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模猪场标准化综合技术规范2015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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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创建标准

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创建标准
牧 业 论 坛
中 国畜 牧 兽Βιβλιοθήκη 医 文 摘2 0 1 5 年
3 l 卷
第2 期
生猪标 准化规模养殖 场创建标 准
马列美
( 陕西榆 阳区畜牧 技术推广站 ,陕西榆林 7 1 9 0 0 0 )
近 年来 ,榆 阳 区把 以养 猪 、养 羊为 主 的畜 牧业 列 为增 加 农 民 管 理标 准 化 。严 禁使 用 发霉 、变质 饲 料 ,严禁 使 用 未经 无 害化 处 收 入 的第 一大 主 导产 业 ,形 成 了北 部 陕北 白绒 山 羊 、生 猪 ,城郊 理 的 禽畜 产 品 。使用 饲 料 添加 剂 ,必 须要 符合 生 产许 可 。使用 兽 及 川道 奶 牛 、笼 养鸡 的 具有 区 域经 济特 色 的产 业 格局 。为 了建设 药 添 加剂 ,必 须 要符 合 国 家无 公害 养 殖对 兽 药 的规 定 。严 禁使 用
1 . 1 猪 场 选 址
燥 ,地 面相对 平坦 ,坡 度不 宜过 大 。
1 标准化猪场选址及布局要素
1 . 2 猪 场 布 局 合 理 规 划 猪 场 ,做 到 管 理 区 、生 产 区 、 隔离 区分 开布 局 ,
为 严重 的 当属 传 染性 疾病 ,标 准化 的疾 病 防控 要 素 ,本 着 预防 为 主 的原 则 ,通 过 完善 的兽 药 使用 体 系 、疾 病监 测 体 系 ,达 到 “ 防 重 于治 ” 的 目的。
2 . 1 粪便 处 理
鼻 炎 ,3 5 日龄肌 肉注射仔 猪 副伤 寒苗 l 头 份 ,4 0 日龄 首免 口蹄 疫 苗 严 格 遵 循 无 公 害 化 处 理 的原 则 ,所 有 污 水 经 暗道 排 入 沉 淀 肌 肉注 射2 m l 。4 5 日龄 肌 肉注射 链 球菌 疫苗 1 头 份 ,5 0 日龄 肌 肉注

(6)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生产技术规范(试行)

(6)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生产技术规范(试行)

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生产技术规范(试行)《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生产技术规范》(试行)制定了规模化养猪场的选址与设计、选育与繁殖、饲粮配制、饲养管理、卫生防疫、环境保护、经营管理等七个方面的技术要求,为转变生猪生产方式、提高养猪生产水平和养猪经济效益提供技术性指导。

1选址与设计1.1选址与布局1.1.1规模化猪场建设用地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与区域内土地使用规划,场址选择不得位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禁止的生活饮用水的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以及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城镇居民区、文化教育科学研究区等人口集中区域;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养区域。

1.1.2应选择地形整齐、开阔,地势高燥、平坦、向阳,土质坚实、未被污染,水质良好、水源充足,供电和交通方便的地块建设猪场。

应距铁路、公路、城镇、居民区或其它公共场所1000m以上,并应位于居民区的下风向或侧风向。

距屠宰厂、畜产品加工厂、垃圾及污水处理场、旅游区2000m 以上。

1.1.3占地面积应符合生猪养殖需要,每头出栏猪占地面积为3~4m2。

1.1.4场区总体布局参照GB/T17824.1《规模猪场建设》,做到生产区与管理区分开,生产区内母猪区、保育与生长区分开。

并应设有粪污处理区与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区。

1.1.5应根据生产工艺流程确定猪舍的种类和布局,按配种舍、妊娠舍、分娩哺育舍、保育仔猪舍、生长猪舍、肥育猪舍和装猪台进行排列。

1.1.6应根据当地的主风向和地理位置确定猪舍朝向,黑龙江省猪舍的理想朝向是座北朝南偏东15°~20°。

1.1.7每相邻两栋猪舍的间距不应小于一栋猪舍的宽度,一般应为12~15m。

1.1.8场区内分设净道和污道。

净道一般位于场区中部靠近每栋猪舍管理间一端,用于饲养人员出入和饲料的运送,进口与场区大门相通;污道一般位于猪舍的另一端,用于运送粪污,出口与堆粪场相通。

1.1.9场区周围应建设围墙或防疫沟,并建绿化带。

生猪养殖标准化建设规范

生猪养殖标准化建设规范

生猪养殖场(小区) 标准化建设规范为提高生猪标准化规模生产水平,以“资源节约、质量安全、环境友好”为基本目标,通过粪污综合处理、猪舍以及水、电、路、防疫等配套设施建设,推行养殖场规范化生产,实行清洁养殖,改善农村的卫生状况和生活环境,通过粪污综合处理、猪舍以及水、电、路、防疫等配套设施建设,推行养殖场规范化生产,实行清洁养殖,改善农村的卫生状况和生活环境,现根据规模化猪场的生产现状与猪场建设经验,特提出本规范。

一、选址适宜,布局合理(一)养殖场(小区)选址位于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禁养区以外,通风良好,给排水相对方便,猪场进出道路通畅,有供电稳定的电源。

(二)距主要交通干线和居民区的距离满足防疫要求,猪场与居民点、工厂、学校、商业区、其他养殖场、屠宰场、兽医院、畜产品加工厂、畜禽交易市场、垃圾及污水处理场所、风景旅游区、自然保护区以及水源保护区保持一定距离。

