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相关知识
2024工伤法律知识
2024工伤法律知识一、2024年较新工伤保险条例全文--工伤保险基金第七条工伤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工伤保险基金的利息和依法纳入工伤保险基金的其他资金构成。
第八条工伤保险费根据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则,确定费率。
国家根据不同行业的工伤风险程度确定行业的差别费率,并根据工伤保险费使用、工伤发生率等情况在每个行业内确定若干费率档次。
行业差别费率及行业内费率档次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制定,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施行。
统筹地区经办机构根据用人单位工伤保险费使用、工伤发生率等情况,适用所属行业内相应的费率档次确定单位缴费费率。
第九条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定期了解全国各统筹地区工伤保险基金收支情况,及时提出调整行业差别费率及行业内费率档次的方案,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施行。
第十条用人单位应当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
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数额为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乘以单位缴费费率之积。
对难以按照工资总额缴纳工伤保险费的行业,其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具体方式,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第十一条工伤保险基金逐步实行省级统筹。
跨地区、生产流动性较大的行业,可以采取相对集中的方式异地参加统筹地区的工伤保险。
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有关行业的主管部门制定。
第十二条工伤保险基金存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用于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劳动能力鉴定,工伤预防的宣传、培训等费用,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用于工伤保险的其他费用的支付。
工伤预防费用的提取比例、使用和管理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卫生行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部门规定。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将工伤保险基金用于投资运营、兴建或者改建办公场所、发放奖金,或者挪作其他用途。
第十三条工伤保险基金应当留有一定比例的储备金,用于统筹地区重大事故的工伤保险待遇支付;储备金不足支付的,由统筹地区的人民政府垫付。
储备金占基金总额的具体比例和储备金的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劳动和社会保险法知识问答50题
保险法知识问答50题1.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什么?答:书面劳动合同。
2.劳动合同分为哪几种类型?答: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3.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几倍的工资?答:二倍。
4.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几个月?答:二个月。
5.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多少?答:百分之八十。
6.哪些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答: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7.哪些情况下,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8.哪些情况下,劳动合同终止?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的;(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与工伤保险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基本养老保险第三章基本医疗保险第四章工伤保险第五章失业保险第六章生育保险第七章社会保险费征缴第八章社会保险基金第九章社会保险经办第十章社会保险监督第十一章法律责任第十二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社会保险关系,维护公民参加社会保险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合法权益,使公民共享发展成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三条社会保险制度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将社会保险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国家多渠道筹集社会保险资金。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社会保险事业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
国家通过税收优惠政策支持社会保险事业。
第六条国家对社会保险基金实行严格监管。
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立健全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制度,保障社会保险基金安全、有效运行。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采取措施,鼓励和支持社会各方面参与社会保险基金的监督。
第七条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全国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社会保险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社会保险工作。
第八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服务,负责社会保险登记、个人权益记录、社会保险待遇支付等工作。
第九条工会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有权参与社会保险重大事项的研究,参加社会保险监督委员会,对与职工社会保险权益有关的事项进行监督。
人力资源应该知道的十大法律知识
人力资源应该知道的十大法律知识人力资源应该知道的十大法律知识作为人力资源专业的从业者,了解和掌握法律知识对于有效管理和处理人事事务至关重要。
法律是保障员工权益和维护企业正常运营的基石,,以下是人力资源应该知道的十大法律知识,以便能够在工作中正确合规地处理相关问题。
1. 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是人力资源工作的核心法规,规定了雇佣关系、劳动合同的签订与解除、劳动报酬、劳动时间和休假、劳动保护以及劳动争议解决等方面的内容。
人力资源专业人员应当了解并遵守劳动合同法,确保雇佣关系和劳动合同符合法律要求。
2. 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法规定了参保人员的权益和义务,包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等。
人力资源管理者应熟悉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合理组织员工社保缴纳,保障员工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险待遇。
3. 劳动用工规定劳动用工规定主要涉及招聘、录用、培训、劳动安全和健康以及劳动关系维护等方面。
人力资源专业人员应尽职审核候选人的资质、平等对待所有求职者、提供必要的职业培训,并确保员工的劳动条件和环境符合相关规定。
4. 工时和休假制度工时和休假制度是保护员工权益的重要法规。
人力资源管理者应了解有关工时和加班、休假和调休、年休假和带薪假期以及法定节假日等规定,合理安排员工的工时和休假,确保员工享有合理的休息和休假权益。
5. 薪酬和福利制度薪酬和福利制度是吸引和留住人才的重要手段,也与企业经营效益关系密切。
人力资源管理者应了解劳动报酬的支付标准、奖金和津贴、加班工资等相关法律要求,并确保员工薪酬和福利合理、公平、合法。
6. 劳动争议解决劳动争议解决是处理员工与雇主之间纠纷的重要程序。
人力资源管理者应了解相关法规,并在处理劳动争议时遵循法律程序,维护员工权益的确保企业利益。
7. 人力资源信息保护人力资源部门处理大量的个人信息,需要了解和遵守相关的信息保护法规。
人力资源管理者应加强对员工个人隐私的保护,确保员工信息的安全和保密。
劳动合同法关于社保的规定有哪些(一)
劳动合同法关于社保的规定有哪些(一)一、介绍劳动合同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律体系中的一部重要法律,旨在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劳动关系的稳定和和谐。
而在劳动合同法中,关于社会保险的规定是其中一个重要内容。
社会保险作为社会保障体系的核心之一,为广大劳动者提供了基本的经济保障,确保他们在失业、退休、工伤等情况下能够得到合理的保障。
二、基本概念根据《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是指由国家所实施的,以保障社会成员在特定情况下享有特定社会保障待遇为目的的经济保障制度。
根据《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三、具体规定1. 养老保险根据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参加养老保险,为劳动者缴纳养老保险费,确保其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具体来说,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缴纳养老保险费,费率由国家规定,并定期向养老保险基金缴纳。
