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住房公积金信息上报系统
住房公积金的办理流程
办理依据:1、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350号令2、北京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京房公积金管委会20062号表格下载:单位信息变更登记表单位汇缴、补缴住房公积金申报办理指南办理机构:单位具体开户管理部..办理地址、电话:各管理部的地址和电话在“”中..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9:00至下午5:00法定节假日除外办理时限:到管理部办理当天完成办理程序:账支票..汇缴书汇缴金额、汇缴人数与单位开户时填制的住房公积金汇缴跨年清册记录的汇缴金额、汇缴人数一致..单位使用现金缴存住房公积金的;须到银行目前为建设银行、交通银行填制银行统一印制的三联现金送款簿;现金送款簿收款人栏统一填写“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收款行及账号向管理部索取;解款部门栏填写缴存单位全称;并在现金送款簿空白处注明单位登记号、管理部编号及汇缴月份..2非首次办理汇缴的;单位汇缴人员无变化的;填写与上次办理住房公积金汇缴金额一致的汇缴书及转账支票;单位汇缴人员有变化的;填写管理中心统一印制的变更清册;以及与人员变更后应汇缴金额一致的汇缴书和转账支票;汇缴书中“增加人数”、“增加金额” 、“减少人数”、“减少金额”栏与变更清册中相应栏目一致..3汇缴确认后;管理部接柜人员打印机制汇缴书一式两份;盖章后一份退单位经办人;一份与变更清册、转账支票或现金送款簿一同交管理部复核人员复核;并作为原始凭证留存..4单位可同时办理在同一住房公积金年度内的多月份连续汇缴..2、通过银行汇款方式汇缴住房公积金1单位填制单位汇款缴存公积金备案表;传真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所属管理部..2单位将应缴存款项汇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指定的住房公积金银行专户;汇款单中收款人栏填写“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收款银行及账号填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指定的收款银行及账号;并在汇款单空白处注明单位登记号、管理部编号及汇缴月份..3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会计处收到汇款后与管理部上报的单位汇款备查簿核对;无误后计入单位暂存款..4管理部通过系统查询已收款后;通知单位..单位持住房公积金汇缴书;有变更的还需持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一份;单位汇款缴存公积金备案表两份;到管理部办理汇缴分配;将已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计入个人账户..5汇缴确认后;管理部接柜人员打印住房公积金汇缴书一式两份、住房公积金暂存款凭证一份;盖章后一份住房公积金汇缴书退单位经办人;一份住房公积金汇缴书与住房公积金暂存款凭证、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一同留存..单位填制的单位汇款缴存公积金备案表;一份由管理部盖章后退单位经办人;一份管理部留存..3、委托银行收款方式汇缴住房公积金对于已开通委托银行收款方式汇缴住房公积金的管理部;其所属单位可以通过银行托收的方式缴款;办理住房公积金的汇缴业务..1单位与管理部签署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统一印制的委托银行收款缴交住房公积金协议..2单位与开户银行签订北京市特约委托收款付款授权书..3协议签定后;管理部在系统中为单位办理委托收款登记..4单位每月定期与管理部做委托收款确认;包括:无人员变更的做无变更汇缴确认;有人员变更的;单位报管理部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一份..5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会计处每月按约定的时间通过系统汇总委托收款信息;办理银行托收..6收款成功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会计处根据银行提供的委托收款结算凭证收款联;将托收款项计入单位暂存款..7管理部查询收款成功信息;办理住房公积金汇缴分配;将汇缴金额计入个人账户;并打印住房公积金汇缴书一式两份;盖章后一份退单位经办人;一份与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一同留存..8对于托收未成功的单位;管理部通知单位收款失败;重新办理托收手续..4、支取住房基金汇缴住房公积金1单位可以支取在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交存的单位住房基金;作为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部分;到管理部柜台办理住房公积金的汇缴业务..2单位填制住房基金支取书;加盖住房基金预留印鉴;到住房基金开户管理部办理住房基金支取..3管理部住房基金接柜人员打印机制住房基金支取书;转交公积金接柜人员..4管理部公积金接柜人员凭内部转来的住房基金支取书将转账金额录入系统;计入单位暂存款;打印住房公积金暂存款凭证一份..5单位填制住房公积金汇缴书、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 连同个人缴存部分的转账支票;到管理部办理汇缴;转账支票的金额与住房基金支取书的金额之和应等于本次汇缴金额..6汇缴确认后;管理部接柜人员打印住房公积金汇缴书一式两份、住房公积金暂存款凭证一份;盖章后一份住房公积金汇缴书退单位经办人;一份住房公积金汇缴书与上述两次打印的住房公积金暂存款凭证及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一同留存..5、市级财政统发方式汇缴住房公积金行政事业单位以财政拨付住房公积金到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专户的方式缴款;办理住房公积金的汇缴业务..1首次采用财政拨款方式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在管理部开设财政拨款专户后;将汇缴信息上报财政..