在城镇居民区常年主导风向的下风向或侧风向,避免气味、废水及粪肥堆置而影响居民区生活环境。

(三)养殖场(小区)周围应建设围墙或防疫沟、设置防鼠带,并建设绿化带,但应保证围墙、绿化带不影响猪场的通风。

(四)在养殖场(小区)建筑设施按管理区、生产区和隔离区三个功能区布局,各功能区界限分明。

做到生产区与生活区分开,净道污道分开,正常猪与病猪分开,种猪与商品猪分开。

二、设施完善,设备配套(一)猪场建筑设施及有关生产辅助设施根据养殖场(小区)生产实际和不同猪群特点,分类别建设猪舍,舍内必须有相应的采食、饮水、通风、降温和取暖等设施设备,有条件的猪场要增加圈顶喷淋降温设施。

各类猪舍应采用轻钢结构或砖混结构,根据当地自然气候条件,因地制宜采用半开放式或有窗式封闭猪舍。

猪舍朝向和间距须满足日照、通风、防火、防疫的要求,猪舍长轴朝向以南北向为宜。

圈舍应采用硬化地面,地面应向粪尿沟处有一定坡度,不滑,易清扫和清粪。

地面结实、易于冲刷,能耐受各种形式的消毒。

养殖场(小区)管理区主要是工作人员的生活设施、办公设施、饲料房、兽医室等生产辅助设施。

规模猪场标准化综合技术规范20150923

规模猪场标准化综合技术规范20150923

ICS点击此处添加ICS号点击此处添加中国标准文献分类号F/福州市农业标准规范Q/XXX XXXXX—XXXX福州市生猪规模养殖场标准化综合技术规范点击此处添加标准英文译名点击此处添加与国际标准一致性程度的标识文稿版次选择XXXX-XX-XX发布XXXX-XX-XX实施前言本规范按照 GB/T 1.1-2009 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规范由福州市农业局提出。

本规范起草单位:福州畜牧产业协会和福州畜牧兽医学会。

本规范主要起草人:………………福州市生猪规模养殖场标准化综合技术规范1 范围本标准根据规模化猪场的品种良种化,生产设施化,生产规范化,防疫制度化和粪污无害化规定了规模猪场的基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福州市规模化猪场的新建、改(扩)建。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5084 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7959 《粪便无害化卫生要求》GB 8978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11607 渔业水质标准GB 14554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l6548 病害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生物安全处理规程GB/T 17823-1999 中、小型集约化养猪场兽医防疫工作规程GB/T 17824.1-2008 规模化猪场建设GB/T 17824.3-2008 规模猪场环境参数及环境管理GB 18596 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500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39 农村防火规范NY/T 65-2004 猪饲养标准NY 5027 无公害食品畜禽饮用水水质NY 5030 无公害食品生猪饲养兽药使用准则NY 5032 无公害食品生猪饲养饲料使用准则NY/T 5033-2001 无公害食品生猪饲养管理准则NY/T 1222-2006 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沼气工程设计规范HJ 497-2009 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T 81-2001 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NY/T 1168-2006 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DB33/593-2005 《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福建省跨省引进乳用动物种用动物检疫管理规定》(闽农医[2008]161号)《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农医发〔2013〕34号)《兽药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04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一号)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规范。

浅谈规模猪场管理规范

浅谈规模猪场管理规范

浅谈规模猪场管理规范作者:张东来源:《湖北畜牧兽医》2009年第11期中图分类号:S815.9文献标识码:B文章编号:1007-273X(2009)11-0013-03为进一步完善标准化规模养殖模式,加大健康养殖力度,不断转变增长方式,努力提高生猪生产力水平,积极推动生猪产业向专业化、标准化、规模化、集约化方向发展,笔者经多年的实践经验,谈一谈规模化猪场的管理规范,供同行参考。

