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关于在校大学生参军入伍相关政策简读
大专在校生当兵政策
大专在校生当兵政策
据国家政策规定,拥有中等专业学校 (大专) 学历的在校生,可以参加全国征兵,成为义务兵或士官兵。
但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 必须符合军队招兵条件,包括身体条件、年龄要求等。
2. 在校生必须提前向学校请假,并经过学校同意后才能参军。
参军期间,学校将保留其学籍,并免除学费。
3. 参军期间,学生将暂停学业,待服兵役期满后可回校继续学业。
军队可以在兵役期间为士兵提供相关的职业培训和技能培训。
4. 若在兵役期间有家庭因素等特殊情况需要退役,可以提出申请,并经过军队批准后,得到允许。
总之,大专在校生参军的政策给了广大学生一个不同的发展方向,不仅为国家建设贡献力量,也为自己的个人成长打下坚实的基础。
上海市征兵工作条例
【发布单位】80901【发布文号】【发布日期】1994-10-20【生效日期】1994-11-01【失效日期】【所属类别】地方法规【文件来源】中国法院网上海市征兵工作条例(1994年10月20日上海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第一条为了保障本市公民依法履行兵役义务和征兵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征兵工作条例》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包括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下同)、事业单位、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个体工商户和公民。
第三条第三条保卫祖国、抵抗侵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每一个公民的神圣职责,依照法律服兵役是我国公民的光荣义务。
凡具有本市常住户籍的公民,在规定的年龄内都有依法服兵役的义务。
第四条第四条本条例所称的适龄公民,是指当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年满十八至二十二周岁,或者符合国务院、中央军委当年征兵命令规定的服现役年龄的男性公民。
本条例所称的应征公民,是指经兵役登记和初步审查合格的适龄公民。
对女性公民的征集,按照国务院、中央军委征兵命令的规定执行。
第五条第五条市人民政府和上海警备区领导本市的征兵工作。
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负责办理全市的征兵工作。
区、县人民政府领导本区、县的征兵工作。
区、县人民政府的兵役机关会同有关部门组成征兵办公室,负责办理本区、县的征兵工作。
第六条第六条征兵工作人员在办理征兵工作时,应当严格执行征兵命令以及其他有关规定,确保新兵质量,不得玩忽职守、徇私舞弊。
第七条第七条依法做好征兵工作是本市各级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个体工商户和公民的共同责任。
公安、卫生、人事、劳动、民政、财政、教育、交通、工商行政、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等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征兵工作。
第八条第八条征兵工作所需经费,由同级财政列支。
在校大学生当兵2023最新政策
在校大学生当兵2023最新政策在校大学生当兵2023最新政策(一)优先选拔使用。
同等条件下,大学生士兵在选取士官、考军校、安排到技术岗位等方面优先;具有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以上学历、取得相应学位的高校毕业生士兵,表现优秀、符合有关规定的可以直接选拔为军官。
根据总参、总政、总后《从大学毕业生士兵中选拔军官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取得全日制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入伍后现实表现好,年龄不超过26周岁(其中三本毕业的还应担任班长或副班长,或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或被评为军事训练标兵),入伍一年半以上且在推荐的旅(团)级单位工作半年以上,可以按程序提拔为干部。
全日制专科学历的毕业生士兵,可以参加统一组织的本科层次招生考试,录入有关军队院校培训,学制2年。
大学毕业生士兵参加优秀士兵保送入学对象选拔的,年龄放宽1岁,同等条件下优先列为推荐对象,按照有关规定保送入军队院校培训,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安排6个月任职培训,具有专科学历的,安排2年本科层次学历培训。
(二)学费补偿代偿。
国家对服义务兵役的大学和在校生,按照每年最高不超过6000元的标准,予以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今年国家进一步简化了学费补偿代偿程序,缩短了申领兑现周期,实行“当年先行拨付,次年据实结算”,由学校先行垫付,并将往届毕业生纳入补偿范围。
同时,大学在校生和刚被高校录取的高中毕业生在批准入伍后可保留学籍,退出现役复学后享受国家学费资助政策。
今年国家为方便大学生应征,规定大学和在校生可以在户籍所在地应征,也可以在学校所在地应征。
从学校所在地入伍服义务兵役的,由学校所在地的县(市、区)人民政府发给家庭优待金。