以后汇缴月份如有人员变更应在指定时间将变更清册报到管理部..2管理部接柜人员及时将单位的相关信息录入系统..3管理中心会计处每月定期汇总财政拨款单位明细;将数据发送财政..4财政核对后将资金汇入管理中心指定的账户..5管理中心会计处按照财政提供的单位明细;分别计入各单位暂存款..6管理部为单位办理住房公积金汇缴分配;打印汇缴书一式两份;盖章后一份退单位经办人;一份与变更清册一同交管理部复核人员复核;作为原始凭证留存..7同一单位既有财政拨款又有单位自筹的;单位应填制自筹部分的汇缴书和变更清册;并按照其他汇缴方式单独办理..6、区县财政拨款方式汇缴住房公积金。
强化统计核算,完善住房公积金管理制度
强化统计核算,完善住房公积金管理制度摘要:住房公积金统计工作是对住房公积金归集、贷款、资金运用等一系列数据的统计汇总,是反映住房公积金管理情况的重要依据。
这项工作对于完善住房公积金制度、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
只有重视统计工作、加强统计数据的上报和管理,统计工作才能更好的为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服务。
在现行的统计工作不同程度的存在一些问题,亟待加强和改进,现就该现状谈几点体会。
关键词:住房公积金统计;数据;制度中图分类号:c829.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3)06-0-01我国上个世纪90年代初开始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从过去的手工,半自动化到现在的计算机及网络信息化发展,住房公积金的业务管理逐步实现了“统一决策,统一管理,统一制度,统一核算”,住房公积金统计制度的建立也是从无到有再到现在的逐步完善。
特别是1998年建设部下发了《住房公积金归集和使用情况表》(建房改【1998】212号)文,2004年建立全国信息上报系统。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实行的住房公积金统计报表制度包括: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情况表(月报)、住房公积金存贷款报备表(月报)、项目贷款明细表(月报)、资产负债表(季报)、增值收益表(季报)、增值收益分配表(年报)、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分类情况统计表(季报)。
新的报表自2012年1月1日起通过全国住房公积金信息上报系统填报,其中,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分类情况统计表(季报)2012年4月1日首次试填,2012年7月1日起正式填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实行的住房公积金统计报表目前一共有类种报表,这7类报表名称各不一样,但它们互有联系,数据之间相互勾稽。
随着住房公积金的不断发展壮大,为适应公积金规范管理的需求,住房公积金的统计指标的功能也就越来越重要。
统计报表上的统计数据不仅给我们提供当时有关的信息,,还可以凭统计数据显示出未来发展的方向。
还可以提供查询功能,让上级部门更好的了解本部门的公积金工作。
住房公积金管理系统(单位版)设计与开发
Ab t c o k r c s f s r t W r p o e s o Ho sn u d ma a e n y tm r n r d c d h d l g meh d o h e in a u i g f n n g me ts s e a e ito u e .T e mo e i t o f T e d sg n
积金制度朝着健康 的方 向深入发展 , 住房公积金 归集数逐年增
长 , 民群众 的购房支付需求也 逐年增长 。一方 面为 了减轻公 人
三、 系统 概 述
1 业 务 流 程 ( 1 、 图 )
积金缴 存单位及住房公 积金 管理 中心 的工 作强度 , 提高工作效 率 和工作质量 ,另一 方 面由于各基 层单 位的员工 现状不 断变
d sg n e eo me t f n e n y tm s gDep i n a a o a a a ea e b i r i , O d t x h g e i a dd vlp n n o ma a me t se u i l h a d P r d x 7 d tb s t y d r i s S aa e c a e g s n 7 c t n
化、 以及所涉及 的身份差异导致其公 积金管理 的复杂和操作频
繁 ,如果仅靠 传统 的财务管 理 已不 适应其 缴交差 异性 和延续
性 。公积金 不但涉及每个员 工的切身利益 、 而且操作 连惯性之
长迫切需要 提高各单 位管理的规范化 。 我们开发该系统管理软
住房公积金监管系统建设的思考
系, 这关系到社会稳定和 国民经济发展的大局。 为加强和规范住房公积 金的管理 9 9年 4月 国务 院颁布 了< 19 住房公积金管理
条 例> 2 0 0 2年 下 发 了 < 国务 院 关 于 进 一 步 加 强 住 房 公 积 金 管 理 的 通 知 > 在公 积 金 ,
管理体 制和 制度作 出 了明确规定 ,同时也 明确提 出 :建设部要 充分依托 现有网络 ”
运行 、 面推广 等阶段 , 20 全 于 0 4年 在 全 国 正 式 运 行 , 为
政府加强公积金 监管发 挥了重要作 用 , 但还需要对住 房 公积金 监管系统 进一 步进行 完善 :
一
是 , 争 在 2 0 底 , 现 住 房 公 积 金 监 管 系 统 力 0 8年 实
与 全 国 3 个 大 中城 市 全 部 连 接 0 0年 覆盖 全 国 所有 公 7 21
积金 中心 。在解决安全问题的基础上 , 使住房公积金监管 系统直接连接公积金中心业务系统 , 时实监控业务数据 。 二是 , 结合 监管和数 据分析 的需要 , 化住房 公积 优 金 监管系统 中的各 项指标 , 包括 预警 阀值 的设 定 , 增强
系 统 的 分 析 功 能 , 靠住 房 公 积 金 监 管 系 统 完 成 各 项 数 依 据 分 析 工作 。