1生产规程1.1公猪舍管理规范(1)实行单栏饲养,远离母猪圈舍,使公猪安静,减少外界干扰。

防止相互打架、爬跨和自淫现象的发生。

(2)经常注意公猪的营养状况,保持肌肉坚实、精力充沛、性欲旺盛,发现过肥应减少饲喂量,增大运动量;发现过瘦,必须调整配合饲料的比例或增大饲喂量并减少配种次数。

(3)种公猪每天至少要运动1h,速度不宜太快,距离不少于1 000m。

非配种期加强运动,配种期也要适度运动,运动时间夏天应在早晨或傍晚进行,冬季应在中午进行,遇到特殊天气,停止运动。

(4)每天刷拭公猪皮肤1~2次,保持皮肤清洁,促进血液循环,提高精液品质。

(5)经常检查精液质量,根据精液品质的好坏,调整营养和运动以及配种次数。

(6)夏季防暑降温,冬季保暖通风。

(7)合理安排配种或采精次数,青年公猪每周配种2~3次,或3d采精1次,成年公猪每周配种5次休息1d或隔天采1次精。

(8)做好配种记录,为生产性能鉴定提供依据。

(9)每次喂前要清扫猪舍,每天至少扫2次,保持栏舍干净。

(10)凡有皮肤病的公猪,应及时治疗,定期用除癞灵或1%敌百虫等溶液喷雾进行预防和消毒。

1.2待配母猪舍管理规范(1)由分娩舍转入后,按性情、体质强弱及品种分群饲养。

有肢蹄病的母猪单栏护理,及时治疗。

(2)每天清晨和傍晚巡迴检查发情情况1次,发现发情母猪及时配种,配种后18~24d要特别注意母猪是否返情,若反情应及时再配种。

断奶3d内及时排挤母猪乳房内的乳汁,以防止发生乳房炎。

猪场土建规范标准重要参数

猪场土建规范标准重要参数

猪场土建标准重要参数一、公猪舍:要注意的问题:降温、地面防滑、风机风速、干燥。

(一)屋面屋顶:钢架结构,用彩钢、10cm厚的苯板,坡度是30%(二)墙体1、24#实心红砖墙体,墙高2.8m。

2、窗户:塑钢窗户,安装在离屋内地面1.2m高处,窗户高度1.4m,宽1.5m;窗户上面至屋檐的高度20cm。

(三)地面1、限位栏要用全漏缝地板。

采用水泡粪结构的,要注意配备通风换气设备;或者漏缝下面纵向有三列排污沟。

漏缝地板部分没有坡度(水平)。

2、大栏采用水泥地面。

地面坡度4%,一条内排污沟。

地面压光后用木摄打磨面(但是压光时不能撒生水泥),并地面压纹,压纹的深度2mm深(做标准压纹工具压)。

(四)舍内布局1、围栏:用1寸管与6分管国标热镀锌管来焊接栏,栏的高度是1.2m,长度是3m,宽度是2.5m。

栏门的双面都用插销,并且用统一的模具焊制,可实现任意安装。

2、猪舍内布局:双列排列,单栏规格2.5×3m,(部分可采用2.4×0.75m 的限位栏)。

(五)排污沟1、内排污沟:①全漏缝地板:为地坑泡粪式。

②限位栏:纵向三条粪沟,粪沟以0.5~1%的坡度通向外排污沟,沟口上大下小,呈“V”型,上口宽要根据漏缝板的尺寸来决定,下面成圆弧形(用直径250mm的PVC管破开来做),不能成方形。

③常规栏:粪沟以0.5~1%的坡度通向外排污沟,两个高点向一个低点流向。

沟深5~10cm,沟口呈圆弧形。

2、外排污沟:根椐内排污沟设相应的接口井,外排污沟的最低点要低于猪舍的出口,防止返流,与猪舍平行走向,直径是30cm,0.5%坡度,暗管,每距15m有一个沉井,向猪场的主污水的主管道走,坡度必须要标准,并且一根管的接口处与中间要砌砖去支承或用沙子铺沟底。

各个化粪井要有流水弯,并不能低于最低管口,化粪井接进、接出的两个管口高低至少要相差3~5cm。

(六)走道三走道,1.2m宽,要平,有地漏,向地漏坡度2%;地面压光后用木摄打磨面(但是压光时不能撒生水泥)地面压纹(深度2mm边缘要光滑),配套有地下水直接水帘降温。

规模猪场建设技术规范.docx

规模猪场建设技术规范.docx
指标名称
指标值
母猪妊娠期
d
114
断奶至发情间隔d
W10
表1猪场设计技术指标(续)
指标名称
指标值
母猪受胎分娩率
%
M85
母猪年产窝数 窝/年
>2.0
断奶日龄d
28
保育期
d
42
生长育肥期
d
90〜105
母猪我产活仔数

>10.5
哺乳期存活率
%
M90
保育期存活率
%
M95
生长育肥期存活率
%
年提供育成仔猪数

M19
141
281
422
562
703
843
注:斜体字部分为自繁自养场的猪群结构,带卜划线的为仔猪繁殖场的猪群结构,其余部分为两类
型猪场共有部分。以下同。
6. 3.3商品猪育肥场
不同存栏规模商品育肥场年出栏商品猪数见表4。
表4不同存栏规模场年可岀栏商品猪数
存栏 头
50
100
150
200
300
500
1000
年出栏
7.3饲养密度
每个猪栏的饲养密度符合GB/T 17824.1的要求。
7.4猪舍应配置单元数与猪栏数
7. 4.1猪舍单元配置
存栏能繁母猪100头以上的猪场,可采用以“周”为单位的繁殖节律,其分娩舍、保育舍推荐采用 单元式设计,便于实行全进全出管理。其最低单元数分娩舍不宜低于6个单元,保育车间不宜低于7个 单元。
猪场选址符合相应的法律法规,其地势地貌、通风、交通、防疫距离等符合NY5033要求。
5功能分区
猪场建筑设施应按管理区、生产区和隔离区三个功能区布置,各功能区界限分明,联系方便。管 理区应位于生产区常年主导风向的上风向及地势较高处,隔离区应位于在场区常年主导风向的卞风及 地势较低处。各个功能区之间的间距不少于50m,并有防疫隔离带或围墙。

规模化养猪场生产技术规范

规模化养猪场生产技术规范

规模化养猪场生产技术规范1 范围1.1 本规范规定了自繁自养规模化养猪场的高效生产和优质商品猪的饲养管理技术及设施要求。

1.2 本规范适用于年出栏商品猪≥5000头,自繁自养规模化养猪场的生产管理、疫病控制以及商品猪的优质、安全生产。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17824.1—1999 中、小型集约化养猪场建设GB/T 17824.2—1999 中、小型集约化养猪场经济技术指标GB/T 17824.4—1999 中、小型集约化养猪场环境参数及环境管理GB/T 17823—1999 中、小型集约化养猪场兽医防疫工作规程GB 13078 饲料卫生标准GB 16549 畜禽产地检疫规范GB 16567 种畜禽调运检疫技术规范GB 16548 畜禽病害肉尸及其产品无害化处理规程GB/T 16569—1996 畜禽产品消毒规范GB 18596 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T 252—2000 安全卫生优质农产品(或原料)产地环境标准3 定义和术语3.1 自繁自养规模化养猪场是采用先进的科学技术和生产工艺,实行集约化、高效率,连续均衡生产的专业化养猪场。