(三)考学升学优惠。
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报考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时,教育考试笔试成绩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退役后三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统一入学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后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具有高职(高专)学历的,退役后免试入读成人本科或经过一定考核入读普通本科;退役后可根据需要参照应届高校毕业生办理就业报到手续。
浅析上海市大学生参军入伍优惠政策
若干意见》以后,丰厚的经济待遇和落户政策的吸引力,使上
关键词:大学生;参军优惠政策
海掀起了一股征兵热潮,主,也是历年来征集的主体兵员,另一类
一、政策背景
就是偏远或西部地区学生较多;江浙皖籍学生主要使看重可以
兵员征集任务面向高等院校,自 2008 年以后,我国 18 岁 落户这一千载难逢且困难重重的政策,而偏远地区学生则看重
( 三 ) 外省市学生家属无法享受军属待遇。
意见》这一政策文件,有效地缓解了上海征兵难的问题。
作为从上海高校参军的学生,具有较好的有待政策,而对
二、政策的分析
于异地户籍在沪参军的学生来说,其家属无法享受政策的军属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本市征兵工作的若干意见》这一 待遇,一是其当地政府不认同异地参军入伍人员,对其享受的
工作带来了巨大的挑战,面对这一挑战,作为改革开放排头兵、
笔者作为一名从事征兵工作的工作负责人,从事征集工作
创新发展先行者的上海,无疑在完成国家的政治任务方面绝不会 12 年,从每年的征集过程中发现只有很少一部分大学生参军是
掉队,在我国经济社会特别是教育事业日新月异,国防和军队现 为了报效国家,绝大部分为了国家或政府的优惠政策,以满足
全国第一。
军的学生来说使不平等,同样是到艰苦地区服役,却接受不同
( 二 ) 提高大学生参军的积极性。
的待遇,使其心里产出不平等,制造社会矛盾。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本市征兵工作的若干意见》的出
自 2008 年起,国防部由原来的社会征集兵员,首次把应届大学 助完成学业,另一方面还可以拥有一笔创业资金。三是得到锻
生,包括在校大学生作为征兵的主体对象,把做好应届大学毕 炼的机会;部队是一所大熔炉,不仅能够学到大学所未有的知
上海本科入伍政策
上海本科入伍政策一、服役期间享受的优惠政策1.享受优先政策大学生入伍享受优先报名应征、优先体检政审、优先审批定兵、优先安排使用政策以及体检绿色通道,大学文化程度青年未批准入伍前不得批准高中以下文化程度青年入伍。
2.享受优待政策优待金由批准入伍地发放,其家庭享受军属待遇,由户籍所在地负责落实相关优待。
3.大学毕业生可选拔为军官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毕业生应征入伍的士兵可被选拔为军官,所称选拔军官包括:大学毕业生士兵提干、报考军队院校和保送入学。
(1)大学毕业生士兵提干:符合本科以上学历,截至当年6月30日,入伍1年半以上(服役期间取得学历和学位的应当入伍2年以上),且在推荐的旅(团)级单位工作半年以上等基本条件的,可以列为提干对象;根据规定符合一定条件的,优先列为提干对象。
(2)报考军队院校: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经省招生办公室专科统一录取且取得全日制专科学历的毕业生士兵,可以参加全军统一组织的本科层次招生考试,录取的入有关军队院校学习,学制2年,毕业合格的列入年度生长干部毕业学员分配计划。
报考条件、考试组织、录取办法等另行规定。
(3)保送入学:大学毕业生士兵参加优秀士兵保送入学对象选拔,年龄放宽1岁,同等条件下优先列为优秀士兵保送入学推荐对象,选拔办法按照优秀士兵保送入学有关规定执行。
大学毕业生士兵保送入学对象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安排6个月任职培训;具有专科学历的,安排2年本科层次学历培训。
4.优先选取为士官对于符合士官选取条件的士兵,同等条件下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的要优先选取;师(旅)级单位范围内相同专业岗位的士兵,在任职能力相当的情况下,应优先选取高学历士兵。
二、退役后享受的优惠政策5.保留入学资格或学籍(1)入伍高校新生可以申请保留入学资格。
退役后两年内,可以在退役当年或者第2年高校新生入学期间,持《保留入学资格通知书》和高校录取通知书,到录取高校办理入学手续。
(2)现役军人入伍前已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或者是正在普通高等学校就学的学生,服役期间保留入学资格或者学籍,退出现役后两年内允许入学或者复学。
参军入伍优待政策简介-上海戏剧学院
参军入伍优待政策简介各位2017级新生:祝贺你成为上海戏剧学院大家庭中的一员。
也许这将是你最精彩的九月,你们提着行囊走进美丽的校园,你们将会一起军训、一起学习生活、一起上好国防教育课。
军训作为国防教育的第一堂课,必定会激发你对祖国的热爱,我们希望大家能够迈好大学生涯的第一步。
同学们,参军是每一个公民应尽的义务,根据国防办的相关规定,在校大学生参军可以享受以下优待政策:参军入伍的几种情况:1.义务兵服役两年。
2.参加义务兵两年后转为士官。
3.考上军校或提干后成为军官。