2. 医疗保险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参加医疗保险,并为劳动者缴纳医疗保险费。
用人单位的参保范围、费率等相关事项由国家规定。
3. 失业保险根据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为劳动者缴纳失业保险费。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为劳动者办理失业保险登记和缴费手续。
4. 工伤保险根据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参加工伤保险,并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费。
在劳动过程中,如果劳动者发生工伤,用人单位应当及时报告保险机构,并配合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5. 生育保险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参加生育保险,并为职工缴纳生育保险费。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为劳动者办理生育保险登记和缴费手续。
四、法律责任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的,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按照规定参加社会保险。
如果用人单位未及时缴纳社会保险费,或者不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有权要求补缴并支付相应的违约金。
同时,用人单位未参加社会保险或不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行政部门可以责令其限期改正,处以罚款。
《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重点讲解
《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重点讲解第一讲《劳动合同法》一、劳动合同法适用的范围1、劳动合同法适用的用人单位。
所有的用人单位,它包含经工商局登记注册的企业、个体工商户,也包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还包含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合伙组织和基金会。
2、劳动合同法适用的劳动者。
我市的在编人员和近几年为乡镇招录的本科毕业生不适用劳动合同法,除此之外,所有在劳动合同法适用的用人单位中工作的劳动者。
3、保姆、家庭钟点工不适用劳动合同法。
因为他所服务的是家庭,而不是劳动合同法调整的用人单位。
4、为个体包工头打工的人员适用劳动合同法。
个体包工头是以营利为目的的,虽然没有工商执照,但他是应该起执照而没有起执照,属非法用工,也按有工商执照对待。
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是必须的1、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关系必须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可以在建立劳动关系前订立劳动合同,也可以在建立劳动关系后订立劳动合同,但最晚不得超过一个月。
2、如果用人单位在用工一个月还没有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那么将从用工第二个月的第一天开始为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共支付11个月。
如果用工一个年还没有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法律上视为订立了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3、如果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怎么办?《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规定,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4、劳动合同一式两份,用人单位一份,必须给劳动者一份。
三、劳动合同的种类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1、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2、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工伤保险基本知识有哪些
⼯伤保险基本知识有哪些1.什么是⼯伤保险?⼯伤保险⼜称职业伤害保险,是我国社会保障制度之⼀,是指劳动者在⽣产经营活动中或在规定的某些特殊情况下所遭受的意外伤害,或是患职业病,以及因这两种情况造成死亡、劳动者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时,劳动者及其供养亲属(遗属)能够从国家、社会得到必要的物质补偿。
这种补偿既包括医疗、康复所需,也包括⽣活保障所需。
2.参加⼯伤保险有什么好处?已参加⼯伤保险的职⼯发⽣⼯伤后,可以按照《⼯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及时、⾜额享受由⼯伤保险基⾦⽀付的⼯伤医疗、⼯伤康复、辅助器具配置和各项⽣活保障待遇等,⽣活保障待遇包括⼀次性待遇和长期待遇,从⽽解决职⼯⼯伤后的医疗救治和基本⽣活保障等问题。
3.建筑业职⼯必须要参加⼯伤保险吗?建筑业职⼯参加⼯伤保险,既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的要求,更是落实依据《社会保险法》《建筑法》《安全⽣产法》《职业病防治法》和《⼯伤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解决⽬前部分建筑施⼯企业安全管理制度不落实、⼯伤保险参保覆盖率低,⼀线建筑⼯⼈特别是农民⼯⼯伤维权能⼒弱、⼯伤待遇落实难等问题的重要途径,是⽤⼈单位的法定义务。
因此,建设单位在施⼯之前,必须为职⼯办理参加⼯伤保险⼿续。
4.建筑业以什么形式参加⼯伤保险?如何缴费?建筑施⼯企业应依法参加⼯伤保险,针对建筑⾏业的特点,建筑施⼯企业对相对固定的职⼯,应按⽤⼈单位参加⼯伤保险;对不能按⽤⼈单位参保、建筑项⽬使⽤的建筑业职⼯特别是农民⼯,按项⽬参加⼯伤保险。
按⽤⼈单位参保的建筑施⼯企业应以⼯资总额为基数依法缴纳⼯伤保险费。
以建设项⽬为单位参保的,可以按照项⽬⼯程总造价的⼀定⽐例计算缴纳⼯伤保险费。
5.建筑业职⼯参加⼯伤保险,个⼈需要缴费吗?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三⼗三条、《⼯伤保险条例》第⼗条规定,职⼯参加⼯伤保险,所有费⽤由⽤⼈单位缴纳,职⼯个⼈不缴费。
6.建筑⼯地按项⽬参保后,哪些⼈员将纳⼊保障范围?建筑⼯地按项⽬参加⼯伤保险后,⼯伤保险将覆盖项⽬使⽤的所有职⼯,包括专业承包单位、劳务分包单位使⽤的农民⼯。
工伤申报的法律依据
工伤申报的法律依据工伤申报是指在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或职业病时,向相关部门提交相应材料以申请工伤认定和相应的赔偿。
工伤申报的法律依据主要包括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和工伤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
本文将从这些法律依据的角度,详细介绍工伤申报的相关内容。
一、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对工伤申报提供了基本的法律依据。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购买工伤保险,对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劳动者,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这就意味着,用人单位需要为员工购买工伤保险,并提供必要的赔偿。
二、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法作为工伤申报的法律依据之一,为保障劳动者的权益提供了具体的规定。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九十三条的规定,发生工伤事故或者患职业病的,劳动者本人、用人单位或者相关社会组织可以向工伤保险经办机构申请认定,并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这表明,不仅劳动者本人,用人单位也可以代为申报工伤,并获得相应的保险待遇。
三、工伤保险条例工伤保险条例是工伤申报的具体操作指南。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工伤认定需要满足以下条件:一是发生工伤意外事故或职业病;二是工伤或职业病使劳动者受到损害;三是工伤或者职业病与劳动工作有因果关系。
劳动者需要提供与工伤情况相关的证明材料,如医院的诊断证明、事故调查报告等。
如果申请被认定为工伤,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将根据工伤程度等 factors 来确定补偿金额和期限。
四、劳动保护和工伤保险制度除了上述法律法规的支持,工伤申报还受到劳动保护和工伤保险制度的保障。
根据相关规定,用人单位有义务采取必要的措施保护劳动者的安全和健康,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以及提供工伤保险。
总结起来,工伤申报的法律依据主要包括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和工伤保险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
根据这些法律的规定,劳动者在发生工伤意外事故或职业病时,可以通过相应的程序向工伤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工伤认定,并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
在申报过程中,劳动者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便工伤保险经办机构进行认定和赔偿。
2024年工伤保险知识总结(2篇)