3.2 主要技术指标的计算全年分娩窝数3.2.1 猪场分娩指数=──────────全年月平均母猪数保育期末(63日龄)幼猪成活数3.2.2 仔猪保育率(%)=─────────────────×100断奶时仔猪数育肥猪出栏数3.2.3 育肥率(%)=──────────×100保育期幼猪数3.3 无害化处理将病死猪及不符合卫生要求的屠体或其病变组织、器官等,经过处理,达到对人、畜无害的要求。

生猪标准化养殖技术规范

生猪标准化养殖技术规范

生猪标准化养殖技术规范篇一:生猪标准化养殖技术生猪标准化养殖技术生猪标准化养殖是实现生猪产业向安全、生态、高产、优质、高效的可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

标准化养殖技术主要包括以下五大内容:品种优良化:主要指因地制宜,选用高产优质高效的生猪良种,品种来源清楚、性能良好、检疫合格。

对于中小规模的养殖户,主要是注意外购种猪时务必要从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的正规的种猪场引种,同时,引种时要求其提供“种猪合格证”或“种猪档案证明”。

合格证中有三个比较重要的内容:种猪的耳号标记方法、种猪三代以上的系谱和生产性能测定结果。

有了这些资料和数据,说明所购买的种猪来源正规,种猪质量相对有保证。

养殖设施化:主要指养殖场选址布局科学合理,畜禽圈舍、饲养和环境控制等生产设施设备满足标准化生产需要。

猪场选址应选在当地政府划定的可养区内;距离生活饮用水源地、居民区和主要交通干道,其它畜禽养殖场及屠宰、加工交易场所1000米以上。

猪场布局合理,有一定规模的应将生活区、生产区、污水处理区分开;生产区中的母猪区、保育区、肥育区同样要分开,做到功能分区清晰,并有50米以上的距离,最好设置有隔离带;生产区中设有净道和污道,不交叉、不污染,猪流、物流科学、顺畅,有利防疫。

猪场的占地面积符合生猪养殖需要,总的要求每头能繁母猪占地40㎡以上,如存栏300头能繁母猪规模的猪场建筑占地面积至少要12000㎡(18亩)。

饲养和环境控制等设施设备满足标准化需要,主要指母猪分娩舍、保育区应采用高床漏缝地板,猪舍配备通风换气与温控等设备,有自动饮水器,有能控制的饮水加药系统等。

饲料、药物、疫苗等不同类型的投入品分类、分开储藏且储藏设备完善。

场区入口有消毒池、生产区入口有更衣消毒室等,防疫设施齐全。

有一定规模的场还可以安装自动送料系统,配备B超用于妊娠检查以及信息化管理设施等。

生产规范化:主要指制定并实施科学规范的畜禽饲养管理规程,配备与饲养规模相适应的畜牧兽医技术人员,严格遵守饲料、饲料添加剂和兽药使用有关规定,生产过程实行信息化动态管理。

生猪标准化建设规范

生猪标准化建设规范

生猪标准化建设规范.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规范为规范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生产、管理过程中的选址、规划、猪舍建设、饲养管理、疫病防治、废弃物处理、组织管理行为和备案管理规定,加强产品质量监管,促进生猪生产方式转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和《云南省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养殖规模标准和备案规定》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范。

一、建设原则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养殖小区建设坚持人畜分离、因地制宜、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相对集中、规模适度、管理规范、综合利用、节约用地、保护耕地、突出重点、稳步推进的原则。

二、建设要求(一)选址条件1、符合本区域内养殖业规划布局的总体要求,建在非禁养区、非限养区和非饮用水源保护区内且距禁养区和饮用水源保护区边界不小于500m。

2、符合环境保护和动物防疫要求。

新建、改建和扩建生猪养殖场、养殖小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有关规定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提出切实、可行的污染物治理和综合利用方案。

3、符合当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发展规划,建设永久性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养殖小区不得占用基本农田,充分利用空闲地和未利用土地。

4、坚持农牧结合、林牧结合、果牧结合、生态养殖,既要充分考虑饲草饲料供给、运输方便,又要注重公共卫生安全,实现行业交叉、循环利用、相互得益、持续发展。

逐步实现生猪规模养殖场(小区)布局合理化、生产标准化、产品无公害化、资源循环利用化、环境清洁化。

.5、建在地势平坦、场地干燥、水源充足、水质良好、排污方便、交通便利、供电稳定、通风向阳、无污染、无疫源的地方,处于村庄常年主导风向的下风向。

6、距铁路、县级以上公路、城镇、居民区、学校、医院等公共场所和其它畜禽养殖场500m以上;距屠宰厂、畜产品加工厂、畜禽交易市场、垃圾及污水处理场所、风景旅游区1500m以上。

7、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规划布局。

生猪适度规模标准化养殖综合技术

生猪适度规模标准化养殖综合技术

生猪适度规模标准化养殖综合技术技术概述:近年来我省规模化养殖发生重大变化,由于土地、环保、资源等愈发紧张,从业者队伍年龄结构与知识结构发生改变,需要针对全省各地不同的土地、劳动力、环境等因素进行合理设计,通过顶层设计形成我省生猪健康发展的综合繁育与生产体系,进行综合布局。