4.直招士官。
一、学费等各项补助、资助(义务兵)1.对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和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学费实行补偿和减免,对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
每年学费补偿总额不超过8000元,如所缴纳学费不足8000元则取小补偿,四年共得学费补偿小于等于32000元。
2.两年家属优待金,统计截止时间为2015年9月的数据,两年家属优待金可享受74748元,今年的数额按上年度上海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比例同步递增。
3.自谋职业补助50000元。
4.生活补助33000元,按本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规定的缴费比例同步递增。
5.部队每月1290元津贴,两年共30960元,津贴标准根据标准逐年增加。
(结合以上各项金额总和:32000+74748+50000+33000+30960=220708元)二、其他政策优惠1.优先考学、优先录取。
参加政法院校为基层公检法定向岗位招生时,优先录取。
退役后三年内参加硕士研究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立二等功及以上的,免试推荐入读硕士研究生。
2.专项落户。
服役期间表现良好,并按规定服满现役,退役后被本市范围内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或与本市范围内各类企业(不含个体工商)、民办非企业单位等依法建立劳动关系(不含劳务中介机构派遣人员)或自主创业的,本人可向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申请,之后由民政局、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联席会议审批落户上海。
上海市征兵工作条例(2002年修正)
上海市征兵工作条例(2002年修正)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02.06.20•【字号】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公告第69号•【施行日期】1994.11.01•【效力等级】省级地方性法规•【时效性】已被修订•【主题分类】兵役制度正文上海市征兵工作条例(1994年10月20日上海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1997年10月17日上海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修改2002年6月20日上海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次会议修改)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本市公民依法履行兵役义务和征兵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征兵工作条例》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包括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下同)、事业单位、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个体工商户和公民。
第三条保卫祖国、抵抗侵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每一个公民的神圣职责,依照法律服兵役是我国公民的光荣义务。
凡具有本市常住户籍的公民,在规定的年龄内都有依法服兵役的义务。
第四条本条例所称的适龄公民,是指当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年满十八至二十二岁,或者符合国务院、中央军委当年征兵命令规定的服现役年龄的男性公民。
本条例所称的应征公民,是指经兵役登记和初步审查合格的适龄公民。
对女性公民的征集,按照国务院、中央军委征兵命令的规定执行。
第五条市人民政府和上海警备区领导本市的征兵工作。
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负责办理全市的征兵工作。
区、县人民政府领导本区、县的征兵工作。
区、县人民政府的兵役机关会同有关部门组成征兵办公室,负责办理本区、县的征兵工作。
第六条征兵工作人员在办理征兵工作时,应当严格执行征兵命令以及其他有关规定,确保新兵质量,不得玩忽职守、徇私舞弊。
第七条依法做好征兵工作是本市各级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个体工商户和公民的共同责任。
【2021最新大学生入伍政策】上海篇
【2021最新大学生入伍政策】上海篇轻轻一点,重重关注!和元芳一起携笔从戎,保家卫国——更多大学生当兵信息请移步公众号菜单——一、应征入伍优抚优待政策(一)优先优待大学生参军入伍享受优先报名应征、优先体检政考、优先审批定兵、优先安排使用政策。
(二)经济补偿1.全省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按学历实行统一优待:本科以上(不含本科)3500元/月,本科生3000元/月,大专、高职生2500元/月。