用 ; 是 , 南 、 北 等地 不 断 探 索 , 过 住 房 公 积 金 监 管 系 六 云 湖 通
统将监管数据集 中到省级监管部 门 , 既便于监管又有利于住 房公积 金有关信息通过住 房公积 金监管 系统与人 民银 行征 信系统连接 。
三、 完善住房公积金监 管系统 的设想
住房公积金监管 系统经 过需求调研 、 试点 、 测试 、 试
全国住房公积金监督管理信息系统管理暂行办法
全国住房公积金监督管理信息系统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印发《全国住房公积金监督管理信息系统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关于印发《全国住房公积金监督管理信息系统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建设部关于印发《全国住房公积金监督管理信息系统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关于印发《全国住房公积金监督管理信息系统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建金管[2004]173号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全国住房公积金监督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监管系统)已经建立并开通运行,为加强规范管理,保障监管系统安全和有效运行,提高住房公积金监督管理水平,现将《全国住房公积金监督管理信息系统管理暂行办法》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在执行中发现问题,请及时向我部住房公积金监督管理司和各省(自治区)建设厅反映。
附件:全国住房公积金监督管理信息系统管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二○○四年十月十一日附件:全国住房公积金监督管理信息系统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全国住房公积金监督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监管系统)规范管理,保障监管系统安全和有效运行,提高住房公积金监督管理水平,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监管系统,是指以建设部数据专网为网络平台,以各设区城市(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下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管理中心)业务管理系统为基础,采用建设部、省(自治区)建设厅、管理中心三级联网方式,对住房公积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适时监督的行政监督管理信息系统。
第三条监管系统管理实行统筹规划、统一标准、分级负责、安全运行、有效监督的原则。
第四条建设部负责全国监管系统管理工作,履行以下职责:(一)制定监管系统的建设规划、标准和管理办法,并监督执行;(二)组织、指导和监督监管系统建设、运行和安全管理工作;(三)组织制定监管系统建设技术方案,负责组织各省(自治区)建设厅节点专网联通及各节点IP地址等参数的管理工作;(四)运用监管系统对全国住房公积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适时监督,提出处理意见;(五)负责本级监管系统的建设、运行和安全管理工作;(六)组织有关人员的培训工作。
【管理】公积金网上管理系统登陆详细说明
【关键字】管理欢迎使用住房公积金网上管理系统目录一、欢迎使用住房公积金网上管理系统,各单位加QQ入群后请先到“群共享”中下载U盾驱动注:其他插件也请按此方法下载U盾驱动也可登陆进行下载各单位所发U盾为“住房公积金网上管理系统”身份识别U盾,不具备金融功能,和银行U盾不同,更不是U盘。
二、U盾安装及使用说明1.下载解压缩后,找到图标,双击安装U盾驱动程序2.弹出U盾驱动安装画面,单击“下一步(N)”继续安装3单击选中“支持智能卡登陆操作系统或者VPN”选项,然后单击“安装(I)”按钮继续安装4.驱动安装中,请稍后……5.单击“完成(F)”按钮,完成驱动安装6.安装完成后,桌面右下角出现U盾软件图标,此时插入U盾7.鼠标左键双击U盾软件图标,加入软件。
首次登陆软件要求用户修改密码8.默认当前用户PIN码为“1234”,新密码用户自行设置,新密码位数不限,尽量以数字与字母组合为宜9.密码修改后,软件自动显示证书10.若证书管理工具中显示“没有证书”,此为U盾未被电脑识别,请更换U口,尽量使用机箱后置U口三、Internet Explorer(即IE)设置注:本设置以IE6.0为例,IE其他版本请参照修改1.如何查看IE版本,点击图标打开IE浏览器,选择“帮助”——“关于Internet Explorer”2.在弹出窗口中可以看到IE版本。
3.选择“工具”——“Internet选项”对进行IE设置4.选择“安全”——“受信任的站点”——“站点(S)”添加信任网址5.输入,并取消“对该区域验证”选项,然后单击“添加(A)”加入网址6.单击确定后自动返回“安全”选项卡,直接点击“自定义级别(C)”7.将所有带“ActiveX”字样的控件都启用,标记提示的也改为启用,剩余项不用设置8. 设置完确定返回,如有提示,选择确定更改9. 选择“隐私”——取消“阻止弹出窗口”——单击“确定”完成设置继续往下↓^_^四、登陆住房公积金管理系统网站1.在浏览器地址栏内输入网址:,然后回车加入。
单位公积金网上业务办理系统(网页版)操作手册说明书