在支持家庭农场开展适度规模专门化肉猪生产的基础上,培育以生产苗猪为主的适度规模专门化苗猪繁育场,强化省内国家级生猪核心育种场育种能力建设,形成全省范围内生猪繁育体系总体框架。

以国家标准(含行业标准与地方标准)和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行业主管部门的文件要求为指导,结合当地的具体条件,因地制宜完善区域猪场布局,对区域内现有猪场进行优化调整,对适度规模猪场实施环境建设与技术改进,鼓励从简单的自繁自养向专门化生产方向发展,完善猪舍内设施设备,优化场区生物安全措施。

规范饲养管理技术和防疫要求,规范投入品安全使用,对粪便进行资源化合理利用,实现生猪的健康、高效、生态养殖,为社会提供安全优质的生猪产品。

增产增效情况:推广该项技术,可使专门化苗猪繁育场平均每头能繁母猪年提供断奶仔猪数增加1头,达到23头;使专门化育肥场猪成活率提高到902%以上,料重比低于3.2:1。

区域内每头能繁母猪年提供肉猪20头以上。

技术要点:1.核心技术①适度规模猪场建设技术:主要涉及适度规模猪场的类别确定、规模确定、科学选址、合理布局、工艺流程和设施设备选型技术。

②安全高效精细管理技术:主要包括母猪生产力提升精细化管理技术或生长育肥猪安全高效生产精细化管理技术等。

③粪污资源综合利用技术:以“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为原则,采用工程措施、生物措施和农牧结合等方式,对粪污进行合理处理利用,防止规模养猪场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

2.配套技术①猪舍内环境控制技术:尤其是温湿度调控技术、通风换气控制技术、节能型粪污清理工艺及技术等。

②专门化饲料生产技术:尤其是适度规模专门化苗猪繁育场、专门化育肥猪养殖场配套饲料生产与质量控制技术等。

生猪标准化养殖生产技术规范

生猪标准化养殖生产技术规范

24 24 27 4 4
公猪相关参数(自然交配) 每周配种次数 1.5 公猪淘汰率 0.5 每周配种次数 53 后备公猪培育及驯化期 56
8
45
生产设施(16分)

分娩舍、保育舍采用高 床式栏舍设计各得1分。 (2)
46
生产设施(16分)


种猪舍、保育舍配备通风换气与温控等设备各得1分。(2) 饲料、药物、疫苗等不同类型的投入品分类分开储藏,设施 设备完善得1分;储藏标识清晰得1分。(2) 有自动饮水系统得1分,加药系统得1分。(2)


生产设施,16分
300头母猪至少配备72个产床,每少2个产床扣1分。8 分娩舍、保育舍采用高床式栏舍设计各得 1分。2 种猪舍、保育舍配备通风换气与温控等设备各得1分。2 饲料、药物、疫苗等不同类型的投入品分类分开储藏,设施设备完善得 1分;储藏标 识清晰得1分。2 有自动饮水系统得1分,加药系统得1分。2 防疫条件,9分
饲养密度偏大
43
栏舍 (10分)

有独立的后备猪隔离舍,没有独立者扣1 分。(2)

距生产区50米以上
防疫条件良好
44
生产设施(16分)
猪场建筑面积与栏舍

300头母猪至 少配备72个产 床,每少2个 产床扣1分。 (8)
各生长阶段划分 阶段 时间 周数 怀孕期 114 16.3 哺乳期 28 4 保育期 42 6 生长期 49 7 肥育期 49 7 后备猪培育及驯化期 56 8 上市日龄 168 技术指标 生产母猪数 母猪年产胎数 窝产活仔数 母猪淘汰率 断奶1周配种率 配种受胎率 配种分娩率 哺乳期成活率 保育期成活率 生长期肥育成活率 中间参数 每周分娩母猪数 每周断奶母猪数 每周应配种母猪数 每周淘汰母猪数 每周后备母猪配种数

猪场建设标准

猪场建设标准

万头猪场建设标准一、标准化建设之目标规模建成年(出栏)销售10000头瘦肉型商品猪规模猪场,按照每头生产母猪年提供18头商品猪计算。

全场共需要种猪如下:1、生产母猪:年饲养母猪600头,其中25头为后备母猪,年饲养后备猪150头(分两批饲养,按照25%的淘汰率更新母猪群);实际生产种母猪600头×92%(8%左右母猪不能生产)=550头。

2、种公猪:年饲养种公猪24头(按照公母比例1:25计算),每年饲养或引进后备公猪8头。

3、生产周期:从配种到上市共计42周。

16周怀孕+4周哺乳+6周保育+16周育肥=42周4、生殖周期:16周怀孕+4周哺乳+1周配种+2周空怀期=23周。

全年52周/23周=2.27胎/母猪/年5、生产标准:550头×2。

27胎/年=1248胎/年,24胎/周,24胎/周×9头断奶猪/窝×97%=210头断奶猪/周,210×97%(3%保育死亡率)=204头猪出保育/周,204×98%(2%育肥死亡率)=200头猪出栏/周6、群体维持标准:母猪生产年限为5。

5~5。

8胎,平均为5。

7胎.平均利用年限=5。

7胎/2。

27胎/年=3年年更新母猪数=550头×40%年更新率=220头,公猪平均利用年限=2年年更新公猪数=25头×50%年更新率=12头7、饲料利用:按照年生产10400头商品猪计算:10400头×200斤×3。