“高原条件兵”在发给其义务兵家庭优待金的基础上,每人再给予一次性奖励金20000元,优待金原则上一年发放一次,在每年“八一”前,按照社会化发放的要求予以兑现。
2.义务兵服役期间经济补助总计:本科以上:优待金42000元×2年+学费补偿代偿12000元×3年+津贴费约25200元(地区标准不同)+退役金9000元+养老保险34900元+职业年金约20000+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补助约15000元+退伍费2000≥226100元,相当于服役期间每月领取9400多元。
本科生:优待金36000元×2年+学费补偿代偿8000元×4年+津贴费约25200(地区标准不同)+退役金9000元+养老保险34900元+职业年金约20000+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补助15000元+退伍费2000≥210100元,相当于服役期间每月领取8700多元。
大专(高职)生:优待金30000元×2年+学费补偿代偿8000元×3年+津贴费约25200(地区标准不同)+退役金9000元+养老保险34900元+职业年金约20000+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补助15000元+退伍费2000≥190100元,相当于服役期间每月领取7900多元。
二、成才进步1.报考军校。
义务兵服役第2年的上等兵、服役第3年的下士,可参加军队院校招生考试,其年龄不超过23周岁(年龄截止报考当年的1月1日)。
大专毕业生士兵参加全军统一组织的本科层次招生考试,录取的到有关军队院校学习,学制2年,毕业合格的列入年度生长干部学员毕业分配计划。
大学生参军入伍享受的优惠政策
大学生参军入伍享受的优惠政策
1.应征地:高校新生应当在户籍所在地参加应征;高校应届毕业生和在校生可在学校所在地参加应征,也可在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参加应征。
2.保留入学资格:高校新生入伍,高校为你保留入学资格,退伍后2年内可入学。
3.国家资助学费: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高校学生,在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高等学校就读的学生(含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高校新生),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的,实行学费减免。
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的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研究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6000元。
4.升学优惠:
(1)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试(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2)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达到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3)国家设立“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专门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由清华大学、北京大学等400余所普通高校承担。
(4)高职(专科)学生应征入伍,退役后在完成高职(专科)学业的前提下,可免文化课考试申请入读普通本科,或根据意愿入读成人本科,自2022年专升本招生起执行。
(5)经学校同意,退役入学可转入本校其他专业学习。
(6)退役复学后免修军事技能训练,可直接获得学分。
在校大学生参军入伍相关规定
在校大学生参军入伍相关规定为了适应新时期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的需要,优化兵员结构,提高部队战斗力,根据国务院和中央军委的命令,各地在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学生中开展了征集新兵的试点工作。
[2001]参联字4号文和[2002]参联字1号文对征兵的范围、对象、学业安排和退役后的复学做了细致的规定,兹列举如下,以备查考:(1)征兵范围。
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学生,本人自愿入伍,主要面向男性学生,也可征集部分女性学生,入学1年以上3年以内。
(2)学业安排。
在校大学生入伍前,学校应尽可能安排他们参加本学期所学课程的考试,也可根据其平时的学习情况,对本学期所学课程免试,直接确定成绩和学分。
学籍保留至退役后一年内。
对已经修完规定课程或已修满规定学分,符合毕业条件的,可准予毕业,发给毕业证书。
在校大学生入伍后,有条件的可以参加原学校组织的函授或自学原专业课程,经部队批准可以参加学校组织的考试。
(3)退役复学。
原就读学校撤销的,省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安排转入同等学历相关专业高等学校复学;原所学专业撤销的,由学校安排转入其他专业复学;在部队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本科生可以转到其他专业学习,专科生可以免试转入本校同专业或相近专业本科学习,独立设置的高等专科学校的专科生,由学校报省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安排;荣立二等功以上奖励的,所学本科专业毕业后,可免试保送研究生。