2024年工伤保险知识总结工伤保险是指在工作过程中因工作岗位所引起的事故或职业病造成的伤害,而雇主按照法定的规定向受伤员工支付一定的金钱或提供一定的医疗补偿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以下是2024年工伤保险知识总结:一、工伤保险政策变化1. 补贴标准调整:根据经济发展和物价水平调整,工伤保险的补贴标准可能会有一定的调整。
雇主需要根据最新的规定进行缴费,确保员工的工伤保险权益。
2. 职业病保险扩大范围:2024年,职业病保险的范围可能会扩大,将涵盖更多类型的职业病。
这意味着更多受到职业病影响的员工将能够享受到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
3. 特殊行业工伤保险调整:针对特殊行业,如建筑、矿山、航空等,工伤保险制度会有特殊的调整和政策优惠。
相关行业的雇主和员工需密切关注政策变化,确保符合相关要求。
二、工伤保险制度与要求1. 缴费规定:雇主按照一定比例缴纳员工工资的一定比例作为工伤保险费,确保员工在工作过程中因工作岗位所引起的事故或职业病获得相应的保障。
2. 工伤认定:当员工发生工作相关的事故或职业病时,雇主需要及时报告工伤,并由工伤认定机构进行认定和核实。
只有经过认定的工伤,员工才能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3. 医疗补偿:工伤保险包括一定的医疗费用补偿。
雇主需要确保员工及时得到医疗救治,并报销员工因工伤产生的合理医疗费用。
4. 伤残赔偿:在工作过程中因工伤造成的伤残,员工可以获得一定比例的伤残赔偿金。
伤残赔偿金的金额根据伤残程度和相关规定来确定。
5. 丧失劳动能力赔偿:如果员工因工伤丧失劳动能力,工伤保险还包括一定比例的丧失劳动能力赔偿金,以弥补因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三、注意事项和建议1. 及时了解政策变化:雇主和员工需要及时了解工伤保险政策的变化,确保自己的权益不会受到影响。
2. 合规缴费:雇主需要按照规定的比例和时间进行工伤保险费的缴纳,确保员工的工伤保险待遇获得有效保障。
3. 加强职业健康安全:预防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是工伤保险的重要环节。
工伤案件法律依据(3篇)
第1篇一、引言工伤案件是指因工作原因导致的劳动者人身伤害或职业病,涉及劳动者、用人单位以及社会保险机构等多方利益。
在我国,工伤案件的法律依据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
本文将详细介绍工伤案件的法律依据,以帮助读者更好地了解工伤案件的解决途径。
二、工伤案件的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是我国劳动领域的基本法律,其中涉及工伤案件的相关规定如下:(1)第三条:劳动者享有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
(2)第五十二条:用人单位必须遵守国家劳动安全卫生规定,对劳动者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防止劳动事故的发生。
(3)第五十三条: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发生事故,用人单位应当立即组织抢救,并按照国家规定向有关部门报告。
(4)第五十四条:劳动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依法享有工伤保险待遇。
2.《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是我国社会保险领域的基本法律,其中涉及工伤案件的相关规定如下:(1)第三十六条: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后,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2)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用人单位未依法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3)第四十一条: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依法享有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得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
3.《工伤保险条例》《工伤保险条例》是我国工伤保险领域的重要法规,其中涉及工伤案件的相关规定如下:(1)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依法享有工伤保险待遇的制度。
(2)第五条: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应当向所在单位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3)第十一条: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经工伤认定后,按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劳动法和社会保险法
劳动法和社会保险法劳动法和社会保险法是保障劳动者权益和提供社会保障的重要法律。
劳动法主要涉及劳动关系的成立、发生、变更和终止等方面,而社会保险法则涵盖社会保险的基本制度和组织。
一、劳动法劳动法是规定劳动关系权利义务的法律,旨在保护劳动者的权益和维护社会稳定。
劳动法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 劳动合同的订立和解除:劳动合同是劳动关系形成的基础,劳动法规定了劳动合同的订立条件、内容、变更及解除等方面的规定,保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
2. 劳动时间和休假:劳动法规定了正常工作时间和加班工资等相关规定,并保障劳动者的休假权利,确保劳动者有合理的休息和休假时间。
3. 工资和福利:劳动法规定了最低工资标准、工资支付期限和发放方式等,保障劳动者的工资权益。
此外,劳动法还规定了劳动者享受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福利待遇的权利。
4. 劳动保护:劳动法对劳动者的劳动保护做出了明确规定,包括劳动条件的合理安排、劳动环境的保障、职业危害防护等方面的内容,保障劳动者的人身安全和健康。
5. 劳动争议解决:劳动法对劳动争议解决机制进行了规定,包括劳动纠纷调解、仲裁和诉讼等方式,保障劳动者的权益得到有效维护。
二、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法是为了保障劳动者社会保障权益而设立的法律制度,其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社会保险的基本制度:社会保险法规定了社会保险的基本制度,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
2. 参保与缴费:社会保险法规定了参保人员的范围和条件,以及社会保险的缴费责任和方式等。
同时,社会保险法还规定了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义务。
3. 社会保险待遇:社会保险法规定了参保人员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条件和标准,保障劳动者在退休、生病、失业等情况下的基本生活权益。
4. 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社会保险法规定了社会保险基金的管理和使用,保证社会保险基金的安全性和合理性。
5. 保险关系转移和跨地区就医:社会保险法规定了劳动者在跨地区就医时的报销和转移手续,确保劳动者在异地就医时能够获得相应的医疗保障。
劳动保障法律法规
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劳动保障是一项重要的社会政策,旨在保障劳动者的权益,促进劳动领域的公平和谐。
为了实现这一目标,各国都制定了相关的劳动保障法律法规。
本文将介绍中国的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并对其内容和实施情况进行分析。
一、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是中国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中的核心之一。
该法规定了劳动合同的签订、履行和终止等方面的规定,保障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权益平等。
根据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应明确约定劳动者的工作内容、工资、工时、休假等基本事项,并保障劳动者的法定权益,如工资支付、劳动条件保障等。
二、工资支付法工资支付是劳动者最为关注的问题之一。
为了保障劳动者的工资权益,中国制定了《工资支付法》。
该法规定了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法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的工资,禁止拖欠和减少劳动者的工资。
同时,《工资支付法》还明确了工资支付的方式和责任,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工资支付制度,并对拖欠工资行为进行了处罚。
三、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是为了保障劳动者在退休、生病、工伤等特殊情况下的生活权益而设立的。
中国的社会保险制度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等。
《社会保险法》对社会保险的参保范围、缴费方式、待遇标准等进行了具体规定,并强调了用人单位的责任,要求用人单位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用,并保证劳动者享受到相应的社会保险待遇。
四、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争议是劳动关系中常见的纠纷形式。
为了解决劳动争议,中国制定了《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该法规定了劳动争议的调解和仲裁程序,设立了独立的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机构。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发生劳动争议时,可以通过调解和仲裁程序解决纠纷,维护自身的权益。
