也未作出明确,不过由于股权(份)在法律语境中一般仅适用于公司制企业,而其他企业如合伙企业中对于投资者的投资份额采取的是“财产份额”而非“股权”的表述,因此现行税法规范性文件中所提及的“股权转让”,在其中未作特别解释与说明的情形下,一般应指的是公司制企业组织形式下的投资主体的所有者权益转让。

例如《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非居民企业股权转让所得企业所得税管理的通知》(国税函[2009]698号)中规定,股权转让所得是指非居民企业转让中国居民企业的股权(不包括在公开的证券市场上买入并卖出中国居民企业的股票)所取得的所得。

显然,我国“居民企业”的概念范畴并不包括个人独资企业与合伙企业在内。

但对此也有不同看法,例如对于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的,有些税务机关直接引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转让有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2]191号)中“对股权转让不征收营业税”的规定。

《宁波市地方税务局宁波市工商局关于加强企业股权变更环节税收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甬地税一[2010]143号)中规定,股权变更包括股权结构变化和数量变化,所指的企业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公司、非公司法人在内的所有企业。

自然人0_元转让未实缴出资股权的个税探讨

自然人0_元转让未实缴出资股权的个税探讨

案例2:自然人0元转让未出资全部股权,净资产金额为100万元。

接上例:股权转让时,公司资产负债表上实收资本为0万元,未分配利润为100万元,净资产合计为100元。

问题:这种情况是否需要缴税,张总与税务机关产生分歧。

张总认为:0元转让未实缴股权不需要缴税。

税31案例3:自然人0元转让未出资部分股权,净资产金额为600万元。

张总是甲公司的股东之一,持有公司20%的股权,公司注册资本是1000万元,张总认缴出资200万元,实缴出资100万元(10%股权),其他股东认缴出资800万元,实缴出资400万元。

2022年张总把自己持有甲公司的未实缴剩余10%股权0元转让给了李总。

股权转让时,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上实收资本为500万元,未分配利润为100万元,净资产合计为600万元,张总与李总非直系亲属。

案例3分析:本案例中张总由于转让的是未实缴10%股权,故实收资本部分股权转让收入为0万元,股权原值为0万元;由于张总没有实缴出资不能享有未分实务中对于0元转让未实缴出资股权,根据章程规定属于无分红权的情形的,各地税务机关判断及处理方法不一样,建议纳税人拿着章程、股权转让协议等资料与税务机关进行充分的沟通,最大限度地保障自己的利益。

(二)公司章程约定股东按照认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的情况案例4:沿用上面案例2的条件:张总是甲公司的股东之一,持有公司20%的股权,公司注册资本是1000万元,张总认缴出资200万元,实缴出资0万元。

2022年张总把自己持有甲公司的全部股权0万元转让给了李总。

股权转让时,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上实收资本为0万元,未分配利润为100万元,净资产合计为100万元。

案例5:沿用上面案例3的条件:张总是甲公司的三、解决方案-提前统筹规划避免引起争议根据上面案例分析,自然人0元转让未实缴出资股权,为了避免与税务机关引发争议,提前统筹规划股东利润分配权利,需要在公司章程与股权转让协议中约定好认缴与实缴的股东分红权利,这样才能正确计算出股权转让收入及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下面是统筹规划与未统筹规划下的个税情况。

个人转让股权纳税调整政策

个人转让股权纳税调整政策

个人转让股权纳税调整政策随着我国股权转让市场的不断发展,个人股东转让股权的情况也日益增多。

然而,在股权转让过程中,个人股东需要缴纳一定的个人所得税。

近期,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其中对于个人转让股权的纳税调整政策也有所变化。

根据修订草案的规定,个人转让股权的纳税方式将有以下调整:1. 税率变化目前,个人转让股权的个税税率为20%。

而修订草案将对个税税率进行调整,对于取得收益在1万元以下的,税率调整为3%;对于取得收益在1万元至100万元之间的,税率调整为10%;对于取得收益在100万元以上的,税率调整为20%。

这一调整将使得小额股权转让的个税负担得到一定程度的减轻。

2. 征税对象变化在过去,个人转让股权的征税对象仅限于个人股东本人。

而修订草案将对此进行了调整,对于非居民个人或者居民个人因居住、就业等原因在境外居住超过183天的,其在我国境内转让的股权所得,也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这一改动将有助于防止个人通过海外避税的情况发生。