5:1料肉比=3640吨料/年其中母猪料:550×365天×5。

5斤/天=552吨/年,1吨料/母猪/年保育料:204头保育猪/周×52周/年=10608头10608×34斤(16斤~50斤)×2。

0:1料肉比=360吨/年生产育肥猪料:10400头/年×150斤(最少50斤)×3。

5:1料肉比=2730吨/年总耗料=552+360+2730=3642吨,相当于6.6吨/母猪/年8、用水量估计:按照每头存栏猪每天20升水(其中50%饮用,50%冲洗等)计算,相当于每头母猪(10头小猪计算)每天200升水,则:550头母猪×200升水/天=110吨水/天。

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建设规范

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建设规范

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建设规范(试行)重庆市养猪业已逐渐由过去传统的生产方式向规模化、专业化生产发展,新品种、新技术、新工艺大量推广使用。

为提高规模猪场的综合生产水平、技术水平和经济效益,根据重庆市规模化猪场的生产现状与猪场建设经验,特提出本规范。

一、建场审查、备案管理1、各区县(自治县)农业(畜牧兽医)局对新建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以下简称猪场),要严格实行备案管理。

2、在备案猪场现场条件审查时,各区县(自治县)农业(畜牧兽医)局要重点审查周边土地消纳粪便能力、附近已有养殖场数量及规模和猪场对粪便处理利用方式,合理布局和控制养殖场数量和出栏量。

原则上猪场粪便按一年一亩粮食土地消纳存栏一头猪的粪便、一年一亩蔬菜或经果林土地消纳存栏二头猪的粪便进行测算,消纳粪便进行布局。

3、在备案猪场现场条件审查时,新建猪场原则上要通过当地环保部门的审查备案。

二、选址适宜、布局合理4、猪场选址应选择在各级政府规划的禁养区以外,禁止在风景旅游区、自然保护区、古建筑保护区、水源保护区、城镇建成区及规划区和工业等公害污染严重环境区建场。

新建猪场应在二环高速公路以外选址建场。

5、猪场场址用地应符合当地城镇发展建设规划、土地利用规划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应体现节约用地原则,尽量选用不宜耕作土地,并为扩大生产预留空间。

6、猪场距主要交通干线和居民区的距离应满足防疫要求,远离主要交通干道,猪场与居民点、工厂、学校、商业区、其他养殖场、屠宰场、兽医院、畜产品加工厂、畜禽交易市场、垃圾及污水处理场所、风景旅游区、自然保护区以及水源保护区保持一定距离。

猪场场址选择应距一级以上等级公路500米以上、距二级公路200米以上,距二级以下等级公路50米以上,距集中50人以上的居民点、工厂200米以上,距其他年出栏生猪当量999头以下300头以上养殖场500米以上、年出栏生猪当量1000头以上养殖场1000米以上,距屠宰场、兽医院、畜产品加工厂、畜禽交易市场、垃圾及污水处理场、风景旅游区、自然保护区以及水源保护区等区域2000米以上。

标准化猪场操作规程

标准化猪场操作规程

配种舍饲养管理技术操作规程一. 工作目标1.按计划完成每周配种任务,保证全年均衡生产。

2.保证配种分娩率在85%以上。

3.保证窝平均产活仔数在9-10头以上。

4.保证后备母猪合格率在90%以上(转入基础群为准)二. 工作日程日班工作时间为:上午7:30─11:30下午14:00─18:00工作时间随季节变化,工作日程作相应的前移或后移。

7:30~8:30 喂饲公猪,清洁卫生8:30~10:00 发情检查(采精,输精)、配种10:00~11:30 观察猪群、治疗,其它工作14:00~15:30 冲洗猪栏猪体、其他工作15:30~17:30 发情检查(采精,输精)、配种17:30~18:00 喂饲三.操作规程(一)发情鉴定发情鉴定最佳方法是当母猪喂料后半小时表现平静时进行(由于与喂料时间冲突,主要用于鉴定困难的母猪),每天进行两次发情鉴定,上下午各一次,检查采用人工查情与公猪试情相结合的方法。

配种员所有工作时间的1/3应放在母猪发情鉴定上。

母猪的发情表现有:⒈阴门红肿,阴道内有粘液性分泌物;⒉在圈内来回走动,频频排尿;⒊神经质,食欲差;⒋压背静立不动;⒌互相爬跨,接受公猪爬跨。

也有发情不明显的,发情检查最有效方法是每日用试情公猪对待配母猪进行试情。

(二)配种1.配种程序1) 先配断奶母猪和返情母猪,然后根据满负荷配种计划有选择地配后备母猪, 后备母猪和返情母猪需配够三次。

2) 初期实施人工授精最好采用“1+2”配种方式,即第一次本交,第二、三次人工授精;条件成熟时推广“全人工授精” 配种方式,并应由三次逐步过渡到两次。

3) 配种间隔:在一周内正常发情的经产母猪:上午发情,下午配第一次,次日上、下午配第二、三次;下午发情,次日早配第一次,下午配第二次,第三日下午配第三次。

断奶后发情较迟(七天以上)的及复发情的经产母猪、初产后备母猪,要早配(发情即配第一次),并应至少配三次。

2.具体方法1) 本交选择大小合适的公猪,把公母猪赶到圈内宽敞处,要防止地面打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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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点击此处添加ICS号点击此处添加中国标准文献分类号F/福州市农业标准规范Q/XXX XXXXX—XXXX福州市生猪规模养殖场标准化综合技术规范点击此处添加标准英文译名点击此处添加与国际标准一致性程度的标识文稿版次选择XXXX-XX-XX发布XXXX-XX-XX实施前言本规范按照 GB/T 1.1-2009 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规范由福州市农业局提出。