五、职业安全与健康法职业安全与健康是劳动者的基本权益之一。
为了保障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中国制定了《职业安全与健康法》。
该法强调了用人单位应当采取预防措施,保障劳动者的职业安全与健康。
同时,法律还规定了用人单位的职业安全与健康责任,要求用人单位建立健全职业安全与健康管理制度,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
新工伤保险条例全文
新工伤保险条例全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护工人员在工作过程中的合法权益,降低工伤事故给企业和劳动者带来的损失,加强和完善我国的工伤保险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规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工伤保险是国家通过社会保险基金对因工伤造成劳动者或者其家属的损失进行补偿的一项社会保障制度。
第三条所有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应当参加工伤保险。
第四条国家制定工伤保险费率标准,由工伤保险基金管理机构负责征收工伤保险费。
第二章工伤第五条工伤是指在工作过程中,因工作原因导致的劳动者本人身体受到的伤害或者患病。
第六条用人单位应当保障劳动者的人身安全和健康,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和防护措施,预防工伤事故的发生。
第七条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因工伤导致的直接经济损失,应当由用人单位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条工伤保险基金由工伤保险费和国家补贴资金构成,用于支付工伤保险金以及工伤防治和职业康复的费用。
第三章工伤保险金第九条根据工伤程度不同,工伤保险金分为暂支工伤保险金和定期工伤保险金。
第十条暂支工伤保险金是指在劳动者确认为工伤后,由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或者其家属的工伤保险金。
第十一条定期工伤保险金是指在劳动者治疗完毕或者被评定为失能等级后,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给劳动者或者其家属的工伤保险金。
第十二条工伤保险金的发放标准和程序,由工伤保险基金管理机构制定。
第四章工伤防治和康复第十三条国家应当加强工伤防治和职业康复体系的建设。
第十四条用人单位应当对劳动者进行工伤防护教育和培训,提供必要的防护设施和装备。
第十五条工伤防治和职业康复的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第五章保险管理第十六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工伤保险的监督和管理工作。
第十七条工伤保险基金管理机构负责工伤保险基金的收支管理和日常运作。
第十八条工伤保险基金管理机构应当按照规定报送工伤保险基金的收支情况和使用情况。
第十九条用人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不得拖欠或者少交。
公司工伤保险知识宣传
公司工伤保险知识宣传工伤保险是指用人单位按规定缴纳,以保障因工作原因导致的职工意外伤害、职业病或者其他工作造成的健康损害而给予的医疗救助、伤残津贴、死亡抚恤金等一系列保险权益的制度。
工伤保险对于维护工人权益、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和谐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因此,宣传工伤保险知识是非常必要的。
下面,我将向大家简要介绍工伤保险的相关知识。
首先,我将介绍工伤保险的适用范围。
工伤保险适用于用人单位的职工,包括常用工、临时工、外包工以及合同制工等各类劳动者,工资支付单位和劳务派遣单位都有义务按照规定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费。
其次,我将介绍工伤保险的保障内容。
工伤保险的保障内容主要包括3个方面:医疗救助、伤残津贴和死亡抚恤金。
医疗救助是指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职工提供医药费用、住院费用和康复费用等,并提供相应的医疗服务。
伤残津贴是指职工发生工伤后,经鉴定或评定认定为伤残的,根据伤残程度给予一定比例的工资收入。
死亡抚恤金是指职工因工作原因导致死亡,按一定比例给予其家属一定经济抚恤。
再次,我将介绍工伤保险的报案和赔付流程。
一旦发生工伤,职工应当及时向用人单位报告,并由用人单位帮助进行工伤认定。
工伤认定机构(通常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将进行认定并出具工伤认定书,确定是否属于工伤范畴。
如果被认定为工伤,职工可以享受对应的保险权益,包括医疗救助、伤残津贴和死亡抚恤金等。
赔付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根据职工的申请,经过鉴定或评定,按照规定的标准进行支付。
最后,我将强调工伤防范的重要性。
工伤的发生对于受伤的职工和用人单位都会造成巨大的损失,甚至可能影响职工的人身安全。
因此,预防工伤是极其重要的。
用人单位应加强工作场所的安全管理,为职工提供安全的劳动环境和必要的防护装备,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
同时,职工也要自觉遵守工作规定,正确使用和保管劳动工具,避免因违章操作而发生工伤。
总之,工伤保险是用人单位为职工提供的一项非常重要的保障制度,可以弥补职工工伤所带来的损失和给予相应的帮助。
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doc
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doc 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是保障劳动者权益的重要法律,包括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等。
这些法律法规对劳动者的权益、劳动关系的建立、劳动保障等方面进行了规定。
一、劳动法
劳动法是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的核心,它规定了劳动者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包括劳动合同的签订、工资待遇、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的规定。
二、劳动合同法
劳动合同法是规范劳动关系的重要法律,它规定了劳动合同的签订、续签、变更、解除等方面的规定,保障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三、社会保险法
社会保险法是社会保障法律法规的重要组成部分,它规定了社会保险的类型、参保范围、保险基金的管理等方面的规定,保障了劳动者的社会保障权益。
除了以上法律法规外,还有许多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对劳动和社会保障进行了规定。
例如,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工伤保险条例等。
这些法律法规和规章对劳动保障监察、工伤认定等方面进行了规定,保障了劳动者的权益。
总之,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是保障劳动者权益的重要法律,这些法律法规和规章对劳动保障监察、工伤认定等方面进行了规定,保障了劳动者的权益。
同时,这些法律法规也对劳动关系建立、工资待遇等方面进行了规定,为劳动者提供了更好的社会保障。
《社会保险法》之工伤保险有哪些内容
《社会保险法》之工伤保险有哪些内容工伤保险,又称职业伤害保险。
工伤保险是通过社会统筹的办法,集中用人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建立工伤保险基金,对劳动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遭受意外伤害或职业病,并由此造成死亡、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时,给予劳动者及其实用性法定的医疗救治以及必要的经济补偿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这种补偿既包括医疗、康复所需费用,也包括保障基本生活的费用。
逐条解读《社会保险法》之工伤保险第三十三条职工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解读】本条系关于工伤保险参保范围和缴费的规定。
1、参保范围(1)企业,包括法人企业和非法人企业,是本法的主要调整对象。
(2)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即雇佣二至七名学徒或者帮工、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自然人。
(3)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
(4)灵活就业人员。
由于工伤保险实行雇主责任制,由用人单位单方缴费,个人不缴费,因此未将灵活就业人员纳入工伤保险的覆盖范围。
2、保险费承担主体工伤保险实行用人单位单方缴费制度,用人单位为本单位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不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在受到工伤事故伤害时由工伤保险基金为其支付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
第三十四条国家根据不同行业的工伤风险程度确定行业的差别费率,并根据使用工伤保险基金、工伤发生率等情况在每个行业内确定费率档次。
行业差别费率和行业内费率档次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制定,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施行。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用人单位使用工伤保险基金、工伤发生率和所属行业费率档次等情况,确定用人单位缴费费率。
【解读】本条系关于工伤保险费率如何确定的规定。
1、行业差别费率由于各行业在产业结构、生产类型、生产技术条件、管理水平等方面存在差异,表现出不同的职业伤害风险,为了体现保险费用公平负担,促使事故多的行业改进生产条件、提高生产技术、搞好安全生产,有必要实行差别费率制度。