3. 税收起征点变化在修订草案中,个人股东转让股权的税收起征点也将有所调整。

个人股东所得收入在800元以下的,不再征税;个人股东所得收入在800元至4000元之间的,依然可以享受起征点减免,但是减免金额不再是800元,而是应当按照实际应纳税额的20%计算;个人股东所得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不再享受起征点减免。

这一调整将使得个人股东所得收入更加合理地分配。

总之,个人转让股权的纳税调整政策将对股权转让市场产生一定的影响。

对于那些小额股权交易的个人股东来说,税率调整将减轻其个税负担;而对于那些想通过海外避税的个人股东来说,征税对象扩大的调整将有助于规范市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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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总局公告2014年第67号)的解读-财税法规解读获奖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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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规范税务机关、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征纳行为,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制定本办法。

《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7号)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股权是指自然人股东(以下简称个人)投资于在中国境内成立的企业或组织(以下统称被投资企业,不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的股权或股份。

解读:
实践中,对于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股份合作制企业等公司法规范对象范围外的企业组织形式,能否参照公司法中股权投资与转让规定进行处理,尚存有疑问。

目前国家税务主管部门对此也未作出明确,不过由于股权(份)在法律语境中一般仅适用于公司制企业,而其他企业如合伙企业中对于投资者的投资份额采取的是财产份额而非股权的表述,因此现行税法规范性文件中所提及的股权转让,在其中未作特别解释与说明的情形下,一般应指的是公司制企业组织形式下的投资主体的所有者权益转让。

例如《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非居民企业股权转让所得企业所得税管理的通知》(国税函[2009]698号)中规定,股权转让所得是指非居民企业转让中国居民企业的股权(不包括在公开的证券市场上买入并卖出中国居民企。

自然人股东股权转让的扣缴义务人及纳税地点如何规定

自然人股东股权转让的扣缴义务人及纳税地点如何规定

自然人股东股权转让的扣缴义务人及纳税地点如何规定股权转让是指股东将其持有的股份转让给他人的行为。

在股权转让过程中,存在一定的税收问题,其中就包括了扣缴义务人和纳税地点的规定。

本文将详细探讨自然人股东股权转让的扣缴义务人及纳税地点的相关规定。

首先,我们来看自然人股东股权转让的扣缴义务人是谁。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自然人股东在股权转让过程中的扣缴义务人主要有两个,分别是交易双方和扣缴义务代理人。

交易双方是指股权转让的买方和卖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七条规定,自然人在个人所得税法所称的“个人”包括个人独资企业的所有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集体经济组织的社员等。

因此,自然人股东在进行股权转让交易时,既是卖方又是买方,都需要履行扣缴义务。

除了交易双方外,扣缴义务代理人也具备股权转让的扣缴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扣缴义务代理人是指依法应当扣缴、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单位或者个人。

在股权转让中,扣缴义务代理人主要包括股权转让的经纪机构、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

其次,我们来看自然人股东股权转让的纳税地点如何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居民个人从境内外取得的综合所得,由其工作单位、颁发工资薪金的单位、个体工商户、经营性扣缴义务人扣缴应纳税款;没有工作单位、发放工资薪金的单位、个体工商户的,由其取得综合所得的单位、个体工商户以及承包、承租经营的单位代为扣缴应纳税款。

根据上述规定,自然人股东在股权转让过程中,其所得税应由其工作单位或发放工资薪金的单位扣缴。

如果自然人股东没有工作单位或发放工资薪金的单位,那么单位代为扣缴的责任将由其所得属地的单位、个体工商户以及承包、承租经营的单位承担。

纳税地点的规定主要依据个人所得税法和相关实施细则,其中个体工商户的纳税地点通常根据其注册地确定,而单位纳税地点通常为该单位所在地的税务局。

需要注意的是,自然人股东股权转让的纳税地点可能受到一些特殊情况的影响。

股权转让涉及的税收政策

股权转让涉及的税收政策

股权转让涉及的税收政策
股权转让是指股东将其持有的公司股权转让给他人的行为。

在中国,
股权转让涉及的税收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印花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股权转让合同
属于印花税的征税范围,转让双方需要按照合同金额的一定比例缴纳
印花税。