本规范起草单位:福州畜牧产业协会和福州畜牧兽医学会。

本规范主要起草人:………………福州市生猪规模养殖场标准化综合技术规范1 范围本标准根据规模化猪场的品种良种化,生产设施化,生产规范化,防疫制度化和粪污无害化规定了规模猪场的基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福州市规模化猪场的新建、改(扩)建。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5084 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7959 《粪便无害化卫生要求》GB 8978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11607 渔业水质标准GB 14554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l6548 病害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生物安全处理规程GB/T 17823-1999 中、小型集约化养猪场兽医防疫工作规程GB/T 17824.1-2008 规模化猪场建设GB/T 17824.3-2008 规模猪场环境参数及环境管理GB 18596 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500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39 农村防火规范NY/T 65-2004 猪饲养标准NY 5027 无公害食品畜禽饮用水水质NY 5030 无公害食品生猪饲养兽药使用准则NY 5032 无公害食品生猪饲养饲料使用准则NY/T 5033-2001 无公害食品生猪饲养管理准则NY/T 1222-2006 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沼气工程设计规范HJ 497-2009 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T 81-2001 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NY/T 1168-2006 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DB33/593-2005 《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福建省跨省引进乳用动物种用动物检疫管理规定》(闽农医[2008]161号)《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农医发〔2013〕34号)《兽药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04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一号)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规范。

3.1 规模化自繁自养猪场应用现代养猪技术,饲养繁殖母猪,采用全年均衡生产工艺,实现从仔猪繁殖至商品猪育肥全过程生产的猪场。

小型场:存栏基础母猪300头以下;中型场:存栏基础母猪300-600头;大型场:存栏基础母猪600头以上。

3.2 仔猪繁殖场应用现代养猪技术,采用全年均衡生产工艺,繁殖的仔猪经培育后直接出售的猪场。

3.3 商品猪肥育场应用现代养猪技术,引进仔猪进行育肥的猪场。

3.4 全进全出制同一批次猪同时进、出同一单元猪舍的饲养管理制度。

3.5 干清粪工艺指生猪养殖过程中产生的粪与尿水实现人工或机械分离的清粪工艺。

3.6 水冲粪工艺指生猪养殖过程中产生的粪与尿水用水冲洗进入粪沟的清粪工艺。

3.7 水泡粪工艺猪排泄的粪、尿和生猪转栏后的极少量冲洗用水排放至漏缝地板下的蓄粪沟中,贮存一定时间、待粪沟基本填满后,打开出口闸门,沟中的粪尿顺粪沟流入储粪池或用抽粪车吸走猪粪尿的清粪工艺。

3.8 无害化处理指利用高温、好氧或厌氧等工艺杀灭病死动物,废弃物和粪污中病原体的过程。

3.9 自然采光系数有效透光面积与舍内地面面积比。

4 品种良种化4.1 品种来源:引进种猪必须来源于合法经营、具有《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和《动物防疫合格证》的种猪场。

地方品种资源的种猪来源需得到所在地县级以上农牧行政主管部门认可。

4.2 优先从动物疫病净化评估认证的种猪场引种。

4.3 引进的种猪必须有标识和检疫合格证明,并将引入种猪的种畜系谱证、个体养殖档案和种畜合格证(下称三证)存档。

4.4 引进纯种种猪生产性能应达到本品种的标准要求。

5 生产设施化5.1 场址选择5.1.1 场址用地符合当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要求。

场址应处于地势高燥,综合考虑防疫、物资货应、环保等方面的要求。

5.1.2 猪场建设符合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必须通过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5.1.3 猪场建设符合福州市及所辖县(市、区)两级制定的《畜牧业发展规划》和《福州市畜禽养殖禁养区、禁建区的划定方案》要求。

5.2 猪场总体布局、猪舍建筑及辅助设施5.2.1 猪场周围有围墙,防疫沟或绿化隔离带。

5.2.2 猪场按办公生活区、生产区、粪污处理区、病猪隔离区和病死动物及有机废弃物处理区等五个功能区布置,各功能区界限分明。

办公生活区应位于生产区常年主导风向的上风向或侧风向,地势较高处,与生产区间隔50m以上,并有围墙、隔离栅栏或隔离绿化带。

粪污处理区、病猪隔离区和病死动物及有机废弃物处理区应位于生产区常年主导风向的下风向,或侧风向,或地势较低处。

三者间以及三者与生产区之间应间隔50m以上,或有隔离围墙或隔离绿化带。

5.2.3 自繁自养猪场生产区按繁殖区、保育区、生长育肥区和后备种猪隔离区等四个功能区各自独立布置。

5.2.4 生产区严格按照“全进全出”的饲养流程进行设计建造。

5.2.5 设立独立的饲料加工(库)房和独立的兽医工作室。

5.2.6 场外任何车辆未经消毒和许可不允许进入生产区。

5.2.7 进入猪场区域设立车辆、人员消毒池,进入生产区设立更衣室和消毒室。

5.2.8 售猪台与生产区保持严格隔离状态,与生产区间隔30m以上。

5.2.9 病猪隔离区配套建设病猪隔离舍,解剖室,尸体、粪尿处理设施等。

5.3 饲养流程5.3.1 按固定的“工艺流程式”和“繁殖节律”进行猪场的建设和猪群的管理。

5.4 猪场用地和猪场建设5.4.1 按猪场的性质、规模、工艺流程、工艺参数设计猪场的存栏量、猪栏配置数量,从而确定各类猪舍建筑面积,猪场的总占地面积,保证各功能区、设备设施配套能够完全满足生产周转需要。