按照《关于工伤保险费率问题的通知》,我国国民经济行业分为三类,分别确定不同的费率,平均缴费率原则上控制在职工工资总额的1%左右。
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知识竞赛题
附件1延边州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百题知识竞赛题本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本部分含20题,每题1分,共20分;1.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A.所有B.管辖C.境内D.成立2. 国家通过支持社会保险事业;A.财政支出B.拨款C.税收优惠政策D.大力发展政策3. 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A.单位平均工资B.社会平均工资C.用工地最低工资D.本人工资4. 国家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 ;A.合作医疗制度B.集体医疗制度C.互助医疗制度D.救助医疗制度5.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 ,根据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确定的费率缴纳工伤保险费;A.本地区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B.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C.本地区最低工资D.本行业的平均工资6. 用人单位按规定缴纳工伤保险后,职工因工伤发生的费用,下列哪项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A.劳动能力鉴定费用B.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C.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D.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7. 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 ;A.六个月B.十二个月C.十四个月D.十六个月8. 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不得低于 ;A.本地最低工资的70%B.本地社会平均工资的60%C.本地最低工资D.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9. 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内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A.十日B.十五日C.二十日D.三十日10. 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自起计算;A.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之日B.档案转移之日C.办理失业登记之日D.申请之日11. 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A.十日B.十五日C.三十日D.四十五日12.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单位办理社会保险申请之日起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A.十日B.十五日C.三十日D.四十五日13.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A.十日B.十五日C.三十日D.四十五日14. 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A.月B.季度C.半年D.年15. 以上人民政府在社会保险基金出现支付不足时,给予补贴;A.乡级B.县级C.市级D.省级16. 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且未提供担保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不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其价值相当于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财产;A.扣押B.查封C.冻结D.拍卖17. 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倍以下的罚款;A.一倍B.二倍C.三倍D.四倍18. 人员在社会保险管理、监督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A.国家工作人员B.审计机构人员C.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人员D.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人员19. 在中国境内就业的,参照社会保险法规定参加社会保险;A.外国人B.进城务工的农村居民C.没有取得就业证的外国人D.取得就业证的外国人20. 社会保险法自起施行;A.2011年7月1日B.2011年10月1日C.2011年6月1日D.2011年12月1日二、多项选择题;每题所设选项中至少有两个正确答案,多选、少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本部分含30题,每题1分,共30分;1.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A.基本医疗保险B.工伤保险C.失业保险D.生育保险2. 个人有权 ,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A.查询社会保险缴费记录B.查询企业社会保险缴费人数C.查询个人社会保险权益记录D.查询同一企业他人缴费基数3.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服务,负责等工作;A.社会保险登记B.个人权益记录C.社会保险待遇支付D.社会保险政策制定4. 下列哪些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A.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B.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全日制从业人员C.其他灵活就业人员D.被个体工商户雇佣的雇工5. 下列哪些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前,视同缴费年限期间应当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政府承担A.国有企业职工B.集体企业职工C.合资企业职工D.事业单位职工6. 基本养老金根据个人累计缴费年限、等因素确定;A.当地职工平均工资B.个人账户金额B.个人账户金额 D.缴费工资7. 下列哪些人员,基本医疗保险所需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给予补贴A.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B.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C.低收入家庭六十周岁以上的老年人D.低收入家庭的未成年人8.下列哪些医疗费用不应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A.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B.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C.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D.在境外就医的9、新修订的工伤保险条例扩大了适用范围,增加了 ;A.事业单位B.社会团体C.民办非企业单位D.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10、新修订的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A.交通事故B.城市轨道交通C.客运轮渡D.火车事故11、新修订的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A.事实清楚B.证据确凿C.资料齐全D.权利义务明确12、新修订的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作人员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由所在单位支付费用;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A.公务员B.国家机关C.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D.社会团体13、新修订的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A.有关单位B.国家机关C.个人D.社会团体14.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用人单位等情况,确定用人单位工伤保险的缴费费率;A.使用工伤保险基金B.工伤发生率C.所属行业费率档次D.职工人数15.下列哪些情况导致职工在工作中伤亡的,不应认定为工伤A.故意犯罪B.醉酒或者吸毒C.自残或者自杀D.出差的途中遭遇车祸16. 2010年9月小张入职后单位为其缴纳了工伤保险,同年11月小张在工作中受伤,被认定为工伤,下列哪些费用应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A.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B.住院伙食补助费C.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D.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17. 工伤职工有下列哪些情形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A.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B.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C.