单位公积金网上业务办理系统(网页版)操作手册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2021年11月目录一、使用对象 (3)二、运行环境 (3)(一)证书驱动如何安装(公积金专用证书及法人一证通) (3)(二)常见问题 (8)三、用户登录界面 (11)(一)单位用户登录 (11)(二)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 (18)四、单位账户信息 (21)(一)单位账户信息 (21)(二)单位账户明细信息 (22)(三)职工账户信息 (22)(四)职工账户明细信息 (24)(五)职工封存状态查询 (25)五、单位业务 (25)(一)个人账户设立 (27)(二)启封 (31)(三)转入 (34)(四)转出 (35)(五)封存 (36)(六)待销户停缴 (40)(七)待转出停缴 (42)(八)年度基数调整 (44)(九)缴存比例变更 (53)(十)单位补充公积金账户设立 (54)(十一)单位缴存证明 (55)(十二)单位缴存网点变更 (57)(十三)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注销 (59)六、资金业务 (60)(一)汇缴 (61)(二)补缴 (64)七、单位信息修改 (68)(一)单位基本信息修改 (68)(二)单位联系信息修改 (69)八、建行委托扣款 (71)(一)委托扣款申请 (71)(二)委托扣款联系信息修改 (72)(三)委托扣款终止 (73)(四)委托扣款信息查询 (75)九、网上业务查询 (75)(一)职工变更业务查询 (75)(二)单位汇缴书、变更清册及补缴清册下载 (75)(三)汇缴查询 (79)(四)补缴查询 (81)(五)单位账户设立结果查询 (82)(六)单位缴存证明结果查询 (83)(七)缴存网点变更结果查询 (84)(八)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注销查询 (84)(九)单位信息修改结果查询 (84)(十)缴存比例变更查询 (84)十、单位设置 (85)(一)部门设定 (85)(二)工号账号对照表 (85)(三)员工部门对照表 (87)(四)部门统计 (87)十一、用户管理 (91)(一)卡权限设置 (91)(二)卡业务管理 (92)(三)查看服务协议 (93)一、使用对象本系统的主要使用者,通常为单位公积金经办人、财务或人事工作者。
住房公积金信息系统问题的分析
住房公积金信息系统问题的分析摘要住房公积金的监督和管理工作正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而应对这场挑战的最好办法就是借助信息科技手段,不断的提升公积金信息系统的管理和防范风险的能力,逐步解决现行公积金信息系统所存在的各种问题,更好的服务于我国房地产市场和经济的发展。
关键词公积金监管预警业务信息系统中图分类号:f293.3 文献标识码:a住房公积金制度是我国住房保障和公共住房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解决中低收入者购房需求的政策性住房金融工具。
这项制度促进城镇的住房消费,改善居民住房条件,为我国的房地产市场和国民经济的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经历了10 多年的发展,已经走过了简单的电子化和系统网络化的阶段。
随着全球经济环境的复杂变化,以及我国政府对房地产政策的调整,住房公积金的监督和管理工作也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而应对这场挑战的最好办法就是借助信息科技手段,不断的提升公积金信息系统的管理和防范风险的能力,逐步解决现行公积金信息系统所存在的各种问题,更好的服务于我国房地产市场和经济的发展。
近年来宏、微观经济环境变得相对复杂,现有公积金制度设计也存在诸多的缺陷,各地管理中心以及国家监管机构在公积金管理方面都遇到了各种各样的问题,比如管理中心的定位问题、配贷机制不公问题、决策和监督机制问题、资金流动性问题、投资渠道与增值收益分配问题等。
这些问题的存在都将制约住房公积金制度在住房保障体系和公共住房政策中所发挥的积极作用,这些问题也是我国住房公积金管理过程中所面临的潜在风险来源。
住房公积金信息系统的定义从表面上看,是以城镇职工、居民住房公积金个人信息为主信息系统,但作为住房制度改革的配套制度信息系统,它不仅指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信息系统,还包括了除住房公积金相关的信息系统外,国家的方针政策的信息系统、住房制度深化改革制度的信息系统、房地产市场的信息系统、金融融资的信息系统等,即包括政策规定、资金归集、资金借贷、资金支出等4个主要方面的信息系统和房地产开发、商业银行信贷等辅助方面的信息系统。
住房公积金银行结算数据应用系统公积金中心接口标准V1.1.12
住房公积金银行结算数据应用系统公积金中心接口标准公共接口标准说明文档信息用户信息修订记录目录1. 引言 (1)1.1.编写目的 (1)1.2.项目背景 (1)1.3.参考资料 (1)2. 网络结构 (2)2.1.连接方式 (2)3. 通信标准 (3)3.1.基本通信协议 (3)3.1.1. TCP接入方式 (3)3.1.2. HTTP 接入方式 (3)3.2.通讯安全 (3)3.2.1. Openssl简介 (3)3.2.2. 证书的产生 (4)3.2.3. 证书的更新 (4)3.2.4. 同步会话密钥 (4)3.3.报文接口规范 (5)3.3.1. 交易报文格式 (5)3.3.2. 交易文件传输 (6)4. 外接系统开发支持 (8)4.1.通信程序库 (8)4.2.交易核对匹配机制 (8)5. 接口接口规范 (10)5.1.交易报文头 (10)5.1.1. 名词解释 (10)5.1.2. 公积金中心系统发起 (10)5.1.3. 应用系统发起 (12)5.2.公积金中心发起的服务接口 (13)5.2.1. 接口探测(SYS600) (13)5.2.2. 系统签到(BDC001) (14)5.2.3. 系统签退(BDC002) (15)5.2.4. 单笔付款(BDC101) (16)5.2.5. 单笔收款 (BDC102) (18)5.2.6. 批量付款交易(BDC103) (20)5.2.7. 批量收款交易(BDC104) (23)5.2.8. 贷款扣款交易(BDC105) (25)5.2.9. 贷款本息分解(BDC106) (27)5.2.10. 批量业务结果查询(BDC107) (32)5.2.11. 批量业务结果下载(BDC108) (34)5.2.12. 单笔转账(BDC109) (36)5.2.13. 交易结果查询(BDC110) (38)5.2.14. 联行号查询(BDC112) (40)5.2.15. 账户交易明细查询(BDC113) (41)5.2.16. 活期转定期(BDC114) (42)5.2.17. 定期支取(BDC115) (44)5.2.18. 定期转存方式设定(BDC116) (46)5.2.19. 活期转通知存款(BDC117) (47)5.2.20. 通知存款支取(BDC118) (48)5.2.21. 通知存款支取设定(BDC119) (50)5.2.22. 通知存款支取通知取消(BDC120) (51)5.2.23. 通知存款支取通知查询(BDC121) (53)5.2.24. 定期账户余额查询(BDC122) (54)5.2.25. 活期账户实时余额查询(BDC123) (55)5.3.应用系统发起的服务接口 (57)5.3.1. 接口探测(SYS600) (57)5.3.2. 账户变动通知(SBDC100) (58)5.4.响应码定义 (59)5.5.字段说明 (59)5.5.1. 资金交易类型代码表 (59)5.5.2. 银行编码表 (60)5.5.3. 公积金中心代码表 (61)1.引言1.1.编写目的为规范住房公积金银行结算数据应用系统(以下简称“应用系统”)与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IT系统之间直联交易接口和通讯,特制定本公共接口标准,使之作为相关方开发工作的前提和基础。