2. 个人所得税:自然人股东转让股权,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
施细则,转让所得属于财产转让所得,需按照2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

计算方式为转让收入减去股权原值和合理税费后的余额。

3. 企业所得税:企业股东转让股权,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
细则,转让所得属于企业所得,需并入企业当期应纳税所得额,按照2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4. 增值税:在某些情况下,股权转让可能涉及增值税。

例如,如果股
权转让涉及的公司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且转让的股权属于金融商品,那么可能需要按照金融商品转让的相关规定缴纳增值税。

5. 地方税费:除了上述税收外,股权转让还可能涉及地方税费,如城
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具体税率和征收方式
依据当地税务机关的规定。

6. 特殊政策: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如高新技术企业、创业投资企业等,可能会有特殊的税收优惠政策。

在进行股权转让时,建议咨询专业的税务顾问或税务机关,以确保符合当前的税收政策和法规要求,合理规划税务负担。

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

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

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股权转让已成为一种常见的投资方式。

在股权转让过程中,个人所得税的管理问题也日益受到关注。

为了规范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管理,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了《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

一、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的征收对象根据《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个人通过股权转让所取得的收益,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其中,股权转让的方式包括股份转让、股权转让、股份收购等。

二、个人所得税征收标准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标准,根据个人所得的来源不同而有所不同。

对于股权转让所得,其应纳税额为“收入总额×20%”。

其中,“收入总额”是指个人在一年内通过股权转让所得到的全部收入,包括直接取得的收入和间接取得的收入。

直接取得的收入指的是个人通过股权转让直接取得的收入,而间接取得的收入则指的是个人通过股权转让所得到的其他收益,如股息、红利等。

三、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和纳税期限根据《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个人在取得股权转让所得后,应当依法申报个人所得税,并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税款。

具体来说,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包括两个方面。

第一,个人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向税务机关申报股权转让所得并缴纳相应的税款。

第二,个人应当如实提供与股权转让相关的信息和资料,配合税务机关进行税务核查。

个人所得税的纳税期限,根据个人所得的来源不同而有所不同。

对于股权转让所得,个人应当在收到股权转让所得的当月内向税务机关申报并缴纳税款。

四、个人所得税的税务处理方式在股权转让所得的个人所得税管理中,税务机关采取了一系列的税务处理方式,以确保税收的公平、公正、合法。

首先,税务机关对个人所得税的申报和缴纳进行监管。

税务机关对个人所得税的申报和缴纳进行监管,通过对申报资料的审核和对纳税人的核查,确保个人所得税的申报和缴纳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其次,税务机关对个人所得税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对于个人所得税的违法行为,税务机关将依法予以处罚,包括罚款、滞纳金、违法所得的没收等。

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政策解析

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政策解析

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政策解析1. 引言股权转让是指一方将其所持有的股权转让给另一方的行为。

在股权转让过程中,涉及到个人所得税的征收问题。

个人所得税是对个人从各种合法来源所获取的所得征收的一种税收。

本文将对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的政策进行解析。

2. 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的基本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的基本原则如下:2.1 纳税主体股权转让的纳税主体是进行股权转让的个人。

无论是出售还是购买股权,都需要纳税主体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个人所得税的申报和缴纳。

2.2 税率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的税率分为两种情况:•一般情况下,对股权转让所得应纳税额,适用20%的税率进行征收。

•对于持有股权满一年并符合其他条件的个人,可以适用10%的税率进行征收。

2.3 计税方式个人股权转让所得的计税方式为差额征税。

即股权转让价款减去成本后的差额作为应纳个人所得税的基础。

3. 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的具体操作在进行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的申报和缴纳时,需要按照以下步骤进行操作:3.1 确定纳税义务人根据股权转让行为的不同,确定纳税义务人为转让方或受让方。