拒绝治疗的D.用人单位欠缴工伤保险的18. 下列哪些情形,无法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A.小李解除了与单位的劳动合同B.小刘缴纳失业保险11个月,用人单位解除了与其的劳动合同C.小白缴纳失业保险15个月,用人单位解除了与其的劳动合同D.小张缴纳了失业保险28个月,用人单位终止了与其的劳动合同;19. 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失业人员有下列哪些情形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A.重新就业的B.应征服兵役的C.移居境外的D.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适当工作或者提供的培训的;20. 职工有下列哪些情形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A.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B.女职工哺乳期间C.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D.女职工怀孕期间21. 下列哪些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A.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B.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C.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D.其他灵活就业人员22. 社会保险基金包括A.基本养老保险基金B.基本医疗保险基金C.工伤保险基金D.失业保险基金E.生育保险基金23. 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且未提供担保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其价值相当于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财产;A.扣押B.查封C.冻结D.拍卖24.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定期向社会公布参加社会保险情况以及社会保险基金的情况;A.收入B.支出C.结余D.收益25. 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应当依法按时足额征收社会保险费,并将缴费情况定期告知A.用人单位B.媒体C.个人D.上级主管部门26.下列哪些机构对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的收支、管理和投资运营情况实施监督A.国务院财政部门B.社会保险行政部门C.审计机关D.大众媒体27.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社会保险基金实施监督检查,有权采取下列哪些措施A.查阅、记录、复制与社会保险基金收支、管理和投资运营相关的资料,对可能被转移、隐匿或者灭失的资料予以封存B.询问与调查事项有关的单位和个人,要求其对与调查事项有关的问题作出说明、提供有关证明材料C.对隐匿、转移、侵占、挪用社会保险基金的行为予以制止并责令改正D.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28. 下列哪些机构可以按照各自职责,对社会保险基金的收支、管理和投资运营情况实施监督A.财政部门B.审计机关C.社会保险行政部门D.社会保险经办机构29. 统筹地区人民政府成立的社会保险监督委员会由下列哪些人员组成A.用人单位代表B.参保人员代表C.工会代表D.专家30. 个人与所在用人单位发生社会保险争议的,可以依法申请A.调解B.仲裁C.提起诉讼D.协商四判断题;正确的涂“A”,错误的涂“B”;本部分含50题,每题1分,共50分;1. 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将社会保险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A.对B.错2. 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全国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社会保险工作;A.对B.错3.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无权查询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A.对B.错4.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共同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A.对B.错5. 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按年领取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A.对B.错6.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将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合并实施;A.对B.错7.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A.对B.错8.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实行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政府补贴相结合;A.对B.错9.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A.对B.错10. 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A.对B.错11. 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A.对B.错12.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管理服务的需要,可以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签订服务协议,规范医疗服务行为;A.对B.错13. 职工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缴纳共同缴纳工伤保险费;A.对B.错14. 工伤职工的住院伙食补助费不属于工伤保险基金支出范围;A.对B.错15.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A.对B.错16. 小李为锅炉工,某日因午休时在宿舍喝了几瓶酒,导致其在工作中因醉酒操作失误,锅炉爆炸将其右腿炸伤,小李应当被认定为工伤;A.对B.错17. 2011年7月以后,用人单位与工伤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应向工伤职工支付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A.对B.错18. 职工应当参加失业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A.对B.错19.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后,重新就业再次失业的,失业保险缴费时间重新计算;A.对B.错20. 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个月A.对B.错21. 个人死亡同时符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丧葬补助金、工伤保险丧葬补助金和失业保险丧葬补助金条件的,其遗属可以选择两项;A.对B.错22. 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生育保险费;A.对B.错23. 职工所在的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A.对B.错24. 小李不符合生育二胎的情况,但小李执意要生二胎,因单位给其缴纳了生育保险,小李符合领取生育津贴条件,可以领取生育津贴;25.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民政部门和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用人单位的成立、终止情况,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个人的出生、死亡以及户口登记、迁移、注销等情况;A.对B.错26.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A.对B.错27. 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者补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并可以申请县级以上有关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划拨社会保险费;A.对B.错28.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逐步实行省级统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逐步实行地市、县级统筹,具体时间、步骤由国务院规定;A.对B.错29. 社会保险基金通过再投资实现收支平衡;A.对B.错30. 社会保险基金按照统筹层次设立预算;A.对B.错31.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决算草案的编制、审核和批准,依照法律和国务院规定执行;A.对B.错32. 社会保险基金存入社保基金专项账户,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33. 社会保险基金不得违规投资运营,不得用于平衡其他政府预算,不得用于兴建、改建办公场所和支付人员经费、运行费用、管理费用,或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挪作其他用途;A.对B.错34.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由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管理运营机构负责管理运营,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实现保值增值;A.