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关于开展2024年度使用售房款发放住房补贴计划申报有关工作的通知
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关于开展2024年度使用售房款发放住房补贴计划申报有关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公布日期】2023.11.22•【文号】国机房资〔2023〕13号•【施行日期】2023.11.22•【效力等级】团体规定•【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积金监管正文关于开展2024年度使用售房款发放住房补贴计划申报有关工作的通知国机房资〔2023〕13号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政协全国委员会办公厅,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各民主党派中央,各人民团体,各中央企业人事劳资部门:根据国管局、中直管理局、北京市政府、财政部、建设部《关于调整在京中央和国家机关公有住房出售收入使用方向的意见》(国管房改〔2006〕326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24年使用售房款发放住房补贴计划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申报2024年使用售房款发放住房补贴计划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根据《关于加强中央国家机关售房款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统一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管房改〔2009〕358号)规定,将售房款交存至指定的售房款专户内,并已按要求从售房款中足额提取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单位。
(二)根据《中央在京单位职工住房档案建立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国管房改〔2003〕205号)规定,已为本单位职工建立并完善住房档案的单位。
(三)经费自理事业单位及中央在京企业应制定住房补贴实施方案,并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或经本单位职工大会讨论通过。
(四)拟发放住房补贴人员名单、补贴金额及相关信息等须在本单位或一定范围内公示。
二、申报及使用流程(一)计划申报。
各单位通过房改资金业务信息系统(以下称F系统)填写并打印《2023年度中央在京单位住房补贴上年决算汇总表》、《2024年度中央在京单位住房补贴支出预算基础数据表》、《2024年度中央在京单位住房补贴支出预算汇总表》,经相关负责人审核签字、加盖公章后报送资金中心。
住房公积金信息化建设与住房公积金管理
住房公积金信息化建设与住房公积金管理杨廷刚枣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摘要】住房公积金信息化系统的高效运行将极大促进住房公积金管理水平的提高,同时住房公积金管理水平的提高也将促进信息化的升级。
本人试从信息化建设的必要性,建设过程中注意事项,及对住房公积金管理产生的影响方面进行分析。
【关键词】住房公积金信息化网络建设管理长期以来,住房公积金业务在其发展过程中资金得到不断扩大,同时也是住房公积金信息化的发展过程。
全国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的信息化建设发展不一,有的仍是单机住房公积金系统,有的信息化网络正在建设、有的正要进行升级改造。
住房公积金信息化系统建设包括住房公积金业务系统软件和硬件建设、网络建设、机房建设。
下面对住房公积金信息化建设及对住房公积金管理的影响进行分析。
一、住房公积金信息化建设的不足对住房公积金管理的影响事实表明,住房公积金信息化建设明显落后于住房公积金业务的发展速度,在日常管理中,明显感觉到没有先进的公积金信息化系统支持,公积金业务开展变得相当繁琐、笨重。
具体来说,主要有以下几方面表现:1.各缴纳住房公积金单位不能进行简便的汇缴。
住房公积金的缴纳仍然是传统的到银行汇缴,距离银行较远单位,缴纳一次公积金到银行排队、耗时,非常不方便。
并且不能与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的单位公积金缴纳信息共享,仍然依靠手工账簿。
2.财务资金不能较快的流转。
按照传统管理惯例,无论资金的流入与流出均是填写单据,送与银行,通过银行交换才能到达相应的帐户,同城同行交换一天,不同城同行需两到三天,资金流速非常缓慢,在途时间较长。
3.住房公积金贷款和支取的审批时间较长。
没有现代化的网络化的住房公积金信息系统,贷款和审批依然依靠手工审查纸质材料,贷款信息输入单机版公积金软件系统,然后打印汇总成上报材料,再经调查人、担保公司相关人员、科长、分管主任审批完成,层层签字,层层盖章。
从贷款申请到贷款审批成功需耗费较长时日,不能及时支持购房者使用住房公积金。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信息纳入征信系统问题探讨
41 ・
【 问题探讨 】
李
敏
个人住房公 积金贷款信息纳入征信系统问题探讨