如果是转让方,在发生股权转让交易之日起30日内,需向税务机关申报个人所得税,并在申报的同时缴纳应纳税款。

如果是受让方,在取得股权后30日内,需向税务机关申报个人所得税,并在申报的同时缴纳应纳税款。

3.2 计算应纳税额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需要计算股权转让的应纳税额。

计算方式为股权转让价款减去成本,再乘以适用的税率。

3.3 申报个人所得税根据相关规定,需要填写个人所得税的申报表,报送给税务机关。

申报表中需要包含股权转让的相关信息,如转让方或受让方的姓名、身份证号码、股权转让价款、成本等。

3.4 缴纳个人所得税根据个人所得税申报的结果,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缴纳个人所得税。

可以通过银行转账、现金缴纳等方式进行缴纳。

4. 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的减免政策为了鼓励股权转让活动,个人所得税法还对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提供了一些减免政策:4.1 持股满一年减半征收符合条件的个人,在持有股权满一年后进行转让,可以享受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政策。

非上市公司自然人股东转让股权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财税法规解读获奖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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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上市公司自然人股东转让股权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财税法规解读获奖文档非上市公司自然人股东转让股权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一、引言在股权转让中,个人所得税是一个重要的问题。

对于非上市公司自然人股东来说,转让股权会产生税务责任,需要缴纳相应的个人所得税。

本文将对非上市公司自然人股东转让股权缴纳个人所得税的相关问题进行解读。

二、非上市公司自然人股东转让股权的个人所得税税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个人转让非上市公司股权所得应纳税。

个人所得税税率根据所得的性质和金额不同而有所差异。

目前,非上市公司自然人股东转让股权的个人所得税税率如下:股权转让的所得收入在20万元以下的部分,适用20%的税率;股权转让的所得收入在20万元以上但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适用30%的税率;股权转让的所得收入超过100万元的部分,适用30%的税率。

根据个人所得税税率规定,非上市公司自然人股东在转让股权时需要计算所得收入,并根据相应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

三、非上市公司自然人股东转让股权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非上市公司自然人股东转让股权所得的计算方法如下:1. 首先,计算股权转让的所得收入,即转让收入减去相关的成本费用。

成本费用包括购买股权的成本以及相关手续费、税费等。

2. 然后,根据计算出的所得收入,按照相应的税率计算个人所得税金额。

3. 最后,将计算出的个人所得税金额进行缴纳。

需要注意的是,个人在转让股权时,可以享受一定的免税额度。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纳税人在转让非上市公司股权的过程中,可以减除20万元的免税额度,即转让所得收入在20万元以下的部分可以不纳税。

四、非上市公司自然人股东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流程非上市公司自然人股东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流程如下:1. 在完成股权转让的过程中,计算所得收入,并根据税率计算个人所得税金额。

2. 将计算出的个人所得税金额填写在个人所得税申报表中。

3. 根据个人所得税申报表的要求,进行个人所得税的申报。

自然人股权转让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自然人股权转让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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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股权转让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案例三
A公司注册资本90万元,为甲方投资,当前A公司净资产公 允价值为900万元。现乙方投资100万元进入A公司,则A公 司净资产公允价值增加为1000万元。其中,乙方占10%, 10万元为注册资本,90万元为资本公积。同时,甲、乙双 方协商同意再增资200万元,按投资比例计算,甲方增资 180万元,乙方增资20万元。增资后,A公司注册资本增加 到300万元,净资产公允价值为1200万元。A公司注册资本 与公允价值比为1∶4。
股权转让合同未履行完毕,执行仲裁委员会作出的解除 股权转让合同,并原价收回股权的,从行政行为合理性原 则出发,不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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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股权转让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五、国税函[2006]866号文件
该文件明确,股权成功转让后,转让方个人因受让方个人 未按规定期限支付价款而取得的违约金收入,应并入股权 转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新股东取得转增股本应缴个人所得税: •〔2500-(1500-1000)〕×20%=400(万元) • 沙森应缴税:400×60%=240万元 • 朱洁应缴税:400×40%=16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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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股权转让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
自然人股东(以下简称个人)投资于在中国境内成立 的企业或组织(以下统称被投资企业,不包括个人独资企 业和合伙企业)的股权或股份。股权转让是指个人将股权 转让给其他个人或法人的行为: (一)出售股权; (二)公司回购股权; (三)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新股时,被投资企业股东将其 持有的股份以公开发行方式一并向投资者发售; (四)股权被司法或行政机关强制过户; (五)以股权对外投资或进行其他非货币性交易; (六)以股权抵偿债务; (七)其他股权转移行为。