对B.错35.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应当按月向社会公布收支、管理和投资运营的情况;A.对B.错36.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工作需要,经所在地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批准,可以在本统筹地区设立分支机构和服务网点;A.对B.错37.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人员经费和经办社会保险发生的基本运行费用、管理费用,由上级财政按照国家规定予以保障;A.对B.错38.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建立健全业务、财务、安全和风险管理制度;A.对B.错39.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过业务经办、统计、调查获取社会保险工作所需的数据,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及时、如实提供;A.对B.错40.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及时、完整、准确地记录参加社会保险的个人缴费和用人单位为其缴费,以及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等个人权益记录,定期将个人权益记录单寄送本人,并适当收取一定邮寄费用;A.对B.错41. 用人单位和个人可以免费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查询、核对其缴费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A.对B.错42. 用人单位或者个人认为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的行为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A.对B.错43. 社会保险监督委员会发现社会保险基金收支、管理和投资运营中存在问题的,有权提出改正建议;A.对B.错44.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和财政部门、审计机关对不属于本部门、本机构职责范围的,应当口头通知并移交有权处理的部门、机构处理;有权处理的部门、机构应当及时处理,不得推诿;A.对B.错45. 用人单位侵害个人社会保险权益的,个人也可以要求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或者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依法处理;A.对B.错46. 未履行社会保险法定职责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改正;A.对B.错47. 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擅自更改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费率,导致少收或者多收社会保险费的,由有关行政部门责令其追缴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或者退还不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A.对B.错48.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泄露用人单位和个人信息的,给用人单位或者个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A.对B.错49. 社会保险基金检查结果应当每季度向社会公布;A.对B.错50.违反法律规定,隐匿、转移、侵占、挪用社会保险基金或者违规投资运营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财政部门、审计机关责令追回;A.对B.错。
工伤保险记忆点
第 10 讲工伤保险(知识点)工伤保险(考情分析)熟悉工伤根本规定。
掌握工伤认定和待遇,可以结合在不定项选择题中考核。
一、工伤保险的含义1.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在职业工作中或规定的特别情况下遭遇意外损害或职业病,导致临时或X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能够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援助的社会保险制度。
2.中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jin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例题-多项选择题)〔2022 年〕依据社会保险法律制度的规定,以下人员中,属于工伤保险覆盖范围的有〔〕。
A.国有企业职工B.民办非企业单位职工C.个体工商户的雇工D.事业单位职工(正确答案)ABCD(答案解析)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jin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应当依照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二、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一〕工伤认定1. 应当认定工伤的情形〔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园地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损害的;〔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园地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损害的;〔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园地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损害的;〔以上注意“三工〞〕〔4〕患职业病的;〔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损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损害的;〔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2.视同工伤的情形〔死公旧〕〔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 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损害的;〔3〕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X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单工伤保险 相关法规
单工伤保险相关法规单工伤保险是指由用人单位为员工购买的一种商业保险,用于覆盖员工在工作中发生的意外伤害事故所产生的医疗费用、伤残津贴和死亡伤亡赔偿等。
单工伤保险的法规主要包括保险法、劳动合同法和工伤保险条例等。
首先是保险法。
根据中国的《保险法》,保险公司可以根据雇主的要求提供单工伤保险服务。
雇主有义务为员工购买单工伤保险,并定期向保险公司支付保险费。
保险公司有责任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给予被保险人合理的赔偿。
保险合同应明确规定保险金额、赔偿标准和赔偿期限等重要条件,以便雇主和员工了解权益和义务。
其次是劳动合同法。
根据《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国家的规定为员工以及在用人单位的劳务关系中发生伤害事故的劳动者购买工伤保险。
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购买工伤保险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劳动合同法还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对员工进行岗位培训和安全教育,提前预防和减少工伤事故的发生。
最后是工伤保险条例。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了工伤保险的范围、责任和赔偿等具体内容。
根据条例规定,工伤保险适用于因工作原因导致的劳动者的工伤和职业病。
用人单位应当向社会保险机构缴纳工伤保险费,以支付工伤保险赔偿。
工伤保险赔偿包括医疗费、伤残津贴和丧葬费等。
工伤保险赔偿的金额由社会保险机构根据伤残程度、医疗费用和收入损失等因素确定,并按照一定比例予以赔付。
除了上述法规,还有其他一些相关法规对单工伤保险进行了进一步的规定,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社会保险法》等。
这些法规的制定和实施,为员工购买单工伤保险提供了法律依据和保障,保护了员工的合法权益,同时也规范了用人单位的行为,促进了劳动关系的和谐和稳定发展。
劳务合同缴工伤保险
一、劳务合同与工伤保险的关系劳务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就劳动者在单位从事劳动而达成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
而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的保险费用,以保障劳动者权益。
在劳务合同中,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同时,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确保劳动者在工作中受到意外伤害时能够得到及时救治和补偿。
二、劳务合同缴工伤保险的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2.《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应当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三、劳务合同缴工伤保险的必要性1.保障劳动者权益。