积金贷款信息报文, 报送当地人 民银行地市中支 , 但
由于担 心可 能 出现 大 量 重 复 展示 的 异议 , 对 人 民银 行 和征信 系统产 生 负 面影 响 , 相 关 报 文 并 未 被 人 民 银 行分 支行 上 报征 信 系统 。近期 , 徐 州 市 公 积 金 中 心行 文提 请 江苏省 住房 和城 乡建 设厅 与人 民银 行 南 京分 行协 商将 个人 住 房公积 金贷 款信 息 纳 入征 信 系 统, 以强 化对 恶 意拖 欠 和骗 提 骗 贷 等 不 良行 为 的 惩 戒, 保 障住 房公 积金 事业 的健 康发 展 。
是公积金贷款信息基本未入库。个人征信系
统 建设 之初 , 江 苏 省 大部 分 公 积 金 中心 委 托 商 业 银 行 进行个 人 住房公 积 金贷 款核算 和 向征 信 系统 报 送
征信系统建设 , 识别 防范信贷风险, 促进信贷市场发
展, 改善社 会 信用 环 境 起 到 了积 极 助 推 作 用 。但 目
复错误等原 因, 均 尚未 向个人征信 系统报送其住房
公 积金 贷款 信 息 。
二是报 送公 积金贷款信 息诉求 强烈。调 查显
示, 江 苏省 约 2 / 3的地 市公 积 金 中心 希 望 将 个 人 住
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数据报送用户 , 由公积金 中心按 照相关数据采集格式生成报文 , 通过介质或 网络报
授 信机构 更 全 面地 了解 个人 融资 及 信 用 情 况 , 识 别 欺 诈 申请 , 降低信 用风 险 。其 次 , 住 房 公 积金 贷款 信
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操作规程
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操作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全国范围内的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操作,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操作,包括职工异地转移接续住房公积金账户和公积金贷款的情形。
第三条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由接续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负责管理和实施,并与原缴存单位和原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进行信息共享和协作。
第四条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应确保职工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提高住房公积金管理的便利性和规范性。
第五条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保护职工隐私信息和个人权益,并建立健全相应的安全保障机制。
第二章异地转移接续住房公积金账户第七条接续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应核实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并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和办理手续。
第八条接续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应及时将异地转移接续住房公积金账户信息上报原缴存单位和原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并在异地转移前与原缴存单位进行核对。
第九条职工异地转移接续住房公积金账户时,可选择保持原缴存比例或者按照接续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的有关规定进行调整。
第十条异地转移接续住房公积金账户的缴存比例和限额应遵循接续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的规定,并在异地转移后恢复正常缴存。
第十一条接续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应建立健全异地转移接续住房公积金账户的查询和管理系统,便于职工查询和管理个人账户信息。
第三章公积金贷款异地转移接续第十二条职工申请异地转移接续公积金贷款时,应向接续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提交申请,并提供相关贷款材料和资料。
第十三条接续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应依据相关政策和审批标准,对申请人的贷款申请进行审批,并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和办理手续。
第十四条异地转移接续公积金贷款的审批额度和利率应遵循接续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的规定,并与原贷款机构进行协商和确认。
第十五条接续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应与原贷款机构进行协作,完成异常情况下的贷款还款和账户管理工作。
住房公积金缴纳的操作流程
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须知(2023年1月28日)1、在职工工增减员告知:每月20日前,接各人力资源部增、减员告知,与客服查对基数、起始时间与否对旳,并进行登记。
有上报表格需加盖单位公章返回旳每月截止至20日。
(公积金托收单位增减告知、盖章表格返回截至每月13日。
)2、自由职业者缴纳公积金:为自由职业者人员建立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规定其按对应旳基数、比例至少一次性缴纳三个月旳公积金费用及对应旳管理费,由各人力资源部专管人员在中心系统中录入收费记录进行收费,并在当月20日前报给公积金操作人员。