荣立三等功申请专转本的,需提供以下材料报请批准:①学校请示报告,说明学生姓名,性别,考生号,入伍前就读的专业、年级、层次,复学后拟转入的专业、年级、层次等;②立功受奖证书,原件和一份复印件;③部队给地方民政部门的立功受奖通知书,加盖民政部门公章的一份复印件;④义务兵退出现役证,原件和一份复印件;⑤立功受奖喜报,原件和一份复印件;⑥原服役部队的立功证明,原件和一份复印件;⑦当地民政部门的证明,原件和一份复印件。
⑧部队奖励登记(报告)表,加盖原服役部队政治部或组织处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浅析上海市大学生参军入伍优惠政策
浅析上海市大学生参军入伍优惠政策作者:刘洪伟来源:《神州·下旬刊》2019年第02期摘要:伴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的国防事业也进入了突飞猛进的阶段,国防高新技术不断列装一线部队,适应新形势下信息化战争,无疑对兵员的素质提出了新的要求。
国家自2008年起,国防部由原来的社会征集兵员,首次把应届大学生,包括在校大学生作为征兵的主体对象,把做好应届大学毕业生的应征入伍作为“重中之重”的工作,从此实现了大规模征集高校大学生入伍的历史性突破。
自2011年至今,每年都要召开全国大学生征兵工作专题会议,大规模征集大学参军服兵役为一项长期政策,以此来提高部队整体的兵员素质水平,掌握先进的技术,确保提高部队的战斗力。
关键词:大学生;参军优惠政策一、政策背景兵员征集任务面向高等院校,自2008年以后,我国18岁适龄青年总量持续减少的发展趋势,对高等教育发展、军队的兵员征集带来了很大的影响。
随着适龄人口总量的持续降低,年度高考人数随之减少,高等院校面临着整体生源不足的局面。
尤其是上海等一线城市更为突出。
据新浪高考在线统计报告显示,2008年上海市高考报名人数10.8万人,2014年高考报名人数为5.2万人,7年时间总量减少5.6万人,减少了51.8%,加上近几年来,每年征集高校学生的比例逐年增加,以笔者所在的高校为例,2017年整个区的征集任务为210人,高校征集187人,社会征集仅为23人,平均到各街镇不到2人,所以征集任务的压力全部集中到各个高校。
“征兵难”的问题越来越突出,也引起地方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部分适龄青年参军积极性不高,报名参军的人数逐年减少,进一步加剧了“征兵难”的现象,给征兵工作带来了巨大的挑战,面对这一挑战,作为改革开放排头兵、创新发展先行者的上海,无疑在完成国家的政治任务方面绝不会掉队,在我国经济社会特别是教育事业日新月异,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跨越式发展,为征兵工作改革提供了有力支撑。
上海市关于在校大学生参军入伍相关政策简读
上海市关于在校大学生参军入伍相关政策简读第一篇:上海市关于在校大学生参军入伍相关政策简读上海市关于在校大学生参军入伍相关政策简读政策出处:上海市委、市政府、上海警备区《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本市征兵工作的若干意见》(2011年9月)λ应征入伍的非上海户籍在校高职(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在部队服役期间表现好、退役复学后本科或者研究生毕业、在本市落实就业单位的,直接办理上海户籍。
λ应征入伍的非上海户籍的在校高职(专科)生,退役复学后专科毕业、在上海落实就业单位的,可申办人才类上海市居住证并享受相关待遇,在申请转办上海户籍时,其服义务兵役年限视同持有居住证年限。
λ服役经历视同基层工作经历。
λ参加上海市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等考试合格的退役士兵,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优先调剂、优先录用。
λ每年在上海市人民警察学员的招录工作中,公安、司法部门招录一定比例的符合职位报名条件的退役士兵,对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予以优先录用。
λ对在服现役期间荣获个人三等功(含)以上奖励和烈士子女的退役士兵,由所在区(县)政府安置并可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λ应征入伍的本科生,本科毕业后3年内参加上海高校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统一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
λ在校大学生入伍前未完成学业,服满现役退役后复学的,给予24个月社会保险费补助标准的生活补助,约2.4万元(按2011年社保标准计算)。
λ2011年在役义务兵及其家属优待金标准为26000元/年。
从2012年起,在役义务兵及其家属优待金标准按照市统计局公布的上年度本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比例同步递增。
λ对到西藏等高原艰苦地区服现役的义务兵优待金标准按照本市义务兵及其家属优待金标准的2倍数额发放。
2011年起,退役并自谋职业的义务兵,发给一次性经济补助金5万元。
自谋职业一次性经济补助金随上海市经济发展水平同步增长。
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官,从担任士官当年起算,按其服现役年限每增加一年,其一次性经济补助金递增10%。