工伤保险为劳动者提供了在工作中受到意外伤害时的经济保障,有利于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2.降低用人单位风险。
工伤保险的缴纳,使得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发生意外伤害时,能够减轻经济负担,降低用工风险。
3.促进劳动关系和谐。
劳务合同缴工伤保险,有助于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提高用人单位的社会责任感。
四、劳务合同缴工伤保险的具体操作1.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费。
用人单位在签订劳务合同时,应明确告知劳动者社会保险的相关事项。
2.劳动者在签订劳务合同时,应要求用人单位出示其参加工伤保险的相关证明。
3.劳动者在工作中发生意外伤害,应及时向用人单位报告,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4.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费,不得以任何形式逃避缴纳。
总之,劳务合同缴工伤保险是我国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重要规定。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应依法履行相关义务,共同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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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相关知识23、什么是劳动合同?答: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24、劳动合同法的适用范围是什么?答: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简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
25、订立劳动合同应遵循什么原则?答: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26、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有哪些义务?答:用人单位应当履行以下义务: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⑵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⑶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⑷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27、劳动关系何时建立?答: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
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28、用人单位可以扣押劳动者的身份证等证件吗?答: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
29、劳动合同有哪几种合同形式?答: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
30、劳动合同应具备哪些条款?答: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劳动报酬;(七)社会保险;(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31、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如何处理?答: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条件等标准的,适用国家有关规定。
32、劳动合同试用期限有哪些规定?答: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⑴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⑵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⑶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⑷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⑸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⑹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⑺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33、劳动者试用期工资是怎样规定的?答: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34、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否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后果如何?答: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35、竞业限制的适用范围是什么?法律是如何规定的?答: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
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36、劳动合同是否需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签字或盖章才能生效?答: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37、用人单位是否可以任意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答:在培训服务期约定以及竞业限制约定中,用人单位可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在其他情形下,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38、劳动合同在哪些情形下无效或者部分无效?答: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39、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怎么办?答: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
劳动报酬的数额,参照本单位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40、何种情况下劳动合同可以自行终止?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的;(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1、劳动合同的解除分为哪些情况?答:劳动合同的解除分为三种,即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和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42、哪些情形下,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答: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3、哪些情形下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答: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44、何种情形下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答: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45、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应当怎么处理?答: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46、哪些情形下用人单位会被依法追究?答: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一)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二)违章指挥或者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三)侮辱、体罚、殴打、非法搜查或者拘禁劳动者的;(四)劳动条件恶劣、环境污染严重,给劳动者身心健康造成严重损害的。
47、什么是劳务派遣?答:劳务派遣是指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后,将该劳动者派遣到用工单位从事劳动的一种特殊的用工形式。
在这种特殊用工形式下,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但不用工,即不直接管理和指挥劳动者从事劳动;用工单位直接管理和指挥劳动者从事劳动,但是与劳动者之间不建立劳动关系。
48、在劳务派遣中,用工单位有哪些义务?答:在劳务派遣中,用工单位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一)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二)告知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作要求和劳动报酬;(三)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四)对在岗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工作岗位所必需的培训;(五)连续用工的,实行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
用工单位不得将被派遣劳动者再派遣到其他用人单位。
49、什么是非全日制用工?答: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50、非全日制用工情况下劳动合同何时终止?终止后用工单位是否需要支付经济补偿?答: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