3、汇、补交:用本部支票交纳住房公积金款旳,在次月10日前,报住房公积金管理部进行汇交(每年6月份旳汇交日期按各公积金管理部旳详细规定执行)。
用客户自己旳支票交纳住房公积金款旳,在支票结算期限内报住房公积金管理部进行汇交,支票转交社会保险部至支票截止日期不得少于五个工作日。
补交住房公积金旳需提供《补交申请》及《补交清册》,单位加盖公章。
西城管理部规定员工补交期限超过一年旳,除了需提供上述材料以外,还需提交《劳动协议》。
4、核定基数:每年7月份进行住房公积金核定基数工作,由客户单位填写《住房公积金基数核定表》,职工本人在确认基数后签字,单位加盖公章。
一年只能核定一次基数,对客户单位提出旳在一年内多次核定基数并进行基数差额补交旳规定,原则上不予办理。
5、转移:职工住房公积金由我处转出至国管旳,需在住房公积金国管管理部开具查询书后,并填写《住房公积金转移申请书》。
住房公积金由我处转出至外埠旳,需由外埠旳住房公积金管理部开具《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见附表一),并填写《住房公积金转移申请书》。
职工住房公积金需由国管或外埠转移至我处旳,由我处开具《住房公积金转移开户证明》,提供应职工原单位,由原单位办理转移手续。
6、支取:(1)职工本人因购房支取住房公积金旳,需提供:购房协议、首付款发票、贷款协议、本人身份证。
职工因配偶购房支取住房公积金旳,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配偶身份证、结婚证,以及配偶旳住房支取记录单。
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情况统计报表制度
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情况统计报表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批准2013年10月本报表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七条规定: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等统计调查对象,必须依照本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提供统计调查所需的资料,不得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不得迟报、拒报统计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九条规定: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对在统计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
目录一、总说明 (1)二、表式 (2)三、指标解释 (3)一、总说明一、为了解全国住房公积金管理的基本情况,为各级住房公积金监管部门制定政策和进行监管提供依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规定,制定本报表制度。
二、本报表制度属于部门统计调查。
调查内容包括住房公积金部级监管部门共同的基本需要。
地方特殊需要的统计资料应通过地方统计调查或地方部门统计调查收集,并尽量避免与本统计调查相重复。
三、本报表制度执行范围为所有设区城市(地、州、盟)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四、本报表制度为月报制度,报表的报送时间、受表机关及报送方式按规定执行。
各填报单位必须按规定及时、准确、全面地填报,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
五、各省、自治区建设行政部门和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按本制度规定的表式于月后15日前,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报送。
报送方式为通过全国住房公积金信息上报系统和以电子邮件同时报送。
六、本报表制度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解释。
二、表式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情况表(月报)表号:住房公积金表省(自治区、直辖市) 地(市、州、盟) 制定机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行政区划代码: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 20 年月批准文号:国统制 [2013]129号单位负责人:填表人:报出日期:说明:1.本表由各设区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填写,各省、自治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确认。
住房公积金中心个人信息查询及提供授权书
住房公积金中心个人信息查询及提供授权书尊敬的客户:为了维护您的权益,请在签署本授权书前,仔细阅读本授权书各项条款,关注您的权利和义务。
除非您已阅读并接受本授权书所有条款,否则您无权使用被授权人的相关服务。
您的签署、使用、登录等行为即视为您已阅读并同意本授权书条款的约束。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一、本人同意并不可撤销地授权:贵中心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在为授权人(本人)提供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及其他服务过程中,有权向包括但不限于中国人民银行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政府部门、政府信用信息服务或共享平台、其他政府平台、商业银行以及其他依法成立的第三方机构查询、打印、保存和使用本人信用信息,有权在不违反国家关于个人信息保护方面规定的前提下,通过相关途径(包括但不限于中国人民银行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政府部门、政府信用信息服务或共享平台、其他政府平台、商业银行以及其他依法成立的第三方机构)查询、了解、核实有关本人的身份、住所地、婚姻状况、还款能力、信用状况、家庭财务状况等。