我国现行法律对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的规定

我国现行法律对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的规定

我国现⾏法律对股权转让个⼈所得税的规定在进⾏投资理财时,如果我们转让⾃⼰的股权应不应该缴纳个⼈所得税呢?下⾯店铺⼩编来为你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1)股权转让个⼈所得税征收范围公司的⾃然⼈股东将⾃⼰的持有公司的股份转让给其他⾃然⼈或者是企业,依法需要就其转让所得缴纳个⼈所得税。

根据2008年3⽉1⽇起新实施的修订的《中华⼈民共和国个⼈所得税法》(以下简称《个⼈所得税法》)第⼆条第九款规定征收个⼈所得税范围包括财产转让;新实施的《中华⼈民共和国个⼈所得税法》(以下简称《实施条例》)第⼋条第九款规定财产转让所得,是指个⼈转让有价证券、股权、建筑物、⼟地使⽤权、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第九条规定,对股票转让所得征收个⼈所得税的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另⾏制定,报国务院批准施⾏。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分别于1994年6⽉、1996年12⽉和1998年3⽉下发的《关于股票转让所得暂不征收个⼈所得税的通知》、《关于股票转让所得1996年暂不征收个⼈所得税的通知》和《关于个⼈转让股票所得继续暂免征收个⼈所得税的通知》,规定从1994年起,对股票转让所得暂免征收个⼈所得税。

(2)股权转让个⼈所得税额计算《个⼈所得税》第六条第五款规定,财产转让个⼈所得税的计算⽅式是以转让财产的收⼊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实施条例》第⼆⼗⼆条规定财产转让所得,按照⼀次转让财产的收⼊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后的余额,计算纳税;第⼗九条规定税法第六条第⼀款第五项所说的财产原值,对于有价证券,是指为买⼊价以及买⼊时按照规定交纳的有关费⽤。

那么,什么是合理费⽤?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般是指为办理股权转让⼿续作出的必要开⽀。

《个⼈所得税法》第三条第五款规定,特许权使⽤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适⽤⽐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