5.4.2 猪场的存栏量表、猪栏配置数量表、总平面图要求成文上墙,猪场的建设与管理与表、图对应。

5.4.3 辅助建筑猪场辅助建筑主要包括更衣室、淋浴室、消毒室、办公室、技术室、兽医室、饲料加工贮藏室、人工授精室和其它建筑,如食堂、寝室、水塔、锅炉房、维修间等。

其建筑面积必须与的猪场的性质、规模相匹配。

5.5 猪舍建筑猪舍的建筑满足生产管理、小气候控制、环保等方面需要,有明确的设计目的、参数、图纸与效果说明。

5.6 水电供应5.6.1 水源及供应5.6.1.1 水源可采用地下水源或自来水,水质符合NY5027的要求。

供水系统应定期消毒,定期检测水质。

5.6.1.2 猪舍供水可采用高压有塔或无塔供水系统,供水压力符合GB/T 17824.1-2008要求。

5.6.2 供水量按猪场的性质、规模、工艺流程、工艺参数确定日供水需求量,保证猪场生产生活需水量稳定、可靠。

5.7 电力供应电力供应应满足日常照明及生产需要,电力负荷不宜低于猪场所有用电设备最大值,建议猪场配备自备电源。

5.8 场区绿化场区绿化应结合场区与猪舍之间的隔离、遮阴及防风的需要进行。

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种植具有美化环境、净化空气的树种和花草。

场区绿化覆盖不低于30%。

5.9 场内运输场内运输车辆专车专用,不能驶出场外作业。

场外车辆严禁驶入生产区,如遇特殊情况,车辆必须彻底消毒后方准驶入生产区。

5.10 场内消防猪场应采取经济合理、安全可靠的消防措施,并符合GB50039。

5.11 猪舍环境参数及环境管理按不同猪群的环境要求结合猪舍建筑设计与设备设施配套制定明确的猪舍环境控制参数,制定《环境管理作业指导书》,对猪舍小环境进行有效管理,最大限度满足猪群的生理需求。

6 生产规范化6.1 人员管理6.1.1 猪场从业人员必须实行培训上岗制度,负责疫病防治工作的技术负责人具有畜牧兽医相关专业学历并从事养猪业三年以上,宜有1名以上专职兽医技术人员获得《执业兽医资格证书》。

6.1.2 猪场定期对员工进行培训,做好培训记录和培训效果考核,确保各项规定畅行和制度落实。

6.2 制度管理制定猪场各项生产管理制度,操作规范,记录表格管理。

6.3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6.3.1 饲料原料和饲料添加剂符合 NY 5032 及农业部公告《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和取得生产批准文号的新饲料添加剂品种。

禁止在饲料添加违禁药品和添加剂。

6.3.2 在猪的不同生长时期和生理阶段,根据营养需求,进行饲料配制,营养水平符合 NY/T 65-2004要求。

6.4 饲养6.4.1 饲料每次添加量要适当,防止饲料霉变。

6.4.2 保持圈舍、料槽、用具干净卫生,经常检查饮水设备,观察猪群健康状况。

6.4.3 根据饲养工艺进行转群时,按体重大小强弱分群饲养,饲养密度要适宜,保证有充足的生活空间。

6.4.4 制定公猪、空怀母猪、妊娠母猪、分娩母猪、保育猪和生长育肥猪饲养管理规程。

6.5 繁殖有计划地进行选种选配,推广人工授精技术。

6.6 生猪标识和养殖档案管理6.6.1 猪场应向所在地县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申领生猪标识,认真做好标识档案管理。

新生仔猪在出生30 天内加施标识;30 天内离开饲养地的,在离开饲养地前加施标识;国外进口种猪到达目的地 10 日内加施标识。

6.6.2 猪场应当建立养殖档案,养殖档案格式按标准统一制作使用。

养殖档案包括:品种、数量、标识、繁殖、生长肥育性能、转群、来源和进出场情况;饲料、饲料添加剂等投入品和兽药的来源、名称、使用对象、时间和用量等情况;检疫、免疫、监测、消毒等情况;猪只发病、诊疗、死亡和无害化处理情况,以及农业部规定的其他内容。

6.6.3 种猪应当建立个体养殖档案,种猪调运时应“三证”齐全。

6.6.4 猪场生产经营管理应当实施信息化管理,有条件的应与互联网和物联网等融合,实现生猪及猪肉产品可追溯,便于统计分析指导生产和管理。

6.7 猪场规范化管理及主要生产指标参考值猪场规范化管理及主要生产指标参考值见表7。

表7 猪场规范化管理主要生产指标参考值6.8 猪群结构不同规模、不同配种方式所需公猪参考数量见表8。

表8 不同规模、不同配种方式所需种公猪数量参考表单位:头6.8.1 自繁自养场猪群结构不同规模自繁自养场猪群结构见表9。

表9 不同规模自繁自养场的猪群结构单位:头6.8.2 商品猪育肥场不同存栏规模商品猪育肥场年出栏商品猪数见表10。

表10 不同存栏规模商品猪育肥场年出栏商品猪数单位:头6.9 生物安全措施6.9.1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及相关法规的要求,贯彻养重于防,防重于治,预防为主,并遵循“早、快、严、小”原则防控疫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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