二、授权人同意,无论前述业务是否审批通过,被授权人均有权保留本授权书、授权人身份信息认证、授权操作的相关电文数据,以及依据本授权书查得的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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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授权人知悉并理解本授权书内容所述事项,本授权书下的授权是授权人自愿作出的真实意思表示,并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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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权人姓名:授权人证件类型:授权人证件号码:授权日期:。
公积金信息授权书
公积金信息授权书尊敬的客户:为了维护您的权益,请在签署本授权书前,仔细阅读本授权书各条款(特别是字体加黑条款),关注您在授权书中的权利、义务。
一、本人同意并授权按照国家相关规定采集并向公积金管理中心、具备公信力的数据平台提供本人身份信息(姓名、证件类型、证件号码、手机号码)和贷款信息(借贷信息、征信信息),可将上述信息用于以下用途:1风险防控;2.贷后管理;3.贷后服务及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二、本人同意并授权贵行可以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在办理涉及本人的业务时,向公积金管理中心、具备公信力的数据平台查询、存储、使用本人的公积金基本信息、缴存单位信息、住房公积金缴存记录、公积金提取情况、公积金贷款情况,并将上述信息用于以下用途:1.贷款审批;2.贷后管理。
以上个人信息与目的为我行向您提供本产品或服务及贷款管理所必需,如您拒绝提供上述信息或拒绝授权,将无法使用本项产品服务。
对于您同意建行处理的个人信息、,建行将按照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与您的约定开展信息处理行为,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保护您的个人信息。
三、本授权书以数据电文形式订立,自您在申请本业务相关页面勾选本授权书后点击“同意并授权”或其他具有同等意义的按钮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本人本次申请的业务终止之日止。
建行仅在法律法规、监管规定以及为实现本授权书涉及信息处理目的所必要的期限内保留您的个人信息。
四、若本人在贵行涉及的相关业务未获批准办理,本授权书无须退回本人,但贵行应依法处理前述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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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证书使用.........................................................................................................错误!未定义书签。
2.1证书驱动下载......................................................................................错误!未定义书签。
2.2证书PIN码修改..................................................................................错误!未定义书签。
2.3浏览器设置..........................................................................................错误!未定义书签。
2.4使用证书登录......................................................................................错误!未定义书签。
1.注意事项:
1.请使用IE浏览器登录系统,IE6下视觉效果最佳。
2.为正确安装证书插件,请安装时暂时关闭360等安全工具,如遇安全提示,请选择允许。
3.请将《全国住房公积金信息上报系统》访问地址添加到“受信任的站点”,并将其“安全设置”中“ActiveX控件和插件”全部启用。
2.证书使用
2.1证书驱动下载
点击屏幕下侧中部的证书驱动下载链接进行下载,执行其中的安装文件进行安装。
2.2证书PIN码修改
1)证书密码未修改时(默认为111111),插上证书会有如下提示:
点击“是”进行修改,弹出如下界面:
2)点击“登录”按钮,弹出如下界面:
输入PIN码(默认为111111),成功后进入证书管理界面
3)点击”修改用户PIN码”按钮,弹出如下界面:
输入”原PIN码”,”新PIN码”,”确认”,其中”原PIN码”为修改前的PIN码;”新PIN码”和”确认”PIN码为修改后的PIN码,”原PIN码”和”确认”要保持一致,并牢记该PIN码。
如丢失,请联系建设部信息中心。
修改完成后点击退出按钮退出证书管理工具
2.3浏览器设置
1)打开IE浏览器
2)依次点击“工具”——“Internet选项”——“安全”——“受信任的站点”——“站
点”,输入.cn,将“对该区域中的所有站点要求服务器验证(https:)”的勾选去掉,点击添加,然后点击确定,如下图:
3)接上步,点击“自定义级别”,
4)将“安全设置”中“ActiveX控件和插件”下属的子项全部改为启用,点击确定。
5)接上步,点击确定,重启IE浏览器。
2.4使用证书登录
1)证书插件未安装登录提示界面
2)证书插件已安装,但未插入key的登录提示界面
3)证书插件已安装,已插入key的登录提示界面
输入正确的PIN码点击登录按钮即可成功登录系统,如输入错误PIN码,会出现如下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