上海大专在读女生当兵政策
上海大专在读女生当兵政策
上海大专在读女生参军政策是一个值得关注的话题。
根据中国国家法律和军队招募政策,目前女性也可以自愿参军,并且有一些条件和限制。
首先,根据中国国家法律,女性享有平等的就业权利,包括军队招募。
因此,上海大专在读的女生理论上是可以自愿参军的。
但是,军队对女性士兵的招募标准可能会有所不同。
一般来说,招募标准会考虑身体条件、学历背景以及个人意愿等因素。
其次,根据中国军队的政策,女性士兵在服役期间可能会有一些特殊的安排,比如在生理期的照顾、军营生活的安排等。
这些都是为了保障女性士兵的权益和生活质量。
另外,参军对于女性来说可能会面临一些特殊的挑战,比如军队生活的艰苦、军事训练的强度等。
因此,女生在考虑参军之前需要对自己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进行充分的评估和准备。
总的来说,上海大专在读的女生如果有参军的意愿,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和兴趣进行咨询和申请。
同时,也需要充分了解参
军的政策和要求,做好心理和身体上的准备。
希望这些信息对你有所帮助。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落实《高等学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落实《高等学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
兵役国家资助办法》的通知
【法规类别】兵役制度
【发文字号】沪教委学[2013]58号
【发布部门】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3.10.23
【实施日期】2013.10.2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落实《高等学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办法》的通知
(沪教委学〔2013〕58号)
市属各高等学校:
为贯彻《财政部教育部总参谋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办法?的通知》(财教﹝2013﹞236号)精神,进一步做好本市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工作,现提出如下要求:
一、每年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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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2018上海本科生当兵政策解读
2017-2018上海本科生当兵政策解读2017年国家对本科生士官有没有新的优惠政策?以下是小编为您整理的2017-2018上海本科生当兵政策,希望对您有帮助。
2017-2018上海本科生当兵政策解读日前,上海市政府征兵办发布了2015年全市兵役登记通告。
6月起,征兵登记网上报名开始。
通告称,凡具有上海常住户籍,年满18至22周岁(1993年1月1日至1997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的男性公民(不含本市高校在校大学生和应届毕业生),以及12月31日前年龄不超过23周岁(1992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普通高职专科学历和年龄不超过24周岁(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普通本科及以上学历的男性公民(不含本市高校应届毕业生)。
具有上海常住户籍,本人自愿应征、12月31日前年满17岁的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应届或翌年毕业的男性公民和年满17至19周岁(1996年1月1日至1998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的普通高中(不含中专、职高、技校)应届毕业的女性公民也可参加应征报名。
通告规定,6月1日至15日,所有适龄男性公民,均须登录“全国征兵网”填写兵役登记和应征报名信息。
6月16日起,适龄男性公民须持《登记/报名表》、《预征对象登记表》、《申请表》以及本人居民身份证、学生证或兵役证,到本人户籍所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兵役登记站现场确认,并接受身体初检和政治初审,领取或审验本人的《上海市公民兵役证》。
同时,有参军意向、年满17岁的高中应届或翌年毕业的男性公民和年满17至19周岁的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的女性公民,须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到本人户籍所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兵役登记站报名应征,并接受身体初检和政治初审;所有应征女性公民须在6月上旬至8月上旬,登录“全国征兵网”填写报名信息,并通过教育部学生信息数据库审核。
应征入伍是《宪法》赋予每个公民的应尽义务。
《宪法》第五十五条规定:“保卫祖国,抵抗侵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神圣职责,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光荣义务。