即,股权转让个⼈所得税额的计算公式为:个⼈所得税应纳税额=(股权转让收⼊-本⾦(原值)-合理费⽤)Х20%(3)股权转让个⼈所得税扣缴义务⼈纳税⼈是指税法规定的直接的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或者是个⼈;扣缴义务⼈是指法律、⾏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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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第七 第三
“股权”概念解析图 非上市公司股权转让个税政策解读(国税总局 2014年67号公告)
— 8—
国税函 [2009]285号
财税 [2003]158号
国税发 [2009]85号
个人所得税 (2011年修正)
国税总局公告 [2010]27号
国税总局公告 [2014]67号
国税总局公告 [2013]23号
第一章 第七 第三
“股权”概念解析图 非上市公司股权转让个税政策解读(国税总局 2014年67号公告)
— 9—
范围界定:
1、67号公告所称股权是指自然人股东(以下简称个人)投资于在中国境内成立的企业或组织 (以下统称被投资企业,不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的股权或股份。 2、67号公告所称股权转让是指个人将股权转让给其他个人或法人的行为,包括以下情形: (一)出售股权;(二)公司回购股权;(三)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新股时,被投资企业股东 将其持有的股份以公开发行方式一并向投资者发售;(四)股权被司法或行政机关强制过户; (五)以股权对外投资或进行其他非货币性交易;(六)以股权抵偿债务;(七)其他股权转 移行为。 风险点: 不适用“股权转让”的3种情形:独资、合伙企业、上市公司股票、限售股。
600万元转让给小李(假设无其它税费)
小张应交个税计算: 小张: (600-0)*20%=120万元(没有此规定之前) 小李: (600-500)*20%=20万元(有此规定) 小张少缴100万元。
什么叫“承债式”
第一章 第三 第五
“股权”概念解析图 范围界定
— 6—
自然人出让股权
溢价、平价、低价转让
上市公司股权 非上市公司股权
第一章 第三 第六
“股权”概念解析图 股权转让个税征纳的基本要素
— 7—
国税总局2014年67号公告
适用税目: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财产转让所得 计税依据 :应纳税所得 = 转让财税收入 - (财产原 值+合理费用) 纳税主体 :以转让人为纳税义务人,以受让人为 扣缴义务人。 纳税地点 :发生股权变更企业所在地(发生股权 变更企业所在地地税机关为主管税务机关)。 纳税时间 :股权转让实际支付或协议生效次月 15 日(六种情形)
— 1—
精业于心 服务于行
LOGO
第一章 第一
政策背景
—人所得税管 理办法》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67号
为加强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规范
税务机关、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征纳行为。维护
纳税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 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
股权原值;
(二)以非货币性资产出资方式取得的股权,按照税务机关认可或核定的投资入股时非货币性资产 价格与取得股权直接相关的合理税费之和确认股权原值;
(三)通过无偿让渡方式取得股权,具备本办法第十三条第二项所列情形的,按取得股权发生的合
理税费与原持有人的股权原值之和确认股权原值; (四)被投资企业以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个人股东已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的,以转增额和相关税费之和确认其新转增股本的股权原值; (五)除以上情形外,由主管税务机关按照避免重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原则合理确认股权原值。
问题:张某该如何申报纳税,1、一次性或分年度申报?2、有奖励的或未完成业绩承诺扣款的
怎么办?
第一章 第三 第七
“股权”概念解析图 非上市公司股权转让个税政策解读(国税总局 2014年67号公告)
— 12 —
原值的确认:
第十五条个人转让股权的原值依照以下方法确认: (一)以现金出资方式取得的股权,按照实际支付的价款与取得股权直接相关的合理税费之各确认
第一章 第七 第三
“股权”概念解析图 非上市公司股权转让个税政策解读(国税总局 2014年67号公告)
— 10 —
收入确认:
《67号公告》对股权转让收入的规定可概括为以下三个方面: 1)取得的股权转让相关的各种收益均属于股权转让收入。 2)个人取得的违约金、补偿金、赔偿金及以其他名目取得的款项等,均视为个人应税收入 3)纳税人按照合同约定,在满足约定条件后取得的后续收入,应当作为股权转让收入 风险点:《67号公告》对股权转让收入的界定更加严密,股权转让收入应该是取得的与股权 转让相关的全部经济利益。既包括货币收入,也包括非货币收入,既包括价内收入也包括价外 收入,既包括即期收入也包括后续收入。
第一章 第七 第三
“关于股权转让后转增股本 “股权”概念解析图 非上市公司股权转让个税政策解读(国税总局 2014年67号公告)
— 11 —
“对公告条款”纳税解读:
真实案例:2014年底,重庆某医疗器械公司原股东张某取得持有的该公司51%股份,转让给北 京某公司,双方约定:股权转让价款不是一次性支付,而是附带条件分四次支付。即:第一次 在协议签定并办理股权变更手续后支付10%转让款;第二次在2014年度标的公司收入达到双方 约定条件后支付40%;第三次在2015年度标的公司收入达到双方约定条件后支付30%;第四次 在2016年度标的公司收入达到双方约定条件后支付20%。
第一章 第三 第七
“股权”概念解析图 非上市公司股权转让个税政策解读(国税总局 2014年67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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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点一:
通过无偿让渡方式取得股权,具备67号公告第十三条第二项所列情形的,按取得股权发生的合理
税费与原持有人的股权原值之和确认股权原值。 例:张某投资500万元,占公司股权50%,无偿转让给儿子小张,张某不纳税,小张再将股权以
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第二
股权转让的法律概念
— * 3—
股权
股东因出资而取得的、依法定或者公司章程的 规定和程序参与事务并在公司中享受财产利益 的、具有可转让性的权利。
股权转让
股权转让是指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份让渡
给他人,使他人成为公司股东的民事法律行为。
第一章 第三
“股权”概念解析图
— 4—
股权自由让渡制 让渡权
控制权
财产权
制定和修改章程 出任或选派管理者 参与股东大会及重 大事宜
分取红利、收回剩 余财产、承担有限 责任
第一章 第三 第四
“股权”概念解析图 股权转让的类型
— 5—
溢价转让
按价格
平价转让
低价转让
自然人转让 法人转让
按主体
是否上市
非上市公司 上市公司
承债式转让 非承债式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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