上海大专在读女生当兵政策
上海大专在读女生当兵政策
根据中国国家兵役法和《兵役法实施条例》,女性大专在读学生不具备兵役义务,因此没有被要求服兵役的政策。
当前中国大陆仅规定男性公民必须服兵役,女性公民在没有特殊情况下不参军。
但是女性也可以自愿参军,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女性在军队中的服役岗位可能有限。
值得注意的是,根据各地具体情况不同,有些女性大专学生可能会被要求参加一些军事教育和体能训练,但这并不等同于强制性的兵役。
对于具体政策,建议咨询当地征兵办或相关军事部门以获得详细信息。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转发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印发《大学新生应征入伍宣传单》的通知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转发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印发《大学新生应征入伍宣传单》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公布日期】2016.06.27
•【字号】沪教委学〔2016〕37号
•【施行日期】2016.06.27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高等教育
正文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转发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印发《大学新生应征入伍宣传
单》的通知
沪教委学〔2016〕37号
各高等学校:
现将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印发<大学新生应征宣传单>的通知》(教学司函〔2016〕54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并根据要求,于8月15日前通过市教育考试院高招平台将发放情况报我委学生处。
联系人:俞冶论,联系电话:23116820
附件: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印发《大学新生应征入伍宣传单》的通知(教学
司函〔2016〕54号)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2016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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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关于在校大学生参军入伍相关政策简读
政策出处:上海市委、市政府、上海警备区《关于进一步
加强和改进本市征兵工作的若干意见》(2011年9月)
●应征入伍的非上海户籍在校高职(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在部队服役期间表现好、
退役复学后本科或者研究生毕业、在本市落实就业单位的,直接办理上海户籍。
●应征入伍的非上海户籍的在校高职(专科)生,退役复学后专科毕业、在上海落实就业单
位的,可申办人才类上海市居住证并享受相关待遇,在申请转办上海户籍时,其服义务兵役年限视同持有居住证年限。
●服役经历视同基层工作经历。
●参加上海市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等考试合格的退役士兵,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优
先调剂、优先录用。
●每年在上海市人民警察学员的招录工作中,公安、司法部门招录一定比例的符合职位报名
条件的退役士兵,对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予以优先录用。
●对在服现役期间荣获个人三等功(含)以上奖励和烈士子女的退役士兵,由所在区(县)
政府安置并可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应征入伍的本科生,本科毕业后3年内参加上海高校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统一考试,初试
总分加10分。
●在校大学生入伍前未完成学业,服满现役退役后复学的,给予24个月社会保险费补助标
准的生活补助,约2.4万元(按2011年社保标准计算)。
●2011年在役义务兵及其家属优待金标准为26000元/年。
从2012年起,在役义务兵及其家
属优待金标准按照市统计局公布的上年度本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比例同步递增。
●对到西藏等高原艰苦地区服现役的义务兵优待金标准按照本市义务兵及其家属优待金标
准的2倍数额发放。
●2011年起,退役并自谋职业的义务兵,发给一次性经济补助金5万元。
自谋职业一次性经
济补助金随上海市经济发展水平同步增长。
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官,从担任士官当年起算,按其服现役年限每增加一年,其一次性经济补助金递增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